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当前我国民办教育培训行业蓬勃发展,但也存在诸多问题,尤其是师资队伍存在管理混乱、专职教师来源庞杂、专职教师的专业水平有待提高、教師发展后劲不足等。为此,建议制定培训机构教师准入标准,加强对专职教师的教师教育,建立教师职称体系,拓宽培训机构与公办学校教师之间的流动渠道,从而促进民办教育培训行业的师资队伍建设。
[关键词]民办教育 培训 师资队伍
[作者简介]朱晓进(1956- ),男,江苏靖江人,民进中央常委,江苏省政协副主席,江苏省社会主义学院院长,南京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江苏 南京 210024)
[中图分类号]G4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8)17-0045-02
近年来,我国民办教育培训行业蓬勃发展,规模不断扩大。民办教育机构满足了广大学生和社会公众对个性化教育的需求,增加了多样化的教育供给,为构建灵活开放的教育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然而,民办培训机构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种种问题,其中,师资建设问题不容忽视。文章分析了民办教育培训行业师资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对民办教育培训行业的健康发展有所裨益。
一、民办教育培训行业师资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
1.教师队伍管理混乱,影响教育生态平衡。虽然我国教育行政部门明文禁止公办学校教师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但由于种种原因,这种现象仍频频出现,屡禁不止。有些教师以匿名的方式到民办培训机构兼职,提供的银行账号是其亲属而非本人的账号,造成一种“民不举,官不究”的政策默认现状,对公办学校的教学秩序造成不小的冲击。
2.专职教师来源庞杂,部分教师缺少从教资质。培训机构专职教师主要来自社会招聘,由应届毕业生和偏远地区公办学校的教师以及部分从公立学校退休的老教师组成。由于培训机构对于入读学生的培养质量不设标准或标准限制较低,因此招聘教师的标准也往往会降低,有时甚至对教师资格证书也没有硬性规定,导致教师结构不合理,部分教师缺少从教资质。
3.专职教师缺少高水平的专业发展活动,停留在经验发展层面。虽然民办教育机构也会对专职教师进行一定的“培训”,但由于这些民办教育机构大多将职能定位在对学生在校学习内容的课外填缺补漏上,故他们开展的教师培训往往只是一种针对专职教师教学能力的培训,很少涉及教师的专业素养,也很少开展教师专业发展培训及相关活动,使得专职教师的水平和能力长期滞留在经验层面。
4.专职教师缺少专业晋升阶梯,发展后劲不足。民办教育机构教师在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办学校教师相比存在很大差距,难以享受到公办学校为教师提供的专业成长环境。同时,社会对民办培训机构专职教师的水平能力评价不具备社会公信力,缺乏统一的专业考核标准,导致教师能力水平参差不齐。
二、关于加强民办教育培训行业师资队伍建设的建议
1.制定培训机构教师准入标准。教师资格证书是教师聘用的底线,我国公办学校对教师资格证书有明确的要求,但对民办教育培训体系的教师没有严格的要求。因此,建议从源头上把握和提高受聘教师的基本素质,不仅对受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实践经验提出明确的要求,还应对受聘教师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知识有一定的要求。同时,新入职教师还必须接受职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培训机构教学。
2.加强对培训机构专职教师的教师教育。应结合所教科目和学生的学习特点,开发针对专职教师的相对系统的教师教育课程,以加强对教师的职前培训。应多方创造条件,让培训机构专职教师同公办学校教师一样参与教育科研和课程改革,从而能够不断了解教育发展的新趋势,更新知识结构和知识体系,提高教育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能力。
3.建立培训机构教师职称体系。可以仿照公办学校职称体系来建立培训机构专职教师职称体系,并取得培训行业公立教育系统的认可。同时,还要以建立职称体系为契机,将民办培训机构专职教师发展纳入规范化的轨道,为其职业生涯发展提供上升通道。
4.拓宽培训机构与公办学校教师之间的流动渠道。要提升民办培训机构的社会认可度,可以尝试让培训机构教师参与公立学校的教研活动。通过经验交流,使培训机构教师获得最新的教育理念和教育动向,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还可以尝试通过考核、举荐等方式,让在民办培训机构表现优异的教师有机会到公办学校去挂职或进行短期学习交流,以此作为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培养和锻炼人才以及与公办学校交流互助的重要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