拐卖妇女
- 通过减少存量、遏制增量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
见谭晨辰:《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现状、成因及对策研究》,载严励、岳平主编:《犯罪学论坛》(第四卷·下册),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版,第1439页。进入21世纪,我国继续对拐卖人口犯罪实施严厉打击政策,取得了显著的效果。2022年2月,徐州丰县铁链女事件更引起了各界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关注。如何进一步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妥善保护受害人的各项权益,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本文拟在对于当前我国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实际状况、现有立法和司法进行客观评价的基
青少年犯罪问题 2022年4期2022-12-31
- 重拳打拐,再久远的错误都要纠正
出,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坚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2022年3月2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要求,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作为今年重点任务,迅速掀起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新高潮。“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电影《盲山》片尾响起的悲歌,控诉了拐卖案件造成骨肉离散的惨剧。一些案件的细节曝光后,受害者人生境遇的强烈反差,让人扼腕叹息,而犯罪嫌疑人视法律为无物,也让人感到气愤。不少拐卖案
时代邮刊 2022年7期2022-11-22
- 拐卖妇女儿童的罪与罚
持续保持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高压态势,依法惩治收买妇女、儿童等关联犯罪,全方位加强对妇女、儿童权益的保护,此类犯罪数量总体呈下降趋势。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由于种种原因,当前滋生拐卖犯罪的土壤尚未完全铲除,拐卖犯罪在新形势下呈现出新特点,给司法实践带来了新问题。近期,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此类犯罪将成为未来一段时间内公安司法机关重点
检察风云 2022年19期2022-10-17
- 公安部A级通缉6名人贩
通缉6名重大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逃人员。两高一部设定的投案自首期限在6月30日前,这或许意味着未来的一个月将会有更大的治理动作,这对于寻亲家庭来说是一针强心剂。今年5月6日,公安部发布A级通缉令,公开通缉马良、刘贤康、黎经发、刘上英、董子会、马么日外6名重大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在逃人员。截至5月11日,黎经发、刘上英、马么日外已经落网。6人被通缉,半数已落网5月12日,据公安部通报,马么日外、刘上英、黎经发分别于5月7日、5月11日相继落网,同时披露了刘上英、黎
新传奇 2022年20期2022-06-18
- 实现“天下无拐”,两会代表委员有话说
打击拐卖妇女儿童问题历来是两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在今年的两会上,打拐问题因为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更多两会代表委员的建言献策出现了一些更加积极的变化——呼吁多年的“买卖同罪”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买方市场”不仅存在,还很庞大 3月2日,公安部发布消息,自2022年3月1日起至12月31日開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公安部要求,要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作为今年重点任务来抓,迅速掀起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新高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 202
读报参考 2022年9期2022-04-24
- 重拳打拐,再久远的错误都要纠正
出,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行为,坚决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在2022年3月2日召开的全国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安部要求,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作为今年重点任务,迅速掀起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新高潮。“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电影《盲山》片尾响起的悲歌,控诉了拐卖案件造成骨肉离散的惨剧。一些案件的细节曝光后,受害者人生境遇的强烈反差,让人扼腕叹息,而犯罪嫌疑人视法律为无物,也让人感到气愤。不少拐卖案
时代邮刊·上半月 2022年4期2022-04-20
- 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刑法教义学拓展
姜 涛收买被拐卖妇女侵犯了妇女最基本的权利,我国《刑法》第241条规定了收买被拐卖妇女罪(本文专门讨论收买被拐卖妇女的情形,故使用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徐州丰县“铁链女”事件引发法学界的高度关注。从严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再次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热点,公安部亦决定再次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从立法进程而言,1979年《刑法》第141条规定了“拐卖人口罪”,并无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1991年9月4日《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22年4期2022-04-07
- 对收买方量刑偏低
240条对“拐卖妇女儿童罪”有明确规定:法定刑的起点为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情节严重的直至判处死刑。第241条对“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则明确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以“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为关键词,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共检索到400多份刑事案件判决书。记者梳理这些判决书时注意到,大部分案件对于收买方的刑罚较低,在一年或一年以内,出现缓刑的情况占大多数,涉及文书300多份,约占七成。此外,“拐卖妇女儿童罪”案件一直高于“收买被拐卖的
新传奇 2022年10期2022-03-22
- 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深挖历史积案
王丽娜严惩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成为今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下称“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中明确一致的表态。3月8日,最高检察院工作报告显示,严惩拐卖人口犯罪,深挖历史积案。最高检察院称,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下称《反拐行动计划》),追诉拐卖人口犯罪将继续从严;同时与有关部门形成合力、综合整治,对收买、不解救、阻碍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坚决依法追訴、从严惩治。2022年,最高检察院将从
财经 2022年5期2022-03-18
- 全国政协委员黄绮:“打拐”要下更重拳收买应与拐卖同罪
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妇联兼职副主席黄绮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说,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上长期不懈努力,但拐卖人口现象一直未能根除。在今年全国两会上,黄绮将提交“关于落实十年反拐行动计划的建议”。黄绮表示:“儿童被拐,对家庭造成不可弥补的伤痛;被拐妇女,有一些被迫在偏僻的乡村沦为生育机器;拐卖中往往又伴随绑架、强奸、非法拘禁等罪行。”经过认真调研,黄绮专门就打击拐卖妇女儿童
民生周刊 2022年5期2022-03-14
- 打拐专项行动破现案破积案
公安机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获悉的。公安部决定,自3月1日起至12月3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公安部要求,要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作为今年重点任务来抓,快侦快破拐卖现案,全力侦破拐卖积案,严惩一批拐卖犯罪分子,解救一批被拐妇女儿童,坚决铲除拐卖犯罪滋生土壤。(据新华社3.2讯)
文萃报·周五版 2022年9期2022-03-11
- “打拐”要下更重拳收买应与拐卖同罪
1日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专项行动。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妇联兼职副主席黄绮接受《民生周刊》记者采访时说,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在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上长期不懈努力,但拐卖人口现象一直未能根除。在今年全国两会上,黄绮将提交“关于落实十年反拐行动计划的建议”。黄绮表示:“儿童被拐,对家庭造成不可弥补的伤痛;被拐妇女,有一些被迫在偏僻的乡村沦为生育机器;拐卖中往往又伴随绑架、强奸、非法拘禁等罪行。”经过认真调研,黄绮专门就打击拐卖妇女儿童
民生周刊 2022年5期2022-03-10
- 实现“天下无拐” 两会代表委员有话说
曹思琦打击拐卖妇女儿童问题历来是两会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在今年的两会上,打拐问题因为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更多两会代表委员的建言献策出现了一些更加积极的变化上一呼吁多年的“买卖同罪”正在成为越来越多人的共识。多位长年关注妇女儿童权益的代表委员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若要进一步加大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力度,推行“买卖同罪”势在必行。此外,还应在全国范围内对各地辖区内来历不明的妇女儿童进行一次彻查,并作为一项长期工作持续进行,而这将充分体现法律的尊严
环球时报 2022-03-082022-03-08
- 全球价值链亟待重构
尹然)打击拐卖妇女犯罪需不懈努力(《财经》2022年第3期“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刑罚应该提高吗?”)近日,拐卖妇女的相关事件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拐卖妇女、收买被拐卖妇女的法律问题引起热议。在打击拐卖人口犯罪中,“买卖同罪”的呼声日趋高涨。“没有需求就没有买卖”,现实中多数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未被追责也在客观上助长了这种犯罪行为的发生,因此,提高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标准具有现实意义。而对于那些不能生育、对孩子有着巨大渴求的家庭,应當通过合法的途径
财经 2022年4期2022-03-04
- 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刑罚应该提高吗?
妞丈夫)涉嫌拐卖妇女罪,上述三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最近一段时间,对于是否应该提高收买被拐卖妇女者的刑罚,引起热议。针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中的买方,现行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刑法还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刑法相关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前述规定的犯罪行为
财经 2022年3期2022-02-24
- 打拐行动下妇女权益保障的困境与破局
——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案为例
涉嫌的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以及相关人员涉嫌的拐卖妇女罪将继续依法进行侦查取证。这起拐卖案件挑战了社会道德底线,引发了整个社会的反思与警醒。一直以来,刑法学界围绕保障妇女权益展开的拐卖妇女罪和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等一系列罪名及其刑罚轻重的讨论不断。无论是学者建议的对共同对向犯实行买卖同罪,还是提高法定刑数罪并罚,都体现了中国对拐卖妇女犯罪行为所秉持的零容忍和重严惩的刑事态度。一、拐卖妇女罪概论一直以来,不论是国家层面还是法学界都对拐卖类行为犯罪给予高度重视。在202
河北北方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5期2022-02-13
- 奸淫被拐卖妇女认定模式研究
规定:奸淫被拐卖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论,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从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奸淫被拐卖妇女的条款,奸淫行为只作为拐卖行为的加重情节。学界对于奸淫行为的认定模式存在一些争议。有不少学者认为,在拐卖妇女过程中,奸淫被拐卖妇女的,奸淫行为与拐卖行为应当数罪并罚而不是作为其加重情节。将奸淫行为作为加重情节还是独立成罪的认定的不同,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承担也将不同。在日益注重人权保护的今天,奸淫行为的具体认定也将受到学界更多的关
法制博览 2021年2期2021-11-26
- 建议提高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法定刑
将非常严峻,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频频发生,相应的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也随之增长。自从九七刑法施行以来,根据法律的规定,当行为符合某些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对收买者可以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规定造成现实生活中很多单纯的收买者并未受到刑罚的处罚。然而这一规定似乎并没有起到很大的威慑作用,在现实生活中拐卖妇女、儿童的人贩子越发地猖狂,而收买者也更加地毫无忌惮,他们无视法律的规定,造成买卖妇女、儿童的案件频频发生,给受害者的家庭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为此,《刑法修
时代人物 2020年6期2020-08-17
- 论拐卖妇女儿童罪
院 王飞引言拐卖妇女儿童类的罪恶行为使被害者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受到了挑战,给妇女儿童带来了极大的心理阴影,给受害人的家人也带来了非常大的伤害。近些年来我国研究这类犯罪的学者教授对本罪的罪名构成、客体既遂、管理控制等方面都进行了探讨发展。本文对近些年的针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立法对策进行了比较,对以往拐卖妇女、儿童案件例子进行分析。本文就本罪的犯罪客体、主体、犯罪主客观方面及既遂、未遂这些在理论界有争议的点的列举以及最终选择,及本罪的引人关注的点来进行探讨。1
河北农机 2020年4期2020-01-11
- 关于拐卖妇女儿童罪认定浅析
提议的:应将拐卖妇女儿童罪起刑点调至十年以上至死刑,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量刑应重于绑架罪的观点,得到了大家的广泛支持和关注,此观点在一段时间内一直处于各大热门网站的热搜榜榜单上,最近虽然大家没有之前讨论的那么热烈,但是仍然有很高的关注度。拐卖妇女、儿童罪是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损害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在拐卖妇女儿童罪的作案过程中,经常伴有虐待、拘禁、侮辱、殴打、强奸、强迫卖淫乃至致人死亡等罪行发生,更有甚者导致亲属自杀、精神失常等现象。出现这一原因在很大
法制博览 2019年26期2019-12-15
- 奸淫被拐卖妇女定性问题的理性思考
规定:奸淫被拐卖妇女的,以拐卖妇女罪论,强奸只是拐卖妇女的加重情节,不独立成罪(这里简称一罪论处模式)。对于这种合并论处的方式,有人认为是非常庸俗的立法实用主义,是对法律的随意解释与适用,看似实现了罪刑均衡,实际上有损法律的严肃性,这种所谓的“权宜”之计会强烈冲击和摧毁已经构建的罪刑法定原则和罪数理论[1];陈兴良教授认为:“将在拐卖妇女、儿童过程中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行为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一罪定罪(尽管处罚可以很重),其结果是在有意无意中贬低了数罪并罚制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9年6期2019-02-21
- 草率建议“拐卖儿童判死刑”于法不符
细询问了目前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情况。他表示,拐卖儿童应该重判,有的家长为了找孩子,跑遍全国,跑坏好几辆车。我这么大年纪,看寻亲节目都会哭。应该对拐卖儿童的犯罪判死刑,让他们也家破人亡。(3月13日《中国经营报》)“拐卖儿童判死刑”的声音近年来屡有所闻,也常常得到许多网友力捧。拐卖儿童造成受害者骨肉分离、家破人亡,因此对人贩子判死刑,让他们也家破人亡,这种“以毒攻毒”的想法,反映了“同态复仇”的古老思想。希望让人贩子得到法律最严厉的惩罚,表达了所有善良人们的
21世纪 2019年4期2019-02-11
- 浅谈拐卖妇女儿童题材影视剧中体现的思想文化
燕【摘 要】拐卖妇女儿童题材的影视剧揭露了拐卖行为的恶劣性质,体现了法与情的碰撞,反映了思想观念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直接影响作用。本文首先简要概述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危害,然后结合一些以拐卖为题材的影视作品,分别从传统封建思想、拜金主义思想和法律意识淡薄三個方面论述思想文化如何影响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发生,最后给出建议措施,希望能够对降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发生率做出一点贡献。【关键词】拐卖妇女儿童题材影片;思想文化中图分类号:D92 文献标志码:A
戏剧之家 2019年36期2019-02-06
- 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中被拐人利益保护机制之反思
——基于正当防卫的合理性分析
30070)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属于侵犯刑法所保护的人身法益类犯罪,与侵犯财产类犯罪一同成为当下刑法所保护的重点局域。由于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中被拐卖人所处的人身、社会环境的复杂性,如何合理定性被拐人侵害拐卖人、收买人法益之行为,我国刑法条文规定简陋,学者讨论亦不足。因此,有必要探讨被拐人侵害收买人法益的行为性质,以期对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结构化完善有所裨益。一、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之法构造的悖论检视学界有学者就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诱因进行了深入的剖析,认为当下拐卖
四川文理学院学报 2018年1期2018-04-03
- 在轻重之间求平衡
——论收买被拐卖妇女罪的完善
。三、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属于轻罪范畴的判断依据收买被拐卖妇女罪侵犯的法益是妇女的人身不受买卖性,笔者认为收买被拐卖妇女罪无论是在形式上还是在实质上都属于轻罪的规定范围。(一)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在形式上属于轻罪收买被拐卖妇女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收买被拐卖妇女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收买被拐卖妇女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笔者认为轻罪应以五年为标准,所以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在形式上应属于轻罪。(二)收买被拐卖妇女罪在实质上属于轻罪收买被拐卖妇女对于被害妇女是一种
太原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1期2018-01-29
- 被害人承诺成立要件探究
。本文主要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为例对被害人承诺的成立要件进行分析。关键词:被害人承诺;拐卖妇女;儿童罪;成立要件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当今社会,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部分地区经济发展落后,部分妇女为了摆脱贫困,甚至主动要求他人将自己贩卖到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由此而产生被害人承诺问题,应当如何认定?一、基本案情与案情评析(一)基本案情2012年王某花费3万元从越南收买外籍女子张某,购买后,说服张某回越
报刊荟萃(下) 2017年1期2017-10-15
- 关于拐卖妇女到色情场所组织卖淫案件原因分析
严厉的打击。拐卖妇女罪是世界各国严厉打击的重要犯罪之一,它是一个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罪名,这种犯罪行为的蔓延和扩展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鉴于拐卖妇女行为严重导致的社会危害性,尤其是拐卖妇女到色情场所组织卖淫活动,更令人发指。我国从1979年刑法到1997年刑法都对拐卖妇女罪做出了规定,而且越来越完善。这就为司法实践中打击拐卖妇女的犯罪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但是我国现行有关拐卖妇女罪的法律法规也存在着不尽完善的地方,使得理论界对此争论不休,司法实践中对日益猖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7年9期2017-08-25
- 重男轻女“转让女儿”,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上缴。评析: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和儿童的行为。《刑法》在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中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收买被拐
伴侣 2017年8期2017-08-08
- 哄骗拐走婴幼儿按“偷盗婴幼儿”论处
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偷盗婴幼儿”。该司法解释将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儿童,是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其中,不满一周岁的为婴儿,一周岁以上不满六周岁的为幼儿。我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以出卖为
世界博览 2017年1期2017-04-19
- 被拐卖妇女的类型分析
益,有效防治拐卖妇女犯罪,贯彻执行好《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年)》,亟需加强对新形势下中国拐卖妇女犯罪活动特点的学理研究。本文尝试以被拐卖妇女——而非人贩子或收买人——为中心,探讨当下中国拐卖妇女犯罪的相关问题,以期抛砖引玉,求教于学界同仁。一、研究述评与数据来源(一)既有研究述评学界较早且相对集中地研究拐卖妇女犯罪问题源于对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中国拐卖妇女现实社会问题的关注和思考。当时拐卖妇女犯罪活动呈现出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在活动区域和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年4期2017-03-12
- 猛药方能去疴,“打拐”就该从严
法院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规定,对婴幼儿采取欺骗、利诱等手段使其脱离监护人或者看护人的,视为刑法规定的“偷盗婴幼儿”。此外,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单位的工作人员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将所诊疗、护理、抚养的儿童出卖给他人的,以拐卖儿童罪论处。《解释》共10条,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稍加回顾不难发现,这份《解释》是近年来严打拐卖犯罪的持续。自媒体时代,让原本一个个孤立的拐卖个案在舆论场上迅速成为转发和评论的对象。在舆论“去
时代青年·视点 2017年1期2017-02-17
- 针对“拐卖”问题的解决方案研究
210094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在我国依然猖獗,本文从“拐卖”问题的现状出发,探索解决“拐卖”问题的方案,从法律基础、技术支持和人民大众三个层面提出了不同的解决方案,希望通过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来共创和谐美好未来。拐卖;妇女儿童;解决方案当今,世界政治经济都在以高速向前不断发展着,人民文化水平和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但是随着社会的复杂性也不断增加,与人们息息相关的社会问题也不断增多。即使文明的曙光普照神州大地,但不为人知的阴暗角落下仍然隐藏着最原始最野
山西青年 2017年12期2017-01-30
- 拐卖妇女、儿童罪
710000拐卖妇女、儿童罪晋草原西北政法大学,陕西 西安 710000世界各国严厉打击的重要犯罪之一就是拐卖妇女、儿童罪。这种严重的犯罪行为蔓延和扩展会会对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其实,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就是把妇女和儿童当成一种物品,来进行置换,让人没有尊严。这种滔天的罪行不仅会严重伤害妇女、儿童的身心,也会破坏家庭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拐卖;伤害;稳定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概念及其社会危害性《刑法》第240条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就是以出卖为目的
法制博览 2017年24期2017-01-28
- 特殊刑事案件中的被害人承诺问题分析
刑事案件一、拐卖妇女行为中的被害人承诺(一)问题的提出近年来,随着网络媒体的发展,拐卖妇女的真实案例比比皆是。拐卖妇女多表现为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妇女的行为。这是一种世界性的犯罪,在一些贫困地区尤为明显。这不仅仅是侵犯了被拐妇女的人身自由权与人格尊严,同时也给被害人的家庭带来了极大的伤害。如何定性被害人承诺的拐卖妇女行为以及为什么拐卖妇女的行为屡禁屡犯呢?这就需要我们对拐卖妇女行为所侵犯的法益进行分析。(二)被害人承诺的拐卖妇女行为的法律分
法制博览 2017年33期2017-01-27
- 奸淫被拐卖的“妇女”包括奸淫“幼女”
为,梁某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基本犯)和强奸罪(基本犯),应当数罪并罚。第二种意见认为,梁某构成拐卖儿童罪(基本犯)、强奸罪(基本犯)、拐卖妇女罪(“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情节加重犯),应三罪并罚。第三种意见认为,梁某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情节加重犯),其拐卖过程中奸淫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行为,应当作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加重情节,对梁某直接适用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法定刑。从严格的形式解释来看,第二种意见是最正确的,既然
中国检察官 2017年20期2017-01-27
- 我国刑法中拐卖人口犯罪的立法建议
人口罪”与“拐卖妇女、儿童罪”明显是不同的,在定义的限制上很明显前者比后者要广。自从我国刑法将“拐卖妇女、儿童罪”替代“拐卖人口罪”后,我国的拐卖罪在很多方面都存在着缺陷。而这些漏洞对于我国打击拐卖罪也造成了较大的影响。本文主要通过对“拐卖人口罪”与“拐卖妇女、儿童”进行比较,倡议将“拐卖人口罪”重新成立,将“拐卖妇女、儿童罪”作为其中的一个从重情节而存在。刑法;拐卖人口犯罪;立法建议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立法缺陷我国79年的刑法里规定的是“拐卖人口罪”,
法制博览 2017年17期2017-01-27
- 关于拐卖妇女到色情场所组织卖淫案件原因分析
西安)关于拐卖妇女到色情场所组织卖淫案件原因分析段博亚(710063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人身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世界各国无不把拐卖人口犯罪规定在自己的刑事法律中并予以严厉的打击。拐卖妇女罪是世界各国严厉打击的重要犯罪之一,它是一个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的罪名,这种犯罪行为的蔓延和扩展会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鉴于拐卖妇女行为严重导致的社会危害性,尤其是拐卖妇女到色情场所组织卖淫活动,更令人发指。我国从1979年刑法到1997年刑法都对拐卖妇女罪做出了规定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18期2017-01-25
- 拐卖妇女、儿童共同犯罪司法认定疑难问题研究
10018)拐卖妇女、儿童共同犯罪司法认定疑难问题研究董文辉(浙江工商大学 法学院,浙江 杭州 310018)拐卖妇女、儿童共同犯罪在司法实践中常见多发。接送、中转行为在本质上属于帮助行为,因此一般应作为从犯处理,但符合司法解释规定的,依法作为主犯处理。基于收买目的而教唆、帮助他人拐卖妇女、儿童的,依据牵连犯原理,从一重罪处罚;在拐卖妇女、儿童共同犯罪过程中犯意转化自行收买被拐妇女、儿童的,依照吸收犯原理处罚。介绍买卖妇女、儿童的,依照共犯原理作为帮助犯处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7年1期2017-01-12
- 论拐卖妇女儿童罪
宝石公维敏论拐卖妇女儿童罪宗宝石1公维敏2我国刑法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以及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儿的行为。妇女和儿童由于其自身的生理因素的限制,一直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因此是非常容易遭受犯罪分子的侵害。买卖人口的行为自文明社会以来都是被禁止的,新中国成立之后,被正式定名为“拐卖人口罪”,足以体现对人权的一种重视,然后随着司法实践的深入,越来越多的学者发现妇女儿童才是其主要受害者,因此在刑法修改之中
长江丛刊 2016年24期2016-12-06
- 《刑法修正案(九)》加大对妇女儿童的保护力度
规定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者的处罚偏轻,只要其没有虐待行为或阻碍对妇女、儿童解救,可不追究刑事责任,司法实践中绝大多数收买妇女、儿童者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客观上助长了收买行为。现行刑法的规定,对买方行为具有震慑作用,长久来看可以遏制非法需求,从源头上减少拐卖妇女、儿童现象的发生。除了修改“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相关条款,刑法还取消了“嫖宿幼女罪”,对这类行为适用于刑法中关于奸淫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的规定。取消“嫖宿幼女罪”,一方面将对性侵犯幼女犯罪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6年10期2016-10-31
- 论拐卖妇女儿童罪中关于送养亲生子女行为的界定
的不断深入,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在我国仍呈现上升趋势,全面打击此类犯罪行为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我国97年刑法对拐卖妇女儿童罪作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本罪仍存在若干问题值得我们研究,以下将重点论述应如何让区分真正的送养行为和假借送养之名出卖亲生子女的行为,以更好的维护妇女、儿童权利。关键词: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未遂;以出卖为目的一、拐卖妇女、儿童罪概述当今社会法治建设取得相当大的成效,人们的法制意识也逐步提高,但在我们身边仍时现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2期2016-05-30
- 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现状分析
的降低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入刑门槛就能解决的。想要有效的打击收买行为,就要从我国现实国情出发去分析。关键词:现状;问题一、国内拐卖妇女儿童情形分类及分析“奴隶制”这个名字似乎是一个古代制度,离我们的发达的、全球化的社会十分遥远然而,现在人口拐卖却真实地存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的数据显示,全国公安机关共侦破拐卖妇女儿童案件13519起,其中拐卖妇女案件6109起,拐卖儿童案件 4262起,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案件 1260起;打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团伙 2
大东方 2016年4期2016-05-30
- 拐卖妇女、儿童罪六种加重情形的司法认定*
王志祥拐卖妇女、儿童罪六种加重情形的司法认定*王志祥**拐卖妇女罪中“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的行为只能发生在拐卖妇女的过程中。成立“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要求行为人明知收买者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后会迫使其卖淫。对于以出卖为目的,强行从儿童监护人或看管人的怀抱中或推着的童车、自行车上抢走儿童的行为,应认定为构成以暴力方法实施的绑架型拐卖儿童罪。绑架型拐卖妇女儿童罪是复合行为犯,其中绑架行为是手段行为,出卖行为是目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将
法治研究 2015年1期2015-04-17
- 浅析拐卖妇女儿童罪死刑问题
0041一、拐卖妇女儿童罪相关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240条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可见,只要是以出卖为目的实施了上述任意一种或多种行为,都可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对于只实施了其中一种行为的人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毋庸置疑。但是,如果只是仅以其以营利为目的而实施了构成此罪的上述行为却不考虑其他情形(如犯罪情节轻微,危害不大;有自首情节;拐卖后心生悔意而将被拐卖的妇
法制博览 2015年18期2015-02-06
- 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与处罚
龙 刘丽雪论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认定与处罚河北大学政法学院 赵春龙 刘丽雪拐卖妇女、儿童的行为由来已久,在不同的国家里,不同的经济环境当中,乃至不同的社会制度下,拐卖的行为与方式都是千变万化、多种多样的,时至当代,此类案件仍然频繁发生。因此,准确地对该罪进行认定并严格按照法律进行处罚,具有很强的社会意义与政治意义。罪与非罪;既遂;未遂;一罪;数罪;处罚一、犯罪认定(一)罪与非罪的界限本罪成立的前提无论是哪种行为只有为了“出卖”才能构成该罪,如果不以出卖为目的
人间 2015年3期2015-01-18
- 边民跨边境拐卖妇女犯罪活动研究
与的中越跨境拐卖妇女犯罪活动现状特点,研讨犯罪管辖、共同犯罪与拐卖犯罪加重情节等问题,希望能为打击和预防跨境拐卖妇女这一严重的犯罪活动提供些许帮助,保障妇女的合法权益,促使边境拥有一个较为良好的环境秩序。关键词 边民 跨境犯罪 拐卖妇女作者简介:钱雪珉,重庆大学法学院2012级刑法学硕士。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4)11-281-04凭借姣好的外貌,温柔贤惠的性格特点以及低廉的结婚费用,“越南新娘”近些年越
法制与社会 2014年32期2014-12-20
- 3名越南妇女在广西被砍死
11人涉嫌犯拐卖妇女罪、强迫卖淫罪一案。该案涉及越南籍被害妇女16人。防城港市法院一份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的情况的调研报告称,2008年至2011年,防城港市两级法院共受理并审结拐卖妇女、儿童罪案件19件,其中拐卖妇女罪案16件,拐卖妇女罪案中的被害人均是越南籍妇女,且绝大多数是卖淫妇女。对于涉案的56名犯罪分子,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缓的33人,重刑率59%。▲
环球时报 2014-07-242014-07-24
- 从打击拐卖妇女犯罪的角度看妇女权益保障——以福建省为例
罪分子,但是拐卖妇女的犯罪行为在某些地区仍然猖獗。根据公安部刑侦局打拐办2014 年1 月份发布的数据,2013 年前十个月,全国共侦破拐卖妇女案件3.4 万起。这样的数据一方面反映了公安机关的工作成绩,另一方面说明了打拐之路任重而道远。下文主要从检察机关的角度分析此类问题,并对妇女权益保障提出建议和对策。一、福建省拐卖妇女犯罪案件的特点地处东南沿海的福建省每年侦破的拐卖妇女案件量位居全国前五,这些案件既有与其他地区相似的情况,也有自身特点。与其他地区相似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4年5期2014-04-06
- 论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的判断标准*
祥 韩 雪论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的判断标准*王志祥 韩 雪**在我国,尽管司法实践中的审判案例并没有以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卖出作为认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的判断标准,但是,从刑法理论上来看,基于1997年《刑法》第240条的规定,以将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卖出作为拐卖妇女、儿童罪既遂形态的判断标准是具有合理性的。这一方面是由拐卖妇女、儿童罪客观方面的构成要件和客体所决定的,另一方面又与对本罪单独犯罪和共同犯罪在既遂与未遂的区分标准上保持统一的要求相适应。以
法治研究 2013年4期2013-04-18
-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若干疑难问题探析
间对于收买被拐卖妇女、儿童罪转化犯的认定具有重要作用。刑法对本罪除罪事由的规定具有合理性,同时,基于收买对象是妇女还是儿童的差异,对本罪除罪事由也应作不同理解。被害人承诺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免除收买人的刑事责任。在罪数形态上,收买者同时实施了教唆、帮助拐卖行为的,构成牵连犯,应从一重处断;在构成本罪转化犯的情况下,行为人又实施了非法拘禁、虐待、强奸等行为的,不能实行数罪并罚,应以拐卖妇女、儿童罪一罪论处。收买妇女、儿童;除罪事由;被害人承诺;罪数形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3年5期2013-02-14
- 提高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能力水平之我见
2)提高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能力水平之我见桂 杉(合肥铁路公安处,安徽合肥 230022)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破坏社会伦理,毒害社会风气,制造人间悲剧,社会危害性巨大,必须予以严厉打击。铁路公安机关应发挥站车阵地优势,在营造工作氛围、提高打击能力、建立健全机制等方面下工夫,编织严密的查堵网络,切断拐卖妇女儿童犯罪通道。尤其是要通过教育培训,总结经验,丰富手段,不断提高打击处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及时完善查堵目标管理、站车联动联控、专案精心经营等工作机
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12年3期2012-08-15
- 法院在防治拐卖妇女犯罪中的作用
)法院在防治拐卖妇女犯罪中的作用张晓亮,张 力(兰州大学 法学院,甘肃 兰州730000)大量法盲的存在、庞大的买方市场、拐卖妇女犯罪案件破案率低、青年女性防范意识不强使得拐卖妇女犯罪屡打不止。法院在防治拐卖妇女犯罪中能起到重要的作用,可以采取坚持到案发地开庭、严格量刑尺度、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向妇女重点宣传等措施,有效地防治拐卖妇女犯罪。拐卖妇女犯罪;原因;防治措施2002年7月至2008年10月,甘肃省甘谷县王应凡、黄彩红、魏用文、王杰等10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2年7期2012-04-13
- 父母卖儿女可定拐卖罪
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根据意见,以非法获利为目的,出卖亲生子女的,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按照意见的规定,有四种情形可认定属于出卖亲生子女,应当以拐卖妇女、儿童罪论处,包括将生育作为非法获利手段,生育后即出卖子女的;明知对方不具有抚养目的,或者根本不考虑对方是否具有抚养目的,为收取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为收取明显不属于“营养费”、“感谢费”的巨额钱财将子女“送”给他人的;其他足以反映行为人具有非法获利目的的“送养”行为的。四部委要求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10期2010-0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