私力

  • 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制度问题及完善建议
    学中,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是有效维护救济民事主体的民事权利的重要途径。私力救济与人类社会相伴而生,自古就有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的说法,这便是人类早期的私力救济行为。私力救济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从中进一步细化并分离出公力救济。因此,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是相互贯通的,界限是相互交错的,很难在私力救济和公力救济中划出一道截然分明的界线。然而,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在实务运用中或多或少地存在一些弊端,如对私力救济的法律规范并不清晰明确、在实施私力救济的过程中容易造成侵

    法制博览 2023年5期2023-03-22

  • 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被征地农民权益保护法治化路径研究
    可通过公力救济、私力救济和社会援助三种方式维权。但三种方式各有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公力救济的实践性不强。基于学者们的普遍观点,公力救济是指权利人通过法定程序请求国家公共权力机关对其权利进行保护的一种方式。新型城镇化进程中,被征地农民寻求公力救济存在的困境表现在:第一,公立救济成本较高。一方面,公力救济启动成本较高,且耗时较长,从提起诉讼到审判再到执行一般快则数月、慢则几年。虽然在现行法律中对审理期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但法院可以办理相关手续以延

    经济师 2022年7期2022-03-24

  • 私力救济的功能与局限
    划分为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两种。其中,公力救濟作为保护民事权利的主要手段占据着极大比重,然而,私力救济在社会中同样发挥着独特的作用。本文从私力救济的功能与局限进行分析,通过对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进行比较,研究私力救济对当代社会带来的影响及其优势,论证私力救济是一种不可或缺的救济方式。关键词:私力救济、功能、局限、地位一、私力救济的产生目前人们普遍认为私力救济是一种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由权利主体通过自己的能力而非诉讼等途径来维护自己被侵害的民事权利的一种方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7期2021-11-10

  • 公平原则下保证方式的重构
    。1.新型保证的私力实现方式法律应该对新型保证的私力实现方式与公力实现方式作出区分规定。在新型保证的私力实现阶段,保证人并不享有先诉抗辩权。法律赋予债权人充分的请求权。至于究竟是由债务人来清偿债务,还是由保证人来清偿债务,完全由当事方协商解决。如无赠与之意思,保证人在清偿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不难发现,在私力实现阶段,新型保证方式与连带责任保证方式较为相似。但是,二者在公力实现阶段却是截然不同的。2.新型保证的公力实现方式当债权人通过私力救济渠道无法实现

    黑河学院学报 2020年3期2020-05-13

  • 谈对“ 套路贷”中是否存在私力救济的认识
    、防止傅某逃跑的私力救济行为,不应被定罪处刑。在审理“套路贷”案件中,不乏有人将拘禁看押借款人的行为作为讨“债”的手段,辩称为私力救济,以期逃避法律的处罚。那么要想判断该行为能否构成私力救济,就必须对私力救济的含义及特征进行全面的梳理分析。因与公力救济相对应,私力救济曾一度被认为是原始的权利保障形式,而不被现代社会所关注。2018年,轰动一时的“于海明正当防卫案”将以正当防卫为代表的私力救济带回人们的视线,并因为其典型性被最高检收录到第12 批指导性案例当

    经济师 2020年4期2020-02-28

  • 法律咨询
    观法·导读之声·私力救济包括自卫行为和自助行为。 为弥补公力救济之不足, 不少国家对私力救济作出了明文规定, 私力救济的典型手段是自助行为, 自助行为是对国家权力在维护社会秩序和保护公民权益方面的有益补充。 我国民事法律对自卫行为(包括正当防卫、 紧急避险) 作出了规定, 承认其合法性, 但是, 自助行为这一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直付之阙如。 实践中, 遭遇车祸后发现肇事方想跑, 先把其车钥匙抢到手; 有人坐车不买票, 司机将其暂扣……实施此类自助行为, 反被

    江淮法治 2020年24期2020-02-27

  • 劳动者集体行动的私法诠释 ——基于劳动合同履行的考察
    救济来实现权利,私力救济是严格禁止的,有关当事人对于合同变更权得以在法院审查和规范的基础上行使,能够保证其救济权利在符合立法精神的前提下进行。持第二种做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当事人依靠自身力量即可及时地实现变更权,而无须司法程序的介入。在法的思维世界和秩序范围内发生的,一般并不被法律所禁止,这显然属于私力救济。然而如果发生争议,在私法自治的范畴内无法得到解决,仍然需要采取公力救济。在劳动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当劳动合同或者集体合同赖以成立的环境或者基础发生异常变动

    山东工会论坛 2020年6期2020-02-25

  • 我国私力讨债行为犯罪评价标准研究
    导案例,探究我国私力讨债行为的传统犯罪评价标准的根据与不足,以期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理论积淀。一、私力讨债行为犯罪评价标准理论通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实现债权方式有公力讨债和私力救济两种途径。诉讼等公力救济手段因效率低、经济成本高、执行难等因素影响,而使人难以接受。私力讨债方式便捷易行,因缺乏强制力保障,面对老赖又常无计可施。债权人拍案而起、高声呵斥、言辞激烈,尚在社会容忍度之内,欠债者理当承受。长时间纠缠、软泡硬磨,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干扰债务人的正常生

    山东工商学院学报 2020年3期2020-02-23

  • 吴某某诉F县公安局A派出所不履行保护公民财产权法定职责案
    。当事人可以通过私力救济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但不应超过必要的限度。刘某占等人以私力强占的方式擅自将车辆长期扣留,明显超出私力救济范畴。据此,判决撤销一、二审行政判决及A派出所作出的终止案件调查决定及F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责令A派出所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对刘某义的报案依法处理。【典型意义】本案是关于要求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公民财产权法定职责的典型案例。公安机关对民间纠纷案件有义务从防范公共安全风险和维护民事生活社会秩序的角度进行及时和必要的干预,以规制

    奋斗 2020年1期2020-01-20

  • 论私有财产的民法保护
    的权利,可以通过私力救济或者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合法私有财产权益。三、健全私有财产民法保护体系民法对公民合法私有财产的保护作用强大,物权法对此作出明确规定。物权法对公民私有财产保护体系逐步趋于健全。公民财产归属权的保护问题,对于人们生产活动的开展具有重要影响。财产范围的划分以及归属问题合理与否,将会对社会生产生活秩序产生重要影响。债权法鼓励在物权权属清晰的情形下进行经济的流动,只有这样才能更好的实现经济的稳定增长。债权概念的发展对于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

    法制博览 2019年19期2019-12-14

  • 当代中国私力救济的法理正当性探究
    )一、问题的提出私力救济是一个中性的法律词汇,无褒贬之意。步入二十一世纪,中国的私力救济活跃在社会控制体系(1)社会控制指社会组织利用社会规范对其成员的社会行为实施约束的过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社会控制,泛指对一切社会行为的控制;狭义的社会控制,特指对偏离行为或越轨行为的控制。,表现形式也日益复杂化、多样化,包括但不局限于刑事、民事领域。例如,刑事领域中的“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刑事和解”,2018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19年5期2019-11-12

  • 浅析物权法的占有制度
    ―未规定占有人之私力救济权。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都是解决民事纠纷的机制。前者指的是当纠纷一方主体权利受到侵害时,既不寻求中立第三方居间调停,也不主动诉诸法定程序,而是依靠自身力量或借助其他私力捍卫自身权益的行为,其实质是自我保护;后者指纠纷一方主体在权利受到侵害时,主动诉诸法定程序以保护自身利益的行为,其实质是国家权力保护。我国《物权法》第245条主要涉及占有保护的相关内容,但《物权法》在占有保护方面并未借鉴境域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例:没有设置关于私力救济的规

    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19年4期2019-10-20

  • 融媒体时代践行“四力”的重要性
    代:新闻官传:“私力”随着新媒体概念的推出和不断发展,传统媒体也在巨大的压力之下做出了有针对性的战术改变和战术调整。为了实现充分的技术革新,通过对新媒体的相关理念和相关技术进行充分的融合沟通,在此基础上,诞生了融媒体时代的发展模式。基于目前的融媒体时代,新闻宣传工作的基本格局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其中最为不可忽视的因素在于“四力”的增强,“四力”对于新闻宣传工作的未来发展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意义,能够直接影响到新闻宣传工作的实际工作成效。一、“四力”的概念定义“

    记者观察·下旬刊 2019年5期2019-09-10

  • 私力救济视角下自媒体意见表达的法律对策
    了通过自媒体实现私力救济的泛化,从而导致对他人权利的不当侵害,以至于造成对自媒体秩序的侵扰。自媒体意见表达作为私力救济的常用途径之一,需要民法与媒体法规则的共同调整与规制,因此,相应的制度对策就成为规范私力救济视角下自媒体意见表达的必要条件。以私力救济为切入点来规制自媒体的意见表达,将推动自媒体权利制约的制度化,提高自媒体规范的可操作程度。而“微博讨债”“网络大字报”等自媒体意见表达也将为私力救济的正当性判断提供丰富的素材,从而对我国未来《民法典》中“债权

    天津商业大学学报 2019年5期2019-01-14

  • 私力救济视角下自媒体意见表达问题的探析及推进路径
    方式的救济,属于私力救济,是权利主体利用自媒体,以意见表达的方式救济自己的权利。利用自媒体宣传自己的权利诉求,通过网络的效应,对义务人形成压力,迫使其履行债务,具有自媒体和私力救济的双重特征,应当从自媒体意见表达和私力救济两个方面应对其引发的法律问题。首先,自媒体的意见表达,是公民表达权的体现,但任何权利的行使,必须受到限制。“缺乏边界和控制的表达自由在自媒体和网络空间也会带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色情与暴力、违反社会道德、危害公共利益甚至是危及国家安全的负面

    天津商业大学学报 2019年6期2019-01-14

  • 私力救济抗辩初探*
    竞争行为进行的“私力救济”问题。所谓私力救济,是指依法享有民事权益的主体,在紧迫且必要的情况下,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依自身实力通过实施自卫或自助行为救济被侵害的民事权利①参见江平主编:《民法学》,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88—89页。。自卫型私力救济行为包括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行为;自助型私力救济行为,是指“为了保证权利而采取的法律上允许的、具有进攻性的行为”②[德]卡尔·拉伦茨著,王晓晔等译:《德国民法通论》,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年,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1期2019-01-06

  • 正当防卫紧迫性的双重限制探讨
    的双重限制说,即私力救济的效力等同或者优于公力救济,并且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足以威胁到合法法益的情形,从而在复杂案件中明确正当防卫构成条件所依据的标准件。3 正当防卫紧迫性的双重限制3.1 私力救济效力不低于公力救济3.1.1 “不得已”的再审视法无需向不法屈服。刑法理论通说认为:“正当防卫不只是一种‘不得已而为之’的应急举措,而应该是鼓励公民与犯罪者勇敢斗争的一种积极手段”,“即使公民求助于司法机关的情况下,仍然有权利实施正当防卫。”从放宽“不得已”这一要

    现代商贸工业 2018年34期2018-12-06

  • 私力救济与犯罪边界在哪里?
    观,对于债权人的私力救济行为加以认可或者同情。实务界中,法官多采用狭义私力救济观点,以情形急迫、手段必要等作为限制条件,其余一概否定,律师则常常强调权利人救济自己受损权利,具有正当目的,同时主张法无禁止即自由。我国制定法中并无提及私力救济,国家对于私力救济的态度,仅仅散见于一些规范文件、司法判决中。因此,因权利受损起而行私力救济,常常因为手段不妥当,严重侵犯债务人的人身、财产,破坏社会秩序而触犯刑律。实践中,私力救济常常涉嫌的罪名包括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

    民主与法制 2018年30期2018-08-14

  • 农民工维权不能剑走偏锋
    果任由公民动辄以私力救济僭越法律,那么难免陷入矛盾激化、以暴制暴、恃强凌弱等无序和混乱某地农民工讨要工钱不成,遂以聚众堵塞马路相要挟,导致交通瘫痪,因涉嫌扰乱公共秩序,被处以治安拘留。为收回被超期占用的承包地,某发包方将承包方超期种植的作物砍伐殆尽,最终被法院判决要求赔偿承包方的经济损失。一段时间来,有一种现象值得关注。一些人在遭遇权利侵害时,习惯“剑走偏锋”:他们有的崇尚“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等朴素正义观,常采取一些不理性甚至极端的方式,来达到维权目的;

    今日农业 2018年7期2018-04-28

  • 浅论私力救济的正当性及其限度
    0504)一、 私力救济的概念关于私力救济的概念,主要有如下几种观点:1、民法学界通说,认为民事权利保护方法分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私力救济指权利主体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依自身实力通过实施自卫或自助行为救济被侵害的民事权利。自卫行为分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自助行为指权利人为保护自己权利而对义务人财产进行扣押或对其人身进行拘束的行为,是在紧急情况下为保护请求权而允许采取的私力救济方式。2、诉讼法学者一般认为,民事纠纷处理机制包括私力救济、社会救济和公力救济三种。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10期2018-04-03

  • 网络环境下著作权纠纷的私力救济
    可分为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而私力救济是相对于公力救济的一种救济手段,是权利主体的一种自我保护。它是在权利人的权利可能或者已经遭受侵害时,在不寻求司法机关和法定程序维权的情形下,依靠自身或私人力量解决纠纷并实现权利。在网络环境下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是解决侵权的两种路径,私力救济通常表现为著作权人或相关权利人为了防止他人非经授权接触或使用其作品而采取的技术措施,保护其权利不受侵害。在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人或者相关权利人之所以会选择私力救济,是由网络环境下著作权侵权行

    重庆社会科学 2018年9期2018-03-28

  • 法经济学视角下医闹与诉讼的对比分析
    医闹作为一种违法私力救济方式有着自己的特殊属性,而其屡禁不止则反映了在医闹治理方面我们必须抓住其主要根源进行规制。综上所述,本文通过对医闹的私力救济和常规诉讼方式的法经济学分析,针对现有治理的弊端提出创新性建议。二、损害赔偿收益是医闹行为人的最终目的作为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的一种,因医疗行为的过程与结果不可逆性导致了损害赔偿是最适用于医疗纠纷中的方式。而医闹和诉讼的本质诉求,都是经济赔偿。近年来由于市场原因和政府导向,越来越多的医闹分子发展为医闹产业的中坚力

    法制博览 2018年6期2018-03-14

  • 私力索债犯罪案例的实证分析*
    404006一、私力索债引发刑事案件的大数据分析(一)罪名以“讨债”为关键词的刑事案例共有5314起,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3061件,其中,非法拘禁罪1495件,占比48.9%;故意伤害罪1326件,43.3%。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608,其中,扰乱公共秩序罪1273件。侵犯财产罪1198件,其中,诈骗罪448件;抢劫罪212件;敲诈勒索罪198件;故意毁坏财物罪147件;盗窃罪126件。其中,非法拘禁罪兼犯抢劫罪311例、兼犯盗窃罪283例,兼犯

    法制博览 2018年19期2018-01-23

  • 靠乘客奇招治“奇葩” 不如执法出重拳
    ,毕竟是一种基于私力救济的解困模式。能把对方“镇”住固然是好事,“镇”不住又该怎么办?如果对方仗着身强体壮,蛮横无理,对踢鞋子的乘客不依不饶,甚至造成身体伤害,谁来提供保护和救济?如果双方冲突升级,反击的乘客又能否免责?从现有法律看,这种“私力救济”的方法还很难做到“后顾无忧”。用“公力救济”取代“私力救济”,是现代法治文明的必然趋势。对于少数扰乱社会秩序的不法行为,真正的解决之道,不是靠普通公民“冲锋在前”维护权益,而要靠职能监管部门的刚性执法。对那位霸

    环球慈善 2018年11期2018-01-23

  • 敲诈勒索与私力救济之间的辨析
    成要件。广义上的私力救济是指:当事人认定权利遭受损害,在没有第三方以中立名义介入解决纠纷的情形下,不通过国家机关和法定程序,而依靠自身或私人力量解决纠纷,实现权利。而狭义上的私力救济则不包括刑法上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概念①。私力救济是与公力救济相对应的概念,由于私力救济缺乏规范性,因此在进行私力救济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程度的轻微暴力;通过私力救济取得财物也可能违背对方当事人的意愿。例如:店主以拉扯强拽的方式,不允许吃霸王餐的顾客离开,顾客迫于无奈支付了相

    法制博览 2018年16期2018-01-22

  • 自助行为制度的法律思考
    救济相对应的一种私力救济行为,虽然法律限制或禁止私力救济,但私力救济从未停止使用过。由于私力救济具有有效、简便、节约成本等特点,在日常生活中私力救济得到了广泛的应用。但私力救济也存在任意性强,不易驯服的特点,所以不当的私力行为会产生负面影响。因此需要对私力救济行为进行规范。总之,自助行为制度是私力救济在民法上的体现,实施自助行为是人们应有的权利,实施不当容易触犯法律构成犯罪。关键词:自助行为私力救济必要性正当防卫1自助行为的概念与认识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受到

    大东方 2017年12期2017-10-21

  • 论占有自力救济在私力救济体系中的定位
    论占有自力救济在私力救济体系中的定位倪龙燕1,李俊青2(1.华东政法大学 研究生教育院, 上海 200063;2.周口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河南 周口 466000)占有自力救济、占有保护请求权是对占有人两个重要的保护方式。相较而言,占有自力救济能为占有人提供第一时间的保护,有存在的必要性。但对占有自力救济中的占有防御权和占有取回权与现有的私力救济体系中的正当防卫、自助行为进行比较,可以发现,占有防御权与占有取回权实为正当防卫之特殊类型。通过对正当防卫所保护

    黑龙江社会科学 2017年3期2017-08-09

  • 是否公诉失主,都要忠实于法律
    責任,这将模糊了私力救济、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进而言之,会让人们在面对类似事件时不知该如何自处。显然,司法裁量不应受到舆论左右,不能被舆论绑架,但这并不意味着舆论就是非理性的,从这起事件来看,从专家学者到普罗大众,一致对失主表达同情,认为不应对失主提起公诉,这不仅表现了一种朴素的正义观,也是基于法律常识的一种理性判断。这名失主是否会被检方提起公诉,还需要检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置,而不应让舆论影响了专业的法律判断,但汹汹舆论背

    公民导刊 2017年2期2017-05-30

  • 刑事自救违法阻却性若干问题研究
    一种情势紧迫下的私力救济行为,作为排除行为社会危害性的违法阻却事由。司法实践中,事出有因的犯罪行为不应不加区分地被贴上刑事自救的标签,使大量案件刑事进行诉讼困难。当前,刑法理论界对刑事自救行为的界定存在误区,刑事自救与民事自助并不具有概念的同一性。刑事自救应区别于民事自助,不能混淆民刑边界。此外,刑事立法上将刑事自救确立为法定违法阻却事由,并对其成立范围进行限定确有必要。刑事自救;复仇;违法阻却事由;事出有因;民事自助;限定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

    阜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2期2017-04-15

  • 应尽快将鲁提辖 “请”出语文教材
    权利被侵害时选择私力救济,这在法治缺位、正义难彰的环境下,是不值得奇怪的选择。用现代眼光来考察古人的实际可能会显得不公,但是我们一再重读历史的意义之一,就是希望历史不再重现,希望现实能变得更好一些。如果我们今天追求的目标是更自由、更文明、更现代、更安全的社会环境,就应该警惕快意恩仇、警惕草莽氣息。理性、对话、讲道理、崇尚法治就更应该成为社会与个人的共同选择。这并不是乌托邦,这正是现实中人们应当奋力争取的,因此,不要被目力所及的事物遮蔽了理性与智慧。而类似课

    高中生学习·高一版 2017年2期2017-03-07

  • 民法典视阈下劳动纠纷的民法适用* ——以劳动者私力救济为切入点
    * ——以劳动者私力救济为切入点沃 耘(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天津 300134)劳动法与民法的关系经历了“隶属——分离——再融合”的过程,我国现行劳动纠纷解决机制存在单一化的弊端,影响了司法实践中对劳动者私力救济行为正当性的判断。劳动法与民法在处理“私权性”劳动关系上存在“交叉点”,但我国未来《民法典》不宜设立“劳动编”,《劳动合同法》也不宜将全部“债法”规则纳入其中。在确保劳动法与民法分别作为独立部门法的基础上,当无法直接从劳动法中寻求直接的制度支撑时,

    政法论丛 2017年5期2017-01-25

  • 《德国民法典慕尼黑评注》之第861条
    权,且是因为禁止私力[之行为]而导致该项请求权的产生。这一占有保护究其本质而言,是一项暂时性(vorläufig)[保护制度],这是因为,在被请求人享有一项为占有之权利(ein Recht zum Besitz)时,得通过[另一]返还之诉的胜诉判决,使得前占有人所享有的这一占有保护又归于消灭。[边码2] 但是,这一特别的暂时性占有保护诉讼[制度],一旦结合《德国民事诉讼法》第940条所规定的假处分规则(einstweilige Regelungsverfü

    中国应用法学 2017年1期2017-01-24

  • 医患纠纷公力救济“失声”的原因分析及对策研究*
    力救济缺乏信任和私力救济盛行四个方面对医患纠纷公力救济“失声”的原因作了具体分析;最后,建议通过加强法律建设、畅通公力救济途径和打击私力救济等措施解决公力救济“失声”问题。医患纠纷;公力救济;私力救济;失声;医患关系近年来,医患纠纷频发。然而在医患纠纷解决过程中,卫生行政调解仅占1%,诉讼占6%[1],公力救济几乎处于“失声”状态。过多的通过非公力救济途径解决医患纠纷,不仅难以保证处理结果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也有损于法律与司法权威。分析公力救济“失声”的原因

    中国医学伦理学 2016年4期2016-02-05

  • 由路怒症看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的博弈
    中国)由路怒症看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的博弈王颂勃(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 北京 100062, 中国)本文以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的博弈为切入点,对路怒症进行分析,提出完善我国公力救济机制,建议整合路面高清摄像头的功能,建立针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公民举报机制,以拓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处交通违法的案件来源。路怒症;私力救济;公力救济;整合摄像头;公民举报机制一、“路怒症”现象路怒症(Road Rage)最早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的美国,如今这一多年来困扰

    汽车与安全 2015年6期2015-12-16

  • 浅谈产品缺陷引发的私力救济问题
    谈产品缺陷引发的私力救济问题王鑫晶产品质量问题在中国已经成为人们“谈虎色变”的话题之一,随着市场中出现越来越多的产品问题,有形中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无形中对于市场和我国的法治社会建设起到摧毁作用。《产品质量法》的出台,从国家监管、质量认证、生产者和销售者的责任义务以及损害赔偿等多个方面相较以往做出了相对明确具体的规定,对于保障消费者权益起到促进的作用。当下的中国正处于从国家管控走向民间治理、从权力规制秩序走向自生自发秩序的转型时期,市民社会例行规则秩序尚

    中国品牌 2015年4期2015-11-26

  • 追问“地下藏毒”:环境侵权如何救济
    题,亟待建立完善私力救济渠道江苏靖江“地下藏毒”事件受害人周建刚通过公开举报方式维权效果明显,值得肯定,但没有普遍价值,因为环境侵权当中受害人的大多数举报可能不会被媒体关注,也不会引起有关部门重视。因此,更好地解决环境侵权问题,要从完善法治机制上想办法,其中,建立并完善环境侵权私力救济渠道至关重要。首先是公力救济制度存在缺漏。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非直接利害关系人之起诉将不予受理,此举导致环境污染侵权诉讼立案率较低。即便被法院受理,诉讼中当事人必须应

    人民论坛 2015年31期2015-09-10

  • 论民事权利的私力救济
    历史与人性俱来的私力救济则在民事权利救济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私力救济所能及的正是公力救济难以做到的。任何一种权利保护和纠纷解决方式都有其固有的缺陷,民事权利私力救济也不例外。在充分发挥其优势的同时对私力救济存在的问题进行改进,并对民事权利私力救济制度进行规范,使得人们能够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使私力救济,避免违法和损害社会秩序。1 民事权利私力救济的现状1.1 私力救济的概念和特征徐昕教授在《论私力救济》一书中写到:“私力救济是指当事人在认定权利遭受侵害时,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3期2015-08-15

  • 暴力夺取作为嫖资“质押物”的行为定性
    本权者恢复权利的私力救济行为却有不同看法。可以肯定的是,基于占有说的中间说相较于所有权说更适应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古某对手机的占有在民法上属于非法占有,刑法却予以保护。那么,张某暴力夺取手机的行为已然侵害了古某的占有,造成了财产性利益的损失。不同于本权人采用其他手段取回被盗、被诈骗、被抢劫的财物,张某将手机交付给古某的行为是自愿且符合事实判断的,而之所以在民法上成为非法占有是受到我国传统道德观念和刑事司法政策的影响。张某即使是手机的原所有人,但是其自愿交付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15年4期2015-06-10

  • 暴力拆迁中“私力救济”研究
    ?一、暴力拆迁“私力救济”的含义对权利的救济包括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两种形式,社会将个人行使私正义的权利和权力予以剥夺——通过这种行为,公共权力为自己获得了宣布和适用法律的权力[1]。但是这种剥夺是不完全的,在自力更生(self—reliance)的坚定信念下,人人具有享受自己努力成果的权利[2]。一旦这种权利遭到威胁或侵害,人们往往会采取一些补救的行为或者是需求救助,当公力救济缺失或者是不能发挥其原有的功效时,基于报复、自救或者是躲避危险等一系列复杂的心理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3期2015-03-26

  • 私力救济介入互联网中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法律探析
    401331)私力救济介入互联网中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的法律探析周益嘉(重庆电子工程职业学院,重庆 401331)个人隐私信息保护一直是我国立法的薄弱区域,特别是随着互联网产业的飞速发展,个人隐私信息在互联网中的安全问题就成了我国立法的盲点所在。法律的滞后催促我们运用新的机制来解决这一燃眉之急。私力救济是解决纠纷的一种古老机制,在互联网中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缺少公力救济的背景下,有必要充分发挥它在保护互联网中个人隐私信息方面的重要作用。私力救济在保护互联网中个人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5年3期2015-03-19

  • 债权实现中的私力救济现象研究 ——以民间借贷纠纷为视角
    0)债权实现中的私力救济现象研究 ——以民间借贷纠纷为视角赵忠奎(西南政法大学 经济法学院, 重庆 401120)债权人绕开司法程序,借助催债公司维护其自身权益,这是债权人实施私力救济之表现。面对债务人的不作为,债权人启动各种私力救济模式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就我国民间借贷领域而言,私力救济现象的滋生及凸显是由我国的特殊环境决定的。尽管灵活多样的私力救济模式可以消解纠纷,甚至会起到公力救济无可比拟的作用,但是从宏观视阈而言,私力救济却会引发系列问题。私力救济可

    海南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5年5期2015-03-17

  • 环境侵权私力救济的根源及其法律控制
    005)环境侵权私力救济的根源及其法律控制贾占旭(厦门大学法学院,福建厦门361005)面对环境污染,环境侵权私力救济日益兴起,尽管具有一定的违法性,其产生却有不可避免的原因。从发生机制来看,民众、企业与政府的三方博弈催动了私力救济的最终产生。而根源上,行政救济的缺失、司法救济的有限,加之私力救济本身的正当与合理,三者决定了环境侵权私力救济的社会正当性。私力救济存在无法克服的内在弊端,即使在当前具有时代合理性,却需要在刑事司法层面对之进行限制。环境侵权私力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报 2015年6期2015-03-17

  • 暴力夺取作为嫖资“质押物”的行为定性
    本权者恢复权利的私力救济行为却有不同看法。可以肯定的是,基于占有说的中间说相较于所有权说更适应目前司法实践的需要。古某对手机的占有在民法上属于非法占有,刑法却予以保护。那么,张某暴力夺取手机的行为已然侵害了古某的占有,造成了财产性利益的损失。不同于本权人采用其他手段取回被盗、被诈骗、被抢劫的财物,张某将手机交付给古某的行为是自愿且符合事实判断的,而之所以在民法上成为非法占有是受到我国传统道德观念和刑事司法政策的影响。张某即使是手机的原所有人,但是其自愿交付

    中国检察官 2015年8期2015-01-30

  • “男孩子”的恶作剧
    害人选择了沉默或私力救济。西安的高层业主用一记耳光执行了自己的私力审判,但其并未意识到这样的私力救济已经侵入了现有法律的边界。私力救济在很多情况下是高效有用且低成本的,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侵害行为的延续或再发生,但私力救济的潜在危害就在于其放弃了对现有法律制度的请求权,建立了一套新的评判标准和体系,这样的标准和体系与现有法律制度之间是争夺和冲突的关系,腐蚀了现有法律制度的权威和执行力。对电梯恶作剧的男孩子赏一记耳光看上去不是什么大事件,但如果我们用放大镜看

    新民周刊 2014年45期2014-11-27

  • 论公证业务中的私力救济
    我国法学界对于“私力救济”的概念一直存在争议,不同的法律部门研究的出发点的不同,导致对私力救济的定义的分歧。然而,对私力救济的存在的合理性、合法性的研究却是目前我国的法学界在寻求的,究其原因,不过是现阶段我们利用公力救济的手段已经不能满足或是说是不足以解决人民对问题、矛盾解决方式的正常诉求途径,只有通过一己之力,到达解决释放自己诉求的目的。所以,私力救济在实践中普遍存在,且日益形式合法化,其中有普通百姓对法律认识和应用能力不断提高所造就的完全合法的私力救济

    科技视界 2014年23期2014-08-30

  • 略论物上请求权
    三、物上请求权之私力救济物上请求权之救济途径有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之分,其中,公力救济主要是指通过民事诉讼程序来保护物权,而文章将主要探讨私力救济的相关问题。(一)物上请求权私力救济之内涵物上请求权的私力救济,是指物权人于其物权受到侵害时,以自己的力量维护或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4]私力救济是对抗性、直观性的自我利益保护方法。当物权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时,应当允许物权人以自己的力量来维护自身利益,否则可能使权利侵害的程度加剧,后果加重。而且,允许物权人进行私力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4期2014-08-15

  • 作为纠纷解决方法的职业讨债研究 ——兼论职业讨债的规范化路径*
    2)职业讨债作为私力救济的一种,是我国民间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职业讨债形成了一套与司法诉讼相异的程序运作方式,成为区别与私法诉讼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职业讨债本身存在诸多令人堪忧的问题,但不能否认它对纠纷解决的积极作用,因此,需从理论上对其运作进行程序化解构,并借鉴域外领域对待职业讨债规范经验,通过程序的设计优化我国现阶段的职业讨债模式,并将其纳入我国法治化的轨道。职业讨债;私力救济;司法诉讼;程序构建职业讨债又称民间讨债,是指专业的机构或个人,受债权人委托

    时代法学 2014年4期2014-04-10

  • 私人刑事调查法制化实现的守法观念设计
    证活动总称。作为私力救济重要表现形态,古往今来它一直广泛存在。而法制化,则指凭借法律制度的确认、规范、调整和保护令国家与社会基本关系、主要活动能按合理高效的现代原则运行并不断朝法制国家迈进。[1]由于私人刑事调查既可一定程度助于打击、规制犯罪行为,同时亦难免在运作过程内伤及公民隐私权、人身安全权和财产权等基本权益,故理当同样实现法制化。不过,法制化的圆满实现并非草草立法规划便能一蹴而就,它还需司法、守法等各方面措施全力配合。一、内质核心守法观念:明确合理的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1期2013-08-15

  • 论环境侵权私力救济的价值
    于公力救济边缘的私力救济,是人类社会最原始,最简单的救济方式。在环境法领域,环境侵权私力救济相对于公力救济和社会救济而言,具有其重要的价值,保持自己独有的领地,因此值得探讨。1 环境侵权私力救济的独特性环境侵权也称环境侵害指由于人类活动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破坏,以致危害公民的环境权益或危及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侵权行为。环境侵权的客体为人身权、财产权和公民环境权益。中国正处在经济快速发展的阶段,在发展中也面临着严重的环境侵权问题。当环境侵权发生时,受害群体却无法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 2013年2期2013-04-10

  • 我国私力救济研究视角的审视与重新定位
    50080)我国私力救济研究视角的审视与重新定位□ 翟羽艳(黑龙江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 150080)目前,我国对私力救济的价值、功能和法律地位的误读主要源自于研究方法的误区和研究视角的褊狭。本文探讨了私力救济从 “解剖学”意义上的分析到 “生理学”意义上关注的转变;分析了私力救济研究的时空视角的错位与回归;强调了在法律的视角下,作为一种制度或者权利对私力救济进行探讨,必然面临着单一法律视角的克服与多维法律视角的选择问题。权利救济;私力救济;研究视角私力

    行政与法 2012年11期2012-12-23

  • 对自救行为在我国刑法中定位的反思——以两起出租车司机撞死劫匪案件的定性为例
    对待民众选择使用私力救济恢复自己被侵害的权利——刑法中的自救行为。一、超法规的正当化行为——自救行为的已然定位在“黄中权案”中,办案法院认定黄中权构成犯罪的理由在于“还击型的加害行为并不属于正当防卫”[1]。这一定性无疑是在我国现行犯罪成立要件体系下合乎逻辑的结论。众所周知,我国的犯罪论体系是“四要件”的犯罪构成模式,即一个行为成立犯罪必须符合犯罪客体、犯罪客观、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四方面的要件。但是,依据通说认识,某一行为符合“四要件”并不是形式上的符合,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 2012年1期2012-04-12

  • 救济权的界分: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 ——从权利与权力的视角
    )救济权的界分:私力救济与公力救济 ——从权利与权力的视角□ 翟羽艳(黑龙江大学,黑龙江 哈尔滨150080)从权利存在的多种形态入手,界定了权利和法定权利的关系,从而预示了私力救济的权利属性——应有权利;然后,对救济之 “力”进行辨析,认为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的区别在于所依托的权利与权力的差异,因此,救济权是从最初的一种私人的权利在国家出现后演化为一种国家权力与私人权利的并存体。因此,现代社会的救济权,国家和私人分享、公力救济与私力救济并存就成为一种必然。

    行政与法 2011年4期2011-12-25

  • 论我国民事自助行为制度的构建 ——以节约司法资源为视角
    地快速发展。作为私力救济的一种方式,民事自助行为早在中国古代就已经存在,当今社会矛盾频发、诉讼资源不足,民法上的自助行为制度确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与合理性。一、民事自助行为的界定所谓自助行为,“是指权利人为保证自己请求权的实现,在情势紧迫而又不能及时请求国家机关予以帮助的情况下,对他人的财产或自由施加扣押、拘束或其他相应措施,而为法律或社会公德所认可的行为。”[1]571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民法典中普遍有对自助行为制度的规定。我国台湾地区民法认为,“为保护自己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3期2011-04-12

  • 私力救济之民事自助行为
    济包括公力救济和私力救济,这两种保护方法,就其进化过程而言是私力救济发生在先,而公力救济在后;就其发展趋势来看,公力救济逐渐取代私力救济,这是人类社会从野蛮走向文明的必然。“在现代社会,原则上不允许私力救济,但在来不及采取公力救济措施、权利有被侵犯的现实危险时,则作例外论。”[1]“公权力有所不逮,私力救济在所难免。”[2]这说明公力救济并不能完全替代私力救济,私力救济可以作为公力救济的补充而存在。然而,我国的私力救济体系不完备,即只有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大庆师范学院学报 2011年4期2011-04-03

  • 我国私力救济制度的立法架构——以刑法为中心
    纷解决机制可分为私力救济、公力救济和社会型救济。私力救济,指当事人认定权利遭受侵害,在没有第三者以中立名义介入纠纷解决的情形下,不通过国家机关和法定程序,而依靠自身或私人力量,实现权利,解决纠纷,包括强制和交涉。公力救济,指国家机关依权利人请求运用公权力对被侵害权利实施救济,包括司法救济和行政救济。社会型救济包括调解、仲裁和部分 ADR。在绝大多数法学家的视野中,私力救济是一种落后、不文明、应抑制和抛弃的纠纷解决方式。它是“最原始、最简单的民事纠纷的处理机

    中州大学学报 2010年3期2010-08-15

  • 私力救济的“合法性”探析 ——兼谈农村法治建设路径
    京211189)私力救济的“合法性”探析 ——兼谈农村法治建设路径洪良友(东南大学法学院,江苏 南京211189)私力救济对纠纷解决的作用不可忽视。尽管法治发展史上公力救济以克服私力救济的不足为发展起点,但这并不意味着私力救济的消亡,相反私立救济在农村被广泛运用。私力救济的存在具有明确的合法性。表现为程序上的正当性,形式上的合法性,道德上的可接受性。我们要正视它,发觉“合法性”背后蕴含着的民间法,吸收、引导并将其规范化,改变对农村法治的传统看法及建设路径。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3期2010-08-15

  • 私力救济的界定及其正当性
    马 彪摘要私力救济不应当将第三方以中立的名义介入权利救济的过程囊括在内,同时私力救济从古到今亦经历了一个动态的发展变化过程,但无论怎么变,其存在的正当性是不容置疑的,可以与公力救济形成互补,促进法的价值的实现。关键词私力救济公力救济正当性中图分类号:DF438.7文献标识码:A目前国内学界对私力救济内涵的界定存有不同的认识。徐昕教授将其界定为当事人认定权利遭受侵害,在没有第三方以中立名义介入纠纷解决的情况下,不通过国家机关和法定程序,而依靠自身或私人力量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09年3期2009-12-07

  • 考察与反思我国农村民事纠纷解决机制
    机制的考察(一)私力救济——节约成本但效力受限在中国广大农村地区,农民权利被受到侵害时,都会选择以私力救济的方式。这是因为受传统习俗影响很大。一方面,私力救济具有代价小、回报高的特点,以农民较低的收入来说,当遇到纠纷时,若去法院进行诉讼是要花费相当一笔钱的。另一方面,它有利于人际关系的维护。从某种程度上说,私力救济在农村的民事纠纷问题的解决上还是起了重大的作用,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私力救济的效力在某种程度上受到限制。因为私力救济完全依靠的是私人性质的力量,就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8期2009-07-08

  • 试论物权私力救济的价值意蕴
    不开物权保护中的私力救济。在宪政和法治原则的关照下,在物权公力救济占主导地位的情形下,对物权私力救济的价值意蕴进行追问和反思,必将有利于促进人与物的和谐,实现人与人的和谐,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顺利进行。关键词和谐社会物权私力救济中图分类号:D92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2-373-02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进行,党和国家在充分认识总结前期成果的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在构建和谐社会的

    法制与社会 2009年4期2009-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