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玉成 樊成凤
*本文系2022年第五期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自筹课题“全视角学习理论下职业院校教师在线教学能力的结构及其提升研究”(ZCZ92)、2022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思政专题项目“新时代职业院校有效开展劳动教育的实践路径研究”(2022SJSZ0279)、2022年度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规划课题“技能型社会促进五年制高职专业教师技能递进企业深度实践的策略研究”(B/2022/11/049)、2022年第五期江苏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资助课题“基于对话协作的教师学习空间建设研究(ZZZ9)的研究成果。
收稿日期:2023-11-22
作者简介:樊玉成,宜兴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正高级讲师,硕士,无锡市德育工作带头人,主要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教学与教师管理;樊成凤,宜兴市外国语学校,高级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师资队伍建设。
摘要:以“人人学习技能、人人享有技能”作为重要表征的技能型社会,就是以技能为本质核心的新社会样态。在技能型社会,政府、企业、院校和职业院校教师等多元主体必须坚持企业实践满足技能型社会建设所需、契合现代职教高质量发展所需、切合“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所需等定然功用,直面以往企业实践教师主观能动性缺失、学校系统监管缺位、企业教育责任淡薄、政府立法欠缺所造成的教师技能提升奏效慢、企业实践成效低等实然问题,实施坚持教师主体、校企协同支持、政府加强立法等应然对策,在不断提高企业实践增强教师专业技能实效的同时,带动行业产业技术进步,最终推进技能型社会的建设。
关键词:企业实践;技能型社会;教师技能发展;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5.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24)04-0078-05
2021年4月全国职业教育大会创造性地提出要建设技能型社会,进一步强化了职业教育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重要目标。作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第一资源和人力主体,教师必须通过持续的企业实践掌握学科专业技能或跨学科的复合技能,形成自身过硬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方能彰显“技术性、专业性、师范性”的职业特点,进而承担起技术传承和技能推广的职责,并为新时代技能型社会的建设提供技术贡献和专业支持。但当前作为教师企业实践的重要内容,“接受企业组织的技能带培与技术实战”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教师企业实践存在的实然问题,正在制约着企业实践促进教师技能提升应有功用的发挥及定然主旨的实现。作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承担者和实施者,职业院校教师必须对标教育部等七部门颁发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以“定期到企业实践”的形式来促进自身的专业发展,并提升自己的实践教学水平。
一、技能型社会背景下职校教师企业实践的定然功用
(一)指向技能提升的企业实践能满足国家技能型社会的建设所需
為了应对目前技能人才尤其是高技能人才短缺现状,适应产业由劳动力密集型向技术依赖型的转型升级,国家要求“人人学习技能、人人享有技能”,并就技能型社会的建设做出了总体规划。为此国家先后出台了《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技能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就技能深化分别做出了“构建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全面提升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就推动技能人才工作形成制度性安排”“于2035年基本建成技能型社会”等顶层设计和实施蓝图,表明国家在技能升级、技术赋能、技能强国方面的决心和作为。职业学校教师深入企业参加技能实训和技术研发等实践活动,既是对国家顶层设计和规划的积极回应,更是自身作为技能型社会成员,紧密对接行业产业新材料、新标准、新工艺和新技术,持续更新专业技能的行动体现。
(二)指向技能提升的企业实践能契合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的发展所需
目前国家已经明确要求推行“终身职业技能的培训制度”和“在岗的继续教育制度”。现代职业教育肩负着技术技能传承、为技能型社会建设提供技术与人才支撑的历史使命,职业教育的技能供给要实现与经济社会的需求高度匹配,势必需要及时跟进产业行业职业的发展趋势,对接产业新业态、就业新职位和企业新岗位的人才需求,在类型教育这一根本定位的基础上,适时调整专业设置,持续更新教学内容,不断引入技术技能发展的最新成果,在与经济社会同频共振的过程中自身的高质量发展。而所有这一切的变现都需要处于关键支撑位置的职业学校教师来完成。也就是说,职业教育发展的高质量,归根到底是落在高素质创新型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上的。为此,加强“固定岗与流动岗相结合”的教师企业实践,就是要给教师提供技能训练和研发的场景、氛围,激发教师技术实战和技能创新的潜能,引导教师自觉将企业实践所获得的技术新成果、生产新工艺以及产品新材料等融入专业教学,形成教师以专业技术能力来推进项目化教学、模块化教学等的课堂变革,努力以高质量的课堂教学来培育高质量的技能人才,自觉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实现而贡献自身的技能实力。
(三)指向技能提升的企业实践能切合“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所需
一方面,面对技能型社会“人人拥有技能,人人享有技能”的新要求,作为社会劳动力大军的一员,职业院校教师至少要掌握两类技能,即学科专业技能和教书育人技能。同时还要持续学习新技能、更新已有技能,也就是要使技能人才培养所需的“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的养成与提升常态化。另一方面,职业教育“训育并举”的使命职责,决定了教师还需承担技能传承和辐射的社会责任。教师必须将自己所掌握的专业技能、复合技能传授给学生,并以社会培训的形式转移给其他社会成员,增加他们“以技立身”“技行天下”的技术资本。而所有这些职责和担当都是在教师夯实自身专业技能的前提下方能得以实现的。“技能形成可分为通适性技能形成与特殊技能形成,前者主要是行业通用技能的学得,后者则是企业内生产岗位或者生产工序的特殊性技能学得”[1]。可见企业实践才是职教教师技能优化的必要路径,企业实践的主旨之一必定就是增进教师的专业技能,提高教师问题解决的动手操作能力,并以此为基础引导教师参加相关企业所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不断增强自身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和社会职业技能培训的履职能力。
二、技能型社会教师企业实践的实然问题
有着多元主体参与的教师企业实践,一直存在着诸多的现实挑战和困难,如教师实践的自觉性问题、企业参与的主动性问题、学校的监管和政府政策的供给问题等。可以说,目前企业实践促进教师技能递进的实际效果还不算好,“可以基本总结为企业参与教师企业实践积极性不高,教师企业实践形式化严重,质量难以得到保证”[2]。具体来说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教师主观能动性缺失,教师技能提升实效低
尽管目前企业实践作为教师技能优化与提升的常用手段,已经得到一定范围的推行,但在实际推行过程中,这种跨界的专业实践依然不尽如人意。“面临对触发性事件不敏感、经验的消极影响……等困境,导致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中的身份表征为‘迟钝者‘怀旧者‘观光者和‘边缘者”[3]。大多数教师的企业实践是在国家政策要求、自己职业生涯发展的双重影响之下所做出的被动选择,教师内驱力不强,对企业实践的目标也不清晰,实践的意志力也不够坚定,碰到操作难题或是技术瓶颈可能还会中途退出或是直接放弃。校企双重角色的顺利转化、教学与实践的时间分配等问题,直接制约着教师介入企业生产、设计、研发环节的主动性,被动式企业实践浮于表面的现象时有出现,通过企业实践提升教师技能的实效相对低下。
(二)学校系统监管缺位,教师技能递进效果弱
“作为教师到企业实践的组织者,学校虽然重视这项工作,但缺乏长期规划设计和定位不清晰”[4]。首先学校在前期准备阶段参与不够,体现在许多学校并不安排接收教师实践的合作企业,而是要求教师自己通过熟人或关系去找单位。其次学校对“推进专业课教师每年至少累计1个月以多种形式参与企业实践或实训基地实训”[5]的国家要求落实不力。迫于院校内部的教学安排及课务落实,很多院校都无法实现相关教师100%参加企业实践,通常的做法就是“谁课务少谁去”。最后在执行与考核阶段“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缺乏对教师企业实践的系统性管理,缺乏实现目标和提高教师在企业实践所需能力的程序性和系统性评估”[6]。学校对教师企业实践缺少过程性管理,还缺乏翔实的实施方案和考核载体,更没有将教师技能鉴定结果、职业资格证书获取以及教师岗位技能对企业的贡献度等纳入考评范畴。学校监管缺位会导致教师对企业实践产生随意应付的态度,通过企业实践实现教师技能递进的实际效果则会远远低于预期。
(三)企业教育责任淡薄,教师技能增进成效差
出于技术保密、利益损害、生产安全等顾虑,企业接收教师实践总体来说积极性不高,部分企业在被动无奈接受后可能会对教师企业实践放任自流,没有很好地落实“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发挥接收教师企业实践的主体作用”这一国家要求。据调查,有“61.60%的教师表示企业接受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意愿低”,“导致实践形式单一,考察观摩居多,与企业生产融入程度较浅”[7]。此外还有部分企业不愿意过多关注教师的实践过程与效果,也没给教师提供必要的技术师傅或适宜的学习资源,对教师专业实践的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估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这些企业敷衍搪塞的做法,致使“走过场”式的教师专业实践经常会出现,教师通过企业实践改进专业技能的成效往往就会比较差。
(四)政府立法欠缺,教师技能增进见效慢
“目前教师到企业实践的政策,从用词来看,所采用的‘鼓励‘倡导‘应当等词汇不足以对企业和相关主体产生效力”[8]98。当前普遍缺乏能强制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与义务,主动接收教师实践的法律法规与条例、地方配套国家政策的相关制度与实施意见。另外,教师企业实践政府专项财政资助仍没得到很好的落实,财政对接受教师实践的企业经费支出补给不够、激励不足,影响着企业参与的积极性。从相关调查来看,“‘企业为您提供合适的实践岗位占比19.88%”[8]96,亦即超过80%的教师在接受调查时都认为企业供给的技术岗位并不适宜,较少有企业能为教师提供“对口”的技术实践岗位。政府相关立法执法的弱化与缺位,使得学校、企业和教师常常会将专业实践做成表面文章而草草了事,通过实践增进教师的专业技能目前见效还是很慢。
三、技能型社会企业实践提升教师技能的应然对策
教师技能递进必定是从新技术的学习运用开始,到多类复合技能的积累,再到技术的改进创造与推广转化,直至技术思维、技术精神的养成与技术文化的认同。为此,政府、企业、院校和教师等多元主体必须协同发力,紧紧围绕技能提升这一教师企业实践的定然主旨和关键功用,坚持“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与提升实践教学能力”,力争在实现教师生涯成长的同时促进行业产业技术进步,进而推动技能型社会的建设。
(一)坚持教师主体,促使企业实践赋能教师成长
“技术教育赋予个体一种理解和掌控技术的能力,让他们能够在技术面前思考、评判和选择”[9],这在本质上是对主体的一种解放。作为职业技术的传承和创造者,职业院校教师的企业实践,必须回归教师本位,以教师为行动主体,以激发教师技能增进的自觉为重点,围绕教师的专业成长,引领教师全身心投入企业实践,明确技能发展目标,规范专业实践过程,完成阶段性的实践反馈,并尽力形成企业实践的技能成果,从而使“个体凭借技能进入不同岗位,带来经济地位、社会阶层以及社会权力上的差别”[10]。教师主体地位的确立,能有效保障企业实践增加教师技能资本这一作用的发挥,教师凭借技能也可以实现晋级升职等社会阶层的跃升,以及社会地位的提高。教师与技能间也因此而能形成“人创造技术,技术造福人”的良性循环。
(二)校企协同支持,促进企业实践带动技术进步
唐·伊德認为技术有着“本身内在的逻辑”,“技术是独立于人类的一种存在物,技术是一个他者……技术成为需要被人类来认识的客体”[11]。在企业实践中,校企必须合力为教师学习、运用和创新技术提供必要的制度、资金、场地、岗位、导师与设施等支持。同时校企还须联手推动教师企业实践的落地,部分条件具备的企业甚至还可以为教师“常设一批企业实践的岗位”,共同为教师营造真实的生产(服务)场景,引导教师在具体实在的企业技术项目的改造和革新中,明晰直觉、经验与科学这三类相互重叠且渗透的技术发展演进阶段,自主探求岗位技术内在的独立体系,切实掌握专业技术特有的表达规则与范式,进而形成遵循技术技能形成规律的内在自觉。在尊重技术原理、技术规则和技术程序的基础上,激发教师持续地以技术理性促进行业企业技能的再造、转移和开发,实现企业实践对行业产业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这也是时代赋予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积极承担技术改造与推广”的职责所在。技能“既是劳动者谋生的工具,也是劳动者社会流动和社会地位获得的载体”,“更是国家经济增长的引擎”[12],充分发挥技能这一技能型社会建设核心载体的功能,需要教师这一重要的技能主体在校企的扶持和激励下,开展持续的技术攻关与研发。
(三)加强政府立法,促成企业实践推进技能型社会建设
尽管国家已经在《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中明确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订本省(区、市)教师企业实践工作总体规划和管理办法”[13],但中国各个区域职业教育的发展并不均衡,各地立法、执法的力度与效果肯定会有所差异,从根本上来说政府立法的完善才是教师企业实践顺利实施的根本保障和重要指引。可见当前将教师企业实践促进技能递进从规定上升到规章、法规甚至是法律的高度,是十分必要和紧迫的事情,这必将大大提高各地推行教师企业实践的力度和效果。当前,学校专业教师的实践安排、企业技术岗位的供给、教师实践待遇的规定等,均需要有更具公信力和权威性的立法来规范,以增强多元主体参与教师企业实践、促进教师技能改善的法定性和执行力。毕竟在技能型社会,“每个劳动力都有习得技能的機会……通过机会公平促进社会公平”[14]37。技能型社会的形成离不开民众对技能的需求、认可和学习行动,全体成员的技能拥有理应成为技能型社会的标准配置和重要标志。政府立法司法促进教师企业实践获得技能的增进,既是教师自身技能立业的需要,也是培训工业4.0所需先导人才,为存量劳动者“建构可持续生计以防范科技进步下频繁的就业变迁风险”[14]39所需。从这个意义上说,保障教师企业实践、促进教师技能递进和转移的立法,最终将筑牢技能中国的技能根基,促进社会从低技能均衡向高技能均衡的转化。
从技能型社会建设的视角看指向教师技能递进的企业实践,能摆脱目前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的困境与局限,转而从教师、技术和社会等更多元的层面来理解企业实践的主旨与目标,能促进教师开展终身性的技能学习、技能辐射和技能创造,增进教师的技术理性,使教师在企业实践中能自觉为达成“社会全产业劳动力均能走进未来技能,最终实现社会技术技能升级”[15]这一愿景,承担起技能拥有者在技能型社会的应有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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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贾凌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