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通则
- 彭真对民法典编纂的早期探索
键词]彭真;民法通则;民法典编纂[作者简介]杜政,太原科技大学法学院助教,山西太原 030008;杨建中,太原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员,硕士生导师,山西太原 030008。[中图分类号] D92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8031(2023)07-0056-06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称《民法典》),标志着中国民事法律进入新时代。事实上,《民法典》的编纂工作长达半个多世
党史博采·理论版 2023年7期2024-01-03
- 浅析民法通则应用现状及改进方案
45)一、《民法通则》应用现状(一)适用的基本立场从2017 年10 月1 日起,我国将正式执行《民法总则》中所罗列的第二百零六条规定,而如今并没有有效的文件进一步的声明,是否需要在《民法总则》生效之后废除《民法通则》。全国人大法工委的意见是,《民法通则》不会被废除,将继续有效。总的来说,民法通则目前尚未废除。《民法通则》和《民法总则》均有效并同时执行。《民法总则》不能溯及既往。在具体的某部法律中,法律只有在明确声明具有追溯效力的情况下才具有追溯力。(二)
魅力中国 2020年24期2020-12-08
- 保姆虐待老人,家政公司应否承担责任
首先,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条规定了侵权行为中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即根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或过失来确定其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基于家政职介行业的特殊性,家政公司应对推荐的家政服务员的道德、品行、能力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以保证其介绍的人员符合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标准及从业资格。某家政公司并未履行对张某的基本审查义务,致使你母亲身心受到伤害,其具有过错,应根据《民法通
金秋 2020年1期2020-06-03
- 浅析民法通则应用现状及改进方案
千越关键词《民法通则》 《民法总则》 完善建议一、引言制定《民法典》一般规则的目的是保护公民和公司的合法公民权利和利益,并适当协调民事关系。《民法通则》规定了关于民法的基本制度和基本的规则,本文通过文献和比较分析的方式分析了《民法通则》的当前应用,并提出了改进方案。二、《民法通则》应用现状《民法通则》可以说是民法的摘要。民法的一般原则是简洁的,但它几乎涵盖了所有民法体系,《民法通则》是“小民法”,但没有出现“物权”一词。《民法总则》是中国民法的第一部分。根
法制与社会 2020年8期2020-04-24
- 无因管理中本人的损害赔偿义务研究
际情况,以《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作为参考的标准,进行相应的完全赔偿。但是法官又会考虑到当事人本人属于被补助方,不属于侵权人,从补助方的角度分析,当事人是没有办法可以得到完全赔偿的资格,例如周廷友等人,因为自己的孩子在见义勇为的过程当中,遭受到伤害需要获得赔偿,但是赔偿的结果,法官是需要参照《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九条例,从而给予的结果是给予周廷友等人经济补偿,但是又判决被救助人需要支付精神损失赔偿,光是在这一点,就存在着很大的矛盾:获得精神损害赔偿的是侵害人,
职工法律天地 2019年10期2019-12-12
- 民法典呼之欲出
得预期结果。民法通则是民事立法里程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1986年4月12日由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修订通过,1987年1月1日起施行。共9章,156条。民法通则作为新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正式颁行的民事基本法律,被誉为“中国的权利宣言”。有人质疑民法通则是计划经济的产物,其实则不然,它恰恰是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转型,为服务改革、发展经济、保护公民权利提供法治保障。在当时的
法人 2019年10期2019-10-25
- 浅析民法与市场经济
。关键词:《民法通则》 ;民法观念 ;市场经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以后,仍需宏观调控,其中,法律调控是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之一。从某种意义上讲,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经济法律规范是市场经济重要的行为规范,当务之急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配套完善的法律。与此同时,我们还应充分认识到,市场经济取代计划经济,包含了许多质的规定,其重要内涵是市场主体为自由、平等、开放、竞争的主体。市场经济是主体多元化的经济,这些主体可以是公有的,也可以是私有或混合所
科学与财富 2019年15期2019-10-21
- 高职院校学生实习意外伤害赔偿的法律适用
偿 劳动法 民法通则基金项目:产教融合背景下职业院校学生实习人身权益法律保障研究,编号:Y2018E-08。作者简介:张源钊,兰州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中图分类号:D920.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6.021统计资料显示我国高职院校
法制与社会 2019年16期2019-06-24
- 法律文本中表条件“的”字结构的英译
——基于《民法通则》汉英平行文本的考察
文的考察,《民法通则》共有156条,其中这种“的”字结构137处,每条使用表条件的“的”约0.88个。1.2 法律文本中表条件的“的”字结构的英译语料及分析法律文本翻译是重要的领域翻译。由于“的”字结构在法律条文表达上的模式化,其翻译规律的发现也就更具应用价值。以往对于法律文本中的“的”字结构翻译已有一些研究,但多数是“的”字结构英译的一些简单描述性分类及一些初步统计[3-7]。这对于深刻揭示“的”字结构的英译规律还不够充分。本文对法律文本表条件“的”字结
中文信息学报 2019年2期2019-04-02
- 民法典的法条对比分析
法总则》和《民法通则》之间的关系,两者总体上有何差异,它们之间的细节之处有什么区别,修改后的地方有什么有益之处又有什么不利之处,都值得我们去探讨。关键词:总体;细节1总体对比首先,民法总则是什么?民法典将由总则编和各分编组成。总则编是民法典编纂工作“两步走”中的第一步,其内容是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则,统领各分编。总则编和各分编形成一个有机整体,共同承担着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的任务,可谓公民社会生活的“总规矩”。《中华人民共和国
西部论丛 2018年6期2018-08-31
- 新时代下《民法总则》的新发展
理并评析了《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的主要变动点,包括从“基本原则”到“基本规定”、从“公民(自然人)”到“自然人”、从此“法人”到彼“法人”、“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变化、诉讼时效的主要变化等几个方面。关键词 《民法总则》 《民法通则》 变动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开篇之作。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郑重宣布:“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①新的时代以及新的实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1期2018-08-28
- 论《民法总则》十大变化解读
摘 要 由《民法通则》向《民法总则》的转变不仅是立法理念的转变,也是立法精神的转变。《民法总则》为民事诉讼监督提供了重要的法律实体依据,民事行政检察部门应认真领会和把握该变化,解读《民法总则》的相应变化能够推动民事检察工作的有效落实和便于贯彻《民法总则》。关键词 民法总则 民法通则 民事活动作者简介:宋雨泽,湖南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本科生。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24
法制与社会 2018年15期2018-07-04
- 创姓取名不能任性
坚持认为:《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改变自己的姓名,自我命名是自然人的权利,任何人不可以干涉。而《婚姻法》中规定的“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是对男女平等的表达,而不是必须随父姓或随母姓。按照“法无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北雁云依”的名字应予认可。而公安部门则认为,《民法通则》并未做出详细具体的规定,而作为特别法的《婚姻法》,其中明确规定“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没有规定可以随第三姓。这一争议,由地方法院提交至最高人民法院,其后又提交至
农民文摘 2018年1期2018-06-07
- 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期间:两年《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即民法通则或其他民事法律规范没有特别规定的,均适用2年的一般诉讼时效期间。(二)特殊诉讼时效期间:一年《民法通则》第136条规定,“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1.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2.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3.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即适用该特殊诉讼时效期间的,必须是以上四种情况之一之法定情形。(三)最长诉
新传奇 2018年16期2018-05-14
- 民法基本原则:理论反思与法典表达
要:传统的民法通则实际将“公序良俗”“诚实守信”等概括条款与“平等、公平、自愿”等一般法律思想混为一谈,因此引起了一些列问题。本文在对理论进行积极反思的基础上,得出民法总则应将诚实信用、公序良俗这些概括条款与其他法律思想各归其位,放于各自的适用领域的结论。关键词:民法通则;基本原则;法律思想;概括条款一、民法基本原则(一)民法基本原则的定义民法的基本原则是体现民法精神、指导民事司法、立法和指导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具体分为民事立法、民事行为和民事司法三种情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11期2018-01-31
- 论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的现状及缺陷
】成年监护;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一、我国成年监护制度的立法状况监护即是一项旨在保护特殊行为能力人的人身和财产利益而设立的制度,它根据适用对象的范围不同又分为了“未成年人监护”和“成人监护”。之前,我国一贯采取的不是“成人监护”,而是“精神病人监护”的概念。《民法通则》中有关监护制度的内容规定在第二章的第二节,一共4条。代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在第四章第二节和第六章中规定的民事责任中都牵涉有监护的内容,还把民事行为能力欠缺的法律规范规定在了第二章第一节,因为此节是设
智富时代 2018年10期2018-01-30
- 关于民法典总则立法的几点思考
词:民法典;民法通则;立法;法律关系“加强市场法律制度建设,编纂民法典”是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当中所提出的一项重大改革任务。此项任务是当前立法工作当中的重点,因民法典编纂工作的相关内容十分繁复,应坚持遵循分步走原则,将民法典编纂工作的首要任务确立为民法典总则的制定。民法总则作为一项基本规则对整个民法典实行统领,同时其也对民商法中的各个部分予以适用,其于民法中的地位最为通用、基础与抽象[1]。民法总则即民法典的总纲,所有民商事立法活动均应在其统辖下开展。将民法
卷宗 2017年34期2017-12-28
- 《民法总则》十大变化解读
与创新。从《民法通则》到《民法总则》,一字之变体现的是时代的进步与跨越。本期专题汇集了三篇对《民法总则》进行研究的文章,三位作者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对《民法总则》进行解读:检察实务部门对《民法总则》的变化该如何理解;胎儿有没有民事权利,实践中涉及损害胎儿利益的案件该如何处理;社会的变化对民法体系的建设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作者对上述问题进行最新视角的诠释,故本刊辑纳起来,形成多层次、多角度聚焦,隆重推荐给读者,为《民法总则》即将施行营造良好环境。[摘要]《民法
法制与经济·上旬刊 2017年8期2017-12-05
- 在微信朋友圈发文骂人,是否侵犯他人名誉权?
解释如下:《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根据以往的判例,侵权行为人通过语言辱骂等行为造成他人心理等伤害的,并不一定构成名誉权的侵犯——侵害公民名誉权需要满足的必要条件是为第三人所知悉。夏轩的同事在微信朋友圈中对夏轩进行辱骂,显然已经为第三人所知悉,因此构成了对名誉权的侵犯。按照《民法通则》第120条规定,夏轩可以要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7年9期2017-10-19
- 民法基本原则:理论反思与法典表达研究
定是否要根据民法通则的体系,以及将法典作为基本原则的直接依据,是目前针对民法立法意义的理论反思,却未真正开展讨论和研究。传统的民法内容通常将基本原则作为没有指向性的一般立法思想,与民法典中的制定主体行为及责任的观点不同。民法通则中的基本原则是将法律思想和概括条款混为一谈的行为,会使很多的理论在实践的过程中出现误区。民法通则中的基本原则总则,是基于特殊社会环境和历史背景产生的,因此无法和民法典中的集中规定相适应,同时也无法向一般法律思想转化。对行为主体归责的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6期2017-06-03
- 中国民法典进程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是针对现实生活中一些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制定的一个民法大纲。从1991年的收养法到1995年的担保法,从1999年的合同法到2007年的物权法,从2009年的侵权责任法到2010年的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单行立法不断完善。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编纂民法典。2016年6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标志着民法典编纂工作进入立法程序。2017年,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民法总则,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7年4期2017-05-20
- 民法总则:中国民法典的灵魂
施近30年的民法通则即将步入历史,我国民法典编纂迈出关键一步。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公民私权利的指南。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制定民法总则,作为中国民法典的第一编,其意义远远超出了旧法新修。人们期待,民法总则能够集中构筑中国民法典的精神之维,能够成为中国私权立法的铸魂之旅,开辟一个权利神圣的法治新时代。一场保护私权的立法革命早在公元前450年,罗马在收集整理习惯规则的基础上制定出“十二铜表法”,让罗马法的私法精神流传至今;180
华声 2017年6期2017-05-03
- 民法总则框架建构
明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关系,选择民法总则的构建模式和逻辑线索,文章将结合法国、德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经验分析这些问题,进行民法总则框架的建构。关键词 民法总则 民法通则 建构模式 逻辑线索中图分类号:D923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2.291一、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关系1986年颁行至今的《民法通则》,在实践中往往起着民法总则的作用,在制定民法总则时,必须考虑并处理好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的关
法制与社会 2016年36期2017-04-06
- 我们需要什么样的民法典?
对于现行的《民法通则》有哪些重要的突破,对老百姓的生活有何影响?王利明:距今约30年前制定《民法通则》时,互联网时代的一些问题还没出现,也不可能对此做出规定,所以这次《民法总则》专门规定了对个人信息、對隐私、对数据的保护等等。特别是《民法总则》在构建民事权利体系的同时,对《民法通则》的很多制度都做了进一步完善。举个例子,关于诉讼时效,过去债权人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只有两年的诉讼时效,从全世界范围看,两年较短,这对债权人的保护不利,所以草案将诉讼时效延至三年。还
民生周刊 2017年6期2017-03-29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草案)》的进步价值分析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的编撰规划是想在2017年编制完成《民法总则》,而后在2020年之前对各项单行法令进行整合,实现统一的民法典。而2016年6月27日,我国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首次审议了《民法总则(草案)》,共计十一章。该草案从结构上对既有的《民法通则》有所继承,但是内容上却有不小的调整,如不再使用“公民”而改用“自然人”;增加“非法人组织”章节;将既有的“民事法律行为与代理”以及“诉讼时效”进行扩充而分别建立成为
求知导刊 2017年1期2017-03-24
- 《民法总则(草案)》若干法律规范去留问题大数据分析
——以《民法通则》相应条文的司法适用大数据报告为基础
析 ——以《民法通则》相应条文的司法适用大数据报告为基础王 竹利用法律大数据分析方法可以辅助分析民法总则法律规范的去留问题。“被适用总次数”通用指标能够反映制度供给需求,“被适用次数排名前十的案由”总则属性特殊指标能够反映法律规范总则属性强弱。赞成删除作为民事主体制度的“联营”,但要注意与反垄断法领域的立法协调;保留“两户”制度不但符合社会需求,而且具有宣示和肯定改革开放成果的重大政治意义;建议部分暂留“个人合伙”制度,待民法典编纂完成时统筹整合。较短特殊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1期2017-03-21
- 论《民法总则》监护制度之完善
——从民总28条“成年人”说起
台,其对于《民法通则》内容做出了更为细致的规定和完善,进一步丰富了我国民事法律规范,而《民法总则》在监护方面进一步细致规定体现的尤为明显。本文即从《民法总则》与《民法通则》在被监护人范围出发来分析其变化的原因、意义以及探究监护权与亲权的法律关系,并就监护制度的监督问题提出自己的简要建议。监护制度;亲权;监督;完善党的十八大以来,社会对增强我国的法制建设呼声愈来愈高。今年3月15日《民法总则》的出台,对于1986年通过的《民法通则》做出了进一步的完善。在监护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16期2017-01-26
- 孩子侵权,教唆人担责
格和能力。《民法通则》根据公民不同年龄智力发育的不同状况和公民的精神健康状况,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3种。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我国《民法通则》从人的智力发育状况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确定为18周岁,即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进行独立的民事活动。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
当代工人 2016年10期2016-12-15
- 民法公平原则探讨
摘 要 我国民法通则中规定了公平责任。我国的民法法律有相关制定:如果“当事人对其他人造成损害没有过失的,可以依据实际状况,由所有当事人共同承担法律责任。”我国有的法律条文已经对民法的公平性作出认定。比如我国的法律界最高权威机关就有《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因堆放物品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当事人都无过错,应当根据公平原则酌情处理”。 这条就是法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另一方面充分说明,公平原则确是我国民法独立的归责原则,与过错责任原则、无
法制与社会 2016年4期2016-11-19
- 《民法通则》名称的历史考察与现实价值
景〔摘要〕《民法通则》名称是由两个关键词“民法”与“通则”构成的。《民法通则》名称的选择与确定,与整个民事立法的过程一样非常曲折,大致经历了从“民法”到“民法总则”,再到《民法通则》三个阶段。《民法通则》名称的确定,除了遵循内容要素化,规范、统一、醒目、精练等命名技术规则外,还有着更深刻、复杂的原因,是诸多因素相互交织、合力作用的结果。在法治中国建设扎实推进的背景下,重新审视《民法通则》规定本身及其名称,可发现它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与不足。为此,我们需要加快
社会科学研究 2016年5期2016-11-18
- 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浅论
合同的范围对民法通则的超越,对无效合同的范围对民法通则的超越以及当事人追究责任的选择权等方面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当然,合同法也对意思自治有所限制。但尽管如此,意思自治仍是民法的重要的基本原则,仍将发挥重要作用。关键词:意思自治;合同法;契约自由;民法通则济法、金融法等课程,研究方向:经济法、证券法、金融法。意思自治原则不仅在传统私法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则,而且在现代私法中也是一项重要的原则。在民法领域中,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领域表现地最为明显。在合同领域
法制博览 2016年6期2016-10-21
- 《魁北克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英译本中的情态动词比较研究
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英译本中的情态动词比较研究胡波(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外国语学院, 江苏 泰州225300)以定量分析的方法,统计了《魁北克民法典》和我国《民法通则》英译本中出现的4个情态动词,即shall,may,must和should。结果发现,民法条款中shall和may使用较多,而must和should使用相对较少,我国《民法通则》英译本中不分具体的情境,出现过度使用shall的情况,may可以等同于汉语中的情态动词“可以”,在否定意义中
重庆与世界(教师发展版) 2016年7期2016-09-19
- 民法总则,为社会生活“立规矩”
施近30年的民法通则即将步入历史,我国民法典编纂迈出关键一步。民法典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更是公民私权利的指南。在民法通则的基础上制定民法总则,作为中国民法典的第一编,其意义远远超出了旧法新修。人们期待,民法总则能够集中构筑中国民法典的精神之维,能够成为中国私权立法的铸魂之旅,开辟一个权利神圣的法治新时代。作为民法典立法“两步走”的第一步,民法总则确立的民事原则、民事主体、民事权利等内容将发挥统领作用,直接决定民法典分编能否“纲举目
人民周刊 2016年14期2016-08-02
- 对《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的思考
文认为,对《民法通则》第十八条中的“职责”的范围不应作狭义理解。该文也对监护制度的意旨展开了剖析。鉴于《民通意见》第10条是以列举的方式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但对于纷繁复杂的现实,列举式的规定方式对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无疑是不够的。关键词:合法权益;职责;过错责任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6)23-0195-02作者简介:耿猛(1993-),男,安徽淮北人,山东烟台大学法学院,2015级法律(法学)硕士研
法制博览 2016年8期2016-05-14
- 专家观点 孩子侵权,教唆人担责
格和能力。《民法通则》根据公民不同年龄智力发育的不同状况和公民的精神健康状况,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3种。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我国《民法通则》从人的智力发育状况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将完全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确定为18周岁,即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进行独立的民事活动。另外,我国《民法通则》规定,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
当代工人(B版) 2016年5期2016-03-20
- 对《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的思考
005对《民法通则》第十八条的思考耿猛臧鑫烟台大学法学院,山东烟台264005摘要:该文认为,对《民法通则》第十八条中的“职责”的范围不应作狭义理解。该文也对监护制度的意旨展开了剖析。鉴于《民通意见》第10条是以列举的方式规定监护人的监护职责,但对于纷繁复杂的现实,列举式的规定方式对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保护,无疑是不够的。关键词:合法权益;职责;过错责任《民法通则》第18条与《民通意见》第10条都明确规定,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其监护职责,给被监护人的合法权
法制博览 2016年23期2016-02-01
- 民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浅论
——以我国《合同法》为中心
合同的范围对民法通则的超越,对无效合同的范围对民法通则的超越以及当事人追究责任的选择权等方面体现了意思自治原则。当然,合同法也对意思自治有所限制。但尽管如此,意思自治仍是民法的重要的基本原则,仍将发挥重要作用。关键词:意思自治;合同法;契约自由;民法通则意思自治原则不仅在传统私法中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本原则,而且在现代私法中也是一项重要的原则。在民法领域中,意思自治原则在合同领域表现地最为明显。在合同领域中,意思自治体现为契约自由原则,它也是合同中的主要的基
法制博览 2016年17期2016-02-01
- 我国人格权民法保护的现状研究
系人格权在《民法通则》中的地位,类似《魁北克民法典》。《魁北克民法典》在分则中专设一编规定人格权。《民法通则》在“公民”和“法人”、“民事权利”、“民事责任”等章中都有关于人格权的取得、丧失、侵权行为认定等方面的内容。从《民法通则》第五章所规定的内容看,和《魁北克民法典》分则的内容相近。该章中专门有一节规定人格权,相当于在分则当中专设一章规定人格权。虽然《民法通则》的体例和《魁北克民法典》的规定是相类似的,但我国起草《民法通则》的时候还不知道《魁北克民法典
卷宗 2015年6期2015-06-29
- 还我名誉权
说法: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民法通则》第101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第120条第1款规定:“公民的姓名权、肖像
故事林 2015年4期2015-05-14
- 论我国民法总则编制定中的基本问题研究
民法总则编与民法通则的客观联系现今的民法总则编是对我国民事立法的进一步完善,那么制定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民法通则》自然而然的就应当作为民法总则编制定的胚胎。当然二者存在客观联系的同时,由于社会发展历程以及时代背景的不同,也要正确区分二者之间的差异关系。(一)民法通则实际上为民法总则构建了基本框架《民法通则》从制定到如今已经有30年历史,从民法通则的主要框架以及具体内容中我们不难看出《民法通则》所包含的九个章节的内容已经包含了民法总则所应该包含的主要内容,如
法制博览 2015年28期2015-02-06
- 退伙后仍需承担合伙期间的债务吗??
吗?解答:《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3条规定:“合伙经营期间发生亏损,合伙人退出合伙时未按约定分担或者未合理分担合伙债务的,退伙人对原合伙的债务应当承担清偿责任;退伙人已分担合伙债务的,对其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据此,你虽然退伙时已经分担了合伙债务,但对参加合伙期间的全部债务仍负连带责任。但是,根据《民法通则》第35条规定,“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也就是说,合伙人之间关于债务承担的内
乡村科技 2014年5期2014-03-09
- 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与《民法通则》的关系
律,特别是《民法通则》的关系问题。所有这些,都涉及到我国上位法与下位法的关系、特别法与一般法的关系、新法与旧法的关系等一系列法理。本文拟就此进行分析探讨,并就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提出笔者的一些见解,以供参考。一、我国法律中关于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法律的竞合法律的竞合是指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法律或法规管辖或可适用同一事项或法律关系的状态。①对此,在国际私法中有冲突法加以解决,但在国内法中,则要看发生竞合的法条的效力等级,以及特别法和一般法的关系。这里说的“法律”
政法论丛 2013年2期2013-01-30
- 职务侵权赔偿的法律适用:游移在公法与私法之间
上的私法的《民法通则》。《民法通则》中直接规范职务侵权行为的具体条款是第一百二十一条。那么,在处理职务侵权赔偿问题时,如何在《民法通则》与《国家赔偿法》之间进行正确合理的法律适用选择?本文主要探讨这个问题。一、《民法通则》与《国家赔偿法》是相提并论的并行关系正确地认识《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与《国家赔偿法》之间的关系是对其进行合理选择、加以正确适用的前提。在《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与《国家赔偿法》之间关系的问题上,论者观点不一。一位学者将其归纳为一般法与特别法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4期2012-03-19
- 论实质意义上侵权法的确定与立法展望
权责任法。《民法通则》作为宪法意义上民事基本法,其中的侵权责任规范与《侵权责任法》一起构成实质意义上的侵权一般法。 《民法通则》和《侵权责任法》之外的其他法律中规定的侵权责任规范,相应的构成实质意义上的侵权特别法②有学者认为,一般法与特别法的区分主要根据法的适用范围 (如针对人、事、时间和地域范围)不同而作出的分类,并因此具有相对性。参见张文显主编:《法理学》,法律出版社2007年版,第141页。另外,有学者将一般法 (或称“普通法”)和特别法的区分作为同
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3期2011-04-12
- 《侵权责任法》亮点解读(2)
的经验,在《民法通则》第127条的规定基础上,把动物致人损害分为一般动物、烈性犬等凶猛动物以及动物园饲养的动物3种情况,分别适用不同规则。《侵权责任法》与《民法通则》的主要区别:1.在归责方式上的区别 《民法通则》第127条规定,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都采用无过错责任。《侵权责任法》采用二元归责方式:①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采用无过错责任原则。《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
湖南农业 2011年3期2011-04-08
- 保姆虐待老人,家政公司应否承担责任
首先,我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過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该条规定了侵权行为中的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即根据行为人主观上是否具有故意或过失来确定其是否应承担民事责任。基于家政职介行业的特殊性,家政公司应对推荐的家政服务员的道德、品行、能力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以保证其介绍的人员符合家政服务员的基本标准及从业资格。某家政公司并未履行对张某的基本审查义务,致使你母亲身心受到伤害,其具有过错,应根据《民法通
老友 2010年9期2010-09-16
- 对“沪州遗产继承案”的分析
院也以违背《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之原则为由,判决该遗嘱无效,该第三者因此得不到任何遗产。究竟该遗嘱是否违背了《民法通则》第7条规定之原则?法院在本案中径直采用民法原则作为判案依据是否存在“规则冲突”的问题?在此,本文给出自己的一些想法。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7条: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国家经济计划。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可知。目前我国只在法律中笼统的提到“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即:以上“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大体相当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09年4期2009-10-10
- 医疗损害赔偿纠纷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有的适用《民法通则》以及《民通意见》、《解释》,还有的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以至于类似的案件经过不同的人审理之后,判决结果却大不一样。其中,此类案件法律适用的最大争议就在于是适用《条例》,还是适用《民法通则》、《民通意见》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在《条例》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于2003年1月6日发布了《关于参照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该《通知》规定,“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参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7期2009-07-08
- 论意思表示不成立与《民法通则》59条的适用
文通过分析《民法通则》59条的适用,澄清了意思表示不成立与意思表示可撤销之间的界限。关键词意思表示不成立意思与表示不一致错误中图分类号:D9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1-350-01一、意思与表示不一致意思与表示不一致,即内心意思与外在表示行为出现不合致的状态。在意思表示的三要素中,缺乏某要素可能导致意思表示不成立,事实上也能导致意思与表示不一致的情况出现,这主要是基于民法利益平衡的考虑,而牺牲了逻辑上的周延。按表意人心理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期2009-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