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

  • 家事调查员制度的事实调查功能障碍及优化路径
    共利益。因此,“家事纠纷如果得不到及时合理的解决,往往会酿成个人、家庭乃至社会的悲剧”①孙永军:《非讼法理在诉讼程序中的适用》,东南大学出版社2018 年版,第113 页。。遗憾的是,由于我国奉行民事家事合一的立法模式,至今既没有制定独立的家事诉讼法,也没有在《民事诉讼法》中专门对家事诉讼程序进行规定。这也使得家事案件长期被淹没在普通民商事审判程序中,不仅家事审判难以得到各地法院的充分重视,甚至有些法院故意忽视家事案件的独特性,一定程度上背离了维系婚姻家庭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山东审判) 2023年6期2024-01-10

  • 从“家事”到“国事”:历史制度主义视角下我国家庭教育政策变迁分析
    位,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9]。各地政府依据法律纷纷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家庭教育工作。例如,2019年,青岛相继在市教育局成立家庭教育处,在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2022年,辽宁开通了8条洪涝灾害家庭教育云指导热线,为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家长及青少年提供“一对一”的指导或心灵慰藉。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到来,家庭规模缩小,家庭结构多样,家庭教育工作的发展面临着许多新的难题等待破解,我们应进一步完善家庭教育政策内容,在更大范围、更

    中国成人教育 2023年8期2023-07-31

  • 干部选拔划红线,家暴不只是“家事
    维权合议庭”或“家事审判庭”建设,为审理家庭暴力案件建立维权绿色通道和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 “相比社会人士,公职人员身份特殊,其家暴行为往往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更有利于受害者维权。”上述律师称。把家暴红线划得更清晰“家暴这一行为突破了道德底线,甚至是法律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党员干部的家风建设问题,家暴这一恶劣行为就是最差的家风。”吉林大学行政学院教授王立峰认为,存在家暴行为的干部德行必然不过关,将家暴列入干部考察标准是甄选领导干部的有效

    读报参考 2022年36期2022-12-27

  • 干部选拔划红线,家暴不只是“家事
    文/李浩瑄图/谭黎明不久前,甘肃省酒泉市委政法委员会联合多个部门在全市开展“婚姻家庭纠纷预防化解暨反家庭暴力专项行动”,并制定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这份方案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因为其中有这样一条规定:“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要及时了解掌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存在家庭暴力、侵害妇女儿童权益情况,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参考依据。”“酒泉市在专项行动中将公职人员是否存在家暴行为单列出来,纳入选拔任用参考依据,既是一种强调,也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吉林大学

    党员文摘 2022年24期2022-12-26

  • 我国设立专门化家事审判机构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分析
    000一直以来,家事纠纷案件与其他案件相比有其独特性,纠纷的当事人的亲密关系以及亲缘性导致传统审判模式在处理家事纠纷案件中变得“有心无力”。正因如此,2016年4月国家开始家事审判改革后,多元解决纠纷的理念开始进入人们的视野,并得到了司法界的认可和倡导。我国以多家法院为试点,从诉讼转换为诉讼与非讼相结合,积极探索更适合的家事案件处理新方式,在法律和社会上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在家事审判改革中,试点法院家事法庭的设立成为一个亮点,作为家事纠纷解决过程中的司法实践

    法制博览 2022年34期2022-12-17

  • 家事”变“国事”,寻找依法带娃背后的支持
    ,把家庭教育从“家事”变为“国事”,也为其开展带来了新的支持和帮助。《家庭教育促进法》,不是家长的“紧箍咒”2022年1月6日,湖南长沙,一起抚养权纠纷案吸引了家长们的目光。父母离婚后,小倩(化名)跟随母亲陈某生活。再婚后的母亲只在周末接送孩子,平日里,小倩或是独自和保姆居住,或是被父亲送到全托学校。考虑到小倩想继续与母亲生活的意愿,法院驳回了小倩父亲申请变更抚养权的诉求,并向陈某发出了《家庭教育促进法》施行后的全国首份《家庭教育令》,要求其未来一年里不得

    教育家 2022年46期2022-12-16

  • 我国家事调查员制度职能异化及其矫正*
    411105)家事案件涉及身份、情感和人伦因素,具有公益与私益、法律与道德复合的特点,其本质上是一种“去法律化”的特殊纠纷形态。[1]113-122家事案件的特殊性决定其相应的审判样式和审判原则与众不同。例如,家事审判不是简单消弭纠纷,而是要充分顾虑家庭整体利益,对家庭中的未成年子女等弱势群体予以特殊照顾。[2]13据此,家事审判应当采用职权探知主义。然囿于中立裁判者的身份,若法官亲自调查取证,则易产生情感上的偏向,对相关证据先入为主,甚至影响程序正义的

    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6期2022-12-14

  • 干部选拔划红线,家暴不只是“家事
    维权合议庭”或“家事审判庭”建设,为审理家庭暴力案件建立维权绿色通道和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受理绿色通道。“相比社会人士,公职人员身份特殊,其家暴行为往往能引起社会公众关注,更有利于受害者维权。”上述律师称。把家暴红线划得更清晰“家暴这一行为突破了道德底线,甚至是法律的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党员干部的家风建设问题,家暴这一恶劣行为就是最差的家风。”王立峰认为,存在家暴行为的干部德行必然不过关,将家暴列入干部考察标准是甄选领导干部的有效手段,“不过,全国层面

    廉政瞭望 2022年21期2022-12-13

  • 家事纠纷中家事调查员制度审视与完善
    津 300222家事纠纷作为民事纠纷中的一种特殊形式,因其情与法的交融性,自古便有其特殊性。家事纠纷的解决本就是国家司法力量对公民家庭生活的介入,不同于其他基于市场经济所引发的普通民事纠纷的解决。此外,改革开放以来,由于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家庭财富迅速积累,离婚率攀升,导致家事纠纷中所涉及的内容更为复杂,亟需处理家事纠纷的司法专业化解决。2018年,最高法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对家事调查制度作了进一步规范。但由于家事

    法制博览 2022年28期2022-11-22

  • 家事调查报告的证据效力 ——基于2016—2022年61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院发布《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家事审判改革意见》),提出“引入家事调查员”等多种社会化方式。经过两年多的实践积累,2018年7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意见》),其不仅对家事调查员制度予以细化,还对家事调查报告的使用进行了专门规定(1)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第23条、24条。。一般

    昆明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 2022年5期2022-11-10

  • 家事调查报告适用困境与完善路径探析
    发布的《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试点意见》)正式将家事调查员制度纳入家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工作机制之中,但未就家事调查员、家事调查报告进行详细规定。试点两年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就家事调查专列一章,从家事调查员的选任、职责、行为规范等方面作了较为细致的规定,并且规定 “家事调查报告可以作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参考。”但这两份指导性文件均没有对家事

    荆楚理工学院学报 2022年1期2022-10-31

  • 鼓励与父母共同生活,是“家事”更是“国事”
    ※文/郭元鹏2021年11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研究制定住房等支持政策,完善阶梯电价、水价、气价政策,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父母就近居住或共同生活,履行赡养义务、承担照料责任。(11月25日《浙江日报》)鼓励成年子女与老年的父母“就近居住”或者是“共同居住”,这样的倡导虽然只是“鼓励”的层面,但也是有现实意义的。眼下的居住方式多数是父母和子女“各过各的”,很少有“同住一个屋檐下”“一个锅里摸勺子”的生活方式了。应

    金秋 2022年7期2022-08-10

  • 家庭教育已非“家事
    家庭教育由传统“家事”上升为新时代的重要“国事”。可见,国家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这是全社会的责任,关系到民族的发展以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问题。法律明确了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此法律也体现了未来教育的方向在于引领和驱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要内容、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的教育目标。既然家庭教育已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认同,我们就要顺应法律,培养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

    科学大众·教师版 2022年8期2022-07-05

  • 现代家事程序专门立法的三大关系
    丁宝同引言家事案件是以身份关系为原点的复合化类型体系,对程序有立体化特殊需求。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虽四次修改,程序单一和平面化的不足却延续至今。它突显为非讼程序的立法简化,并延伸至家事程序的立法缺失。家事案件被迫全面适用《民事诉讼法》,且本质上是对诉讼属性之通常审判程序(包括一审普通、一审简易、二审和审判监督程序)的全面援引。然而,通常审判程序以财产案件为主导客体构建,早期职权主义诉讼模式下,尚可契合以身份关系为原点的家事案件;但随当事人主义诉讼模式的逐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22年3期2022-06-06

  • 从“家事”到“国事”,家庭教育何以促进?
    ,家庭教育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依法带娃”逐渐成为热词。5月15日是国际家庭日,所在周是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家庭教育、依法推进家庭教育的氛围,近日,本刊记者专访教育部基础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家庭教育指导专委会委员等有关专家、学者,并就天津市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实施等情况进行调研。《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正式实施,是我国首次针对家庭教育进行

    天津教育·上 2022年5期2022-06-02

  • 我国家事程序专门立法的远期愿景
    )”,正式提出“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将初始于地方法院的家事审判改革举措推向全国。2016年最高法院发布司法解释,为期两年的改革试点工作在118家基层和中级法院展开(1)《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法〔2016〕128号),以下简称《试点意见》(法〔2016〕128号)。。试点期满,为总结经验、深化改革,2018年最高法院又发布司法解释(2)《关于进一步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意见(试行)》(法发〔2018

    南都学坛 2022年6期2022-03-07

  • 家事诉讼中的家事调查员制度完善探究
    71000)一、家事调查员制度概述(一)家事调查员制度的概念家事诉讼是属于民事诉讼但不同于普通民事诉讼的一种诉讼制度,其范围主要包含婚姻、亲子、收养、继承等家事案件。家事调查员制度存在于家事诉讼之中,即对于家事诉讼案件事实不清的情况,法院派遣家事调查员进行调查以帮助法官判明案件真相,推进家事诉讼进程的制度。(二)家事调查员制度的特点第一,家事调查员制度具有浓厚的职权主义色彩。职权主义是“将探寻确认事实所必要的资料来作为法院职责的原则”。[1]此特点是家事

    法制博览 2021年22期2021-11-24

  • 我国家事审判机构专门化探索中的问题与对策
    411105)家事审判的对象是家事案件,与普通财产性案件不同,该类纠纷涉及身份关系、家庭伦理道德、亲情和社会公益,背后往往潜藏着复杂的情感纠葛。身份关系是家事案件最核心的构成要素,家事案件基于身份关系的存在而产生,主要包括身份性争议和以身份性争议为基础产生的财产性争议。近年来,社会经济高速发展,传统婚姻家庭结构发生了重大变迁,新的利益关系、现代婚姻观念对家事审判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期待。为公正、妥善解决家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启动全国范围的家事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2021-01-15

  • 家事审判制度改革的路径与选择
    100875)家事纠纷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基于血缘和婚姻关系而产生的纠纷。家事纠纷兼涉财产关系和身份关系,主要包括婚姻纠纷,婚姻纠纷附带的抚养、扶养、赡养纠纷,亲子关系纠纷,收养关系纠纷,同居关系纠纷,继承和分家析产纠纷六大案件类型。家事纠纷的伦理性、公益性以及复杂性,决定了家事审判规则不应该混同于普通民商事案件的审判程序,因此,家事审判制度改革被提上日程。一、家事审判制度改革的背景和立法依据(一)家事审判制度改革的背景马克思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婚姻

    齐鲁学刊 2021年2期2021-01-02

  • 家事警务的介入机制初探
    710021一、家事警务的界定在警务研究的文献中,至今几乎没有出现过“家事警务”这一概念,更没有相关的基础理论研究,因此,对家事警务的研究应当从概念的界定入手,探索家事警务应有的内涵和基本范畴。这是家事警务的理论基础和建立实务框架的前提。从语义学的角度讲,家事警务是由“家事”和“警务”两个词构成的。其中,“家事”是“家事警务”的范畴,以此区别于其他类型的警务,而警务则是“家事警务”的属性。家事警务从概念范畴来讲,不是所有的家事都是由公安部门负责,也并不是警

    法制博览 2020年31期2020-12-01

  • 家事审判改革中调解制度的思考
    改变。近些年来,家事纠纷案件的数量正在缓慢上升,其复杂性和审理难度也与之发生变化。经统计,2018年全年,我国结婚登记为1013.94万对,而离婚登记却有446.08万对,粗离婚率达到了3.20‰①。除此之外,2018年共有446.1万对夫妻离婚,比2017年增长2.0%,其中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有64.9万对②。为了解决现实中多发的家事纠纷问题,我国利用多元化解决机制,丰富家事纠纷解决途径,尤其注重较温和的家事调解这一解决方式,形成以人民调解为主的家事调解

    法制博览 2020年30期2020-11-30

  • 家事司法中的家事调查员制度
    刘 敏家事案件的特殊性决定了法院处理家事案件的诉讼程序和诉讼机制具有特殊性,家事案件的妥善处理需要综合利用法学、心理学、社会学等多学科知识,需要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专业人员的配合与协助。2016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过程中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等多种方式,以提高家事审判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水平。在我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的试点过程中,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和实施家事调查员制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20年4期2020-02-25

  • 探析家事调查员制度构建
    组决定在全国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家事审判改革的良好效果不断凸显,家事审判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不断得到强化。①但在实践中仍存在许多问题需进一步完善。一、探索:家事调查员之改革样本(一)引入家事调查员制度的必要性首先普通民事诉讼适用处分权主义和辩论主义作为判决基础的事实,重视当事人的意思。人事诉讼原则上不准许当事人对有关身份关系的事实进行自由处分。准许法院依职权进行证据调查,但对处分权主义加以一定限制,当事人未主张的事实,可作为判决依据,

    牡丹江大学学报 2019年10期2019-12-28

  • 家事诉讼程序的构建*
    221116一、家事诉讼程序的理论(一)家事诉讼程序的概念家事案件是以身份关系为主导,兼具财产关系的特殊案件。家事案件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纯身份类的纠纷,例如亲子与收养关系纠纷;一是基于身份关系产生的财产纠纷,例如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纠纷。因此,家事案件具有身份性,并且诉讼结果可能对与双方当事人有身份关系的案外人的利益产生影响,例如未成年人子女、老人等弱势群体因此,家事案件还具有公益性。由于家事案件区别于普通民事案件,审理家事案件的法官不仅要处理财产关系还要

    法制博览 2019年15期2019-12-15

  • 家事调解程序路径初探
    035)一、构建家事调解程序的必要性根据民政部门相关统计,2015年全国共有事业单位性质的婚姻登记机构2064个,办理婚姻登记事务的处数5714处。各级民政部门和婚姻登记机构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1224.7万对,比上年下降6.3%。其中:涉外及华侨、港澳台居民登记结婚4.1万对。粗结婚率为9.0‰。2015年25-29岁办理结婚登记占结婚总人口比重最多,占39.4%,比上年增加1.4个百分点。2015年依法办理离婚手续的共有384.1万对,比上年增长5.6%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8期2019-03-28

  • 家事诉讼程序与家事审判机构的设立研究
    :在民事诉讼中,家事纠纷与其他案件不同的地方就是,家事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具有亲属关系。所以,法院在处理此类家事纠纷时,有关当事人的处分权以及法院方面的裁判权之间的关系与其他民事纠纷是不同的。所以,家庭纠纷也就受到了广泛的关注,也得到了国家与地区的重视。因此,本文针对家事诉讼程序与家事审判机构进行分析,简单阐述了家事审判机构的现状及问题,并根据现阶段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了构建家事诉讼程序法与家事审判机构的路径。一、家事诉讼程序的不适用与家事审判机构的现状及问题

    魅力中国 2019年34期2019-01-14

  • 我国家事审判制度完善之路径
    观念的不断变迁,家事纠纷的数量、类型及审理难度正在相应发生变化。为妥善化解家事纠纷,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修复婚姻家庭关系,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子女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自2016年6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我国家事审判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也同时存在诸多制度性的缺陷,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制度构想。一、完善家事诉讼制度家事诉讼广义上属于民事诉讼的一种,但又具有不同于普通民事诉讼的特性,尽管我国民事诉讼

    消费导刊 2018年4期2018-11-16

  • 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调查研究
    摘 要: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是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以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试点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的改革作为切入点,对家事审判改革的必要性进行剖析,从改革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中探索家事审判程序的特殊需求。同时,结合试点法院的具体工作实例,提出完善家事诉讼程序的建议,以期对自治县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有所助益。关键词:贵州省三都水族自治县法院;家事审判;家事改革现代社会,各类纠纷和矛盾复杂多变。在法院审理的众多民事案件中,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数量

    西部论丛 2018年9期2018-09-04

  • 比较法视野下家事审判改革背景下家事调查员制度初探
    430073一、家事调查员制度出台背景家事调查员制度:由法院委托专门的家事调查员通过走访邻居、亲属、朋友、工作单位、社区等方式调查了解当事人的婚姻家庭状况及未成年人的监护状况,并以书面的方式向法院出具调查报告,出庭陈述调查意见,为法院解决纠纷提出建议的一项制度。(一)家事纠纷逐年增多,最高院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据统计,近3年来,全国法院每年审结的一审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均在150万件以上,且逐年增多,家事纠纷案件在民事审判案件中一直占最大比重。家事纠纷与一般民

    法制博览 2018年15期2018-05-23

  • 新形势下家事审判改革的方法构建
    系的变动。我国的家事审判改革在经济高飞猛进与社会问题突出的形势下面临机遇与挑战。继2016年开展家事法院试点工作以来,家事纠纷在新的实践基础上呈现新的特征,家事审判改革也需要与时俱进的方法构建。因此,在参考域外经验和实践总结的基础上,重新定义家事审判,进行全面性制度建构,在保护的同时“识别”未成年人的权利,引入互联网信息技术和社会科学,推进各方协调机制科学化,开展跨区域合作,将推动家事审判机制的创新与完善,促进家事纠纷解决的“前瞻性”与科学性。1 时代背景

    知识文库 2018年4期2018-05-14

  • 浅议家事代理权
    国一直都没有制定家事法,现存的法律条文中也没有直接关于家事代理权的规定,但我国对家事家事学的研究已有很长的时间,民国时期,章绳以先生就在其所著的《家事学》中对“何为家事”做了陈述,其指出,所谓家为家庭,事为事务,合言之,举凡家庭间的事务为家事家事有管理经济、教育子女、侍奉长上,和睦昆弟、酬应亲朋、以及衣食住之合理及衍生等日常生活之事项,统名为家事[1]。目前大部分规定家事代理权的国家和地区都将其权利范围限定为普通的日常生活事务,其他事务被排除在外。通说

    世界家苑 2018年3期2018-04-27

  • 论新时代中国家事诉讼法学的建立和发展
    没有分化并完善“家事诉讼法”“商事诉讼规则”“民事执行法”“非讼程序法”“知识产权诉讼规则”“大规模诉讼规则”“票据诉讼规则”“小额诉讼规则”“公益诉讼规则”等。这些程序法规范的建设,需要坚实的制度基础和正确的基本框架。制度基础和框架的建构不能离开基本原理、原则和基本制度的研究,需要用理论、原理指导所有的制度建设。参见张卫平:《转型时期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主要任务与重心》,载《北方法学》2016年第6期。从而逐步建立比较完备的民事诉讼法学理论体系、民事诉讼法

    法治现代化研究 2018年4期2018-04-02

  • 中国家事诉讼法的背景、特别规定及立法例
    关系、继承等均属家事事件。不过,如果从程序法的角度,大陆法系国家又将家事事件分为家事诉讼事件和家事非讼事件。“家事诉讼事件是指像婚姻无效和取消之诉以及亲子关系的确认之诉这样的纷争,当事人一方是原告而另一方是被告,原告要求裁判者就其主张的权利或者说所主张的法律关系存在与否做出裁决的事件。”[1]家事非讼事件是指没有民事实体权利义务争议,申请人要求裁判者做出裁决的事件。一般而言,通过法院处理家事事件的程序有家事诉讼程序、家事非讼程序和家事调解程序三种。在我国,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年3期2018-03-19

  • 世界家事审判制度发展趋势
    67000)一、家事立法专门化,专门的家事审判机构成熟度较高各主要国家对家事机构的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重视,专门处理家事案件的家事法院或家事法庭纷纷设立。从世界各国对家事审判机构的设置和使用情况来看,仍然沿用传统的普通法院只是少数国家的做法,并且不符合家事审判专业化的潮流。普通法院内设家事法庭是较多国家(地区)的选择,如德国、韩国、我国台湾地区、英国、美国等,其中,德国完全由家事法庭审理家事案件,其他国家多采取地方法院内部家事法庭和独立家事法院共同协调配合审理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8年9期2018-02-11

  • 域外家事诉讼机构之比较
    00近年来,我国家事纠纷数量呈逐年大幅上升的态势,进而全国法院审理的家事纠纷案件数量上不断攀升,法律适用难易程度上也伴随着新情况的出现逐渐变难,从而导致家事案件审理难度也逐年加大。家事案件不仅关系到单个家庭组织的维系,更是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家庭纠纷不能得到正确的引导,妥善的处理,那么化解因家庭纠纷引起的矛盾就无从谈起,否则双方矛盾就很容易激化,出现不可预想的后果,据统计,2015年,河南省共发生3人以上民事纠纷转为刑事命案的有13起,其中有8起

    法制博览 2018年27期2018-01-22

  • 家事法庭的设立
    ,可以看出中国的家事案件呈爆发式増长。2003-2008年人民法院审理家事案件共678万件。比前五年上升5%。2008-2013年审理家事案件约738.7万件,同比上升24.5%;2014年-2016年人民法院审理家事案件的数量也持续上升,婚姻家庭抚养继承案件占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三分之一。除了家事案件数量的不断増长,家事案件的复杂度也在日趋提高。过去家事案件人身和财产关系较为单一,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同居、第三者、非婚生子女、涉外婚姻、收养关系、虚构夫妻共同

    法制博览 2018年28期2018-01-22

  • 家事习惯的司法运用
    法律的重要渊源,家事习惯作为习惯中的一种,虽不具有国家强制力,但其仍然是社会公众日常行为的一般性准则,也是社会公众评价他人行为及法院作出审判的重要衡量标准之一。家事习惯往往为大多民众所接受的,能够广泛地适用于其日常生活,那么,我们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亦应当充分了解并运用这些地方性规范。因此,了解和探寻我国家事习惯的司法适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找到有效的解决措施则首当其冲。一、家事习惯的概念分析博登海默有言,“概念乃是解决法律问题所必须的和必不可少的工具。”因而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14期2018-01-22

  • 英国家事审判机构专业化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
    00042)英国家事审判机构专业化改革及对我国的启示齐 凯 悦(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教育院,上海 200042)家事审判专业化是家事司法制度的发展方向,审判机构专业化则构成家事审判专业化的核心内容。英国从2011年家事司法审查以来,开始实行家事审判改革,设立了独立家事法院,取代了复杂的家事法庭结构,实现了审判机构专业化的进一步推进。独立家事法院在实践中运行良好,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预期效果。推动审判机构专业化是各国(地区)家事司法发展的普遍选择,反映了家事司法系

    福建农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7年6期2017-04-04

  • 浅析家事案件专业化改革
    071000浅析家事案件专业化改革赵 雨*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0家事案件就像一团剪不断、理还乱的麻绳,对法院的法官来说是一个长期的难题。近年来,司法改革在法治的多个领域都有所展开,家事案件纠纷的解决也踏上了改革之路。家事纠纷;家事审判;专业化;多元化实践中,有些地区的法院已经开展了家事案件改革试点工作。在解决家事纠纷改革的大背景下,推动专业化解决家事纠纷是一种大趋势。专业化方向改革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审判机构专业化、审判人员专业化、审判

    山西青年 2017年2期2017-01-30

  • 我国家事调查员运行现状研究
    071028我国家事调查员运行现状研究范胜峰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河北 保定 071028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进行了一年时间,许多法院建立了家事调查员制度。这一制度有利于家事纠纷的解决。但各地在家事调查员的选任、工作流程、薪资待遇等方面各有不同,也存在一些问题。通过对其运行现状的研究,提出完善遴选淘汰机制等建议。家事调查员;运行现状;遴选自2016年6月起,最高法院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为期两年的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其中一项是探索引入家事调查员制度。

    法制博览 2017年25期2017-01-28

  • 论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
    00论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薛 敏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山东 泰安 271000家事代理,是身份权中配偶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设立,对调整、规范夫妻关系具有重要作用,是维护财产交易安全、维护交易相对人合法财产权益。我国立法尚未明确夫妻间享有日常家事代理权,但为高效解决家庭琐事,避免无权代理带来的困扰。立法应明确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范围、构成要件、适格主体。家事代理权;公平交易;家事范围;构成要件“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又称夫妻家事代理权,指

    法制博览 2017年20期2017-01-26

  • 家事做好
    海燕提到做家务、家事这类词,我相信肯定有人会头大,我就是其中一员。每次看到妈妈不是在厨房洗洗涮涮,就是在房间里擦这擦那,我就觉得很好奇:一个人怎么可以这么天长日久地面对这些琐碎的家事?我完全没有遗传妈妈爱干净又不怕麻烦的优点,一直逃避做家务,觉得既费时费力又没有成就感:反正总还是要脏乱的,不停地收拾,有什么意义呢?直到看了夏辉老师推荐的《家事的抚慰》,我才明白,家居整理的意义并不在于一劳永逸,它不仅仅是形式上的干净整洁,更包含了家务操持者对家人满满的爱和细

    新东方英语 2016年10期2016-10-09

  • 家事事件审判专门化
    的关系”。[1]家事纠纷的基础是身份关系,其背后潜藏着复杂的人际关系,从表面上看有财产分割、精神安慰费、养育费等支付金钱的请求,根本上则是夫妻、亲族之间在情感上和心理上的纠葛,埋藏着诸多非合理要素,包括财产关系的合理性和身份关系的非合理性。显然,“对待非合理的关系,适用合理的一般基准是不适当的”。[2]为了适应家事事件的特殊性,给当事人更多“情感”救济,多个国家采取了家事事件审判的专门化措施。一、家事事件审判专门化概述(一)家事事件家事事件是指涉及婚姻家庭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6期2013-04-11

  • 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的构建
    我国确立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已是必然,理论界对之进行了不懈的研究,取得了许多研究成果,但对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制度构建的系统研究仍较欠缺。文章将试图弥补此缺憾,对我国的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进行系统、全面的制度构建,认为我国的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应为具有受法律保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享有,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行使不必拘泥于行使的名义,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应以日常家事为其权限范围,并列举不适用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事项,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的行使应遵守注意义务,并得因一定的事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13年1期2013-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