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博
[摘 要]杨仲子,我国近代著名音乐教育家、书法篆刻家,近代专业音乐教育开拓者与奠基人之一,更被伯尔尼《新闻日报》评价为“东方音乐之奇星”。先生于1928年在“国乐改进社”主办的《音乐杂志》上,先后刊登两篇文章,即《质疑》与《北平音乐运动》。《质疑》一文,是杨仲子面对北洋政府无故取消音乐科,为千百名北平音乐学子请命所撰之檄文;《北平音乐运动》则为北平三院音乐系申请合并,建设专业音乐学院所拟写的《计划书》及《大纲草案》文件等内容。本文以史料立证,选取两篇文章重点段落,进行浅略的解析。意旨从当时社会背景下,窥探杨仲子音乐教育思想,及不畏强权、努力建设音乐学院的坚定意志。
[关键词]杨仲子;质疑;北平音乐运动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007-2233(2022)02-0178-03
杨仲子(1885—1962),原名祖锡,字仲子,号一粟翁、石冥山人,江苏南京人。
1901年,杨仲子以卓越的成绩考入南京格致书院,1904年毕业后又获取“庚子赔款”奖学金公费留学生名额赴法国留学。但鉴于当时公费留学生务必要以“实业救国”为己任,不得研习“文学艺术”以及“政治法律”之规定,杨仲子只得进入“贡德省大学理学院”攻读化学专业。1908年,转入图卢兹大学理学院深造。至此期间,他为自己聘请了专业的音乐教师来教习他钢琴演奏及音乐基础理论,获益颇丰。1910年,正逢瑞士“日内瓦音乐学院”招生,早就怀有音乐追求的杨仲子决定前去一试,不料一举即中,成功考入该院,主修钢琴专业。这一期间,他创作了《初恋》《瀑布之下》《冰泉的琴韵》等一系列音乐作品。1920年,杨仲子归国、定居北京,致力于音乐教育与研究工作。1921年,与萧友梅、赵元任等人创立新式音乐社团“乐友社”,让音乐与美育能够向人民群众普及,使我国之音乐在世界上占有一席之地。是年,著写并翻译了《音乐教授法》《西洋音乐辞典》等书目,系统地向国人输入西方先进音乐知识。1922年,任北京大学附属音乐传习所钢琴导师。同时出任刘天华所创立的“国乐改进社”名誉会员,并在其社刊《音乐杂志》上发表数篇有关于理论、活动等文章。1925年,任“国立北京艺术专门学校”音乐系钢琴教授。1927年,面对北洋政府取消音乐学科,杨仲子不顾个人安危,撰写长篇檄文《质疑》,发难于北洋政府。1928年,兼任“国立北平女子文理学院音乐系”与“国立北平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两院主任,并发表《北平音乐运动》一文。1937年,七七事变,北平沦陷。杨仲子不甘在日军的枪杆子下工作,遂而出逃北平,绕道前往重庆。1939年,担任重庆白沙“国立女子师范”主任、教授。1940年11月,重庆青木关“国立音乐院”正式挂牌,杨仲子兼任教务主任与教授;翌年3月,被聘为国立音乐院院长。任职期间拟写了《“国立音乐院”三十年度增设国乐系计划大纲》,设立了国乐组与国乐研究室,聘请杨荫浏、刘北茂、曹安和、熊乐忱、张洪岛等名家任教。音乐活动方面,排演了曹禺的话剧《日出》,并走向社会、举办音乐会,展演了《荆轲》《海韵》《爱我大中华》等一系列优秀音乐作品。1942年5月,学院的三位学生因进行抗日活动,被中统局逮捕。杨仲子听闻消息,奔走于教育部询问为什么抓人,无果。同年11月,杨仲子被调离国立音乐院,任国立礼乐馆乐典组编纂一职。此后,便再也没有从事有关音乐的工作。用他自己的话说:“这下好了,把我弄到礼乐馆,‘管起来了”。杨仲子先生自1920年回国至1942年的20余年间,为我国专业音乐教育作出了千古不糜的贡献,被后人誉为中国近代音乐教育界“元老级”人物。
《质疑》一文,是杨仲子为千百名北平音乐学子向教育部请命所撰之檄文。经年,北洋政府风雨飘摇,奉系军阀直入北京,先后杀害了《京报》主编邵飘萍和《社会日报》社长林白水。随后,张作霖更是置国际公法于不顾,派兵悍然闯入苏联驻中国大使馆,抓捕无产阶级革命家李大钊同志,并在众目昭彰之下将其绞杀。1927年6—8月,北洋政府教育总长由政客刘哲接任,发轫改组北京大学,恢复晚清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并自封“大学长”。届时,刘哲以“音乐为有伤风化,无关社会人心”“浪费国家钱财”等为藉词,下令终止“北大音乐传习所”与“国立北京艺术专门学校音乐系”的开办,仅存留“国立女子大学音乐系”一处。此举对全国音乐界是场严重的祸乱,对于初露萌芽的北京音乐教育而言更是一次灭顶之灾。杨仲子身为北京音乐教育界的先驱者,再也容忍不了北洋政府的愚昧与无知,并化名“江南杨仲子”撰写《质疑》一文,发表于“国乐改进社”主办的《音乐杂志》1928年第1卷第2期。
文章开篇言:“音乐杂志之发行,专以研究学术,交换知识为宗旨。对于一切空谈而无实学之言论,虽不拒绝,亦不欢迎,以免引起各方之误会,及同志之纠纷。其用心甚苦,蓄意殊深,仲子何敢不恤人言,故犯众怒。惟自政府取消藝专音乐系,及北大音乐专科以来,南方艺术界,或著为言论,或发为诗歌,以伸其抑郁之气。甚且创立音乐院,大开广厦,网罗人才,俾北方失学之士子,有所依归,轰轰烈烈,应时而起,北方音乐界反销声敛迹,颖然无闻。除音乐会仍继续发刊外,对于政府停办音乐教育之举,咸抱一敢怒而不敢言之态度。失学士子,虽声叠次上书当局,奔走呼号,亦复毫无效果。仲子亦不敢代表任何方面,信口雌黄。惟将数月来诸生质疑,仲子所不敢赞一僻者,代为披露。深愿执政诸公,负有解答之责者,将其所有之正当理由,一一公布于世,籍解群疑,而慰众望,庶免失学士子,异口同声,以摧残音乐教育之最,加诸今政府也,幸甚幸甚。”[1]
上述言辞,杨仲子表述了对当局政府取消音乐教育的不满与愤懑,不但导致学生流离失所、无学可上,也致使多年来初见成效的北平音乐毁于一旦。此间,杨仲子正兼任“国立北平女子文理学院音乐系”与“国立北平大学艺术学院音乐系”两院主任,面对音乐教育被无故取消,倍感责任深重,不顾个人安危撰写声伐檄文,矛头直逼北洋政府。此次发文请命,是为北平刚树起的良好音乐环境之不甘,更是为千百名失学的音乐学子抱不平。在北平学习音乐的学生们,经此令一出便惨遭失学,虽多次给政府上书建议,要求恢复正常音乐教学秩序,可结果均无疾而终。不仅在北平,此事在全国音乐界亦是引起了巨大的轰动。自政府取消两院设立的音乐系后,南方音乐、艺术界为此也深感惊愕与滑稽,发有数篇文章与言论,其内容多表达对北方取消音乐系的“抑郁”之情。但“上海国立音乐院”的建立,能为一些在北平失学的士子,提供继续学习音乐的条件,让他们“有地儿可去”。该段尾部,杨仲子直言,自己不代表任何方面(院校、机构、社团),而是将数月以来各位师生、同志们心中的“质疑”,代笔为之披露。望执政相关公员,能够给予逐一解答,以消除众人疑虑。
文章从国际到社会、学术到教育、历史到文化等14个方面阐述了在中国开展音乐教育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并对当局政府提出质疑。如在“文化方面”云:“礼记曰‘作乐崇德,又曰‘审乐以知政,又曰‘乐至则无怨,又曰‘君子之听音,非德其铿锵而已也,又曰‘苟无其德,不敢作乐;周礼曰‘大司乐以乐语教国子;周官曰‘若乐九变,则人鬼可得而礼矣;吕氏春秋曰‘惟得道之人,可与言乐;尚书曰‘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孝经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论语曰‘子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又曰‘恶郑声之乱雅乐;风俗通曰‘音乐至重,所感者大;史记曰‘作乐以化兆民;文中子曰‘夫乐象成者也,象成莫大于形,而流于声,王化始终,所可见也。乐之有关文化,见诸载籍者,书不胜书,故观乐可以知民风,审乐可以知政治,诗亡然后春秋作,岂其然乎?今当局以音乐非当务之急,岂文化真无关礼乐,武城果不用弦歌欤?此不可解者十。”[2]上文,杨仲子列举《礼记》《尚书》《史记》等书著为佐证,选用名言、有正例亦有反例,从不同角度阐明了音乐与文化之关联,音乐活动在民众生活中的重要性。《质疑》一文,逻辑严谨、言辞犀利。彰显了杨仲子正义凛然、不畏强权的反抗斗争精神与爱国爱民思想,更体现了他身为一位音乐教育家所具备的崇高品质与开拓精神。此篇,是为中国音乐教育前途讨伐北洋政府的激烈檄文,有着举足轻重的文献价值与历史意义。
《北平音乐运动》,为杨仲子力求合并北平三院音乐系,建设专业音乐学院所拟写的《计划书》及《大纲草案》文件等内容,刊登于《音乐杂志》1928年第1卷第4期。1928年6月3日,张作霖带领的奉系军阀,因与国民政府北伐军战事不利退至关东,北平重获新生。12日,“北京大学音乐传习所”“北京艺术专门学校音乐系”和“北京女子大学音乐科、国乐改进社”举行联席会议,联名上书“南京国民政府大学院”,申请归并北平音乐教育机构,改建为独立的音乐学院。推举杨仲子、刘天华、赵丽莲三人作为代表,一并向南京国民政府请愿;同时又向大学院院长蔡元培、上海国立音乐院教务主任萧友梅致信,以求实现建设南北两所国立音乐学院的愿景。杨仲子受业界同仁委托,依照国际上已有的音乐教育之成果,并酌量我国目前现有之国情,详尽拟写了《请并北京大学音乐传习所、艺术专门学校音乐系、女子大学音乐专科,改设国立北平音乐学院计划书》和《拟国立北平音乐学院组织大纲草案》两份报告(以下,简称“计划书”与“大纲草案”)。办学宗旨为:“介绍世界音乐及改进国乐,而养成音乐专门人才”;又将“改进国乐”拟定为“国立北平音乐学院”的办学方针。
文中有给蔡元培先生的致信,内容略如其下:“孑民先生院长钧鉴北京音乐教育家:……先生十余年培养之萌芽摧残殆尽,今北伐告成使得重见天日。同人等处暴力强权之下咸怒不敢言,免遭鱼肉作无意识之牺牲。但年来卧薪尝胆、倍历艰辛有不忍言者,已友梅先生以不可为又去而之,他幸得创立音乐院于沪。……凡北平音乐界各团体,一致结合向先生请命。先生亦必如保赤子有以慰同人渴望之殷也。”[3]
文中萧友梅先生复电,内容略下:“国军克服北平,各部院机关已陆续派人接收,京大及教部将由蔡先生不日亲往接收。今早晤蔡先生问其对于北平音乐教育有无具体办法,据言‘理论应将所有音乐科(女大、北大、艺专)归并合为一院,但如有特别情形仍可变更,一俟到北平与各方面接头后方能定实。……故特先行通知,希望就近开会讨论拟定办法,俟蔡先生抵达北平时提出商量可也。”[4]
从两封信件中,可以看出“女大”“北大”和“艺专”对于归并一院求之心切。三院联名上书致信蔡元培先生,希望蔡先生能准予合并,建设独立音乐学院。殷切望蔡先生能够像当初十余年前,提倡、爱护“音乐研究会”般竭尽全力,如保护赤子的心态促成合院之事。而在萧友梅先生的复电中可以看出,蔡先生也正有此意,至于特殊情形与其他事宜,要等抵达北平时再言商议。但萧友梅因上海已建成“国立音乐院”,由于多方原因不便再移,且北平音乐会太少、聘请教员不易,便留在上海继续任教。并提前告知北平,望其就近开会拟定具体事宜。
《计划书》中,其中第六点“学科”,可以看出杨先生对于北平建设专院之后的规划与憧憬。“六、学科:本院先设预科、本科、专科、选科,于必要时再增设研究科。本科和专科分‘理论、钢琴、提琴、声乐、国乐五系,将北大、女大、艺专三处,原有之学生,分别归纳,本院成立时再酌量情形。招考各科新生,各科毕业标准,仍照向例。采取学分制,不定年限,其详细章程,及其他关于课程学分制分配,入学休学之规则等项,另拟核呈。”[5]
《大纲草案》则详尽具体的拟写了学院的各种规章性质,以及制度条例。在第一章“总纲”中确立了四条,为学院的名称、宗旨、隶属及聘请原则。“第一章 总纲:第一条:本院直隶于大学院,定名为国立北平音乐院。第二条:本院以介绍世界音乐,以及改进国乐,而养成音乐专门人才为宗旨。第三条:本院设立属于北平。第四条:本院为行政便利起见,无论何项教职员,非具有纯粹音乐知识者,不得任用。”[6]
杨仲子所撰写的《计划书》与《大纲草案》,有构想、有设计,且明确的规划了“国立北平音乐院”的诸项事宜。《计划书》在归并三院的“理由、经费、校址、组织、设备及学科”等六个方面,给出了具体的阐释;《大纲草案》则从学院的“总纲、院长、各处组织机构、学科组织、各项会议和附则”等六个章节,对建设音乐院作出了长久的筹划。学院以“中西融合;兼收并蓄”为办学宗旨,学科建设“理论、钢琴”等基本“五系”,同时又增设专修一定难度的“选科”和具有科研性质的“研究科”。在拟定的诸项教育方案中,将“国乐”视为教学内容的重中之重。特立“国乐系”,并将“改进国乐”作为学院办学方针。这也是我国近代史上,第一次设有“国乐系”及研究方向的构想。如此等等措施,体现了杨仲子对中国传统音乐、民族音乐与西方音乐文化发展的确切认识,更加反映了他对中国民族音乐发展的宏远抱负。“音乐院”直属国民政府大学院,隶属北平,要求所有教职人员都要具备优秀的音乐素养与知识储备。院长只设一人,总理全院事务,并申请由“大学院”直接任命。此间,杨仲子婉拒了“南京中央大学”的电请,留守北平,对于拥护北平音乐教育必将始终如一,无论如何也不移初衷。
遗憾的是,虽然北平政治分会、大学院长蔡元培及国立音乐院萧友梅都表赞同,但南京政府却未能批准建设“北平国立音乐院”的提议,至此,杨仲子所构想的南、北两个音乐院的愿景未能实现。音乐院虽未成立,但杨仲子对建院的构想是绝乎超前的,其办学模式是符合我国专业音乐教育发展规律的。历史已证,先生后来在“重庆青木关音乐学院”任院长时,所展开的一系列教学规划与建设,均以此为基础进行实施。综上,这是中国近代音乐史上,从未有人提出的远大理想,凸显了杨仲子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民族文化的宏远卓见,更加显现了先生对于音乐教育精益求精的态度,及建设学院长远规划的鸿鹄之志。
注释:
杨仲子.质疑[J].音乐杂志,1928(02):1.
[2]杨仲子.质疑[J].音乐杂志,1928(02):3.
[3]杨仲子.北平音乐运动[J].音乐杂志,1928(04):1.
[4]杨仲子.北平音乐运动[J].音乐杂志,1928(04):2.
[5]杨仲子.北平音乐运动[J].音乐杂志,1928(04):5.
[6]杨仲子.北平音乐运动[J].音乐杂志,1928(04):7.
(责任编辑:韩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