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置

  • 三权分置”的土地流转政策与农业生产效率
    实证检验 “三权分置”的土地流转政策对农业生产效率的影响及其作用机制。笔者发现,政策实施对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具有显著、持续的促进作用,并通过了平行趋势检验、稳健性检验;中介效应分析发现,政策实施通过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间接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关键词:土地流转政策;农业生产效率;農业规模化经营中国农业生产存在农户经营规模小、土地细碎化严重等问题,严重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不利于中国的粮食安全。合理调整土地流转政策,通过推动土地流转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是解决

    新农民 2023年36期2024-01-16

  • 三权分置”下宅基地制度的目标变迁与规制革新*
    15)一、“三权分置”改变宅基地制度目标了吗?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研究我国制度生成的历史逻辑、政策目标和实现理路,是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必然要求,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方式。宅基地制度作为现存少有的福利分配制度,因其对土地资源禀赋的束缚而亟待改革。宅基地“三权分置”吸收地方实践、试点探索的制度经验,藉由多个政策性文件实现顶层设计。其中,《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首次明确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

    政法论丛 2023年5期2024-01-02

  • 乡村振兴视域下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进路研究 ——以广东南海为样本①
    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其旨在保障农户实现“户有所居”的基础上,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显化宅基地财产性权能,唤醒土地“沉睡”资产,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本文通过检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现状,剖析其理论与实践阻碍,并以宅基地改革广东唯一试点——南海为例,总结当地实践做法,提炼典型经验,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出“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实践进路,以期夯实乡村振兴基础,促进共

    南方农村 2023年4期2023-12-16

  • 农地“三权分置”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影响研究 ——基于农业农村部固定观察点的实证检验
    前关注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研究多为定性分析[13],且多从农户和经营权主体视角展开[14],鲜有研究从集体经济发展的视角展开实证研究。农地“三权分置”改革能够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落实土地集体所有权。2014年,中央首次提出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农地“三权分置”是新形势下农地集体所有制具体实现形式的探索和创新。农地“三权分置”明确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法人地位、监管职责和服务性功能[15]。由此,本文试图回答两个问

    中国土地科学 2023年9期2023-11-06

  • 三权分置”下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的政策逻辑、困境与路径 ——以民法典为视角
    看出,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实践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建立了较为成熟的制度体系;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正在逐步完善中,相关政策体系已基本成型。但是,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进展却相对缓慢[1]。农村宅基地涉及的利益主体错综复杂,因而是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中的重点与难点,能否啃下这块“硬骨头”,将直接关系到农村改革的总体成效[2]。基于此,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

    农业现代化研究 2023年3期2023-10-28

  • 三权分置”下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产权分析 ——基于流转主体收益均衡的实证分析
    :土地流转;三权分置;产权博弈;制度变迁1 问题提出与文献综述马克思曾提出“土地是人类世世代代共同的永久的财富”。中国从古至今一直是农业大国,农村土地不仅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基本物质保障,也是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根本源泉,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更是维持农村土地健康流转的基石。农村土地产权是以土地为研究对象,核心问题是如何降低交易成本和提高交易效率。道格拉斯(2014)[1]指出“制度在社会中具有更基础性的作用,是决定长期经济绩效的基本因素”,道格拉斯充分说明了

    科学决策 2023年9期2023-10-24

  • 数据产权“三权分置”框架下数据商业化利用的冲突及应对
    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框架”[1],这是我国首部从生产要素和数据产权高度推动数据商业化价值释放的政策性文件,以结构性分置产权设置模式缓解数据产权的排他性,为进一步推动数据商业化价值实现提供了制度依托和实践方向。一、数据商业化利用的本质:数据要素从产品到商品的流动过程“数据是信息的表现载体与形式”[2],泛指超出常规软件工具捕获、管理和处理能力的数据集,具有体量巨大、数据类型多、处理速度快、价值低密度性等特点。数据价值低密度性特点意味着数据商业价值

    湖湘论坛 2023年5期2023-10-08

  • 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下的“三权分置”实现路径
    实现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充分体现,对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顺利开展极为重要。但是宅基地的自愿有偿退出存在退出不畅、有效制度供给和规范不足的难点。我国农村工业化、城镇化的进程不断加快,农村人口向城镇流动是主要趋势,大量农民入城务工并定居城内,农村空心化程度严重。农民不愿意舍去宅基地资源,造成农民占地闲房,同时宅基地建新不拆旧、批少建多、未批违建扩建等现象普遍存在,原居民点无人居住,最终造成大量农村宅基地被闲置,而如何引导村民积极自愿退出宅基地也是一个难题。同时集体

    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5期2023-10-07

  • 乡村振兴视域下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理阐释与制度构造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当前学术界对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的权利性质以及内涵范畴可谓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总体达成共识的是,在继续坚持宅基地社会保障权能的基础之上,扩大宅基地用益物权的权能范围,实现宅基地可以在更广阔的空间进行流转,进而促成农民财产增值和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至于如何实现上述目标,需要厘清宅基地“三权分置”权利关系和法律内涵。在“三权分置”下社会主体取得的权利采用宅基地租赁权、宅基地经营权的概念。[2]该主张用资格权吸纳了现行法中的宅基地使用

    重庆行政 2023年1期2023-09-27

  • 三权分置”下宅基地利用主体困局与出路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的政策,原有两权分离的宅基地制度被打破,产权结构呈现为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以期通过适度开放使用权,从而扩大宅基地利用主体范围,回应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实现宅基地财产权益的需求及利用主体多元化现状。因而,应当在分析利用主体现状及试点地区开放程度基础上,从主体角度梳理宅基地“隐性流转”、“合同纠纷频发”、宅基地资格权设定后利用主体身份难以得到司法保护的困局,并探寻利用主体开放的出路。2018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探索宅基地“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3年21期2023-09-26

  •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意义和困境分析
    玉倩关键词:三权分置;意义;困境一、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提出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规定,现阶段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权,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赋予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意义(一)顺应农民的土

    科学导报 2023年57期2023-09-09

  • 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私法逻辑
    十条”首创“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该制度的构建需从私法角度证成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正当性,为数据产权运行提供法治保障。基于产权结构多元化和民事权利确权授权理论,数据产权“三权分置”所蕴涵的私法逻辑在于——数据产权“三权分置”从淡化所有权观念出发,创造性地提出数据资源持有权,并在数据资源持有权与数据加工使用权“二权分置”的基础上提出数据产品经营权,由此构建了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框架。三重授权成为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基本实现路径,而适应数据要素特征的

    行政与法 2023年8期2023-08-27

  •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究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已在部分试点地区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部分问题。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本文对“三权”的内涵进行阐释,分析当前改革存在的问题,从相关法律层面提出优化建议,助力乡村振兴。随着乡村振兴之路的开启,国家出台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相关政策。但是,文书中关于宅基地“三权分置”的表述方式,尤其是对于资格权以及使用权的表达与现行法律规范中构建的宅基地相关权利体系存在比较大的差别。从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社会背景和制度内容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3年19期2023-08-19

  • 实行土地“三权分置”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结构。土地经营权的增加,使土地经营者实现了由承包农户单方经营变为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方经营。土地“三权分置”是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创新和发展,对转变农业经营方式,实行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农户进行土地现代化规模经营,早日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2017年甘肃省定西市委和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实施方案》,全市经过近几年对方案的努力实施,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三权分置”对促进

    河北农业 2023年4期2023-08-08

  • 宅基地资格权:权属定位、功能作用与实现路径
    深化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和关键。综合考察集体成员基于身份性资格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生成路径及农户宅基地利用方式变化带来的资格属性的拓展,可知宅基地资格权是一项兼具身份属性和财产属性的独立民事权利,其功能体现为分配请求权、居住保障权、可期待收益权和有限处分权。它在宅基地所有权与使用权之间建立了关键联系,促进了所有权、使用权的权能强化与权益保护。实践中,应从界定权利主体、明确实现规则、完善配套制度等方面构建宅基地资格权运行机制,促进宅基地资格权功能的有效

    改革 2023年6期2023-07-07

  •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探析
    分,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逐渐成为推动乡村振兴的新抓手,对促进农村产业经济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构建和谐稳定的农村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应该注意到当前我国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面临着诸多现实困境,如宅基地权属性质不明、宅基地改革效果差异大以及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等问题。鉴于此,通过提出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优化路径,从而助推于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现。关键词 乡村振兴;宅基地改革;三权分置中图分类号 F321.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

    安徽农业科学 2023年6期2023-07-04

  • 《民法典》视野下土地经营权性质辨析
    ,也要尊重“三权分置”体系下土地经营权市场属性格外突出这一事实,在“三权分置”改革的大背景下,将《民法典》中的土地经营权定性为物权更为适宜,这样有利于释放“三权分置”的政策红利,实现“放活土地经营权”的改革目的。〔关键词〕 《民法典》;土地经营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权分置”〔中图分类号〕D923.2〔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23)03-0078-05顺应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分为承包权和经营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23年3期2023-06-19

  • 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下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之我见
    论;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探索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6916(2023)07-0172-05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在地类管理上属于(集体)建设用地。本文从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的视域,就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进行探讨。一、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一)关于马克思的土地社会观在《土地国有化》中马克思阐述了对土地国有化的理解和认识,提出土地国有化的社会必然性理论。随着社会

    西部学刊 2023年7期2023-06-15

  •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土地经营权性质再探讨
    正式确立了“三权分置”的经营模式,但二者都未对“三权分置”的核心——“土地经营权”的性质做出明确界定。目前,理论界形成三种主流观点,基于对这三种主流观点的研究,立足于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和“三权分置”制度保护农民利益的初衷,并切实平衡各方权益,从流转期限入手,将债权性质的土地租赁权排除出土地经营权的范畴,使土地经营权的性质得到明确,为后续制度建设提供理论前提,实现盘活农村土地、促进农业生产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关键词:土地经营权;乡村振兴 ;三权分置;权益平衡中

    郑州轻工业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2期2023-06-04

  •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对乡村振兴的影响
    年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法制化,宅基地产权细化为所有权、资格权以及使用权,三者相互分立,互相平衡。它破解了宅基地流转的制度障碍,显化了宅基地的经济价值,对增加农民收入,激发乡村发展活力,促进乡村振兴,构建新时代乡村可持续发展机制有重要作用。 从2014 年,中央提出“三权分置”开始,每一年的改革都有所推进。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加强宅基地管理,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宅基地“三权分置”已成

    湖北农业科学 2023年5期2023-06-04

  • 宅基地使用权入股的法律冲突与协调
    权分离”向“三权分置”演进。 宅基地使用权是宅基地利用法律关系的核心,推进闲置宅基地的规范有序流转是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重点。 入股作为一种创新型的宅基地流转方式,对乡村振兴和深化农村改革会产生积极深远影响。 然而,现行的宅基地使用权制度与具体的宅基地使用权入股实践存在法律冲突。 通过探讨宅基地使用权入股的法律界定及入股模式、政策与法律基础、立法缺陷等问题,提出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的界定及入股公司的法律制度、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村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相关法律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 2023年2期2023-05-31

  • 习近平法治思想中的农地法理论
    员性本质。“三权分置”论揭示了三权分置是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两种实现方式法律化的本质。三权形塑论阐释了三权各自应有的权能及其有效存续边界。土地经营权流转干预论阐释了基于流入主体的不同对经营权流转进行区别式干预的必要性和基本法理。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农地法理论;三权分置;三权形塑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    DOI:10.13411/j.cnki.sxsx.2023.02.017Abstract:A series of important sta

    陕西行政学院学报 2023年2期2023-05-30

  • 农地“三权分置”与农村发展机制:政策演变与趋势
    相当关键,“三权分置”是结合我国的国情,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又一次创新。从“三权分置”的政策背景着手,探讨稳定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重大意义及要解决的深层次问题,包括农村长久不变以后人地矛盾怎么解决、土地承包期限和起点的问题以及包括抵押权、入股权和继承权在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能问题,结果表明,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从期限和权能上都在发生变化。重点阐述土地流转问题,尤其是其中的退出机制问题。最后从统一经营的层次探讨如何去完善和发展农村发展体制。统一经营主要

    安徽农业科学 2023年7期2023-05-19

  • 健康、教育能促进农地经营权流转吗?* ——基于“三权分置”下转入视角
    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的农地产权改革新路。农地“三权分置”产权制度变迁不仅是我国特色“三农”理论的一项重大创新,而且有力展现出国家在农地产权领域上治理能力的显著提升。此外,在“三权分置”的农地产权制度背景下,不断放活农地经营权、推动农地经营权有序流转以促进农业适度规模化经营,对提高我国农业现代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农地经营权是农地承包经营权的派生权利,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制度的创新和亮点所在,其承载着更深层次的价值内涵,具有更重要的实践价值(Dong

    农业经济与管理 2023年2期2023-04-15

  • 农村土地市场下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权利运行与立法启示 ——以浙江义乌整村改造为对象
    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2018年底,国务院《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情况的总结报告》指出“各有关方面对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的权利性质和边界认识还不一致,有待深入研究”,“建议在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问题,待形成比较成熟的制度经验后再进行立法规范”。为此,本文通过探析最早提出、系统设计宅基地“三权分置”规范体系地区的相关实践做法,梳理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权利运行逻辑,为立法提供相关建议。一、文献回顾与

    贵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3年1期2023-04-06

  • 新一轮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实践研究 ——以江西省永丰县杨家坊村为例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要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开展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2020年,永丰县获批成为全国第二批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国家级试点县,始终坚持理念创新、制度创新、积极稳慎地破解宅基地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难题,提升农村宅基地管理水平,着力为全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贡献“永丰经验”。而佐龙乡杨家坊村在2020年9月被列为永丰县第一批宅改试点村;2021年,杨家坊村又被永丰县人民政府列为新农村宅改示范点

    江西农业 2023年4期2023-04-05

  • 三权分置”背景下宅基地流转意愿的区域差异及影响因素分析
    计划项目“‘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户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意愿的区域差异与影响因素分析——基于浙江德清、江西余江、四川泸县的实证研究”(编号:202110307081)。一、引言宅基地制度是中国农村土地制度中最特殊的制度安排,宅基地流转已成为农村土地改革的焦点问题。为解决当前宅基地利用中的“闲置浪费”和“非正规交易”并存的问题,学者们从农户入手,广泛使用Logit模型、Logistic模型、Probit模型等方法,研究农户个体、家庭、宅基地特征、区位条件等对宅基地流转

    当代农村财经 2023年3期2023-03-17

  • 在数据产权“三权分置”框架下数据产权制度的探索与实践
    品经营权的“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这对于数据要素市场的繁荣具有重大的意义,为激活数据要素价值创造和价值实现提供基础性制度保障。一、数据产权“三权分置”构建新型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数据相比传统要素,其具备可再生性和非排他性特征,也就是说数据可以无限复制多份,给不同的主体同时使用,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通常情况下可以源源不断地产生,且不会随着使用而减少,可以多次重复使用,任何主体对数据的使用都不会影响其他使用者的利益。导致以支

    产权导刊 2023年2期2023-03-13

  • 三权分置”释放数据要素新价值
    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数据产权制度框架,这是以基础制度破解数据要素价值释放中的基础性问题,被称为“欧美也没有尝试过的新突破”。随着地方、行业和企业对“数据二十条”确权授权机制建设的落地实施,将激活数据价值,不断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强调数据安全,红线和底线思维有利于探索个人新资产。前不久,“通信行程卡”下线后个人数据的处理引起广泛关注,折射出大数据环境中民众对个人信息数据采集与应用的担忧。“数据二十条”全文中“安全”出现48 次,“合规”出现16 次。在个

    法人 2023年1期2023-02-01

  • 宅基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初探 ——以江苏省溧阳市为例
    权、使用权“三权分置”;2019年8月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对于宅基地专门增加了鼓励闲置宅基地及农房盘活的条款;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又一次提出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中央从政策到法律的制定都说明宅基地使用制度改革已经迫在眉睫。宅基地的“三权分置”重塑了宅基地权力关系和产权结构,是宅基地制度改革的重大创新。它在明确宅基地所有权的基础上,对宅基地具有用益物权和使用权进行了重塑,将其分为宅基地资格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其中,宅基地资格权是农户作为集体

    农村科学实验 2022年8期2023-01-03

  • 以“三权分置”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我国水权水市场建设
    问题。三、“三权分置”水权制度设计,破解水权水市场改革难题基于长期的理论研究和国内外经验的观察,本文提出“三权分置”水权制度改革的新思路:水资源的所有权、取水权和用水权三项权利分置,所有权按现行法律规定维持不变,取水权继续沿用现行法律规定并进行完善,在现有法律体系中仅增加“用水权”的概念,将用水权作为取水权派生出的权利并赋予其市场流转权能,用水权交易作为水权市场的主要形式。“三权分置”制度在我国土地制度改革中已有先例,农村农地和宅基地已经引入了“三权分置

    中国水利 2022年1期2023-01-03

  • 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制度在“三权分置”背景下的发展机制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实施的制约因素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中会出现很多问题,比如承包权与土地所有权分离会导致责任权利不清晰、土地所有权模糊、利益主体不明朗等问题,农村土地“三权分置”作为一种新的土地制度模式就可以有效解决这种问题,进一步释放土地所带来的的利益。但是,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面临着三权利益博弈产生失衡的困境,存在着法律和制度上的束缚,与此同时,也面临着因配套设施不完善而无法实现经营权的局面。1.经济性因素“三权分置”制度的顺利实施,首

    中华建设 2022年2期2022-12-31

  • 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探索 ——基于贵州省荔波县洪江村的实地调研
    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提出,这些是中央致力实践探索、善于总结经验的结果,也得益于各地在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上勇于创新、不断进取的改革精神。因此,及时总结贵州省荔波县洪江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实践经验,对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和推动全省其他地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具有重要借鉴意义。一、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背景及困境中国农村宅基地制度是中国特有的一项制度,其建立、改革都与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各个历史阶段紧密相关。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农村土地经历了“农民所有,农民使用”,

    贵阳市委党校学报 2022年3期2022-12-29

  • 三权分置”背景下我国宅基地退出法律制度研究
    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探索,要求在落实宅基地所有权的同时,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房使用权。“三权分置”在传统法律“两权”的基础上,提出了“资格权”这一新的政策概念,使农民作为本集体成员能够依赖“宅基地资格权”来落实宅基地的住房保障功能、依赖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来拓宽其增收渠道。“三权分置”的提出,是对宅基地大量闲置和私下流转普遍的积极回应,也是近年来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更深层次推进。此后“三权分置”被确定为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宅基地退出工作作为宅基地制度改

    黑龙江工业学院学报(综合版) 2022年10期2022-12-27

  •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实践与深化路径 ——基于安徽省东至县梅树亭村的考察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2020年8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进行部署,明确指出要在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的前提下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体系,重点围绕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进行改革试点。2020年9月,全国104个县(市、区)以及浙江省绍兴市、安徽省滁州市、四川省资阳市3个地级市被列为新一轮试点地区,正式拉开改革工作序幕。2020年11月,为确保新一轮改革试

    东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4期2022-12-25

  • 医疗数据权属配置的双重差异化:多元利益与“三权分置
    徐 实(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法学院,北京 100191)一、问题的提出随着社会进步,民众对健康需求不断增加,提升医疗保健能力,发挥医疗行业价值潜力成为全球瞩目焦点,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发展为医疗数据的价值提升提供了可能性。我国有意识地开发医疗数据潜力,政府在诸多政策中都重点提到了促进医疗数据应用。在国家政策和资源的不断支持下,我国在医疗数据应用产业不断发展,比如在精准医疗领域,医务人员通过检查患者的基因组信息,可以快速获知患者对药物的敏感情况,从而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4期2022-12-23

  • 三权分置”制度下农民宅基地财产权益实现的多元路径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2019年9月,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2020年8月,中央印发《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提出要“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通过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发展乡村产业的有效途径”。宅基地涉及亿万农户的核心利益,中央多次强调“农民利益不受损”是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必须严守的三条底线之一。在学术界,对于宅基地改革有不同的主张。主张宅基

    学术界 2022年2期2022-12-17

  •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问题;对策建议 中国是农业大国,农村土地问题一直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大课题,在改革开放初期提出的农村土地改革制度,对解放我国农业生产力起到了巨大推动作用。当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土地改革再一次被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政策实现了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分离,对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第二、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农村劳动力大量外流,农村空心化现象日趋严重,大面积土地处于浪费和空置状态。因此农

    科学导报 2022年79期2022-12-11

  • 民法典背景下的宅基地“三权分置”:规范诠释、实践限制及立法进路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历史性路径,以期为规范性法律文件的颁布实施提供指导和依据。其中,《决定》首次提出要“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以便于“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方案》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具体路径明确为“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逐步放活宅基地使用权”;《意见》也再次强调,要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且要积极推动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然而,《民法典》依旧将《物权法》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22年6期2022-12-06

  • 基层治理在农地“三权分置”推进中的角色构建
    23)农地“三权分置”(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分置)作为继20 世纪80 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后的又一次重大农村土地改革安排,是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重要工作部署。在城镇化的背景下,此次改革不仅被赋予解决当前农村土地荒废问题的希望,同时也成为促进国内农业朝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希冀。其能在一定程度上突破我国农村土地的产权困境,是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选择[1]。从政策导向来看,2018 年修订后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农业生产用地

    山西农经 2022年1期2022-12-03

  • 三权分置”下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制度研究
    提出要完善“三权分置”办法,不断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充分发挥“三权”的各自功能和整体效用。在“三权分置”框架下,土地经营权可以实现自由流转,土地承包权人通过集体成员身份取得承包权,体现了社会保障功能。土地经营权人通过各种流转方式得到经营权,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由此实现了土地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的公平与效率的统一,[1]并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提供了新的路径和制度保证。一、土地经营权

    行政与法 2022年11期2022-12-03

  • 三权分置”背景下宅基地有偿使用的物权法构造 ——以2015年以来宅基地改革试点为对象
    ,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作为宅基地产权结构的改革方案,为调和此种矛盾提供了可规范性的制度空间。具体而言,一是宅基地“三权分置”契合宅基地无偿分配(一户一宅)向有偿使用(户有所居)的转变。“三权分置”作为宅基地改革的政策方案已基本成形,其最早在《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2018年中央1号文件)中提及,后《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等多部文件强调进一步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4期2022-11-27

  •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政策意蕴及实现路向
    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政策,这也是今后我国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2020年全国人大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后文简称《民法典》)只对承包地“三权分置”进行了规范,但对宅基地“三权分置”未作回应,其中第362~365条对宅基地使用权作了有限规定,基本脱胎于原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后文简称《物权法》)的4个条文,基于《民法典》第363条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有待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后文简称《土地管理法》)和相关国家法律法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4期2022-11-27

  • 基于“三权分置”的农地承包权评估方法探讨
    提上日程,“三权分置”的新时期中国农地制度创新理论为土地产权改革提供了机遇。但由于中国地方经济发展阶段的差异、农民对农业种植认知程度不同、农业种植类型和收益能力有别,农地三权分置体系深化、农地权利价格科学评估是值得深化研究的主题。在中国城乡一体化背景下,以农村承包地产权体系为基础,研究农用地承包权的价值内涵、探讨承包权基准地价评估方法,不仅为评估农用地承包权价值提供理论和方法指导,同时也为实现自然资源管理由数量向质量生态并重、由粗放型管理向精细管理奠定基础

    中国农学通报 2022年29期2022-11-25

  • 我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实践及经验启示
    关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如何落实宅基地所有权、保障农户宅基地资格权和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尤其是如何确定宅基地所有权实体化主体,如何多层面探索农户宅基地资格权,如何把握好“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这个“度”,成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面临的现实难题。本文通过梳理浙江省德清县、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实践,为国内其他县(市、区)探索新型农村宅基地制度提供参考。一、

    江苏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2期2022-11-24

  • 三权分置”下宅基地利益分配问题探析
    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该政策主要是为了解决农村人口不断流入城市,致使大量农房闲置得不到有效利用的问题。通过对农村住房不再局限于住房保障功能,而是灵活放宽到流转和经营利用,以实现宅基地的经济价值,从而推动乡村振兴。在试点展开过程中,明显发现宅基地的灵活放开会带来财产上的收益,各个试点针对这部分财产增值收益的规定各不相同,因此有必要设计出一套恰当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1 “三权分置”下宅基地的利益来源1.1 宅基地经营性利用我国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用于建

    农村实用技术 2022年2期2022-11-22

  • 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理思考
    出宅基地的“三权分置”主要是指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以及农户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权。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条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解决的是宅基地的所有权问题。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演变历经60多年,其政策背景是为了更好地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这一制度的主要作用是公平分配住宅用地,推进用地节约集约,保障农民住有所居,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但随着城乡社会结构变化、城乡空间结构演化和经济体制改革深化,现行宅基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

    长春大学学报 2022年1期2022-11-21

  •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困境及突破路径研究 ——基于新制度经济学视角
    权、使用权“三权分置”;2021年,中央提出要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有效实现形式;2022年,中央继续强调要稳步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宅基地制度是我国一种独有的土地制度,国外对于宅基地的相关研究极少,而国内学者对宅基地“三权分置”的研究,主要聚焦在法律问题、运行问题与风险、发展思路与实现路径三个方面,对涉及深层次宅基地改革的内在机理,以及面临困境的原因未进行系统的研究。在法律问题的研究方面,李丽等[1]认为,宅基

    自然资源情报 2022年8期2022-11-21

  • 三权分置”下土地承包权的性质定位及其实现研究
    权是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确立的“三权”之一。2018 年12 月29 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决定》(此次修正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新《农村土地承包法》),承包地“三权分置”政策正式入法,土地承包权作为一种法律权利首次被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 条①新《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 条规定:“承包方承包土地后,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自己经营,也可以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其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1期2022-11-21

  •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法律制度构建研究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政策: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方案的提出开启了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新篇章,对于厘清农民集体与个体之间的产权界限、盘活农村居民宅基地财产权益、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都具有重大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更是进一步明确了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方向,“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实现形式。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1期2022-11-21

  • 三权分置”背景下农村集体土地入市流转收益分配改革
    利用地。”“三权分置”是指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和土地经营权这“三权”的分置并行,主要关联农用地承包地和建设用地(含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核心在于完善集体土地产权权能,其实质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关系的变革,即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别依据法律和市场原则进行配置,使得土地产权权能更清晰,土地产权关系更规范[1]。这一制度安排旨在坚持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是新时期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背景下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集体土地产权理

    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2022年6期2022-11-21

  •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的管制改革研究 ——以产权管制理论为分析视角
    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宅基地在农村土地中数量巨大,全国农村宅基地面积为1.7亿亩,约占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54%,1叶兴庆等:《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国经济时报》,2016年03月18日。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及相应政策配套的提出又进一步为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重要契机和实践要求。鉴于此,本文以经验问题为导向,以产权管制理论为分析视角,通过对当前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困境的深入分析,尝试从管制的角度为乡村振兴背景下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供新的思考与

    社会主义研究 2022年3期2022-11-17

  • 农地产权制度改革能否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效率? ——基于农地“三权分置”改革的实证检验
    会议提出了“三权分置”的改革方案,将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分离,农地产权制度迎来了新的改革。“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为农业现代化的主体责任,农地产权制度改革作为解决农地流转问题的关键,影响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和发展效率。“产权是引导人们实现外部性内在化的一种激励手段”,能够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发展[1]。如果农地产权制度改革成功,农地产权的安全性和稳定性得到提升,则会产生正向激励,农业经营将向着规模化方向发展[2];但若改革效力不强

    经济与管理 2022年6期2022-11-16

  • 医疗数据权属配置的双重差异化:多元利益与“三权分置
    徐实摘 要:由于医疗数据应用中不同主体的利益多元化,现有的知情同意和合理处理两种数据保护模式均无法适应医疗数据应用领域广泛收集、汇聚与流通的需求。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应当采取积极利用主义,通过权属差异化配置来对多元主体利益进行平衡:明确个人的知情退出权利保障人格权益,给予政府以认证、监管、控制的权力维护公共利益,给予医疗机构以限制性财产权确保其充分发挥数据效用。关键词:医疗数据;多元利益;差异化配置;知情退出权;限制性财产权中图分类号: D922.16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4期2022-11-16

  • 宅基地“三权分置”助推乡村振兴之探讨
    权、使用权“三权分置”。2019年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规定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对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的适度放活,助推了乡村振兴文旅、康养等项目的发展。各类项目在宅基地及农民房屋使用权的商业运作模式上有以下几种:1.村民将闲置的宅基地及房屋以租赁形式提供给投资人,投资人通过投资改造,建设高标准民宿项目,投资人进行运营、管理。此种模式项目往往规模较小、有的还形成了村民

    公关世界 2022年19期2022-11-11

  •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原因、问题与对策
    权、使用权“三权分置”的主张。在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提出后,学术界对此展开了广泛的研究和论证,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关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中权属性质问题研究;二是研究宅基地使用权制度的困境以及继承问题;三是对宅基地流转问题进行研究,包括抵押、出让、退出等。1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原因探析1.1 宅基地传统功能作用降低这里所说的宅基地传统功能指的是宅基地使用权的社会保障功能。在物权法领域,宅基地使用权是一项用益物权,但《物权法》并未赋予宅基地使用权

    现代农业研究 2022年1期2022-11-11

  •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实践模式与当代启示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变迁历程:一个分析框架1993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思最早将路径依赖的思想引入到制度变迁的分析框架之中,创立了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理论。[1]他指出,“路径依赖性是分析理解长期经济变迁的关键”[2]。其中,偶然性事件以及初始选择,对后期制度安排具有决定性影响,由此形成的核心思想是——过去塑造未来。历史是重要的,一种新的制度安排不是突然产生的,如果不回顾制度的渐进演化,我们就不可能理解当今的选择。因此,现今“三权分置”的农地制度不是突然

    贵阳市委党校学报 2022年3期2022-11-07

  • 健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运行制度 确保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落地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指明了具体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运行制度,是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实现乡村振兴的基础和保障。随着我国城镇化深入推进,农民工市民化,我国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中面临宅基地所有权人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主体权利行使不充分、宅基地的财产权益体现不明显,以及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高度封闭性、资格条件不明晰不统一、资产权益实现难等问题。新时代新阶段,我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进入啃“硬骨头”关键

    经济师 2022年8期2022-11-01

  •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研究演进与趋势*
    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主要任务[13-17]。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是实现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方法。为此,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宅基地“三权分置”,“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通过宅基地所有权、使用权、资格权“三权分置”,引入市场机制

    中国农业资源与区划 2022年8期2022-10-28

  • 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背景下农村住房转让法律问题研究
    ,有序推动“三权分置”向前发展。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的一个重要意义就是有序有度地提升农户宅基地使用权利用效果,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动能。农村住宅转让是农户利用宅基地的重要方式之一,而当前的法律制度对于农村住房流转存在着诸多阻碍,完善农村住房转让法律法规,形成规范的住房市场进而推进城乡一体化无疑成为了宅基地改革的方向之一。一、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法理蕴意(一)现状:从“两权分离”到“三权分置”1949年新中国成立,我国主要矛盾发生变化,同时由于人民迫切想要获

    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4期202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