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监督

  • 再审程序中检察机关补充起诉情形之分析与处理
    并案审理 审判监督一、基本案情及办理过程2021年,某区人民检察院以赖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提起公诉,区人民法院并未对赖某某贩卖毒品的事实予以认定,认为买毒人员上交给公安机关的毒品就是赖某某贩卖的毒品证据不足,认定其只能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一审判决生效后,市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5月26日依据公安机关提供的赖某某向其他买毒人员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导致法律适用错误、量刑不当为由,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2022年6月7日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23年8期2023-09-23

  • 审判监督概念能成立吗?
    否对法院实行审判监督的问题,先后形成了三种主要论点:第一种论点认为,检察院可以对法院实行审判监督,在持这种论点的学说中,又因对审判监督的范围存在分歧而分为“狭义说”和“广义说”;〔1〕参见王桂五:《人民检察制度概论》,法律出版社1982 年版,第43、132 页;王洪俊:《检察学》,重庆出版社1987 年版,第63页;孙谦、刘立宪主编:《检察理论研究综述:1989~1999》,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 年版,第222-223 页。第二种论点认为,检察院对法院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22年2期2023-01-03

  • 放权与监督 ——完善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职能的思考
    一、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权的内涵分析院庭长的审判监督管理权包括了什么内容?这是一个动态变化的问题,“审判监督管理”一词也是由“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两个词演化而来,在201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司法责任制,完善审判监督管理机制的意见(试行)》才首次使用“审判监督管理”这样的表述,而在这之前“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分别对应不同的职责内容。随着司法体制改革逐渐深入推进,院庭长的职责也经历了从“强行政化”到“去行政化”的发展变化,[1]对院庭长的行使职责

    法制博览 2021年35期2021-11-25

  • 法官受贿条件下不宜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情形
    否都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审判监督是针对已生效判决、裁定,根据法定事由,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启动的一项案件纠错程序。同时,民诉法与刑诉法都规定“审判人员在审判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但是,若存在启动审判监督无实质意义或者原审判结果无法逆转的情形,为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尽管原判存在法官受贿,仍不宜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以下笔者将列举一些情形进行讨论。情形一:原告死亡,无继承人或

    科教新报 2021年9期2021-05-17

  • 法官受贿条件下不宜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情形
    否都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审判监督是针对已生效判决、裁定,根据法定事由,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启动的一项案件纠错程序。同时,民诉法与刑诉法都规定“审判人员在审判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应当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但是,若存在启动审判监督无实质意义或者原审判结果无法逆转的情形,为节约司法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尽管原判存在法官受贿,仍不宜启动审判监督程序。以下笔者将列举一些情形进行讨论。情形一:原告死亡,无继承人或

    科教新报 2021年10期2021-05-17

  •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工作 ——以刑事审判监督体系与监督能力现代化为研究视角
    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的基本内涵(一)刑事审判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概念解析1.刑事审判监督体系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为保证人民法院依法、统一和正确地行使审判权,依法对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及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进行的法律监督。具体包括刑事审判活动监督和刑事判决裁定监督(以下简称“刑事裁判监督”)。刑事审判监督体系包括刑事审判监督观念体系、职权体系、运行体系、保障体系等内容。2.刑事审判监督能力刑事审判监督能力是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活

    天津法学 2021年3期2021-01-06

  • 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的实践和思考
    审判委员会;审判监督;制度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具体体现,是发挥检察机关审判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之一,有利于促进公正司法,具有重大意义。2010年“两高”出台《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列席人员、范围、方式等作出进一步规定,但实际上执行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中存在诸多问题,解决问题的关键应是立法的完善及保障相关配套措施的实施。一、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实施

    时代人物 2020年20期2020-11-25

  • 审判监督职能定位的重构
    【摘要】审判监督工作是维护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也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途径。随着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的推进,基层法院审判监督职能的定位也发生了一定的变化。因此,有效整合审判机构、人员和职能,厘清并重新定位人民法院审判监督职能,从根本上保障审判监督职能的发挥,是当前亟需解决的一个重大问题。本文通过查阅相关资料、实地考察等方法,广泛收集台州地区各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设置情况,分析审判监督职能的定位,并提出几点建议,推动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改革进一

    商情 2020年42期2020-10-20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刘刚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任命苏江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任命郭龙梅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任命王争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免去其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彭建民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第三庭副庭长职务。任命程皓为湖北省高级

    党员生活 2020年6期2020-07-04

  • 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权的合理性及其限度
    的独立行使与审判监督管理权的充分发挥是改革过程中难以解决的问题。为实现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解决长期以来司法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行政化”问题,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发布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提出以有效的审判管理和监督制度来保障司法责任制的运行。为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理顺院庭长审判权与审判监督管理权之间的关系,规范院庭长正确履行审判监督管理职权,在《若

    晋中学院学报 2020年1期2020-02-28

  • 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缺陷及改进措施
    有人利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缺陷,将一个只有一万元经济损失(除此之外再无其他人员财产的损失)的案件,拖了十年之久。这严重的浪费了社会公共资源,给我国司法环境带来了很不好的影响。一、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缺陷(一)矫枉过正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意义在于司法公平,它重视保护当事人的尸体权益,充分体现了实体公平,尤其强调个案的公平。但凡是需要有“度”,过度的追求“有错必纠”也带来了“矫枉过正”的副作用。当今社会过度的追求所谓的“人权”,对于任何有利于个人的权利都十分看重甚

    法制博览 2019年23期2019-12-14

  • 审判权与审判监督运行机制的思考
    是人权价值;审判监督对防止审判权滥用、对司法公正、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有重要的意义。关键词:审判权;本质;理论;审判监督法官凭借手中的审判权,可以成为司法公正的象征,但也可能成为司法不公、冤假错案的制造者。老百姓都把司法审判作为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而老百姓对公正法律制度的信仰在某种程度上讲,最终是通过行使审判权来实现的。因而规范、调整、确保审判权独立行使的司法制度对我国法律的实施起着桥梁作用。审判权的完整、独立、中立和纯洁是宪政和法治的基本标志,同时也是实现

    青年与社会 2019年14期2019-05-27

  • 检察长列席同级审委会制度的完善
    词:检察长 审判监督 审委会 列席制度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以下简称“审委会”)会议制度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权。但长期以来,由于受认识不一、缺乏具体程序设计以及法律规定存在着缺陷等原因,这一制度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直至2010年1月“两高”出台的《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对强化检察长列席审委会监督职能,提升法律监督质效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该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9年2期2019-04-08

  • 试论刑事审判监督新路径
    关键词:刑事审判监督 生效裁判 重点案件 复查一、问题的提出2016年9月1日,北京市各级人民检察院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试点单位,率先完成了对其内设机构以及人员分类等的改革,更为突出体现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而为加强对刑事诉讼活动中心环节——刑事审判的监督,以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司法的公平正义,北京市各级人民检察院增设刑事审判监督部,赋予其多项刑事审判监督职责,专门行使刑事审判监督权,强化和补足公诉业务、控告申诉业务、刑事执行业务中的刑事审判监督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8年3期2018-04-18

  •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启动事由完善研究
    /文所谓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启动事由,是指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可以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各种因素。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42条与第243条对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事由作出了规定,第242条列举规定了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五种申诉情形,作出了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限制;第243条规定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启动审判监督程序的理由依据的均是认为原审生效裁判“确有错误”。这种立法比较粗糙、模糊,不容易操作,造成司法实践中审判监督程序启动难、刑事错案发现难,因此对于启动事由应当

    中国检察官 2018年19期2018-02-07

  • 试论刑事审判监督新路径 ——以大兴院重点案件复查实践为例
    察院增设刑事审判监督部,赋予其多项刑事审判监督职责,专门行使刑事审判监督权,强化和补足公诉业务、控告申诉业务、刑事执行业务中的刑事审判监督效果。作为新设专业化监督部门,如何构建以刑事抗诉为核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有效推进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成为目前北京市各级刑事审判监督部门亟待探索的问题。根据北京市检察院确定的三级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部的主要职责,基层院刑事审判监督部有八项职责,分院、市院有十几项职责。这些职责一边对应的是数百甚至数千个刑事案件,另一边对应的

    中国检察官 2018年5期2018-02-07

  • 论假离婚案件的处理
    关系能否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再予以改变,使当事人的夫妻关系得以恢复,制止其非法目的实现呢?这是摆在审判实践中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笔者以为假离婚案可以而且应当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离婚调解或判决,自行恢复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并不需要办理复婚手续。主要理由是:(1)审判监督程序的审理对象中包含了假离婚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适用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案件,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又最高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人民法院如果发现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6期2018-01-22

  • 完善刑事检察监督体系研究
    、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四方面构成。但各环节均存在一些问题,制约着我国刑事检察监督体系的完善。(一)立案监督中公、检、法机关职权配置失衡公、检、法的基本原则即“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其存在的意义就是为了协调公、检、法三个机关单位的相互关系,三机关相互配合才能保证刑事司法公正的实现。但互相配合的消极作用的存在,在某种程度上反而制约了司法公正的实现。首先,人民法院是中立部门,但互相配合动摇了其中立地位。其次,相互配合使得控辩双方不平衡,被告人处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6期2018-01-22

  • 二审量刑建议之审判监督职能实证研究
    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重要体现,但在司法实践中却没有可操作性的依据。通过实证研究的方式,对司法实践中的二审量刑建议进行比对与研究,提出完善二审量刑建议的路径,以此作为二审审判监督的有效实践支撑。关键词:二审量刑建议 审判监督 司法体制改革二审量刑建议是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不同于一审量刑建议的非具体刑期量刑建议独特性而受到争议。本文通过实证研究的方式,对司法实践中的二审量刑建议进行比对与研究,从而保证在司法体制改革下实现对二审审判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7年12期2018-01-16

  • 浅析如何正确认识和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死刑复核、审判监督程序也要以一审判决为中心来展开、运作,同时也要发挥自身环节庭审制度对一审判决的监督纠错功能。审前的侦查、审查起诉制度的修改完善对审判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具有重要意义,要通过完善庭前会议等措施加强一审庭审的自身建设。不仅要认识到“以审判为中心”对我国刑诉法规定的常规程序的改革要求,而且也要认识到它与我国目前推行的有关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关系,紧紧围绕建立公正、高效、权威的现代司法制度,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關键词:“以审判为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7年3期2017-04-18

  • 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路径探析 ——以基层检察机关实践探索为视角
    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路径探析 ——以基层检察机关实践探索为视角吴 波,孙桂霞(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检察院 辽宁 沈阳 100179)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是刑事司法领域发展与完善的一项重要系统工程,在给基层检察机关抗诉工作带来机遇的同时,也向审判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问题和挑战。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的发展与完善,必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克服工作中面临的困难和阻力,实现抗诉数量、抗诉质量双提升,切实维护司法公正。抗诉;刑事审判监督;基层;困

    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7年6期2017-03-10

  • 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
    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杨子鹏*/文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作出的重大司法体制改革部署。随着此项改革的加速推进,必将对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权产生重大影响。当前,对于行使国家法律监督权的检察机关来说,如何理顺诉讼制度改革与刑事审判监督二者的关系,如何结合司法及检察实践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是检察机关需要重点研究和解决的问题。以审判为中心 抗诉 刑事审判监督 诉讼监督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追求的

    中国检察官 2017年15期2017-01-25

  • 完善司法改革形势下的刑事审判监督
    形势下的刑事审判监督权李圣洁 张利钦(311100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检察院 浙江 杭州)随着依法治国的逐步推进和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化,刑事审判工作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本文结合基层检察院的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实践,在找出问题、分析原因的基础上,提出有效举措,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职能。刑事审判监督权;监督与制衡;完善与强化一、新的司法改革形势下应当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权在新的司法改革形势下,刑事审判逐步构建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开庭审理在公诉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0期2017-01-25

  • 浅议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文/王晨晖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设立是对审判机关错误判决和裁定的法律救济手段,有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也有助于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但是,由于司法实践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有时并不能充分发挥作用,本文针对我国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的完善,提出一些建议,以期待能够推进我国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促进我国司法制度的完善。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司法机关;完善程序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对于纠正审判机关的错误判定,保障司法的公正

    北极光 2016年8期2016-11-26

  • 司法改革路径下的刑事审判
    处在于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发挥了检察院的检查监督职能。属司法发展的一个好的表现。在审判过程中,来自各方面的原因都可能影响到裁判的正确性,为了纠正裁判中的错误,我国在人民司法工作实践的基础上,借鉴了历史上和外国刑事诉讼中的有益经验,建立、发展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弥补。可以说,审判监督程序是准确适用刑事法律,保障刑罚权正确实施的有力保障;是审判监督的重要方式和有效途径;是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的有效途径。①近年来,我国再审案件不断增多,一方面体现了司法机关对已生效判决

    商 2016年35期2016-11-24

  • 关于检察机关抗诉问题的探究
    人民检察院的审判监督工作也是其重要职能之一,人民检察院对保障法院依法行使审判权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监督作用。在刑事司法过程中,应该树立正确的非法证据排除理念;完善和贯彻检察机关内部审查决策制度,增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刚性,敢于抗诉,提高公诉人的诉讼监督水平,善于抗诉,增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理顺法院内部体制机制;终身追责从制度层面防范冤假错案,以推动我国司法改革更深入,司法更公正。关键词:抗诉;审判监督;刑事司法本文通过抗诉过程的调查分析,探讨我国抗

    商 2016年23期2016-07-23

  • 录囚制度对审判监督程序的启示
    脱节,譬如在审判监督程序上。本文通过对中国古代录囚制度的分析,找出其可为现代审判程序借鉴之处,建议强化当前审判监督程序主动性以及不要过度依赖制度,提高侦查和起诉环节的纠错能力,吸收古代录囚中“慎刑”、“仁道”的司法理念,给审判监督注入新的司法内涵,以提高当前审判监督程序的作用和效率。关键词:录囚;审判监督;主动性;司法理念近年来,随着中国法制现代化地不断推进,人们越来越重视国家的法律制度建设,在这过程中,从立法层面上新修改了多门部门法律,如刑法、刑事诉讼法

    商 2016年9期2016-04-15

  • 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与其职责的冲突与协调
    却与其承担的审判监督职责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冲突。这种冲突具体表现为双重身份的冲突、角色性质的冲突以及价值追求的冲突。这三类冲突不仅影响了民事诉讼结构的平衡,更影响到了民事审判结果的公信力。因此,亟需通过限制检察机关在民事公益诉讼中的相关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调整其履行审判监督职责的时间等,以构建合理的制度来协调上述冲突,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方面的作用。民事公益诉讼; 审判监督职责; 事后监督根据我国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的相关规定,公益诉

    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6年5期2016-02-11

  • 论我国刑事审判监督机制的完善与创新
    论我国刑事审判监督机制的完善与创新杨骐瑞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天津 301800人民检察院刑事审判监督权,是指为保障各级人民法院能够统一、正确地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法定程序和职权,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程序以及所做出的裁决是否合法、正确,依法进行专门监督的权力。现阶段由于法律对刑事审判监督权中事前、事中及事后监督规定的限制、检察公诉权与刑事审判监督权重合等问题,导致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权能弱化,因此,有必要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对刑事审判监督机制予以完善

    法制博览 2016年31期2016-02-01

  • 浅谈中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浅谈中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范凌雯(353400南平市浦城县人民法院福建 南平)我国是一个法制性社会,运用法律来约束公民的行为,是实现中国长治久安的重要砝码。在我国,检察机关对审判具有一定的监督职能,具有抑制与约束审判权的作用,能避免不公平、不公正审判行为的出现,利于提高审判质量。然而,从目前中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实际运行结果来看,程序存在严重的缺陷,审判监督工作的执行相对弱化,监督质量平平。对此,本文就中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缺陷及其完善予以分析与探究。刑事审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20期2016-01-31

  • 审判独立原则下的审判监督制度
    权益的侵犯。审判监督指的是国家对司法机关的审判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进行的监督。审判监督的前提和基础是法官独立,审判监督必须服从审判独立的原则,并为审判监督提供保障。通过分析我国审判监督的现状,指明了现行审判监督体制与审判独立原则的不协调成分,认为完善对法官审判工作的監督应该以审判独立原则为依据,并指点了一些具体的想法。[关键词]审判独立;审判监督;司法公正审判独立,是司法独立的核心内容,指的是司法机关在法律范围内,自主公正地行使用司法权,不被任何非法因素所

    决策与信息·中旬刊 2015年8期2015-05-30

  • 我国人民陪审制度的问题及解决路径
    合议庭; 审判监督收稿日期:2014-07-18作者简介:林亮春(1990-),男,福建泉州人,硕士生,主要从事民商法学等方面的研究。doi:10.7688/j.issn.1674-0823.2015.03.13中图分类号:D926文献标志码:A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指国家审判机关吸收符合条件的普通民众参加案件审理的司法制度。学界一般认为,中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在工农民主政权时期(新民主主义初创时期)借鉴前苏联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建立起来的,其产生标志是1932年

    沈阳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5年3期2015-04-01

  • 司法独立语境下刑事审判监督运行机制的调整
    立语境下刑事审判监督运行机制的调整王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检察院,北京 101300)刑事审判监督的运行实践需要建立在司法独立和检察一体化的语境下考量。刑事审判监督的偏行政性属性,决定刑事审判监督不能简单与公诉分离,而是应尝试内部设岗与机构合作的路径。在处理与审判独立关系上,通过借力监督和加强对职务犯罪监督的方式,以实现平衡两者的价值取向。刑事审判监督;检察一体化;审判独立;运行实践在审判中心主义的推行和民众参与法治的情绪和能力不断高涨的背景下,作为刑事诉讼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5年2期2015-03-27

  • 审判监督制度与司法公正的关系——以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和完善为视角
    次修订对民事审判监督制度方面的规范尚不完善,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需要在以后的立法和实践中逐步完善,以更好地保证司法公正。一、民事审判监督程序概述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也叫再审程序,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或调解书,因本院院长或上级法院发现确有错误依法定程序决定再审、提审或指令再审,因当事人或其他有权提出申诉或申请再审的人的申诉或申请再审符合法定再审情形,或因人民检察院发现生效裁判符合法定情形而依法提出抗诉,进行再

    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2期2015-03-26

  • 浅析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要:设立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从根本上说是为由于审判机关出现错误而使用的一种法律救济手段。其目的在于有效维护公民权益,坚决树立法律权威,维护法律的尊严。但是,就我国目前的总体现状来看,由于各项立法以及司法之间之中还存在着或者这样或者那种的诸多问题。正是基于这些问题的存在,本文希望能够对我国的立法以及司法实践提出一些合理化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关键词: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1 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在立法和实践中存在的弊端在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活动中,刑

    卷宗 2014年9期2014-10-20

  • 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职能的思考
    001)刑事审判监督是指检察机关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对刑事审判活动及其裁判结果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法定权限和法定标准进行专门活动的总称。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是检察机关强化法律监督的重要内容。强化刑事审判监督职能就是要从权力规范层面加强检察权对审判权的监督和制约,确保审判权公正高效运行,维护当事人的基本人权不受侵犯,维护司法公正。一、刑事审判监督工作的实践困境(一)刑事审判监督范围狭窄,监督方式单一检察机关对刑事自诉案件进行监督缺乏法律依据。实践中大量的二审

    湖南行政学院学报 2014年6期2014-08-15

  • 再议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以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视角
    再议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以新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为视角张 杰,汤孙宁自我国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实施以来,审判监督程序在适应我国民主法制发展的需要,解决刑事诉讼突出问题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不仅是司法机关正确行使刑罚权的可靠保障,而且有利于贯彻“有错必纠”的政策,但是仍存在一些问题。笔者分析该程序现行的规定,提出使之完善的建议,以适应我国司法改革的发展要求。审判监督;有错必纠;司法公正张杰/江苏师范大学法政学院讲师,硕士(江苏徐州221000);汤孙宁/徐州

    长春教育学院学报 2014年2期2014-08-15

  • 论检察权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的归位 ——基于《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第一款的反思
    检察权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的归位 ——基于《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第一款的反思黄笔镜(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检察院,北京101101)新《民事诉讼法》第209条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设定为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的前置程序。从理论上讲,检察机关的地位更趋合理。然而,这种程序设计在实践中又有可能对司法公信力带来负面影响。因此,继续研究检察权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的科学配置,找准检察机关在该程序中的合理定位,对于民事诉讼制度和民事检察制度的健康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4年4期2014-04-07

  • 利益衡量原则下我国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之检讨
    000)刑事审判监督程序(即刑事再审程序)作为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针对生效案件的纠错程序,对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司法权威具有不可替代的意义和价值。然而,近年来多起刑事诉讼案件在裁判生效后因种种原因启动刑事再审程序,而其过程与结果均不同程度地导致司法公正与司法权威遭受质疑,以致严重加剧司法领域的信任危机。就此进行理论反思与实践改革,无疑应当成为当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践中重要任务之一。一、现行刑事审判监督程序设计主要缺陷(一)再审程序的启动主体设计不合理现行

    烟台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年5期2014-03-06

  • 论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职能定位的重构*
    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职能定位的重构*钟三宇(福建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福建 福州350012)我国基层人民法院专门设立审判监督庭已有十多年,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其职能定位也在不断进行调整。目前,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在职能定位上依然存在着以下问题:重审判轻监督,职能定位错位;权力分配和机构设置不合理,职能发挥不充分;重实体公正,轻程序公正,价值取向被扭曲。因此,基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应将职能定位为以下几方面:弱化审判职能,扩展监督职能;成为法院内部审判流程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4期2014-03-03

  • 刑事审判权的制约与监督
    重要作用,但审判监督制度一直不能有效运作。由于审判监督不符合刑事审判的规律,因此我国在防止刑事审判权滥用方面应当进行理论转型,从监督论走向制约论。审判权、制约、监督刑事审判权应当严格依法行使,才能准确惩罚犯罪和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审判机关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违反刑法行使审判权是审判权的滥用。刑事审判权的滥用会导致无辜者被定罪,或导致有罪者受到不公正的刑事处罚,或使有罪者逍遥法外等后果。因此,保证刑事审判权合法行使,防止审判权滥用,才能保证刑事审判权的正确行使

    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2期2013-01-21

  • 刑事审判监督述评
    叶 青刑事审判监督述评叶 青*近年来,我国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总体上呈现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但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以上海市为例,该市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还存在刑事审判监督的力度不够,刑事审判监督的水平有待提升,以及刑事审判监督的机制有待完善等问题。对于这些问题,应通过加大刑事审判监督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质量,以及健全完善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刑事审判监督工作进行改进和完善,以此促进我国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完善。刑事审判监督 抗诉

    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2012年3期2012-04-09

  • 诉讼监督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以兰州市二审案件刑事审判监督情况为分析样本
    二审案件刑事审判监督情况为分析样本文◎李一陆*全面审视诉讼监督权立法和司法现状,正视诉讼监督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切实的司法改革路径,对于进一步完善诉讼监督权这一重要的法律监督权能显得尤为必要。本文通过对2009年来兰州市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特别是对二审案件审判监督的现状、问题进行逐步剖析,探讨如何进一步发挥和完善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一、兰州市检察机关刑事审判监督的现状目前,兰州市两级检察院对一审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主要通过出庭支持公诉、提出量刑建议、审查

    中国检察官 2012年20期2012-01-28

  • 刑事上诉案件审判监督机制的缺失及重构
    刑事上诉案件审判监督机制的缺失及重构湖北黄石市人民检察院 刘 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普遍对一审审判监督开展较好,即通过出庭支持公诉、审查刑事判决和裁定书等形式进行审判监督,而对刑事上诉案件的监督却严重缺失,产生了监督盲点。本文,笔者拟从刑事上诉案件审判监督的现状入手,查找其监督缺失的原因,以进一步探讨如何充分发挥并完善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能。一、刑事

    河南科技 2011年24期2011-08-15

  • 刑事审判监督之缺陷及完善
    ◎廖绚丽刑事审判监督之缺陷及完善文◎廖绚丽*检察机关依法行使审判监督职能,其实质是对审判权的约束,对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和谐具有积极的作用。但近年来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刑事审判监督工作有被弱化的倾向,处于薄弱的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公正原则在刑事诉讼中的贯彻,与“努力实现公平与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相悖,也与“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不相协调。因此,必须正视审判监督的现状,认真分析其存在缺陷的原因,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刑事审判监督

    中国检察官 2010年10期2010-08-15

  • 我国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立法检讨及完善
    明敏我国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立法检讨及完善张明敏我国现行民事审判监督制度在运行中呈现出的诸多弊端,固然有多方面的缘因,但立法设计上的不足与缺陷是根本原由,立法设计上的不足与缺陷严重削弱了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制度价值。笔者从启动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主体的多元性,缺失启动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法定程序,缺失在再审中对当事人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的立法规制,缺失对当事人申请检察抗诉的期限的规定,某些立法语言技术的缺陷,详细地检讨了民事审判监督制度在立法环节上的不足,并提出了相关

    中共济南市委党校学报 2010年4期2010-08-15

  • 论刑事公诉环节审判监督职能的完善*
    刑事公诉环节审判监督职能的完善*吴国栋(防城区人民检察院,广西防城港538021)刑事公诉环节审判监督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的重要部分。然而,目前这一环节法律监督日益受到挑战和质疑,遭遇了理论和实践上的诸多瓶颈。因此,有必要就刑事公诉环节的审判监督面临的紧迫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刑事公诉;审判监督;职能在大力推进检察改革和发展的形势下,全社会对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期望越来越高,法律监督作用发挥的好坏一定程度上成为检验检察机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

    湖州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3期2010-08-15

  • 浅析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之缺陷
    ,动用了我国审判监督程序。该案由甲县法院一审判决后,被告一上诉,二审法院发回甲县法院重新审判,判决就此生效。然而在判决生效后,被告二不服,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抗诉,审判监督程序开始启动,审件再次发回甲县法院重审,随后,被告一又上诉二审法院,乙市法院维持原判。被告二再次不服,又二次向乙市法院申诉,最终乙市法院做出了最终判决。审判监督程序在许多国家的法律中都有所规定,但在我国实行“二元审判监督”制度,法院可以自行监督,检察机关也可以监督法院审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6期2010-06-29

  • 我国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冲突与解决
    讼法中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在本质上是再审程序,是民事诉讼程序的一种。但我国审判监督程序的规定违反了其本质的要求,应从民事诉讼程序的本质出发,对我国的审判监督程序的性质、发起主体、审判程序等方面进行重构。[关键词]民事诉讼审判监督再审程序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再审程序的发动主体有三类,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当事人。《民事诉讼法》把发动再审的权利赋予广泛的主体,能够在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纠正错误,保障人民的实体权利与诉讼权利,但我国《民事诉讼法》司法实

    人民论坛·学术前沿 2009年9期2009-12-21

  • 我国刑事再审程序的探析
    。关键词刑事审判监督 再审申诉中图分类号:D9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10-204-01一、我国刑事再审程序的现状在我国审判监督程序又称为“再审程序”,我国通过立法并在刑事诉讼中明确规定了“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含义。所谓“审判监督程序”是指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已生效的法律裁判,以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为由,依职权向人民法院提起并由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以发现并纠正错误而特设的一种特殊的诉讼程序和特殊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8期2009-12-17

  • 刑事审判监督制度的不足与完善
    芮光继刑事审判监督是指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对人民法院的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和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否正确所进行的专门法律监督,具体包括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审判活动、第二审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对申诉案件的审查监督。一、现行刑事审判监督制度存在的不足一是有关监督措施的具体程序缺乏规定。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11条第3款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由院长主持,本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可以列席”。该条规定了检察长可以通过列席审判委员会的方式来监督刑事审判活动,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9年9期2009-11-03

  • 关于刑事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研究
    关于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的问题主要集中体现在立法、理论以及实践两个方面:一、立法上的不完善革命导师马克思认为:“审判程序和法二者之间的联系如此明确,就像植物的外形和植物的关系,动物的外形和血肉的联系一样。审判程序和法律应该具有同样的精神,因为审判程序只是法律的生命形式,因而也是法律的内部生命表现。” ①但是历来我国立法一直偏重于实体法,对于程序法的立法多有疑问,刑事诉讼法也不例外,因此造成了诸多刑事诉讼法的缺陷。(一)审判监督程序启动的任意性与当事人申请的缺乏

    群文天地 2009年4期2009-07-22

  • 关于刑事审判监督程序主体问题研究
    银芳摘要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是为实施救济而对错误的生效裁判再行审理的诉讼程序。再审程序在纠正错案、维护司法公正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无论在立法上和司法实践中再审程序都存在着不少的问题和缺陷,这大大影响了司法公正和诉讼效率。本文拟从主体方面对这些问题发表相关见解,以期为解决相关问题有所助益。关键词主体问题建议中图分类号:D926.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592(2009)06-173-01一、刑事审判监督程序所存在的主体问题刑事审判监督程序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8期2009-07-08

  • 论罚金刑审判监督
    金刑的适用;审判监督;检察监督中图分类号: D035.41 对罚金刑审判监督的重点通过大量的实证调研,我们发现:(1)在判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①《刑法》关于罚金制和限额罚金制的规定主要集中在分则第三章,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仅对少量犯罪规定了判处罚金刑的比例,造成了不同法院、不同法官的罚金刑判决标准的混乱。②罚金刑的裁量依据过于笼统,根据《刑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表明财产刑裁量的依据只有“犯罪情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列举

    现代商贸工业 2009年17期2009-07-06

  • 延伸触角 拓宽渠道 消除审判监督工作死角
    监督,从而使审判监督程序中出现空白,使监督出现工作死角。对此,提出了监督的办法与解决建议。关键词:审判监督;审判监督程序;刑事诉讼中图分类号:D925.34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3-291X(2009)26-0247-02在我国,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实行法律监督,这是宪法和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可是,在几年来的公诉实践中,笔者感到,在审判监督工作中还存在着检察机关无力监督的空白处,如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由于公诉人可以不出庭,从

    经济研究导刊 2009年26期2009-07-01

  • 刑事审判监督问题研究
    叶 慧刑事审判监督是我国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内容。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是指对法院刑事审判活动是否合法以及所作的裁判是否正确所进行的法律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保障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准确、及时地惩罚犯罪,防止冤错案件的发生。然而,在实践中,随着我国司法体制的改革与发展,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体现,越来越暴露出其理想与现实的巨大冲突,存在着检察机关抗诉力度不大、效果不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5期2009-06-22

  • 试论和谐社会中的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
    和谐;参审;审判监督中图分类号:D92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5918(2009)01-0058-02doi:10.3969/j.issn.1671-5918.2009.01.029本刊网址:www.hbxb.netお一、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当今和谐社会中的优越性(一)体现了司法为民、人民当家做主的和谐法治理念我国的人民陪审员是区(县)级法院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按照法定程序和步骤选举产生并报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而产生的。它的选举体现了广泛民意

    湖北函授大学学报 2009年1期2009-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