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限制被告人上诉权的构想
》的规定,只有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可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愿意接受处罚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才出具认罪认罚具结书,并对被告人提出从宽处罚的量刑建议。因此,认罪认罚具结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协商性,具有“契约”因素。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认罪认罚案件被告人为获得量刑上更多的优待,或者仅仅是为了留所服刑提出上诉,利用“上诉不加刑”的规定滥用上诉权的现象。2018 年《刑事诉讼法》重点对适用认罪认罚从宽案件的审前程序、审判程序作出规定,但对于法院裁判后的被告
法制博览 2023年16期2023-09-03
- 如何认定盗窃对象价值认识错误
峰/文[案情]被告人饶某骑摩托车途经甲市某海滩时,将孙某放置在川崎摩托车后座垫上的“AGV”牌定制款摩托车头盔盗走。经鉴定,该头盔价值人民币2978元。被告人饶某被民警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饶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对于被告人饶某是否能认定盗窃罪,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饶某主观上对所盗窃头盔的实际价值产生了误判,按照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不构
中国检察官 2022年24期2023-01-24
- 如何认定盗窃对象价值认识错误
姜剑峰[案情]被告人饶某骑摩托车途经甲市某海滩时,将孙某放置在川崎摩托车后座垫上的“AGV”牌定制款摩托车头盔盗走。经鉴定,该头盔价值人民币2978元。被告人饶某被民警抓获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在审查起诉阶段,被告人饶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对于被告人饶某是否能认定盗窃罪,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应当以盗窃罪提起公诉。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饶某主观上对所盗窃头盔的实际价值产生了误判,按照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不构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22年12期2023-01-06
- 被告人受审能力认定标准的再构造*
——兼及无受审能力被告人缺席审判的范围
在审判过程中,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学界一般将此种中止审理事由解读为被告人受审能力的欠缺。审判实践中,对于被告人受审能力的判断往往会产生较大的争议。主流观点认为,受审能力欠缺应当是指被告人不能理解自己在诉讼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自己行为在诉讼中的意义,不能行使诉讼权利,不能与辩护人合作为自己进行辩护。①2018年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发布的《精神障碍者受审能力评定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基本采纳了这
政法论丛 2022年5期2023-01-04
- 共同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风险与规制
——基于分案审理的研究
共同犯罪中所有被告人都认罪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并无特殊之处;当部分被告人认罪而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时,则产生能否对认罪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及如何处理认罪被告人与不认罪被告人案件的关系等问题。对于部分认罪的被告人能否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问题,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案件,部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可以依法对该部分被告人从宽处罚”。因此,当只有部分被告人认罪时,
辽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6期2022-03-03
- 被告人辩护权与律师辩护权之间的冲突与化解
——以被告人意志为主的研究进路
国越来越重视对被告人的人权保障,但另一方面也意味着被告人和辩护律师之间的联系也日趋紧密,二者之间的辩护权冲突必然会更加凸显。在实践中,被告人与律师之间的辩护权冲突通常表现为律师以维护被告人利益为理由忽视被告人意志,以维护被告人利益作有利于或者不利于被告人的辩护,进而引发辩方内部的权利冲突现象。辩护权首先是被告人的权利,其次才有律师接受委托行使授权范围内的辩护权一说。律师具有独立的辩护地位,这是毋庸置疑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被告人将权利完全让渡于律师,被告人不是
警学研究 2022年5期2022-02-09
- How to offer first aid
护意见必须征得被告人的同意。在提交辩护意见之前,律师必须就该意见的内容与被告人进行充分的沟通与协商,保证被告人充分理解各项内容的法律意义。如果被告人不同意该律师意见,律师应尽量说服被告人接受自己的观点;如果被告人坚持自己的意见,律师则应该告知被告人相关法律决定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并根据被告人的辩护观点及时调整辩护意见,以避免自己的辩护意见同被告人的辩护观点发生冲突。1. How does the author develop the first parag
疯狂英语·新读写 2021年12期2022-01-14
- 认罪认罚案件上诉问题的分析与规制
如若法院裁判后被告人上诉,带来一些新的问题有待解决。一、认罪认罚案件上诉问题现状认罪认罚案件的前提是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可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在此基础上,检察机关给予量刑优惠后给出从宽的量刑建议,被告人签署具结书。具结书可以看作一种契约,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结果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判决结果与具结书认定不同,在此情况下,被告人上诉,涉及的是法院与检察院对案件认定不一致的问题,不是被告人引起的,本文不对此情况进行探讨。另一种是判决结果与
法制博览 2021年5期2021-11-26
- 审判阶段中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反悔权行使的问题和对策
认罪认罚案件中被告人行使反悔权后所出现的问题认罪认罚反悔权是指“被告人作出了对之前认可、承认的部分或者全部罪行的否定,或者对认罪认罚具结书中所载明的量刑建议作出相反的意见或评价”。[1]反悔权可以分为对认罪的反悔、对认罚的反悔和对全部的反悔。两高三部已于2019年10月24日发布《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提出了被告人反悔权问题,针对不同阶段的反悔做了程序上的基本指引,但对被告人行使反悔权后如何处理相对应的问
法制博览 2021年26期2021-11-25
- 缺席审判制度中被告人的权利保障
外逃案件以及因被告人重病、死亡等原因不能出席审判而导致的积案。但是和普通程序相比,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被告人的一些应有的权利,因此要在最大程度上保护被告人的权利。二、缺席审判中现有的被告人权利(一)被告人知悉权被告人的知悉权是指,被告人对于庭审有全面的了解,对于何时开庭、何时对案件进行审判、何时举证质证以及自己都拥有哪些诉讼权利有一个全方位的了解,这样被告人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如果对于这些事项没有了解,那么被告人就不能有效地参与到庭审中来,从而导致刑事
法制博览 2021年28期2021-11-24
-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最后陈述权
0018)一、被告人最后陈述权的内涵及功能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审判长在宣布辩论终结后,被告人有最后陈述的权利。”从这条法条中我们不难发现,首先,被告人最后陈述权是被法律所规定的专属于被告人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剥夺和干涉。其次,在刑事诉讼的一系列活动中,被告人一直处于弱势地位。在公诉案件中,控方代表国家行使追诉权,行使的是国家权力,而被告人行使的是属于当事人的辩护权,是为了保护自身利益的私权利。两者的力量和地位有明显悬殊,此时如果不给
法制博览 2021年12期2021-11-24
- 论被告人的阅卷权
0228)一、被告人阅卷权的概念及性质通常我们所说的阅卷权主要针对受刑罚追溯的当事人的辩护人,但本篇文章主要是为了探讨被追溯的被告人自身的阅卷权,简单来说就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取充分的案卷信息,其有权在司法机关的辅助下,查阅卷宗的权利。如果可以分类,阅卷权应划分到辩护权下属的内容,而辩护权在刑诉法中又扮演着重要角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第四十条规定,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
活力 2021年17期2021-11-24
- 论我国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中的人权保障
件适用范围以及被告人各项权利保障方面均存在诸多不合理性。文章从人权保障的视角对刑事缺席审判程序的适用困境进行分析研讨,尝试为该程序的完善和发展提出建议。关键词:刑事缺席审判;被告人;人权保障中图分类号:D925.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 - 5381(2021)04 - 0119- 10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反腐败工作方面作出一系列重要决策且取得良好成效,但随着反腐工作的深入,越来越多的腐败犯罪分子逃往境外,躲避司法审判,不仅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
贵州省党校学报 2021年4期2021-08-31
- 假借交通事故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的认定
。奔驰车驾驶人被告人王某某报警后关闭手机逃离现场。公安机关以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并于次日在医院将被告人王某某抓获归案。王某某到案后先后供述20余次,辩称当日现场有雾,自己脑子发懵,不清楚为何撞上了对方。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发现被告人王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夫妇在案发前存在较深矛盾。王某某系某庄园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某于半年前租用该庄园的10余亩土地用于养殖,后因养殖更改了土地性质,镇政府依法拆除了养殖设施,李某某遂找王某某索要赔偿,并向有关部门举报庄园内存在违章
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 2021年3期2021-06-08
- 论刑事缺席审判的被告人权利保障
刑事缺席审判中被告人权利保障的必要性被告人缺席庭审,是刑事缺席审判的基本特点。正是这一特点,使被告人权利更易受损。虽在缺席审判中,被告人有辩护人出席法庭为其辩护,但是辩护人并不能完全地代表被告人,被告人由于缺席庭审无法全面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人权一直都是刑事诉讼法的基本目标之一,不管是在一般的刑事诉讼程序或是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中,保障人权都应当在考虑的范围内。而刑事缺席审判容易导致控辩关系失衡,不利于同时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目的。因此,在刑事
时代人物 2020年32期2021-01-22
- “被告人”特朗普
王冠”,他的“被告人”角色愈发清晰。2021年1月20日,美国首都华盛顿举行新任总统拜登就职典礼。离开白宫后,失去总统豁免特权的特朗普除了要面对弹劾案,还面临着针对其个人、家族及特朗普集团的数起法律诉讼。弹劾案悬而未决“这不是一次抗议。这是一次叛乱,一场由唐纳德·特朗普所煽动的、精心组织的对美国的攻击。”当地时间2021年1月13日上午,美国众议院就弹劾特朗普进行辩论。在距离特朗普的四年任期届满还有最后一周时,美国国会众议院通过了弹劾决议,特朗普由此成为美
南方周末 2021-01-212021-01-21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上诉程序研究*
结书中明确要求被告人放弃上诉。[3]本文对此持反对意见。(一)对废除论的证伪当前,支持废除论的观点主要有三,但其论证逻辑均存在较大问题。首先,有学者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只有小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1]依据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刑事速裁案件的统计数据,郑州市2014年至2016年试点期间共审结3 289案,其中仅10案上诉,上诉率为0.3%;[4]而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整体看,上诉案件仅占3.6%。[5]可以看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上诉率极低,尤其是速裁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年5期2020-12-27
- 刑事司法中的“翻供恐惧症”及其破解
〔摘要〕 在对被告人阅卷权的争论中,实务人士担忧被告人翻供的现象尤为突出。这种“翻供恐惧症”在刑事司法中有普遍的现实表现:竭力寻求限制翻供发生的对策,赋予翻供畸高的代价,有意忽视翻供对案件审理的价值。“翻供恐惧症”的原因主要包括:供述自愿性难以保障,口供中心主义产生的负面影响,庭审缺乏实质性内容。破解“翻供恐惧症”,应当确立尊重被告人行使辩护权、决定翻供与否的观念;充分发挥被告人权利保障制度应对翻供的作用;提升刑事侦查水平,摆脱对口供的片面依赖;合理运用证
理论探索 2020年4期2020-10-22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上诉权研究
认罚从宽制度中被告人上诉权问题有很多争议,本文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定义和价值取向,对学界中“全面取消论”、“全面保留论”、“有限上诉权论”三种理论进行分析并提出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发展建议。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上诉权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定义与价值取向在讨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被告人上诉权之前,必须厘清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含义和价值取向,在此基础上的讨论才能符合立法原意,确保当事人的权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在犯罪嫌疑人自愿供述所犯罪行,并愿意接
商业2.0-市场与监管 2020年5期2020-09-10
- 刑事被告人品格证据规则分析
,品格证据是对被告人刑事责任承担产生较大影响的因素,成为法院法官量刑时的重要因素,但是品格证据的运用并不会体现在判决书中,而是在不同的法院以及不同的法官的情况下,品格证据所起到的作用也不尽相同,因此,关于品格证据规则的运用问题方面,如今学界也还存在较大的争议,在英美法系国家品格证据的运用已经体系化、制度化,而在国内,品格证据规则的运用仍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所以探索品格证据的规范性的运用已经势在必行,我们应在借鉴域外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归纳总结我国对于刑事被
客联 2020年8期2020-09-10
-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被告人上诉权问题研究
罚从宽案件中,被告人在一审判决作出后是否享有不受约束的上诉权这一问题,部分学者持肯定的态度,认为其享有不受约束的上诉权;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应当区分上诉理由或审理程序对上诉权进行限制。这两种观点均具有一定的不合理之处,较为合理的做法应是在全面保留上诉权的基础之上,针对一审适用速裁程序审理的案件建立上诉审查机制。若被告人提出的上诉理由是法定理由则准许其进入二审程序;否则,则由审查机关径行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关键词:认罪认罚从宽;上诉权;被告人一、问题的提出20
青年时代 2020年11期2020-07-14
- 未成年少女醉酒被“捡尸”,涉案男子以强奸罪被提公诉
春节某日凌晨,被告人A、被告人B为打发无聊来到龙华区龙华街道某酒吧喝酒,期间在酒吧里前后结识并邀请被害人阿兰(女,16岁)和阿芳(女)一起喝酒,阿兰、阿芳不一会儿就都喝醉了。当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A先将阿芳带至其住处,后其趁阿芳醉酒无力反抗之机,与阿芳发生了一次性关系。此时,留在酒吧的被告人B电话联系被告人A,称阿兰醉得不省人事,在外面无法开房,被告人B要求将阿兰带至被告人A住处。被告人A同意了。他们进房不久,被告人A离开房间去上网,而阿芳还昏睡在床上。被
分忧 2020年6期2020-06-11
- 未成年人殴打拘禁小偷被判刑
抓住,并移交给被告人王某、张某。随后,王某叫来乙某等10人对李某某、刘某某进行殴打。之后,在王某提议下,两被告人将被害人带至一商场楼顶天台,继续实施殴打。其间被害人被迫脱光衣服,两被告人采用拍照等方法对他们进行侮辱,整个过程持续两小时。尔后,两被告人又将两被害人带到某宾馆继续控制。当天上午10时许,民警在被告人王某家中将其抓获,在王某的配合下,被告人张某被抓获,并解救了两被害人。本案由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于2020年2月19日向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文萃报·周五版 2020年14期2020-05-19
- 刑事速裁程序中被告人权利保障问题探究
不可避免地存在被告人权利保障不足的问题,如被告人的知情权、程序选择权、认罪自愿性有时难以得到保障,值班律师作用发挥受限、被告人最后陈述作用甚微、量刑优惠权规定不明确等。因此,相关法律必须明确规定刑事速裁程序中被告人的知情权、程序选择权,完善认罪自愿性审查程序;司法机关要严格执行值班律师制度,建立健全被告人最后陈述权保障机制及规范化量刑机制,从而进一步优化我国的刑事速裁程序,切实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關键词〕 速裁程序;诉讼效率;被告人;权利保障〔中图分类
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学报 2020年1期2020-03-03
- 刑事缺席审判程序中被告人的权利保障
——以被告人在境外案件为对象展开的分析
的案件,主要是被告人在境外的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以及需要及时进行审判,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的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案件。设立刑事缺席审判程序是我国反腐败和国际追逃追赃工作的迫切需要,也是预防和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需要[1],具有一定的正当性。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缺席审判与对席审判在保护被告人诉讼权利方面,是有很多差别的。在对席审判中,由于被告人出席法庭,他可以亲自行使以辩护权为核心的一系列诉讼权利,实现控辩双方的平等对抗
南都学坛 2019年6期2019-12-15
- 共同犯罪若干问题探析
——对姜某某等故意杀人案的分析
1月10日晚,被告人姜某某、徐某某、刘某及其覃某四人欲逃离传销窝点,预谋抢夺传销窝点“管家”——姚某保管的大门钥匙。被告人徐某某对抢夺大门钥匙,控制被害人姚某的方案进行了分工,11日上午,被告人徐某某重新分工,由被告人姜某某负责控制被害人姚某,被告人刘某负责搜钥匙,其负责看管其他传销人员。随后,被告人姜某某将厨房内的菜刀藏匿在灶台的电饭锅盖下。当日10时许,被告人徐某某将绳子交给被告人姜某某,用于捆绑被害人姚某。被告人姜某某又将绳子交给被告人刘某,并让其负
法制博览 2019年21期2019-12-13
- “盗窃”自己银行卡内的他人财物行为定性分析
被害人倪某某与被告人祝某某结识。2014年7月,被害人倪某某因不愿与前夫分割共同财产,委托被告人祝某某以祝某某的名义在建设银行办理储蓄卡一张,密码由被害人倪某某设定并保管银行卡。2014年7月,被害人倪某某在该卡内存入人民币10万元。2014年10月至11月,被告人祝某某采用挂失并补卡的方式,在本区富春街道建设银行各网点的ATM机上分9次从银行卡内取走现金人民币82500元,用于个人挥霍及外借并中断与被害人倪某某的联系。主要问题:将自己名义开户的银行卡借给
法制博览 2019年17期2019-12-13
- 被告人认罪认罚反悔权的保障机制
的是:如何确保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和明智性,保障被告人在认罪案件中的合法权益。这既是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重点,也是其难点。认罪认罚反悔权(亦称撤回权)的提出契合试点改革的需求,对保证被告人在认罪案件中的自愿性和明智性具有重要作用。虽然我国刑事立法尚未赋予被告人认罪认罚反悔权,但肯定的是,随着反悔权立法呼声越来越高,反悔权的相关立法必然是今后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工作重点。借此契机,笔者对认罪程序中赋予被告人认罪认罚反悔权进行论证并提出具体设想。一、被告
山西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9年1期2019-02-21
- 刑事缺席审判制度中的被告人权利保障
——以潜逃人员为视角
5条规定,如果被告人在审判阶段死亡,根据已查明的案件事实和认定的证据能够确定无罪,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判决宣告被告人无罪。这是对被告人无罪情况下进行缺席审判的法律依据,所以,准确来讲,我国缺少的是对有罪被告人能否缺席审判的制度构建,非无缺席审判制度。[3]此次修订,丰富了缺席审判制度的内容,将被告人有罪、无罪的情况均纳入立法规制范围。刑事审判中,历来对席审判是原则,缺席审判是例外,这与刑事诉讼本身的特点密切相关,是由刑事诉讼的构造所决定的。刑事诉讼构造是指控诉
浙江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5期2019-01-26
- 被告人吴某某等12人诈骗一案
月29日解散。被告人吴某某、刘某某等十二人于2017年3月份至5月先后加入该犯罪团伙,从事电脑手工作或者一线、二线工作,每天拨打电话50个至100个左右不等。各被告人共同在该犯罪团伙期间,合计拨打电话达5000人次以上。各被告人参与期间具体的诈骗金额如下:2017年5月11日至6月9日,被告人吴某某、刘某某、邓某某、陈某某、罗某某参与该犯罪团伙以上述方法实施诈骗,期间诈骗团伙共骗得被害人龙某某、毛某等29名被害人合计人民币1711686元。2017年5月2
青年与社会 2018年30期2018-12-06
- 被告人陈某某诈骗一案
县人民检察院。被告人陈某某,男,1975年7月8日出生于福建省霞浦县,汉族,小学文化,无业。指定辩护人姚某某,浙江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某某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5月20日,被告人陈某某窜至温州市鹿城区马路上,趁被害人驾驶轿车路过时,故意伸右脚让车轮碾压,使被害人误以为自己造成陈某某右脚受伤的交通事故,骗取医药费等共计2172元。之后,被告人分别于2014年至2016年12月8日,窜至东阳市、温州市、路桥区、某某县赤城街道三江菜场以及环城西路,五次趁被
青年与社会 2018年30期2018-12-06
- 浅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拒绝辩护制度
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宪法性权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之一。立法应确立完善的制度和程序保障辩护权的行使,既包括积极地保障辩护权的行使,也包括不为辩护权的行使[1]设置不合理的障碍,不得任意剥夺或者限制辩护权的行使。在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基于对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行为本身的不信任、对辩护人能力的不信任、辩护人不尽职尽责甚至损害其利益、错误的辩护观念[2]等因素而拒绝该辩护人进行辩护,更换辩护人或者
中国检察官 2018年1期2018-03-01
- 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中被告人身份多模态话语构建
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人、罪犯,需要调查其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可以委托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进行调查评估。受委托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委托机关的要求,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居所情况、家庭和社会关系、一贯表现、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和被害人意见等进行调查了解,形成评估意见,及时提交委托机关。笔者作为研究人员观摩了在某司法所进行的一场审前社会调查评估。被告人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某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之后,某人民法院委托某司法所对被告人的相关情况进行的社会
政法学刊 2018年4期2018-02-20
- 论骑墙式辩护
及时撰写并提交被告人无罪的辩护意见,请求公诉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一旦案件起诉至法院。辩护律师会试图说服法官建议公诉机关撤回起诉。对于这种认定无罪很明显被告人又自愿认罪的案件,采用什么样的辩护策略是辩护律师必须做出的选择。实践中,一部分律师采用的是彻底的无罪辩护,虽然被判无罪的可能性不大,但可以通过无罪辩护的方式使法官在罪疑从轻的思路下使被告人能够获得轻判;一部分律师是说服被告人认罪,意图通过给检察官、法官找台阶的方法使被告人能够获得轻判;剩余一部分律师
法制博览 2018年13期2018-01-22
- 刑事被告人阅卷权制度探究
何充梅刑事被告人阅卷权制度探究何充梅阅卷是被告人有效参与刑诉程序的重要手段,被告人作为程序主体,应当享有阅卷权。但被告人行使阅卷权可能带来的冲击控方证据体系、危机第三人权益等制度风险亦不可忽视。因此,应尽可能在平衡各方利益的基础上对我国被告人阅卷权制度进行合理的构建。刑事被告人;阅卷权;制度风险;制度构建[作 者]何充梅,广西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一、问题之提出何谓阅卷权?概而言之,刑诉语境中的阅卷权特指被追诉方对控方案卷材料的查阅权。随着时代的进步,美国
传播与版权 2017年1期2017-03-30
- 强奸罪构成及既未遂分析
——以陈某某强奸案为例
浙江 天台)被告人趁夜进入他人住宅,因被害人误认其是自己男友,便将错就错欲与被害人进行性行为,被害人发现后如有不自愿的意思表示,则该行为应当认定为强奸罪;证明被告人生殖器插入的证据存疑时,应当从有利于被告人原则,认定强奸未遂。强奸;意思表示;有利于被告人;未遂【基本案情】公诉机关指控:2017年6月11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陈某某非法进入被害人王某某的租住处,被王某某误认为她男朋友后,被告人陈某某与王某某发生性行为。后因王某某起疑,被告人陈某某逃离现场。为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2期2017-01-27
- 论被告人获得阅卷资料的正当性
50000论被告人获得阅卷资料的正当性戚保华 周瑜娟北京市观韬(济南)律师事务所,山东 济南 250000被告人获得阅卷资料有其法律依据和现实必要性,但是赋予被告人作为知情权的阅卷权也要综合考虑其中存在的种种风险,然后采取有效措施防范这些风险,及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又平衡了其他利益。赋予被告人获得阅卷资料的权利不单单是增加被告人一项新的权利那么简单,还需要或者说更需要完善的相关制度予以保障。被告人;阅卷辩护;公诉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事
法制博览 2017年18期2017-01-27
- 主题:事前无通谋的滥伐林木罪共犯的认定问题研究
12月27日,被告人温某木在明知温某珍(另案处理)未办理林木采伐手续的情况下,以每砍伐1立方米人民币220元的工资接受温某珍雇请到“斋坑尾”山场砍伐林木。被告人温某木砍伐了一天的杉木(后来几天没有再砍杉木)后,与温某珍商议以人民币5000元的价格购买该山场的林木(包括已砍伐的杉木),同时,被告人温某木向被告人杨某借款人民币5000元用于支付给温某珍,被告人杨某同意并提出要包销其砍伐下来的林木。2014年元宵节后,被告人温某木雇请工人到山场砍伐林木,被告人杨
中国检察官 2016年24期2016-02-11
- 浅谈律师独立辩护的有限适用
主义角度、以及被告人利益保护方面。因此,分析律师独立辩护的有限适用具有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分析了辩护主导权的冲突,探讨了律师独立辩护制度的适度调整。独立辩护;冲突;有限适用探讨一、引言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律师法中明确指出,律师可以根据事实与法律进行辩护,不考虑被告人意志为前提,这就是律师独立辩护[1]。但是在实际司法中对律师独立辩护的问题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体现在辩护律师是按照相关的法律实施独立辩护,还是与被告人的私法契约关系,围绕被告人的意见进行辩护,这两者之
法制博览 2016年35期2016-02-02
- “大屯路隧道飙车”案审理
驶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唐某某拘役五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被告人于某某拘役四个月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宣判后,该院召开新闻通报会,通报了该案审理的有关情况。2015年4月11日21时许,在本市朝阳区大屯隧道外环道路上,被告人唐某某驾驶兰博基尼牌小型轿车、被告人于某某驾驶法拉利牌小型轿车由东向西故意相互追逐,超速竞驶,后二车相继失控,发生事故,造成隧道内护栏、防护墙等公共设施损坏及两车损坏,并致被告人唐某某车内乘客徐某“腰椎爆裂性骨折”(经鉴定所受损伤构成轻伤一级)
法庭内外 2015年6期2015-12-29
- 去有罪标签 禁穿囚服还不够
境外的法庭上,被告人一定是与律师坐在一起,并与检察官相对的,这才是真正的“控辩平等”。刘仁文日前,最高法院提出禁止被告人出庭时穿囚服,使这项学界呼吁多年的改革终于有了结果。毫无疑问,这对去除被告人的“犯罪化标签”具有重要意义。但这还不够。联合国《囚犯待遇最低限度标准规则》要求被告人“不受任何形式的侮辱、好奇的注视或宣传”。从这一规定出发,被告人穿囚服、剃光头、站囚笼等做法都是不妥的。一个人一旦被警察带走,老百姓就以为他是个坏人。传统的一些做法我们习以为常,
南方周末 2015-03-192015-03-19
- 容留他人吸毒,张林被判十个月
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张林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并当庭宣判。本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由该院刑一庭审判员徐清岱独任审判。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林于2010年至2015年1月间,在其租住的北京市朝阳区后现代城15号楼2705号内,分别多次容留王学兵、杨涛、赵捷吸食毒品,并从其租住地起获可疑物品5种。经鉴定,该5种可疑物品为甲基苯丙胺(冰毒)9.33克,大麻1.13克,硝甲西泮1.06克。被告人张林于2015年3月9日被民警抓获。涉案毒品已收缴。公诉机关就上
法庭内外 2015年8期2015-02-14
- 论被告人的自主性辩护权
——以“被告人会见权”为切入的分析
文◎陈瑞华论被告人的自主性辩护权 ——以“被告人会见权”为切入的分析文◎陈瑞华*现行刑事诉讼法将会见权仅定位为“律师会见权”,具有局限性,忽略了犯罪嫌疑人的诉讼需求。完整意义上的会见权还应包括“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求会见辩护律师”的权利。在法律已经规定“律师会见权”的情况下,确立“被告人会见权”可从以下角度进行论证:首先,确立“被告人会见权”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应有之义。其次,“被告人会见权”是“律师会见权”的必要补充,具有不可替代的诉讼价
中国检察官 2014年7期2014-09-22
- 拘传与传唤有什么区别?
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案接受讯问;而拘传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传唤不是强制措施,不具有强制性,不得使用戒具,而拘传可使用戒具。传唤除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外,还适用于其他当事人,而拘传只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常情况下,拘传适用于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特殊情况下,公安司法机关也可以基于案件的具体情况,不经传唤而直接使用拘传。(苏
党的生活(黑龙江) 2014年1期2014-08-26
- 论被告人的自主性辩护权
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求会见辩护律师”的权利。在法律已经规定“律师会见权”的情况下,确立“被告人会见权”可从以下角度进行论证:首先,确立“被告人会见权”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应有之义。其次,“被告人会见权”是“律师会见权”的必要补充,具有不可替代的诉讼价值。最后,确立“被告人会见权”可以给予被告人与辩护律师进行沟通、协商的机会,避免不必要的观点分歧和冲突,实现辩护效果的最大化。确立“被告人会见权”是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一种“自主性辩护权”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4年4期2014-05-08
- 被告人与辩护律师意见冲突研究
结果的承担者是被告人,辩护人则处于协助被告人行使辩护职能的地位。此外,辩护人是因为和被告人有着特殊关系而参与诉讼程序的,但原则上辩护人的活动不受被告人意志的约束,辩护人根据自己的经验、知识等等,按照自己的判断进行工作。法律赋予辩护人许多不需要被告人明示或暗示同意而能够独立行使的重要权利。目前,“辩护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是学术界的主流观点,得到了多数学者的支持。“辩护人是独立的诉讼参与人”是目前学术界主流观点,但其未能合理界定被告人和辩护人之间的关系,即辩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3年4期2013-04-11
- 论被告人的阅卷权
文◎陈瑞华论被告人的阅卷权文◎陈瑞华新刑诉法首次授予辩护律师向在押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的权利。“有关证据”既包括律师自行调查得来的证据材料,也包括律师通过阅卷所掌握的控方证据。对于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律师的核实证据活动所获得的查阅控方证据的权利,我们可以称之为“被告人的阅卷权”。这一立法进展也打破了一项惯例,使得原来那种将阅卷权视为律师“固有权利”的理念受到挑战,阅卷权有可能逐渐变成一种可以为嫌疑人、被告人亲自行使的诉讼权利。被告人是辩护权的行使者
中国检察官 2013年15期2013-01-30
- 论美国有罪答辩的撤回理由及对我国的启示
答辩, 就是指被告人认为自己无罪而请求法院批准其撤回已在罪状认否程序中承认有罪的行为。在美国刑事诉讼中, 被告人做出有罪答辩后能否撤回?答案是肯定的, 但要受到诸多限制。一、 撤回的一般规定与联邦法院的基本态度根据美国联邦刑事诉讼规则第32条e款的规定, 在法官量刑前, 被告人没有撤回业已做出的有罪答辩的绝对权利; 只有在被告人能够证明存在公平且有充分根据的理由(正当理由)的情况下, 法院才有可能允许被告人撤回有罪答辩或者既不辩护也不承认有罪的答辩。在Un
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0年4期2010-04-11
- 乌鲁木齐公开审判针刺案
开开庭审理四名被告人针刺伤害群众的案件,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阿不都肉苏里·阿不都卡地、阿卜力米提·买买提被以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被告人热合曼·热孜克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被告人阿不都克尤木·阿尤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环球时报 2009-09-182009-09-18
- 关于同案被告人的口供能否互为证人证言的探讨
围绕同案被告人的口供能否互为证人证言的问题,学术界众说纷坛、莫衷一是。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观点认为:同案被告人的口供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当做证人证言;第二种观点认为:同案被告人的口供如果供述一致,则可以互为证人证言;第三种观点认为:同案被告人的口供原则上仍然属于被告人供述,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其中有的同案被告人的一致供述,可以起到证人证言的作用。上述第三种观点认为的“特殊情况”是指以下几种例外:一是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某被告人检
活力 2009年4期2009-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