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 静
摘要:工学结合是高职教育的一种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但目前大部分高职院校采用的教学管理模式与之不相适应。提出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的高职教学管理的着力点在于从高职院校内部明晰并调整学校、教务处、系部之间的责权关系,在外部联动企业参与教学管理,从整体上构建立体式、网络式教学管理体制,保证工学结合的顺利实行。
关键词:工学结合;教学管理;责权关系
基金项目:广州市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课题“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广州市属高职院校教学管理模式研究”(课题编号08A086)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何静(1971-),广州番禺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讲师,高等教育学硕士,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管理。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7518(2009)02-0010-02
一、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高职教学管理的内涵
工学结合突出的特点在于教学过程是在两类不同的场所内完成,其一是传授理论知识的课堂,其二是学生顶岗实习的工作现场,二者各有分工,却又必须进行有效的协作。由于课堂与工作现场分别为学校和企业两个不同的权利主体所支配,因此,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的高职教学管理除了要解决高职院校内部的责权分配问题之外,还要联动企业参与教学管理。
二、高职教学管理的现状
高职院校教学管理一般是由学校、教务处、系部构成一个自上而下的权利体系,在这个权利体系中学校是教学管理工作的决策者,对整个教学工作进行宏观调控和管理。教务处是决策的贯彻者,对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控管,各系部是决策的执行者。由于没有明确学校、教务处、系部的责权关系,这种教学管理模式的管理效率低下,很难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需要。笔者认为为了适应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需要,必须对高职院校的教学管理进行改革,一方面从高职院校内部明晰并调整校、教务处、系部之间的责权关系,另一方面,在外部联动企业参与教学管理。
三、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高职院校内部的责权关系
按照工学结合对教学管理内涵的实际需求,高职院校内部必须实行“校系二级管理,重心在系”的教学管理体制,进一步明确学校、教务处、系部在工学结合教学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形成权责清晰、执行率高的管理机构。
(一)学校是教学管理的宏观决策与调控监督者
学校主要应定位于做好总体规划设计,立足于宏观决策和监督,对全校的工学结合工作进行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从学校层面上,提供工学结合必须的制度保障,确保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顺利实行。主要承担以下责任:
1.教师队伍管理。为满足工学结合对教学团队建设提出的新要求,高职院校要根据“校企互通、专兼结合、动态组合”和“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并重”的原则,引进行业企业中有丰富实践经验和有一定行业影响力的技术骨干,同时建立专业教师轮流下企业锻炼制度,鼓励教师到企业参加顶岗实践,直接承担或参与技术开发和技术服务工作。通过修订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把工学结合作为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项目改革、教学团队评审的重要内容,调动教师参加工学结合的积极性。
2.教学基本建设管理。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重点是教学过程的实践性、开放性和职业性,实验、实训、实习是三个关键环节。高职院校必须充分利用好学校、企业各自的办学资源,加强校外紧密型实训基地建设,加大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校企组合新模式的试点力度,探索课堂与实习地点的一体化,为工学结合的顺利实施提供实践教学保障。
(二)教务处是工学结合教学管理的信息与服务中心
教务处是联系学校与系部之间的纽带,是学校教学管理的具体执行者和各种关系的协调者,是全校教学管理工作的枢纽。其主要工作责权是:
1.制定规章制度。根据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需要,加大教学管理的柔性程度,制定涵盖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各个方面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每一项经常性工作都应有十分具体的操作规程,做出工作流程图,同时还需在流程图中说明操作中的要点和注意事项等。一切照章办事,按规则运行,使教学管理工作做到规范、高效、公平、透明。[1]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管理。提出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原则规定及内容要求,组织和协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并负责组织审定。
3.教学运行管理。根据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的要求,统筹校内外的教学资源,合理配置,并充分加以利用,保证教学的需要。采用弹性学制与学分制管理来协调教学过程与企业的矛盾;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制全校教学进程表、课表和考试安排表等;做好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学籍管理、教学档案管理等工作;组织全校教学工作的运转与调度;负责全校学生各类课程考核成绩的统计工作和学籍管理的部分工作。初步建立适合工学结合需要的教学管理运行体系。
4.教材建设。极组织相关行业企业的专家和广大教师,根据职业标准的要求,编写一批符合高职教育要求、与职业岗位同步发展的校本教材。
5.教学质量监控。按照全程质量管理的理念,研究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质量评价的因素,完善教学计划、教学组织实施、毕业后跟踪服务等各个环节的质量管理办法,尤其要强化实验实训、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关键实践教学环节的质量监控,逐步建成校外评价与校内评价、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质的评价与量的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从而形成对教学质量多角度、多方位、多层次的监控与评价。[2]
(三)系部是工学结合教学管理的具体实施单位
系部在教务处的指导和协调下,负责本部门的教学管理、教师队伍建设和教学改革工作及其所属教研室、实验室、实习基地等部门的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责权是:
1.根据学院工学结合的相关管理制度,制订本系部相应的教学管理制度。
2.根据各专业特点,选择规模适合、信誉良好、在业界有一定影响的企业进行教学合作。
3.组织各专业成立由企业技术人员参与的专业建设小组。在征求毕业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和企业共同讨论,制定出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方案。并以工作过程为主线,参考职业技能标准,共同制订各门课程的课程标准。并负责本系部兼职教师的管理及督促他们完成各项教学工作任务。
4.安排布置和检查教学工作,总结交流教学经验,研究解决教学中的重大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
四、企业在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高职教学管理中的责权
为了促进高职教育工学结合模式的顺利推行,必须打破由学校单向操纵的教学管理的封闭体系,由学校、学生、企业共同参与教学管理,构建“主辅双线,三方互动”的教学管理模式,这是工学结合模式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主辅双线,三方互动”教学管理模式强调校企合作,强调学校、学生、企业三方的参与,强调以学校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以企业为支持。[3]
在工学结合实施过程中,校企双方必须签订相应的合同,明确校企双方的权利和责任。合同中还应包含建立健全保障工学结合顺利进行的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如涉及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应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或分享。
企业在工学结合中的责权主要是根据自身的条件,提供相应的生产实训场所和条件,承担对学生进行企业文化教育和岗位专业技能的教学和训练任务。其主要责权是:
1.挑选思想、业务技能素质好的工人师傅担任学生的指导教师,承担学生入厂后的生产、教育、培训活动,协助学校带队教师共同完成对学生的培训任务。
2.对实习学生进行厂纪厂规教育和安全生产教育;按照学校校外实习计划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实际组织现场教学和技能训练,并组织学生完成生产任务;提供学生饮食、住宿的基本条件和劳动保护用品,适当解决实习学生的生活补贴;配合企业做好留厂就业实习学生的选拔工作。
3.负责校外实习基地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生产车间负责人和带队教师负责给学生安排生产任务和技能训练课题等日常协调、管理工作;生产一线岗位的工人师傅和带队教师共同承担对学生的技术指导和质量考核工作。
综上所述,高职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联动,学校、教务处、系部之间的协调可谓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的高职院校教学管理的“双翼与两轮”。基于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下的教学管理的实质就是教学管理权限的重新分配问题。一是学校向企业“外移”责权,使企业参与教学管理。二是学校向系部“下移”责权,使校、教务处、系部明确各自职责所在。校系二级管理体制与企业之间相互作用,形成一个立体式、网络式高职教学管理体制,保证工学结合的顺利实行。
参考文献:
[1]张建.基于工学结合的院系两级教学管理体制改革思考[J].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8,(3).
[2][3]何静.构建“主辅双线,三方互动”高职教学管理模式[J],中国成人教育,2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