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人
- 探讨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者中智能障碍的影响因素分析
的情况较多,被鉴定人数量也越来越多。颅脑外伤作为一种会严重危害人身健康的损伤类型,根据颅脑损伤的程度可分为轻度、中度以及重度,而精神障碍是其常见的一种并发症,容易导致被鉴定人情绪以及行为等方面发生异常,对其日常生活带来严重影响[1]。精神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2]。本次研究回顾性分析宁夏精神疾病鉴定所2019—2021年经鉴定被诊断为颅脑损伤所致精神障碍100例的鉴定资料
宁夏医学杂志 2023年5期2023-06-10
- 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费用制度研究
者当事人委托,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出具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是民事诉讼的重要环节,司法鉴定意见作为民事诉讼证据种类之一,是法官认定事实的依据之一。按照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司法鉴定人需要出庭作证,出庭作证可能产生费用。本文结合2020年5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法释〔2019〕19号)(以下简称“新《证据规定》”)第38条、第39条的规定,对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费用制度进行研究。
镇江高专学报 2022年1期2023-01-10
- 鉴定人书面作证制度研究
200042)鉴定人出庭作证是司法鉴定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理论和实务界关注较多的一项重要课题。但是对于作证方式的研究,目前还比较少。笔者曾经就鉴定人隐蔽作证制度进行了讨论,但隐蔽作证制度对于法庭等硬件设施要求较高。对于在司法实践中,诉讼双方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但确实没必要出庭作证的,可以采取一种变通的作证方式——书面作证来进行补充。1 鉴定人书面作证的基本范畴鉴定人书面作证,是指鉴定人根据法律规定,不出庭参加庭审活动,而是通过书面方式以自己出具的鉴定意
中国司法鉴定 2022年3期2022-11-08
- 鉴定人撤销鉴定意见的问题与对策
——基于63例民事案件撤销鉴定意见的实证分析
。然而实践中,鉴定人未经法院同意撤销鉴定意见的情况时有发生,更有甚者在生效裁判作出后撤销鉴定意见,导致案件再审,影响司法权威。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法院认定案件事实依据的鉴定意见并没有在诉讼中发挥相应的作用。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2019年12月25日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新《民事证据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鉴定意见被采信后,鉴定人无正当理由撤销鉴定意见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退还鉴定费用,并可以根据情节,依照《民事诉讼法》第
中国司法鉴定 2022年5期2022-10-28
- 如何对鉴定意见进行有效质证
——以《关于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为参照
征,……相对于鉴定人而言处于专业劣势的诉讼各方缺乏质证的可能性问题,鉴定意见产生依据与过程缺乏透明性问题,现有制度及构想均无能为力。”[2]98可以说,能否发现民事鉴定中的瑕疵或错误,直接决定了民事鉴定能否有效质证,进而直接影响案件的裁判方向。但是在实践当中有效质证仍然存在一定的难度,“由于没有专业知识背景,也没有鉴定可采性规则的指引,法官、当事人只能将焦点放在鉴定意见的结论部分,无法关注鉴定的原理、过程,也无法向鉴定人提出专业的问题。”[3]因此,笔者拟
法制与经济 2021年8期2021-12-06
- 刑事诉讼中鉴定人出庭作证问题研究
750021)鉴定人出庭作证是法治进程的必然要求,也是当今法治国家的共识。我国的《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对鉴定人出庭作证做出了一些具体规定,完善了鉴定人出庭方面的有关措施,并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虽然在我国法律规定中,对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情形作出比较系统、详细的规定,但仍然有许多不足之处。因此,在我国建立健全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制定鉴定人的保障措施,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一、刑事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概述(一)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概念鉴定人出庭作证,是指鉴
法制博览 2021年30期2021-11-25
- 鉴定人出庭质证中的质证准备
210004)鉴定人作为特殊的专家证人,将会越来越多地参与庭审活动。鉴定人需要接受来自于各方的质证,鉴定人参与到庭审过程之中,也是完善诉讼程序的必然要求,对于认定案件事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不仅如此,每一次质证的过程,从前期准备到质证、再到后期总结,对鉴定人而言,也是业务能力素质的锻炼和提升。因此司法鉴定人出庭质证前必须做好相关的质证准备:一、鉴定人出庭质证的概述司法鉴定人是依法取得鉴定人执业证书,受司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运用专门知
法制博览 2021年14期2021-11-25
- 腓总神经损伤致踝关节功能障碍的伤残评定结果分析
伤则可能引起被鉴定人踝关节功能障碍,影响关节承重能力。踝关节是人体承重的重要关节,对于人类生活质量的影响较大,虽然目前腓总神经损伤后导致踝关节功能障碍的发生率较低,但仍需对其采取有效干预措施。因此,对腓总神经损伤致踝关节功能障碍的被鉴定人的伤残程度进行评定,并对其采取合理的治疗措施十分关键[1]。对此,本次研究针对本司法鉴定中心在2020年间进行伤残评定的,涉及腓总神经损伤致踝关节功能障碍的被鉴定人的伤残程度评定结果进行分析,为该类被鉴定人的损伤致残程度的
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 2021年64期2021-08-18
- 我国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实证研究
——以河南省为例
完善证人、司法鉴定人(以下简称“鉴定人”)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鉴定人出庭作为庭审实质化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对于我国诉讼制度改革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随着我国司法案件数量的增加和案件复杂程度的增大,司法鉴定在诉讼中的作用愈发凸显,鉴定意见作为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对于查明案件事实真相有着重要的影响。目前我国的司法鉴定制度尚不完善,在司法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其中最突出的便是鉴定人出庭率较低。为了探究当前形势下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4期2021-01-15
- 我国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10063一、鉴定人出庭的依据司法鉴定人出庭接受双方当事人的质询是其鉴定工作的一部分,其在庭审中是与案件无关联的特殊诉讼参与人,鉴定人的参与过程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双方当事人质证权的行使,其出庭的依据有如下几点:第一,是程序公正的必然要求。为了更大程度调动双方当事人参与诉讼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双方主动性,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质询,在此过程中,也让鉴定意见对其不利一方当事人对庭审更加信赖,增加了信服力,体现了刑事诉讼法保障人权的价值取向;第二,基于直接言辞原则,要
法制博览 2020年22期2020-11-30
- 司法鉴定人出庭的准备和应对
为定案的根据。鉴定人出庭就鉴定意见进行说明和解释,并接受法官和当事人的质询,对法官需查明的问题及当事人的质疑问题进行直接的回应,更加直观地判断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和科学性,助于法官查明案情,保障诉讼当事人权利具有重大意义。目前,鉴定人出庭率低的问题,既有鉴定人出庭制度不具体和不完善,以及权利保障不充分的问题,也有鉴定人由于缺乏经验、自信心不足而产生心里抗拒的因素。本文从鉴定人出庭的准备和庭上应对等方面进行探讨,希望能为鉴定人出庭提供有益的建议。一、鉴定人出庭作
法制博览 2020年11期2020-11-30
- 司法鉴定人出庭的准备和应对
,对讼诉过程中鉴定人出庭作证作出了更加详细的规定,强化了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义务,对于提高司法鉴定质量、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提高法官对鉴定意见的采信、促进司法公正等方面都起到重要作用。鉴定意见作为一种言词证据,鉴定人出庭作证关系到鉴定意见是否被采信,因而鉴定人除了要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还要增强相关法律知识,提升出庭作证的应答能力和技巧。【关 键 词】鉴定人;鉴定意见;出庭作证中图分类号:D9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20)11
法制博览 2020年4期2020-07-05
- 工程造价司法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定 建设工程 鉴定人 合同纠纷我国建筑业快速发展,建设工程有其专业性、综合性、复杂性的特征,随着PPP项目模式的推广和 “营改增”的深入,建设工程法律关系变得更为复杂,工程造价结算类纠纷异常难判,使得造价司法鉴定活动频繁使用,但众所周知造价鉴定亦有一定的局限性亦即不确定性,鉴定意见因人而异,因复合型而异,另外其无法还原案件的绝对真实。正确把握工程造价司法鉴定的鉴定原则、鉴定范围、质证规则的认定等问题,对客观、公正解决鉴定纠纷发挥积极作用。一、工程造价司法鉴
现代企业文化·理论版 2020年1期2020-06-01
- 司法会计主体研究
主体是司法会计鉴定人,并细化司法会计主体准入条件。关键词:司法会计;司法会计鉴定;鉴定人本文为中央司法警官学院院级科研项目:“我国司法会计的研究不足及对策”研究成果(项目编号:XYY201403);项目组成员:寿莉、齐金勃、董宇坤、吕琳中图分类号:DF794.5 文献标识码:A收录日期:2019年11月26日司法会计主体,是司法会计理论体系的重要构成,关系到理论体系的完整。我国理论界目前没有专门针对司法会计主体的研究,对于司法鉴定主体的界定也存在争议。由于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0年4期2020-03-18
- 新《民事证据规定》对鉴定人的诉讼管控
参与民事诉讼的鉴定人的有效管理和监督。[1]由于新《民事证据规定》“对民事审判实践必将产生重要而深远的影响”[2],而且已经从2020年5月1日开始实施,所以备受法官、鉴定人关注。有鉴于此,本文尝试对新《民事证据规定》中有关鉴定人的相关规定进行评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完善措施。一、制裁鉴定人虚假鉴定虚假鉴定是指接受法院委托从事司法鉴定的人员,出于某种原因,违背自然科学技术和规律,故意获得与科学结果不同结论的情形。[3]虚假鉴定一定是鉴定人故意为之。法院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6期2020-03-04
- 我国刑事诉讼鉴定人出庭制度研究
学院 赵菁1 鉴定人出庭制度概述1.1 鉴定与鉴定意见鉴定活动通常只是鉴定人针对诉讼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意见的一系列过程的总称,且这一过程只对发现案件事实起间接作用,并不直接涉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是否有罪或罪责轻重等问题。而鉴定意见就是公安司法机关或者当事人就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后作出的判断性意见[1]。在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以前,鉴定意见原称“鉴定结论”,“鉴定结论”的称谓以及该结果是由鉴定人运用科学
河北农机 2020年5期2020-01-11
- 刑事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困境与出路
受到公平正义,鉴定人出庭作证成为案件审理中至关重要的一环。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是指在案件庭审过程中,司法鉴定人根据人民法院的通知,亲自到庭,以口头言辞的形式,就其鉴定的有关事项,如实向法官陈述,并接受当事人双方和法官的质询。一般情况下,法官能够审理的,只有和法有关的问题,为了弥补专业领域上的欠缺,借助鉴定人的专业知识就成了顺理成章。一、我国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必要性1、鉴定人出庭有利于完善庭审模式。我国实行控辩式庭审模式,这种模式重视控辩两方在法庭之上的平等对抗
大经贸 2019年10期2019-12-09
- 庭审视角下电子数据检验鉴定问题探析
案;电子数据;鉴定人中图分类号:TP309;D918.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706(2019)10-0194-03Abstract:The QVOD Technology Company was suspected of spreading obscene articles for profit,the case was publicly heard twice. The prosecutor and the defense l
现代信息科技 2019年10期2019-09-10
- 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困境与对策
结合当下证人、鉴定人经常“不出庭”的现状,探究其成因并提出合理对策。关键词 证人 鉴定人 出庭作证 保障机制作者简介:孙丽娟、樊冰,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中图分类号:D925 文獻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8.283一、 证人、
法制与社会 2019年24期2019-09-09
- 鉴定人出庭作证规则研究
,确立了“司法鉴定人”模式。普通法系国家将专家证人所作出的证言作为言词证据的一种。例如在美国,法官作为专家证言的“守门人”,根据判例法和成文法制定的标准来决定专家证言是否被采信[1]。总之,鉴定人出庭或者专家证人出庭,接受法官以及控辩双方的质询,是保证案件公平、公正审理的关键环节。1 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制度基础虽然关于鉴定人的概念表述不同,但是对于其核心意思的理解是一致的,即就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由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从而帮助法官查明案情。
中国司法鉴定 2019年3期2019-01-27
- 鉴定人司法责任追究与豁免
责任,这也要求鉴定人在司法鉴定活动中以更加审慎的态度、更加科学的方法对专门问题给出专业意见,扮演好法官助手的角色。1 鉴定人司法责任构建前提“司法责任是指司法责任主体基于其所承担的司法职责,因在履行职责时存在违法违纪的行为而应承担的法律上的不利后果。[1]”也就是说,司法责任的产生需要主体具有司法职责,在探讨鉴定人司法责任之前必须就其主体资格进行论证。鉴定人的主体资格涉及到鉴定人在诉讼中的角色定位。大陆法系继承古罗马法,实行纠问式诉讼,法官在对专门性问题调
中国司法鉴定 2019年5期2019-01-26
- 我国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现状分析
的依据,而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就是认定鉴定意见证明力的核心问题。但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司法鉴定人不出庭作证、法庭只对鉴定意见进行形式审查、控辩双方无法对鉴定人针对鉴定意见进行当庭询问和质证的问题一直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近年来,刑事诉讼中诸多冤假错案暴露出有瑕疵的鉴定意见造成法官对案件事实认定错误的问题,使目前的鉴定人不出庭现象备受指摘。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比例极低,相关问题的法律规定也不明确,鉴定意见的真实性、科学性和可靠性无法得到充分保障。二、我国司法鉴定人出庭作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11期2018-04-02
- 鉴定人出庭实务中发现的问题及对策
——以检察机关办理公诉案件为视角
611830)鉴定人出庭作证,是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落实直接言词原则,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审判的实质公开等方面有着重要作用。当前,鉴定人出庭作证最切实、具体的功用在于强化公诉方的指控,解决对鉴定意见的异议,使法官取舍鉴定意见的职权得以较好地行使。但刑诉法关于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规定过于原则,庭前沟通的规则和限度、庭审中询问、质证规则等缺乏具体的操作规程或者配套细则,给检察机关办案带来一定的影响和挑战。一、鉴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8年5期2018-03-31
- 警察以鉴定人身份出庭作证的应对技巧分析
035)警察以鉴定人身份出庭作证的应对技巧分析李天君(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法律教研部 辽宁 沈阳 110035)2012年刑事诉讼法的实施,使得警察以鉴定人身份出庭作证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这种机制也逐步走向常态化。但实践中受各种因素的制约,警察以鉴定人身份出庭作证的比例不高,在应对律师时经验不足,没有做好足够的应对准备。本文从警察以鉴定人身份出庭作证的现状、律师询问技巧及应对技巧进行分析,论证了警察鉴定人应该加强心态上的转变,在回答问题时正面直接,提升对于行
辽宁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2期2017-03-10
- 鉴定人的民事责任及证明问题
361005)鉴定人的民事责任及证明问题王 言(厦门大学,福建 厦门 361005)鉴定人所做的鉴定意见作为《民事诉讼法》法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在司法实践中通常具有较强的证明力,往往起到决定案件实体审理结果的作用,因而对鉴定人的鉴定行为进行有效的规制十分必要。鉴定人的民事责任对规范鉴定行为,帮助法官形成对案件正确的心证具有重要作用。我国目前相关立法现状和实践操作不甚乐观,表现为立法的不明晰而导致的实务操作混乱、程序正义和实体正义的目标皆无法实现,因而规范鉴定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1期2017-03-08
- 我国鉴定人出庭作证完善
——基于我国鉴定人出庭作证问题原因分析
江 宁波)我国鉴定人出庭作证完善 ——基于我国鉴定人出庭作证问题原因分析黄帝行(315211 宁波大学 浙江 宁波)作为我国的诉讼法规定的法定证据种类之一,鉴定意见在诉讼中帮助法官认定事实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实际中,存在鉴定人出庭作证率较低的问题。本文将在对鉴定人原因探讨的基础上,为改变鉴定人出庭作证率低的现状提一些建议。鉴定人;出庭作证率低;原因;完善建议1907年,光绪政府颁布 《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标志着在法律制度层面实现了由古代检验制度向现代鉴定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14期2017-01-26
- 鉴定人出庭质证程序探析
——以刑事诉讼为视角
杰 张 倩鉴定人出庭质证程序探析 ——以刑事诉讼为视角李杰张倩(内蒙古大学,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70)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鉴定人有条件的出庭质证制度,但实践中其出庭仍然不容乐观。立足我国实际,结合域外关于鉴定人(专家证人)出庭质证的立法经验,建议我国刑事诉讼中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可以从强化鉴定人出庭质证、规范鉴定人出庭程序、健全鉴定人不出庭责任和明确鉴定人出庭保障这四个方面予以完善。鉴定人;出庭质证;域外规定;完善2013年1月1日,第二次修正后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6年9期2016-03-07
- 鉴定人出庭之赏罚驱动
526100)鉴定人出庭之赏罚驱动孟伟涛(广东理工学院,广东 肇庆 526100)鉴定人不出庭常态化现象导致案件事实认定的巨大障碍。当前应出庭鉴定人出庭难化解对策的零散化及内在理论基础的缺失与化解体系不健全是该问题无法得以解决的关键。赏罚观所具备的激励与指引功能是其作为鉴定人出庭理论基础的内在优势。通过赏罚体系的建构,奖赏机制及惩罚机制确立与鉴定人自身利益关联来增强其出庭积极性,优化鉴定人出庭驱动机制。鉴定人出庭;赏罚并重;奖励机制;惩罚机制鉴定人是“基于
政法学刊 2016年5期2016-02-11
- 鉴定人人身安全保护:实践、问题与进路
华东政法大学)鉴定人人身安全保护:实践、问题与进路陈邦达(华东政法大学)一、问题的提出随着以庭审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逐步落实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将成为庭审活动的常态。为提高鉴定意见庭审质证的效果,2013年实施的《刑事诉讼法》也对鉴定人出庭作证作出一系列规定,具体包括规定了鉴定人出庭的情形,明确了拒不出庭的后果,并建立鉴定人人身安全保护制度。鉴定人人身安全保护制度是为了提高鉴定人出庭的积极性而设立的一项制度。其立法初衷主要在于通过保护鉴定人的
中国司法 2016年10期2016-02-11
- 完善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的构想
保定)完善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的构想常 艺(071000 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河北 保定)无论在法理研究还是在司法实践上,司法鉴定制度在民事诉讼证据制度中都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尤其是近几年来民事案件的复杂多样性,人们维权意识普遍增强,需要经过鉴定程序的案件数量越来越多,但在具体的诉讼实践中鉴定人出庭率低是我国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大诟病,即便2012年新修《民事诉讼法》第78条对鉴定人出庭作证以及拒不出庭作证的处罚措施作出具体规定,也没有解决该制度在司法实践运行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4期2016-01-31
- 刑事技术人员如何应对鉴定人出庭质证要求的思考——物证鉴定、痕迹
术人员如何应对鉴定人出庭质证要求的思考——物证鉴定、痕迹刘智强 胡兆庆(300000 天津市公安局和平分局 天津)司法鉴定是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鉴定人是司法鉴定的具体实施者,是现代诉讼活动的直接参与者。司法鉴定制度改革应与审判体制改革相适应。本文从鉴定人质证积极意义和面临的问题出发,力求探讨鉴定人出庭质证之策略,理性面对我国鉴定人出庭质证制度。司法鉴定制度;鉴定人的素质;出庭的准备鉴定人出庭作证是指鉴定人根据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需要,就自己鉴定的案内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22期2016-01-31
- 论鉴定人出庭制度如何走出实践困境
——以民事诉讼为视角
f Law”论鉴定人出庭制度如何走出实践困境 ——以民事诉讼为视角高明生1,李丽丽2(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200031;2.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上海200070)从近两年的实践看,鉴定人出庭率并未因该制度写入新的《民事诉讼法》而有所提升。选取近两年全国法院千件涉鉴定人出庭案件为分析样,从程序的启动主体、申请方式、申请期限、出庭费用负担、法院和鉴定机构(鉴定人)对出庭申请的裁量态度以及地域经济等要素出发,查找实践中制约鉴定人出庭制度运行的影响因素
中国司法鉴定 2015年2期2015-07-05
- 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实施现状及完善
——以浙江省为视角
而言,亟须推进鉴定人出庭制度建设,通过庭审中诉讼参与人的充分质询以及法官的适当介入,阐明鉴定意见的证据能力和证明力,既符合正当程序要求,又契合传闻证据规则,使诉讼参与各方充分理解鉴定意见内容,达到定分止争的效果。新《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下文合称“新诉讼法”)对鉴定人出庭制度作了细致改进。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
中国司法鉴定 2014年5期2014-04-25
- 对新刑事诉讼法实施背景下痕迹鉴定人相关问题的思考
7)我国的司法鉴定人有别于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官助手”和英美法系国家的“专家证人”,因此,需要对司法鉴定人员的法律地位予以规定,新刑事诉讼法进一步明确了司法鉴定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思考之一:聘请鉴定人的条件痕迹鉴定人是指具有痕迹专门知识和技能并受公、检、法机关指派或聘请,依法对案件中的有关痕迹进行分析、判断和鉴别的人。指派或聘请鉴定人进行鉴定是法律赋予公、检、法机关的职权,痕迹鉴定人只有接受了公、检、法机关的指派或聘请,才能履行职责,才能依
社科纵横 2014年9期2014-04-09
- 从鉴定人角度谈新《刑事诉讼法》对鉴定人出庭制度的修改
00038)从鉴定人角度谈新《刑事诉讼法》对鉴定人出庭制度的修改汪卓依(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0038)鉴定人出庭制度已在新《刑诉法》中确立,目前实践中,鉴定人也真真切切地来到庭前。但在旧《刑诉法》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在《刑诉法》修改后却没有在根本上得到解决。立法在要求鉴定人出庭之后,并没有解决鉴定人、公诉人、法官自身能力的问题,也没有充分保护鉴定人的利益。从鉴定人角度分析其出庭制度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并就具体细节提出可行性建议,是进一步完善鉴定人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5期2014-04-09
- 出庭作证与“鉴完事了”
革的不断深入,鉴定人出庭作证成为法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讨论和研究的焦点问题之一。不少学者对鉴定人出庭现状做了大量的调研,总结了影响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若干因素,并提出鉴定人因素是造成鉴定人低出庭率的关键因素之一,对此试图从制度、经济补偿、法律责任等方面提出解决鉴定人出庭作证率低这一顽疾的良策。但从公开的调研数据来看,鉴定人出庭作证率仍未见明显改观。因此,重新认识鉴定人出庭率,探究鉴定人对出庭作证的影响,显得极为迫切。这些问题的明晰,是完善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的基础
中国司法鉴定 2014年5期2014-02-05
- 人民检察院鉴定人出庭作证之初探
刑事诉讼法》对鉴定人出庭作证进行了新规定,对鉴定意见的证据资格提出了更高要求。鉴定人出庭作证,是人民检察院鉴定工作的薄弱环节,为了尽快适应《刑事诉讼法》的要求,本文对人民检察院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有关问题进行初步探讨。1 我国鉴定人目前出庭作证的状况鉴定意见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种类之一,具有科学性强,准确率高等特点。新《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第三款对鉴定人出庭作证进行了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
中国司法鉴定 2014年2期2014-02-04
- 新《刑事诉讼法》中鉴定意见质证规则探析
的表述,并确立鉴定人出庭作证规则和专家辅助人制度。如何贯彻落实这一新的质证规则,发现并解决可能面临的问题,值得研究。一、新《刑事诉讼法》对鉴定意见质证规则的修订(一)强调鉴定意见言辞证据属性司法鉴定结果是鉴定人的个人认识和判断,有一定的主观性,在证据类型上归属于言辞证据。1997年《刑事诉讼法》以“鉴定结论”之名将鉴定结果作为法定证据类型之一。这一表述似难体现鉴定结果的言辞特征,无法表明鉴定结果的非终局性,以至审判实践对鉴定结果的质证环节重视不够。2005
中国检察官 2014年13期2014-02-03
- 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配套制度
42)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配套制度李普济1李浩2(1.四川省公安厅,四川成都610041;2.南京森林警察学院,江苏南京210042)新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鉴定人接到法院出庭通知后,必须出庭接受质证。然而,由于相关出庭作证的配套制度的修正滞后,导致公安机关鉴定人仍然不愿意或者找理由不出庭。本文在分析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有关鉴定人出庭的制度后,结合实际,提出了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作证体系的设想。公安机关鉴定人;出庭;配套制度新刑诉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明确规定:“
河北公安警察职业学院学报 2013年4期2013-04-11
- 论我国刑事司法鉴定人出庭制度的完善
一套科学合理的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与程序,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保证案件质量,增强司法权威。新刑事诉讼法在鉴定人出庭方面予以完善的进步意义是不容置疑的,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存在的问题与进一步改革的必要性。一、鉴定人出庭作证的理论基础(一)程序公开原则的需要随着刑事司法科学技术的不断完善,鉴定意见在刑事诉讼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鉴定人出庭回答当事人和审判者提出的疑问,阐述其作出结论的科学依据,能使审判者对问题有更全面与深入的了解。鉴定人出庭作证、邀请与之相关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2期2013-04-11
- 台湾刑事鉴定人制度考察与借鉴
中国政法大学)鉴定人制度是由鉴定人的概念、地位、资格、权利与义务等方面构成的制度体系。一个科学公正的鉴定意见在诉讼中的正确运用不仅依赖于科学的鉴定体制、鉴定客体以及鉴定设备、鉴定技术、鉴定方法等因素,更依赖于鉴定人制度本身的科学性。我国大陆与台湾地区虽同属大陆法系,但在鉴定制度方面却存在诸多差异。本文就台湾地区刑事鉴定人制度进行探讨,以期对推进我国大陆地区司法鉴定人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提供参考。一、台湾地区的鉴定与鉴定人角色(一)刑事鉴定的概念在台湾,刑事诉讼
中国司法 2013年9期2013-01-30
- 论我国鉴定人屏蔽作证制度的法理基础
题的提出:我国鉴定人屏蔽作证的立法与实践是否具备正当性作为言词证据范畴的鉴定意见,应经质证才能作为定案依据,这一点已由新《刑事诉讼法》及解释加以确定。质证提高了鉴定意见证据效力对质证程序的依赖程度,因此,完善鉴定人作证方式、提高鉴定人出庭率并且消除鉴定人出庭作证的顾虑与风险则成为促进法庭审判的题中应有之义。鉴定人保护制度、鉴定人补偿制度、鉴定人出庭义务是鉴定人出庭制度的组成部分。其中,鉴定人保护是鉴定人补偿制度的基础,也是确保鉴定人出庭的根本途径,因此,应
中国司法鉴定 2013年3期2013-01-30
- 对“两法”有关鉴定几项有争议规定的理解与实施建议
动。鉴定意见是鉴定人运用专门知识和技能,依据鉴定材料的条件和属性,采取与之相对应的鉴定方法,获取鉴定客体本质属性的种种信息,再遵照鉴定原理和技术标准,经过比较分析,作出主观与客观实际相一致的鉴别意见或判断意见。鉴定意见无论是由一个鉴定机构多名鉴定人出具,还是由多个鉴定机构的鉴定专家共同出具 (俗称“会检”),它都属于鉴定人个体的科技活动行为,其对科学鉴定结果的表述称为“鉴定意见”更客观、更准确。少数几个人对科学技术问题作出一个判断或鉴别“结论”,无疑与科学
中国司法 2013年6期2013-01-30
- 医疗事故鉴定人管理办法初探
14)医疗事故鉴定人管理办法初探林 静(武汉市医学会,湖北 武汉 430014)关于医疗事故鉴定人自身公平性的争议由来已久,且与其缺乏行之有效的管理相关。本文旨在鉴定人管理办法上作出探讨。鉴定人;管理办法;探讨在医疗纠纷处理实践中,鉴定人作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裁判长”,能否“秉公执法”、合理评判,直接影响鉴定结论的公平性。为此,武汉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办公室以无记名问卷调查方式,收集有关鉴定人自身公平性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被调查者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委托
中国医药指南 2013年19期2013-01-25
- 鉴定人出庭作证新论
——兼论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
610064)鉴定人出庭作证新论 ——兼论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条款陈邦达(四川大学 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4)近年来,刑事诉讼中诸多冤假错案暴露出有瑕疵的鉴定意见造成法官对案件事实认定错误的问题,使鉴定人不出庭现象备受指摘,各方要求鉴定人出庭的呼声不绝于耳。然而,鉴定人出庭作证必须以案件具备其出庭必要性为前提,在鉴定意见质证机制尚未完善之前,如若忽视质证效果而一味强调鉴定人出庭,无异于叶公好龙。深刻洞察制约鉴定人出庭之因素,理性评估出庭作证之效果
中国司法鉴定 2012年3期2012-09-13
- 鉴定人出庭作证之我见
101300)鉴定人出庭作证是鉴定制度中非常重要的对鉴定意见质证的程序。在我国,由于种种原因,鉴定人出庭作证还只是偶有所闻,并不常见。2008年1月至2010年11月,河南省鄢陵县法院共审理民事案件4 015件,其中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案件仅有4件[1]。那么制约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主要因素有哪些呢?如何完善相关制度?值得探讨。1 制约鉴定人出庭作证的主要因素1.1 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法律保障不健全1999年5月28日发生在江苏南通的亲姐妹硫酸毁容案,先后经过了地、
中国司法鉴定 2012年1期2012-08-15
- 论鉴定人拒绝出庭作证法律后果的立法定位
201620)鉴定人出庭作证,不仅对于查明案情、核实证据、正确裁判具有重要意义,还涉及无罪推定刑事诉讼基本原则能否被确立,直接言词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能否有效实施①传闻证据规则(Hearsay Rule),又称传闻法则、传闻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是指证人所陈述的非亲身经历的事实,以及证人未出庭作证时向法庭提出的文件中的主张,原则上不能作为认定犯罪事实的根据。传闻证据规则与直接言词原则有着密切的联系。传闻证据规则是英美法系的概念,而直接言词原则是大陆法系
中国司法鉴定 2012年2期2012-08-15
- 论司法鉴定人知情权及其限制
——以笔迹鉴定为视角
133)论司法鉴定人知情权及其限制 ——以笔迹鉴定为视角饶舒梦(重庆市江北区复盘镇人民政府,重庆401133)在司法鉴定过程中,“知情权”是法律赋予鉴定人的一项基本权利。赋予鉴定人“知情权”有助于其更加科学、高效地进行司法鉴定,若完全剥夺鉴定人的“知情权”,将严重阻碍司法鉴定活动的正常进行。但赋予鉴定人过多的“知情权”,又会影响鉴定人的中立性与客观性。可以说,这一尖锐的矛盾在笔迹鉴定实践中有着深刻的反映。解决这一矛盾,法律需要将鉴定人的“知情权”限制在必要
中国司法鉴定 2012年5期2012-08-15
- “重要鉴定人”出庭作证问题论纲——以《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为基点
立了重要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①所谓重要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是指只有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起重要作用的鉴定人才有出庭的必要,其他一般性的鉴定人只需向法庭提供书面鉴定意见即可。重要鉴定人制度的确立,一方面可以有效缓解鉴定人普遍不出庭的现状,另一方面部分案件中的重要鉴定人出庭可以保障事实能够正确认定,司法公正、效率的目标得以实现。,明确了出庭的范围和保护措施等。但是,《修正案(草案)》对证人和鉴定人出庭作证的规定存在一定的差异,鉴于鉴定人出庭是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
中国司法鉴定 2012年1期2012-08-15
- 解读新《刑事诉讼法》 推进司法鉴定制度建设
定体制;明确了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的范围,确立了鉴定意见的传闻排除规则;增强了鉴定人参与诉讼的权利保护;增设了专家辅助人制度,使鉴定意见的质证程序有望实质化。这些修改是司法鉴定程序立法的重大进步,然而鉴定人权利保障体系尚有待健全。新《刑事诉讼法》;司法鉴定;程序Abstract:The new Criminal Procedural Law has made the following revisions on forensic appraisal:it r
中国司法鉴定 2012年3期2012-08-15
- 鉴定人出庭作证难的症结分析
律实务中,围绕鉴定人出庭作证问题,时时有各种指责:“当要求鉴定人出庭时,鉴定人竟然要收取出庭费”;“当要求5名鉴定人分别就5份鉴定结论出庭作证时,其中4人以工作繁忙为由回绝了法院的出庭要求,仅有1人在收取了出庭费后才出庭”;“刑诉中,公安部门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少有出庭接受质证者”。无疑,鉴定人出庭作证的重要性已为人们所普遍认识,否则,鉴定人不出庭也就不会受到指责。但为什么在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下称 《决定》)明确规定 “在诉讼中
中国人民大学学报 2012年3期2012-01-24
- 知识产权诉讼中的鉴定人制度探析
识产权诉讼中的鉴定人制度探析赵平(西南政法大学,重庆 400031)知识产权诉讼中的鉴定人应定位成类似于专家证人的法官辅助人。其资质的认定应以鉴定权主义为原则,鉴定人主义为例外。当事人和法院均对鉴定人有选任权,但法院对当事人所选定的不合资质的鉴定人有否决权。其权利义务除遵循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外,宜吸纳英美法系某些关于专家证人的义务规定。其鉴定意见须经法庭质证,由法官对鉴定意见的可采性做出判断。其责任追究应采用过错原则,错鉴责任的过错须是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鉴
中国司法鉴定 2011年5期2011-02-18
- 鉴定人出庭质证的相关法律问题
215007)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系法律对鉴定人的明确要求,是鉴定人的主要义务之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也明确规定:“鉴定人应当出庭接受当事人的质询。”可是在审判实务中,绝大部分案件中的鉴定人因主客观原因均不能出庭接受质询,从而影响到法庭庭审质证的正常进行。鉴定人出庭制度需要完善。1 鉴定及鉴定结论的法律地位何为鉴定?鉴定是具有相应能力和资质的专业人员或机构接受委托,根据确凿的数据或证据,相应的经
中国司法鉴定 2010年3期2010-08-15
- 论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
232)论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王 迪,贾晓光(广东警官学院 技术系,广东 广州 510232)鉴定人在诉讼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鉴定结论必须经过审查、质证后才能在庭审中加以运用,鉴定人出庭作证也是必要的,然而,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当前我国司法实践中鉴定人出庭甚少,相关制度应当加以完善,以提高鉴定人的出庭率。鉴定人;出庭作证;鉴定结论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侦查、起诉、审判机关为了查明案情,就涉案的专门性问题委托具有专门知识、技能、技术手段的人员或机构,依
政法学刊 2010年1期2010-02-15
- 浅论鉴定人出庭作证的基本问题
朱晓琪摘要:鉴定人出庭作证是鉴定制度中非常重要的对鉴定结论质证的程序。在国外,不管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对鉴定人的出庭都制定了一整套的规则、措施及保障制度。可在我国,情况却令人堪忧,调研发现,我国鉴定人的出庭率不到5%。本文对鉴定人出庭作证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的程序、对鉴定结论的质证等各种制度这三个方面进行了初步的探讨。关键词:鉴定人出庭鉴定结论质证0引言我国法律规定,诉讼中的鉴定人是具有专门知识的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全国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上旬刊 2009年10期2009-01-20
- 对我国鉴定人不出庭现象的反思
]在现代诉讼中鉴定人的重要作用日益凸现,而在司法实践中却存在着大量鉴定人不出庭的现象。本文基于对鉴定人不出庭原因、后果的多维度分析,在借鉴比较法上的考察成果后,提出了完善中国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的思路。[关键词]鉴定人出庭作证制度中国分类号:DF713文献标识码:B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4年3期2004-0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