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
- 《民法典》视域下意定监护启动条件研究
350000)意定监护旨在成年人意思能力逐渐衰落时能够自我决定,活用残存意思能力,在意定监护人协助下实现正常化生活,更注重尊重被监护人的自我决定权。在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发生冲突时,意定监护优先适用,实践中也有相应的判例。但是意定监护作为新兴制度目前仅由《民法典》第33条做出原则性的规定。2022年3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只涉及意定监护协议的解除和意定监护人资格的撤销。学界和司法实务界普遍认为意定监护制度依然道阻且
绥化学院学报 2023年8期2023-09-21
- 民事意定监护若干要素研究
712082一、意定监护概述意定监护的相关概念内涵其实可以说是来源于古罗马时期的保佐制度,不过它这一概念的正式提出应用是在20 世纪。20 世纪中后期,老龄化的浪潮席卷了大部分的发达国家,由于身体机能的降低,使得老年人处理个人日常生活事务变得困难,因此他们对社会能够提供监护的需求也更强烈,这些需求逐步得到国家的重视,对民法中的相关规定产生了冲击。立法者们逐渐意识到,老年人权益保护迫在眉睫,成年监护制度的改革势在必行。[1]各国分别对各自的成年人监护制度展开
法制博览 2023年23期2023-09-07
- 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研究
/宫成 蔺妍一、意定监护制度概述1.意定监护的概念第一种观点认为,意定监护是一种特殊的权利,它允许个体在其身心发展的过程中,根据其自身的需求,确定监护的形式和范围。第二种观点认为,当一个成年人受到政府部门的监管,他们有足够的自主权来决定自己的监护权,这种监护权的分配应该由双方达成一致。第三种观点认为,意定监护制度是建立在被监护拥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自愿订立意定监护合同使意定监护人应有全部的代理权或者是部分的代理权。通过上述三种不同的观点综合对比可知
公关世界 2023年4期2023-04-15
- 公证参与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探析
法》中,第一次将意定监护制度写入法律,但该制度的适用对象仅仅针对60岁以上的老年人,即便如此,这在我国相对保守的监护立法中已迈出了重大一步。2017年的原《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首次将成年人的意定监护制度写入监护章节,扩大了意定监护的使用人群。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延续了该制度。《民法典》第三十三条对于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仅仅是原则性的,缺少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规范,实践中操作性并不是很强。意定监护协议的订立是否需要公权力的介入、是否在协议中增加第三人的
法制博览 2023年2期2023-02-10
- 民法典视角下意定监护制度研究
步昂一、我国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法制现状(一)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发展及现状我国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立法层面的重大改革起始于201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老年法权益保障法》)的修订,其新增的第二十六条创新型地规定了老年意定监护制度。根据该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通过协商,在自己的近亲属或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该监护人自老年人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起依法履行监
区域治理 2022年8期2022-12-28
- 我国意定监护制度的问题与建议
刘天一一、我国意定监护制度概述(一)我国意定监护制度的发展与现状“意定监护”这一概念首次出现于法律是在我国2012年制定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该项法律第一次规定了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旨在缓解人口老龄化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为老年人提供适应社会发展的多样化保护措施。随后2017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除了规定指定监护与法定监护两种传统的监护制度外,还首次制定了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民法总则》第33条规定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这一举措很大程度上补充了之前
区域治理 2022年14期2022-12-27
- 《民法典》视域下意定监护制度的模式及其问题探讨
0一、问题的提出意定监护制度自2017年原《民法总则》颁布施行以来,一直是民法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2021年1月1日生效施行的《民法典》延续了原《民法总则》关于意定监护的法条,将其相关内容规定在总则编第三十三、三十四、三十五条。其中第三十三条是对意定监护制度的概念性规定,而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是对监护人的职责和履行原则进行的规定。由于规定过于简要,意定监护制度依然面临着实践中的操作难题。基于此,笔者认为,应从制度本身出发,结合本国立法的出发点,比较国外优
法制博览 2022年20期2022-11-22
- 意定监护公证概述及其实务操作
045200一、意定监护制度根据全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发布的《第四次中国城乡老年人生活状况抽样调查》,截至2015年,中国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口便已占到老年人总数的18.1%,约4063万人。[1]众多的老年群体,有的没有子女,有的子女远在千里之外,不在老人身边,有的虽有子女,但先于老人去世,成为孤寡老人,这种情况下,就需要有人来为老人养老,在老人失能、半失能时替老人行使民事行为,这种情况下意定监护就产生了。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意识表示清楚的情况下,提前
法制博览 2022年7期2022-11-22
- 意定监护的法律制度重构
266061一、意定监护概述(一)意定监护的立法现状20世纪后半叶,人口老龄化越来越严重,社会保障压力增大,失独老人的照料等社会问题愈演愈烈。为了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老年法》首次确定了意定监护,意定监护的制度化对于老年人的人身和财产性权益保障有重大的意义,但该法将意定监护的主体仅局限在老年人。我国法律规定年满60周岁即可认定为老年人,这意味着不满60岁的成年弱势群体无法通过该制度保障自己权益,这显然限制了意定监护的普及和适用。虽然《老年法》在制度设计上存
法制博览 2022年27期2022-11-21
- 意定监护如何“关照”余生, 《民法典》中有明规
民法典》)设立的意定监护制度给出了解决方案。什么是意定监护?案例:年逾七旬的刘老伯中年丧妻,因身体不适住院期间,他的四个子女却因为治疗和陪护意见不一致产生矛盾。老人心里既着急又无奈,更担心自己将来意识不清时,子女会因类似问题再起纷争。于是,想趁着自己现在还清醒,刘老伯和小儿子商量,想让他来做自己失能时的“主心骨”。经向律师咨询,他指定小儿子作为自己的监护人,并签订了书面意定监护协议书。说法:《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
农村百事通 2022年11期2022-05-30
- 意定监护人侵害老人权益怎么办
女的房产赠与及其意定监护人资格,并让自己的弟弟作为自己的监护人。请问,夏奶奶的想法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五条规定,意定监护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其监护职责,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保障并协助被监护人实施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被监护人有一定能力尚可以独立处理一定事务,对于此类事务应由被监护人自主处理,监护人不得干涉。也就是说,意定监护更多的是义务,而不是权利,履行监护义务一定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
伴侣 2022年3期2022-04-08
- 意定监护人可以自主确定吗
,委托她担任我的意定监护人,代行办理出入院手续、手术签字、陪护等一系列属于监护人的职责。请问我的想法有法律依据吗?是否还需要征得我女儿的同意?您有權自主确定意定监护人,并不需要法定监护人(如父母、子女等)同意,即被监护人和意定监护人协商一致即可签订意定监护协议,因为意定监护是被监护人和监护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意定监护协议的适用优先于法定监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
伴侣 2022年2期2022-03-30
- 民事意定监护协议要素研究
变的苗头。因此,意定监护的确立也具有十分关键的社会现实意义,由于老龄化等现象问题在我国越来越突出,也使我国必须面对着一系列诸如医疗等方面的社会实际难题。此外,对于保障权利,寻求社会实质公平,以及重视公民自主自决权利的要求也愈来愈高,所以人们对监护体系的需求大大超过我国当下监护体系的立法状况。这时,意定监护制度的确立则在人口老龄化的全球大背景下,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提供了解决方法。基于此,意定监护制度成为热点话题,亦是民商法学研究的重点方向,于是在阅读大
法制博览 2022年36期2022-02-10
- 我国成年意定监护与公证的制度衔接研究
行为能力,这就是意定监护制度产生的契机。现实生活中,公证的介入使得该制度发挥了重要功能,也成为广大弱势群体维护自身利益的一种法律手段。一、意定监护及公证的内涵界定(一)成年意定监护内涵有学者从广义角度阐述意定监护,主张委托监护、遗嘱监护等合同都属于意定监护的范围,并不仅限于成年意定监护协议。这种观点在一定程度上没有充分了解法定监护的内涵,存在概念上的混淆和误解。意定监护自身存在鲜明的特性体现在不同于法定监护仅仅补充欠缺或丧失行为能力人的私法自治,意定监护的
区域治理 2021年9期2022-01-01
- 成年意定监护在医疗领域的适用风险与法律应对*
三条确立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规定成年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以书面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其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后履行监护职责。这一制度受到了法学界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这是立法对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的时代回应,也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人民权益的重要举措[1]。但在医疗实践当中,由于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将传统的“以血缘为纽带的近亲属的知情同意权”也别除在外,导致成年意定监护人在为被监护人做医疗决定时的风险更高,进而造成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在医疗实践
医学与哲学 2021年14期2021-12-05
- 我国意定监护协议问题研究
的内容,我国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依旧过于原则性,且在相应的分编中也并未对其有所补充,导致该制度在实践适用中存在困难。结合成年人监护的立法目的,进一步完善意定监护制度,贯彻最大尊重被监护人意愿原则,明确意定监护协议主体及意定监护协议的公示性,对意定监护的监督提出建议,以实现我国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广泛适用。关键词:意定监护;意定监护合同公证机构根据我国当前社会现实,在进入21世纪后,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愈加严重,这无疑是对我国社会生活和法律制度的挑战。老年人基数不断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5期2021-12-02
- 《民法典》中的意定监护制度
以由李大爷选定的意定监护人根据“最大程度地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的原则来确定是继续治疗还是放弃治疗。意定监护制度意定监护制度,是指成年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根据自己的意愿确定监护人,并与之签订书面协议,赋予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对自己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进行照顾和管理,代理自己行使民事行为的法律制度。意定监护制度在我国起步较晚,从出现到确立经历了一个发展的过程。我国于《民法通则》中确立了法定监护和指定监护两种监护方式,但未提
晚晴 2021年11期2021-12-01
- 《民法典》背景下的意定监护与公证制度的融合研究
免的是,我国关于意定监护制度的实践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保障制度和配套政策还有待完善[2]。笔者研究发现意定监护制度与公证制度具有功能耦合点。一方面,意定监护制度与公证制度都具有预防功能。另一方面,公证制度可作为意定监护履行的保障机制,克服信任危机。倘若能将意定监护制度与公证制度融合,那么二者的优越性有可能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本文以《民法典》出台实施为背景,将公证制度引入意定监护制度实践过程进行探讨,为保证意定监护规范合理地履行提供理论支撑。二、意定监护制度
法制博览 2021年17期2021-11-25
- 老年人意定监护监督制度的域外立法实践
重要性,在老年人意定监护监督方面进行了相关立法实践,本文通过介绍域外主要代表国家的意定监护监督制度,兼评我国现行监督制度规定,对完善我国老年人意定监护监督理论有重要的参考价值。一、各国意定监护监督措施第一,关于意定监护设立程序上的事前监督。英国新持续性代理权需要一系列严格的创设流程:在公设监护办公室进行登记;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双方签名;由见证人担保签名的真实性;由中立的第三人证明创设代理权的正当性、合法性;在登记前,需要确定受通知人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能成立。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6期2021-11-25
- 意定监护制度的困境与突围
峻的养老问题,而意定监护制度的确立为解决养老问题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完善意定监护制度不仅能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让老年人能有尊严地安享晚年,也能促进法治国家的建设。现阶段我国《民法典》对于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比较笼统,对意定监护协议也没有翔实规定,不利于协议的有效履行。若将公证引入意定监护制度能够保障意定监护协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降低履行协议过程中产生纠纷的风险[1]。一、意定监护制度的内涵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被监护人根据自己的真实意愿选任监
法制博览 2021年31期2021-11-24
- 论我国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之完善
监护模式,即成年意定监护。一、成年意定监护的含义与价值(一)成年意定监护的含义成年意定监护是一个学理概念,各国法律赋予这一制度的称谓有所不同,如美国法和英国法称之为“持续性代理权授予制度”,德国法称之为“预设性代理权制度”,日本法称之为“任意监护制度”等,对此笔者将在下文予以详细论述。在学术界,各方学者对成年意定监护的含义亦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其中较具代表性的观点有两种。一种观点注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认为成年意定监护是指成年人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根据自
现代交际 2021年22期2021-11-24
- 福建省老年人“意定监护”意向现状及对策研究
独居老人试图通过意定监护方式选择养老,将300万元的房产赠与照顾自己的水果摊主的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讨论,“意定监护”也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事先同其近亲属或者愿意担任其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协商一致,在其丧失或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担任监护人并履行相应的监护职责。[1]“意定监护”为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提供了一种新的养老手段。一、国内外意定监护的发展(一)国外意定监护现状概述目前,在国外也有意定监护或者类似于意定监护的
法制博览 2021年28期2021-10-21
- 选择意定监护人,重亲缘还是重情缘?
豆豆编者按:意定监护是我国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一项法律制度。它与法定监护相对应,是指成年人在清醒时选择一个信任的人,书面指定其为自己失去民事行为能力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产、权利等。在日趋老龄化的中国社会,这无疑是一项很有意义的立法实践。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不少人却面临两难,不知该选择亲属还是非亲属做意定监护人。八旬老人300万元房产赠与水果摊摊主,引发“意定监护”制度大讨论2020年11月,一则“上海老人将300万元房产送给水果摊
妇女生活 2021年5期2021-05-27
- 意定监护:安享晚年的一种途径
独居老人通过设立意定监护的方式,将一名非亲非故的小摊主指定为监护人,并将价值不菲的房产赠予监护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也让意定监护这一法律制度走入了人们的视野。什么是意定监护,设立意定监护有什么法律依据,可以通过什么程序设立意定监护?本文逐一略做解释,以飨读者。一、何谓意定监护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尤其是老年人在清醒的时候,选择一个最信任的人,可以是亲属,也可以不是亲属,通过签订协议将其指定为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置自己的财
老友 2021年1期2021-02-21
- 成年意定监护登记制度
张浩迪成年意定监护被规定在民法典中,是指本人在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之前与他人协商作为本人的监护人,监护人既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组织,监护人代理本人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监护人要保障本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也规定了法定监护,但法律对于两者的规定有所差别,相较于法定监护来说,意定监护协议的限制相对较少,未规定意定监护协议的生效时间、生效条件,以及监护人和本人的权利义务、对于意定监护协议的监督。但是意定监护协议相较于其他合同来说,具有特殊性,缺少国家机关的介入,
科学与生活 2021年28期2021-01-10
- 公证在意定监护领域实务的问题与探索
安 362300意定监护是《民法总则》中的重要内容,在《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或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1],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相关的监护职责,包括被意定监护人的救治、及身后财产处理问题等,即“亲权+监护+照管”的三位一体的监护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成年人权益保障,以促进监护制度的完善,符合当下国情发展之需,有利于缓解社会难题。然而,
法制博览 2020年35期2020-11-30
- 意定监护公证法律问题与实践
障法》正式提出了意定监护制度的概念,在随后的相关法律制度中又将老年人的范围扩大至成年人。简单来说,具备完全民事行为的成年人在经过协商后可以通过书面形式选择与自己有密切关系的人作为监护人,而当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时,可以根据对方的协议约定承担对自己的监护职责。由此可以看出,随着我国立法制度的健全,意定监护制度可以直接体现对意思自治的尊重,能够为意定监护提供法律屏障。一、意定监护制度的内涵与现状意定监护制度是一种不同于法定监护,最大限度尊重公民权利的一种法律制度
法制博览 2020年21期2020-11-30
- 意定监护制度与公证
护分为法定监护和意定监护,而明年即将生效的民法典亦再次确认了上述两种监护制度的法律地位。实际上不管是司法解释、诉讼实例还是学术研究方面,关于意定监护的讨论远远低于法定监护,而我国和日本一样,已经出现人口老龄化,暴露出诸多问题,如何解决养老问题,保证老年人的权益成为社会治理中不可避免的研究课题,而意定监护制度的确立为此提供了法律平台。一、意定监护制度与公证“意定监护”这一概念在法律上首见于2015年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此时的主体仅限于具备完全民事行为
法制博览 2020年36期2020-11-30
- 公证介入意定监护之必要性
职责(以下简称“意定监护制度”)。目前随着我国老龄化的逐渐加剧,人民观念逐渐开明,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提前安排好信任的人为自己处理一系列后续事务的重要性,当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行为能力时由其信任的人帮助其处理后续事务。意定监护制度明确规定了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在自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通过协议、合同、委托等方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其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由协议确定的监护人履行人身照顾、医疗救护、财产保护、权益维护、死亡丧葬等等一系列的责任
法制博览 2020年24期2020-11-29
- 试析成年人意定监护合同之法律构建
修订新增了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法律条文,但规定较为原则,对意定监护合同具体如何实施并未做详细规定,缺乏相配套的程序性规范。因此,明确意定监护合同原则,进一步完善意定监护合同构建问题,有助于健全意定监护的制度发展。【关 键 词】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民法总则;意定监护合同中图分类号:D92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20)14-0153-02作 者 简 介:许燕(1986-),女,汉族,上海人,研究生,华东政法大学,任职于上海市
法制博览 2020年5期2020-07-06
- 意定监护业务办理中的几个问题
【内容摘要】意定监护随社会结构变化应运而生,当前社会加速老龄化,另外失能失智人群、不婚族、丁克族、同性恋以及失独家庭的增多,都需要意定监护来解决法定监护不能解决的困境。意定监护不是双方协议,而是单方委托。监护人要适格,要受监督制约。【关 键 词】意定监护;监护人资格;监督中图分类号:D92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20)08-0169-02作 者 简 介:邓钧(1973-),男,汉族,福建漳州人,公共管理硕士,任职于福建省
法制博览 2020年3期2020-04-30
- 浅析我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发展及完善
就规定了老年人的意定监护制度,2017年3月15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的第33条就对意定监护制度进行了规定,于2021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依旧采纳了该条文。我国的法律体系对老年人监护制度这一块也是十分关注,对通过监护手段来进行养老保障也是立场坚定的。一、我国意定监护制度的立法发展及其解读(一)立法发展1987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通则》虽然确立了我国的监护制度,但其规定的范围很局限,监护对象仅包括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没有提及
广西质量监督导报 2020年12期2020-03-12
- 成年意定监护登记制度探究
020)一、成年意定监护登记制度的内涵及必要性(一)成年意定监护登记制度的内涵成年意定监护是指本人意思能力健全时可以预先选定监护人,有关监护的设立、监护的内容等均由当事人自我决定。①作为成年意定监护的组成部分,成年意定监护登记以尊重本人意愿、保障本人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由国家公权力机关适当介入,以确保意定监护的有效缔结。当前,我国在法律上对成年意定监护登记的相关规定尚处于空白状态,在学界对于成年意定监护的讨论也主要集中于监护合同的订立、监护主体的界定等方面,
法制与经济 2020年8期2020-02-25
- 完善我国意定监护监督的法律路径研究
条和第36条已将意定监护和监护监督制度纳入其中,但是现行的一般的监护监督制度,即《民法典》第36条,并不能完全囊括意定监护监督制度的内容。同时,目前立法上还存在意定监护登记制度缺失、配套的监督措施没有跟上等方面的问题。在《民法典》已颁布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大背景下,鉴于该制度广泛的利用群体以及日益加剧的老龄化现象,应当抓紧通过立法解释、司法解释等途径确立与意定监护制度相配套的监护监督制度,使我国的意定监护制度更加先进、完善。一、意定监护监督制度法
福建江夏学院学报 2020年5期2020-02-25
- 以公证视角谈我国意定监护制度
30000)我国意定监护制度的确立为更广泛的亟待有效监护的群体提供了一种法律层面的保障,但由于起步较晚,法律规定比较笼统,程序性保障缺乏,实践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亟待解决。一、公证介入意定监护制度的必要性(一)意定监护概述意定监护,又称为成年人任意监护制度,是与法定监护相对应的成年人监护制度,其是指“对于现在有判断能力的人,为了对将来判断能力的低下有所准备,使其能够通过契约自己决定补足该情形之能力的制度。”①意定监护是在监护领域对自愿原则的贯彻落实,是具有完
法制与经济 2020年5期2020-02-25
- 《民法典》视角下意定监护制度实施的思考
条突破性地设立了意定监护方式,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由此,现行中老年监护人的确定方式除法定监护人、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协议确定、指定监护人外又增加了老年人预先确定监护人,即意定监护方式,将监护人的范围予以扩大,能够最大限度地尊重老年人的养老意愿。最新颁布的《民法典》继续保留了这一制度,这一
法制与经济 2020年11期2020-02-24
- 浅析我国意定监护制度的细化及完善
刘红艳一、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概念与相关制度辨析(一)意定监护制度的基础概念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民法总则》对意定监护制度做出明确规定之前,我国成年监护方式较为单一,已经不再适应人口老龄化的当今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的确
文化学刊 2020年8期2020-01-02
- 对意定监护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的问题阐述
西安市公证处1 意定监护的有关概述1.1 意定监护的有关概念分析意定监护制度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近亲属或者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意定监护启动时,法定监护应当自动失效,意定监护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意定监护是一种尊重人权,填补我国法律缺失度的监护制度,意定监护制度的确定对我国监护制度的完善具有重大作用。意定监护是一种较为特别的监护制度,是当事人之间自主确定监护,从而提升自身的监护能力以及整体的监护水平
新商务周刊 2019年10期2019-12-21
- 意定监护公证,为尊严保驾护航
护职责。本文针对意定监护公证若干问题的实践真开了讨论和分析。意定监护制度是《民法》提出的一种新的监护制度,主要是针对一些丧失行为能力的老人,让其自主选择意定监护人,代替老人行使民事权利,意定监护人是指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并且与老人具有某种关系的成年人,老人一旦选定意定监护人,意定监护人就要依法履行监督权,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和对老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和分配,主动承担起照顾老人的监护责任,解决老人的后顾之忧,让老人颐享天年,接下来,从意定监护如何办理,办理后如何实行,
职工法律天地 2019年12期2019-12-14
- 浅析意定监护制度
的最大保护,对“意定监护”立法的呼声也越来越高,终于,2017年3月5日出台的《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就对此做出了明确规定。一、“意定监护”的历史在国际上,“监护”一词由来已久,民法上的监护制度来源于罗马法。但在我国,监护的说法出现得比较晚,直至1911年的《大清民律草案》中,方出现“监护”的说法,随后,在1930年的《民国民法典》亦使用了“监护”一词。而关于“意定监护”,国际上的许多国家无论在立法上还是实践上均已成熟,例如,美国的可持续性代理权制度、日本的
法制博览 2019年16期2019-12-13
- 浅析我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
国所增设,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应运而生。二、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含义老年人监护是成年人监护——意定监护中的一种,由于其监护需求不同于其他成年人,因此可分为一般成年人监护和老年人监护。在老年人监护中,监护人既要保护其财产,又要关注其心情和人身安全,其意在通过监护人的帮助,使得老年人能像常人一般按个人意愿过着普通的生活,能自主决定自己的基本生活,甚至在丧失行为能力后应有的权利仍能得到保障[1]。综上所述,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是指老年人根据个人意愿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
法制博览 2019年21期2019-12-13
- 有亲生女儿, 可以让别人当自己的监护人吗?
》在我国首次确立意定监护制度。意定监护是指被监护人在有意思表达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生活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管理、维权诉讼和死亡丧葬等监护事宜的制度。简单来说就是,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给自己找个监护人。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举个例子,老人需要做手术,儿女不同意也不签字,手术没法做。而意定监护人就有权签字,从而保障老人的权益。2017年10月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2019年11期2019-11-07
- 意定监护:我的监护人我做主
去了公证处,办个意定监护公证。当时“意定监护”是个新鲜玩意儿,不知道老太太是怎么学来的。大儿子身体不好,孙女张颖(化名)就说,她来做。万一到了文件里说的那个地步,周杏芳的护理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监管、权益诉讼甚至丧葬处理,都归张颖负责。办理公证的手续很多,又是谈话、签字,又是录音、录像。事情办好,周杏芳放心了。没想到现在还真就派上用场了。大儿子去了公证处,要求出具文件。公证处的人先到护理院看了周杏芳,又去精神卫生中心核实诊断书,确定她的状况“符合原先设定的
恋爱婚姻家庭·养生版 2019年8期2019-08-29
- 意定监护公证,为尊严保驾护航
护职责。本文针对意定监护公证若干问题的实践真开了讨论和分析。意定监护制度是《民法》提出的一种新的监护制度,主要是针对一些丧失行为能力的老人,让其自主选择意定监护人,代替老人行使民事权利,意定监护人是指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并且与老人具有某种关系的成年人,老人一旦选定意定监护人,意定监护人就要依法履行监督权,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和对老人的财产进行管理和分配,主动承担起照顾老人的监护责任,解决老人的后顾之忧,让老人颐享天年,接下来,从意定监护如何办理,办理后如何实行,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6期2019-08-26
- 意定监护:我的监护人我做主
去了公证处,办个意定监护公证。当时“意定监护”是个新鲜玩意儿,不知道老太太是怎么学来的。大儿子身体不好,孙女张颖(化名)就说,她来做。万一到了文件里说的那个地步,周杏芳的护理照管、医疗救治、财产监管、权益诉讼甚至丧葬处理,都归张颖负责。办理公证的手续很多,又是谈话、签字,又是录音、录像。事情办好,周杏芳放心了。没想到现在还真就派上用场了。大儿子去了公证处,要求出具文件。公证处的人先到护理院看了周杏芳,又去精神卫生中心核实诊断书,确定她的状况“符合原先设定的
恋爱婚姻家庭 2019年24期2019-08-26
- 我国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浅谈
则》在第33条对意定监护制度首次作出了立法规定⑵。按照《民法总则》的立法规定,意定监护的主体范围是成年人。主要对象是针对老年人群体,在成年人具备完全民事能力之时,可以与他人建立意定监护合同关系,在合同条件成就时,双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尚未完全失效《民法通则》在16条、17条所规定的监护对象限定在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对于一般老年人的监护并无提及,只有在老年人在部分或者全部丧失行为能力时划为精神病人一类才能被监护,由此可以看出民法通则对于监护的要求是以丧失行为能
陕西青年职业学院学报 2019年2期2019-02-22
- “意定监护”(双语加油站)
“意定监护”(freewill guardian⁃ship)就是书面指定一个人,作为自己失能(lossofself-careability)后的监护人(guardian),照顾自己的生活,处理自己的资产等。当今社会意外事故多发,生病甚至是重大疾病,已不仅仅是老年人需要担心的问题了。生病陷入昏迷之时,如何确保自己的疾病能得到及时的救治?你的家人、亲友中有没有人能全心全意照顾你?家庭发生纷争(dispute)时,如何确定对自己最为有利的监护人,确保自己的财产能
环球时报 2018-10-232018-10-23
- 民法总则中的意定监护制度
50025)一、意定监护制度的含义所谓意定监护是指成年人在其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提前与他人协商并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待自己丧失行为能力时即由预先确定的人担任自己监护人的监护制度.老年意定监护制度是指老年人在其具有完全的意思能力时,依自己的意愿选任监护人,并授予其必要的代理权限,这与法定监护制度相对应将自己的监护事务全部或部分委任与监护人。通过意定监护制度,老年人在意志清醒时可自由选择个人或组织担任监护人,安排具体监护事宜,奠定将来幸福自在的生活
丝路艺术 2018年3期2018-09-10
- 我国意定监护制度研究
》第三十三条关于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是概括性的、抽象性的,关于意定监护制度的规定存在内容上、程序上的疏漏,不能满足实践的制度需求。2017年4月著名作家琼瑶的丈夫平鑫涛病情严重、失智且中风,琼瑶与其三个继子女就是否为平鑫涛插胃鼻管救治发生争执。琼瑶称丈夫曾表示病危时不希望通过任何医疗器具维持生命,故自己是遵照丈夫的意愿,不让丈夫接受插胃鼻管治疗。但平鑫涛先生的三个子女却认为所有医生自始至终都没有判定过父亲病危或陷入重度昏迷,“失智”并不等同于“病危”,琼瑶停
传播与版权 2018年1期2018-03-28
- 成年意定监护法律关系的解释
——以《民法总则》第33条为解释对象
1款规定的老年人意定监护的翻版。《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在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自己关系密切、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的个人、组织中协商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老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依法承担监护责任。”《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基于其社会保障法的属性对老年人意定监护只作了原则性规定,但是《民法总则》作为民事基本法对成年意定监护制度也仅作原则性规定就显得不大合适。规定的成年意定监护制度。意定监护是在监护领域对
现代法学 2018年5期2018-02-22
- 意定监护制度进入实操阶段
例收录的“老年人意定监护协议公证”是一项新型公证业务,也是公证参与法律实践乃至推动立法完善的典型事例。回应了近年来我国进入“老龄化社会”带来的老年人权益保障问题,普及了关于“意定监护制度”的立法,指导公众如何通过办理公证的方式行使此项权利,从而更好地发挥此项制度的价值。一、什么是意定监护制度?“意定监护制度”是成年监护制度中的新类型,最早成文的“意定监护”立法开始于20世纪后半叶,以英美法系的“持续性代理权制度”为代表。当时,西方发达国家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
中国司法 2018年2期2018-02-07
- 我国意定动产担保物权法的一元化
活中时常出现关于意定动产担保物权方面的经济纠纷,然而目前我国现有的意定动产担保物权法尚存在法律漏洞。因此如何进一步建设一元化担保物权法已经成为集中国家集中关注的问题。一、意定动产担保物权概述意定的含义即当事人自己内心的真实想法和意愿,可流动的财产包括现金,金银首饰等所有动产均可认定为意定动产担保物权,对于动产物品的抵押、让与和担保,当事人都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划分和处理。法律上现有的法定动产担保物权,明文规定动产担保物权要优先于双方自愿约定的动产担保物权,
法制博览 2018年36期2018-01-22
- 意定监护制度的挑战与创新
一、各国立法中的意定监护制度(一)德国的补充性原则德国《照管法》确立了必要性原则和补充性原则。必要性原则是指当事人是否需要照管、要交付什么样的人照管,照管人的范围、人数、期间等都应该以被照管人的利益最大化、最小损害为标准。补充性原则是指若被照管人有朋友或亲属等人事实上的援助或自己选定的任意照管人,而它的作用与法定照管人相同的时侯,必须充分尊重被照管人的决定,不得强制为其选任法定照管人。(二)日本的意定监护制度为了适应老龄化的社会和充实残疾人的福利,为了保护
法制博览 2018年34期2018-01-22
- 论意定监护
223003一、意定监护概述监护是为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权益而建立的制度。监护的对象包括未成年人和失智的成年人,如精神病患者、老年痴呆患者等。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和失智的成年人的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当某人是未成年人或已经是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时,这些法定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人的职责。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不同。意定监护,顾名思义,即当事人可以基于自己的意愿,由自己来确定未来的监护人。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最
法制博览 2018年32期2018-01-22
- 我国意定监护制度的问题与完善
3200一、我国意定监护制度现状《民法总则》正式出台之前,我国相关法律仅对未成年人及限制或无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监护制度有明确规定,值得注意的是《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首次提出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理念,但是由于此部法律所适用人群范围有限,加之法律规定的内容较为笼统,实践中并没有发挥其真正的应用价值。我国步入老龄化社会阶段是推动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写入法律的主要原因。《民法总则》中规定的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在扩大监护制度适用对象的同时,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老年人监护制
法制博览 2018年25期2018-01-22
- 浅议公证与意定监护
0405一、我国意定监护制度概述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最早出现在《民法通则》中,《民法通则》规定的成年被监护人仅限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条通过解释把“痴呆症人”包括在精神病人范畴内,但学界一致认为《民法通则》中监护制度的保护范围过窄。2015年4月修正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首次提出意定监护制度,适用范围为年满六十周岁的老年人。可这一规定在适用范围有局限性,排除了六十周岁以下的
法制博览 2018年32期2018-01-22
- 以公证的视角谈我国意定监护制度的完善
得捉襟见肘,建立意定监护这一新型监护制度势在必行。2017年3月15日审议通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以下简称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协商确定的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该条将适用主体从《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扩展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8年1期2018-01-01
- 关于意定监护公证的初步研究
02300关于意定监护公证的初步研究刘莉玲北京市华夏公证处,北京 102300本文从意定监护的概念及意定监护公证制度的法律依据、法律实践等角度对当前意定监护公证制度进行了初步探讨,以期对意定监护公证实践有所裨益,更好发挥公证在构建和谐社会中预防纠纷的职能作用。老龄化;意定监护;公证随着我国老龄化问题的凸显,孤老和独居老年人的比例增多,如何养老成为摆在大家面前的现实问题。传统环境下对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老人监护机制的保障已远不能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而
法制博览 2017年14期2017-01-26
- 意定监护公证若干问题的剖析
滨 150000意定监护公证若干问题的剖析李 莼黑龙江省垦区公证处,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监护制度是我国保护人权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对于保障老年群体、生理残疾群体以及智力障碍等弱势群体的个人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随着我国监护制度的不断完善以及人权保护意识的增强,意定监护制度逐渐盛行。为了保证意定监护制度具有法律效力,应该对其进行公证,以便能够从法律的角度确保意定监护能够顺利实施。意定监护;成年监护;自我决定权;公证意定监护制度的出现,是我国人权保护意识发
法制博览 2017年22期2017-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