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亲

  • 麻风血亲家系成员体检在早期发现麻风病例中的作用
    6年全面开展麻风血亲家系成员体检后5年与前5年进行回顾性比较分析,探讨麻风血亲家系成员体检在早期发现麻风病例中的作用。1 资料与方法1.1 研究对象 文山州2011-2020年血亲家系成员中新发现的205例麻风病例,其中麻风现症患者血亲家系成员发病34例,麻风治愈者血亲家系成员发病171例。1.2 标准 麻风的诊断、分型、畸残分级、儿童病例及延迟期标准根据《麻风病诊断标准》(WS291-2018)[5]执行。发病到发现的延迟期在2年以内为早期病例,2年以上

    中国麻风皮肤病杂志 2023年2期2023-01-02

  • 中国古代血亲复仇案件司法裁决影响因素及其当代镜鉴*
    同,可将复仇分为血亲复仇、侠义复仇、为君主或朋友复仇等[3]。血亲复仇主要指为与自己有血缘关系的亲属报仇。中国古代社会各个朝代大多通过立法来限制或禁止血亲复仇,但在实际的司法裁决中却经常出现曲法为情的现象,法律并非影响血亲复仇案件司法裁决的唯一因素。一、血亲复仇案件司法裁决中法律因素的变迁及影响原始社会时期,复仇是一种普遍存在的现象。正如瞿同祖所言:“在以家族为单位,个人隶属于家族的时代,每一个族人都为保护自己及族人而战斗,因此常演变成族与族之间较大规模的

    安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4期2022-11-21

  • 越南语亲属称谓面称时的语义分析
    ,如“爸爸”有“血亲、男性、长辈”等义素,“妈妈”有“血亲、女性、长辈”等义素,二者之间的对立关系便是“男性”与“女性”。由此可见,通过义素分析法,能够反映出亲属称谓的相互关系。此部分主要从义素层面出发对越南语面称时常用的亲属称谓词加以分析。根据亲属称谓词的特点,本文选取最具代表性的五个义素成分进行分析,分别是:1.辈分:“G+3”表示长三辈,“G+2”表示长两辈,“G+1”表示长一辈,“G”表示平辈,“G-1”表示晚一辈,“G-2”表示晚两辈,“G-3”

    红河学院学报 2022年5期2022-10-12

  • 你说咱俩亲不亲
    条:得是马老板的血亲。原来,之前的几个助理对公司不忠诚,出过不少问题。马老板想,不如招个跟自己“亲”的人,放心! 这天上午,有个帅哥一进门就对马老板亲热地打招呼:“姐夫,我来应聘!” 马老板一愣:“你叫我啥?我不认识你吧?” 帅哥笑着说:“姐夫,您岳父就是我表舅,您说咱俩亲不亲?表舅说了,让您多关照!” 马老板笑了:“小伙子,我和我老婆都不算血亲呢!咱俩这关系就是‘飞机上钓鱼——差得远’!你不符合招聘条件,请回吧!” 没想到帅哥走后不久,又进来一

    杂文选刊 2022年6期2022-06-22

  • 你说咱俩亲不亲
    条:得是马老板的血亲。原来,之前的几个助理对公司不忠诚,出过不少问题。马老板想,不如招个跟自己“亲”的人,放心! 这天上午,有个帅哥一进门就对马老板亲热地打招呼:“姐夫,我來应聘!” 马老板一愣:“你叫我啥?我不认识你吧?” 帅哥笑着说:“姐夫,您岳父就是我表舅,您说咱俩亲不亲?表舅说了,让您多关照!” 马老板笑了:“小伙子,我和我老婆都不算血亲呢!咱俩这关系就是‘飞机上钓鱼——差得远’!你不符合招聘条件,请回吧!” 没想到帅哥走后不久,又进来一位老太太,

    华声文萃 2022年4期2022-04-22

  • 你说咱俩亲不亲
    条:得是马老板的血亲。原来,之前的几个助理对公司不忠诚,出过不少问题。马老板想,不如招个跟自己“亲”的人,放心!这天上午,有个帅哥一进门就对马老板亲热地打招呼:“姐夫,我来应聘!”马老板一愣:“你叫我啥?我不认识你吧?”帅哥笑着说:“姐夫,您岳父就是我表舅,您说咱俩亲不亲?表舅說了,让您多关照!”马老板笑了:“小伙子,我和我老婆都不算血亲呢!咱俩这关系就是‘飞机上钓鱼——差得远’!你不符合招聘条件,请回吧!”没想到帅哥走后不久,又进来一位老太太,对马老板开

    故事会 2022年3期2022-02-10

  • 抚养法律关系项下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抚养主体的法律思考
    法律的保护,拟制血亲与自然血亲在法律上处于何种地位。人类的血亲关系分为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自然血亲即生物学上的血亲,指在血缘上具有同源关系;拟制血亲指不具有血亲亲属应有的血亲关系,但法律规定其符合一定条件,与血亲具有相同权利义务的亲属。人类的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只能在死亡时终止,通过收养建立的人工血亲的亲子关系可以依法终止。收养关系是拟制血亲,而拟制血亲既可依法确立,也可依法解除[1]。《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养父母和收养子女自收养关系成立之

    法制博览 2021年11期2021-11-24

  • 浅议生物分类之独特性
    分群结构图解2 血亲分类生物是进化形成的,不同的生物之间都具有或远或近的共同祖先,从而形成不同的共祖近度或血亲关系的远近。在生物分类时,人们要尽可能根据血亲关系的远近将生物归属到不同的分类阶元层次和分类单元中去,以体现、展现或表达出它们之间的血亲关系。达尔文说“我必须更充分地解释我的意思:我相信将各类群、以与其他类群合适的从属层次和相互关系安排到各纲中,必须严格按照血亲关系以达自然。”而非生命的事物之间由于无血亲关系,就可以采用任何一种方法或标准进行分类,

    中学生物学 2021年8期2021-11-02

  • 亲属、近亲属、家庭成员,你分得清吗?
    :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我们常说的“七大姑八大姨”其实就是亲属里的血亲血亲包括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直系血亲就是生养自己的人和自己生养的人。关于旁系血亲,很多人知道我国法律规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通婚”,但这个“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具体包括谁呢?一代血亲其实就是指自己,自己算一代;亲兄弟姐妹是二代旁系血亲;大伯、叔、姑、舅、姨、侄子、外甥、堂兄弟、姑舅兄弟、姨表兄弟是三代旁系血亲。姻亲总结起来其实就是三句话:自己配偶的血亲,自己血亲的配偶,自己配偶的血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2021年4期2021-04-06

  • 继子女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吗?
    母子女之间不具有血亲关系,一些人可能从感情上无法接受继子女对继父母享受和亲生子女相同的权利。其实,关于继子女是否可以继承继父母遗产的问题,在法律上是有明确规定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同于亲生子女的自然血亲关系,其身份关系来源于父母婚姻及扶养关系。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三款、第四款规定:“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据此,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法律确

    青少年法治教育 2021年12期2021-02-12

  • 越南哈尼语亲属称谓的语义分析
    以本人为中心,对血亲及姻亲等亲属成员的称谓。亲属称谓词是基本词汇中的一部分,在各语言中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它不仅能反应出一个民族的婚姻、家庭等心理特点,而且还能体现出一个民族的文化内涵。本文以越南老街省巴刹县哈尼语为研究对象,对其亲属称谓的义素、义位、语义组合等特点进行归纳,并总结出越南哈尼族文化相关的文化内涵。“语义是由不同意义单位组成的系统,义位是语义最基本的单位,义素是构成语义的最小单位。”义素分析法,则是从音位学中借鉴而来的一种将语义分割出对立义素

    红河学院学报 2021年1期2021-02-05

  • 中国古代血亲复仇案件司法裁判的法外影响因素研究
    30601)一、血亲复仇起源的社会文化基础“法律起源于复仇。”在人类社会之初,尚未存在统一且强有力的公权力来维持社会稳定,当人们受到不法侵害时只能采取私立救济来保护自己。氏族内生产力十分低下,组织成员只有联合起来互帮互助才能抵御自然灾害和外族入侵。个人利益与氏族利益是高度统一的,对血亲成员的侵犯被视为对自己更是对氏族整体的侵犯,故而氏族内的每个成员都有责任为氏族报仇。在文明国家诞生之后,儒家思想的出现对复仇思想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儒家思想强调“孝”,孝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2期2021-01-02

  • 好好生活
    是配偶或伴侣(非血亲),一类是父母姐妹兄弟(血亲)。志愿者首次接受询问时平均年龄45岁,其中85%已婚。经过二十年追踪,研究人员惊讶地发现,凡与血亲家人关系紧张者更有害身体健康,而与配偶的关系好坏却与健康“零关联”。也许是配偶可以再度选择,而血亲永远无法更改吧。加拿大某大学对1001名退休老人展开为期五年的跟踪调查,将这些人分为三组:每周参加至少一小时志愿活动者、偶尔参加志愿活动者和从不参加志愿活动者。结果显示,从不参加志愿活动者罹患痴呆症风险比常参加志愿

    情感读本·道德篇 2020年11期2020-12-14

  • 好好生活
    是配偶或伴侣(非血亲),一类是父母、姐妹和兄弟(血亲)。志愿者首次接受询问时平均年龄45岁,其中85%已婚。经过20年的追踪,研究人员惊讶地发现,与血亲关系紧张对身体有害,而与配偶关系的好坏却与健康“零关联”。也许是因为配偶可以再度选择,而血亲永远无法更改吧。加拿大某大学对1001名退休老人展开为期5年的跟踪调查。他们将这些人分为3组:每周参加至少1小时志愿活动者、偶尔参加志愿活动者和从不参加志愿活动者。结果显示,从不参加志愿活动者罹患痴呆症风险比常参加志

    文萃报·周五版 2020年44期2020-11-28

  • 好好生活
    是配偶或伴侣(非血亲),一类是父母和兄弟姐妹(血亲)。志愿者首次接受询问时平均年龄为45岁,其中85%已婚。经过20年的追踪,研究人员惊讶地发现,与血亲关系紧张对身体有害,而与配偶关系的好坏却与健康“零关联”。也许是因为配偶可以再度选择,而血亲永远无法更改吧。加拿大某大学对1001名退休老人展開为期5年的跟踪调查。他们将这些人分为3组:每周参加至少1小时志愿活动者、偶尔参加志愿活动者和从不参加志愿活动者。结果显示,从不参加志愿活动者罹患失智症的风险比常参加

    读者 2020年22期2020-11-06

  • 留在祠堂上的灰塑艺术
    文化意义;祠堂;血亲一、艺术研究与“原境”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文化建设也逐步的完善,艺术文化建设也不再仅限于美术史书或是博物馆展示的历史文物,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政府的推动下得到了继承发展。虽然发展道路上跌跌撞撞,但也有了许多成就。如徽派建筑的推广、潮汕木雕的传播,各地民间木版年画的恢复等,民间非物质文化艺术未来之路将是一片光明。在此文中,笔者着眼于民间艺术,以岭南地区灰塑艺术作为研究对象,并用“原境”方法论谈灰塑艺术发展的重要性。首先,我们先了解何为“原

    大观 2020年1期2020-06-27

  • 法律文化视野下的血亲复仇现象与防治对策 ——从张扣扣案谈起
    历大年三十,一场血亲复仇案伴随着春节的烟火,震破了文明大国的天空。令人震惊的不仅仅是父子三人在团圆夜惨遭杀害的案件本身,还有案件背后汇聚的群众对22年前司法不公的猜疑,对社会弊病的泄愤,对法治理性的思考,甚至是对血亲复仇者的赞扬。犯罪嫌疑人张扣扣一时间在网络中被迅速传播为“仁、义、礼、智、信”①有评论曰:张扣扣,孝子复仇,于绝对优势下,并不滥杀无辜,知身后事,为免拖累妻子,于是不婚,是为仁;手刃仇家,并不苟且偷生,好汉自首,是为义;年三十,先祭母,后杀仇,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20年2期2020-06-14

  • 家庭中的性伦理与性道德
    ,人类逐渐认识到血亲之间的性关系给人类带来的问题:第一,血亲之间发生性关系会导致家族矛盾。性关系具有排他性,家庭成员的性对象一旦被其他家族成员占有,就会发生冲突。比如儿子与母亲发生性关系,会引发父亲与母亲之间的矛盾,由此引发家族血亲之间的冲突。第二,血亲之间发生性关系可能产生后代,导致家族血亲关系混乱。比如母亲与儿子A发生性关系后生下儿子B,儿子A成为儿子B的父亲,儿子A 的父亲是儿子B的爷爷,儿子A的母亲是儿子B的母亲,不利于家庭的维系。第三,财产继承人

    婚姻与家庭·性情读本 2020年12期2020-01-15

  • “母亲时间”与“父亲时间”:伦理的哲学人类学起源
    家庭伦理所关联的血亲伦理与超血亲伦理内在的线索。血亲伦理与超血亲伦理是迄今人类全部伦理的两大类型,因而对父—母亲时间这一家庭伦理最深层结构的揭示,实质是对伦理的哲学人类学的本体论探索。这一探索将表明,古代血亲文明一直未曾与母亲时间断脐,近现代超血亲文明则将父亲时间普世化为现代性的时间感与历史观,人工智能所代表的当代生产方式对父亲时间行为模式的取代趋势,则使母亲时间有可能作为古代伦理与现代伦理更人性化的“合题”资源,进而成为未来人类更高的行为意义模式。二、母

    上海文化(文化研究) 2019年1期2019-12-17

  • 从罗马法到我国“拟制血亲关系”的禁婚 ——兼评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的规定
    315020拟制血亲关系间的禁婚也起源于罗马法。禁婚亲制度的规定,是人类进化和文明进步的结果,而罗马法作为世界历史优秀的法律文化遗产,在这方面的规定也较为完善,至今仍影响着世界各国的相关法律制度,所以对于禁婚制度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一、罗马法以及域外有关拟制血亲的规定从优士丁尼的《法学阶梯》规定了有关禁婚的内容。先从整个有关罗马法禁婚的有关记载中来看,罗马人对禁婚亲属范围确定,且其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家庭秩序,这也是罗马社会结构的基础。其中10.1、1

    法制博览 2019年15期2019-12-15

  • 论我国禁婚亲制度的完善
    度规定为禁止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结婚,既有优生学上的科学根据,也符合伦理正当性认知。但这并不意味着禁婚亲制度在面对时移世易的变化时,不需要调整或完善。尤其是在编纂一部成熟的民法典的时代,更需要对禁婚亲制度进行精细化考虑,以实现科学立法的目标。一、禁婚亲制度历史溯源罗马法中的禁婚亲制度范围包括:直系亲属,不论亲等远近,一律不得结婚;兄弟姐妹之间,不得通婚;三亲等的不同辈分的亲属不得结婚;直系姻亲间不许结婚。①受罗马法影响,大陆法系国家民法典基本沿袭了它

    法制博览 2019年14期2019-12-15

  • 自然血亲关系无法解除
    子女之间存在两种血亲关系,一种是自然血亲,另一种是拟制血亲。自然血亲是基于父母结合,因子女的出生事实而产生的血脉亲情。这种自然血亲关系只能因父母或子女一方的死亡而消亡,任何法律程序或其他人为方式都无法割断这种血脉亲情关系。拟制血亲是指本来没有自然血缘关系,或没有直接的血缘关系,但法律规定其具有與自然血亲相同的地位。如父母与养子女因收养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因抚养关系等,按照法律规定享有与自然血亲相同的权利义务。拟制血亲关系因法律规定而产生,也基于法律的规定而

    当代工人 2019年10期2019-07-19

  • 空间语言标记影响亲属关系的容器隐喻*
    有“外”标记的血亲词出现在圈外比出现在圈内反应更快, 有“内”标记的姻亲词出现在圈内比出现在圈外错误率更低。实验2先呈现亲属词再呈现圆圈, 发现语言标记影响亲属关系性质向容器概念的激活, 有“外”标记的血亲词和有“内”标记的姻亲词在字母呈现在容器内外时的反应时差异与无“外”标记的血亲词和无“内”标记的姻亲词相反。实验3先呈现圆圈再呈现亲属词, 发现有语言标记的亲属词在空间位置与语言标记一致时反应时更短、错误率更高, 说明“内–外”意象图式对亲属词判断的影

    心理学报 2018年9期2018-08-30

  • 孙子女外孙子女等继承权的保障制度改革
    以及其他晚辈直系血亲的继承权保障,仅以代位继承制度为之,存在较多问题,无法切实保障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晚辈直系血亲的继承权。在近期的民法继承编的修订中,也没有对这一继承制度进行改革的意向。故本文进一步研究、说明对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其他晚辈直系血亲仅以代位继承制度保障其继承权存在改革必要的理由,借以推动这项继承制度改革的实现,更好地保障晚辈直系血亲的继承权。本文所称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是指包括孙子女、外孙子女在内的晚辈直系血亲,即我国《继承法》第11条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年1期2018-03-17

  • 马克思主义与儒学的“血亲”关系探究
    田 野(渭南师范学院人文学院,陕西 渭南 714099)马克思主义的很多理论观点与儒家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如前所述,这是一种历史的必然。首先是人本思想。“子不语怪力乱神”,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中国人大多没有宗教信仰。这对被宗教神权统治压迫了几百年的欧洲人民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冲击。他们拿起儒家思想的武器,猛烈炮轰封建教会的后台支柱——上帝。“上帝死了”之后,原有的社会框架被拆散,欧洲的知识分子要重新来认识“人”。康德认为,人的意志不是受外因支配的,真正的道德

    山西青年 2018年10期2018-01-26

  • 乌溪方言中的亲属称谓研究
    指五代以内的任何血亲或姻亲。新中国建立以来规定亲属有三种:配偶、血亲(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姻亲(血亲的配偶、配偶的血亲、配偶的血亲的配偶)。(3)亲属称谓:指以本人为中心确定亲族成员和本人关系的名称,是基于血亲、姻亲基础上的亲属之间相互称呼的名称、叫法。它是以本人为轴心的确定亲属与本人关系的标志。1.2 地域划分当涂县位于安徽省东南部,东临南京,西对和县,南接芜湖,北连马鞍山,与各地交往频繁,对语言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当涂处在官话和吴语的交汇点上,县境西

    小品文选刊 2017年24期2018-01-02

  • 浅析泰语中的亲属称谓
    亲属称谓;姻亲;血亲;泰民族【中图分类号】H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236-1879(2017)12-0129-01所谓亲属称谓,顾名思义,就是对与自己有亲属关系的人的称呼方式。泰语中,由于受到不同原则不同阶段的控制,泰民族的亲属称谓系统显得相对笼统一些。其亲属称谓分为血亲和姻亲两个子系统,在这两个系统中,又以年龄、性别、辈分为原则来构建称谓语系统。1泰语中的亲属称谓谱系泰语在亲属称谓词方面拥有庞大的系统。一般来说,在泰语中亲属称谓词与血缘的远近,

    科学导报·学术 2017年12期2017-10-21

  • 论日常习俗的道德合法性
    减;人们传统的由血亲祖先崇拜、宗教信仰所覆盖和渗透生成的文化心理承受能力消减、丧失;以及由此而导致日常生活道德内省结构紊乱。诉求和回归日常生活世界成为现代人的一种精神奢望和诉求。而这种寻求新的生活精神根据和生活方式,也就在现代语境中,使解释性的文化习俗获得自我道德辩护的根据。英国圈地运动虽然导致英国农民依赖土地的文化心理结构崩溃,但也使他们在寻求新的生活方式中,获得城市工人的心灵结构及其精神根据。当然,日常生活充满着苦难和折磨,它一方面促成了类似宗教等精神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17年2期2017-04-11

  • 论我国活体器官捐献人的立法重构
    偶(同性伴侣)、血亲(自然血亲及拟制血亲)、共同生活且视为家庭成员的亲密关系人员与患者具有天然的、法律上的亲近关系,在满足医学标准和法定程序的前提下,我国应当放宽配偶和血亲之间捐献活体器官的限制,允许共同生活不少于两年的家庭成员间的活体器官捐献,未成年人在法定情形下可以捐献人体组织、细胞和可再生器官,从而最大限度地扩大人体器官来源。器官移植; 活体捐献; 配偶; 血亲; 亲密关系鉴于活体器官捐献涉及捐献人的生命健康权,部分国家及地区将活体器官的捐献与移植限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1期2017-02-09

  • 刑事证人拒证权探析
    的拒证权。而直系血亲中的祖孙关系和兄弟姐妹之间都不享有拒证权,这与中国传统的亲属观念严重背离,范围过于狭窄,不符合现实情况。更何况,若强制这些人出庭作证,囿于亲情关系,证言真实性势必难以保证。而现实情况是若这些人如实作证,则更可能被追究窝藏责任。如此一来,更难以保证其证言真实性。所以,应当适当扩大近亲属之间的拒证权,这样既能有效维护亲属之间的信任关系又能保证证言的真实性。(一)直系血亲与姻亲之间应当享有拒证权直系血亲是一个人最重要的亲属,家庭也是靠着直系血

    法制博览 2017年26期2017-01-28

  • “收养亲”结婚制度研究
    系形成的直系拟制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拟制血亲之间也是禁止结婚的。基于长久以来我们形成的道德伦理观念,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近亲属结婚有其合理性与正当性,但对于收养亲与血缘亲是否应不加区分的统一对待却有待考量。随着社会发展以及人类思想的更加多元化,关于由收养关系形成的拟制血亲之间是否应严格遵循我国婚姻法第七条的禁婚亲规定,以及直系拟制血亲、旁系拟制血亲的规定是否应有所不同始终处于争议之中,本文将从伦理学以及婚姻自由的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我国婚姻法相关制度

    法制博览 2017年22期2017-01-26

  • 《齐东野语》中的亲属称谓语研究
    键词:齐东野语;血亲;姻亲;称谓语笔记,又称“漫录”“随笔”,杂记体之一。笔记大都出自当时的文人之手,涉及的范围和生活面广,用的基本上是文言,但口语色彩较强,作者并不刻意为文,而随手记述生活中的所见所闻和所思所感。王瑛在《唐宋笔记语词汇释》前言中指出,所谓“笔记”或“笔记小说”是一个传统的概念,其内容和形式都相当驳杂,除了考据辨证之类的学术文字以及记载历史琐闻和掌故的稗官野史之外,还包含“残丛小语”式的故事传说和一定数量的具有现代意义的小说[1]。唐宋时期

    阜阳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2期2016-07-20

  • 独生女为啥不能继承父母全部遗产
    过世,由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你因此再获1/24房产。综合计算,你依法可继承房产的7/8。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承租继承。

    伴侣 2016年7期2016-07-07

  • 论我国禁婚亲法律制度的完善
    法律规定为,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禁婚亲制度的设计应该遵循婚姻伦理原则、婚姻自由原则和公序良俗原则。在我国中表婚不应解禁,理由是:其运行的社会制度的基础已经变迁;中表婚禁婚得到了人们的认可;中表婚解禁后面临堂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是否解禁的伦理难题;已做绝育手术的表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也应该被禁止。我国立法无须明确禁止直系姻亲结婚,因为婚姻权内涵于个体自由;现代核心家庭结构为直系姻亲结婚提供了社会基础;其应该属于伦理道德调整的范围;从婚姻法的历史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6年1期2016-03-15

  • 浅谈继承权公证中的代位继承权
    继承人的直系晚辈血亲代继承人之位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的继承制度。代位继承制度实际上是法定继承制度的一种必要补充,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在代位继承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称为被代位继承人;该晚辈直系血亲就是代位继承人,如孙子女辈代替父母辈继承祖辈的遗产。被代位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血亲继承人,配偶一方先死亡不发生其子女代位继承问题,此乃各国继承法之统一原则。然而对于哪些血亲继承人可以作为被代位人,各国的规定则差异极大。据学者考察,大致有以下四种不同的立

    法制博览 2016年36期2016-02-02

  • 完善我国法定继承人范围和顺序的建议浅论
    之不足。我国法定血亲继承人的范围过窄。除配偶继承人外,《继承法》规定的直系血亲继承人上至祖父母、外祖父母,下至全体直系卑血亲,旁系血亲继承人止于兄弟姐妹,此外还有因扶养关系而取得法定继承权的人(包括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目前,我国法定血亲继承人范围是世界上最窄的国家之一。这种立法例的主要缺陷如下:第一,这与我国现有的家庭结构和血亲关系的变化不相适应。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已30多年,提倡“一对夫妻只生一个子女”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4期2016-01-31

  • 司法史上的“法礼之辩”
    的案件,实质在于血亲报仇的礼教观念与国家刑法严正性之间的冲突,历朝历代都曾召开“最高国务会议”,每每争论激烈,难以统一意见。仅仅有唐一代,就有三则典型案例。其一,唐开元十九年(公元731年),监察御史杨汪奉命前往川中巂州(治所今西昌),因有人举报巂州都督张审素贪污军款。杨汪在路上被张审素同党劫持,当其面杀死告发者,并威胁杨汪,要他上奏免张审素之罪。后有人杀死张审素党羽,杨汪得以逃脱。自此,杨汪、张审素结怨。后杨汪上奏张审素谋反,张审素被诛,全家籍没,二子张

    同舟共进 2015年11期2015-11-07

  • “再感谢”与“再道歉”的日中对比研究*
    大于日语;在“非血亲成员”这一人际关系范围内,日语的使用频率远远高于汉语。再感谢;再道歉;时间;人际关系随着日中两国间经济贸易和文化交流的不断拓展和深化,学习汉语的日本人和学习日语的中国人正与日俱增。怎样让两国语言更好地服务于两国人民之间的交流成为当前一个比较重要的课题。语言本身并不难掌握,经常让外语学习者感到困扰的是语言的使用规则和语言背后隐藏着的文化。这些看不见的规则和文化经常成为两国人民交流的“拦路虎”和“绊脚石”。怎样尽量清除这些看不见的“拦路虎”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2期2015-02-15

  • 浅论婚姻自由原则
    离婚;非法干涉;血亲;一夫一妻中图分类号:D923.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5)36-0253-01作者简介:史雪飞(1976-),男,汉族,本科,南昌职业学院,高级助理教师,研究方向:法律事务;侯柯文(1984-),男,汉族,本科,南昌职业学院,高级国家职业指导师,研究方向:法律事务。一、婚姻自由的概述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依据法律的规定在自己的婚姻问题上有完全自主选择的权利,其他人不可以干涉或强制。婚姻自由原则包括结婚自由

    法制博览 2015年36期2015-02-07

  • 对继父母子女之间法定继承权问题的思考
    继承权范围拓宽到血亲及配偶之外,除造成对传统继承习俗的背离,在实务中也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本文通过分析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性质,从姻亲关系的角度探讨二者间存在法定继承权的不合理性,主张以适当分得遗产份额代替之。继父母子女;扶养关系;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第10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7条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若形成扶养关系,其相互间即有法定继承权。而继子女在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之后,仍然有继承生父母遗产的权利。异于传统理论中的

    科学中国人 2015年17期2015-01-28

  • 代位继承的性质论争及检讨——以历史流变为视角
    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可见,我国是以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为代位继承发生的唯一原因。类似规定的还有法国、越南、蒙古等国家。如《法国民法典》第744条规定:“任何人不得替代生存之人,而取得其继承的地位,代位继承人仅得替代自然的或民事上的死亡者的地位。”而意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4年4期2014-08-15

  • 唐律之血亲规范与现代刑法关系研究
    0088)唐律之血亲规范与现代刑法关系研究姜鑫(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088)《唐律疏议》是中国古代法律的集大成者,对后代的立法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现行刑法与唐律疏议在时间上相差千年之久,但是却有着浓厚的渊源关系。从血亲规范角度比较二者,现行刑法与唐律血亲规范一脉相承,唐律血亲规范的重要历史作用和对我国现代刑法的深远意义。血亲规范;唐律;现代刑法作为中华法系代表作的唐律,体现出家族法与伦理法的属性。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法律内容就是血亲规范。唐律的制度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4期2014-04-07

  • 从“身体再现系统”到“人观”——以花腰傣案例看亲属制度的逻辑源头
    cest,指的是血亲之间的性行为。③例如《牛津在线英语词典》中对这个词的释义是“Sexual relations between people classed as being too closely related to marry each other”。从词源上讲,其来自拉丁语词汇incestus,意为“不贞洁的”。这个词汇自来就和不受赞许的性关系联系在一起。而汉语中的“乱伦”涵盖的范畴要宽广许多。一些并非血亲关系的人之间的性关系,如翁媳、叔嫂之间,

    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6期2014-03-06

  • 从不同的阿、汉姻亲称谓看阿、汉民族不同的婚姻观和宗族观
    .姻亲称谓简介“血亲和姻亲是人类亲属分类的两项最基本的标准。”①所以人类的亲属关系分为血亲关系和姻亲关系,使得人类之间的亲属称谓也分为血亲称谓和姻亲称谓。血亲是指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直系血亲是指与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与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包括从自身往上数的亲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长辈直系血亲和从自身往下数的亲生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晚辈直系血亲;旁系血亲相对直系血亲而定,是指与自己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

    文教资料 2013年7期2013-12-31

  • 论我国代位继承的现状及立法完善
    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作为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存在着明显的不足。1 我国的立法现状1.1 代位继承制度的范围狭窄我国继承法规定,只有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死亡,才发生代位继承。与其他国家立法相比,代位继承人的范围非常狭窄,立法如此规定的弊端与对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规定的过于狭窄的弊端相同,均有可能导致被继承人的遗产因为没有继承人而收归国有,因而背离了被继承人的生前遗愿。《继承法

    科技视界 2013年23期2013-08-15

  • 浅析我国《继承法》中的法定继承制度
    包括配偶继承人和血亲继承人。血亲继承人包括晚辈直系血亲、曾祖父母及晚辈直系血亲、比曾祖父母辈分更远的祖先及晚辈直系血亲,即几乎包括与死者有血亲关系的一切生存的人。美国《统一遗嘱检验法典》规定,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晚辈直系血亲、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而无遗嘱继承人主要包括血亲继承人和配偶继承人。我国台湾地区在地缘和伦理观念上跟大陆地区比较接近,但是又长期受到西方不同法律体系的影响。台湾地区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也比较宽泛,包括直系血亲卑亲属、父母、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8期2013-04-11

  • 文化的谜底 ——《人思之人》及其后
    于文化事实的社会血亲性禁忌,而非生物血亲性禁忌(incest)。区分了这个差别之后,文化的谜底才渐次敞亮。至于法老兄妹婚具有何种功能,这并不是问题的关键。且让我们试着将探索的目光聚集到作者所建立的两个关键概念上——文化血缘和社会血亲。通过它们,我们或将发现在研究文化多样性的路途上人类学家曾遭遇的生物学迷雾;通过它们,我们或许也将揭开文化多样性之谜。作者认为,亲属关系研究所要处理的关键问题是社会血亲关系和社会血亲性禁忌。当然,并不是每个亲属关系研究者都这么认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2期2010-08-15

  • 我国法定继承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为代位继承人。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兄弟姐妹。可见,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较窄,除配偶外仅限于二亲等以内的亲属,在代位继承时代位继承人可能超出二亲等。由于我国长期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家庭关系和亲属关系日趋简单,如果仍坚持现行法律所规定的

    海峡法学 2010年3期2010-04-10

  • 对我国法定继承制度的思考
    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被继承人子女位继承,属第一顺序。由于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独生子女家庭成为我国目前乃至相当长时期的主要家庭形式,极易产生没有上述法定继承人的情形。依有关规定,在无遗嘱又无上述法定继承人的情况下,遗产即成为“绝产”,归国家或集体所有。这与我们注重保护私有财产的立法趋势不符,有损于与被继承人有血缘关系或扶养关系的其他人的利益,更不利于人们发挥创造财富的积极性,势必影响我国经济的发展。此外,我国的这种立法安排使法定继承制度承载了过多的“养老育

    商业经济研究 2009年34期2009-12-28

  • 列宁美学与毛泽东美学的“血亲”关系
    杜书瀛摘 要:就美学(文艺思想)而言,马恩和列宁有重要差别。马恩的美学思想很丰富,很精彩,其核心在现实主义,即真实地描写现实,创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从马恩到列宁,随着历史的发展、形势的变化,美学(文艺思想)也发生了重要变化,列宁强调的重点不再是马恩当年强调的现实主义、写真实、创造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而是“党的文学的原则”,即文学事业要成为党所开动的革命机器(党的整个革命事业)的“齿轮和螺丝钉”。列宁美学可称为政党政治美学。就文艺思想而言,毛泽东是名副

    艺术百家 2009年5期2009-10-10

  • 我可以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生。前者称为自然血亲的亲子关系,以双方在血缘上的直接联系为根据;后者称为拟制血亲的亲子关系,以收养的法律效力为依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可因收养的撤销和解除而终止。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死亡而终止。父母与亲生子女的关系是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除的,同样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是不得转让的。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据此,本案中的张某于儿子达成的“解除父子关系协议”是无效的,协议不能免除父子之间的任何一项权

    现代妇女 2009年5期2009-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