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情感论”音乐美学探究

2024-06-24 01:06高曼霏
当代音乐 2024年6期
关键词:情感共鸣音乐美学

高曼霏

[摘 要]本文从“情感”表达、“情感”主题、“情感”语言,以及“情感”维度这四个关键视角,深入剖析了先秦时期音乐中情感传递的独特手法和特征。着重考察了在情感层面上,先秦音乐如何与人的内心世界建立起深刻的联系,从而揭示了音乐不仅是听觉的艺术展现,更是一种心灵沟通和情感共鸣的桥梁。本文丰富了我们对先秦音乐美学的认知,并开拓了理解古代音乐情感表达的新视角。

[关键词]先秦音乐;情感论;音乐美学;情感共鸣;

[中图分类号]J6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233(2024)06-0022-03

早在先秦时期,对于音乐情感论的说法便初见端倪,认为音乐可以“使人为之哀乐”。《主术训》记载:“荣启期一弹,而孔子三日乐,感于和;邹忌一徽,而威王终夕悲,感于忧。动诸琴瑟,形诸音声,而能使人为之哀乐。”这段话的意思是:孔子聆听了荣启期的琴声后之所以感到快乐,是因为他从音乐中感受到了和谐﹔齐威王听了邹忌的琴声后之所以感到忧伤,是因为他从音乐中感受到了忧伤之情。

在近年来,学者在先秦音乐美学思想的研究方面取得了许多学术成果。然而,对于先秦“情感论”音乐美学的研究却相对较少。本文旨在分析先秦时期音乐情感的特点和表达方式,探讨先秦音乐与情感的密切联系,支持音乐他律论的观点。在“情感”表达、“情感”主题、“情感”语言、“情感”维度等“情感论”音乐美学角度,对先秦音乐文化进行理论的反思。

一、“情感”表达:“宫商角徵羽”的诞生

“宫商角徵羽”早在先秦时期便诞生于诗乐篇章中,其中每个音高都代表着特定的情感色彩,音乐家通过巧妙地运用这些音符创造出能触动人们情感的音乐作品。

据历史文献和考古发现,贾湖骨笛是中国古代乐器中最早的一种骨笛,在早期就能吹奏出四声音阶和完备的五声音阶,后经过不断发展,五音符号被广泛运用于音乐中,甚至出现了变化音。关于“宫商角徵羽”的记载最早可以追溯到古代乐谱《韶》和《雅》中,据说是由伏羲所创造,并在周朝时期得以记录和传承。这些乐谱使用“宫商角徵羽”来描述音高的变化和音程的关系。关于“宫商角徵羽”的解释和理论则见于春秋战国时期的各类音乐理论文献,如《乐记》《六律》等。这些文献对五音与音程的含义、用法和音律的构建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和探讨。其中,《乐记》是最为重要的一部音乐理论文献,提出了“宫商角徵羽”与五行、五声、五律、五声腔的相应关系,进一步深化了对五音的理解和运用。“宫商角徵羽”作为描述音高和音程的五音符号,不仅为古代音乐提供了基本的音乐元素,也成了后来中国音乐体系的基石之一。它们的特殊旋律轮廓和音色特征,赋予音乐以不同的情感色彩和意义。“宫”具有庄严的特性,“商”富有悲壮的感觉,“角”充满喜悦,“徵”表达温柔,“羽”具备挥洒自如的性格。通过“宫商角徵羽”的运用,能够表达音乐丰富的情感和意义,与人们的心灵产生共鸣和连接。

二、“情感”主题:多元文化下的浪漫色彩

先秦浪漫色彩的情感主题是多样的,从世俗情感到家国情怀,再到对绿水青山的向往,都蕴含了源于古代中国的浪漫。浪漫主义在音乐艺术中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使音乐具备了深刻的情感表达能力,传递出了人类内心最深处的情感和欲望。郑卫之音便是先秦音乐中一种富有浪漫气息的乐曲。周人灭商后,将国家分封给亲族管理以防止商民作乱。郑国、卫国民间保留了商人频繁祭祀的传统,而祭祀场合往往又是男女青年载歌载舞、聚会结交的场所。因此,作为商音乐遗声的“郑卫之音”继承了商音乐酣畅热烈的艺术特征,其优美感人的音调、活泼欢快的节奏以及耳目一新的音乐主题迅速风靡一时。然而,先秦儒家对于成诗作乐的原则一直都是“发乎情,止乎礼义”“尽善尽美”等,从中也可见先秦音乐的多样性。

除了表达赋予爱情主题的浪漫情怀,先秦音乐还通过诗歌来传递家国情怀。如诗歌《采薇》:“采薇采薇,薇亦柔止。曰归曰归,心亦忧止。忧心烈烈,载饥载渴。我戍未实,靡使归聘。”寥寥几句,传递出士兵对远方家乡的思念与深切情感。“采薇采薇,薇亦刚止。曰归曰归,岁亦阳止。王事靡盬,不能忘处。王事靡盬,不遑启处。”该句便是对前句的升华,其中“薇亦刚止”中的“薇”通常理解为一种野草,指的是士兵在野外行军采集食物。“曰归曰归”反复念及归家的愿望,而“岁亦阳止”可能表达了对时光流逝的无奈。接下来的“王事靡盬,不遑启处”更是直指尽管自己内心怀念家乡,但因为国家大事缠身,不得不远离家乡的矛盾情感。这首诗歌本只是在采集食物时的一种叹息感慨,但背后却蕴含了亘古不变的家国情怀。首先是对家乡的思念,而后笔锋一转,升华格局。这种主题反映了我国古代,尤其是西周时期,重视君臣之义、忠诚于国家的社会价值观。历经千年,我们通过诗歌仿佛看到了在先秦时期便深入人心的英雄主义美德,看到了士兵被这两种强烈情感撕扯,但最终依然坚定地承担他们自身责任的大义。这种含蓄而深远的情感,通过音乐的形式获得了更加生动和多维的传达,使听者能感同身受,穿越时空去体会先秦时期人们的内心世界和精神风貌。这些音乐作品在演绎时既是一种艺术表现,更是一种情感宣泄和共鸣的渠道。尽管我们现在无法确切地复原当时的情景,但可以肯定的是,音乐在先秦时期是情感表达的重要手段之一。

先秦音乐还以融合自然意象为特色,更赋予其深沉的内涵。《列子》记载:“伯牙善鼓琴,钟子期善听。伯牙鼓琴,志在高山。钟子期曰:‘善哉!峨峨兮若泰山!志在流水,钟子期曰:‘善哉!洋洋兮若江河!伯牙所念,钟子期必得之。伯牙游于泰山之阴,卒逢暴雨,止于岩下。心悲,乃援琴而鼓之。初为霖雨之操,更造崩山之音。曲每奏,钟子期辄穷其趣。伯牙乃舍琴而叹曰:‘善哉!善哉!子之听夫志!想象犹吾心也。吾于何逃声哉?”这种以自然意象为基础的音乐,通过细腻而精准的音乐语言,能让人们在聆听的同时,遐想出大自然的绮丽景色和宁静氛围。这种音乐带给人们一种身心放松、心灵愉悦的感受,让人们能暂时逃离尘世的喧嚣,与大自然相融合,感受到浪漫与宁静的愉悦,带来极致的情感体验。

三、“情感”语言:饱含情感的诗歌音乐

音乐借助声响来实现思想和感情的传递与互动,充满精神性的旋律和音乐语言激发听觉,激起人们内心与音乐的感性音响相呼应的心理反应。这种独特的沟通方式是音乐所特有的本质特征和独特的表现手段。先秦时期,音乐在某种程度上展现了一种独特的音乐语言和音调体系,与现代音乐有明显的差异。一些民俗学家、文学家认为:当诗歌处于有声无义阶段,语言中的“咏言”,很可能混有乐音的因素,并由此得出“诗乐同源”的结论。在当时,中国的文学景观中主要有两部诗歌集具有典范性影响力:《诗经》和《楚辞》。《诗经》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也是最早系统地整合并传播诗歌的文献;《楚辞》则代表了鲜明的楚地文化特色。《诗经》的结构依从“风”“雅”“颂”的分类,其中“风”即国风,多是民歌,“雅”多为贵族文人的作品,“颂”则是歌颂祖先的功业;《楚辞》则以其充满激情与想象的语言,抒发了诗人对政治理想的追求和个人命运的感慨。这两部作品均以音乐作为诗歌艺术表达的重要载体。在《诗经》中,音乐不仅是情感传达的工具,更与诗歌的内容合而为一,承担重要的教化和娱乐的社会功能。相反,《楚辞》的作品体现了更为个人化的情感抒发和艺术想象,其与音乐的结合,虽然记载不详,但可推测出演唱也是其传播的重要方式之一。不论是《诗经》还是《楚辞》,古代的诗作常伴随着乐器演奏,利用声韵的变化和韵律的规律,以歌唱或朗诵的形式,借助音乐的调性与节奏,增强了文本的情感表达力和记忆的传扬效能。

在总结先秦诗歌集于音乐表达情感的机制上,研究指向了诗乐结合的文化范式,其中语言的声音特质与音乐的节奏性成为加强情感共鸣与记忆流传的双重媒介。通过语言和音乐的紧密结合,这些作品在当时社会中发挥了它们教育与娱乐的双重功效,并为后世沿袭诗歌音乐相结合的传统提供了基础性的文化模式。先秦音乐通过其独特的诗词,能引发人们的情感共鸣。当听众沉浸在音乐中时,音乐所传递的情感会唤起他们内心深处对应的情绪反应,使听众与音乐产生情绪共鸣。悲伤的诗词会引起听众的哀愁,欢快的诗词会带给听众愉悦和喜悦,从而使情感在音乐中得以共鸣和共享。例如,屈原的代表作《离骚》以其悲壮的诗词使深沉的情感深入人心,从而在后世不断引起共鸣。这种情绪共鸣在许多人的心灵中唤起,并赋予了作品永恒的艺术魅力。这一现象的奥秘潜藏于作品中,深受评论家和学者的关注。

《离骚》之所以成为悲壮情绪的杰出代表,源于诗人对所处环境的真挚叙述,使情感直击人心。首先,屈原巧妙地使用形象化的描写和意象的运用,例如,“既替余以蕙纕兮,又申之以揽茝。”“鸷鸟之不群兮,自前世而固然。”用了花草和鸷鸟的意象来比喻自己的崇高和高尚,抒发了屈原对自身价值的认知和对理想的追求。其次,屈原借助个人经历和内心体验的描写,与读者产生心灵连接。诗人为国家殚精竭虑,同时不断加强自身修养,保持着一颗纯洁的心,却不幸地遭到了一些心胸狭窄之人的嫉恨和诬陷。这种不公正的待遇让他与楚怀王之间的关系变得疏远,面对这种孤独和困境,他的内心感到了深深的折磨和郁闷。他常常感叹自己的无奈,深感民众生活的艰辛,他虽然致力于自我提升和维持庄重,但不幸的是,他的坦诚和直言往往换来的是日复一日的排挤。心中的悲凉与困顿,常让他感到无助而陷于低迷,正如他自己所抒发的:“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余虽好修姱以鞿羁兮,謇朝谇而夕替。”“忳郁邑余侘傺兮,吾独穷困乎此时也。”这段话深刻地反映了他所面临的艰难困境。而《离骚》的情感高潮部分,通过直接抒情的方式,充分表达了屈原内心的激情和决心。例如,“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抒发了他对奸佞党人败坏法度、阿谀奉承丑态的无比憎恨。“亦余心之所善兮,虽九死其犹未悔”“虽体解吾犹未变兮,岂余心之可惩”坦露了自己将坚守理想,就算遭肢解也无所畏惧的决心。屈原勇敢地表达他的爱恨情怨、悲伤忧叹,他的情感如火山喷发般澎湃奔放,将内心深处积压的激情宣泄得淋漓尽致。最后,屈原还大量运用了“兮”字,不仅具有停顿与调节节奏的作用,更有助于增强诗歌的抒情效果。“兮”字是先秦以来文学作品中常见的语气助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啊”“呀”,屈原在作品中大量使用“兮”,既可以产生复沓效果,又有助于增强气势,使情绪表达跌宕起伏、酣畅恣肆。

四、“情感”维度:情感共鸣的深度与广度

“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在我国古代,音乐被认为是可以表达人类情感的一种艺术形式,凡音乐的产生都是源于人的内心世界。因此,音乐的情感共鸣来源于个人情感体验与社会环境等。先秦音乐从个体的内心情感到社会的集体情感都能在音乐中得到表达,这反映了先秦时期音乐情感共鸣的深度与广度。

《悲回风》是诗人屈原遭受邪恶势力的打击,心生郁结时所作的诗歌,开篇便以“悲回风之摇蕙兮,心冤结而内伤。”展现出个体内心情感与深刻的悲哀之情。全篇即作者心理活动的展示,作品充满了深沉、悲愤的情绪,如泣如诉,直击人心,展现了诗人内心的情感深度。而《诗经·大雅·文王之什》中的《文王》显示了先秦音乐情感辐射的广度。这篇诗是《大雅》的首篇,歌颂周王朝的奠基者文王姬昌。朱熹《诗集传》据《吕氏春秋·古乐》篇为此诗解题曰:“周人追述文王之德,明国家所以受命而代殷者,皆由于此,以戒成王。”这指明此诗创作在西周初年,作者是周公。后世说《诗》,多从此说。余培林《诗经正诂》说:“观诗中文字,恳切叮咛,谆谆告诫……故其说是也。至此诗之旨,四字可以尽之,曰:‘敬天法祖。”此论可谓简明得当。此诗表达了对文王的敬佩与对其统治的和平盛世的赞美。通过音乐形式,整个社会群体得以共同感受对文王的敬佩与对社会和谐繁荣的向往。这种集体情感与价值观在音乐中获得了共同表达与体验,产生了深远的情感共鸣。虽然不同的个体可能因个人经历与立场而产生不同的情感反应与体验,但音乐将社会群体的集体情感与价值观统一起来,聚合了广泛而深刻的情感层面。

另外,先秦时期祭祀活动频繁。通过先秦时期出土的乐器、纹饰和器物上的图案,可以发现音乐在祭祀中的重要地位。《乐记》中记载:“乐者,所以序以成事也。故有大序以生民,次序以修礼,祭祀之用以和乐也。”这说明在祭祀活动中,音乐有着调和气氛的作用。它不仅推进祭祀活动的进行,还进一步扩大了音乐情感的辐射范围。如《周颂》中的《臣工》《丰年》等诗篇,描绘了祭祀活动中音乐演奏和歌唱的场景,以及神灵对音乐的欣赏和回应。“嗟嗟臣工,敬尔在公。王厘尔成,来咨来茹。嗟嗟保介,维莫之春,亦又何求?如何新畬?於皇来牟,将受厥明。明昭上帝,迄用康年。命我众人:庤乃钱镈,奄观铚艾。”作为宗庙祭祀乐歌,是为成王的训示,也是为了追念先王的功业。通过庄重的音乐节奏、悲壮的音色以及祭祀中特定的场景,营造出了神圣的氛围,从而使人们发自内心地敬畏与感恩,实现了情感上的连接。由此可见,音乐作为传播的载体,向当时的人们传递了社会群体的集体情感与价值观念,凸显了先秦音乐情感的广度。

[HJ2mm]

结 语

“乐而不淫,哀而不伤”,按照中国传统音乐美学的要求,音乐的情感表现必须合乎“礼”的规范,但先秦音乐在客观上展现了音乐与情感的内在联系,把音乐视为人情、人性的一种表现形式,这也展示了先秦音乐的独特样态。它通过其独特的美学特点,穿越千年,带给人们不同于后世音乐的情感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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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冯津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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