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今,电子商务正逐步进入其发展的后半阶段。随着消费者需求的持续升级与变化,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的融合趋势成为行业内备受关注的新焦点。这一趋势不仅彰显了电子商务行业的创新精神,也预示着电子商务经济未来的发展方向。本文深入探讨了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融合发展的多种模式,以及这些新模式对传统电商行业所带来的深刻变革和广泛影响。通过深入分析直播电商所具备的实时互动性特点,以及社交电商所依赖的基于信任的传播机制,进一步揭示了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融合发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相应的改进对策,以期帮助电商企业在新消费趋势下更好地把握机遇,实现转型升级,并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
关键词:新消费趋势;直播电商;社交电商;融合发展
引言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和消费者行为模式的深刻变化,电商经济已经步入了下半场阶段。在该阶段,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作为新兴的电商模式,以其独特的魅力和优势迅速崛起,成为推动电商行业发展的重要力量。直播电商通过实时的视频直播,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直观、生动的购物体验,而社交电商则利用社交媒体平台,通过用户之间的分享、推荐和口碑传播,实现了商品的精准营销。在新消费趋势下,如何将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有效融合,成为电商企业面临的重要课题。基于此,本文从该角度出发,深入探讨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融合发展的模式及其对传统电商行业的变革影响,以期在新消费趋势下为电商企业转型提供必要的参考借鉴。
一、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概述
(一)直播电商
直播电商是指主播(明星、网红、关键意见领袖、关键意见消费者、创作者等)借助视频直播形式推荐卖货并实现“品效合一”的新兴电商形式。直播电商是电子商务进化的新阶段,主播通过实时视频直播向观众推荐商品,观众可以实时提问和购买商品。直播电商具有互动性、真实性以及高效性等特点,相较于传统的模式,直播电商能够拉近消费者与商家的距离,使消费者更真实地了解商品,提高购买意愿[1]。再加上直播电商能够借助明星、网红等关键意见领袖的影响力,可快速推广商品,提高品牌知名度。
(二)社交电商
社交电商是指基于人际关系网络,利用社交网站、抖音、微博、社交媒介、网络媒介等多种传播渠道,借助社交互动、用户自生内容等手段等进行品牌或产品推广,同时将关注、分享、互动等社交化的元素应用于交易过程之中,实现更有效的流量转化和商品销售的电子商务新模式。因此,社交电商是电子商务的一种新型模式,结合了社交媒体和电子商务的功能,通过社交互动来推销产品。其特点是以用户为中心、商品信息丰富,并具有可拓展性强的特点。相较于其他电商模式,社交电商能够降低获客成本,通过社交网络的传播效应吸引新用户,并且还能增强用户信任感,通过社交互动和用户评价提高商品的可信度。此外,社交电商还能够实现精准营销和个性化推荐,提高销售效率和转化率。
二、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融合发展的必要性
(一)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与升级
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与升级是推动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融合发展的重要因素,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消费观念的转变,消费者对于购物的体验要求日益提升。消费者不仅追求商品的性价比和实用性,更看重购物的便捷性、趣味性和互动性。直播电商通过实时互动、商品展示和现场答疑等方式,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加直观、生动的购物体验,满足了消费者对于新鲜、有趣、个性化的消费需求[2]。而社交电商则利用社交媒体平台的社交属性,通过分享、推荐和评价等方式,增强了消费者之间的互动和信任,进一步提升了购物的趣味性和参与度。因此,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的融合,能够更好地满足消费者日益多元化的购物需求,提升购物体验,增强消费者黏性。
(二)市场竞争的加剧与细分
市场竞争的加剧与细分也是推动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融合发展的重要动力,随着电商市场的不断发展和竞争的日益激烈,传统电商模式已经难以满足市场的多元化需求。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脱颖而出,电商企业需要不断创新和转型。直播电商和社交电商作为新兴的电商模式,具有独特的优势和潜力。通过融合这两种模式,电商企业可以拓展更加广泛的用户群体,提供更丰富、更个性化的商品和服务,增强市场竞争力。同时,融合后的电商模式还能够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提高运营效率,降低成本,进一步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
(三)技术进步与创新驱动
在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不断发展基础上,直播电商和社交电商在技术应用和创新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通过利用这些先进技术,电商企业可以实现对消费者需求的精准洞察和个性化推荐,提高营销效果和转化率。同时,这些技术还可以为电商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运营和管理工具,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因此,技术进步与创新驱动为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融合发展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和机遇。
三、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融合发展模式探究
(一)融合模式的分类与特点
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融合发展模式探究中,根据当前市场实践和理论探索,可以将融合模式大致分为三类,分别是“直播+社交电商平台模式”“社交+直播电商内容模式”以及跨界融合模式[3]。首先,“直播+社交电商平台模式”是将直播功能嵌入到社交电商平台中,利用直播的实时互动性和商品展示的直观性,吸引用户参与并促进商品销售。这种模式充分利用了社交电商平台的用户基础和信任机制,通过直播形式增强用户黏性,提升转化率,同时,直播内容也为平台带来了更多的流量和曝光机会,形成了良性循环。其次,“社交+直播电商内容模式”则是以社交媒体平台为基础,通过直播形式进行内容创作和商品推广,这种模式注重内容的创新和营销手段的多样性,通过打造具有吸引力的直播内容,吸引用户关注和参与,进而实现商品销售。这种模式能够充分利用社交媒体平台的用户黏性和传播能力,实现精准营销和口碑传播。最后,跨界融合模式则是将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进行更深层次的融合,打破传统行业的界限,形成全新的商业模式,这种全新的模式涉及多个领域和行业的合作与联动,通过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实现共赢发展。跨界融合模式不仅能够提升用户体验和满意度,还能够为电商企业带来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创新空间。
(二)融合模式的实现路径与策略
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融合发展模式探究中,融合模式的实现路径与策略是核心议题,其中包括技术整合与平台搭建、内容创新与营销策略,以及用户体验与满意度提升三个关键方面。技术整合与平台搭建是实现融合的基础,要求电商企业在技术层面进行深度整合,构建能够支持直播与社交功能无缝对接的电商平台。涉及直播技术的优化、社交功能的强化以及数据系统的打通,确保用户能够在一个平台上享受到直播购物的乐趣和社交互动的便捷。内容创新与营销策略则是融合模式成功的关键,电商企业需要打破传统营销框架,创新直播内容,打造具有吸引力的直播场景和商品展示方式,同时结合社交媒体平台的传播特点,制定精准营销策略,提升品牌影响力和用户参与度。
四、融合发展过程中面临的挑战与对策
(一)技术壁垒与数据安全
在新消费趋势下,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融合过程中面临着技术壁垒与数据安全问题。技术壁垒主要体现在实时音视频传输技术、智能推荐算法、数据分析技术等关键技术的研发和应用上,这些技术对于提升用户体验和运营效率至关重要,但对于不具备专业技术和研发能力的新进入者而言,存在一定的技术门槛[4]。为了克服这些技术壁垒,电商企业需要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同时寻求与技术领先企业的合作,共同推动技术创新和应用。在数据安全方面,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融合过程中需要收集和处理大量用户数据,包括个人信息、交易记录等敏感信息,一旦这些数据泄露或被滥用,将给用户带来严重的隐私问题和经济损失。因此,电商企业需要加强数据安全防护,采用加密技术和安全存储方式保护用户数据,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以应对数据丢失或被攻击的风险。同时,电商企业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收集和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合规监管与政策风险
在新消费趋势下,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的融合过程中,面临的合规监管与政策风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商品质量角度而言,部分直播平台受到利益驱动,一味追求销售额和流量,从而放任“三无”商品、假冒伪劣商品进入平台销售,商品准入审核机制不健全。此外,部分主播或因产品鉴别能力不足,或是盲目赚取广告费、提成,不顾商品质量问题甚至故意虚假宣传,这些行为都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次,直播电商在营销过程中存在的虚假宣传、夸大其词等问题,这些欺骗和诱导消费者下单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然后,直播电商领域还面临着恶意刷单、数据造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部分直播电商为了吸引资本和用户,采用“机器+人工”的形式恶意刷单刷流量,编造虚假用户好评或成交量,制造销量领先、品质过硬、信誉良好的假象。这种行为既助长了直播电商领域黑灰产业链的发展,更破坏了电商信用评价机制,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最后,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融合过程中还面临着一些法律风险,例如,主播在直播过程中可能涉及广告代言、产品销售等多个环节,其行为可能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约束。如果主播或直播机构未能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可能面临法律风险和处罚。
(三)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
在新消费趋势下,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融合过程中,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成为支撑行业持续发展的关键要素。为了培养适应该新兴业态的人才并构建高效的团队,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首先,在人才培养方面,应注重主播的专业技能提升和个人素质培养,主播作为直播电商的核心,其能力直接影响到用户体验和销售效果[5]。因此,需要引入专业培训机构,与高校、职业院校等教育机构合作,共同设计培训课程,确保培训内容的专业性和实用性。培训课程应涵盖产品知识、营销技巧、沟通技巧、心理素质等多个方面,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式,提高主播的实际操作能力。同时,还应建立主播培训与素质提升的考核与认证机制,对表现优秀的主播进行认证,提高其市场价值。其次,在团队建设方面,需要构建一支具备多元化技能和经验的团队,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融合需要团队成员具备跨领域的知识和技能,包括数据分析、市场趋势分析、用户行为分析、营销策略制定与实施等。因此,在选拔团队成员时,应注重其专业性、经验性和互补性,确保团队成员能够各司其职,协同合作。此外,还应加强团队成员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和协作流程,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工作的协同。而为了进一步提升团队的整体素质和能力,还需加强内部培训,定期组织内部培训课程,邀请行业专家或内部资深员工进行授课,分享最新的行业动态和实战经验。鼓励团队成员参加外部培训、研讨会或行业交流活动,拓宽视野,学习新知识,并通过设立奖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团队成员进行物质与精神奖励,激发其积极性和创造力。从而营造积极向上、开放包容的团队氛围,鼓励团队成员勇于创新、敢于尝试,共同推动团队的发展。
五、结束语
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的融合发展已成为电商经济下半场的必然趋势,这一融合不仅顺应了消费者需求的变化,也代表了电商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通过整合直播电商的实时互动性和社交电商的基于信任的传播机制,电商企业能够构建出更加高效、精准的营销体系,从而大幅提升用户体验和满意度。然而,该融合发展的过程并非一帆风顺,因此,电商企业需要不断创新和优化融合发展的策略,做好技术壁垒与数据安全管控、风险防控以及优秀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以应对新消费趋势下的市场变化和竞争挑战。未来,随着电商行业的不断发展,在电商企业、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直播电商与社交电商的融合发展必将取得更加显著的成效,为推动电商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注入更为强劲的动力。
参考文献:
[1]左晶晶,李盈盈.电商主播专业性对消费者冲动购买行为的影响及机制[J].消费经济,2023,39(04):94-102.
[2]赵耀.新零售业态消费驱动与发展趋势探讨——基于社交网红电商视角[J].商业经济研究,2023(05):46-49.
[3]王璐.直播电商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因素研究[N].山西科技报,2024-01-25(B06).
[4]白潇,彭念姣,苗霄宇.直播电商中主播情绪对消费者购买意愿的影响研究——基于情绪劳动的调节作用[J].中国市场,2023(19):132-135+161.
[5]贾伟强,潘金雯.农产品直播电商中消费者购买意愿影响因素分析[J].大众科技,2023,25(06):179-181+154.
(作者简介:付娟娟,潞安职业技术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