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人

  • 法国不完全收养制度考察与借鉴
    年人被排除在被收养人范围之外,只能作为非正式监护的被监护人,待成年后方可被收养。可见,当时的不完全收养制度可适用空间十分狭窄且限制条件设置严苛。直到战争的频繁爆发使法国国内孤儿数量剧增,社会背景的变化促使法国将不完全收养的范围扩大,使未成年人也可以被收养。而后,法国为了儿童能够更好地融入收养家庭,增设了仅以未成年人为被收养人的完全收养模式,收养观念也逐渐向为子女之收养转变[2]。自此法国的收养制度模式发生改变,从单一的不完全收养模式逐渐变为完全收养模式和不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23年11期2024-01-22

  • 满足什么条件能解除收养关系
    一十四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从该条法律中可以看出,一旦收养关系既成,那么收养人在孩子成年之前是无法单方面解除收养关系的,毕竟孩子年幼,需要对孩子的日常生活以及人身健康负责。但如果是成年养子女的话,解除收养关系就没有这么多的规定。如果收养人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导致无法再继续相处下去,收养人可以直接与被收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倘若被收养人拒绝,收养人也有权

    伴侣 2023年4期2023-05-05

  • 满足什么条件能解除收养关系
    一十四条规定: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从该条法律中可以看出,一旦收养关系既成,那么收养人在孩子成年之前是无法单方面解除收养关系的,毕竟孩子年幼,需要对孩子的日常生活以及人身健康负责。但如果是成年养子女的话,解除收养关系就没有这么多的规定。如果收养人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导致无法再继续相处下去,收养人可以直接与被收养人协商解除收养关系,倘若被收养人拒绝,收养人也有权

    伴侣 2023年4期2023-05-05

  • 英国收养评估制度及借鉴研究∗
    为更科学地把握收养人“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以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核心,借助专业资源对收养个案做出的具体研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1105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从法律上确立了收养评估制度。民政部也于2020年12月30日印发并实施《收养评估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围绕收养人有无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明确收养评估基本框架和方向,具体包括收养评估的原则、形式、内容和

    云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2年6期2023-01-04

  • 民法典与废止的合同法等九部法律的主要区别和重要规定之十 ——收养编
    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第一千一百零八条 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送养未成年子女的,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利。第一千一百零三条 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和第一千一百条第一款规定的限制。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③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③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

    长江蔬菜 2022年17期2022-12-21

  • “亲子合同承担”:收养行为之教义学重构*
    确定,关键在于收养人的收养意思、送养人的送养意思以及被收养人同意之间的结合关系。其中,8周岁以上被收养人同意属于未成年人可以独立实施的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收养人的收养意思与送养人的送养意思构成收养合同,二者共同形成我国特有的收养合同模式。在该模式下,收养行为当事人是收养人与送养人,被收养人则为利害关系人。这种收养合同并非为第三人利益合同,而属于送养人与收养人之间须经被收养人同意的转让亲子合同地位的合同,故可以重构为“亲子合同承担”。其成立要件是

    学海 2022年3期2022-12-17

  • 收养制度中知情权与隐私权的冲突与协调
    收养这一事实,收养人在收养时大都会与送养人之间签订秘密收养协议。我国《收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其他人应当尊重其意愿,不得泄露。”这一规定一方面肯定了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保密义务,但同时也忽略了被收养人的知情权问题。收养关系在经过法定程序成立后,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父母子女的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会予以解除,但即便如此,被收养人与其生父母之间的自然血亲这一事实是不可抹去的。被收养人在被收养时基本上未满14周岁,年龄尚幼,心智

    法制博览 2022年35期2022-12-16

  • 不完全收养制度的域外借鉴及适用建议
    未成年子女,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确定父母子女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法律规定的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而消除未成年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我国适用这一单一的收养模式,即完全收养模式。收养未成年子女,即重新组合家庭,形成父母与子女的传统家庭模式,这可以发挥对于养育、保护幼儿长大成人,满足收养人精神寄托,以及合法收养对维系社会稳定和谐等等的重要作用。但实践中,这一单一的收养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有特殊困难无能力抚养

    法制博览 2022年32期2022-11-24

  • 收养行为无效的损害赔偿责任
    包括未成年的被收养人的直系尊亲属,成年的被收养人的配偶,收养孤儿、弃婴和弃儿时的民政局。”(7)徐国栋主编:《绿色民法典草案》,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第210页。前两部建议稿都没有超出原《收养法》第25条规定的范围,内容基本相同。后一部建议稿规定的内容有所不同,虽然也没有规定无效收养行为的损害赔偿,但是该草案在规定无效的收养行为之外,还规定了部分可撤销的收养行为,内容更为充实。(三)境外民法典对收养行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损害赔偿的规定在境外的

    扬州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2年2期2022-11-23

  • 民间送养下收养制度的现实困境与制度完善
    传统观念影响,收养人普遍希望收养一个身心健康的儿童,而现代儿童福利机构育养的被遗弃儿童主体为重残重病儿童[3],身体健康的孤儿数量很少;另一方面,健康儿童数量较少导致领养家庭需排队领养,可能要等待数年之久,等待时间过长。此外,通过福利机构送养的儿童还受到其他客观因素的约束。由于潜在收养家庭在福利机构内难以寻觅到待领养儿童,因此选择民间送养的儿童就在所难免,这导致机构送养逐渐被边缘化。2.合法民间送养数量不断下降民法典下的收养制度是以法律行为为逻辑起点建构的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1期2022-03-23

  • 《四川省收养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发布
    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收取任何费用。《细则》明确,收养能力评估流程包括信息配对与确认、书面告知、评估前准备、实施评估、出具评估报告。收养能力评估评分包括否决性指标、一般性指标和加分性指标三项内容,规定有买卖、遗弃、虐待、性侵或猥亵儿童等8种不良行为的否决性条件,从收养动机、道德品行、受教育程度等12个方面对收养申请人进行科学评估,实行对收养残疾儿童等加分措施。存在任意一项否定性指标认定为评估不合格,一般性指标和加分性指标之和为最终评估分值。评估得分高于80分

    农村百事通 2022年3期2022-03-19

  • 事实收养效力问题研究
    根据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来进行判断。充分考虑其心理、情感之需求,以及生活环境对其的影响,最后参考其意愿。刘某红抱养朱某辰虽未办理收养登记,但已与其形成了收养事实,朱某辰在刘某红、朱某民的监护下健康成长,基于以上理由,朱某辰暂由刘某红直接抚养更为妥当。因此,江西省分宜县人民法院最终将朱某辰的监护权判给了刘某红、朱某民夫妇。二、案件的争议焦点本案最大的争议点:便是“事实收养”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国《民法典》规定收养需要向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只有满足了登记这

    法制博览 2021年10期2021-11-24

  • 儿童收养登记审查问题研究
    ,通过他人与被收养人办理成功收养登记手续,而自己实际进行收养。起诉的原因是被收养人因户口问题面临失学处境,因而起诉某市民政局要求撤销当年办理的收养登记关系。该案件以原告胜诉结案。该案件透露出以下问题:办理收养登记时缺少相关因素考量,即收养意愿真实性评估,以及办理完收养登记手续后,后续问题如何监督。这些都需要相关部门及组织协调合作,共同维护相关人员的权益。二、儿童收养现状及困境收养这一民事法律行为指自然人通过法定程序领养他人的子女为自己子女,并在这一过程中创

    市场周刊 2021年11期2021-11-15

  • 有子女者能再收养14周岁的孩子吗
    98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1 100条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民法典》的规定与原《收养法》相比有三处变化:一是为了与我国二孩生育政策相一致,将收养人“无子女”修改为“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是将原《收养

    新农村(浙江) 2021年8期2021-09-09

  • 失去父母后,姐姐必须照顾弟弟?
    通过何种途径?收养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根据民法典第1104条的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姐姐无力承担扶养责任时,可寻求民政部门的帮助,送养弟弟时可以与收养人签订收养协议。另外,民法典第1105条还对收养程序进行了说明。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 2021年6期2021-08-23

  • 收养须经孩子本人同意吗?是否还需要通过收养评估
    系的建立除了被收养人收养人和送养人应当符合法定的条件外,还要求当事人之间形成收养合意。民法典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满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据此,你们夫妇收养晓泉,必须征得晓泉本人同意,儿童福利院不能单方作主。为了从源头保障收养行为更有利于被收养人,民法典新增了收养评估制度。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增加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評估。”因此,民政部门对收养人是否具备收养条件的认定,除

    伴侣 2021年6期2021-08-03

  • 收养子女,《民法典》有这些新变化
    不可以被收养,收养人必须没有子女。而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民法典》,不仅上调了被收养人的年龄标准,让14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也可以被收养,而且放宽了对收养人的限制,只有一个子女的人也可以收养一个孩子。问:卢国强从小父母双亡,靠着亲戚及村里的邻居接济长大。成年之后,卢国强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伍之后,拿着部队发放的安置费回乡创业。经过打拼,卢国强靠养鸡发家致富。2000年,卢国强经人介绍,同李娟结为夫妻,婚后生活幸福美满。2003年,两人生下一女。卢国强常

    妇女生活 2021年6期2021-07-26

  • 失去父母后,姐姐必须照顾弟弟? ——带着民法典看《我的姐姐》
    通过何种途径?收养人应当符合哪些条件?根据民法典第1104条的规定,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应当双方自愿。收养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姐姐无力承担扶养责任时,可寻求民政部门的帮助,送养弟弟时可以与收养人签订收养协议。另外,民法典第1105条还对收养程序进行了说明。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

    恋爱婚姻家庭 2021年18期2021-07-15

  • 《民法典》在收养制度方面有哪些完善
    那么,法律对被收养人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说法】原《收养法》将被收养人限制为不满14周岁的人,这就意味着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不能被收养,而这个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身体和心智尚未成熟,一旦面临意外的家庭变故就可能因欠缺收养法律制度保护而受到伤害,也可能增加社会不安定问题。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難无力抚养的子女。”

    农家参谋 2021年4期2021-06-20

  • 收养子女该怎样履行法律程序
    女士收养。对于收养人而言,《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当中有明确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赵先生与钱女士符合收养小贝的条件。在收养程序方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规定了“登记-公告-签订协议-公证-收养评估”这一系列流程。其中,收养评估制度的建立,是《民法典》收养一章中最大的亮点。《民法典》从程序上完善了收养制度,能够有力维护被收养人的权益,保证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21年5期2021-06-11

  • 《民法典》实施:你应当知道的收养新规
    增加了最有利于收养人的原则性规定外,还有诸多亮点。《民法典》中有关收养的规定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放宽年龄,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案例】周某的挚友陆某及陆某的妻子在一起事故中双双身亡,留下一个刚满14周岁的儿子阿伟(化名)。阿伟生活自理能力较差,为了使阿伟得到关爱和照顾,周某想把阿伟收养至膝下,但有人说法律不允许收养年龄太大的孩子。那么,法律对被收养人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呢?【说法】原《收养法》将被收养人限制为不满14周岁的人,这就意味着已满

    农村百事通 2021年13期2021-05-28

  • 《民法典》实施:你应当知道的收养新规
    增加了最有利于收养人的原则性规定外,还有诸多亮点。《民法典》中有关收养的规定的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放宽年龄,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案例】周某的挚友陆某及陆某的妻子在一起事故中双双身亡,留下一个刚满14周岁的儿子阿伟(化名)。阿伟生活自理能力较差,为了使阿伟得到关爱和照顾,周某想把阿伟收养至膝下,但有人说法律不允许收养年龄太大的孩子。那么,法律对被收养人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呢?【说法】原《收养法》将被收养人限制为不满14周岁的人,这就意味着已满

    农村百事通 2021年5期2021-05-21

  • 有子女者可否再收养14周岁的孩子
    十八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五)年满三十周岁。”第一千一百条规定:“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民法典放宽了被收养人年龄,符合条件的未成年人均可被收养。为更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规定:“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

    伴侣 2021年3期2021-04-16

  • 略论《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收养人条件的不足与完善
    01)收养是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建立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的法律制度,其主旨在于保障被收养人的健康成长,同时也满足收养人的收养需求。为了实现这一制度目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1044 条确立了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同时“收养”一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主要规定的基础上作了如扩大被收养人的范围、适当放宽收养人条件以及收养人数等修改。收养人的条件直接影响收养关系的质量,为了贯彻最有利于被收养人原则,收养人条件的设定就成为保障被收养人合法权益,实现收养制

    海外文摘·艺术 2020年17期2020-11-17

  • 《婚姻家庭编》(草案)关于收养主体制度规定的不足和改进建议
    重要的变化:被收养人的范围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放宽至一切“未成年人”(第1093条);对于一般收养人,不再要求其“无子女”,放宽至“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第1098条第1项);征求未成年人对于收养的意见的法定年龄从“年满十周岁”下降至“八周岁”,显然受到了《民法总则》降低未成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影响(第1104条);送养人与收养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时必须征得养子女同意的年龄,同(第1114条);将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单向的最小年龄间隔扩张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1期2020-11-12

  • 中瑞收养法的差异化与趋同化溯源
    件为:(1)被收养人既可以是成年人(11)《瑞士民法典》第266条。,也可以为未成年人(12)《瑞士民法典》第264条。,但未成年人必须是出生后满六周者(13)《瑞士民法典》第265b条。。(2)收养人应年满28岁,配偶双方共同收养子女的,还须达到结婚3年的要求,若配偶一方收养另一方的子女,也需要结婚满3年和年满28岁(14)2016年6月17日修订前的《瑞士民法典》第264a条规定共同收养的收养人应年满35岁,配偶双方共同收养子女的,还须达到结婚5年的要

    时代法学 2020年3期2020-07-21

  • 已有自己的孩子, 还能收养亲友的孩子吗
    收养法》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無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此外,国内公民收养子女,办理收养登记的程序和所需提供的材料按照《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执行。你们已生育一个孩子,就不能再领养亲友的孩子。不过,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个

    伴侣 2020年6期2020-07-04

  • 收养关系中,孩子的权益如何保护?
    。收养关系涉及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三方面,通过这个案件也可以看到,三方均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收养人方面,只有进行了登记,收养关系才成立,单纯的收养协议或者是公证,都不能形成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余先生也是因为进行了收养登记,所以才规避了这一风险。作为送养人,在送养亲生子女时需要特别考虑清楚,因为一旦收养关系形成,将不能想解除就解除,就像本案,林小童和余先生的收养关系已经形成,林先生不能随意解除。最后,作为被收养人,本案中的林小童非常幸运,得到了余先生的关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20年6期2020-06-29

  • 儿童收养待“修法”
    程序不完善,对收养人评估流于形式,对收养关系成立后的日常监督缺失等问题。”接受本刊采访时,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说。两年前,方燕当选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第一年,她就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以下简称“收养法”)的议案作为第一份建言。围绕收养问题,她曾走访过多家福利院和很多失独家庭。今年全国两会,方燕再次提出儿童收养话题。围绕收养评估、监督制度、出台配套实施办法等内容,她给出了自己的建议。收养评估要细化收养法第六条规定收养人应当“

    民生周刊 2020年12期2020-06-19

  • 解除收养关系公证需提供哪些材料?
    申请,依法证明收养人与送养人或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解除养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活动。相关法律规定如下:办理解除收养关系公证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 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 双方收养关系成立的公证书或其他能够证明收养关系成立的证明材料;3. 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4. 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的主要内容:1. 当事人双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2. 收养关系的成立时间

    现代家长 2020年5期2020-06-12

  • 穷人的品格
    、成长,保障被收养人收养人的合法权益,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那么,哪些人可以被收养呢?我国《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在小说《穷人》中,西蒙去世后,西蒙的两个年幼的孩子成了孤儿,他们可以被依法收养。收养人应具备哪些条件?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收养人,为了保障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法律对收养人有着严格的条件要求。根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0年6期2020-06-07

  • 未成年人保护视角下收养主体问题研究*
    )所谓收养,即收养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收养他人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使收养人与被收养人间成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1)史尚宽.亲属法论[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584;吴高臣,林佩.中国婚姻家庭与收养法律制度[M].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2020.95.。就收养法律制度而言,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是其基本原则之一,有关收养人条件的设定、特殊主体的收养、收养关系的解除等法律制度,无不体现出对于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民法典》第10

    时代法学 2020年6期2020-02-21

  • 日本收养制度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以儿童利益最大化为视角
    收养这一事实,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可以形成法律拟制的亲子关系——养子女通常在法律上享有与亲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一定程度上也可以弥补家庭形成的基本元素。虽然办理收养的程序社会成本较高,不过收养制度避免了子女身份的合法性探讨与监护权之争等问题,有利于维系家庭关系、保持社会稳定。因此,为了保障被收养儿童的合法权益,应当首先从法律体系上构建完善的收养制度。通过合法程序,自愿把别人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孤儿,当作自己的子女来抚养,俗称“领养”,在法律上则称之为“收养”。

    医学与法学 2020年1期2020-02-21

  • 我国收养制度的理论基础、立法演进及其完善
    ]收养完成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定的父母子女关系,同时,被收养人与原生父母及其他亲戚关系消灭。收养行为对自然人的影响极大,因此法律对于收养行为一般均规定比较严格的条件,其中包括对收养人条件的规定、对被收养人条件的规定以及对被收养人的送养人条件的规定、收养关系的成立和解除条件,收养的法律程序等。在世界大多数国家,收养制度所涉及的被收养人主要是儿童,即未成年人,因此从保障未成年人的利益出发,《收养法》的重点关注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二)收养制度的理论基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20年6期2020-01-16

  • 论收养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他人子女的人为收养人,即养父母;被他人收养的人为被收养人,即养子女;将子女或儿童送给他人收养的父母、其他监护人和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收养的成立需要同时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在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中,一般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对被收养人、送养人、收养人的条件和合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特殊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涉及到收养关系主体的身份状况,相关规定有适当的放宽或从严。收养成立的形式要件主要是指收养登记程序、收养协议和收养公证。要想使收养合法,两个要件缺一不可,若是只满

    新生代 2019年6期2019-11-14

  • 论收养制度的缺陷与完善
    他人子女的人为收养人,即养父母;被他人收养的人为被收养人,即养子女;将子女或儿童送给他人收养的父母、其他监护人和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收养的成立需要同时满足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在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中,一般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对被收养人、送养人、收养人的条件和合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特殊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涉及到收养关系主体的身份状况,相关规定有适当的放宽或从严。收养成立的形式要件主要是指收养登记程序、收养协议和收养公证。要想使收养合法,两个要件缺一不可,若是只满

    新生代·下半月 2019年3期2019-09-10

  • 姐姐无力抚养小女儿,我能收养吗
    第十条的规定,收养人必须满足无子女这一要求。你明显不符合上述规定。当然,如果收养的是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在送养条件方面,根据《收养法》第四条规定:“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你姐姐的小女儿不满十四周岁,且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符合被收养的条件。针对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同时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

    伴侣 2019年8期2019-08-26

  • 改革与完善收养人条件的立法进路
    李秀华一、收养人条件面临新挑战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编纂之际,探讨收养人条件的法律制度改革与完善,不仅有利于保障收养人、被收养人各方的合法权益,还有利于稳定收养秩序,同时有助于推进家庭与社会的和谐与发展。实践证明,我国收养人条件法律制度凸显了许多与现代收养理念及精神的不适应之处。十年前,四川省汶川地区大地震引起了社会各界对我国收养人条件法律规定的重新审视与法律思考。2013年1月,河南兰考火灾事故发生以后,引发了社会各界对收养人条件的反思。根据中国民政部网站公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 2019年1期2019-03-01

  • 我国涉外收养关系成立实质要件法律适用规范的重构*
    涉外收养适用被收养人本国法的制度;第二,德国、意大利、丹麦等国实行涉外收养适用收养人本国法的制度;第三,瑞典、挪威、希腊等国实行涉外收养适用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各该本国法的制度;日本的涉外收养成立要件的法律适用与前述国家相同,涉外收养的法律效力适用收养人本国法;第四,美国实行涉外收养适用法院地法的制度;第五,英国实行涉外收养同时适用法院地法及收养人或被收养人属人法的制度。参见刘铁铮.国际私法论丛[M].中国台北:台湾三民书局,1994.173-194;赵守博.

    时代法学 2019年6期2019-02-19

  • 我国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立法中不完全收养制度的价值探究
    关系成立后,被收养人解除与其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养父母养子女间发生等同于父母与婚生子女关系。不完全收养,是指在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产生拟制亲子关系,但其与生父母之间的原始权利义务关系仍保留,对于两方家庭,收养子女都享有继承权。二、现行我国继父母收养继子女的立法模式(一)我国继父母收养及子女的现状——完全收养我国《婚姻法》第27条明文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与歧视。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5期2018-04-02

  • 关于《收养法》中保密义务规定的评析
    ,涉及送养人、收养人、被收养人三方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创设与变更,强调对于收养信息以及收养主体人格权的保护,关乎未成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以及收养关系的稳定存在、收养当事人权益的有效实现。《收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收养关系之外的其他人应当按照收养人、送养人要求,保守收养秘密的,不得泄露秘密。该条款旨在限制第三人的行为,而保护收养关系人的隐私权。而在司法实践案例中,收养保密义务所涉及范围的不断扩大,其所产生的隐私权与知情权之间的冲突问题也是屡见不鲜,这些实际问

    武汉冶金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8年2期2018-03-05

  • 家庭收养弃婴存在的法律障碍及完善对策
    施,更好地保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家庭收养; 弃婴; 收养法; 福利机构; 审查权弃婴收养问题不仅是一个法律问题,更是一个关切民生的社会问题。我国目前有大量的待收养的弃婴和儿童,但是由于相关的收养机构严重不足,民间的事实收养普遍存在,一旦出现法律纠纷,由于属于非法的事实收养,使得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和救济,因此急需完善相关法律规定与制度,以切实推进合法的家庭收养普遍推广和实施,更好地保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政部

    陕西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2期2017-04-13

  • 关于养子女法律保护的立法缺陷
    的是为了增加被收养人的福利,实现被收养人利益的最大化。在收养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养子女原则的指导下,各国从不同方面做出了保护养子女利益的规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对收养条件的规定、对收养关系成立的法律效果的规定、对收养的无效与撤销的规定、对收养终止的规定。立法者的初衷是严格规范收养行为,提高收养条件,以此来达到保护被收养人利益的效果。但是实际情况是提高收养条件并没有阻却民间私下收养的行为,反而是由于收养条件过高导致了大量的收养无法办理正规的领养手续,造成了民间

    西部论丛 2017年12期2017-01-31

  • “养女告养父”对收养制度的拷问
    父母子女关系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产生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所以我国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制度,符合法定程序和条件时方可成立。但是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存在诸多事实收养问题,此种收养不同于法律规定的收养,其是指亲友、群众公认或者当事人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生活的、未办理合法手续的收养行为。面对此种普遍的情形,我们要意识到这是我国收养制度的弊端所导致,普通的农村家庭没有孩子,他们无法改变的家庭条件和父母学历等等,所以无法实现法律规定的合法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8期2017-01-26

  • 我可以代替儿子向法院起诉吗?
    》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30周岁。从你提供的个人信息来看,你具备第(一)(四)项规定,对于第(二)项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则要综合考虑收养人的收入水平、道德品质、违法犯罪记录、身体状况因素等,而不是仅仅具有稳定工作,就认定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至于第(三)项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和传染病。对患精神病

    莫愁 2016年6期2016-11-26

  • 我可以代替儿子向法院起诉吗?
    》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30周岁。从你提供的个人信息来看,你具备第(一)(四)项规定,对于第(二)项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则要综合考虑收养人的收入水平、道德品质、违法犯罪记录、身体状况因素等,而不是仅仅具有稳定工作,就认定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至于第(三)项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指精神病和传染病。对患精神病

    莫愁·家教与成才 2016年2期2016-02-18

  • 中国公民在国外收养外籍儿童的一些做法
    为是否符合外国收养人的国籍国法律。中国公民如欲在居住国收养外籍儿童,当地主管机关一般要求中国驻当地使领馆主管领事(简称中国领事)为收养人出具“有关收养行为符合中国法律”的证明。然而,中国虽有收养法规但缺少相关规定。自1992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简称《收养法》),只对“中国公民或外国人在中国内地收养中国儿童”做出规定,却无“中国公民在国外收养外籍儿童”的相关条款。鉴于此,为满足中外当事人建立收养关系的需要,中国领事创建了一种符合实际要

    世界知识 2015年13期2015-07-14

  • 论秘密收养制度
    秘密收养制度。收养人为了保障自己对被收养儿童的单独占有权,防止被收养儿童在得知收养事实后影响既已建立的父母子女关系,而在收养关系成立时通过协议约定保密义务。秘密收养制度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产物,其合法性值得肯定。收养制度的立法价值取向侧重于保护收养人的利益,到重视维护被收养儿童的利益,这一指导思想的转变导致秘密收养制度的主导地位逐渐被公开收养制度所取代 [1]。虽然公开收养制度得到越来越多国家的青睐,但是秘密收养制度始终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如此一来,如何完善秘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4期2015-03-17

  • 我国收养法的缺陷与完善——以网络收养为视角
    要回孩子,导致收养人收养的目的落空。虽然网络收养存在很大风险,但还是有很多人甘愿冒险。这主要是由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造成的:首先,中国的收养需求大。据调查,中国想要收养儿童的家庭主要有以下几种:如部分有经济能力的独生子女家庭、丁克家庭、不孕不育家庭和失独家庭等。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统计,目前世界范围内的不孕不育率发生率平均在10%左右,我国如果按照这个比例来计算,仅不孕不育家庭这一项就有过百万的收养需求。其次,日益增多的送养者。由于未婚先孕、无力抚养等原因,导

    法制博览 2015年18期2015-02-06

  • 收养孩子还需依法办事
    子女的人,称为收养人(或养父母);被他人收养的人,称为被收养人(或养子女);将子女或儿童送给他人收养的人或社会组织称为送养人。自收养制度在原始社会为父系氏族社会习惯确认以来,便因不同社会历史阶段的需求而表现出不同的价值本位,其主要经历了“为族的收养-为家的收养-为亲的收养-为子女的收养”四个阶段,相应的在立法上的表现也各不相同,在当代由于收养制度以保护儿童的最大利益为最高指导原则,所以国家监督主义倾向越来越明显,我国也不例外。收养是设立、变更亲属身份关系的

    科学生活 2014年7期2014-08-15

  • 事实收养研究
    例,“重庆市被收养人数总为11167人,其中事实收养为8197人,机构抚养为1030人,其他收养为1940人。事实收养人数占18岁以下被收养人数的73.40%,可以看出事实收养现象比较普遍,规模也大”。①刘小刚:《事实收养管理研究——以重庆市为例》,重庆大学200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4页。在解决事实收养的问题过程中,往往陷入两难的境地。一方面事实收养大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条件,这种现象的大量存在势必有损国家法制尊严;另一方面由于事实收养没有在法律上获得认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14年6期2014-04-09

  • 论德国未成年人收养最大利益原则及界定标准
    化,在经过实现收养人之意志、社会救助等基本原则和核心目的之后,现行《德国民法典》将未成年人最大利益标准确定为未成年人收养制度的首要原则。以该基本原则为核心,法律实践主要从被收养未成年人当前所处的境况、收养人的一般资格以及特殊资格等方面,来判定未成年人收养是否合乎最大利益原则。未成年人收养;最大利益;界定标准未成年人收养制度,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传统的法律制度,在不同的法律文化和社会背景下,存在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目的。在中国,《收养法》为未成年人的收养提供了法

    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 2014年2期2014-03-11

  • 论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
    跨国收养,是指收养人、送养人和被收养人以及收养行为地涉及不同的国家的收养。“在近代欧洲,收养是为无子女者个人利益服务的,在子女失去父母的情形下,收养受到各国的鼓励。许多国家准许父亲收养他自己的非婚生子女,而另一些国家却禁止这样做。”[1]“有些国家只允许收养未成年人,而有些国家则无此限制。根据罗马法的收养模仿自然的说法,收养人的年龄必须比被收养人大许多。”[2]但各国在具体年龄要求上存在差异,有时跨国收养纠纷甚至引起国家之间的外交纠纷。如俄美之间儿童收养风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8期2013-04-11

  • 论我国《收养法》中收养成立实质要件的完善
    收养制度应对被收养人、送养人及收养人等方面的规定加以完善,使之与社会现实更加契合。收养制度;收养成立实质要件;被收养人收养人;送养人一、我国收养制度中收养成立实质要件概述收养是变更亲属关系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涉及当事人人身、财产方面的问题,更关系到全民的公共利益以及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从宏观方面来看,收养可以归为民法中的身份法律行为。因此,民法理论中所涉及的一项民事法律行为生效的各项基本要件同样适用于收养行为。收养关系的成立需满足:(1)行为人具有相应民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4期2012-04-12

  • 涉外收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管辖权采取了以收养人的住所为依据的专属管辖模式。只要收养申请人在英国有住所,英国高级法院就有权颁布收养令。二是大陆法系的属人法主义。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均认为收养主要是当事人的合意行为,所以应根据身份关系适用属人法的一般原则。对于当事人的属人法不同时应如何适用属人法又有四种主张:(l)适用收养人属人法,因为收养行为由收养者发动,收养者应负主要责任,故宜采用收养人的属人法;(2)适用被收养人的属人法。以保护儿童利益为立足点,应适用被收养人属人法;(3)分别适用收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年7期2011-08-15

  • 美国恶父强暴中国养女引众怒
    心了解到,外国收养人来华收养子女,首先是要通过其所在国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向中国收养中心转交收养申请和证明文件。该中心一名工作人员告诉《环球时报》记者,该中心对这一事件感到非常震惊,正试图从系统中查找这起收养案例的线索,但是根据已有的线索并没有查到相关的收养记录。该工作人员表示,查不到记录的原因可能是当事人姓名信息不对,也可能是这个孩子不是从中国送养的。当《环球时报》记者询问“有没有可能这个孩子是通过非法途径被收养的”时,该工作人员说,“这个很难说”。

    环球时报 2009-12-152009-12-15

  • 爱你却不容易
    格的规定:1.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2.被收养人应当是不满14周岁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3.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共同收养;收养人应当亲自到收养机关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一方不能亲自到收养机关登记的,必须出具经权威机构公证的委托收养书。从本案中的被收养人收养人所具备的条件和资格看,都符合法律的要求,但在收养的方式上

    为了孩子(孕0~3岁) 1999年11期1999-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