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据法

  • 请求权竞合下涉外不当得利法律适用的不足与完善 ——以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为视角
    分别选择不同的准据法,引起不当得利准据法与原因关系准据法之间的冲突。因此,从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的视角下,对涉外不当得利法律适用中的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进行深入的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相应的立法与司法完善建议,无疑对于推动我国加强涉外法治建设和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现实意义。二、不当得利的原因关系是影响其构成的关键因素传统的德国不当得利理论受到萨维尼的影响,认为如果当事人之间发生了财产的直接转移,就可初步推定接受方所得利益具有不正

    社会科学动态 2023年3期2023-03-16

  • 国际投资仲裁准据法的平衡适用论
    保护协定中对于准据法的选择大多采用复合模式,带有很强的“战略模糊性”,因此,有必要研究投资争议中国际法与东道国国内法各自的法律功能以及两者之间的适用关系。从已有投资仲裁判例所呈现出来的规律来看,应从利益分配的实体视角出发,在投资协定的框架下追求东道国与投资母国之间的利益协调最大化。仲裁庭在准据法适用时应承认和尊重东道国国内法中所体现的公共利益,通过形式判断、实体解构和程序保障三个维度实现准据法的适用平衡。 关键词:投资仲裁;准据法;平衡适用;利益协调中图分

    现代法学 2022年3期2022-05-31

  • 我国公司主营业地法律适用及优化
    主营业地的公司准据法选择标准。然而,法院在选择主营业地法律作为准据法时,基于法条表述模糊,出现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大和准据法“回家”的倾向。系统分析我国法院在选择主营业地法律时的说理依据,可将其选择主营业地法律的情形分为股东滥用法人人格和壳公司。建议通过出台司法解释和发布指导案例的途径,对法院适用主营业地法的标准进行完善,实现冲突正义。一、问题提出的背景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第14条第2款规定,法人的主营业地与登记地不一致的可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24期2021-11-19

  • 《国际商事合同法律选择原则》第3条之争议及评价
    当事人所选择的准据法可以是国际的、跨国的或区域的,而且这一选择的规范应当是中立的、平衡规则,以及被普遍接受的法律规范,但是法院地法另有规定除外。据此,国际商事合同的当事人具有了所谓的 “选法” 范围,并且这一选择扩大到了 “法律性规范” ,而且,该 “法律性规范” 也适用于诉讼领域。然而,此举带来了诸多争议,通过第3条之变化脉络可以发现争议焦点。涉及第3条内容的意思自治原则,作为冲突规范是由来已久的,国际私法理论发展中意思自治已经是重要的适用原则,实践中,

    沈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2021-02-01

  • 条约在涉外民商事案件中的适用 ——以当事人约定适用为前提
    这种约定当作对准据法的选择,故而将条约认定为审理案件的准据法。在“安徽省服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与法国薛德卡哥斯公司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中(7)武汉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2001)武海法商字第19号。,双方同样在提单中明确约定争议适用《维斯比规则》,而法院将当事人的这种约定视为对准据法的选择,最终将《维斯比规则》作为审理案件的准据法。又如,在“五矿东方贸易进出口公司与罗马尼亚班轮公司海上运输迟延交货纠纷案”中(8)广州海事法院民事判决书,(1993)广

    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2021-01-16

  • 论新冠肺炎疫情对国际贸易合同中不可抗力的适用影响
    同;不可抗力;准据法[中图分类号] F7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3283(2020)11-0006-05Abstract:The outbreak of coronavirus has not only endangered the health of the public, but also changed the situation of independent states fo

    对外经贸 2020年11期2020-12-28

  • 从司法实践看仲裁协议有效性准据法确定规则
    家针对仲裁协议准据法单独做出规定。尽管各国立法与实践不完全一致,但不可否认的是各国对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的首要地位均予以尊重,即当事人明示或默示选择的仲裁协议准据法优先。如《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以下简称《纽约公约》)第5条第1款甲项、《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国际商事仲裁》第34条第2款a项第1目和第36条第1款a项第1目、《欧洲国际商事仲裁公约》第6条第2款等。在当事人未选择仲裁协议准据法时,其缺省规则大致为以下两种:(1)仲裁地或裁决做出地法,如

    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4期2020-12-23

  • 论夫妻财产制法律适用中的财产所在地法优位
    一定范围内选择准据法。目前,学界围绕第24 条的解释与适用已展开系统研究①学者们对第24 条的研究既有基于立法论视角的研究,也有基于解释论视角的研究,同时还有针对第24 条的司法实践研究。具体参见郭玉军《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的婚姻家庭法律选择规则》,载于《政法论坛》,2011 年第3 期,第21-27 页;王承志《论夫妻财产关系法律适用的范围》,载于《暨南学报》,2014 年第11 期,第83-88 页;刘音《南非涉外夫妻财产关系的法律适用——兼论〈涉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0年6期2020-12-10

  • 从司法实践看仲裁协议有效性准据法确定规则
    效性以及解释的准据法確定,由于其均涉及某些实体性规则,故在判断准据法时应采用同一法,即采取当事人明示或默示选择的法律优先,辅之相关缺省规则如仲裁地法或根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但实践中关于当事人默示意图的确定争议颇多,特别是针对在一份商事合同中当事人约定的选法条款中选择A国法,在仲裁条款中选择仲裁地为B国的情形,故通过对典型案例评析对实践中如何确立当事人的默示意图提出相关建议。关键词:国际性仲裁协议;准据法; 默示意图;司法实践中图分类号:D997.4文献标

    安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4期2020-05-08

  •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中损害赔偿时效的漏洞填补
    据其所属关系的准据法确定时效,同时允许当事人通过约定确定时效的准据法;当事人因约定适用某国法而导致适用CISG时,应当根据该国国内法确定时效。由此既能保障当事人的私法自治和预期利益,也有利于维护法律适用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关键词] CISG;损害赔偿;时效;法律漏洞;准据法[中图分类号] D996.1[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2095-3283(2020)01-0047-05Abstract: China is a party to “the Uni

    对外经贸 2020年1期2020-04-17

  • 浅析我国《法律适用法》对涉外夫妻财产关系规定的不足与完善
    适用规则以确定准据法时,应当充分体现国际私法公认的对夫妻财产关系的一般原则。目前,国际私法公认的对夫妻财产关系的一般原则包括属人法原则和意思自治原则。属人法原则与夫妻双方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密不可分,而夫妻双方的财产关系又是由夫妻人身关系派生出来的,所以夫妻财产关系也与属人法原则密不可分。并且因财产特别是动产变动的随意性,适用属人法原则能够快速准确的确定准据法,以便实现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意思自治原则包括广泛的意思自治原则和有限的意思自治原则。在适用广泛的意思

    法制博览 2019年15期2019-12-15

  • 自然人国籍消极冲突解决方法新主张
    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而直接适用。若当事人无住所地或住所地难以明确时,则以其居所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当无居所地难以确认时,部分国家规定直接适用法院地法,有的国家则要求当事人归化为法院地国籍,进而适用法院地法。例如1982年《南斯拉夫法律冲突法》、1939年《泰国国际私法》,1964年《日本法例》等法律中就作出了如上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主流方法之外,《伊拉克民法典》和《埃及民法典》作出了其他规定:将国籍消极冲突时的准据法选择权交由法官[3]。(二)现行解决方

    法制博览 2019年21期2019-12-13

  • 国际私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
    择;冲突规范;准据法一、意思自治原则与冲突规范适用制度(一)意思自治原则的含义意思自治是现代民法的基石和灵魂,其实质在于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志和权利。从公法和私法划分的层面上理解,有学者认为其基本含义是:私法主体有权自主实施私法行为,他人不得非法干预;私法主体仅对基于自由表达的真实意思而实施的私法行为负责;在不违反强行法的前提下,私法主体自愿达成的协议优先于私法之适用,即私人协议可变通私法。笔者认为意思自治可以理解为,在调整公民个人关系的私法领域,在不违反强

    青年时代 2019年21期2019-08-30

  • 海峡两岸夫妻财产制法律适用法之比较研究
    允许当事人选择准据法的意思主义(意思自治原则)[2]23-25。在夫妻财产制法律适用立法中对三大做法进行不同的取舍与组合,既体现了立法者对夫妻财产制法律属性的不同理解,同时也反映了立法者的不同政策考量。(一)意思自治原则就法理而言,在夫妻财产制法律适用中引入意思自治原则,乃基于夫妻财产制的财产法属性。但从其背后的政策考量来看,在该领域引入意思自治也有增加当事人关于夫妻财产制法律适用之确定性及可预测性的立法意图[3]267。夫妻财产制法律适用中的意思自治虽然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年3期2019-02-10

  • 论自然人国籍消极冲突的解决办法
    国籍国法作为其准据法解决人身关系法律问题。现实中父母与自然人本身具有密切联系,将自然人父母的国籍、住所等作为解决这一冲突的连结点,将该方法作为解决冲突的辅助原则是可行和合理的。關键词:自然人;国籍消极冲突;住所;居所;准据法中图分类号:D99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6-0219-01作者简介:杨振宇(1992-),男,湖北咸宁人,华中师范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一、自然人国籍消极冲突基本理论(一)自然人国籍消极冲突的定义各

    法制博览 2018年9期2018-11-29

  • 涉外非婚同居财产关系准据法选择机制研究
    婚同居财产关系准据法选择机制进行分析,然后提出几点涉外非婚同居财产关系准据法选择机制构建方法,希望可以为我国涉外非婚同居财产关系的合法处理做出微薄贡献。关键词:涉外非婚同居;财产关系;准据法;选择机制现阶段,世界各国非婚同居财产关系制度具有较大差别,具有较为复杂的法律冲突。非婚同居财产关系案件本身具有较大的处理难度,如何选择准据法是对其进行处理的首要问题和关键问题,通过优化配置依“管辖权处理方式”和依“冲突法处理方式”的方法,可以科学构建涉外非婚同居财产关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5期2018-09-20

  • 浅析“最密切联系原则”的现实性应用
    切联系原则作为准据法选择中的指导性原则加以规定。随着我国不断走向世界舞台中心,涉外民商事法律案件的数量势必与日俱增,这将对我国国际私法立法和司法提出更高的要求。然而该原则作为司法实践中处理具体案件时最为重要的原则之一,在适用的过程中却存在着诸多现实性问题,本文将对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思考并予以分析。关键词:最密切联系原则;连接点;准据法一、前言最密切联系原则,又被称为最重要联系原则、最强联系原则或最真实联系原则,是指法院在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确定准据法时,权衡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4期2018-09-01

  • 试论述国际私法中冲突规范的形成过程
    史 冲突规范 准据法 国际交往冲突规范的历史沿革一、冲突规范的萌芽时期早在古希腊时期便有了冲突规范的雏形,小国寡民、独立自主的政治格局到导致各城邦间的法律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不同,为了能更好的调整各城邦间的民事事关系,许多城邦就指定了成文的冲突规范。出现了外邦人法律、涉及异邦人诉讼的诉讼程勋等等法律规定。并且出现了侵权行为适用侵权行为地法这种鱼现代国际私法冲突规范相似的条文。到了东罗马时期,欧洲大陆处于分裂的状态,各民族不断地前夕,共同杂居,逐渐形成了不同民族

    大经贸 2018年7期2018-08-29

  • 涉外担保合同未有效约定准据法时的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的法律问题就是准据法的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41条规定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但没有专门涉外担保合同的原则性规定。鉴于担保合同的从属性特征,当涉外担保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准据法时,若根据签订合同时的具体情况,考虑到担保合同从属于主合同的特殊关联性,担保合同存在的目的以及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的作用,则应突破合同准据法的限制,适用主合同的准据法更为适宜,而当担保合同与主合同没有如此紧密的联系时,则根据适用其特征性履行地法。关键词 涉外担保合同 法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0期2018-08-21

  • 国际私法中的消费者保护规则概述
    法院管辖权 准据法中图分类号:D99 文献标识码:A1 涉外消费者的界定国际私法层面对消费者的保护,其显著特征就是将涉外消费者与国内消费者区分开来。而涉外消费者的界定,我们首先应从国际私法所调整的对象入手。韩德培先生主编的《国际私法新论》认为:“国际私法是调整含有涉外因素的民商事法律关系的法律部门,而所谓涉外民商事法律关系是指主体、客体或内容这三个要素至少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因素与国外有联系的民商事法律关系”。韩德培先生的这一观点也是我国判断民商事案件是否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18年4期2018-06-05

  • “一带一路”项目国际信贷合同的法律适用 ——以中资银行为视角
    当事人自由选择准据法,只要不违反当地的公共秩序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一些国家的法律会要求特殊类型的合同,比如涉及土地等不动产的合同或涉及担保物权的合同必须适用该国法律。从实践来看,有一部分国家尽管法律不禁止选择外国法为国际信贷合同的准据法,但法院会无视当事人的约定而直接适用当地法律;还有一部分国家国际信贷合同偏好于选择适用英国法。所以就“一带一路”项目签署国际信贷合的同时,应当秉持认真、谨慎态度,查明当地法律要求,调研实践中的常规做法,避免选择无效,最大尺度

    山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2期2018-05-09

  • 涉外离婚准据法选择的原则
    生。涉外离婚的准据法选择不仅关系到相关国家的法律秩序和公共秩序,同时关乎当事人的切身权益。为了能够有效解决法律冲突所带来的影响,各个国家在对待涉外离婚之准据法的选择问题上都遵循着一定的原则。综合国际社会各国关于涉外离婚准据法选择的不同原则,主要可归纳为四种,即依属人法原则、依照法院地法律之原则、属人法与法院地法的重叠或者择一适用之原则以及择取最有利于实现离婚的法律原则等。关键词:涉外离婚;准据法;原则中图分类号:D92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

    法制博览 2017年11期2018-03-02

  • 提单并入条款的定性与准据法确定 ——兼评《鹿特丹规则》第76条
    的仲裁条款效力准据法、并入条件的域外法实践介绍、仲裁条款效力等问题,[2]却少有研究关注目前司法实践所亟需的提单并入租船合同的准据法问题。在阳光自豪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红蜻蜓油脂有限责任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2017鄂民辖终31号)中,[3]提单持有人红蜻蜓油脂公司因货损起诉承运人阳光控股公司要求赔偿损失,阳光控股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涉案提单已经有效并入租船合同的仲裁条款。根据仲裁条款约定,提单货物运输合同下的所有纠纷都应提交伦敦仲裁。一审武汉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8年2期2018-02-06

  • 中国与朝鲜海事私法纠纷比较研究
    因此,船舶碰撞准据法的确定对于解决涉外船舶碰撞而引起的损害赔偿问题极其重要,这将直接影响利害关系人的利益。船舶碰撞准据法主要有两大问题:一是领海上船舶碰撞适用的准据法;二是公海上船舶碰撞适用的准据法。[关键词]中国;朝鲜;海事私法纠纷;船舶碰撞;准据法[中图分类号]D997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2007(2018)01-0100-06[收稿日期]2016-10-11[基金项目]吉林省教育厅“十三五”社会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项目编号:【2

    东疆学刊 2018年1期2018-02-01

  • 涉外非婚同居财产关系准据法选择机制研究
    难度,如何选择准据法是对其进行处理的首要问题和关键问题,通过优化配置依“管辖权处理方式”和依“冲突法处理方式”的方法,可以科学构建涉外非婚同居财产关系准据法选择机制。一、涉外非婚同居财产关系准据法选择机制(一)依“管辖权处理方式”确定准据法依“管辖权处理方式”确定准据法本身具有操作简单的特点,在该方式下,法院地法可以遵循最密切联系原则,让准据法和案件密切联系要求得到兼顾。在我国涉外非婚同居财产案件准据法选择机制中,这种方法具有较高价值。在涉外非婚同居财产案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0期2018-01-22

  • 当事人未选择国际商事仲裁法时的法律适用
    有没有自主选择准据法时,由仲裁庭决定仲裁案件的法律适用,一般有三种做法:一是通过冲突规范的指引确定实体法;二是直接适用国内实体法律;三是适用非国家制订的实体法律规则。关键词:国际商事仲裁;准据法;适用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尽管世界各国法律多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纠纷实质问题适用的法律,但现实中经常发生当事人并不行使这项自主选择权。因此对于合同准据法的确定,即由仲裁庭决定仲裁案件的法律适用,一般有三种做法。一、通过冲突规范指引确定实体法联合国《示范法》第28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4期2017-05-31

  • 涉外离婚准据法选择的原则
    171涉外离婚准据法选择的原则李光风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300171由于各国的司法独立,对于涉外离婚的法律规定存有差异,势必会造成法律冲突的产生。涉外离婚的准据法选择不仅关系到相关国家的法律秩序和公共秩序,同时关乎当事人的切身权益。为了能够有效解决法律冲突所带来的影响,各个国家在对待涉外离婚之准据法的选择问题上都遵循着一定的原则。综合国际社会各国关于涉外离婚准据法选择的不同原则,主要可归纳为四种,即依属人法原则、依照法院地法律之原则、属人法与法院

    法制博览 2017年32期2017-01-29

  • 中国涉外离婚准据法选择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1中国涉外离婚准据法选择制度的不足与完善李光风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3001712011年实施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标志着中国在国际私法领域内的一次非常重要的进步。其中第二十六、二十七条寥寥数字是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相比中国在此之前关于涉外离婚的法律规定,该法已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但应承认其中仍所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正视这些不足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弥补不足,有助于涉外离婚领域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涉外;离婚;准据法一、中国涉外离婚

    法制博览 2017年25期2017-01-28

  • 涉外离婚准据法选择之国际新发展
    171涉外离婚准据法选择之国际新发展李光风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300171在涉外离婚的准据法选择方面,为了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复杂的婚姻纠纷,逐渐从过去传统的属人法或法院地法向更加人性化、多元化的新方向发展,除了前述的最密切联系之原则、遵从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等原则外,还主要表现为施行了在准据法选择过程中彰显人文主义的精神并注重保护婚姻中弱者的原则以及多管齐下的多元化的准据法选择方法等,从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择取单一准据法所产生的不足,为双方当事人离婚创造

    法制博览 2017年31期2017-01-27

  • 论国际私法中的有限意思自治
    允许当事人选择准据法,但是准据法必须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或只能由一方当事人行使选择权,或是选定的准据法不得低于某一最低标准。其价值在于保护弱者权益,增强意思自治的可操作性,以及减轻诉讼负担,从而追求实质正义。目前,在众多国家的立法和国际公约中,无论是准据法选择,还是争端解决方式的选择,均规定了这一原则,我国的立法也有多处采纳,这将丰富我国的司法实践,同时加强对于意思自治原则的认识和理解。意思自治;实质正义;弱者保护;实际联系国际私法中的意思自治早已被视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12期2017-01-26

  • 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0条 ——以国际商事仲裁中的准据法查明问题为中心
    际商事仲裁中的准据法查明问题为中心庹 渝*张 建**《法律适用法》第10条将仲裁机构与法院并列作为外国法查明的主体,并规定不能查明外国法时适用中国法的规定,于法院而言尚具合理性,然而于国际商事仲裁而言则不甚合理。从该法条出发,考察法院以及仲裁庭的实践,国际商事仲裁中在处理准据法查明问题时,不能照搬法院的模式,应当注重仲裁作为纠纷解决方式的特殊性,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保障当事人双方合理发表法律意见的前提下,处理准据法查明中的一系列问题。法院 仲裁庭 准据法

    仲裁研究 2017年1期2017-01-25

  • 碳排放交易中的国际私法问题
    适用;管辖权;准据法一、“中国碳减排行业第一案”的简要介绍世界著名认证企业挪威船级社的一纸否定性审定报告,让一家中国水电企业预期的30万欧元碳减排收入打了“水漂”。这家水电企业向代理此项业务的太比雅环保公司“兴师问罪”,太比雅环保公司将北京挪华威认证有限公司告上了法院,认为后者“未能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且“涉嫌合同审定日期倒签”。此案也就是“中国碳减排行业第一案”。尽管此案目前并没有尚没有明确的终审结果,但是由此可以折射出碳交易合同在法律适用方面出现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16年7期2016-09-12

  • 浅论国际私法中的法律规避制度
    留;冲突规范;准据法一、法律规避的概念及原因1.法律规避的概念界定法律规避,又称法律欺詐,是指当事人为了特定的利己动机,通过故意变更连结点的手段以避开本应适用的准据法,而使对其有利的另一种法律得以适用的行为制度。冲突法中的法律规避是指涉外民事关系的当事人有意识地改变构成法院地国冲突规范连接点的具体事实,从而改变对某案件应适用的准据法,以达到某种目的,以获取某种利益。笔者认为,法律规避是当事人为了使法律结果对自己有利,而故意改变连接点,使原法律对自己失去适用

    大东方 2016年1期2016-05-30

  • 行贿犯罪从旧兼从轻的“准据法”确定
    体案件的量刑“准据法”。而同时,即便认为一审采此“准据法”或其它“准据法”对被告人判处罚金刑存在适法错误,基于对此适法问题还存在较大认识争议且一审量刑并无明显不当,也不宜就此提出抗诉。关键词:行贿犯罪 量刑 从旧兼从轻刑法溯及力问题上的“从旧兼从轻”原则,意在解决新法施行前发生、但新法施行后尚未处理或正在处理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就行贿犯罪而言,2015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以下简称《修正案九》)修改了其量刑设置,即增设了罚金刑,并对行贿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16年7期2016-05-14

  • 评析《国际商事合同法律选择原则》对当事人意思自治的限制
    事人之间合同的准据法。然而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国际经济交往的日益扩大,在国际商事仲裁中,一些法律规则也逐渐成为了当事人所选择的合同准据法,比如,国际商会制定的示范法、国际统一私法会议制定的《国际商事合同通则》、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制定的示范法以及一些广为接受的国际公约,如《联合国国际销售合同公约》等。因而,在诉讼程序中,法律规则能否成为当事人所选择的合同准据法,成为了《法律选择原则》起草过程中争议较大的问题。《法律选择原则》起草工作组在提交给特别委员

    甘肃政法大学学报 2016年5期2016-03-16

  • 准据法选择的新方法:基于人本视角的研究
    01120)准据法选择的新方法:基于人本视角的研究梅傲 (西南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重庆401120)摘要:传统国际私法理论过于强调抽象的国家主权,却忽视了民商事关系中最为重要的人的私权。为适应现代涉外民商事关系的发展,准据法选择方法的价值急需重构,规则亦需重建。“人本说”中的准据法选择方法在尊重各国主权的前提下,更重视对私权的保护,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发挥人的主体作用,切实维护人的利益,关注人的价值,将内外国法律置于平等的地位,强调涉外民商事纠纷的合理解决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6年1期2016-01-24

  • 追索在荷“肉身坐佛”之私法路径
    案具有管辖权,准据法为荷兰法。本案中并无适用国际公约或文物特别立法的余地,具体规则应适用《荷兰民法典》中的规定。根据《荷兰民法典》第3编第86条、第115条等相关条文,我国福建阳春村村民作为所有权人,应通过证明现占有人对出卖人不享有所有权存在合理怀疑,以阻却善意取得的构成;并于佛像被盗次日起20年期间届满前,通过启动司法程序以中断导致诉权丧失的消灭时效。在该过程中,提供全面且有效的证据是追索的关键所在。关键词:被盗文物 准据法 善意取得 取得时效 荷兰法引

    东方法学 2015年3期2015-09-10

  • 国际商事仲裁法律选择规范的三步骤
    规则确定合同的准据法,也即所谓的“三步骤”。第一步查找当事人合同中有无法律选择条款,第二步如果双方当事人未指明准据法,便依合同有关情况推定当事人所选择的法律。第三步如果推定不可能,则为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然而,法律选择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却往往要比当事人想象的复杂得多。尤其是当双方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无明示法律选择条款,或者在法律选择不明确而无法执行的情况下,仲裁员无法确定准据法。这是由于大多数国际商事仲裁中双方当事人在不同的国籍国,主要营业机构在不同

    大东方 2015年8期2015-05-30

  • 确定国际人格权侵权准据法的理论分歧
    国际人格权侵权准据法的理论分歧黄志慧(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3)【摘要】在国际人格权侵权准据法的确定问题上,理论界仍存在诸多分歧。在人格权存在的准据法与人格权侵权的准据法之关系问题上,应采取同一式的做法。在人格权侵权准据法的确定方法问题上,目前尚未形成一致接受的方法。在人格权侵权特殊救济措施的准据法问题上,应将之独立于人格权侵权的准据法。【关键词】人格权侵权;法律适用;准据法一、人格权存在的准据法与人格权侵权的准据法之关系依照国际私法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5年1期2015-03-26

  • 国际商会买卖合同仲裁中运用意思自治原则确定准据法
    思自治原则确定准据法段哲敏(埃默里大学 法学院,美国 亚特兰大)国际商会仲裁庭的仲裁员们确定买卖合同案件的准据法的规律至关重要,因为这可能成为国内仲裁实践者们的指路明灯。论文通过典型案例实证分析,揭示ICC仲裁员们在处理买卖合同案件时,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在确定准据法的众多方法之中已然成为了最主要的方法。论文力图发现并归纳一些实践性的规律,以期对我国的涉外仲裁有所借鉴。准据法;意思自治原则;国际商会仲裁;买卖合同一 当事人协议选择法律的时间和限制当事人意思自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15年1期2015-03-19

  • 中日合同准据法确定制度比较
    71)中日合同准据法确定制度比较刘梦璐(南开大学法学院,天津300071)中日两国同作为亚洲的大陆法系国家,在国际私法立法、司法实践和基本理论方面有诸多相似之处。以国际私法中合同准据法确认制度为切入点,多角度比较两国在涉外合同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尤其是“受特殊保护的合同”——消费者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准据法确定问题,对于进一步完善我国合同冲突法立法具有重要意义。中国将来立法应当关注合同准据法确认时的实质平等,而日本则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意思自治的细节。合同准据法

    天津商业大学学报 2015年5期2015-02-10

  • 论非国内规则在国际商事合同中的适用
    是国际社会合同准据法发展的重要走势。非国内规则虽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因其较强的实践操作性而逐渐被各国法院和仲裁机关所适用。在国际商事合同纠纷的解决中,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等非国内规则;当事人没有选择时,法院可以依职权主动适用非国内规则。但由于非国内规则本身的局限性、法院地法发展水平的制约以及强行性规范和公共秩序的限制,非国内规则在国际商事合同法律适用中不具有普及性,因此,我国立法机关和司法机关应从完善非国内规则和加强立法及司法两方面入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3期2015-01-21

  • 我国涉外非婚同居财产关系准据法选择论要
    处理方式”两种准据法确定方式,构建我国开放灵活的涉外非婚同居财产关系准据法选择体系,这对相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维护乃至整个国际私法理论与立法的完善都具有重要价值。关键词:涉外非婚同居;财产关系;准据法作者简介:龚志军,湖南商学院讲师,湖南师范大学法学博士(湖南 长沙 410205)随着全球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我国的不断开放,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移民输出国和重要的移民输入国。随着我国国民对婚恋家庭观念的日渐开放,可以预测,在不久的将来,我国的涉外非婚同居必

    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4年4期2014-09-01

  • 论意思自治原则在我国动产物权的适用空间
    地的变动而导致准据法的不确定,能够满足目前动产种类广泛、动产物权情况复杂的现状,符合现代国际私法的发展趋势。意思自治原则在我国学术界得到了广泛认可。意思自治是一项古老的原则,被许多国家予以采用。20世纪以来,意思自治获得了最广泛的运用。意思自治原则是私法自治或者契约自由向国际私法领域的自然延伸[3]。古典经济学认为市场经济“这只看不见的手”要有效地配置社会资源,契约自由是其基本保证和应有之义;传统私法认为契约自由是私法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从国际私法的调整

    三晋基层治理 2014年4期2014-08-15

  • 论一般侵权法律适用规则中意思自治的限制
    涉外侵权行为的准据法,或者说将当事人的意思视为连结点并依此确定涉外侵权行为的准据法。对于涉外侵权法律适用中的意思自治,理论界既有排斥态度,也有支持态度,立法模式也有较大差异。有学者将其归纳为三种模式:(1)双方定向意思自治:瑞士—法国模式;(2)受害方定向意思自治:德国—意大利模式;(3)类似合同领域的意思自治:比利时—日本模式。①对于涉外侵权法律适用中意思自治的表现方式,可从整体上分为单方意思自治和双方意思自治;而这两大类又可细分为定向意思自治和非定向意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4年1期2014-04-03

  • 意思自治原则在中国涉外合同领域的适用
    由选择支配合同准据法的一项法律选择原则。[6](P214)在涉外合同领域,意思自治原则是指国际民商事合同当事人基于真实善意的意思,在不违背强行法与公共秩序的前提下,享有不受法律或第三方干涉、自主选择合同准据法(包括实体法与程序法)和纠纷解决机制的权利,其具体适用应考虑当事人做出选择的时点、方式以及选择权的适用范畴。就准据法的空间联系来看,学理上存在有限说与无限说两种主张。有限说强调合同的客观因素与准据法的内在联系,不得选择与合同毫无实际联系的法律;无限说主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1期2014-03-25

  • 国际私法中特征性履行说之反思 ——兼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1条的完善
    明示或默示选择准据法时,由法院根据合同的性质,以何方的履行最能体现合同的本质特征来决定合同的法律适用。[1](P171)它主要盛行于大陆法系国家,与英美法系国家的合同要素分析法一样,都是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具体化。但是,相较于合同要素分析法规定过于宽泛、赋予法官较大自由裁量权的做法,特征性履行说的法律规定较明确,便于操作,符合大陆法系的成文法化和形式理性传统,因此为这些国家所支持。然而,国内学界对该学说多有误读,导致近年来对该学说的批判甚嚣尘上。笔者将对特征性

    长江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7期2014-03-25

  • 涉外委托代理法律适用问题探讨 ——兼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6条
    代理内部关系的准据法,即“如果被代理人在代理人主要活动地国设有营业机构,或虽无营业机构但在该国有惯常居所,则该国国内法应予以适用”(《公约》第6条第2款)。该做法较好地平衡了代理人与被代理人的利益。因为在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情况下,一律严苛地适用代理人营业地法可能会产生当事人无法合理预见的、武断的结果。如代理人主要代理行为地也是被代理人营业地,很明显此种重合使代理行为地在代理内部关系中分量更重,代理行为地法比代理人营业地法更适宜作为准据法。就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

    云南社会科学 2014年5期2014-03-11

  • 通过法律体系最终确定的实体法律规范
    摘要:准据法是指“具体实体规范”还是仅仅指某国的“法律体系”?对此,理论界意见颇不统一。文章从准据法的特点和国际私法的相关制度入手来界定准据法的内涵,指出准据法与冲突规范是互不隶属的两个独立概念。依据冲突规范指引找到的法律体系(系属)只是寻找准据法的第一步,找到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的法律才是寻法任务的最终结束。准据法是通过法律体系最终确定的具体的实体法律规范,这样的界定才符合涉外民商事关系当事人对“准据法”的期待。关键词:准据法;法律体系;实体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6期2013-12-31

  • 论法院地法在涉外非婚同居财产案件中的适用*
    由,尽可能在其准据法选择问题上反映其特殊性和国际私法的实体价值。在涉外非婚同居财产案件的准据法确定中,法院地法具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不仅因为法院地法往往与涉外非婚同居财产案件有着非常密切的联系,同时世界各国国际私法实践对适用法院地法的偏好也是重要原因〔2〕李双元等. 国际社会本位的理念与法院地法适用的限制[J]. 武汉大学学报,2001,(5).。此外,法院地法的适用还能一定程度上反映法院地国对法正义等法价值的理解和影响。在涉外非婚同居财产案件中,这种情况

    时代法学 2013年6期2013-04-10

  • 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仲裁协议法律适用条款评析
    涉外仲裁协议的准据法,但在当事人没有约定应当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机构和仲裁地的情况下,如何确定仲裁协议的准据法呢?”①为此,最高院于2013年1月6日公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一)》)②,其中第十四条进一步规范了涉外仲裁协议准据法的确定:“当事人没有选择涉外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也没有约定仲裁机构或者仲裁地,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认定该仲裁协议的效力。

    仲裁研究 2013年3期2013-01-30

  • 提单法律选择条款探微①
    人为其争议选择准据法的条款,在实践中主要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订立的约定该合同应适用某一国家或地区的法律作为合同准据法的条款。各国立法允许合同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准据法的目的主要是为了使合同当事人可以事先预见支配合同成立和效力的法律,从而可以按照该法律规定履行合同、行使权利和承担义务,以便降低交易成本,更好地实现交易目的。在同一合同中订立多个涉及法律选择问题的条款将会增加合同当事人预见合同准据法的难度,导致合同效力以及合同权利义务的合法性都具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3年3期2013-01-30

  • 仲裁协议法律适用的有关问题 ——兼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8条
    因此,仲裁协议准据法的确定将直接关系到仲裁协议是否有效。一般认为,“仲裁协议的准据法是指支配与仲裁协议有关的实体问题应当适用的法律。此项法律适用于仲裁协议的解释、仲裁协议的有效性及其解除等问题,以及与执行仲裁裁决有关的上述类似问题。此外,某一争议是否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也受仲裁协议的准据法的支配”。①相对仲裁协议准据法来说,当事人行为能力的准据法具有独立性。关于仲裁协议的法律适用,1958年《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纽约公约》)和有些国家的立法都有

    仲裁研究 2013年4期2013-01-30

  • 论统一实体国际条约不宜作为准据法
    际条约不宜作为准据法张晓东1,董金鑫2(1,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 430073)目前,统一实体国际条约可以成为涉外民事关系准据法的观点在国际私法学界盛行,但统一实体国际条约并不满足准据法的两大构成要件,它的适用既无须冲突规范的指引,也不能无须缔约国的转化或纳入行为而直接赋予涉外民事主体以权利和义务。统一实体国际条约在仲裁实践中的适用只是作为裁决所需的实体规则,不能作为构成准据法的证据。诸如《销售合同公约》之类的统一实体国际条约的适用具有自身

    海峡法学 2011年1期2011-04-11

  • 国际直接银团贷款协议法律问题探讨
    应适用的法律即准据法,才能将国际银团贷款交易的法律风险减到最低限度。以国际银团贷款协议中法律适用问题作为研究对象,从准据法的确定和使用来探讨国际直接银团贷款中这一国际私法问题。关键词:国际直接银团贷款;准据法;适用中图分类号:F830.5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198(2009)04-0258-011国际直接银团贷款协议准据法的确定1.1当事人自主选择的准据法当事人在国际银团贷款协议中就适用的法律作出明示的选择,既可以只对整个合同关系的各个方

    现代商贸工业 2009年4期2009-10-09

  • 涉外离婚法律适用的发展趋势
    对于涉外离婚的准据法选择问题有了新的发展:适用有利于离婚的法律,“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和“最密切联系原则”的介入,为解决涉外离婚法律适用问题带来了新的方法。关键词涉外离婚法律适用意思自治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中图分类号:D9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1-366-02一、引言自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伊始,经济全球化的这趟高速列车上正式有了中国的身影。伴随着贸易、投资交往的深入以及跨国自然人流动的大量增多,我国涉外婚姻的数量也急速上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期2009-07-05

  • 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探讨
    用;侵权行为;准据法产品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行为责任,最初起源于英美国家,上个世纪六七十年代以来受到了各国的关注。近年来,随着国际经济贸易和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国际市场日趋丰富,跨越国界的产品责任案件日益增多,涉外产品责任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各国对涉外产品责任法律适用的规定形式不同,有的国家没有对产品责任的法律适用作出特殊规定,而仅规定了一般侵权适用的法律,而有的国家对产品责任法律适用作出专门规定,如意大利、瑞士等。中国的产品责任立法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

    总裁 2008年7期2008-11-13

  • 论国际商事仲裁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
    治;实体问题;准据法中图分类号:DF7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5831(2008)06—0102—06现代仲裁制度的建立,始于14世纪之后,发展、成熟于19世纪,至此世界各国逐渐开始对仲裁进行立法加以规范,使其成为一种由法律确认的解决当事人之间争议纠纷的合法方式。从此,商事仲裁已然成为国家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其性质也由原始早期的完全民间性转变为国家法律制度,包括仲裁进行的程序以及作出裁决的实体依据在内的整个仲裁都逐渐纳入法制,严格依法办事。特别是如

    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年6期2008-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