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继

  • 承继的共犯* ——以因果共犯论为视角
    裁判所第一次针对承继的共犯做出的判断。该案大致案情如下:A 与B 经过共谋,在第一犯罪现场、第二犯罪现场对C、D 实施暴力造成伤害结果。其后,到达第二犯罪现场的被告人X 经过与A 等人的共谋参与进来,用金属梯子、方木材殴打D 的背部、脚部,殴打C 的头部、肩部、背部与脚部,并脚踢D 的头部,实施了强度更大的暴力,相当程度上加重了C 等人已遭受的伤害结果。对此,原判决(二审)②参见高松高判平成二十三年11月15日刑集第66卷11号,第1324页。判定,“就X

    东南法学 2023年1期2024-01-01

  • 明代过继规则的民间文书表达*
    权利继承称之为“承继”,具有现代民法意义上的“继承”出现于清末变法时期。中国传统社会的“承继”和现代民法的“继承”不只是书写的不同,其内涵也有明显区别。中国传统社会的“承继”包括公法意义的“承继”和私法意义的“承继”。所谓公法“承继”,是指对政治地位和政治特权身份的继承,如王位的继承和爵位、封赐的世袭以及政治特权身份的享有。私法意义的“承继”不仅包括财产权利的获得,还包括对被继承人的人身权的承受,同时还包括对被继承人的义务的承担。传统社会的私法“承继”分家

    中州学刊 2022年8期2022-11-04

  • 公司伪装解散中劳动合同承继的证成与构建
    条规定了劳动合同承继制度,但目前该制度仅适用于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的解散。公司伪装解散和公司因合并或者分立需要的解散都会发生公司解散、业务移转的法律效果,只是两个法律效果发生的先后顺序有所不同,那么劳动合同承继制度能否作为劳动者在公司伪装解散中的法律救济手段呢?对此,目前我国学界探讨阙如。所谓“劳动合同承继”,是指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移转给新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法律制度,实际上只是变更劳动合同中的用人单位而已。具体表现为,原用人单位的业务移转给新用

    广西社会科学 2022年5期2022-06-22

  • 不及物动词宾语的语义类型和构式语法阐释
    法阐释构式之间的承继关系被Goldberg[12]69描述为非对称的承继联接,即构式A是构式B存在的理据,当且仅当B承继A的特征。Goldberg[12]72把构式之间的承继联接分为四类:一、多义联接;二、隐喻扩展联接、三、子部分联接;四、实例联接。本文认为不及物动词带施事宾语实际上就是存现句通过隐喻扩展联接而形成的,属于构式的内部承继,而不及物动词带非施事宾语则由于“构件”的变化在积累了一定的量变之后,就会产生质变,导致构式变异,属于外部承继(即Gold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6期2022-03-22

  • 承继共犯的核心问题及其解决
    事责任承担问题。承继共犯也不例外。但是,何谓承继共犯?承继共犯到底“承继”了什么?这个基础性问题少有专门讨论,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承继共犯理论的研究。承继共犯所要解决的问题有二,第一,后行为人与先行为人是否构成共犯;第二,是否需要追究后行为人的罪责。学说上有肯定说、否定说、限定肯定说的分歧。几种学说一致认为,承继共犯场合,先行为人与后行为人构成共犯,需要追究后行为人的罪责。只是,几种学说在后行为人与先行为人是否构成同一罪名的共犯以及后行为人是否对包括先行为及其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2期2022-03-18

  • 广西社会科学 2022年第5期 曹有康、李坤刚:《公司伪装解散中劳动合同承继的证成与构建》
    散中主张劳动合同承继的权利,需要进行全面分析。一方面,劳动合同承继与法律允许公司伪装解散并不冲突,并且体现了公司对劳动者应当承担社会责任的法律要求;另一方面,劳动合同承继不会给公司伪装解散中涉及的劳动者、公司、股东三方利益主体带来不利影响,还可以弥补我国解雇保护的漏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未来修改中,建议将劳动合同承继规定为劳动者在公公司伪装解散,是股东司伪装解散中享有的法律救济手段。在具体的规则设计上,可以根据承继主体的不同,分为横向型、纵向

    工会理论研究 2022年4期2022-02-04

  • 承继共同正犯责任范围之消极说的建构
    430070)承继的共同犯罪, 是指先行为人已经实施一部分犯罪实行行为,在实行行为尚未完全终了时,后行为人以共同犯罪的意思参与实行行为或者提供帮助。[1]承继的共同正犯,则是指先行为人已经实施了一部分实行行为之后, 后行为人以共同实行的意思参与实行犯罪的情况[2]。对于承继共同正犯的探讨应当置于承继的共同犯罪之下,并以共犯理论为依托。如何认定承继共同正犯的责任范围是承继共同正犯中关涉后行为人刑事责任承担的重要问题。 其不仅是共同犯罪的理论问题, 也反映了

    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4期2021-12-07

  • 马伯乐的诞生
    萧红对鲁迅精神的承继,以及时代对其创作的影响。由此明确马伯乐诞生的历史必然性。◆关键词:萧红;马伯乐;鲁迅精神;承继萧红,中国现代文学史代表女作家之一,她的一生颠沛流离、几经磨难。在她短暂的生命之中,她用女性观察的视角以极其细腻的笔触去描写底层人民的苦难,关注现实人生,再现东北地域的风土人情,留下了许多极具审美价值的小说。当我们阅读她的大多数作品时,最强烈的直观感受就是“沉重”和“悲痛”。然而阅读萧红后期的作品《呼兰河传》和《马伯乐》时,都能感受到作者描写

    速读·下旬 2021年11期2021-10-12

  • 王步文:信仰之光 穿越时空
    志,我的财产由你承继。夫步文上五月三十一日父亲:我为革命死了,你媳复苏应承继我的一切财产,使她教养爱生,以继予志。二儿步文上五月三十一日死前一小时书【无悔书】王步文(1898-1931),安徽岳西人,中共安徽省委第一任书记。1931年2月15日,中共安徽省委在芜湖成立,王步文任代理书记,后任书记。省委建立之初,各项工作都十分繁重。4月6日,王步文准备前往省委秘书处主持召开省委会议,临行前叮嘱妻子方启坤:“如果我11点钟没有到家,你记住撤掉联络暗号,做好转移

    恋爱婚姻家庭 2021年20期2021-08-02

  • 当代中国山水画在色彩领域的承继与转化
    画;青绿;色彩;承继;转化中图分类号:J22 文献标识码:A中国山水画是中国画体系中至关重要的组成部分,自从山水画出现以来,对色彩的应用都一直坚持以青绿色调为主,希望能借助自然属性色彩的合理搭配,更好地将山水风貌和神韵充分地展现出来。经过1000多年的发展,山水画的思想性已与生活空间、笔墨技巧、意境、时代性等形成完美融合,一幅经典作品也应该是这些元素的完美结合。水墨山水画的思想因与文人审美理想的契合度相对较高,成为几千年来我国山水画发展的主流思想,其积淀下

    艺苑 2021年6期2021-03-09

  • 承继共同正犯修正肯定说之理论肯认及运用
    430073)承继共同正犯这一概念肇始于德国刑法,虽并非是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正犯类型,但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并不鲜见,无论是单一行为犯中的持续犯,抑或是复合行为犯中的牵连犯、结合犯,都成为承继共同正犯的多发领域,并且随着社会现实的发展呈现更为错综复杂之趋,再加之立法及有权解释的薄弱,往往导致同案不同判的情形出现。即便认定共犯的成立,例如,在陈尧等绑架案[1]、章浩等绑架案[2]中,其中仅参与实施勒索财物行为的行为人陈斌、章娟均被认定为构成绑架罪的共犯,但也

    梧州学院学报 2021年4期2021-03-08

  • 承继到收养:民国法制对独立人格观念树立的影响
    代化转型,传统的承继制度消亡,民国《民法》所规定的收养制度被逐渐应用于社会生活之中。承继制度作为宗法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以家族本位为核心的;而收养制度则可视为是以个人本位为核心的,这种从家族本位到个人本位的转变是民国现代化民事法制构建的必然要求。收养制度将男性的独立人格观念从家族意志中解放出来,同时亦促进了女性的独立人格观念的觉醒。与承继制度相比,收养制度对于当时国民的独立人格观念的树立具有积极的影响。关键词:承继;收养;独立人格观念中图分类号:D929   

    西部学刊 2021年2期2021-02-26

  • 诉讼承继人之程序保障论
    、问题的提出诉讼承继是指在诉讼系属中由于实体法律关系的变动,权利义务从当事人转移至第三人,进而由该第三人替代当事人进行诉讼,并承受其诉讼状态的制度[1]。依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诉讼承继的发生主要基于两种事实,一则当事人死亡、丧失诉讼行为能力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的情形,二则诉讼中争议的民事权利义务转移的例外情形。对于后一种情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49条、250条进行了规定。依据立法者的理解,该条文确立了系争标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1年9期2021-01-08

  • 母公司吸收合并下属控股公司研究
      吸收合并  承继  变更  注销为深化企业改革,减少管理层级,同时降低“营改增”后税务管控风险,某国有施工企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启动吸收合并其下属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重组事项,重组各主要节点目标顺利完成:股份公司完成工商注销;集团公司承继股份公司资质;集团公司具备投标资格;股份公司地税、国税注销。一、相关背景集团公司为某大型央企旗下全资子公司,为转换经营机制、推进改制上市,集团公司联合相关单位共同发起设立股份公司筹备上市,

    财经界·中旬刊 2020年1期2020-07-13

  • 以因果共犯论检视承继共犯的中国问题*
    案例都是国外讨论承继共犯问题的经典案例。所谓承继共犯,是指在前行为人实施部分行为后,后行为人基于意思联络参与进来,单独或者共同完成犯罪的情形。承继共犯理论所要解决的就是后行为人刑事责任的范围问题,或者说,后行为人应否对前行为人的行为及其结果负刑事责任[1]。关于承继共犯的处理,理论上有全面肯定说、全面否定说及各种中间说。如果持全面肯定说(以下简称“肯定说”),对于案1至案5,可能分别得出成立抢劫共犯、抢劫致死共犯、事后抢劫共犯、诈骗共犯及伤害既遂的结论。但

    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6期2020-01-07

  • 承继共犯限制肯定视角下事后抢劫问题的处理
    论证,另一种是从承继的共犯角度予以解决。若要试图从承继的共犯角度解释上述案例中后行为人乙的定罪问题,就首先要厘清承继共犯的概念和逻辑基础,从而对其成立范围进行限定,方能用于解决具体的事后抢劫问题。所谓承继的共犯,是指在先行为人部分实现了构成要件该当事实之后,后行为人认识到该事实,仅参与其后的构成要件该当行为的,应在什么限度内追究后行为人之共犯罪责的问题[1]。关于承继的共犯,向来有肯定说、否定说和中间说三种看法。否定说从因果关系和因果共犯论的角度出发,对承

    文化学刊 2019年5期2019-12-26

  • 编读往来
    就是债权、债务的承继,新修订《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组织承继。所谓债权、债务的承继,是指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立的合作社,必须无条件地承继因合并而消灭的合作社的债权与债务,目的是提高合作社合并效率,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合并后存续或新设的合作社对所承诺的债权,有依法处分的权利;对所承继的债务,有依法清偿的义务。——《中国农民合作社》编辑部 康晨远问题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形式与其他市场主体一样吗

    中国农民合作社 2019年11期2019-11-12

  • 构式“往死里X”的结构层级和形成机制
    死里V”构式隐喻承继“往N里V”构式。随着变量“V”的聚合特征逐渐泛化,“A”不断涌入,常项“死”概念语义日益磨损,变量和常项双向互动下,构式“往死里X”演变为一个高程度量构式,具有一定的能产性。关键词:往死里V;往死里A;构式;高程度量;承继“往死里X”结构的典型成员是“往死里打、往死里揍”之类,它表示的动作或行为大多会对受事的身心造成一定的伤害。可是在实际使用中却存在以下例子:(1)像你说的那样,湘筼爱进军往死里爱的。(韩天航《我的大爹》)(2)老实说

    现代语文 2019年4期2019-08-09

  • 互动视角下构式压制和承继的合力机制 ——基于羡余否定构式“好不X”封闭语料库的研究
    构式语法中压制、承继的内涵、局限及关联,从构式与其组构成分的互动视角去构建图示构式生成过程中的压制和承继的合力机制,并以汉语羡余否定构式“好不X”为例,验证构式压制和承继的合力机制在构式生成过程中的现实性和阐释力。1 构式压制和承继的内涵及其局限1.1 构式压制的内涵及其局限构式压制通常被看作是构式与其组构成分发生语义冲突的一种有效解决手段,即构式迫使组构成分做出语义调整并使之与构式整体语义特征保持一致[10]。Goldberg认为,构式压制指“当构式整体

    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1期2019-01-22

  • 关于法律文件对“继承”的不当使用的辨析
    “继承” 词源 承继作者简介:王春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管理工程系,副教授,研究方向:经济法律法规;刘超,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厦门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证券、金融、投融资、重组与并购等法律业务;在企业改制上市、发行债券、资产重组等。中图分类号:D923.5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106法律术语“继承”源于对公民私有财产的繼承权,涉及该术语的基础法律规范包括《继承法》和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1期2018-12-24

  • 构式“A死我了”和“把我A死了”
    A死了”;构式;承继;句式;变换[摘 要] 文章主要基于构式语法的原理,在考察汉语构式“A死我了”和“把我A死了”使用情况的基础上,提炼两种构式的构式义,分析它们和相关构式的承继关系。文章还讨论了句式和构式的区分以及句式研究和构式研究对变换分析的不同认识。文章认为在语法研究中,应明确构式研究和句式研究在理念和方法的差异,遵循各自的内在逻辑和方法论原则,发挥各自应有的作用。[中图分类号]H0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8174(2018)0

    华文教学与研究 2018年2期2018-09-10

  • 公房使用权承继问题探析
    中一个比较典型的承继问题通过案例进行引入进行剖析,试对公房使用权承继性进行探析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关键词】公房使用权;承继;对策分析1、案情导入羊某一直承租居住在某市一砖混木结构的直管公房内,后由于城市旧城改造道路拓宽建设工程的需要拆除其居住的公房,由该市拆迁总公司牵头,原公房于1993年拆除,双方协商于1993年6月15日签订拆迁协议书。同意安排至另处居住,建筑面积为72.031平方米,产权性质仍属于该市房管处的直管公房,其中超面积部分2.863平方米,

    中国房地产业·下旬 2018年1期2018-05-14

  • 公房使用权承继问题探析
    。2、公房使用权承继性分析这种案例在公房使用权纠纷中还是比较普遍的,本文探析的公房只指直管公有住房,由于笔者认为该种公房使用权的所谓“继承”并非是现行《继承法》中的“继承”,笔者认为“承继”较为合适。该案例中,其中的私产部分是完全可以通过继承取得,但是剩下的公产部分是否可以承继?至于其中涉及的承继人需要与其共同居住,需要工龄等前提条件才能进行房改不是本文论述的重点,即不再赘述。笔者认为该案症结的关键在于公房使用权的性质界定,这是能否进行承继的前提条件。2.

    中国房地产业 2018年2期2018-02-10

  • 新论盗窃并使用信用卡共同犯罪行为的认定
    较分析,讨论其对承继共犯的影响。另外,在盗窃并使用信用卡的问题上,笔者主张这是一种复合行为,在此基础上,探讨盗窃并使用信用卡这一复合行为的承继共犯问题的认定标准,到底是后行为人“明知”是盗窃所得的信用卡加以使用即可成立共犯,还是“参与”先行为人盗窃信用卡的行为才能认定二者成立共犯。并试图通过该观点对实践中经常出现的以下两种盗窃并使用信用卡的情况进行分析:一是A盗得一张信用卡,告诉B是盗来的,B对人使用是否构成盗窃罪?二是A盗得一张信用卡,告诉B是捡来的,B

    中国检察官 2018年2期2018-02-07

  • 袅娜与哀伤
    者对于传统文化的承继与创新。本文仅从《警幻仙姑赋》及《芙蓉女儿诔》两篇文章入手,探讨曹雪芹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承继与革新。关键词:《红楼梦》;骈体文;承继;创新;《警幻仙姑赋》;《芙蓉女儿诔》《红楼梦》是中国古典小说的巅峰之作,它综合体现了中国优秀的文化传统。小说的主体文字是白话,但又吸纳了文言文及其他多种文体表现之所长。小说中写入了大量的诗词曲赋、灯谜、酒令、简帖等等,文学样式灵活多变,做到了真正的“文备众体”,并且使它们成为小说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小说

    小说月刊 2017年12期2018-02-05

  • 从小说到电影
    句顶一万句》尽管承继了原著对普通人心灵世界的洞察,表现了现代人孤独的主题,但影片对原著从内容、人物到内涵所做的删改,极大地削减了原著丰富的寓意和魅力。关键词:《一句顶一万句》 刘震云 承继 变化 缺憾刘震云被誉为当代文坛讲故事最“绕”的作家,他习惯于在作品中把一件事讲成几件事,而且事与事之间互相纠缠,无法理清,在看似麻团一样的故事结构中刘震云表达着自己对现实冷峻的思考和批判,他因此也被称为严肃作家,他的作品也被称为严肃文学。刘震云2009年出版的小说《一句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18年1期2018-01-25

  • 浅谈档案与文化承继
    燕浅谈档案与文化承继文/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李瑞芬 于虎娜 刘海燕档案是人类活动的物质记载,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不断更新;文化是具有多种解释的一个词语,赋予我们无限的想象空间,但无论文化如何定义,都不可否认档案是文化产物的这一事实。档案在特定的文化背景下产生,又通过自己独特的方式承继着文化的发展,因此从人类文化发展历史来看,“没有人类文化,就不会有档案,同样,没有档案的存在,人类文化也就会断裂或者一片空白。”档案;文化;承

    办公室业务 2017年17期2017-11-25

  • 公司合并中的劳动合同承继问题研究
    劳动合同采取概括承继,但司法解释中也允许选择承继。本文通过对比德国、日本公司合并中劳动合同的规制,分析我国对此现有的立法和司法实际状况,认为应通过明确集体合同的承继等措施来完善我国公司合并中劳动合同承继存在的问题。关键词 公司合并 劳动合同 承继 劳动者作者简介:杨小粉,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中图分类号:D923.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7.08.325“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订

    法制与社会 2017年24期2017-09-04

  • 试论广东雷州方言对古语词的承继现象
    州方言对古语词的承继现象,以期更进一步地明晰雷州方言与古语之间的紧密联系。关键词:雷州方言;古语词;承继;雷剧《秦雪梅》雷州方言是雷州半岛的海康、徐闻、遂溪三县及湛江、茂名市郊的部分地区、廉江、电白、吴川、阳江等县市部分地区居民所使用的一种次方言,亦称之为粤西闵方言。因为雷州半岛上居民的祖宗,大多是由福建省经粤东迁徙而来,因而归属于闽南语系。雷州方言中保留了大量的古汉语词汇,这既是一种鲜明的方言特色,同时也彰显了传统文化打在方言上的深刻烙印。以下,笔者以雷

    速读·下旬 2016年8期2017-05-09

  • 承继共犯在不同场合中的认定
    30117)研究承继共犯,首先需要对承继共犯的概念进行剖析,承继共犯就是指先行犯罪行为人在整个犯罪过程中已完成了部分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行为全部实施完毕前,后加入一个犯罪行为人,并且后加入的行为人有犯罪的共同意思表示,或者为前述犯罪行为人提供犯罪帮助,以共同完成犯罪行为。[1]1 承继共犯在继续犯场合下的认定继续犯也被表达为持续犯,是指犯罪行为人从一开始的准备到行为终止之前(有一定终止原因),一直以持续状态存在的犯罪。举两个十分具有典型性的例子就是非法拘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17年30期2017-03-11

  • 承继共同正犯的域外考察与域内反思
    100081承继共同正犯的域外考察与域内反思于晓鑫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1因对共犯本质认识不同,各国对承继共同正犯肯否不一。当理论差异可能影响司法实践,就需对其梳理总结。讨论承继共同正犯,德日为最佳域外考察对象。德国对其存在与否仍有争议,以否定派为主;日本有纯粹肯定说、修正肯定说、纯粹否定说、修正否定说、中间说。从行为一体性看,肯定说最合理,但纯粹肯定说不符合实践要求,因此借鉴德日同时应总结我国实践经验,完善修正肯定说。承继共同正犯;域外

    法制博览 2017年19期2017-01-26

  • 福柯晚期新主体的承继
    福柯新主体思想的承继。【关键词】福柯;新主体;承继中图分类号:B8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7-0125(2016)05-0240-01一、“诗性智慧”对福柯“性快感”的启蒙维柯对福柯主体思想的影响主要在于《新科学》提出的“诗性智慧”的美学思想,维柯指出“诗性智慧”是一种处于蒙昧时期的早期人类在想象力的基础上生发出来的一种感性智慧。维柯认为理性不是绝对的,不能解决一切问题。维柯在古希腊文献,发掘了建立在感觉印象基础之上的记忆的复合想象。他认为“诗

    戏剧之家 2016年9期2016-06-04

  • 承继与规训:论传统武德的二元构架
    49)古今论坛承继与规训:论传统武德的二元构架王占涛(山东理工大学 体育学院,山东 淄博 255049)摘要:以传统武德的发生背景和自身特质为研究出发点,认真剖析武德诸多具体内容的分属范畴,提出武德从构架上应分为两个部分,即承继中华传统道德体系的部分(共性部分)和根据其自身暴力性特点所形成的规训性部分(个性部分)。其中共性部分直接延续了中华传统道德体系以健行与厚德的基本框架和内容,而个性部分则根据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划分为个人行为规训与社会行为规训两个部分

    管子学刊 2016年1期2016-05-10

  • 清代和民国初期异姓立嗣承继问题考察——以制度为基础
    民国初期异姓立嗣承继问题考察 ——以制度为基础王跃生(中国社会科学院 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北京100028)清代法律和宗族规例对异姓承继实施以严格排斥为主的制度,民国初年法律有所放松,甚至限制无告争权人为此兴讼告状。同时也应看到,即使在清代,有的宗族对异姓承继者持柔性态度,甥婿立嗣承继被有条件的接纳,对既往异姓承继也持宽容态度,而允许异姓上附谱的做法则有人性化和现实性考虑。惯习显示,民间异姓承继行为因地区、时期而有别。宗族势力薄弱的区、移民地区、战乱之后

    山东社会科学 2016年10期2016-04-03

  • 构式语法与承继层级*
    庆斌】构式语法与承继层级*刘树晟 段业辉(南京审计学院,南京 211815;南京师范大学,南京 210097)承继对构式语法的语法概括、知识组织和实际表达式的允准起着重要作用。本文梳理承继的基本原理,阐述伯克利构式语法、认知构式语法和认知语法的构式承继观,比较相互之间的异同,指出激进构式语法近年来抛弃承继的观点。构式语法;承继;层级1 引言“承继”(inheritance)最初是计算机科学的术语,由Ole-Johan Dahl和Kristen Nygaar

    外语学刊 2015年5期2015-10-24

  • 承继共犯的成立:肯定说的新生
    马荣春内容摘要:承继共犯的成立问题主要是聚焦于承继共同正犯予以讨论的。在日本,承继共犯的成立问题存在承继共犯肯定说、承继共犯否定说与承继共犯中间说的分歧,而在我国当下则主要是承继共犯肯定说与承继共犯中间说的分歧。承继共犯否定说得到国内个别学者的极力推崇。承继共犯否定说的主要立论依据是“因果责任论”和“责任主义”,但其却在各种行为类型中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而这些问题在暴露出承继共犯否定说“自相矛盾”的同时,集中地说明着该说所犯的无视共同犯罪事实的“分割评

    东方法学 2015年5期2015-09-10

  • 关于承继共犯刑事责任的探析
    一个标准去分析。承继共犯就是共犯中的一种特殊形态,学界对其存有不同看法,尤其是在刑事责任的承担问题上,有很大的分歧。准确合理的责任分担,符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也是对每个犯罪行为人的一个公正的处罚。一、共犯承担刑事责任的一般情形有了刑法就有了犯罪,也就有了刑罚。当一个犯罪现象出现以后,接着就应该来谈刑罚,也就是如何承担刑事责任。在行为人违反刑事法律义务后引起的刑事法律后果,刑事责任能提供衡量标准的、体现国家对行为人否定的道德政治评价的刑事实体性义务[1]47

    长治学院学报 2014年3期2014-08-15

  • 论诉讼承继制度
    00042)诉讼承继,又称诉讼继承或诉讼称当,是指在诉讼系属中,由于不能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或者是实体法律关系的变动导致当事人无法以自己的名义继续进行诉讼,丧失了纠纷主体的地位,该当事人继续进行诉讼无法实现最初的诉讼目的,有必要引入新的当事人作为诉讼主体进行诉讼,从而引起了当事人的变更。诉讼承继作为大陆法系民事诉讼法理论的一个组成部分,旨在解决诉讼中当事人、诉讼标的发生变化的情况。诉讼承继制度发源于罗马法时期,罗马法中规定诉讼中系争物不得转让,但这限制了资本

    河北科技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3年3期2013-08-15

  • 承继共犯新论❋
    11)0 引 言承继共犯这个概念起源于德国。德国刑法学者在对共同正犯研究时,根据参与人的犯意和行为开始时间,认为参与人“可以在行为过程中直至行为终了前表示同意”[1]822,并把这种情况称为“渐进的、渐次的共同正犯”。后来,日本和台湾地区的学者根据其所表述的意思和特点把它称为“承继的正犯”,也有学者把这种情形叫做“相继的共同正犯、相续的共同正犯、继承共同正犯、继承性共同正犯和远连接的共同正犯”[2]200。随着这一理论在日本的不断发展,逐渐扩展到了整个共犯

    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2年5期2012-08-15

  • 论结合犯中的承继共犯
    0)论结合犯中的承继共犯管 文(黑龙江大学法学院,哈尔滨150080)承继共犯作为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形态,是作为一种区别于普通共同犯罪的极其复杂的犯罪现象。在司法实践中,先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某一犯罪行为,但在实行行为实施过程中尚未实行完毕之时,后行为人通过与先行为人进行意思沟通,加入到实行行为当中,以共同实行之意思共同加功于犯罪结果的发生。理论上把这种情况称之为承继共犯。而结合犯是指本来在刑法上各自独立成罪的数个行为由法律明文规定结合成为一罪的情况。对于在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1期2011-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