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参审规则探析
05)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萌芽于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时期。新中国成立之后,该制度得到了长足发展——在立法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1954 年《宪法》、1978 年《宪法》,以及《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三大诉讼法,都先后对其作出了明确规定。在司法中,各级人民法院适用该制度审理了一大批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由于长期以来立法对其只有纲目性规定,缺乏具体的操作性规则,因此,毋庸讳言,在一定时期一定地方人民
韶关学院学报 2022年4期2022-03-17
- 浅谈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及优化方向
现形式,而人民陪审员制度则是我国特有的一种陪审制模式,因此是不同于西方的陪审团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虽然西方的陪审团制度与我国的陪审员有不同的特点,但是不可否认的是陪审制这个模式一般被认为是来源于西方的古代奴隶制国家雅典和古罗马国家。尽管陪审制诞生之初依然处在奴隶主阶级统治时期,不过随着民主共和国政体的出现和运行,民主意识日渐高涨,在此番背景之下,为防止司法权力的滥用,这种早期的陪审制雏形渐渐显现。之后,该项制度影响深远,先后被引入英美国家,并为大多数
魅力中国 2021年46期2021-11-27
- 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的人大视角
三年时间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2018年4月2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标志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在顶层设计上迈出了飞跃性的一步。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是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的基础,是推进司法民主这一核心价值的重要体现,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政治功能和司法价值的实现。为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正确履行人民陪审员选任职责,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同制定《人民陪审
人大研究 2021年7期2021-07-21
- 刑事诉讼中人民陪审员参审实质化研究
议通过了《人民陪审员法》, 为全面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提供了更为确切的法律依据, 标志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纵深推进, 从立法探索层面正式进入贯彻落实阶段。 人民陪审员选任资格 “一升一降” 的调整、 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范围的调整、 七人“大合议庭” 制度的构建等改变更能适应当前我国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要求。 在刑事庭审中, 人民陪审员功能悄然异化, 参审呈现出“两极化” 趋势。 一方面, 陪审员实质参审困难, 充当着 “庭审观众” 的角色; 另一方面,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20年3期2020-12-19
- 论湘西地区人民陪审制度的完善
国,实行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更多的是来自于移植继承的大陆法系,但是又具有中国特色的陪审制度。但是无论在英美法系陪审团、大陆法系参审制还是我国人民陪审员,陪审制度都已经成为各国人民实现人民参与司法活动的重要途径。2019 年7 月12 日,吉首市人民法院举行首批144名人民陪审员任命暨宣誓就职仪式。当月,吉首市人民法院与吉首市司法局联合举行新任人民陪审员培训班,100 余名新任陪审员参加培训。吉首市司法局相关人员讲解了《人民陪审员的定位和素养》,吉首市人民法院法
法制博览 2020年13期2020-12-02
- 以人民的名义参加审判
——肥城市人大常委会保证人民陪审员法实施侧记
庭后合议,人民陪审员是真审、真议,我们是以人民的名义参加审判,绝对不是陪衬。”说这番话的是肥城市首批人民陪审员董毓堂。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以来,为保障这一审判制度改革的顶层设计落到实处,肥城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法律的贯彻实施,监督支持市人民法院和司法、公安行政机关加大法律宣传力度,依法依程序做好人民陪审员的选任工作,切实赋予人民陪审员参审权利,落实制度保障机制,弘扬了司法民主,维护了司法公正权威。落实“双随机”海选制度,保障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监督
山东人大工作 2020年9期2020-11-17
- 陇西县人大常委会对人民陪审员法开展执法检查
县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通安驿镇和巩昌镇,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讨论等形式,全面了解掌握了人民陪审员法的实施情况。检查組认为,全县贯彻实施人民陪审员法的总体情况是好的,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在宣传培训、履职能力、选任工作、管理工作、经费保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检查组建议:要加强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人民陪审员法律认知;要深化推选工作,进一步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要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实效;要健全制
人大研究 2020年8期2020-09-02
- 人民陪审员独立性和参审实质性的若干问题探讨
——以刑事诉讼为视角
学界对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诟病最多的莫过于指责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议而不决”。此说法实质指向的是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缺乏独立性、实质性。显然,缺乏独立性和参审实质性的人民陪审员背离了国家设立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初衷。“人民陪审员独立性缺失是多方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根据影响因素形态的不同可区分为非制度性因素和制度性因素”[1],但主要是制度性因素。国家一直秉持坚持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思路,由此推进的一系列改革、试点直至《人民陪审员法》的颁布回应了大众的关切,也堵
韶关学院学报 2020年10期2020-02-24
-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开发区工作开展专项监督
命的83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并见证就职宣誓仪式,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后任命的首批人民陪审员。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黄锦国宣读“关于任命李广涛等为人民陪审员的决定”;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蔡绍忠为83名新任人民陪审员颁发任命书;徐加海同志作为陪审员代表作表态发言;县人民法院陈来强院长带领83名人民陪审员面对宪法墙庄严宣誓。“我将切实履职尽责,为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社会的公平正义,推进司法民主作出应有的贡献,以扎实的陪审工作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人民与权力 2019年8期2019-12-22
- 人民陪审员制度问题研究
1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历史沿革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审判的一项司法制度。《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草案》并未实际施行,但是规定了陪审制度,表明陪审制度在中国崭露头角[1]。土地革命时期,根据地有人民陪审员制度,直到新中国成立后才开始制度化,其发展大致经历法律的初步肯定(1954年到1966年文革开始),恢复和淡化(1979年至90年代末)两个阶段后,开始进入复苏阶段(2004年至今)[2],可谓是“一波三折”[3]。195
法制博览 2019年17期2019-12-13
- 家事审判改革的要素之一
——刍议激活人民陪审员制度
判中更需要人民陪审员发挥作用。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由来和现状(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由来陪审员制度起源于雅典、罗马,盛行于资本主义社会。清朝末年,沈家本、伍廷方等人主张效仿西方,实行陪审员制度。在1906年编成的《大清刑事民事诉讼法》中第一次规定了陪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自1951年的《人民法院暂行组织条例》就开始建立了陪审员制度,经过大量的司法实践和成功经验的总结,2018年十三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
法制博览 2019年22期2019-12-13
- 涟水县:选出人民满意陪审员
人民陪审员被誉为“不穿法袍的法官”,由人民群众组成,直接参与司法,由人大任命,受人大监督。新的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后,各地人民陪审员已陆续选聘上任,2019年,涟水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在突出公平公正公开的同时,围绕“摇号抽选”“考核政审”“宣誓任命”等关键程序,以“前所未有”的力度选出人民满意、真陪善审的人民陪审员。政审考察严格前所未有。2019年度涟水县人民陪审员第一轮选任工作中,县人大常委会主动作为,通过走访调研、考察政审等多轮筛选,从10
人民与权力 2019年9期2019-09-26
-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庆探索
宋婷婷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充分体现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权组织形式,已成为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管理的重要途径。然而,由于人民陪审员制度立法上的不完善,导致其在司法实践中出现很多问题,“驻庭陪审”“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现象广泛存在。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2015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指定重庆等10省区市共50个中级、基层法院作为改革试点法院。2018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
公民导刊 2019年3期2019-06-11
- 人陪民审——司法民主在首都法院的生动实践
民主政治。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直接形式,在民主建设和司法实践中发挥了难以替代的独特价值和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北京法院始终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进入新时代,随着《人民陪审员法》及其司法解释的颁布施行,北京法院在完善选任程序、细化参审范围、调整参审职权、健全保障机制等方面做出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逐步形成了新时代健全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北京实践”。随机抽选:构建“广泛民主”的选任新模式59岁的赵永元,是怀柔区的一名普通居民。宣誓仪
法庭内外 2019年12期2019-04-01
- 通州公开选任382名 人民陪审员 任期5年
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我局会同公安机关从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到您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看着手机上这条短信内容,家住新华联小区的刘女士一头雾水,不知道是不是诈骗短信。记者从通州区司法局了解到,该短信内容真实有效,是通州区司法局随机向市民发放的人民陪审员邀请通知。通州区司法局共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382名,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登记截至1月4日。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审判案件时吸收非职业法官作为陪审员,陪审员与职业法
北京广播电视报 2019年2期2019-03-22
- 浅析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
各行各业的人民陪审员担任着与法官一样的职责,他们虽没有法袍,却行使着法官职责,他们被誉为“不穿法袍的编外法官”。法律事务涉及各行各业,面对纷繁复杂的案件,法官很难对每一个案件中涉及的专业问题精通了解,但来自群众中的人民陪审员各有所长,可以与法官进行优势互补,但实践中人民陪审员的发挥的作用似乎并不理想。1 实践中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困难1.1 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一方面,个别法官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不足够重视,认为邀请人民陪审员手续麻烦
商品与质量 2018年34期2018-12-06
- 人民陪审员制度助力中国司法进步
要一部分,人民陪审员制度如何帮助中国法院进一步开放西方媒体从不缺乏有关中国司法失当的新闻报道,但近期中国司法改革将有助于改变人们的固有观念。中国法院现在关注的焦点是确保供词是犯罪嫌疑人自愿作出的。然而,排除非自愿证据只是确保审判公正的一方面。另一项非常重要的改革是扩大人民陪审员在审判过程中的参与度。今年4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这使公民能够与专业法官一起“审理”案件,人民陪审员在审判中享有“平等的权利”。虽然人民陪审员
环球时报 2018-11-222018-11-22
- 《人民陪审员法》:新时代推进司法民主与公正的重大举措
布实施的《人民陪审员法》,在全面总结和吸收全国人大常委会2004年颁布实施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来有关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管理以及参审职权配置等方面作了进一步的完善,标志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新的发展阶段。《人民陪审员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发展至今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司法领域的重要表现形式。十八届三中全会
紫光阁 2018年10期2018-10-12
- 人民陪审员遴选机制改革与立法评析
爱青 孙露人民陪审员的遴选关系到公民参审权利,是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重要内容,决定了司法民主的成色。人民陪审员的遴选机制改革是本轮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的重点之一。2015年5月以来,根据中央决策部署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司法部在全国10个省(区、市)的50家法院对包括人民陪审员遴选在内的改革设计进行了为期三年的试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以下简称《人民陪审员法》)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关于陪
中国应用法学 2018年4期2018-09-10
- 以扩大大众参与 促进司法正义
员日前,《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颁行,这是司法部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共同制定的,以具体落实今年4月施行的人民陪审员法。新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明确了人民陪审员选任方式以随机抽选为主、以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为辅,但后者不得超过陪审员名额数的1/5;任期五年,公民担任不得超过两次。当然,最大的亮点在于部分落实了“事实审”与“法律审”的分离。在世界范围内,普通民众参与司法过程,大体有两种模式。一种德国等国实行的参审制,参审员行使与正式法官同样的审理权利与义务,本质上是不穿
南方周末 2018-08-302018-08-30
- 人民陪审员参审的现实困境与角色回归
问题的提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是我国近年来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完善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推进人民陪审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印发的《人民陪审员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中可见改革举措已然重大,然其在实践中的运行却备受争议。笔者从人民陪审员制度现存的突出问题、根源及人民陪审员角色回归等方面展开以下分析。二、人民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21期2018-04-02
- 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路径选择
0031)人民陪审员制度在西方和东方都有着非常久远的历史。古希腊城邦时期的“邻人审判”,即由知情人士组成陪审团,协助法官判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在英国,陪审制度得到了更大的推进。“……,陪审制不仅仅是一项司法制度,也不仅仅是宪法的一个车轮;它是一盏明灯,向人们显示着自由长存。”[1]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司法民主价值得到了人们普遍的认同,中国古代《周礼·秋官·官刺》中记载“讯万民,万民必皆以为可杀,然后施上服、下服之刑。”[2]可见,“每一种文化,由其结构和深刻信
梧州学院学报 2018年2期2018-03-07
- 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
0001)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由审判机构吸纳非专业法官作为陪审员,与职业法官共同解决当事人之间纠纷的一种制度,对提高司法裁判的民主性和科学性具有积极意义。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我国第一部成文《宪法》第75条,即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做出规定,要求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应当依据法律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但是,并没有制定具体的实施规范。2004年,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促使人民陪审员制度
周口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6期2018-02-09
- 论人民陪审员精英化与大众化的调和
62300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党长期司法实践过程中所坚持的重要制度,更是人民民主专政在司法领域中的重要体现。李拥军教授指出:“在国家的视野中,人民陪审是一项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制度。人民政权就是要洗手人民来参加各项事业的管理,当然人民司法也不例外。”①司法的终局性要求法官必须具备极高的专业知识、审判技艺以及丰富的生活经验,但作为一个个体所能经历生活经验、掌握的专业知识是具有局限性的。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审理能够弥补法
法制博览 2018年22期2018-01-23
- 浅析当前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苏 宜兴)人民陪审员参与到法院的审判工作中,体现了司法民主,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必然要求。人民陪审员制度让司法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有利于审判工作的有序开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我国出台了《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保障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顺利实施。但值得注意的是,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审判活动中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出来,有待改进。对此应进一步完善人民陪审员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8期2018-01-22
- 人民陪审制度的现状与运行研究*
障。根据《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及《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人民陪审制度的改革,已经成为了国家司法体系改革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对人民陪审制度现状与运行情况探究,有助于人民陪审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一、人民陪审制度的现状(一)人民陪审制度的实施情况人民陪审制度是普通公民参与国家司法裁判活动的重要途径。它并不是一项纯粹的司法制度,而是具有一定政治价值的司法裁判制度。人民陪审制度的实施,也可以促进司法审判活动的公正性的提升。根据这一制度
法制博览 2018年34期2018-01-22
- 地方人大创新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多维分析
一 林恩伟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是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会同司法部启动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就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程序、退出、惩戒和履职保障制度等作出有效探索。各地在改革过程中,亦按照顶层设计的要求,大多从法院及司法行政角度开展试点探索、总结提炼经验。有别于此,浙江省温岭市在加强人大监督工作的进程中
人大研究 2017年2期2017-03-01
- 人民陪审员审理事实问题研究
0001人民陪审员审理事实问题研究郭 帅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 西宁 810001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普通公民参与司法审判、行使审判权力的审判制度,也是一项由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司法制度。①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这项半个多世纪前确立的制度已出现了不少问题,主要表现为只陪不审,人民陪审员形同虚设,无法实现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的根本宗旨。因此,在本次司法改革中,也对人民陪审员制度作出了较大幅度的修改,并出台了相应的法律法规,首次提出了人民陪审员只参与审理
法制博览 2017年14期2017-01-26
- 人民陪审员制度中法律审与事实审分离机制研究
1130人民陪审员制度中法律审与事实审分离机制研究王明月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四川 成都 611130陪审制是推进司法公开、司法民主及司法公正的杰出产物,是千百年历史的重要的人类文明成果,也是现代国民伸张正义、司法机关贯彻司法公正的制度保障。本文将通过阐述人民陪审员制度中法律审与事实审分离机制的研究背景及意义,同时借鉴陪审团制度的审判方式,从而提出相关的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中法律审与事实审分离机制的建议。陪审制;法律审;事实审;分离机制一、我国人民陪审员
法制博览 2017年14期2017-01-26
- 浅谈对陪审员改革几点看法
——以辽东某基层法院为例
1年确立了人民陪审员制度,距今已有60多年历史。在新形势下,人民法院审理案件越来越复杂,故人民陪审员使用越来越频繁。人民陪审员使用过程中存在一系列难题,难以跟随当今趋势。随着的法院司法改革深入,人民陪审员制度亦需要进行改革。本文从人民陪审员使用数量增加原因分析出发,从而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提出几点建议。人民陪审员制度;司法改革;随机分案;有偿支付标准根据辽东某基层法院近三年人民陪审员统计报表中,2014年该地区使用人民陪审员为1949件、2015年为254
法制博览 2017年19期2017-01-26
- 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林)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不足与完善张媛媛(541006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 桂林)人民陪审员制度不仅利于人民直接参与审判活动,也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审理。但在司法实践中,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内容不细化、适用范围不明确等问题,使得其作用未能发挥。本文通过对现行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从立法、适用范围等方面出发,来完善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不足;完善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概述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决定。全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2期2016-11-11
- 基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调查研究
——以济南平阴县为考察对象*
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调查研究 ——以济南平阴县为考察对象*□郭晶(青海民族大学法学院,青海西宁810007)以济南平阴县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为对象的调查分析中发现,对人民陪审员个人认识上不足,人民陪审员遴选、管理程序混乱,人民陪审员奖惩措施不到位,建议加强理念认识,健全相关制度的配套。人民陪审员制度;调查研究;基层法院;司法改革“现代陪审制度是国家司法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加审判活动的重要制度,是现代司法民主和公民权利的保障”。[1]我国实行人民陪审员制
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6年2期2016-10-14
- 浅论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完善
:在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审判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民主政治的表现形式,对于防止司法腐败、促进尊重人权、弘扬法律意识,都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种种因素,在实践中,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反映大众智慧、实现民主、保障诉讼效率和审判公正等方面不能有效发挥其作用,有待加以解决和完善。针对以上问题,必须对人民陪审员制度进行与诉讼体制相结合的改革,从重视人员遴选、强化诉讼原则到发挥其身份优势等多方面对该制度予以完善。关键词:人民陪审员制度;陪审制度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2期2016-05-30
- 司法改革中的人民陪审员制度
法改革中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杨黎萌1,冯 洋2,付 刚1(1.西安政治学院, 陕西 西安 710068; 2.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北京 100089)在新一轮的司法改革中,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改革重点之一,对于推进我国的法治化进程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新常态下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不需要过于激进,更不能过于缓慢,而是需要表面和本质的循序渐进的结合,具体而言,应扩大人民院审员的选住范围,扩大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的范围,规范人民陪审员的选任程序,人民陪审员只参与事实审。新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3期2016-04-12
-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问题及完善
1620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问题及完善王雨雯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1620与其他国家的陪审制度相比,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有着自己的特点。这个特殊的制度在其创制伊始就承载了特殊的政治任务以此来显示司法民主。然而,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在设计制度时对司法运作的原理和陪审制度的法理缺乏理性认识①,因而引发的一系列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人民陪审员制度;问题;完善一、人民陪审员制度当下存在的问题陪审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非职业人员参加审判活动,与法官共同行使审判权的制度。
法制博览 2016年28期2016-02-02
- 浅析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现状及对策研究
基层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现状及对策研究鲍宜周徐州开放大学,江苏 徐州 221000陪审制度是当前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民主原则具体的表现,对全面落实审判公开,贯彻司法为民的宗旨,保障司法公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文将就基层法院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探究,并对此提出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粗浅看法。陪审制度;人民陪审员;陪审员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我国人民法院系统在审判案件的过程中吸收普通群众参与案件的审判,目的是
法制博览 2016年35期2016-02-02
- 论司法参与下的人民陪审员制度
法参与下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屈当平 张炜达西北大学法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快速深入推进,司法改革逐渐深入,要求司法民主的呼声不断增强。由于肩负着实现司法民主重任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没有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因此改革现有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实现我国司法公正的现实所需。司法民主;存在机理;特殊陪审制一、陪审员制度存在机理在人类漫长的奴隶社会和封建社会,没有出现过陪审制度,直到资本主义国家的出现才产生了真正的陪审制,我国直到共产党的出现才产生了人民
法制博览 2016年33期2016-02-01
- 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的司法检视
川 成都)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的司法检视付红萍(610071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四川 成都)人民陪审制度是我国新一轮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这为我国人民陪审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本文结合司法实践中人民陪审制度运行的状况,从树立司法权威、维护审判独立,提高诉讼效率,防范冤假错案、明确错案责任追究等方面分析了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事实认定的价值,并从事实问题与法律问题的区分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2期2016-01-31
- 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审视和完善
——以西部某基层法院派出人民法庭陪审运行机制为样本
胜 唐代文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审视和完善 ——以西部某基层法院派出人民法庭陪审运行机制为样本◎邹德胜 唐代文基层人民法院既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主力军,亦是司法工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直面群众,实现司法公开、公平、公正与民主的“桥头堡”。而体现司法民主,让基层群众参与司法、见证司法、监督司法的一项重要政治、法律制度就是人民陪审员制度。该制度实施以来,在防止司法擅断,尽可能地促进道德与法律、司法与民意的统一和融合上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当今“诉讼爆炸”和促进
团结 2015年2期2015-12-12
-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发布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将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图/CFP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近日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着力通过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保障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提升人民陪审员制度公信度和司法公信力。方案将在北京、广西、重庆等10省区市共50家中级或基层人民法院开展试点。针对司法实践中一些人民陪审员“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方案就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机制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例如探索重大案
社会观察 2015年5期2015-12-02
- 陪审员制度试点新规出炉
法部印发《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宣誓规定(试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于5月启动,将在北京、河北、黑龙江等10个省区市的各5家试点法院开展。办法规定,基层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案件数量和陪审工作实际,确定不低于本院法官员额数3倍的人民陪审员名额,陪审案件数量较多的法院也可以将人民陪审员名额设定为本院法官员额数的5倍以上。
方圆 2015年11期2015-09-10
- “无袍法官”如何改革
议通过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同时确定将在北京、河北、黑龙江、江苏、福建、山东、河南、广西、重庆、陕西1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各选择5家中级或基层人民法院进行试点。司法既是发现真实的过程,也是价值衡量的过程。不穿法袍的法官——人民陪审员的选任条件有哪些?哪些案件可以适用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权利义务清单有哪些?“一个鼻孔出气”?人民陪审员越来越不再是个神秘的词汇。近几年来,无论是刑事要案,还是医患纠纷,或者交通肇事等民事侵权类案件,人民陪审员都参
民生周刊 2015年11期2015-09-10
- 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选任新探索
随机抽取:人民陪审员选任新探索文图/二中 东法 高组宣2015年8月26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之后,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会同市司法局随机抽选产生首批人民陪审员人选。40余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代表和中央及北京市四十余家新闻媒体应邀参加了抽选仪式。按照改革选任方案,通过资格审查进入随机抽选环节的陪审员候选人共计407名。北京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及市司法局、市二中院领导通过二中院研发的随机抽选软件,分五批次对407名人民陪审员候选人进行电脑随机抽选,按照三
法庭内外 2015年9期2015-06-03
- 新常态下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与工作应对
文新常态下人民陪审员制度建设与工作应对■王军锋 汪晓蕾/文一、前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逐步实行人民陪审员不再审理法律适用问题,只参与审理事实认定问题”。改革人民陪审员制度,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一项重要内容,这是党中央以依法治国为主题的治国理政新部署。当前,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正处于发展
环球市场信息导报 2015年25期2015-05-26
- 陪审员制度改革让司法正义更接“地气”
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提出,扩大人民陪审员参审范围,明确涉及群体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人民群众广泛关注或者其他社会影响较大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可能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原则上实行人民陪审制审理。作为我国特有的一项司法制度,人民陪审员制度在促进司法民主、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全面实行依法治国的今天,人民陪审员制度也需与时俱进,不断改革创新。在
法庭内外 2015年7期2015-04-17
- 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化运行实证研究——以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为例
指出: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完善随机抽选方式,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民主的要求,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保障。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民主化的具体体现,是人民群众监督法院审判工作,确保司法公正的基本途径。制度完备是人民陪审员工作制度运行规范的关键,为了确保人民陪审员工作的规范运行,山东阳谷县人民法院制定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试行)》,从权利义务、庭审参与、管理考核等方面,就该项工作的具体运行予以规范。在职责和权
党政干部论坛 2015年4期2015-03-29
- 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以郴州为例
3000)人民陪审员制度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以郴州为例鲁玉桃1, 夏红军1, 林海波2, 曹修辉3(1.郴州职业技术学院; 2.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3.郴州市苏仙区人民法院, 湖南 郴州 423000)自2005年《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实施以来,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司法实践中获得较好的实施,但也存在系列问题,主要表现为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不足,参审时间难以保证,履职能力受限,物质保障存在差距,当事人主动申请安排人民陪审员的案件极少。建议加
怀化学院学报 2015年6期2015-03-28
- 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法院决定还是当事人决定
——基于民事诉讼的分析
0023)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法院决定还是当事人决定 ——基于民事诉讼的分析刘敏(南京师范大学 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23)就具体的民事诉讼个案而言,人民陪审员制度根本价值在于实现司法公正;我国法律对人民陪审员是否参与案件审理的决定权,根据案件类型,有的赋予人民法院,有的赋予民事诉讼当事人;基于裁判请求权保障之要求,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决定权应当赋予民事诉讼当事人。人民陪审员;程序启动;民事诉讼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
贵州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年1期2015-03-21
- 我国陪审制度立法完善再探讨
,而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同样遭遇尴尬。可以说,在长达十余年的时间内引起理论界、实务界乃至舆论界各方面意见的分歧,指责之声不绝于耳。学界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存废之争①在我国有关 废止陪审制度 的论述,主 要见于陈桂明 的《诉讼公正与程序 保障》,中国 法制出版社 ,1996 年版;熊秋红的《司法公 正与公民的参 与》,载《 法学研究》1999 年第4 期;还 有申君贵的《 对我国陪审 制的否定性思 考》,载《中国律师 》,1999 年第4 期。,众说纷纭
河北工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1期2015-03-17
- 传承与超越: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研究
摘要: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司法审判与人民民主相结合的产物,在吸纳民众意见,实现司法民主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在司法实践中,人民陪审员普遍存在“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以至于人民陪审员制度陷入存废之争。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该决定明确提出,要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为此,有必要通过对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问题的分析,并根据改革方案进行具体制度设计,从而完善制度方案。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
重庆开放大学学报 2015年4期2015-02-22
- 陪审员制度规范化运行的实践探索
——以山东省阳谷县人民法院为研究样本
秀 李志勇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司法制度。多年的选任培养和司法实践证明,人民陪审员在保障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方面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积极推行人民陪审员队伍规范化管理,强化人民陪审员参审、调解、助执、监督功能,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广度和深度,不仅解决了案多人少、警力不足的矛盾,而且增强了群众对司法的认同感,促进了审判执行工作的全面开展,其经验值得推广。陪审员;规范管理;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司法民主的要求,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由之路。人
医学与法学 2015年4期2015-02-12
- 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定位与完善路径
——以S省J市X区法院为分析对象
00)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价值定位与完善路径 ——以S省J市X区法院为分析对象赵志超(山东大学法学院, 济南 250100)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实践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人民陪审员独立性之缺失,其不仅在选任、经费、考核和参审等方面受法院钳制,在调解、执行、信访和送达等领域也有被同化为法院内部人力资源之危险。该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在于当下法院案多人少压力下人民陪审员制度价值之异化,人民陪审员角色从司法监督者转化为司法辅助者。对此,应先从理念上将人民陪审员制度之价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11期2014-09-13
- 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措施
我国现行人民陪审员制度的概念及特点人民陪审员制度,即由依据法定程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依法参加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并与法官具有同等权力的司法制度。自2004 年《决定》通过之后,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司法部出台了《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又根据该意见,下发了《人民陪审员管理办法》《人民陪审员培训实施方案》。相比较于《决定》颁布之前,我国现行的陪审制度有以下特点。1)人民陪审员的任职条件有了规定。按照《决定》公民要担任人民陪审员,必须具备四大
技术与市场 2014年12期2014-04-17
- 关于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路径的思考
文仅以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为例,从概念、特点、意义、存在的问题等方面对其进行考量,通过与国外陪审制度的比较,探索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路径问题。一、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一)对于概念的追溯陪审员制度源于英国。在英美法系中,国家的陪审员只参与案件的事实审而不参与法律审。大陆法系国家的陪审员不仅参与案件的事实审,也参与案件的法律审。我国陪审员制度的出现要追溯到清朝末年。这一制度是在借鉴了前苏联和大陆法系国家陪审员制度的基础上形成的。1906年颁布的《大清刑事民事
行政与法 2013年10期2013-08-15
- 关于完善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几点思考
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有明确规定,至今仍未写入宪法。这使人民陪审制度未能受到应有重视,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其在我国司法制度中重要作用的发挥。此外,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也对完善人民陪审制度做出了补充规定,但在一些方面还存在不足和缺陷,还有很多需要修改完善的地方。2.人民陪审员代表的片面性(1)人民陪审员选任机制不合理。人民陪审员作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司法代表在选任上应该具有广泛性和民主性。而按照我国现有法律规定,如果公民符合担任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4期2012-03-29
- 论人民陪审员调解复苏与发展原因
屠锦超论人民陪审员调解复苏与发展原因屠锦超目前,人民陪审员调解开始出现复苏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这一切离不开政策的支持和司法理念的发展,主要归因于调解正当性的确立以及调解适度社会化理念的发展。但人民陪审员调解在发展中也出现一些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值得进一步思考。人民陪审员;调解;调解正当性;适度社会化一、人民陪审员调解的复苏与发展人民陪审员调解,顾名思义是具有人民陪审员身份的公民参与调解。但是,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采用任期制,被选任成为人民陪审员的公民以及被安
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1年2期2011-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