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0-07-04 03:31
党员生活 2020年6期
关键词:审判监督高级人民法院庭长

免去饶志国的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免去吕江文的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谢豪斌的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吴义文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任命官文生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杨志斌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任命贾亚胜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职务。

任命邵远红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竞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邢勇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刘刚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苏江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郭龙梅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争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免去其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彭建民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程皓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梁成刚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徐翠华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徐翠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黄琦雯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严开元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童海超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樊锐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孙莉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熊顺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袁正英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审判监督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施峰峰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李小丹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免去其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奎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健、肖志坚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邹磊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文雄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免去周游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邵震宇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任辉献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夏远亮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汪莹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军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龚文静的武汉海事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万怡、陈林、惠林、郑文辉的武汉海事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柳青为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免去吴桂林的武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任命徐斌、黄鹤為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潘永进的武汉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徐亚平的襄阳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樊胜、何汉新为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张正新、王铁民、周伟的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免去彭爱民的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周伟为潜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批准免去谭铁军的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批准任命王晓军为神农架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猜你喜欢
审判监督高级人民法院庭长
守好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助力民事审判监督工作
关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法院副院长和女庭长因“马虎”获罪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简历
院庭长办案制度定位与运行模式重构
——基于对C市部分法院院庭长办案情况的实证分析
浅议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审判监督程序
论再审程序中诉权、审判权、抗诉权之关系——兼谈对《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5条的理解
关于检察机关抗诉问题的探究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认真学习贯彻全国“两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