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罪
- 刑事政策视角下我国行贿罪立法重构的课堂教学探究
修正案九》)对行贿罪的修订,体现了从“轻行贿重受贿”转变为“行贿受贿并重”的“厉而不严”从重打击趋势。因此教师需要带领学生围绕这一冲突点,从法律条文的变动方面加以全面分析,以激发学生的学习主动性,引导学生分析在“厉而不严”的刑事政策背景下我国行贿罪的未来立法方向。一、以《刑法修正案九》中行贿罪的修订内容为教学切入点《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犯罪进行了大幅修订,主要体现在增设罚金刑以及收紧了从宽处罚的前提,其整体思路在于增大处罚力度,而非扩大处罚范围,修改后的行
学周刊 2022年24期2022-07-15
- 行贿罪中“主动型行贿”的新阐释
约》第15条对行贿罪作如下定义:“直接或间接向公职人员许诺给予、提议给予或者实际给予该公职人员本人或者其他人员或实体不正当好处,以使该公职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作为或者不作为。”根据该条规定,行贿罪的行为方式应当包括提议给予、许诺给予、实际给予,行贿罪的贿赂标的应当包括财产利益以外的任何不正当好处,行贿罪的目的要件应当与公职人员的职务行为紧密关联。面对如此情形,为了响应《公约》的规范要求、履行成员国的缔约义务,我国仅在该《公约》生效后的10余年间,就有1个《刑法
社会科学研究 2022年5期2022-03-18
- 商业贿赂中的单位行贿罪
及张某涉嫌单位行贿罪。其二,某民营企业获得一批订单,向客户供应一批指定型号的优质纸张,预计利润可观,但匆匆投产后质量不达标,于是求助于拥有该型号产品成熟生產技术的某国有企业,达成供应纸浆及技术服务协议。双方约定,该国有企业供应该民营企业纸浆,并委派技术主管董某指导该民营企业实际生产符合质量要求的纸张。为获得技术及尽快生产出更多的优质产品,该民营企业经营负责人张副总与董某私下里商定,按照每吨100元的标准支付董某个人好处费。张副总经电话请示总经理同意,并指示
中国商界 2021年10期2021-10-30
- 行贿罪司法控制策略的实证分析与省思
——以106份刑事裁判文书为研究样本
入,要求加大对行贿罪处罚力度的观点越来越普遍。有人认为,行贿罪是受贿罪产生的原因,只有加大对行贿罪的处罚,才能从根本上遏制腐败犯罪的不断滋长。在这一理念的影响下,“惩办行贿与惩办受贿并重”的刑事政策逐步取代了以往司法实践中“重受贿,轻行贿”的刑事政策导向。与此同时,《刑法修正案(九)》也加大了对行贿罪的处罚力度,例如增加并科罚金刑、严格限制行贿罪从宽处罚条件的适用等。但是,值得我们思考的问题是:依靠重刑惩治行贿罪,是否能取得良好的效果?关于当前刑事政策转变
社会科学家 2020年7期2020-11-19
- 受贿和行贿,该如何判处
规定层面上讲,行贿罪的构成要件比较严格——要具备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条件,有时界定起来比较复杂。比如有些包工头在建设过程中,想让相关企业或者发包单位按时付款,给相关领导送钱。这算不算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有争议的。其次,如何区分个人行贿和单位行贿有困难。例如一些私人企业行贿,是代表公司还是个人?而个人行贿罪和单位行贿罪的入罪标准不一样,个人行贿罪的数额是3万元以上,单位行贿罪的数额是20万元以上。从实践操作层面上讲,贿赂型腐败犯罪的隐蔽性较强,查处受贿案件需要取
新传奇 2020年35期2020-09-22
- 解释论视角下的行贿罪特殊从宽处罚条款
正案(九)》对行贿罪特殊从宽处罚条款进行了修订,对行贿罪从宽处罚增加了适用条件。基于历史解释、体系解释和目的解释的不同解释方法,适用行贿罪特殊从宽处罚条款应一方面服务于打击贿赂犯罪大局,另一方面起到平衡行受贿量刑的作用,同时标准应尽可能明确以避免放纵行贿犯罪。故此,对该条款中“主动交待”宜虚化处理,“犯罪较轻”应以犯罪可能适用的刑罚为判断标准,对“重大案件”、“重大立功表现”均应作扩大解释。关键词:行贿罪;特殊从宽处罚条款;历史解释;体系解释;目的解释;司
社会科学 2020年5期2020-05-19
- 行贿罪中的缓免刑问题探究
正案(九)》对行贿罪的处罚问题进行了一定调整,一定程度上来说提高了对行贿犯罪的重视,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行贿犯罪的处罚,仍然存在缓免刑比例偏高的问题,对于缓免刑应当合理适用,从而更好地预防和惩治行贿犯罪。【关键词】 行贿罪 缓免刑 处罚贿赂犯罪不仅严重的阻碍了社会经济的正常秩序,而且也会带来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一直以来都是我国的重点打击对象。贿赂犯罪中的重点罪名——受贿犯罪和行贿犯罪,也一直是讨论的焦点。对受贿犯罪的惩治自古就有,
大经贸 2020年2期2020-05-08
- 行贿罪量刑与省域经济水平关系实证研究
410082)行贿罪(1)为行文简便,本文以行贿罪一词统一指代个人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量刑不仅包括对负责人的自由刑,还包括财产刑。根据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行贿罪的正确量刑不仅是刑法原则蕴含精神之要求,也是惩治贪贿犯罪和彰显正义的刑法精神之体现。影响行贿罪量刑的因素种类繁多,其中行贿数额、违法所得金额、法定及酌定量刑情节、行为人的认罪态度等在量刑时应给予重点关注;此外,行贿罪作为一种特殊的财产犯罪,量刑时应对行贿案件所处地域的经济水平予以一定的关注。正如盗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2期2020-03-23
- 介绍贿赂罪的疑难问题研究
本质上完全异于行贿罪和受贿罪的实行行为。由于介绍贿赂罪是刑法分则中的独立罪名,介绍贿赂罪的实行行为在刑法分则中具有独特性,属于无法以行贿罪或者受贿罪共犯追究介绍贿赂行为刑事责任的例外情况。换言之,对于一般介绍贿赂行为,运用刑法总则中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完全可以作为行贿罪或者受贿罪的共犯予以规制。因此,介绍贿赂罪只适用那些不构成行贿罪或者受贿罪,同时无法认定为行贿罪和受贿罪共犯的介绍贿赂行为,介绍贿赂罪只是为了严密反腐败犯罪的刑事法网而设立的罪名,实际上起到
韶关学院学报 2019年10期2019-02-21
- 论“谋取不正当利益”之存废
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由此可见,“谋取不正当利益”是成立行贿罪的必备要件之一,但在理论界和司法实践中对该要件的解读却是众说纷纭,不同的解读导致争议不断,而学界就此相关的争议却逐渐发展成为关于该要件之存废的“保留论”与“取消论”。因此,本文将以行贿罪保护法益为视角,对“谋取不正当利益”这一要件之存废问题进行探析并提出对策,以期对完善行贿罪的相关立法与司法有所裨益。关键词 行贿罪 保护法益 不正当利益基金项目:包头师范学院青年科学研究基金项目“贿赂犯罪的立法
法制与社会 2019年1期2019-01-21
- 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区分
摘 要 单位行贿罪应当体现单位意志,行为前应通过相关程序进行决策或至少主要经营者之间应当知晓并同意。单位行贿罪应当为谋取本单位利益而实施,谋取个人利益的或主要为谋取个人利益的,不宜认定为单位行贿罪。关键词 单位行贿罪 行贿罪 区分作者简介:崔砚云,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公诉部员额检察官。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272一、基本案情犯罪嫌疑单位,甲公司,系有限责任公司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3期2018-12-19
- 论关系犯罪学视角下对行贿罪的惩治
中一味的加大对行贿罪刑罚,扩大行贿罪构成要件范围其实并不能很好的起到打击行贿犯罪的目的,同时也与一些刑事司法理念相违背。关键词:关系犯罪学;行贿罪;受贿罪中图分类号:D924.392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2095-4379-(2018)29-0120-03行贿罪与受贿罪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对合犯”,两者具有密切的联系。近年来行受贿案件呈多发趋势,并不断增长。因此有学者指出,查处受贿犯罪应当以行贿犯罪为抓手,在立法上要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与打击范围,并
法制博览 2018年10期2018-11-29
- 浅析现行法律对行贿罪的定义与认定
种问题。以刑法行贿罪为例,目前关于行贿罪的定义、行贿意志以及利益归属等问题逐渐成为学界争议焦点,如何客观、合理地界定这些问题成为了刑法界及相关学者的重要关注对象。对此,本文以行贿罪基础定义为切入点,探讨了与行贿相关的主要罪名及行贿罪的行为特征,并结合司法实务综合论述行贿罪的罪与非罪认定标准,以期为相关研究提供理论参考。关键词刑法 行贿罪 行贿定义 认定一、行贿罪的基础定义所谓“行贿罪”,根据《刑法》第389条的定义,即:“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
法制与社会 2018年8期2018-07-31
- 商业贿赂犯罪刑法完善问题的探讨
刑法 受贿罪 行贿罪 宽严相济作者简介:邵永乐,浙江工商大学。中图分类号:D924.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4.030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日益发展和政府简政放权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市场经济的固有弊端越来越需要一只宏觀的手来协调解决市场所不能解决的一系列问题。商业贿赂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环境,加大贫富差距,侵犯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严重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此,我国商业贿赂犯罪刑法制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0期2018-05-21
- 涉单位行贿罪的“大老虎”都给谁送了钱
添罪名——单位行贿罪。简单梳理后可以发现,十八大以来获刑的近百名中管干部中,涉嫌单位行贿罪的此前只有赵少麟、武长顺。一旦坐实,卢恩光将是第三个犯此罪的“大老虎”。副部级被公诉时,新添了个单位行贿罪据最高检的通报,苏树林涉受贿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由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审查起诉。王银成涉受贿罪,由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卢恩光则是由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安阳中院提起公诉。值得注意的是,云南原省委书记白恩培、国台办原副主任龚清概也是在安阳中院一审获罪。
新传奇 2018年9期2018-05-14
- 浅谈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认定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构成认定进行一些简单的探索。关键词:刑法修正案九;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一、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立法背景当前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使得世界各国之间的交流日益加深,顺应国际社会发展的大方向,应当加强法律文化建设交流、互相借鉴法律优秀成果就显得十分重要。其中反腐作为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点,自然备受世界各国的关注。从古至今,我国就有“礼仪之邦”的美誉,因此逢年过节给亲属好友送礼祝福就成了约定俗成的惯例,是团结亲友、促进和谐的美德。然而,随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11期2018-01-31
- 论关系犯罪学视角下对行贿罪的惩治
——以2012年至2017年宁夏石嘴山市行贿案件为样本
753000行贿罪与受贿罪在刑法理论上被称为“对合犯”,两者具有密切的联系。近年来行受贿案件呈多发趋势,并不断增长。因此有学者指出,查处受贿犯罪应当以行贿犯罪为抓手,在立法上要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与打击范围,并对行贿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构成要件进行抨击,主张废除这一构成要件。本文将以近几年宁夏石嘴山市检察机关受理厅局级干部受贿案中的行贿人员为样本,以关系犯罪学为视角,考量行贿犯罪与其他刑事因素之间的关系,尝试发现问题并寻找解决途径。一、2012至
法制博览 2018年29期2018-01-22
- 行贿犯罪的适用问题
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罪进行了相关修改,限制了行贿罪从宽处罚条件,对特定关系人行贿的行为犯罪化,同时行贿罪的適用问题也引发了人们的关注。为此,本文拟对《刑法修正案九》中行贿罪的修改规定进行评析,同时对在司法适用中,“犯罪较轻”、“关键作用”、“重大立功表现”的认定问题进行浅析。关键词:《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罪、修改内容、司法适用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去年10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今年6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于2015年8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学习导刊 2017年3期2017-10-23
-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增设对行贿罪认定的影响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增设对行贿罪认定的影响徐永伟(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 100875)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增设意在严密腐败犯罪刑事法网,但该罪的认定却不无与行贿罪相混淆的可能,将应认定为行贿罪的行为认定为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会导致对行贿人的放纵,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也有可能沦为行贿罪的兜底罪名。因此,需要剖析两罪混淆的衍生机理,寻求避免混淆发生的解决方案,从而确保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在腐败犯罪惩处上的正面效用。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行贿罪;兜底罪名 ;
四川警察学院学报 2017年4期2017-04-11
- 对行贿罪立法完善的思考
刑法学博士)对行贿罪立法完善的思考杨安琪(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主任检察官,中国人民大学刑法学博士)从行贿罪立法沿革来看,我国刑法对行贿罪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当前行贿罪立法遵从“行贿与受贿并重处罚”,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仍然存在“重受贿、轻行贿”的倾向,形成了行贿罪立法趋严与司法趋宥的悖论,并导致行贿罪与受贿罪追诉失衡。片面从立法上加大对行贿罪的处罚力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改变这种困境,一方面是找准腐败犯罪的治理重心,将打击重点回归到受贿犯罪;另一方面
岭南学刊 2017年6期2017-03-11
- 论行贿罪的执法困境和完善建议
系。本文从我国行贿罪的立法历史沿革出发,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着力点,在分析行贿罪执法困境的基础上,探讨规制行贿犯罪的更好办法。关键词:行贿罪 立法沿革 执法困境 宽严相济一、行贿罪的立法沿革(一)建国前的行贿罪立法行贿作为一种社会类型性行为,与公职制度相伴而生,共同发展。我国早在秦朝就有“通钱”一说,汉律将“行贿”称为“行赇”,即行贿应受到免除爵位的处罚。唐律对行贿犯罪进行了较详细的规定,定名为“行求”,且区分首犯、从犯和枉法、不枉法。明律沿袭了唐律的相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6年12期2017-02-05
- 行贿罪资格刑配置研究
411105行贿罪资格刑配置研究马泽华*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完善行贿罪的资格刑配置,加大对行贿罪的研究力度与打击力度,是预防我国贿赂犯罪的重要措施。刑罚配置;资格刑;行贿罪一、行贿罪刑罚配置的应然性分析(一)刑罚配置与行贿犯罪预防犯罪预防的举措包括教育、威慑、惩罚等。教育是柔性的,主要就是告诉社会成员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惩罚则是刚性的,它通过对一系列违法行为规定的刑罚处罚来剥夺犯罪分子的某种权益、使犯罪分子丧失再犯的能力和条件。另外
山西青年 2017年5期2017-01-29
- 浅谈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认定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认定施一帆 周激扬(317200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浙江 天台)2015年8月29日第二十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此次修改将现行刑法中反腐败方面立法作为重点,进行了重点修改,产生了诸多亮点,其中之一就是将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列入刑法罪名,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反腐制度,加大了我国的反腐力度,同时与国际反腐趋势进行了很好的衔接,适应了现实社会的实际需求。本文仅针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构成认定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2期2017-01-27
- 对行贿罪中从旧兼从轻原则适用的思考
九)》实施后,行贿罪在入罪数额、量刑数额等方面均发生了变化,特别宽宥制度从宽的幅度亦规定得更加严格。新法与旧法相比,既有从轻的内容,也有加重的内容,如何准确的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需要从其适用对象、适用范围、适用方法及“从轻”标准等角度综合加以认定。本文对从旧兼从轻原则的讨论,并不局限于分析行贿案件,而是从该原则在实践运用中的一般性问题入手。本文认为,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适用对象可以出于人道主义适当放宽;适用范围除了包括定罪量刑的实体规定外,还包括程序性规定,并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16年12期2017-01-14
- 经济往来中行贿罪的理解与适用
利益”应界定为行贿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并在此维度内理解经济往来中的行贿犯罪。一方面,加强对“经济往来”“违反国家规定”等关键要素的把握,强调不可虚置而应将其内涵实质化、并具体运用于判断某一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另一方面,围绕《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二款与第一款的关系,将第二款作为法律拟制予以理解适用。关键词:行贿罪;经济往来;违反国家规定中图分类号:D924.3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32-0068-03作者简介:秦昕
法制博览 2016年11期2016-11-14
- 试论行贿罪中的“谋取不正当利益”
摘要:受贿罪与行贿罪是对向犯的关系,打击受贿行为的同时对行贿行为也必须严肃对待;在我国的现行法律规定中,“谋取不正当的利益”是行贿罪构成要件的主观要素。“不正当利益”既指“不正当的利益”,又指“不正当地取得合法利益”;根据这一构成要件要素的规定,行贿罪所保护的法益应当是公职的不可收买性。当然这一构成要件要素不可避免地存在不足之处,例如难以认定、容易形成错误的价值导向等,但是将“谋取不正当利益”作为认定行贿罪的前提,符合我国的国情、符合刑法的谦抑性原则,同时
现代交际 2016年5期2016-08-17
- 新加坡刑法对行贿罪的规制及其对我国治理隐性腐败的启示
加坡刑法在惩治行贿罪方面的立法模式、犯罪构成以及刑法配置,发现其与我国刑法在惩治行贿罪方面的不同,并吸取可借鉴的有效经验,对我国刑法制度提出基本法理见解和立法实践建议。关键词 新加坡刑法 行贿罪 隐性腐败 刑法跟进举措一、引言在新形势下,我国已存的刑法制度在立法模式和刑法配置等方面都存在缺陷,对于隐形行贿犯罪的规制已经无法满足惩治需要。若是单纯从司法解释上对行贿犯罪进行重新界定而不从立法规制上对行贿犯罪作出修缮,将无法治理行贿犯罪的根本,严重影响国家的长治
经营者 2016年9期2016-08-11
- 关于行贿罪的处罚问题探析
彦+杨丹摘要:行贿罪和受贿罪是两个相辅相成的概念,带来的社会危害性也都是相当大的。人们一直以来都认为行贿罪的主体是处于较为弱势的地位,无论是立法还是司法实践中,我国现行的刑法对行贿罪的处罚远远不如受贿罪那么严厉。而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行贿罪的处罚力度,从立法上完善了对行贿罪的处罚规范。关键词:贿赂犯罪;行贿罪;受贿罪;处罚在当今社会,行贿罪已经渗透到各行各业之中,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性也越来越大。因此,从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加大对行贿罪的处罚力度,维护社会主义市
商 2016年15期2016-06-17
- 关于某县行贿案件情况的调查报告
。【关键词】:行贿罪;情况分析;调查2010年至今,某县人民检察院共办理贪污贿赂犯罪81件98人, 其中行贿案件25件25人,行贿案件占贪污贿赂犯罪比例31.%,提起公诉25件25人,作出有罪判决11件11人。对行贿案件的特点和原因分析对预防贪污犯罪有着重要作用。一、行贿犯罪的主要特点:(一)权力热点部门,经济热点部门和权力的集中点成为行贿犯罪的主要对象。1.直接掌握计划、调配和审批权的经济管理部门。我国实行的是有计划的市场经济。在经济加速发展时期,资源供
西江文艺 2016年19期2016-05-30
- 论“对称式”贿赂犯罪罪名体系之立法构建
还应取消“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等罪名设置,统一适用行贿罪罪名。经过调整之后,我国刑法中的贿赂犯罪将形成严格的“对称式”罪名体系。[关键词]受贿罪;行贿罪;介绍贿赂罪自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颁布以来,历经多次修订,在我国刑法中已经初步形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贿赂犯罪罪名体系。然而,美中不足的是,在该罪名体系之中仍然存在不少矛盾与逻辑冲突,严重地影响了司法人员对法律规定的理解与适用,大大削弱了刑法对贿赂犯罪的规制效果。鉴于此
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2016-04-26
- 行贿罪特别从宽减免条款存在之正当性
10230)行贿罪特别从宽减免条款存在之正当性闫雨(广东警官学院,广东 广州 510230)摘要:在“立法因果论”的作用下,《刑法修正案(九)》加大了对行贿罪的处罚力度,修改了行贿罪的特别从宽减免条款。行贿罪的特别从宽减免条款所规定的行为在性质上属于犯罪后的自动恢复行为,对法益的恢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从提高贿赂犯罪的处罚概率,符合 “严而不厉”刑法结构的要求以及适应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角度考虑,这项规定本身是一项合理的制度,无须修改。关键词:行贿罪; 特别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2期2016-03-15
- 行贿罪的规制困局及其刑罚配置——以《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为切入点
75000)行贿罪的规制困局及其刑罚配置 ——以《刑法修正案(九)》相关规定为切入点连石村(河南大学 法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0)虽然《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罪进行了大幅修正,行贿罪在查处时仍面临诸多问题。应该进一步完善现行法律:扩大行贿罪的惩治范围,完善罚金制的实施;加大行贿罪处罚力度,平衡刑罚配置;增加资格刑,适用从业禁止规定;强化非刑罚处罚方式,加大行贿成本。行贿罪;刑罚配置;立法完善2015年11月1日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罪做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6年3期2016-03-15
- 行贿罪中“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误区与出路
正当利益”作为行贿罪成立的必备要件以来,对该要件的解读就一直存在分歧,有关该要件的存废之争就一直没有停息。如果不区分主动行贿与被动行贿,一味地扩大解释就会走进误区,无论主张保留还是废除都是偏见。加大对行贿的打击是反腐的方向之一,区分主动行贿与被动行贿规制行贿行为,是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要求,将成为应然的立法选择。在主动行贿中应取消“谋取不正当利益”,在被动行贿中应保留“谋取不正当利益”,并应对其作限制解释。关键词:行贿罪;谋取不正当利益;存废之争;主动行贿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2016年1期2016-02-29
- 论行贿罪的执法困境和完善建议
●陈莹/文论行贿罪的执法困境和完善建议●陈莹*/文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作风建设,对各类贪腐案件采取高压态势。我国立法机关、司法机关也相继以《刑法修正案(九)》和司法解释的形式不断完善贪污贿赂犯罪的规范体系。本文从我国行贿罪的立法历史沿革出发,以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着力点,在分析行贿罪执法困境的基础上,探讨规制行贿犯罪的更好办法。行贿罪 立法沿革 执法困境 宽严相济一、行贿罪的立法沿革(一)建国前的行贿罪立法行贿作为一种社会类型
中国检察官 2016年23期2016-02-12
- 完善行贿罪立法
——兼论《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罪新规
25700完善行贿罪立法 ——兼论《刑法修正案九》行贿罪新规周华桂 江苏省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江苏兴化225700当前,在反腐败的高压态势之下,行贿行为与受贿行为变得越来越隐蔽,这就增加了查处行贿行为、受贿行为的难度。为了能够有效的遏止行贿行为的发生,文章将《刑法修正案九》作为参考依据展开分许研究,希望能够为完善行贿罪的立法提供了可参考性的意见。行贿罪;立法完善;《刑法修正案九》;对策《刑法修正案九》修改了行贿犯罪的相关内容,其是从财产处罚、处罚条件等方面遏
法制博览 2016年4期2016-02-06
- 对《刑法修正案九(草案)》修改受贿罪与行贿罪量刑的思考
》修改受贿罪与行贿罪量刑的思考杨文玢西北民族大学法学院,甘肃榆中730030摘要:自从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对于打击腐败的决心显见一斑,决心如磐石般坚硬。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笔者主要是对本次修正案(草案)对受贿罪及行贿罪量刑的修改对合理性和不合理性进行冷静思考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关键词:受贿罪;行贿罪;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对贪污贿赂犯罪的刑法规定作了多处修正。而该草案最
法制博览 2016年10期2016-02-05
- 行贿犯罪执法困局及其对策
任的衔接,修改行贿罪定罪要件出发,切实遏制行贿犯罪的发生。关键词:行贿罪;执法困局;不正当利益一、行贿罪概述根据刑法的规定,行贿罪是指为了达到谋取不正当利益的目的,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公司企业人员或者其他人员以财物的行为。行贿罪的主观要件是故意,也就是说行贿主体对于自己的行贿行为应该十分清楚的,只是为了达到自己私利而有意为之,如果是“被要求”的则不能认定是行贿。在我国现行刑法条文中,有关行贿罪的条款有五个:第一,根据第389条规定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第二,
法制博览 2016年15期2016-02-03
- 行贿罪构成要件的规范解析——兼论《刑九》第45条
200042行贿罪构成要件的规范解析 ——兼论《刑九》第45条李国卿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摘要:《刑法》第389条第一款和第三款从正反两面规制行贿罪的犯罪构成,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是二者共有的构成要件要素,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作为目的要素是侵犯本罪法益的一个条件要素,从目的与手段哲学范畴上的关系来看,这一目的隐含了行为人侵犯法益的一种危险。第三款文言没有表明其罪状的构成要件要素性质是违法性还是有责性,刑法是体系间的逻辑构成,透析被勒索和没有获得不正
法制博览 2016年22期2016-02-02
- 行贿罪若干问题探析
436000行贿罪若干问题探析周靖清 董洁琼湖北省鄂州市鄂城区人民检察院,湖北 鄂城 436000行贿罪是一种典型的贿赂犯罪,损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廉洁性,侵蚀着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并仍有蔓延之势,具有极大的社会危害性。司法实践中对于行贿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行贿罪与单位行贿罪的认定、行贿罪与受贿罪的关系等问题认识不一,导致案件处理结果大相径庭,长此维持,不利于对行贿犯罪的打击。一、行贿罪既遂和未遂的认定问题案例一:2006年初至3月间,甲在不具
法制博览 2016年34期2016-02-02
- 浅析单位行贿罪的司法适用
99浅析单位行贿罪的司法适用杨烨黑河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黑龙江黑河164399摘要:我国《刑法》第393条规定:“单位行贿罪是指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单位行贿罪的设立脱胎于行贿罪,二者在侵害法益、行贿意图等方面存在相同点,但这也造成在司法实践中如何准确界定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的问题。本文由案例引出,从单位行贿罪与行贿罪二者的异同出发,阐述二者的界定问题,从而在实践中解决困惑,做
法制博览 2016年19期2016-02-01
- 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 浅谈行贿罪中罚金的存在价值
)》为视角浅谈行贿罪中罚金的存在价值林聪聪江苏省靖江市人民检察院,江苏靖江214500摘要:《刑法修正案(九)》对行贿罪增加了并处罚金的内容,罚金刑是我国刑罚中附加刑的一种,在行贿罪中增设罚金制度意义重大,作者将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浅谈行贿罪中罚金的存在价值。关键词:行贿罪;罚金;刑法《刑法修正案(九)》于2015年11月1日开始施行,此次修正案对行贿罪的刑罚处罚做出调整,其中一方面就体现在对行贿罪全面增加了并处罚金的规定。具体内容变化是由《刑法
法制博览 2016年19期2016-02-01
- 对合犯的自首与立功
——以受贿罪与行贿罪为视角
——以受贿罪与行贿罪为视角冷枫西南大学法学院,重庆400715摘要:《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在行贿罪与受贿罪中,法律在否定行贿者揭发受贿者是立功情形下而未对受贿者供述行贿者的情形是否构成立功作出明确规定。关键词:受贿罪;行贿罪;对合犯;自首;立功一、
法制博览 2016年18期2016-02-01
- 经济往来中行贿罪的理解与适用
3经济往来中行贿罪的理解与适用秦 昕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 南昌 330003“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应界定为行贿罪的主观构成要件要素,并在此维度内理解经济往来中的行贿犯罪。一方面,加强对“经济往来”“违反国家规定”等关键要素的把握,强调不可虚置而应将其内涵实质化、并具体运用于判断某一行为是否符合犯罪构成;另一方面,围绕《刑法》第三百九十一条第二款与第一款的关系,将第二款作为法律拟制予以理解适用。行贿罪;经济往来;违反国家规定相比受贿罪,司法实践中对行贿罪的
法制博览 2016年32期2016-02-01
- “行贿罪”的立法完善研究
“行贿罪”的立法完善研究吴洋四川省巴中市人民检察院,四川巴中636000摘要:关于我国行贿罪相关法条的研究一直是我国法学理论界和司法工作者探讨的“热题”,但之前的研究方法几乎都站在立法论的角度集中对刑法389条如何修改进行分析。本文通过转换研究视角、改变研究方法来重新审视现行行贿罪相关规定是否“合理合宪”,并提出了修正完善相关规定的意见,以期对完善我国行贿犯罪刑事立法有所帮助,使得相关规定更加能体现社会主义法治核心价值,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关键词:行贿
法制博览 2015年25期2016-01-21
- 单位行贿罪立法问题浅析
的罪名。通常,行贿罪(Crime Offering Bribes),主要指为谋取相关利益,给政府公务人员或相关权利人以财物和特定利益的非法行为行为,犯罪主体多为个人或团体。然而在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单位行贿犯罪已成为当今一个引人关注的法律和社会问题。相对于普通行贿犯罪,单位行贿犯罪主要表现在社会活动中单位使用公款或公物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为此打击和惩处单位行贿犯罪,我国在1997年对刑法进行修正时,对行贿罪进行了修订,增加了单位行贿犯罪的内容。作为一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9期2015-11-17
- 浅析行贿罪的轻刑罚化问题
者认为应当加重行贿罪的刑罚,最好是同受贿罪同罚。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不妥的,文章从行贿之风的形成,行贿罪轻刑罚化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刑法上的罪刑法定原则,我国的刑事政策以及国外关于行贿罪的立法实践角度论证对行贿罪轻刑罚化是有据可循的。关键词:行贿罪;轻刑罚化;法律依据;事实依据行贿罪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5年7期2015-09-15
- 不正当利益不应成为构成行贿罪的主观要件
益不应成为构成行贿罪的主观要件张玉振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天津300000摘要: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从刑法这一规定可以看出行贿人行贿的目的必须是获取不正当的利益,谋求正当利益不构成行贿罪。但笔者持不同观点,认为不正当利益不应成为构成行贿罪的主观要件。关键词:不正当;利益;行贿罪;主观要件中图分类号:D924.392作者简介:张玉振(1976-),男,汉族,天津人,大学文化,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检察院未检科助理检察员,研究方向
法制博览 2015年30期2015-02-06
- 刑事政策视域下的行贿罪——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背景的思考
依法治国研究·行贿罪理论与实践研究·刑事政策视域下的行贿罪——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背景的思考王志祥,刘婷(北京师范大学 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北京 100875)[摘要]从新中国成立以来的贿赂犯罪立法来看,相较于受贿罪,我国对行贿罪一直采取较为宽容的态度,但贿赂犯罪的治理成效不尽如人意。十八大以来,国家倡导加大反腐力度,严惩贿赂犯罪,尤其要从源头上惩治行贿。在此背景下,对行贿罪的刑事政策有必要进行检讨。2015年8月29日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
知与行 2015年4期2015-01-30
- 法律经济学视野下行贿罪的立法研究
依法治国研究·行贿罪理论与实践研究·法律经济学视野下行贿罪的立法研究王利宾(河南警察学院 科研处,郑州 450046)[摘要]法律经济学是一门借助于经济学理论方法分析法律绩效的重要学科,其对包括贿赂犯罪在内的经济犯罪具有极强的解释力。借助于法律经济学的新视角,可以发现,我国刑法规定行贿罪确有必要;行贿罪应与受贿罪对合、平等;行贿罪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当下,刑事立法尚存在重受贿轻行贿、贿赂犯罪罪刑配置有违对向犯基本理论等问题,为弥补立法不足,一方面,需要对
知与行 2015年4期2015-01-30
- 单位行贿的立法完善
0006)单位行贿罪是一种主要在犯罪主体上区别于(自然人) 行贿罪的犯罪形式,1979 年刑法并没有规定单位行贿罪;直至1988 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第九条规定了单位行贿罪最初的立法模式,修订后的1997 年刑法典基本沿袭了该立法模式。 1999 年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规定了单位行贿罪的立案标准。至此, 单位行贿罪完成了从立法到立案标准逐渐细化的全部过程。一、单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5期2014-11-20
- 行贿罪的立法完善
案)为基础,对行贿罪的立案完善提出一些浅见。关键词 行贿罪 刑法修正案(九) (草案)作者简介:张涛,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一处副处长。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2-248-02近年来,随着受贿犯罪不断高发,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处以遏制腐败的呼声也越来越高。行贿是受贿行为的先行行为,加大对行贿行为的处罚对于遏制受贿犯罪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加大了对行贿犯罪的处罚力度。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6期2014-10-21
- 法治应慎为行贿者留“后门”
刑法明确规定了行贿罪,根据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行贿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行贿达到一万元以上或者满足其他法定条件者,构成行贿罪;为了打击行贿,早在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发布了《关于在办理受贿犯罪大要案的同时要严肃查处严重行贿犯罪分子的通知》。但另一方面,受贿罪又有着非常复杂的情形,有些情形下,行贿本身即构成行贿罪,而有些情形下,行贿但未谋取到不正当利益则不视为行贿罪,
环球时报 2014-10-102014-10-10
- 论行贿罪受贿罪互动规制之完善
——基于囚徒困境理论的思考
董 桂 武论行贿罪受贿罪互动规制之完善 ——基于囚徒困境理论的思考董 桂 武(青岛大学 法学院,山东 青岛 266071)刑法第390条第2款规定的行贿罪特别自首制度的设立目的主要在于通过对行贿人行贿行为的轻打击以换取行贿人揭发受贿人的受贿行为。我国司法实践存在轻打击行贿罪重打击受贿罪的现象,同时存在着不合法的对行贿罪潜规则不起诉。囚徒困境原理揭示在行贿罪被免予起诉的情况下,行贿人较优的选择是揭发受贿行为。行贿罪与受贿罪互动规制中,应引入辩诉交易,且行贿罪
东方论坛 2014年3期2014-03-29
- 遏制贿赂犯罪须严惩行贿罪
虽然我国刑法对行贿罪和受贿罪都予以明确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普遍存在着重受贿罪轻行贿罪的现象。在当前党的“十八大”要求坚决反对腐败、科学有效地防治腐败的新形势下,有必要对该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一、重受贿轻行贿的司法现象据统计①,2007 -2012年间北京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嫌贿赂犯罪(包括受贿罪、行贿罪、单位受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赂罪和单位行贿罪)的案件809件(索贿276件),其中涉嫌行贿罪291件、涉嫌单位行贿罪190件。809件涉嫌受贿的案件
检察风云·预防职务犯罪 2013年5期2013-10-30
- 行贿罪探析
1520)一、行贿罪的构成要件分析我国刑法第389条明确对行贿罪分两种情况分别予以规定,即一般的行贿罪和以行贿论处。依据该条文的规定,行贿罪的客观行为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情况:一是主动行贿,即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主动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二是被动行贿,被国家工作人员索要财物后,谋取了不正当的利益;三是在经济往来中的行贿,主要表现为在国家机关采购等经济活动中违反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数额较大财物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以上这三种行贿方式都要求行贿的对象具有特
河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2期2013-04-06
- 关于单位行贿罪中的主体认定及相关问题的法律思考
05)关于单位行贿罪中的主体认定及相关问题的法律思考吴 浪(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 411105)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是单位行贿罪主体已成定论,但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单位行贿罪的主体逐渐多样化和复杂化。实践中,一人公司、私营企业、单位分支机构或内设机构、个人挂靠型、风险经营型企业、承包企业等几种特殊企业能否成为单位行贿罪的主体是司法实践中对于该类犯罪行为定性的关键。除了正面了解单位行贿罪的主体范围,还应了解其与相关因素的关系,以期准确把握单位行贿罪与相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0年2期201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