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情况

  • 落聘后,单方解除是否违法
    法律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果劳动者在收到企业送达的安置通知后,明确表示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双方亦未就其他安置途径达成一致,企业单方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构成违法解除呢?在回答以上问题之前,先来看看下面这则案例。赵某于2011年3月1日入职某国企(以下简称“G公司”),双方签订2011年3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的劳动合同书,后经续签,2018年11月28日双方签订生效日期为2019年1月1日的无固定期劳动合同。合同原约定赵某从事系统管理员

    人力资源 2023年9期2023-11-12

  • 企业“裁员”实务分享
    径加以规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诚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不可能解决企业面临的所有情况,如果企业与员工无法就解除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则企业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参考适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即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原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双方经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企业可单方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但是需要提醒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及对程序的要求,均明显高于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在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人力资源 2023年2期2023-06-05

  •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之认定 ——基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的分析
    机关对该条“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认定分歧致使适用该法条的案例存在不同判的结果。①鉴于此,本文将探究“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理论基础,并依次分析“客观情况”和“重大变化”二要素的认定,尝试对“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认定提出建议。一、理论基础:情势变更原则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与情势变更在表述、适用条件及效力方面颇为相似。从这一角度看,将情势变更原则作为该项规定的法理基础是合理的。从劳动合同的性质来看,劳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之债,适用合同法的情势变

    现代交际 2021年21期2021-11-24

  • 甲方乙方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

    人力资源 2021年7期2021-07-21

  • 国企混改,稳健推进劳动关系调整
    否可以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主要存在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如何理解“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二是依照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款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劳动合同法》并没有明确何为

    人力资源 2021年2期2021-04-28

  • 解读劳动法下的“情势变更”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六条规定,本条中的“客观情况”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

    人力资源 2021年12期2021-02-25

  • 重组情形下因“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的构成要件分析 ——基于160份判决书的实证分析
    项①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解雇劳动者的事件多次上演,理论与实务界均对这一行为的适法性存在疑问。《劳动合同法》本身并未对“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概念做出定义,援引地方的裁判规则得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一般是指因自然灾害或法规政策变更引发的用人单位迁移、资产转移或者停产、转产、转(改)制、经营范围变更等重大变化②。前述列举的变化类型大多具有“被动性”的特征,而实务中的业务重组往往是企业“主动”为之的结果,企业通常会根据自己对市场前景的预测自

    山东工会论坛 2021年1期2021-01-22

  • 疫情背景下茶企履约“情势变更”原则之适用
    为合同基础的客观情况应当继续存在,一旦客观基础发生变更,应当允许双方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情势变更”原则适应了社会经济生活发展的需要,能够平衡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导致的合同买卖双方失衡的利益关系。2 疫情背景下,茶企的应对方略“情势变更”仅适用于合同领域,对于法定之债,其发生并非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也无作为交易基础的情势,故无适用情势变更规则的余地。[2]所谓“情势”是指订约时作为合同基础及环境的客观情况;所谓“变更”是指此种客观情况发生异常变动。对于茶企而

    福建茶叶 2020年6期2020-12-22

  • 单位单方调岗,我可以拒绝吗?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所在的公司为缩减经营开支,实现扭亏为盈,决定整合部门资源,这具有合理性,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和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采取的举措,因此对你的岗位进行调整具有合理性及必要性,其亦保障你的工资待遇不变,故你有服从安排的义务。由于双方就调岗未能协商一致,公司提前1个月通知你解除劳动合同,并

    工友 2020年2期2020-12-01

  • 不可抗力下的合同责任
    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具有以下三个要素:1.不能预见,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对客观情况的发生是不能预先知晓的。2.不可避免,指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对可能出现的客观情况尽管采取了及时合理的措施,但客观上并不能阻止客观情况的发生。3.不可克服,指合同当事人对于客观情况发生所造成的损失不能以自己的行為减轻或消除。发生不可抗力,是否能够免除民事责任?发生不可抗力,合同当事人是可以免除或者部分免除责任的,但是应当符合下述条件:1. 因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

    中关村 2020年4期2020-05-06

  • 解除劳动合同须先支付补偿金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规定,与包括徐某在内的多名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现徐某要求地产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裁判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地产公司无新的业务并不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故地产公司以此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系违法解除,应支付徐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法官说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发生用人单位

    工会博览 2020年7期2020-04-14

  •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下的解雇
    关注和热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作为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明文依据,被推入公众的视野。在司法实务中,用人单位以该事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案例比比皆是,仅以2016年的可查数据为例,由此引发的纠纷数量在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中位列第二[1]。企业为了在经济新常态下生存和发展,在经济结构的转型和升级过程中不断推进自身调整,从而更好地适应经济形势。在此过程中,难免会使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而此时企业倾向于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所在的条文进行劳动合同的解除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5期2020-02-25

  • 新形势下混凝土企业劳动争议风险防控(四)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不成,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严格受限《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有的用人单位认为经济效益差、岗位裁撤属于“客观情况

    商品混凝土 2020年5期2020-01-06

  • 公司高管被撤职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第40條关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陈先生认为,公司以效益不佳、调整内部组织架构是行使企业经营自主权,但此举严重损害其个人利益,也属于损害职工利益,是不妥当的,甚至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更不应当视这种人为行为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与此相反,强调解除陈先生的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

    北方人 2019年2期2019-06-27

  • 论基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解雇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用人单位经常会适用第40条第3项基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不在少数,〔1〕参见姜俊禄:《2016年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争议的形态:以大数据分析为视角》,载《全国律协劳保委2017年年会暨第二届长三角劳动法律师论

    法学 2019年7期2019-03-28

  • 公司高管被撤职能否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第40条关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陈先生认为,公司以效益不佳、调整内部组织架构是行使企业经营自主权,但此举严重损害其个人利益,也属于损害职工利益,是不妥当的,甚至是错误的,应当予以纠正,更不应当视这种人为行为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与此相反,强调解除陈先生的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

    北方人 2019年3期2019-02-22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问题研究
    类,第一类是客观情况下发生的劳动合同变化,第二类是因某些重大事件导致的变化,第三类,“致使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认定。本文通过对该项要件的分析,总结实务中的审判规律及立法漏洞,结合具体案例及地方性规定,总结用人单位合法合理单方解除的方式,规避实务中常见的操作错误,最终为我国该方面的立法献计献策。关键词:劳动合同;客观情况;单方解除1 引言现如今,中国社会正处于经济增长速度变更时期。在这样的经济变化“新常态”下,许多企业面临产业优化升级、结构调整、创新发展

    卷宗 2018年29期2018-12-17

  • 国有企业并购后的劳动合同关系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 客观情况 经济补偿本文主要讨论狭义下的并购[1]行为对劳动合同法律关系有关问题。一、并购后的劳动合同关系主体如何确立对于并购后的劳动合同关系主体,特别是用工主体方面,如何规范原有的劳动关系,我国立法立场经历过不同的阶段。为了明确企业合并时劳动关系的存续问题,1995年,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根据《民法通则》第四十四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分立或合并后,分立或合并后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其实际情况与原用人单位

    西部论丛 2018年12期2018-11-28

  • 如何向审判机关说明公司存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通知同时载明公司将为员工提供北京地区物流中心的岗位,并给予一定的交通成本补贴。同意接受的员工,与小米公司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不同意接受的员工,小米公司将按照法定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和代通知金,同时将其推荐给第三方公司,由第三方公司择优录取。若员工未在2017年2月16日前与小米公司达成变更协议的,视为经过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么某等五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与公司达成一致。2017

    西部论丛 2018年12期2018-11-28

  • 公司架构调整,不属于“客观情况重大变化”
    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将我解聘,并拒绝向我支付赔偿金。请问:公司的做法对吗?王丽虹王丽虹:公司的做法是错误的,即公司应当向你支付赔偿金。一方面,本案并不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六条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等,并且排除本法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注: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与之对

    就业与保障 2018年21期2018-11-25

  • 员工不称职怎么办?
    的。若是依据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用人单位需就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与劳动者协商。公司是否与吴小姐进行过协商?从案例透露的事实来看,公司恐怕也拿不出相应证据。所以一切的解除理由,更像是医药公司为了裁掉吴小姐而事后找的。那么它最终输掉官司就在情理之中了。案情回放经历两个岗位仍不能胜任?庭审中,医药技术公司表示,吴小姐于2014年3月10日入职,第一个岗位是总经理助理,工作内容为协助完成中德合作项目等。后公司发现吴小姐的工作能力无法满足此岗位需求,故于201

    上海工运 2018年4期2018-07-10

  • 公司换工作地点 员工不干可否索赔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就此未能协商一致,思汇成公司应向李果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本案争议焦点在于是否应当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综合全案证据和当事人具体情况,因此本案属于双方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依

    新传奇 2018年26期2018-05-14

  • 浅析商务合同中不可抗力条款的适用
    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合同法》第117条第二款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在商务实践中,我们对不可抗力定义采用我国《民法总则》及《合同法》中的规定,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二)不可抗力的要素分析1.不可预见性所谓不可预见性,就是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害应该是合同当事人在缔约前及履约过程中所不能预见的,超出了社会一般意义上的认知范围,人的主观是无法预见的。2.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性所谓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性是

    法制博览 2018年6期2018-01-23

  • 公司被兼并后需要裁员,能否解聘优秀员工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即使员工没有过错,用人单位同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在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基础上解除劳动合同。而就第(三)项所提到的“客观情况”,《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解释为:“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如企业迁移、兼并、分立、合资等。”本案所涉公司被兼并,属于“客观情况发生

    就业与保障 2017年23期2017-11-25

  • 单位遭遇兼并能否解聘优秀员工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就是说,只要具有上述规定所列三种情形之一,即使员工没有过错,即使该员工是单位的“老模范”“老先进”,用人单位同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或者在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基础上解除劳动合同。就上述规定(三)中所提到的“客观情况”,《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6条的解释是:“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

    北方人 2017年20期2017-11-07

  • 什么是“不可抗力”?
    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典型的不可抗力主要有两类:一是自然灾害。具体包括地震、海啸、台风、洪水、泥石流等。需要注意的是,并非一切自然灾害都能作为不可抗力而成为免责理由,一些轻微的、并未给当事人的义务履行造成重大影响的自然灾害,不构成不可抗力。二是社会异常事件。具体指社会中团体政治行为引致的事件,如战争、武斗冲突、罢工、劳动力缺乏、骚乱、暴动等。《合同法》第117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7年9期2017-10-19

  • 企业搬迁属于“重大变化”吗
    迁行为构成了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应当与员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协商不成的应当支付员工相应经济补偿金并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焦点就在于,贵公司的搬迁行为是否属于劳动法律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虽然《说明》中明确了企业迁移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但是各地对于《说明》有不同的理解适用,根据上海地区司法实践可以看出,并不是所有的企业搬迁都会被归入到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范畴。若企业是在市中心区域内搬迁的,一般不被认为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员工若拒不

    人力资源 2017年8期2017-09-13

  • 组织架构调整属于“重大变化”吗
    这种情况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吗?关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仅有的法律规定是《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劳办发[1994]289号)第二十六条,本条中的“客观情况”仅列举了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三种情形,并且排除第二十七条所列的客观情况。在判决时其他的理由不被认为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企业由此败诉的并不在少数。事实上“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应出自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情势变更”原理: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重大情势变化,致使原本合

    人力资源 2017年8期2017-09-13

  • “客观变化”谋优化
    公司遇到某些客观情况,导致需要进行组织架构调整、撤柜、关停、兼并或分立等重大决定时,都会面临躲不掉的难题——人员的安置与优化。然而,在进行人员安置与优化的过程中,在劳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充分利用“客观变化”这一法律概念,不仅可以有效降低裁员风险,更是实现“优化”员工关系管理的重要途径。企业面临重大变革时,一方面需要尽量保留优质员工,另外一方面却要裁撤一部分员工。相比之下,后者操作起来难度更大,企业可能会被要求支付违法解除赔偿金或者恢复劳动关系。这些要求

    人力资源 2017年8期2017-09-13

  • 劳动合同解除中“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判例研究报告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本文对该客观情况进行研究,明确界定导致劳动合同解除的客观情况,以期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关键词:劳动合同解除;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一、研究背景《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常常让许多用人单位在合同解除无门时眼前一亮。但仲裁委、法院对这一情形的适用没有统一的标准,导致了许多用人

    魅力中国 2017年8期2017-07-29

  • 闭门造车
    喻做事不考虑客观情况.脱离实际,只凭主观办事。1.从前,有一位很有钱的公子,很愚蠢(chǔn)。爱拍马屁的人总是对他说:“你真聪明!”2.一天,他在街上看到国王发布的马车设计比赛告示,于是报了名。3.公子没有造过马车,于是他就关着门,在家里造起马车来。他的马车做好后,又花钱来装饰让马车看起来非常漂亮。4.比赛这天,他找人把马车抬到比赛现场。有人问:“你的马车为什么抬着走?”公子说:“这是比赛要用的马车。”5.比赛开始了。公子的馬车用马一拉,“噼里啪啦”散了

    作文周刊·小学二年级版 2016年44期2017-07-18

  • 单位可以与拒绝调岗的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吗
    商场职工,因客观情况变化,单位提出调整路某的工作岗位,路某不同意,单位也没有其他岗位安排她。路某再到原岗位上班时,单位保安不再让其进门,路某只好回家。不久,单位以路某旷工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路某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单位则认为路某旷工属于违纪,没有补偿。无奈,路某到当地的仲裁委員会申请仲裁。申诉人我不上班?我去哪儿上班?想方设法逼着我离开,我今天还就不走了。别光说现象,也得说点背后的原因吧。请单位说说我为什么不上班!被诉人申诉人为什么不来上班,这个问题

    当代工人 2017年9期2017-05-26

  •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的法律适用问题判例研究
    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如何界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本文从西北五省法院关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判例为研究出发点,提出认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意见。关键词: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劳动解除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与劳动者协商未果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于我国现行立法关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规定不详细,全国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6期2017-05-24

  • 员工健康证年检未通过,单位应如何处理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一般所谓的“客观情况”是企业拆迁、重组、并购等重大变化,员工身体不好难以解释为“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鉴于此,建议可选取以下方式处理:一是可解除劳动合同。解除理由可写“由于您无法取得健康证”这一事由,同时需对劳动者进行经济补偿。二是可考虑先按下岗处理,要求如果在一段时间内仍无法取得健康证,再按解除处理。三是幼儿园可在劳

    四川劳动保障 2017年7期2017-04-11

  • 公司分立员工去向何处
    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其实并未发生重大变化。发生争议的事由是因为集团公司分拆其中的材料公司独立上市,但材料公司与自己所在的公司是两个完全独立的法人,前者拆分独立不必然导致本公司的业务量减少。同时,公司未与本人协商过变更劳动合同,而是试图直接将本人的劳动关系转至材料公司,系变更用工主体。公司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前未通知工会,属程序违法。所以,本人请求判决:恢复本人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公司方则认为,本次解除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关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上海工运 2016年6期2016-10-26

  • “越国以鄙远”的“鄙”不是意动用法
    映的是“一种客观情况,还是一种主观上的认定”(见徐忠祥《“越国以鄙远”的“鄙”是意动吗》一文,载《中学语文》2003年第17期)。其实这种简单的区分方法是有失偏颇的。使动用法有时候并不反映已成事实的客观情况, 就拿本课的“若不阙秦”的“阙”来说,教材认定是使动用法,因此译作“使……减少(亏损)”,而事实上“阙秦”并不像“烛之武退秦师”中的“退秦师”那样是“一种客观情况”,仅是一种假设,这在动词使动用法中是一种常见情况。有时候使动用法反映的是一种目的或策略,

    中学语文·教师版 2016年9期2016-05-14

  • 公司搬迁新址,能否要求补偿交通费用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也就是说,现在与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情况相比较,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法通过协商变更原有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将劳动者解聘,便不构成违约。而根据《关于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客观情况”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

    黄河黄土黄种人 2016年5期2016-05-07

  •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如何与员工协商变更
    现公司想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为由协商变更,为该名员工提供深圳总公司的面试机会,但只有通过面试考核才可以留任总公司。请问,这样操作是否存在法律风险?如果没有法律风险,一般应给予劳动者多长时间的答复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协商不成的,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企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用人单位可以首先与员工协商变更,员工不同意变更内容的,企业可以单

    人力资源 2016年4期2016-04-28

  • 公司“搬家”,员工能否索要上下班交通补偿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也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也就是说,只要与签订劳动合同时的实际情况相比,出现了“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

    就业与保障 2015年9期2016-03-09

  •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判断及后果
    文/徐潇洁“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判断及后果■文/徐潇洁案例郭某于2000年11月5日入职某餐饮公司,在职期间担任项目经理,任职于配餐部。双方于2010年6月25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郭某的月工资标准为11500元,其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11924.58元。餐饮公司于2015年8月4日经董事会决议,决定重组公司结构,通过分解配餐业务线并以配餐业务与设施管理业务合并的方式建立垂直商业模式,取消独立的配餐市场业务线,实施新的组织架构。9月14日,餐饮

    中国社会保障 2016年8期2016-02-09

  • 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的法律适用问题判例研究——以西北五省为例
    西 西安)“客观情况重大变化”的法律适用问题判例研究——以西北五省为例何昆标(710063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劳动合同订立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劳动合同。但对于如何界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本文从西北五省法院关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判例为研究出发点,提出认定“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意见。客观情况;重大变化;劳动解除一、研究的背景和意义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订立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2期2016-01-31

  • 单位撤销岗位,未与员工协商将其解聘违法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与之对应,公司据此行使权利,不仅应当向向小彤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还必须同时满足“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与向小彤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两个要件。而本案情形恰恰缺少该两个要件:一方面,《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二十六条规定:“‘客观情况

    黄河黄土黄种人 2015年5期2015-06-08

  • 工厂搬迁员工辞职能否要补偿金
    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案例评析:]笔者评析: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约应补偿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双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并应依法支付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某运动用品厂陈述任某以“家中有事”为由提出辞职,并未依法举证证实,法院对此陈述不予采信。双方就搬迁后的劳动关系是

    人事天地 2015年8期2015-05-30

  • 养生必须是科学的
    ,做到能顺应客观情况。再就是必须活动。生命在于运动。我今年80岁,退休20年一直参加老年门球队,坚持天天运动,所以身体还算不错。在门球场还当义务清洁工和比赛活动的报道员,受到老同志们的肯定。我的生活比较有规律,坚持一日三餐,早起早睡,午休半小时。饮食注重营养搭配,水果、牛奶、蔬菜不可少,以素为主,肉也吃一些。烟酒、辣子不沾。每天晚上睡前用温水洗脚。常言说,温水洗脚,胜过补药。我每天上午还出去活动半小时左右。编辑/谭明endprint

    科学养生 2014年11期2014-11-18

  • 仲裁庭录
    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也要协商后才能变更劳动合同个案急呈:申请人赵某系某汽车销售公司业务员。2013年9月,单位与其他公司合并后,未经协商直接将其调到其他岗位工作。单位认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单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本人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后,申请人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其工作岗位违法,要求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申诉人:你说给我调岗就给我调岗,也太不尊重人了吧。这是逼我辞职还是怎的?在销售岗位上我

    当代工人 2014年19期2014-11-07

  • 仲裁庭录
    仲裁庭录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也要协商后才能变更劳动合同个案急呈:申请人赵某系某汽车销售公司业务员。2013年9月,单位与其他公司合并后,未经协商直接将其调到其他岗位工作。单位认为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单位可以变更劳动合同,但本人不同意。双方发生争议后,申请人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裁决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其工作岗位违法,要求继续从事原来的工作。申诉人:你说给我调岗就给我调岗,也太不尊重人了吧。这是逼我辞职还是怎的?在销售

    当代工人(A版) 2014年19期2014-03-29

  • 劳动合同变更时的注意事项
    同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时,应当变更原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岗位以及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工资报酬等有关条款。在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尚未到期,但是劳动内容已经发生重大改变,工作环境与劳动强度与原来签订合同时双方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已经大有不同,在此情况下,提出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是有法可依,也是合情合理的。变更劳动合同时,根据有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注意以下几点:1.应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变更。2.应该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农家科技中旬版 2009年2期2009-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