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先任
“福建一名男子追小偷致其倒地身亡被起诉”事件之所以引起舆论广泛质疑,原因在于违逆了公众的常识。
如果失主因此而要担负刑事責任,这将模糊了私力救济、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界限,进而言之,会让人们在面对类似事件时不知该如何自处。
显然,司法裁量不应受到舆论左右,不能被舆论绑架,但这并不意味着舆论就是非理性的,从这起事件来看,从专家学者到普罗大众,一致对失主表达同情,认为不应对失主提起公诉,这不仅表现了一种朴素的正义观,也是基于法律常识的一种理性判断。
这名失主是否会被检方提起公诉,还需要检方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客观公正地进行处置,而不应让舆论影响了专业的法律判断,但汹汹舆论背后表现出的公众焦虑,也值得引起高度重视。
面对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司法部门应表现出充分的重视、尊重与敬畏,司法机关只有做出公平公正的选择,忠实于法律,才能对得起公众的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