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某系社会无业人员,靠收废纸为生。2010年3月,他从湖南益阳市资阳区收购8.37吨废纸后,运到安乡县桂华纸业有限公司出售。在装载废纸的车辆过磅时,由同案人使用遥控装置将磅秤数据扩大到11.17吨,虚增重量2.8吨。3-4月期间,谢某及同案人以同样手段作案三次,共虚增废纸重量8.62吨,骗得人民币11723元。2010年4月19日,谢某伙同他人以同样手段过磅虚增数量时,被桂华纸业有限公司职工发现并逃离现场。
法院认为,被告人谢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在共同犯罪中,谢某是从犯。但其有犯罪前科,应酌情从重处罚。湖南省安乡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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