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书
- 公证书证据效力问题分析
我国公证制度和公证书效力的复函》第二款规定“公证书依法具有证据效力、强制执行效力和法律行为成立要件效力,是法院认定事实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以下简称《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依此,每一份公证书应当就是一份证据。笔者就一件状告公证机构的侵权案件,浅谈自己的一些思考。一、基本案情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支行(以下简称“银行”)与借款人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借款人”)于
法制博览 2022年36期2022-02-10
- 涉疫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不可抗力公证”问题探讨
解决矛盾纠纷,公证书也可在后续的诉讼中作为证据使用,方便当事人进行举证,一定程度上缓解“举证难”的问题。从此意义上说,公证书对于涉疫矛盾纠纷的化解具有重要作用。在疫情期间,各地的公证处也积极参与涉疫矛盾纠纷的化解,为响应国家号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等采取一系列措施,其中有一项便是出具“不可抗力公证书”。事实上,“不可抗力公证”早已存在,司法部定式公证书格式中的第31 式就是不可抗力/意外事件公证书。新冠肺炎疫情因具有传播快、感染容易、防控难度大等特点,整体上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1期2022-02-05
- 基于区块链技术实现电子公证书
,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仍然是纸质形式,用户需要前往公证处或者通过快递才可以获得公证书,这样并非完全实现“零接触”,电子公证书的实现将会成为公证行业信息化发展的一种新的公证形式。近期我看到一篇新闻,关于佳士得拍卖行的一个宣布引发市场热议,一件NFT艺术品《每一天:最初的5000天》最终以6934万美元成交,这次拍卖的拍品是艺术家迈克·温克尔曼自2013年起每日创作作品的马赛克集合,特别之处是这幅作品本身是以非同质化代币(non-fungible token,简
法制博览 2021年26期2021-11-25
- 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效力
1100)一、公证书的特殊性及证据效力分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法释〔2019〕19号,以下简称“新《民事证据规定》”)已于2020年5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此次全面修改范围大、幅度广,修改内容与民事诉讼实务有着密切联系,今后必将对民事诉讼实务有着深远影响。下文就新《民事证据规定》中的几个主要问题进行粗略阐释:(一)特殊性。公证是指依法设立的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按照法律法规及法定程序对于民事法律行为
法制博览 2021年11期2021-11-24
- 网络证据保全公证构建下的风险以及应对措施
相关法律规定,公证书所具备的法律效力包括以下几点。(1)公证书的证据能力不容置疑,因为我国《民事诉讼法》里明确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证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2)人民法院对证据能力的审查可以酌情减免,这是必须在具有公证书的前提下。因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表明人民法院在采取公证书来确认案件事实时,并不会因为事后撤销了公证书,或证明公证书无效而承担错判的责任。(3)提交网络证据
法制博览 2021年12期2021-11-24
- 跨文化交际视角下的公证书西班牙语翻译探究
730070)公证书具有证据的效力,是一种特殊的书证[1]。按照国际惯例,很多涉外活动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关公证书,用来证明具有法律行为、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和合法性[2]。涉外公证书作为一种法律文本,是国际交往中必不可少的工具[3]。西班牙语辐射32个国家,是“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商业语言。西班牙语在丰富多彩的世界语言家族中具有独特地位,它是联合国 6 种工作语言之一[4]。因此,分析中西语公证书的语言特点,探究中国和西班牙语国家的文化差异,对公证书
兰州交通大学学报 2021年5期2021-11-06
- 九年前经公证后的赠与合同还能撤销吗?
公证处出具相应公证书。本案审理过程中,原告陈阿婆诉称,2012年,周某金将上述公证书材料夹在其他材料中,使其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赠与材料,作出与自己真实意思相违背的赠与行为,2020年其想订立公证遗嘱,将案涉房产作为遗产赠与女儿的两个子女时,才得知周某金对案涉房屋做了赠与公证;此外,陈阿婆表示她的日常生活主要由女儿的一双儿女照料。周某金及小周共同辩称,周某金结婚时入赘,后因黄某珠无法履行夫妻义务同意离婚,把陈阿婆交给周某金赡养,周某金依法履行赡养义务
环球慈善 2021年9期2021-08-10
- 存款人死亡后,继承人如何支取其银行存款?
地公证处办理了公证书,证明古女士是存款人的女儿。银行仍拒绝支付存款余额和利息,理由是公证书不能证明古女士是存款人的唯一继承人。请问:存款人去世后,其继承人怎样才能提取这笔存款?温向阳(河北邢台)律师意见:《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明确指出:“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
现代家长 2020年11期2020-12-03
- 对完善公证书补正程序的几点思考
163311公证书是公证处制作并发给当事人使用的法律文书。公证机构应当按照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在工作实践中常因各种原因导致公证书发生错误,有的是打印错误,有的是内容错误,有的是公证书认定的事实有错误,《公证法》第三十九条、《公证程序规则》第六十三条对于公证书不同错误的修改原则作出规定,实践中,各公证处对于作出维持公证书和撤销公证书的复查决定把握的尺度和原则比较一致,而对于适用更正、补正、收回重新出具公证书的情形缺乏统一的认识和规范,给各公证
法制博览 2020年24期2020-11-29
- 试析要素式公证书的积极意义和基本要求
3311要素式公证书,顾名思义,是指公证书内容由规定的要素构成,文字、措辞、语序、结构等则由公证员酌情撰写的公证书。要素式公证书中,要素是必须存在的,是办理公证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要素反映着公证的证明过程和公证结论。可以说,要素式公证书格式的出现,是公证书发展史上的重大变革。2001年开始,我国就在司法过程中开始推行并且使用要素式公证书格式,多年以来,随着司法实践的不断深入,要素式公证书的作用也充分显露了出来,2009年,全国范围进行了继承和强制执行类要素
法制博览 2020年23期2020-11-29
- 公证书之法定证据的效力分析
力最直接体现的公证书,具有证据的效力,是一种特殊的书证,对于司法实践中取证难的突破,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一、公证书的法定效力从本质上来看,公证书法定效力的多层面体现构成了公证书的效力体系,可以将公证书的法定效力区分为一般法定效力和特殊法定效力。从时间和空间上来看,公证书一旦经有权机构制作出具就具备确定的法定效力,在该国的区域之内是普遍适用有效的。但是,公证书的撤销具有溯及力,如果经复查后因重大错误而撤销则自始无效。从效力对象的角度来看,公证书一旦出具之后,
法制与经济 2020年5期2020-02-25
- 公证书证据效力审查新探
——构建公证司法审查制度
130025公证书的价值在于其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而且法律效力远远高于其他书证,在诉讼中可以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1]。那么,当公证书存在错误的时候,而且人民法院依此作出裁判的时候,当事人应该如何寻求权利救济呢?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的效力被推翻后又应该如何进行处理?已有的公证复查制度并不能有效地解决该问题,因此,本文就该问题提出制度构想——公证司法审查制度,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满足救济人的需求。一、何谓公证司法审查制度目前学术上没有明确
法制博览 2019年27期2019-12-13
- 关于对《公证程序规则(修订征求意见稿)》的修订意见
能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未生效?如果因为全国管理系统故障或者公证机构办证系统故障,导致办证信息录入不及时、信息不对称甚至遗漏,造成申请人以此为理由申请撤销公证书并向公证机构索赔,该责任是否直接由司法部或者中国公证协会承担?无论是公证机构利用计算机系统办证还是司法主管部门利用计算机系统进行公证管理,都是为了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当事人、把控公证服务质量,但是也要考虑到发生特殊情况时的最佳处理方法。因此,笔者强烈建议删除此条款,不应纳入程序规则,而应作为全国公证
职工法律天地 2019年10期2019-12-12
- 房产证加名减名:父母、配偶、子女不同流程
公证处办理赠予公证书,夫妻一方赠予另一方一半产权,之后双方携带房产证、身份证、公证书到中心办理加名手续。(二)买卖,双方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携带房产证、身份证、不动产完税凭证到中心申请办理。婚后加名,这种情况属于变更登记,市民只需提供夫妻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登记申请书》等申请材料,共同到有管辖权的房屋登记部门进行面签后,即可办理相关房屋权属变更手续。2. 父母、子女加名,选择赠予最合适。如果是父母、子女这种关系的房产要办理变更手续
新传奇 2019年45期2019-11-21
- 公证证明司法审查的类型化研究
一、问题的提出公证书具备“独立性效力”和“附随性效力”,前者是其本身功能所独立产生的效力,后者是其附随于民事法律中所产生的效力[1]334。由此引申,可以区分公证证明的两种语境:一是其作为“公的证明”成立与生效时必须完成的证明,是为内部证明语境;一是其作为证据、执行依据等发挥效用时必须完成的证明,是为外部证明语境(本文以其在诉讼中的证明模式为分析对象)。在两种不同语境下,公证证明的模式、证明效力发生的机理均有较大区别。不同的内部证明模式导致公证书在对外部事
西藏研究 2019年5期2019-11-06
- 校企合作背景下涉外公证书的英译研究
指导学生在涉外公证书英译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公司翻译要求等进行总结,并探讨如何进一步提高公证书翻译质量,旨在增强当代大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培养社会所需的翻译人才。【关键词】校企合作;公证书英译;地址人名翻译【作者简介】王小娟(1989.04-),女,汉族,陕西铜川人,西安翻译学院,讲师,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英语教学和翻译教学与实践。【基金项目】校企合作背景下涉外公证书的翻译研究——以西安翻译学院为例,项目编号:19B37 西安翻译学院校级一般项目。一、引
校园英语·月末 2019年10期2019-09-10
- 公证复查制度的困境及出路研究
力的监督主体和公证书效力的纠纷无法解决等方面的问题。基于此,公证复查制度需要进行改革,应由人民法院告知当事人以实体权利被侵害或者以公证机构侵权为由提起诉讼从而进行审查,而不是转向公证书复查制度。从而在结合理论的借鉴和司法实践案例的基础之上,提出建立公证司法审查制度的必要性。关键词 公证制度 复查制度 司法审查 公证书作者简介:王韧,吉林省长春市信维公证处二级公证员。中图分类号:D926.6
法制与社会 2019年20期2019-07-26
- 迟到的公正
法或违规出具了公证书,造成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侵害,从而为公证机关和其工作人员敲响警钟。【关键词】 公证书;违法;公正2007年,李某的公公王某某以儿子王某的名义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公证,将王某与儿媳李某婚后购买收藏、价值800万元的乌木赠与自己。鉴于王某一次车祸后成为了植物人卧床多年,且生活不能自理,并经法医鉴定为无民事诉讼行为能力人。然而,当地公证机构到王某家作了谈话笔录并摁上王某手印,但没有王某签字。随后,当地公证处出具公证书,证明王某在《赠与合同》上摁印
新西部下半月 2018年10期2018-11-16
- 《公证法》第四十二条刑事责任规定适用探讨
(一)私自出具公证书的;(二)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三)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四)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五)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行为。因故意犯罪或者职务过失犯罪受刑事处罚的,应当吊销公证员执业证书。”那么,触犯《公证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而构成犯罪,到底能构成何种犯罪呢?下面我们一一分析。二、公证员涉及的犯罪第一,“私自
消费导刊 2018年21期2018-07-12
- 公证书意大利语翻译问题研究
刘春红摘要:公证书的意大利语翻译不同于一般的书面翻译,前者的翻译质量将直接影响学生申请出国签证的进程。本文写作起因是,笔者在审核赴意大利留学学生预注册材料时发现一系列公证书翻译问题。笔者整理分析这些问题,并提出针对提高公证书意大利语翻译水平的相关策略。关键词:公证书 意大利语 翻译 问题研究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8)06-0116-02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构依法对当事人申请公证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
现代交际 2018年6期2018-05-17
- 骗取公证属于欺诈 列入个人诚信档案
、证明文件骗取公证书,或伪造、变造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或使用伪造、变造公证书实施诈骗的,一律列入个人诚信档案。案例1 伪造公证卖妻子房产获刑11年半刘某做生意急需资金,想将妻子王女士婚前所购的房产变卖,遭反对。刘某瞒着妻子,将房产在中介公司挂牌出售。刘某向购房人吴先生出示了伪造的妻子委托其售房的授权委托公证书。吴先生与刘某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交付了首付款100万元。王女士获知真相后将购房人吴先生和刘某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两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此后
蓝盾 2018年2期2018-04-20
- 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效力分析
健全,应坚持在公证书的应用过程中,对证据效力做出良好的提升,传统的工作模式,对于公证书的编纂,并没有通过有效的手段来完成,同时造成的潜在性疏漏是非常突出的。此种情况下,必须坚持对公证书做出良好的改进,最大限度的对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效力做出科学提升,这对于未来工作的进步,能够提供更多的保障。文章针对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效力展开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关键词:公证书;民事诉讼;证据;效力与既往工作有所不同,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效力的提升,必须从多个角度来出发,继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12期2018-03-01
- 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效力分析
造成新的挑战。公证书的改进,是民事诉讼中的证据效力进步的重要助力,必须对公证书的问题,有一个理性的对待,而后按照合理化的模式来进行研讨和处置,从而推动日后工作的进行,不断的朝着更高的成绩来发展。一、公证书的作用民事诉讼是比较常见的案件判定方式,为了更好的提高民事诉讼的水平,公证书的应用,逐步成为了主流内容,同时能够产生的影响力是比较高的,其对于很多民事诉讼的有效解决,都能够奠定坚实的基础。结合以往的工作经验和当下的工作标准,认为公证书的作用,主要是表现在以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24期2018-01-22
- 公证存在瑕疵对公证书效力的影响分析
因公证量大出现公证书内容错误等,对其效力产生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公证存在瑕疵的影响作用进行分析,并找到可行的完善策略。一、公证存在瑕疵的案件分析(一)案情简述在一起经济诉讼案件中,原告为北京天语公司,被告为西安天上人间公司。原告北京天语公司得到华研公司独家授权,对《SUPERSTAR》《不想长大》《TOGETHER》《女朋友》《永远》《玩耍》等专辑中的30部音乐电视作品有如下专有权利:卡拉OK经营许可权及向经营者收取费用的权利,但获得经营许可权的卡拉OK经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2期2018-01-22
- 关于公证书之法定证据效力的分析
关注。关键词:公证书;法定证据;效力我国《民事诉讼法》第69条关于“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事实和文书,人民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之规定,特别突出和强调公证书证据力的高层次性和强效性。通过公证固定证据并加强所固定证据的采证率便成为大家充分利用公证制度这一司法资源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当前时代语境下,探讨公证证据效力问题有着现实的必要性,尤其对于缓解司法实践中的举证取证困难更是有着直接的意义。一、公证书法定证据效力在法学领域,效力基本上被界定为法律规范对
进出口经理人 2017年8期2017-09-13
- 公证证明效力研究
;效力;规范;公证书一、公证证明的概述(1)公证证明的定义。公证证明是国家公证机构通过法律程序根据现存的证据证明法律行为、事实和文书的真实合法性而依法出具的文书。(2)公证证明的特点。公证证明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公证证明是由国家授予并且代表国家意志的;二是公证证明具有法力效力的前提是要严格按照国家法定程序所进行;三是公证机构要证明的不仅是等待证事项的真实性,還要证明待证事项的合法性;四是公证证明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接受和承认,在域外也具有法律证明力。一切公证行
神州·中旬刊 2017年2期2017-07-14
- 试论如何发挥公证及公证书证据效力
者尝试对公证及公证书效力进行初探,以期對我国公证书证据效力制度体系的构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效力更好的发挥有所裨益。关键词:公证书;证据效力;证明力公证书是一种法律文书,是作为证据而存在的,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属性。公证书属于一种公文书,是一种文书证据。 对公证及公证书效力进行初探,以期对我国公证书证据效力制度体系的构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效力更好的发挥有所裨益。1 公证及公证书效力概述(一)公证及公证书效力
卷宗 2017年9期2017-07-07
- 试论如何发挥公证及公证书证据效力
者尝试对公证及公证书效力进行初探,以期对我国公证书证据效力制度体系的构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效力更好的发挥有所裨益。关键词:公证书;证据效力;证明力公证书是一种法律文书,是作为证据而存在的,具有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的属性。公证书属于一种公文书,是一种文书证据。 对公证及公证书效力进行初探,以期对我国公证书证据效力制度体系的构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公证书在民事诉讼中效力更好的发挥有所裨益。1 公证及公证书效力概述(一)公证及公证书效力
卷宗 2017年7期2017-06-06
- 浅析公证投诉
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损害他人权益,败坏公证机关的信誉。同时,公证机关和公证员在办理公证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瑕疵,种种原因造成公证投诉件数逐年提高,需要引起我们重视。关于公证投诉的处理,各地方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处理不好公证投诉,容易引起矛盾激化,不但起不到公证预防纠纷的作用,反倒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因此,确实需要对公证投诉与处理进行理性的思考与分析。本文从制度和实践二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阐述,希望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一、现有法律、法规、规章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6期2017-06-03
- 寻母
十多年前的领养公证书,这才知道自己居然是被领养的。公证书的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亲生父母的名字,还有非常详细的地址。他怀着激动的心情,上网搜索那个地址,寻找自己出生的故乡,想要解开身世之谜,可是无论他怎么搜索,都找不到那个地方。他一下子灰心了,就在他打算放弃时,老伴和女儿却一起鼓励他,帮他一起寻找自己的血脉亲人。于是,他们重新开始上网搜索,得知公证书上面写的那个村子已经不存在了,但在它的附近却有另一个名字相似的村子。一家三口当即启程,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求助,在
作文周刊·七年级版 2016年38期2017-04-13
- 浅议公证效力争议救济的完善
利害关系人认为公证书有错误,而与公证机构就错误是否存在、过错责任和公证赔偿数额所发生的争论。公证救济是指当事人或者公证事项的利害关系人在其合法权益收到或可能受到公证活动的侵害时,可依法请求纠正公证行为,赔偿损失的法定渠道。①“无救济即无权利”,公正争议救济制度的完善不仅关乎公证当事人、公证事项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还对公证公信力和公证机构权威性有很大影响。公证争议根现行立法的规定可以分为三类:1、公证书效力的争议,2、对公证书内容的争议,3、公证机构却有过
福建质量管理 2017年12期2017-04-06
- 公证工作实际中要素式公证书的作用分析
作实际中要素式公证书的作用分析李西宝(744000 甘肃省平凉市立信公证处 甘肃 平凉)随着时代的发展,各行各业都在经历着不断的变革,在公证工作中也在经历着不断的变革,尤其要素式公证书的使用在很大程度上推进了公证工作的公证力,取得更好的服务效果。但是在当今的要素公证书的使用过程中还存在一定的问题。本文重点阐述了在公证工作中如何更好的使用要素式公证书,以便推动公证工作的效率。公证工作;要素式公证书;作用传统的公证书内容由于过于简单,在执行过程中感觉不是那么规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4期2017-03-16
- 寻母
十多年前的领养公证书,这才知道自己居然是被领养的。公证书的上面,清清楚楚地写着亲生父母的名字,还有非常详细的地址。他怀着激动的心情,上网搜索那个地址,寻找自己出生的故乡,想要解开身世之谜,可是无论他怎么搜索,都找不到那个地方。他一下子灰心了,就在他打算放弃时,老伴和女儿却一起鼓励他,帮他一起寻找自己的血脉亲人。于是,他们重新开始上网搜索,得知公证书上面写的那个村子已经不存在了,但在它的附近却有另一个名字相似的村子。一家三口当即启程,直接到当地派出所求助,在
作文周刊·七年级读写版 2016年38期2017-03-03
- 盲人作出的公证书有效吗
了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书,并指印表示同意。我做出放弃继承权的公证书有效吗?此放弃遗产继承权的公证书有效。第一,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你是第一顺位继承人,具有放弃继承的主体资格;第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四十七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其有效。公证书系代表国家出具的证明文书,在形式上符合法律要求;该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
方圆 2016年23期2017-02-05
- 对现行公证效力争议救济制度的反思
体现为:第一,公证书本身就具有很强的证明力;第二,和私证书相比,公证书在效力方面更具有显著的优势。在我国最优证据规则中规定,通过公证以及同等级的书证,比其他书证以及证人证言的证明力都要大。这样规定的原因主要是是公证书本身具有法定性质,通过了公证人的审核,代表的信息更具有真实性。第三,在诉讼中,当事人对于公证书上确定的内容,不需要质疑其真实性。法官同样可以将已经做过公证的内容直接认定为事实,在这些公证证明没有被推翻之前,公证书都具有证明力且是最高的证明力。所
法制博览 2017年30期2017-01-27
- 浅谈不动产登记行政案件相关材料的司法审查
料的审查1.对公证书的审查公证书被称为“证据之王”,其效力优于其他书证。在行政诉讼中法院对于公证书应进行适度的实质审查,即对当事人有合理怀疑的公证书应进行实质审查,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合理理由的公证书可进行形式审查。这里的合理怀疑是指由于公证机关对于当事人没有公开公证卷宗材料,当事人对公证的程序合法性和内容真实性提出异议且提供一定证据,而该公证书是案件的重要证据。对于公证书视情况而采取实质审查,是我国公证法律制度所决定的。随着公证制度改革,公证机构不再具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4期2017-01-27
- 浅析公证投诉
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从事欺诈活动,损害他人权益,败坏公证机关的信誉。同时,公证机关和公证员在办理公证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瑕疵,种种原因造成公证投诉件数逐年提高,需要引起我们重视。关于公证投诉的处理,各地方的处理方式不尽相同。处理不好公证投诉,容易引起矛盾激化,不但起不到公证预防纠纷的作用,反倒为社会稳定埋下隐患。因此,确实需要对公证投诉与处理进行理性的思考与分析。本文从制度和实践二个方面进行了相关的阐述,希望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一、现有法律、法规、规章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12期2017-01-26
- 保全证据案例评析
的经验,在出具公证书时采取简单的结果式描述:“xxx于二0一二年一月x日,来到位于文成县大峃镇建设路A号店铺,购买了奥尔良烤腿堡1份、大薯条2份、至尊烤翅2份、香辣翅2份、大可乐1份、大芬达1份、蛋挞3份,并从该店铺当场取得流水号为00052833的电脑小票1张。”二、事件发展在出具保全证据公证书后,温州某公司将文成县某快餐店起诉到文成县人民法院,在庭审时,原被告双方针对公证保全证据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法院也认为,原告提供的公证书确实存在说服力不够的问题,公
法制博览 2017年14期2017-01-26
- 谈公证书使用之惑及解决措施
海盐县公证处谈公证书使用之惑及解决措施姜敏华浙江省海盐县公证处近日,我处受理了一件法定继承案件。被继承人孙某因病死亡后,遗留了银行存款若干以及一辆使用了多年的轿车。孙某有配偶、父母以及儿子。在受理案件时,再三征求法定继承人的意见,都表示要求继承孙某的遗产。于是,公证员按照规定,出具了一份由四个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上述遗产的继承公证书。可是,没隔多久,当事人又来我处,说银行存款已经取出,但车管所那里不能用,说只能一个人继承才能变更登记,要求我们公证员把公证书更
决策与信息 2016年27期2016-11-27
- 办好涉外公证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的外国人,涉外公证书的使用及发生法律效应的地域多为境外,公证书既要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又要受使用国法律约束。随着我国市场不断开放,与世界各国的交流日益频繁,作为国际交往不可缺少的法律程序,涉外公证在对外交流中发挥的作用日益明显。这要求公证行业能更灵活、更有针对性地调整涉外业务。涉外公证;含义;应注意的问题公证制度是一项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基本价值是通过预防矛盾、减少纷争,促进民事商事活动依法有序进行。随着经济社会的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24期2016-01-31
- 论公证的证据效力
制;推翻引言:公证书是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可靠的司法证明文书,被广泛地运用在司法中,其公证的证据效力是其基础效力。一、公证具备法律的效力公证书在法律上具有能够直接证明公证确认的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是真实的,合法的效力。公证有三种基本的法律效力,即:证据效力,使法律行为生效的效力,强制执行的效力,公民可以采取公证的方式来进行证据保全。一切由合法公证的行为都将产生证据上的效力: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
魅力中国 2016年23期2016-01-16
- 大陆居民办理继承台湾居民在台湾遗产的有关问题
的公证,然后将公证书的正本寄给台湾的受托人,公证书副本由公证部门寄往台湾海基会,正副本核对无误后,台湾受托人方可向台湾有关部门申领遗产继承。第一、办理涉台遗产继承所需公证书:1、亲属关系公证书,即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公证文书;2、委托公证书,即继承人委托为其在台湾申办遗产的台湾的机构或个人的公证文书。第二、办理涉台遗产继承公证书所需资料:1、提供以证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资料 (如书信、照片、被继承人在台湾地区的户籍资料,死亡证明等
台声 2015年18期2015-08-15
- 关于涉台婚姻的有关问题
办理《婚姻关系公证书》,并可要求公证部门将该公证书的副本寄往台湾的海基会,以便日后之验证。2、申请验证。当事人将所办的《婚姻关系公证书》的正本提供给台湾海基会,申请进行验证(但事先最好将申请验证的公证书复印留底,或将其公证编号记录下来)。3、申请户籍登记。双方均可凭由大陆公证机关出具的,且经过台湾海基会验证通过的《婚姻关系公证书》。在台湾申请办理户籍登记。
台声 2015年15期2015-08-15
- 提交遗嘱公证书无需再提交遗嘱继承权公证书
,李某持该遗嘱公证书、死亡医学证明书、殡葬证、房产证等资料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继承房产的转移登记。房管部门以李某未提交《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司公通〔1991〕117号,以下简称为《联合通知》)规定的遗嘱继承权公证书为由,向其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单。李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撤销房管部门作出的不予受理通知单,并重新作出予以受理的行政行为。原告李某的起诉理由主要有:上述遗嘱公证书已明确表明房产由自己一人继承,房管部门表示仅凭该遗
中国房地产·综合版 2015年5期2015-05-30
- 探索建立两岸四地公证书使用查证电子化机制
索建立两岸四地公证书使用查证电子化机制李新辉(湖北省宜昌市公证处)目前,由于我国两岸四地即大陆(内地)、台湾、香港、澳门之间使用的公证书不能直接采信,从而产生公证书的查验问题。为解决公证书使用中的问题,祖国大陆与台湾之间建立了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机制,内地与香港、澳门之间建立了委托公证人制度和公证书确认制度。在当今信息技术发达的环境下,大陆(内地)与台港澳之间公证书的使用查证现状滞后于科技的发展,应当适时加以调整。海牙国际私法会议(HCCH),已经采用电子附
中国司法 2015年5期2015-01-03
- 有效解决公证争议的法律路径研究——以一起公证遗嘱争议为背景
除了这一份遗嘱公证书之外,该公证处无法提供与此相关的任何材料。我国2006年起开始实施的《公证法》第2条规定: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该法第36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1]。因此,公证机构依法出具的公证书,具有法律上的证明力,应当作为司法机关、仲裁机构、行政管理
河北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3期2014-08-15
- 浅谈放弃继承权声明公证
”公证文书也称公证书,是指由依法设立的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定的程序作出的,证明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明文书。公证书是一种可靠的证据,具有证明公证对象真实、合法的证明力,这种证据效力也是公证书的最基本的效力。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3年4期2013-08-15
- 关于《公证程序规则》有关问题的思考
。在这些国家,公证书已实现电子化,电子证据的利用、传输和保存已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碍。这种跳出自身环境来看的经历,令笔者不得不反观自身的公证实践,我们的公证程序是不是一定要把公证人如何做、做什么规定得这么细?哪些活动是公证工作的必要程序?哪些程序是可以简化或原则性表述的非必要程序?我们是不是在落实证据的同时,考虑到了当事人使用方面的便捷?我们的公证程序是不是开放性的、具有前瞻性的?立法从来滞后于现实,所以,好的立法应当讲原则而放细节,允许实践中的多样性和灵活性
中国司法 2013年5期2013-01-30
- 对公证书形式要件合法性若干问题的探讨
10004)对公证书形式要件合法性若干问题的探讨刘学军(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湖南 长沙 410004)在实践中,如何判断一份公证书的合法性,公证书的合法性应该如何体现,本文拟从一案例入手,从公证机关的执业证明、公证人员的执业证明、公证机构执业范围三个方面入手,就完善公证书的形式要件问题进行探讨,期望以此唤起社会重视。合法性;形式要件;公证机构;公证员;执业范围现代生活中,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提高,在不断深入的社会交往过程中,为证明各类社会行为的真实性、合法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科版 2012年1期2012-08-15
- 因对孤寡老人尽了赡养义务而获赠的房屋应否纳税
出具的“继承权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2)属于遗嘱人处分不动产的,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须提交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房产所有权证以及《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3)属于其它情况无偿赠与不动产的,受赠人应当提交房产所有人“赠与公证书”和受赠人 “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持双方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和《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二是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
山东农机化 2010年1期2010-08-15
- 请『山寨』父母公证卖房公证处失责赔偿
出售公证。拿着公证书,小张便以36万元的低价将二老的房子卖了,买家不久就办理了新房产证,并将二老赶出了房屋。今年年初,二老将儿子小张和公证处告上了东城法院。公证处表示,公证处是按照《公证程序规则》的要求,全面地履行了各项公证审查、办证程序,并不存在任何过错。小张的故意欺诈及持委托公证书出售房产的行为才是导致房产损失的直接原因,应该由小张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经过相关司法鉴定,张大爷和杨大妈并未在《公证申请表》签名部位及委托书中的委托人落款处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20期2010-08-15
- 现场监督要素式公证书若干问题研究
现场监督要素式公证书若干问题研究Stud ies on Severa l Issues rela ting to O n-spo t Supervision E lem en ta l Pub lic N o ta ry D ocum en ta tion李宗勇(北京市方圆公证处 北京 100010)■文现场监督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和预定规则对民事法律行为或有特定意义的事实的真实性、合规则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属公证事
中国司法 2010年10期2010-02-15
- 如何防止公证滥用
作虚假陈述骗取公证书。现在公证文书的使用范围很广,出国、商业往来、遗产继承、招投标等都会用到公证文书。许多人为了其不法目的,在公证中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作虚假陈述。虽然公证法规定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公证书的需承担法律责任,但现实中,很少有当事人因骗取公证书受到法律制裁。而由于当事人具有欺骗的主观恶意,公证处往往防不胜防,承担不利后果的也往往是公证处。第二种滥用公证的情形主要就是为转嫁风险而利用公证。公证法规定了公证员的审查核实责任及错证赔偿制度,这在一定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年14期2010-01-01
- 小心“公证”了陷阱
:“天外飞来”公证书现在很多企业会接到一些有关投资合作的信函。 来信者通常是外地的一些投资机构或是中介机构,目的是想投资或购买企业手中的技术。同时来信中还会附有一份外地某公证处对该投资机构或是中介机构的公证书。公证书的内容是证明访俨信者的资金实力强大。如果企业愿意合作,需要将企业的资质证明和一笔不菲的公证费用汇到同一个公证处。破招:这是骗子们利用企业相信公证机构权威性设计的骗术。这种骗术分为两类,一类是公证处是真实存在的,另一类,公证处根本子乌虚有。第一类
金点子生意 2009年4期2009-04-14
- 公证过程中当事人有哪些权利义务?
。5.请求发给公证书或公证书副本、译本的权利。6.提出申诉或要求复议的权利。当事人对公证机构的任何决定或出具的公证书有异议时,均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向公证机构或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诉或要求进行复议。依照有关规定,当事人在公证活动中必须履行下列义务:1.举证的义务。按照有关规定,当事人必须就其所申办的公证事项如实陈述相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关的文件、证明和材料。2.不得做伪证的义务。当事人在公证活动中,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提供伪证。3.严格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的义务。
新农村 2009年12期2009-0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