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案

  • 涉案30亿元,“内蒙古第一贪”李建平案二审
    全部财产。对其他同案被告人分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一审宣判后,李建平及同案被告人不服,提出上诉。李建平,1960年5月出生,河北省霸州人,于2004年6月起任呼和浩特市水務局党委书记、局长兼春华水务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任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2018年9月7日,李建平接受审查调查,2019年8月22日被“双开”。其“双开”通报措辞严厉,指出其“理想信念完全丧失,党性原则荡然无存,行为底线全面失守”。李建平案曾被称为“内蒙古反

    廉政瞭望·下半月 2023年8期2023-09-07

  • 从依据到理由* ——迈向一种实质性的同案同判观
    的一项基本要求,同案同判有着两种不同的理解方式:一是作为司法政策的同案同判;二是作为推理方式的同案同判。后一种具有概念上的独立价值,而不是仅成为司法政策的一种通俗表述。指导性案例在司法体制中的定位,既表明参照指导性案例是一项法律义务,又表明参照的内容可以是前案说理中体现的抽象法律理由。指导性案例本身的复杂性也提供了对同案同判原则进行更为抽象化理论建构的可能性,即从作为理由之治的司法裁判过程出发,实质性理由既是判断类案的依据,也构成待决案件裁判的核心理由。实

    浙江社会科学 2022年4期2023-01-09

  • 同案同判”蕴含着“遵循先例”么?* ——一对易于混淆的概念及其澄清
    或严格意义上的“同案同判”是有关法律规范性判断必然性的模态命题。法官必须在事实相同的多个案件中作出相同判决构成这个模态命题的正面部分,而当法官在事实相同的多个案件中作出不同判决时,这个命题的反面部分认定这些判决中必然蕴涵错误。如此理解的“同案同判”意味着案件事实属性和法律属性或案件事实属性和司法判决之间的随附关系,它无关正义、平等等实质价值,中立于任何裁判理论,甚至无关理性或合理性的最低要求。在制定法背景下,同案同判要求只是“依法正确判决”的附带现象,在概

    浙江社会科学 2022年4期2023-01-09

  • 理想还是现实:同案不同判的内在成因和优化路径
    的判决,形成的“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就会导致对司法公正的不信任乃至对整个司法系统的不信任。我国实行的法律体系与英美法系的判例法不同,加之我国地理位置幅员辽阔,各地之间的民俗、文化、社会情况也不尽相同,无疑加剧了这种类似案件得不到相似判决的情形。我们要充分正视这种现象产生的深层原因,以及可能产生的影响,以便对其进行正确的引导,最终才能实现维护司法公正、公信的目的,保持司法体系的稳定性。一、“同案”的基本概念(一)“同案”的理论定义根据我国现行法规中的规定,对

    齐齐哈尔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22年2期2022-12-26

  • 对抗组织审查 后果很严重
    料的;(三)包庇同案人员的;(四)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五)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十三条有相关规定——公职人员阻止他人检举、提供证据的,串供或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包庇同案人员的,应当从重给予政务处分。对抗组织审查并非“补救”措施,反而是错上加错的歧路。违纪违法干部要丢掉幻想、正视错误,只有主动交代问题、积极配合调查才是唯一出路。

    支部建设 2022年24期2022-12-17

  • 警惕“异案同判” ——类案裁判机制的功能越位与归位
    指导制度以来,“同案同判”问题就成了学术界的热词。理论界对是否应当追求“同案同判”以及在何种程度上追求“同案同判”展开了多轮交锋。2020 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是对近十余年学界诸多争论的一次重要回应,是用规范性法律文件将“同案同判”的要求加以制度化的阶段性成果。这种统一法律适用的努力展现了最高人民法院对实践中长期存在“同案异判”问题的治理决心。“同案同判”被视为法律平等适用的体现,它可以为司法

    南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1期2022-11-23

  • 民事案件“同案不同判”的法理分析及改进策略研究
    杂性日益凸现,“同案不同判”现象也越来越多。“同案”指的是民事案件的性质、事实以及法律关系等都一样,而“不同判”则指的是裁决结果不同。顾名思义,“同案”是指相同案件性质、类型、同类事实,而“不同判”是指在“同案”的基础上,在适用法律上作出不一致的裁判。一、民事案件中“同案不同判”的界定民事案件下的民事纠纷一般发生于某一特定主体或时空中,“同案不同判”中的同案并不是指两件民事案件的所有细节都完全相同,这样的“同案”是不存在的,从法律意义上,对于“同案”的界定

    法制博览 2022年27期2022-11-21

  • 同案同判”的法律分析
    有的作用,促进“同案同判”;规范法官使用类案检索的流程,发挥(部门及跨部门的)专业法官会议的作用,使重大分歧及法律适用问题得以解决;规范使用统一法律适用平台数据库,提高了工作效率,并规范了数据库的及时筛查更新。一、同案同判的法律基础作为2021年政法领域十大重点改革举措,该《实施办法》的目标,一直有实现“同案同判”的通俗说法,从《实施办法》的具体条文中,我们可以看出,其使用的是“类案检索”一词。“类案检索”是为了达到“同案同判”裁判效果的一条新的尝试路径。

    法制博览 2022年26期2022-11-21

  • 同案同判”中法的一般性与社会事实基础
    法裁判过程中的“同案同判”是法的一般性与社会事实基础的关系这一命题的集中体现。追求“同案同判”要求法院系统统一法律适用,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使得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可以被限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这是人民法院贯彻宪法以及法律所赋予的职责的重要要求,也是深入贯彻司法审判法官责任制的重要抓手,是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保障法院法官依法正确行使审判权的重要体现。最高人民法院作为我国最高的审判机关,其任务不仅仅在于监督下级法院的司法审判活动,而且具有指导下级人民法院审判活动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22年3期2022-02-05

  • 同案同判拘束力的性质
    江一、问题的提出同案同判的拘束力,指的是同案中前案对后案的拘束力。同案同判是否有拘束力,如果有,它的性质是什么,是法理学上的一个重要问题。多数法律实证主义者认为,只有实证法具有规范拘束力,而同案同判并不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只有道德上的说服力。〔1〕参见陈景辉:《同案同判:法律义务还是道德要求?》,载《中国法学》2013年第3期,第60页。也有学者认为,同案同判是正确适用规则的自然效果,因此同案产生同判的拘束力,仅仅是一种认识上的假象。〔2〕例如,雷磊认为,

    法学 2021年12期2021-12-25

  • 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联系方式等。如果同案原告为二人以上,应当分别寫明。如果同案被告有二人以上,应当按责任大小的顺序写明。如果原告或被告系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其名称和住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如果有第三人,按照原告、被告这样去写。 三、诉讼请求 诉讼请求必须明确具体,不可随意主张,需要有证据能够证明。涉及到的金额应当明确,有具体计算方式。若有利息,需要暂计算到起诉日,写明利息的计算方式。 四、事实与理由 事实和理由的表述,主要围绕诉讼请求来写,写明

    妇女 2021年12期2021-12-25

  • ISDS机制改革多元治理路径探析—以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同案不同判”为视角
    际投资仲裁中的“同案不同判”(一)何谓国际投资仲裁中的“同案不同判”在国内法中已经有学者将“同案”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指“同一法律问题”,即由不同审判组织对同一个法律问题作出不一致的判断,最后导致司法不统一。第二类是指“事实相同、法律关系相同的案件”;第三类是指“争议焦点、关键案情相同或类似”的案件。在外国学者Susan的论述中,其将裁决不一致的案件主要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涉及相同事实、形式上相似当事人和类似投资权利的案件;第二类是涉及类似商业情况和类似投资权

    上海商业 2021年7期2021-01-29

  • 同案同判”的涵摄与超越 ——兼论区域法律统一适用与司法协同治理
    久弥新的话题,“同案同判”源于“同等情况同等对待”的朴素法谚,同时蕴含着“不同情况区别对待”的含义。但从语义学上讲,“同案”“同判”的判定面临着理论、认知、实践等多种困境。在法律逻辑内很难对“同案同判”进行理论证成的情况下,一些学者转向语义上的另一种解读,如将“同案”理解为“同类案件”而非“相同案件”,避免误入上述绕不出的困境而受到理论诘难,甚至更为悲观的态度则认为“同案同判是一个虚构的法治神话”(1)周少华:《同案同判:一个虚构的法治升华》,《法学》20

    山东社会科学 2020年3期2020-12-20

  • 同案不同判”,怎么破
    的结果,再次将“同案不同判”置于公众视野。同案不同判时有发生近年来,随着法官的自主裁判权和自由裁量权进一步增强,“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同案不同判”的现象,除了在民事、行政类案件中出现外,在刑事案件中也时有发生,其中以仿真枪案件最引人关注。刘大蔚因网购24支仿真枪,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走私武器罪判处其无期徒刑。上诉后,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刘大蔚的父母随后提出申诉。2019年4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福建省

    新传奇 2020年23期2020-08-03

  • 同案同判的逆向思维
    人的认同,那就是同案同判。事实上,不仅仅是普通老百姓,许多专家学者也在追求和呼吁实现同案同判的道路上付出了不少努力,力求实现司法的公平和正义。但值得注意的是,在理论界,也有一些学者站在反向审视同案同判的角度提出,所谓同案同判是根本不可能实现的,其只不过是一个虚构的法治神话而已。那么在司法实践中,究竟应当如何看待所谓“同案同判”“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呢?所谓同案值得探讨的问题在于,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绝对意义上的同案吗?答案毫无疑问是否定的。同样一起盗窃案——甲

    检察风云 2020年22期2020-01-28

  • 同案不同判问题反思—基于法律适用的视角
    判中很容易出现相同案件不同的裁判结果,即“同案不同判”现象。这不仅不利于司法公信力的确立、使全体人民树立法律信仰,而且也不利于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法官在司法裁判中如何适用法律,以使案件得到公正的解决,给当事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对上述问题的解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以民事诉讼中出现的原告仅有银行转账凭证,无借款合同而主张原被告双方存在民间借贷关系为例,笔者在法信网上输入“民间借贷”“仅有转账凭证”“无借款合同”等关键词搜索发现,共有民事案件132 件,其中二审维

    潍坊学院学报 2020年3期2020-01-18

  • 同案异判”在我国存在的正当性研究
    吴镓宇摘 要:“同案异判”中的“同案”应当分为“同一案件”和“相似案件”两个类型,而相似案件的判断笔者选取“七要素”作为两个案件的比较标准,选出其中对案件法律定性有重要影响的要素进行比对确定的。有的“同案异判”案件是由于理解和认识差异和人类认识的有限性等因素造成,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不应被全面批判。对“同案异判”现象要通过一系列规制路径使得它的存在主观上和客观上符合正当性的逻辑界限。关键词:相似案件;同案异判;正当性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文

    理论观察 2019年10期2019-12-26

  • 医疗损害“同案不同判”问题的审判实例分析*
    211166“同案不同判”一般是指相同或相似案件,经法院审理后,没有得到相同或相当的判决结果。司法实践中充斥着各种“同案不同判”现象,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也不例外。较之其他类型的司法裁判,医疗纠纷裁判的特殊性在于,争议事实具有极强的医学专业色彩,医学专业权威的判断顺理成章地被引入裁判中。通常认为医学专业权威的判断对于司法裁判最终的结果具有决定意义,然而在实际案件审理中,法院对相似鉴定的医疗损害纠纷作出的判决却存在较大差异。一、案例选择医疗纠纷有其特殊复杂

    法制博览 2019年36期2019-12-14

  • 浅论我国合同解释制度的不足及建议
    论,这就容易造成同案不同判,也容易造成裁判者对于合同解释权的滥用。(3)未明确合同当事人参与合同解释的法律价值。合同解释的主体虽是裁判者,但合同当事人作为合同制定的主体,其对于合同解释的作用和价值同样不能忽视,有时甚至可以帮助裁判者更好地解释合同,“在解释合同条款的过程中,法院常能从当事人自己所作的解释性阐述中获得极大的帮助,或者他们依据该阐释性解释从提供或者受领给付的行为中得到了巨大的助益”,在合同解释过程中,裁判者虽依据法律规定成为了合同解释的主体,但

    职工法律天地 2019年12期2019-12-14

  • 人工智能在司法裁判中的应用研究 ——基于“同案同判”的考察
    的新时代。二、“同案同判”下人工智能的具体应用分析(一)对“同案同判”的界定“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适用法律人人平等一直是人们用于衡量司法公正的重要标尺,而“同案同判”同样是公正和平等的要求。由于对“同案同判”的理解不同,在大多数人的眼里“同案同判”是难以企及的理想国。但是当我们在理解何为“同案同判”时,如果仅从字面上采用完全等同说,那么是无法实现的,原因在于每一个案都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完全等同说忽视了事物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例如刑事犯罪,即

    职工法律天地 2019年2期2019-12-13

  • 浅论我国合同解释制度的不足及建议
    论,这就容易造成同案不同判,也容易造成裁判者对于合同解释权的滥用。(3)未明确合同当事人参与合同解释的法律价值。合同解释的主体虽是裁判者,但合同当事人作为合同制定的主体,其对于合同解释的作用和价值同样不能忽视,有时甚至可以帮助裁判者更好地解释合同,“在解释合同条款的过程中,法院常能从当事人自己所作的解释性阐述中获得极大的帮助,或者他们依据该阐释性解释从提供或者受领给付的行为中得到了巨大的助益”,在合同解释过程中,裁判者虽依据法律规定成为了合同解释的主体,但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9年6期2019-08-26

  • 鉴定意见在“假冒”类案件犯罪数额认定中的适用
    较大。这是否存在同案不同判的问题?同时,“假冒”类案件犯罪数额的认定,能否优先采信鉴定意见?司这些都是我们在办理“假冒”类案件中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一、采信鉴定意见的合理性分析正如前述,采信鉴定意见虽然可以避免司法机关采信真实性、稳定性不足的言词证据、书面记录,但是,这种做法也存在“加重处刑”之嫌。因此,如何评价和看待鉴定意见与言词证据、书面记录在证据采信环节的优劣及采信鉴定意见所产生的“加重处刑”的结果,无疑是我们首先需要分析的问题。笔者认为,鉴定意见属

    犯罪研究 2019年2期2019-07-16

  • 同案同判”的一种误读 ——兼谈适用“平等适用刑法原则”
    刑事犯罪案件的“同案同判”,不少人会予以如下解读:对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包括犯罪情节和法定量刑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同的案件,应当判处相同的刑罚。例如,张某与王某同为交通局局长,收受贿赂的数额都是3000万元,犯罪的情节和犯罪的社会危害程度都相同,都有检举立功的法定量刑情节。按照“同案同判”的要求,对张、王应以受贿罪判处相同的刑罚。上述解读,在公众中具有庞大数量的拥趸。甚至,不少法律同仁亦予以认同。然而,实际上,这是对“同案同判”的一种误读。根据刑法规

    民主与法制 2019年18期2019-06-12

  • 统一裁判尺度是法治的基本要求
    褚天有“同案不同判”在有关法院报道以及裁判文书上,时有出现,有时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再加上对法律理解没有定论,裁判的尺度也就自然地出现分歧。由于裁判尺度不统一造成相同事实不同裁判结果的法律荒谬,势必会引起公众对司法的质疑与责难。如果同一条法律同时存在截然相反的解释与适用,那么法律本身存在的预测功能和对当事人做事的指引功能就会无从谈起,就会引起社会公众甚至审判人员的理性观念的混乱。这严重危及司法权威及司法公信力,作为掌握审判权的人民法院,要求公

    青年与社会 2019年9期2019-04-27

  • 从指导性案例看同案同判
    同,不过核心都是同案同判。一、指导性案例即同案同判的理论基础指导性案例的出台是为了适应社会对同案同判的需求。同案同判应当着眼于每个个案裁判之间的共同点,它的重心是对法官依法认定、适用法律、作出判决过程中自由裁量权的限定。德沃金法律思想体系中的“唯一正解”理论是这一制度存在的基础。其具体内涵是:所有案件都应当有唯一确定的判决。不过同案同判只是司法的理想状态。德沃金后期发现了“唯一正解”理论存在的弊端:会在极个别案件中丧失真正意义上的公正。可是他认为同案同判造

    福建质量管理 2018年9期2018-04-02

  • 从交通肇事罪看“同案同判”与“同案不同判”
    石聆睿摘 要:“同案不同判”已成了司法不公正、不廉洁的重要表现和理由。然而对“同案不同判”,许多民众的理解,更多地是停留在一些博人眼球的诸如“义愤填膺”类报道和大众被误导的情绪化理解之中,他们缺乏深入仔细的研究,导致民众的意愿被滥用。究竟我国司法是“同案同判”还是“同案不同判”?本文以交通肇事罪为例,通过交通肇事类案件的分析,具体来看事实如何,我们今后该如何看待“同案同判”和“同案不同判”。关键词:交通肇事;同案;同判;不同判一、具体案例分析(一)兰州市安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9期2017-08-25

  • “学案”与“同案
    年,我们探索的“同案”教学与当今的中小学“学案”模式殊途同归,我们并没输在起跑线上。分析两种教学,它们有许多相似之处,也有些许不同。一、一字之差:“学案”与“同案”“学案”是指教师依据学生的认知水平、知识经验,为指导学生进行主动的知识建构而编制的学习方案。“同案”是指幼儿园根据幼儿不同的年龄特点、生活经验、最近发展区的认知水平,为幼儿掌握新的知识与技能设计的教学方案。二、针对性的不同,即目的、作用不同学案的针对目标是学生,目的是帮助学生如何学习,起到“导航

    新课程·上旬 2017年2期2017-03-27

  • 同案不同判”中“同案”之界说
    何然摘 要:“同案不同判”是一个非常常见的概念,即使是在一般民众的生活当中也会多有讨论。此一概念,乍看之下不难理解,似乎每个人都能想当然地说出它的定义,即所谓“同案不同判”就是相同案件应有相同的判决。但是,若仔细推敲,便知这当中另有门道,有甚多可探讨之处。首先,对于何为“同案”便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没有对于这一概念清晰的界定,而直接讨论应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将全都是枉然。笔者认为,能构成“同案”的案件,显然指的是司法过程中的案件,并且应当是已经得出判决结果的案件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2期2017-02-20

  • 同案不同判”中“同案”之界说
    业大学 北京)“同案不同判”中“同案”之界说何 然(100044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同案不同判”是一个非常常见的概念,即使是在一般民众的生活当中也会多有讨论。此一概念,乍看之下不难理解,似乎每个人都能想当然地说出它的定义,即所谓“同案不同判”就是相同案件应有相同的判决。但是,若仔细推敲,便知这当中另有门道,有甚多可探讨之处。首先,对于何为“同案”便存在着不同的理解。没有对于这一概念清晰的界定,而直接讨论应如何解决这一问题将全都是枉然。笔者认为,能构成“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4期2017-01-26

  • 中国古代法律规则下的同案同判障碍分析
    古代法律规则下的同案同判障碍分析章 燕北方工业大学,北京 100144中国古代对同案同判的追求,在司法实践中最终为现实所消解。古代法律规则体系、法律语言模糊性与明晰性问题,赋予中国古代审判者较大的自由裁量权,成为同案同判的主要障碍因素。同案同判;法律规则体系;法律语言同案同判,因其背后关联的平等、公正等价值,从通识角度而言是个应然的问题。“法前平等、司法公正,从东方文明到西方文明,从古至今,自有法以来就是司法的一个永恒主题,一个至高的价值追求。”①中国古代

    法制博览 2017年14期2017-01-26

  • 从交通肇事罪看“同案同判”与“同案不同判”
    从交通肇事罪看“同案同判”与“同案不同判”石聆睿(730070 甘肃政法学院 甘肃 兰州)“同案不同判”已成了司法不公正、不廉洁的重要表现和理由。然而对“同案不同判”,许多民众的理解,更多地是停留在一些博人眼球的诸如“义愤填膺”类报道和大众被误导的情绪化理解之中,他们缺乏深入仔细的研究,导致民众的意愿被滥用。究竟我国司法是“同案同判”还是“同案不同判”?本文以交通肇事罪为例,通过交通肇事类案件的分析,具体来看事实如何,我们今后该如何看待“同案同判”和“同案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18期2017-01-25

  • 共同遗嘱的裁判困境
    致了实践中出现了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浅谈共同遗嘱的实践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法。共同遗嘱;问题;同案不同判一、概述共同遗嘱是指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共同订立,处分自己所有以及共同的财产时的遗嘱。其有异于普通遗嘱,它是两个及以上有法律资格的主体在自愿和共同协商,表达其意志,体现在一份遗嘱文本中的遗嘱。有的形式和实质意义之分。形式上的共同遗嘱又称单纯的共同遗嘱,是指即内容各自独立的数份遗嘱记载于同一份遗嘱中。而实质意义的共同遗嘱指的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遗嘱人将其内容共同或相

    北极光 2016年8期2016-11-26

  • 从判例法运作机制看司法预测的实质
    义,但它依据的“同案同判”原则,却与英美判例法的运作机制有异曲同工之妙。本文将从英美判例法的运作机制入手,逐步分析司法预测的实质。判例法;司法预测;实质;遵循先例制度;同案同判一、英美判例法的运作机制所谓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虽然美国在承袭英国判例法的道路上已经渐行渐远,有了自己的特色,但作为判例法系两大代表性国家,其判例法的运作机制大同小异。(一)判例查找与

    法制博览 2016年35期2016-02-02

  • 同案不同判现象研究
     230601)同案不同判现象研究程森 (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合肥230601)【摘要】长期以来,“同案不同判”现象普遍存在于我国司法实践的各个领域,不仅严重破坏了我国司法权的统一适用,而且给我国司法公平公正造成了巨大的危害。这一现象具有我国成文法法律体系结构、裁判主体的主观方面和“同质化”程度以及司法程序运行过程中存在的缺陷等方面的形成原因。为了抑制该现象的发生,我国既要做到进一步细化立法技术、加大案件审判过程的公开力度,又要加强裁判主体的“同质化”和“

    安徽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15年4期2015-12-18

  • 对民事纠纷“同案不同判”的法律监督
    莹*对民事纠纷“同案不同判”的法律监督文◎林 莹**福建省宁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352100]“同案不同判”是指不同法院之间、不同庭室之间、不同法官之间,对一些相同或者相似的案件,作出大相径庭的判决结果。美国著名法官、法学理论家本杰明·卡多佐曾指出:“如果有一组案件所涉及的要点相同,那么各方当事人就会期望有同样的决定。如果依据相互对立的原则交替决定这些案件,那么这就是一种很大的不公。如果在昨天的一个案件中,判决不利于作为被告的我,那么如果今天我是原告,我

    中国检察官 2014年4期2014-05-08

  • 克服量刑失衡二元体系之构建——基于对我国量刑失衡现象的实证分析
    域下整体性地违反同案同罚原则的量刑现象,其与同案异罚紧密相联,因此,对中国司法实践中量刑失衡存否问题的考察,就可以转换到是否存在整体性的同案异罚问题上。然而,对同案异罚的探究,又不得不先解决怎样在司法实践形形色色的案件与其量刑中鉴别出哪些案件属于同案,哪些量刑属于同罚。“同案”包括裸罪同案和非裸罪同案。裸罪是指在司法实践中,刚达到犯罪某一具体构成要件等级,并未有任何量刑情节获得法官认可的犯罪状态。在这一意义上,所有裸罪当然可以被视为同案,这就是裸罪同案。但

    政治与法律 2013年11期2013-12-23

  • 人性化执法不能置法律于不顾
    范围很大,导致“同案不同罚”的情况时有发生。事实上,一些地方出台的只罚款不扣分规定,涉嫌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再好的人性化执法也不能置法律于不顾,而处理违章只罚款不扣分明显有违法律规定,也会带来不良后果。记分作为行政处罚的一个必要措施,具有不可替代的教育和警示作用,在交通违法行为处理过程中作用尤为突出。没有记分的罚款,除了有损法律尊严之外,还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这样的所谓人性执法,最终坑害的是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

    浙江人大 2013年1期2013-08-15

  • 我国作证豁免制度的建构模式与路径
    子的严重罪行,对同案或其他案件中罪行较轻的罪犯作出承诺,如果他们放弃拒证权而提供某些关键的证据,将不再对其进行刑事追究”。[1]430作证豁免制度中的证人,其实就是同案犯罪嫌疑人,即所谓的“污点证人”。为更好地打击特殊的重大犯罪,许多法治发达国家和地区建立了“污点证人”作证豁免制度。“污点证人”在德国被称为“王冠证人”,在我国台湾地区被称为“窝里反证人”,在英国和我国香港地区称为“边缘被告人”。[2]262-263我国大陆地区立法中没有规定“污点证人”作证

    海峡法学 2013年3期2013-04-11

  • 同案同判:法律义务还是道德要求
    面,司法裁判受到同案同判的拘束;另一方面,某些情况之下的特殊对待又被认为是合理的。要想化解这个悖论,必须仔细考察同案同判的基本性质。近年来,案例指导制度已经成为中国司法实践当中一个重要的部分,“统一法律适用”被视为案例指导制度最重要的优点,必然要求在司法实践中来落实同案同判。案例指导制度所肯定的是一种有关同案同判的“强主张”,即“同案同判”是不可放弃的司法要求,是不可摆脱的法律义务,因此只有在证明“表面上相似的案件并不是真正同案”的基础上,才能给予特殊对待

    中国检察官 2013年17期2013-01-30

  • “学教同案”彰显课改特色
    第二中学)“学教同案”彰显课改特色◆张渡海(黑龙江省同江市第二中学)我校在推进课程改革的进程中,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同时,确定了以多元智能理论为指导,以“一切为了学生的发展”为办学理念,以“学教同案”为课程改革的突破口,强调个性发展,注重差异教育,智能多元评价,逐步形成了以“学教同案”为载体,彰显课改特点的办学特色。一、改革传统的备课模式,实行以“学教同案”为载体的分工协作,取长补短的集体备课开学初,备课组长确定各单元的主备教师。主备教师提前一周确定教

    中国校外教育 2012年10期2012-08-15

  • 案例指导规范法官裁量权
    在着较为严重的“同案不同判”现象,最高法院通过案例指导旨在约束法官裁量的随意性,保障司法公正“上周我们就接到《通知》,现在正组织全院学习呢!”贵州省高级法院副院长李汉字在电话中对《中国新闻周刊》说,“指导性案例统一了裁判尺度,约束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2012年12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第一批4个指导性案例,其中民事和刑事案例各2个。同时,最高法院也下发了《关于发布第一批指导性案例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认真组织学习,严格参照适用指导性案例。世界上

    中国新闻周刊 2012年1期2012-05-14

  • 死刑案件刑事责任规范化问题研究
    进行规范,避免“同案不同判”等现象的发生,是当前最值得研究的问题。死刑案件最为集中的罪名是故意杀人罪,需对此罪的适用格外关注;最近几年死刑案件审判中最为突出的问题之一是自首制度的运用导致的同案不同判问题;死刑复核制度作为死刑案件最后一个程序具有最终的把关作用;死刑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精神鉴定是法治国家死刑制度的一个发展趋势。基于此,本刊特选取这四个有代表性的问题,从程序、实体、观念、发展趋势等角度对死刑案件规范化问题予以研究,以飨读者,并期待能助益

    政治与法律 2012年9期2012-01-28

  • 以口供认定犯罪事实的五种情形及其适用方法 ——以任某贩毒案为例
    犯盗窃罪而与任某同案审理的李某的供述。也就是说,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主要根据了被告人之间供述的相互印证,认定了与被告人任某相关的犯罪事实。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第一,因为共同被告人任某与张某的供述一致,所以可以认定被告人任某曾和张某一同向穆某和者某贩卖2克毒品。第二,因共同被告人张某与李某对任某单独向穆某等贩卖毒品的事实的供述可以相互印证,所以该犯罪事实也应认定。第三,根据邬某和任某的供述比对,可以得知任某并不知邬某犯罪事实的存在,所以不予认定。对于上述案例的

    潍坊学院学报 2011年1期2011-08-15

  • 秤上“做手脚” 虚增重量诈骗获刑
    的车辆过磅时,由同案人使用遥控装置将磅秤数据扩大到11.17吨,虚增重量2.8吨。3-4月期间,谢某及同案人以同样手段作案三次,共虚增废纸重量8.62吨,骗得人民币11723元。2010年4月19日,谢某伙同他人以同样手段过磅虚增数量时,被桂华纸业有限公司职工发现并逃离现场。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谢某是从犯。但其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湖南省安乡法院以诈骗罪,判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11年7期2011-05-14

  • 同案同判”幻想
    法公信力下降的“同案不同判”现象,是涉法涉诉信访诱因之一。以“维稳”思维视之,难免治标不治本最高法院为解决“同案不同判”现象的努力,有目共睹。2010年10月1日,《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以及《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将全面试行,最高法院推行多年的量刑规范化改革由此全面铺开。不出意外,一份名为《关于加强和完善案例指导工作的若干意见》亦将于10月获得最高法院审委会通过。最高法院研究室主任胡云腾透露,这份被称为中国“判例法”制度的案例指

    财经 2010年20期2010-10-19

  • 已判决被告人为后归案同案人翻供应如何认定
    含多次找到作案的同案人李某某、张某某(均已先行判决并生效),使用诱骗、金钱收买等手段,让张、李二人作虚假陈述。此后,张、李在明知其所盗窃的是直角慢速手机头且法院已对刘某锋作出判决的情况下,按照刘某含的指使作出虚假证明,致使该中级法院作出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在县法院重新组成合议庭开庭审理刘某锋盗窃案时,张仍到庭作上述虚假证明,干扰司法活动正常进行。后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几人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分歧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本案应定包庇罪。第二种意见认为,

    中国检察官·司法务实 2009年7期2009-08-17

  • 关于同案被告人的口供能否互为证人证言的探讨
    围绕同案被告人的口供能否互为证人证言的问题,学术界众说纷坛、莫衷一是。具有代表性的观点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三种:第一种观点认为:同案被告人的口供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当做证人证言;第二种观点认为:同案被告人的口供如果供述一致,则可以互为证人证言;第三种观点认为:同案被告人的口供原则上仍然属于被告人供述,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其中有的同案被告人的一致供述,可以起到证人证言的作用。上述第三种观点认为的“特殊情况”是指以下几种例外:一是在同一诉讼程序中,某被

    活力 2009年4期2009-06-22

  • 同案不同判”的法理分析和现实对策
    殷增华一、何谓“同案不同判”——解析同与不同同案不同判或同案异判是通俗的说法,指相同或者大致相同的案件,没有得到相同或者大致相同的判决结果,通常被认为是对法制统一、司法确定的悖离豍。与之类似,还有同罪不同刑、同刑不同执、同事不同制、同命不同价等表达,都是对于司法领域“同等情况不同对待”的具体概括和表述。拉丁语中有“类似案件类似处理”,“在相似的案件中,救济的手段也应该相似”的法谚,而且相应的也有“对不同情况,也应适用不同的法律规则”的说法。“相似并不等于相

    法制与社会 2009年25期2009-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