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所地
- 未经同意以夫妻财产对外担保,能否诉请确认无效
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而你是基于个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发生纠纷,自然可以现在你丈夫、谢某、肖某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之一的法院提起诉讼。颜梅生
新农村(浙江) 2023年5期2023-05-15
- 如何用法律手段追索赡养费
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一规定为老年人在自己住所地法院提起赡养诉讼提供了法律依据,避免了某些法院因赡养诉讼案件审理出现困难而“推管辖”的情况。在本案中,王大妈可以选择任何一个子女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直接在其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在5个儿子都不愿履行赡养义务的情况下,王大妈可以将全体赡养人作为共同被告提起诉讼,要求5个儿子全面履行赡养义务。
恋爱婚姻家庭 2023年6期2023-04-05
- “结果型”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地域管辖制度之建构
结果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但是《实施办法》仅在特定试点法院适用,并不能在全国普遍实施。真正意义上可以在全国普遍实施的检察民事公益诉讼地域管辖制度是在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的《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检察公益诉讼解释》)中规定的,其第5条规定,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再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解释》)第24条可
地方立法研究 2022年5期2022-10-10
- 债权转让后需要注意哪些常见管辖问题
纷提交元贞公司住所地法院解决。后,买方康乾公司迟迟未交付剩余货款,元贞公司将此项债权转让给了锦绣公司(化名),同时通知了康乾公司。债权转让后,康乾公司仍然怠于履行交付货款义务,锦绣公司欲提起诉讼。那么,债权转让后锦绣公司与康乾公司是何法律关系?锦绣公司该如何确定管辖法院?【法官说法】债权转让通常涉及两个主要法律关系,一是债权受让人与原债权人之间的债权转让合同关系;二是原基础合同关系,即债权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向原合同债务人主张权利时依据的基础合同关系。司法
中关村 2021年10期2021-11-05
- 离婚诉讼应向哪个法院提起
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以下特殊情况下,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综上所述,阿芳应当结合自身的具体情况,向相关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伴侣 2021年9期2021-10-28
- 到公司注册地起诉,为什么法院给移送了?
法不是规定被告住所地管辖吗?下面通过一个案例来聊聊不得不知的管辖那点事。中广公司与天树公司曾签订《承揽合同》,双方约定由天树公司供货,中广公司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天树公司按照合同履行了供货义务,但并未收到货款。于是,天树公司来到中广公司的注册地打起了官司。就在开庭之前,案件该由哪家法院审成了大问题。对于这个问题,双方在《承揽合同》中约定,对于争议“应提请在北京市人民法院诉讼。”经受理法院调查,合同履行地与中广公司的实际经营地都不在本地,遂裁定移送有管辖权
中关村 2021年5期2021-07-01
- 投资合伙等分红,协议管辖管不了?
的是小康公司的住所地。小康公司的设立目的是为了投资大康公司,该合同的主要义务应为投资标的公司的行为,双方所约定的纠纷管辖地点为标的公司住所地,并不符合法律对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管辖应依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处理,移送至有管辖的人民法院处理。法官释法:一、什么是协议管辖?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订立合同时、纠纷发生后至起诉前协商确定纠纷管辖法院的协议或者条款。常见的管辖条款比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应当友好协商处理,处理无果的,可以向XXX人民法
中关村 2021年5期2021-07-01
- 我该到哪里去打官司(上)
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 经常居住地在2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对
长江蔬菜 2021年7期2021-04-04
- 浅议农业行政处罚法律文书的邮寄送达
、查明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经营场所。如果自然人的经常居住地与户籍登记的住所地不一致,法人或其他组织现住所地(经营场所)与法定机关登记备案的住所地(经营场所)不一致,农业行政处罚机构执法人员应当由当事人确认或调取相关证据印证当事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经营场所,并尽量要求当事人确认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4、准确填写送达地址及其邮政编码。(1) 当事人在行政执法程序中明确提供或确认了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的,按该地址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2) 当事人未提供或
科学与财富 2020年19期2020-10-20
- 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想起诉离婚该咋办?
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高某可以向其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一方下落不明满两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高某可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妻子下落不明的证据,如村委会出具的证明、邻居及亲朋好友的证人证言、派出所的证明等。法院受理后,会进行公告送达,如苗甜确实下落不明,法院会判决准予离婚。律师 陈鸽
妇女生活 2020年2期2020-03-27
- 虐待孩子 国法不容
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岳某作为小苗的监护人,对其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监护职
现代家长 2020年1期2020-02-12
- 自然人国籍消极冲突解决方法新主张
,通常将当事人住所地国家的法律作为准据法而直接适用。若当事人无住所地或住所地难以明确时,则以其居所地国家的法律为其本国法。当无居所地难以确认时,部分国家规定直接适用法院地法,有的国家则要求当事人归化为法院地国籍,进而适用法院地法。例如1982年《南斯拉夫法律冲突法》、1939年《泰国国际私法》,1964年《日本法例》等法律中就作出了如上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主流方法之外,《伊拉克民法典》和《埃及民法典》作出了其他规定:将国籍消极冲突时的准据法选择权交由法官[3
法制博览 2019年21期2019-12-13
- 合同中协议管辖条款的有效性认定问题
——从两则案例浅析协议管辖的相关问题
诉至被告丁公司住所地法院,但没有起诉乙公司。一审程序中,两被告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各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的协议管辖条款有效。无论乙公司是否为诉讼当事人,均不影响其他合同当事人对协议管辖条款的适用,因此请求将案件移送中山市某法院审理。原告甲公司认为,本案是关于丁公司利润分配的纠纷,本质属于股东权益纠纷,属于与公司有关的纠纷,法定管辖优于协议管辖,故不适用协议管辖条款,而应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法院认为:一审
法制博览 2019年16期2019-12-13
- 普法
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
民主与法制 2019年22期2019-11-17
- 合同中如何约定管辖法院才有效
还款。租赁公司住所地为天津滨海区,程某住所地为吉林省四平市,虽然双方住址均不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且请求查封的标的物也不在石景山,但由于合同签订地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且合同中书面注明原被告合同签订地为石景山区,因此原告依协议管辖来我院立案。【法律规定】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
法庭内外 2019年4期2019-03-26
- 合同管辖权 维权之关键
争议,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签订后,某厂家向某公司汇出货款18万元。可是,1个月后,某厂家收到货物清点的数量却是54吨,某厂家便找铁路部门理论,铁路部门告知某厂家,某公司发货数量就是54吨。某厂家就联系某公司并要求其退还多收取的18000元货款,虽然某公司每次都口头答应退款,但就是不付诸行动。于是,某厂家欲拿起法律武器主张权利,经咨询,若前往贵州某公司住所地向法院提起诉讼,不仅要花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诉讼费等费用,而且若要某公司履行付款义务
中国农资 2019年13期2019-02-01
- 论《民法总则》第25条背后的中国社会变迁
,第关于自然人住所地的修改也是一大改变之处。新颁布的《民法总则》第25条是关于自然人住所的规定:“自然人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居所为住所;经常居所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所视为住所”,而《民法通则》关于居民住所的第15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对比这两个条文,我们可以从以下方面加以理解。(一)《民法总则》创设了“居所”概念《民法总则》创设了“居所”概念,并且增加了居所证持有人(
新生代 2018年12期2018-11-14
- 网购收货地在知识产权侵权案件中的管辖研究
权,尤其是原告住所地和网购收货地重合时,仅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法(2017)浙0212民初5879号裁定中持反对意见。笔者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出来的,大部分是近五年的较新的判例。中国2014年,先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置了知识产权法院,但网购收货地是否是管辖地依旧没有统一,搜索目标裁定书,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的裁定1起持反对意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12起案件中反对意见仅2起;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案件共76起,多数都是肯定意见。三、现行法律规定那么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
新生代 2018年23期2018-11-13
- 浅谈自然人住所制度
国应规范自然人住所地确认制度。关键词:地域管辖;户籍;住所一、问题的提出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所规定的地域管辖权是按地域标准在同一级人民法院之间划分它们对第一审民事案件的管辖权。按照《民事诉讼法》第22条和第23条的规定实行地域管辖,无论是“原告就被告”,还是“被告就原告”,其顺序都是:①由被告或原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②当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一般地域管辖中,自然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如何确定就显得非常重要,很多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4期2018-09-01
- 现行民事制度下住所制度面临的问题
问题首先关于“住所地”与“住所”的关系,不管是在《民法通则》还是《民法典总则》中都没有明确的交代。《民法典总则》的第二十五条、第六十三条中称之为住所,而在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则称为住所地。但是住所与住所地本应该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住所地的内涵明显小于住所,仅仅是指住所所在的地方行政辖区。而住所是一个更抽象的概念,是自然人生活的中心场所,与家的概念更为密切,住所应该有它自己独立的价值。根据《民通解释》的第九条,公民在户籍所在地迁出之后,在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6期2018-04-02
- 江苏确定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级别管辖标准
元以上且当事人住所地均在江苏省内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1亿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江苏省内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二)不服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三)不服各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知识产权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申请再审的案件;(四)在江苏省内有重大影响的其他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endprint
中国知识产权 2018年2期2018-03-03
- 企业动产抵押登记管辖的法律适用探讨
登记应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而境外企业欲以其存于境内的生产设备设立抵押为境内关联企业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时,由于在境内无住所地,其向抵押财产所在地县级工商部门申请登记不符合《办法》的管辖规定。实践中,登记机关常以抵押人住所地不在辖区内、不符合登记管辖为由不予办理,境外企业面临因抵押权无法登记而只能放弃以动产设定抵押担保的困境。若因无法登记抵押权而导致企业放弃动产抵押做担保的方式,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企业的融资能力和效率。本文以境外抵押人
吉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 2018年12期2018-02-11
- 浅谈自然人住所制度
由被告或原告的住所地法院管辖;②当其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时,由其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一般地域管辖中,自然人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如何确定就显得非常重要,很多管辖异议案都是因此引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五条规定:“公民以他的户籍所在地的居住地为住所,经常居住地与住所不一致的,经常居住地视为住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规定:“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8期2018-01-22
- 法定管辖合同履行地的明析
——以劳务合同纠纷诉请支付劳务费案件的管辖为视角
定管辖应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规定,在诉讼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情况下,有管辖权的法院为被告住所地的法院和原告所在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原告作为接收货币一方当然有权向自身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二、从立法背景上和理论基础上来理解亦不存在歧义通过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对部分有名合同的合同履行地进行规定的情况可知,程序法上合同履行地的概念和范畴同实体法上合同履行地的概念和范畴不尽相同。程序法上合同履行地确定规则与实体法合同履行地含义的分离,造成审判实践中合同纠纷案件管
法制博览 2018年36期2018-01-22
- 网购纠纷,在哪起诉?
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0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因此,除非您购物时与网店签署了相关的管辖协议,您应当在您的住所所在地,即收货地法院起訴。
现代家长 2017年12期2017-12-21
- 浅析涉外(涉港、澳、台、华侨)离婚案件中存在的问题
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第23条规定:“对于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这些规定,涉外离婚案件,只要一方是中国境内居住的人,不管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被告提起的离婚,中国法院都有管辖权,居住在中国境内的配偶,无论是对居住在中国境外的外国人,还是居住在外国的中国籍公民,提出
西部论丛 2017年5期2017-10-25
- 三则案例教你确定“住所地”
案例教你确定“住所地”王振乾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口流动在我国已经成为常态,民事诉讼送达、执行程序面临诸多挑战。尤其是在离婚案件中,双方结婚共同生活在特定地点,一方突然离开,给另一方诉讼设置重重障碍。为了充分保障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最高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2条第1款(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12条第1款)赋予了原告在其住所地起诉的权利,即: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什么是住所?
法庭内外 2017年7期2017-08-01
- 一则民事离婚案的探究
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何为经常居住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本案原、被告从青少年时代开始就一直在M县居住生活、学习、工作、后因他们所在的企业总部迁入X市,他们的户籍也随他们的企业机关一起迁入X市,但多年来他们仍然一直在M县居住生活,故M县就是他们
大东方 2017年9期2017-05-30
- 网络团购合同纠纷的管辖规则设计
引入了“买受人住所地”的管辖联结点,试图完善网购纠纷管辖规则。然而这一改进依旧没有突破传统合同纠纷管辖规则的框架,也无法充分保护“网团”这类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一、网络团购的分类网络团购,顾名思义,即消费者通过互联网聚集起来,以数量的优势向商家争取到更优惠价格的集体网络购物行为。从法律关系角度,笔者将网络团购的类型分为传统型和O2O(Online to Offline)型。传统型网络团购有两种方式:一是由商家在网络平台发布团购信息,消费者点击直接参与团购进行
传播与版权 2017年12期2017-03-28
- 论网络侵权管辖中的挑选法院
——以2015年《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5条的理解适用为中心
地域管辖的被告住所地标准,当事人可在多个管辖联结点中挑选对自己有利的法院进行诉讼。相关民事裁定中也出现了多种多样的管辖联结点,法院对此态度不一。网络侵权管辖中的挑选法院具有合理性,滥用才会产生不良影响。应正确理解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并对后者进行限缩性解释,防止一方当事人“过分”挑选法院,并将挑选法院限制在可容忍的范围之内。网络侵权;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挑选法院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解释》)第25条首次对信息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7年1期2017-02-21
- 涉外离婚准据法选择的原则
常居所地法律及住所地法律等,主要为用于确定当事人的行为能力、权利能力、婚姻家庭关系以及继承关系等方面的法律适用问题。怎样选取属人法的连结点,关涉到选择国籍抑或是住所地的问题。将此原则作为涉外离婚准据法选择的依据,是因为离婚乃消灭既存婚姻的法律行为,与人的身份问题密切相关,主要涉及到改变了夫妻的身份,还有诸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给付赡养费等一系列与当事人身份有关的问题,而由于身份之关系往往属于属人法范畴,因此离婚所选择的应与结婚所择取的准据法一样受属人法支配
法制博览 2017年32期2017-01-29
- 试论民间借贷合同对履行地无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合同履行地的确定
,可以选择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合同履行地法院起诉。但是对于合同履行地的选择,却存在着争议。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十八条的规定,在合同没有约定履行地的情况下,合同履行地应为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2]实践中,借款合同的起诉方大部分是贷款方,贷款方也往往为了路程的便利、费用、保全、执行财产等因素而更愿意选择其住所地法院为起诉法院。对于接受货币所在地一方的理解,由于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法官可能理解不同,就会导致在有的地区立案庭的法官因为不认同该观点而对
法制博览 2017年15期2017-01-27
- 《电商平台用户格式服务合同》的协议管辖效力分析
点为上海W公司住所地法院(以下简称上海法院)。那么,身在北京的李女士是否只能向上海法院提起诉讼是值得关注的,同时电商以格式条款的形势确定协议管辖的是否合理也是值得思考的。二、购销合同纠纷的管辖权规定《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司法实践中,确认合同履行地是比较复杂的问题。一般地说,合同履行地是指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的地点,主要是指合同标的物的交付地。[1]可见,合同履行地的判断依赖于合同条款中的约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0期2017-01-25
- 信息网络环境下相关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法院的确定
故而不宜将原告住所地或者网购收货地作为信息网络侵权行为管辖法院的连接点。信息网络侵权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5条 侵权行为地 网购收货地随着信息网络的普及,相关配套设施及服务的完善,人们消费方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电子商务的发展如火如荼,“2016年,我国电子商务交易市场规模稳居全球第一,预计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20万亿元,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10%”a吴献雅、赵克南:《涉电商平台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调研报告》,转引自《报告:预计2016年中国电商
知识产权 2017年7期2017-01-25
- 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部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三)协调解决住所地在京外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开展问题。部管社会组织中有31家住所地在京外,按照区域化党建的方式,由住所地相应的党组织负责其党建工作更有利于党组织的建立和党的工作的开展。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6]46号)要求:“住所地及分支机构所在地党委应该按照‘条块结合’的要求,加强对有关社会组织及其分支机构党组织的日常指导和监管服务”,但还需要进一步协调相关部门和地方明确相关政策以便于
中国民政 2017年5期2017-01-25
- 网络侵权视角下的地域管辖权问题
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对于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侵权内容时的计算机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第二:涉及域名的侵权纠纷案件,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对于难以确定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原告发现该域名时的计算机设备所在地可以视为侵权行为地。法律规定的不足方面。第一,网络侵权案件地域管辖方面的专门性规定,只包括著作权纠纷和域名纠纷,也就
人间 2016年13期2016-12-05
- 网络交易纠纷管辖问题研究
诉称:上诉人的住所地以及加工厂均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为了方便法院审理案件,且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该案的管辖法院应是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本案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本案是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履行地应是收货地即被上诉人周吉兵的住所地。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案合同履行地亦即被上诉人周吉兵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
决策与信息 2016年21期2016-11-27
- 网络交易纠纷管辖问题研究
诉称:上诉人的住所地以及加工厂均在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为了方便法院审理案件,且根据原告就被告原则,该案的管辖法院应是漳州市芗城区人民法院。二审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本案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本案是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该合同的履行地应是收货地即被上诉人周吉兵的住所地。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本案合同履行地亦即被上诉人周吉兵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有管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16年7期2016-09-12
- 网购假冒伪劣产品受到损害,可以就近选择法院起诉
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即只要双方当事人选择了其中之一的法院作为纠纷的管辖法院,的确能对彼此产生约束力。但这仅仅是针对合法的协议管辖来说,而本案“所有争议,应当向网店所在地法院起诉”的管辖协议却因违法而无效。因为《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也指出:“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
新农村(浙江) 2016年5期2016-09-05
- 民事公告送达疑难问题探析
应当有受送达人住所地或居所地基层组织或其同住成年家属证明。二、何为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这其中只有当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时才可适用公告送达。也即只有穷尽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时才可采用公告送达。但在审判实务中,却存在诸多问题。有些案件本来是能查找到受送达人的地址而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或是可以采用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送达的,却因怕麻烦等原因而直接适用了公告送达,违反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16年1期2016-05-30
- 论知识产权网络侵权的地域管辖
为地原则与被告住所地原则反置,亦即对于知识产权网络侵权的地域管辖原则改为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则,其中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住所地和原告便利地。同时对于明知对方是侵权行为,或者在权利主体告知后,依然为侵权行为提供便利的网站服务商,实施连带侵权责任认定。【关键词】 知识产权;网络侵权;地域管辖;反置原则一、我国知识产权的侵权地域管辖现状对于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地域管辖,目前主要在相关法律法规与司法解释中予以了以下明确的规定:专利权:“因为侵犯专利权行为而提起
新西部下半月 2016年2期2016-04-15
- 小超市门口
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该事例涉及的是地域管辖中关于侵权纠纷的管辖问题。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即对于侵权案件,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均有管辖权。对于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有权根据自己的便利条件选择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
启蒙(3-7岁) 2016年1期2016-04-12
- 网络人格权保护
权案件,与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相比,原告的住所地是与案件的联系更具有紧密性。侵权人在实施侵权行为时,可以预见到其行为会涉及到受害人的住所地,原告通常就是受害人。而且根据现有的网络技术水平,确定被告的住所地非常困难,而原告住所地相对容易。将原告住所地作为诉讼管辖地解决了判断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的困难,有利于审判活动的继续进行。另外,由于原告是侵权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案件的审判结果关系到原告的切身利益,将原告住所地作为管辖地可以便利原告诉讼,使得其获得及
消费导刊 2016年12期2016-03-13
- 民事公告送达疑难问题探析
应当有受送达人住所地或居所地基层组织或其同住成年家属证明。二、何为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委托送达、留置送达、电子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等,这其中只有当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时才可适用公告送达。也即只有穷尽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时才可采用公告送达。但在审判实务中,却存在诸多问题。有些案件本来是能查找到受送达人的地址而直接送达或留置送达的,或是可以采用邮寄送达、委托送达等方式送达的,却因怕麻烦等原因而直接适用了公告送达,违反
中国检察官 2016年1期2016-02-13
- 网购有问题怎么维权
起诉还是我本人住所地法院起诉?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条规定:“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买卖合同,通过信息网络交付标的的,以买受人住所地为合同履行地;通过其他方式交付标的的,收货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你在网上购买货物,与店家形成买卖合同关系,店家通过快递方式把货物送到你的住地。现发生买卖合同纠
方圆 2015年14期2015-08-01
- 户籍地、住所地还是事发地
——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原则浅析
00)户籍地、住所地还是事发地 ——信访工作属地管理原则浅析胡林贵(蚌埠市信访局督办科,安徽蚌埠233000)属地管理原则是信访工作的首要原则与核心原则,但在适用中出现了偏差和变异,户籍地被过分强调和严重滥用,导致住所地和事发地的责任有所消解,给信访工作带来了一定被动。经语义、法理和实务分析发现,把户籍地作为属地实际上蜕变成“属人”原则,是对属地原则的曲解和误读,只会增加化解问题的成本和环节,造成不必要的延误。应坚持首先从有利于信访问题及时有效解决的角度来
河北经贸大学学报(综合版) 2015年1期2015-03-17
- 对符合破产条件企业法人之执行路径分析
法院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移送执行案件《民诉法解释》第513条规定,“在执行中,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执行法院经申请执行人之一或者被执行人同意,应当裁定中止对该被执行人的执行,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被执行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这就要求执行法院在执行中如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应当首先考虑移送破产。据此规定,将执行案件移送进入破产程序必须同时符合两条件:一是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法人必须符合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情形,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山东审判) 2015年5期2015-02-06
- 离婚案件被告下落不明的认定
离婚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是对“原告就被告”原则的合理突破。但近年来出现了多起原告滥用该规则,人为制造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以规避“原告就被告”原则。要解决这类问题,需要准确认定被告是否下落不明。杜双华案中原告对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及法院对被告下落不明的调查和认定中存在的问题具有代表性。对这些问题进行反思,提出认定被告下落不明的方法,意义重大。离婚案件;下落不明;举证责任;缺席判决;公告送达一、问题之提出——案情回顾2010年9月20日,宋雅红向北京市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4年6期2014-04-06
- 保护网络著作权的几点建议
的相关规定原告住所地应成为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基础。按以往被告住所地作为管辖根据从而达到便于诉讼的目的是难以实现的。管辖原则的基础应当是在方便诉讼和更好的保证当事人权利得以实现。从网络的特征来看,由于侵权行为通过网络来实施,使侵权行为的影响力不断扩大,被告通过侵权行为侵害了原告的利益,其侵权后果往往在原告住所地比较严重。从案件的涉外因素考虑,网络的全球性不可避免地使侵权案件涉及国外被告。因此,要为网络著作权侵权案件的管辖权确认制定一个具体可供操作的标准。这个
出版参考 2014年2期2014-03-07
- 涉外收养法律适用问题研究
,这一倾向(即住所地法代替国籍法)有所反映,其主要标志是住所地的地位得到了提高,大有逐渐取代国籍这一连接点之势。虽然欧洲大陆一些国家在20世纪九十年代的国际私法立法中没有像瑞士1989年国际私法立法那样完全放弃本国法而采用住所地法作为当事人属人法,但他们均将住所作为对国籍的一项补充连接点而予以接受。惯常居所的采用最初源于本国法与住所地法的协调,由于国籍与住所地都具有不可弥补的缺陷,惯常居所得到了许多国际公约与国内立法的采用。如,《儿童义务法律适用公约》、《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1年7期2011-08-15
- 中国涉外离婚案件管辖及法律适用的比较法研究
点。(三)兼采住所地和国籍两种标准确定管辖权许多国家在以婚姻当事人的国籍确定离婚案件管辖权的同时,还规定也可以一依据当事人的住所或惯常居所形行使管辖权。如瑞士等。二、中国对于涉外离婚案件管辖的规定(一)我国的一般原则有关涉外离婚案件应该以“原告就被告”作为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二)我国的特殊原则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5期2009-06-22
- 谁来担任精神病人的监护人
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人员。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上述规定监护人的,由精神病人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可见,吴婧的女儿是第一顺序的监护人。但假如吴婧的女儿拒绝担任母亲的监护人,而其弟又觊觎姐姐的财产主动要求担任监护人,很难保证以后不会发生损害吴婧财产权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最
婚姻与家庭·婚姻情感版 2009年3期2009-04-09
- 追索赡养费
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在特定的情况下,也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的情形,这就是《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的四种情形:“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显然,从蒋婆婆咨询的情况来看,不在此列。那么,蒋婆婆要解决的问题,到哪里去寻找答案
故事林 2008年6期2008-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