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减”政策:深层逻辑、现实挑战与治理之道

2024-04-14 21:31邢振江
通化师范学院学报 2024年1期
关键词:家教教育资源双减

邢振江,柴 佳

2021 年7 月24 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意见》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治理义务教育生态,其根本出发点是让课堂教学回归育人的原旨”。[2]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以下简称“双减”),是党中央站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3],亦是以中办国办名义大力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教育改革重大战略布局的关键举措。要真正科学、准确、深刻地把握“双减”改革须剖析“双减”大思维、大格局、教育改革发展中的深层逻辑,应对挑战从而大力推进现代教育治理之道,推动基础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和治理体系的重构。

一、深层逻辑

(一)重塑教育生态:强化学校育人主体地位

“教育生态”指教育和对教育的产生、存在和发展起制约和调控作用的多元环境体系,亦是以生态观为核心理念和价值追求的教育治理方式,遵循系统、能动、可持续原则,促进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联结,并在教育内外产生能量、物质、信息的交换。[4]政府、学校、家庭、社会都是这一体系中的关键要素,这些要素相互关联,有机构成了“教育生态”这一整体[5]。学校教育在现代教育体系之中处于核心地位,在培育人才方面发挥着巨大作用,但在“双减”政策实施之前的一段时期内,学校教育教学出现了不良现象。为追求升学率,片面延长学生学习时间,应试教育下“题海战术”大行其道,学生学业负担过重,且由于教育资源有限以及优质资源在区域、城乡、学校之间分布不均衡等原因,出现了重点学区、重点学校、重点班等现象;此外,校外培训市场干扰了学校教育活动,如校外培训机构在资本的介入下,以高薪吸引公立学校教师资源在机构“兼职”,导致优秀教师资源外流,学生和家长从自身利益出发倾向于选择校外培训机构,越来越多的学生卷入校外培训机构,倒逼学校不得不调整教学内容和进度,在校外培训机构的裹挟下,学校育人主阵地作用受到削弱。

“双减”政策倡导学生回归学校,学校是国家培育学生的专门机构,承担着为党和国家培育人才的重大使命,同时也是贯彻国家教育政策的主阵地,“双减”文件中强调要“强化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发挥学校主体作用”“学生学习更好回归校园”[1],进一步明确基础教育事关我国教育方针的落实,影响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双减”政策从校内和校外两点同时发力,减轻学生压力的同时,整治和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警惕资本过度流入校外机构,让教育资源重新流回校内,强化学校的育人主阵地作用。从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入手,以科学合理管理学生作业、提升学校课后服务水平、完善质量评价、强化配套措施为着力点,尽量满足学生学习多样化需求,让学生在校内学足学好,从而减少对校外培训的需求,更好地回归校园,多方面、综合系统、全链条推进“双减”工作落地。总之,“双减”政策弱化了市场对教育活动的干扰,重新确定了国家在教育资源配置中的主导地位。

(二)推进教育治理:克服教育体系功利化追求

“双减”政策出台前,校外培训市场严重影响了学校教育,我国基础教育领域出现“校内上课、校外补课”双轨现象。当前面向义务教育阶段的校外培训机构种类繁多,无序扩张,且质量参差不齐,在追逐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虚假宣传引导消费、师资队伍鱼龙混杂、贩卖焦虑“绑架家长”等乱象屡禁不止。[6]校外培训服务对学生进行超前和超标教学,背离育人初衷,违背学生成长的客观规律,拔苗助长,牺牲学生身心健康。此外,校外培训机构收取大量培训费,资本流入教培市场,导致教育资本化,“烧钱”大战加重家庭经济压力,“卷钱跑路”“退费难”等现象时有发生,严重影响教育和社会的良性发展。校外培训机构本应是学校主阵地之外的补充性、选择性资源,以满足学生学习的多样化需求,但当前校外培训市场失范,干扰了正常的教学秩序,破坏了正常的教育生态,如果任其发展,将会独立于我国国家教育体系之外自成体系。

“双减”政策明确提出要严厉整顿校外培训乱象,并指出校外培训机构不能将教育作为谋利的工具,更不能让资本主导校外培训市场,校外培训应转向非营利方向,政府主导教育回归公益性正轨。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行为是“双减”的重要环节。具体来讲,“双减”政策从源头出发,严格审批培训机构,不再审批新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培训服务行为,对“超前培训”“高薪挖老师”等不良行为进行监督管理;校外培训机构运营监管常态化,及时掌握校外培训机构的动态信息,建立完善“黑白名单”等。政策更具体地指出了校外培训机构组织学科类培训的时间范围,如规定线上培训课程间隔不得少于10 分钟,每课时不得超过30 分钟等。实践表明,校外培训机构整顿取得了长足成效,教培市场大幅降温,资本快速撤离,规模得到有效控制,线下校外培训机构由原先的12.4万个压减至9 728个,压减率为92%,线上校外培训机构由原先的263 个压减至34 个,压减率为87%,“营转非”“备改审”完成率达100%。[7]

(三)复归教育理念:反对教育体制内卷化竞争

所谓“内卷化”是指某种意识、制度或者现象保持原有方式无休止的内旋,并且一直没有实质的发展和进步。[8]教育内卷化竞争不断加大的同时,教育质量本身并没有得到发展和提升。“双减”政策出台前,教育行业逐渐市场化,优质教育资源短缺和近十年来校外培训机构资本化运作,导致教育内卷化竞争越来越激烈。教育片面追求分数和应试技能,家长和学生受“赢在起跑线”心理和教育机构贩卖焦虑的影响,被迫卷入内卷化竞争,转向校外培训机构,不断延长学习时间,增加学习负担,其他同学也会盲目跟风,形成内卷氛围,直接影响教育行业风气,破坏基础教育生态。

“双减”政策聚焦立德树人,以人为本,关注学生全面发展,注重学生素质教育,落实立德树人、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旨在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推进“五育并举”,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素质教育,彻底解决当前教育功利化、短视化问题。当前,我国教育片面注重“智”,妨碍了学生全面发展,鉴于此,“双减”政策立足学生身心健康,对内减轻过重的作业负担,缩减作业总量和时长,同时不同学校根据自身特点设置丰富、具体的课后服务,因材施教,开阔学生视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对外严格规范校外培训,严禁将教育与资本捆绑,肃清校外教培市场,校外培训机构逐渐退出主流舞台,同时素质教育、职业教育逐步升温,内外双管齐下减轻学生负担,摆脱无意义的内卷化竞争,打破顽固的“唯分数论”教育,促使“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轨。

(四)承担教育使命: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化配置

义务教育本不应具有竞争性,校际之间应做到均衡,教育公平最基本的意义是让公众平等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分配,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应不分民族、地域、性别、职业等,为个人提供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随着市场逐步开放,教育产业崛起并逐渐盛行,市场机制的优势外加资本逐利本性,使得校外培训机构疯狂扩张,商业行为介入到教育领域,教育公平面临严峻挑战,人们受教育越来越受到经济收入的影响,经济条件较好的学生可以通过购买校外优质教育资源等方式,获得更强的教育竞争优势。此外,我国经济发展不均衡造成城乡、区域之间差距扩大,教育资源受制于以上因素,呈现出分配不均衡的现象。教育资源的配置以经济为导向,势必会导致教育不公平现象愈演愈烈。

“双减”政策立足学校教育,严打资本干预稀缺教育资源,促进教育成果更好、更公平地惠及人民,维护和巩固教育基本公平,以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公平。其一,“双减”政策明确指出要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缩小城乡之间、区域之间、学校之间的教育水平差距,更要具体地推进集团化办学、学校共同体建设以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实施全域优质教育发展战略,让优质教育资源配置均等化,缩小公共教育服务差距。[9]其二,“双减”政策对外打击校外培训机构,有力地扭转了近年来的教育方向偏离,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学生对于校外培训机构的需求和依赖;对内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促使学生重新回归校园。其三,政策提出要深化高中招生改革,如优质普通高中分配给区域内初中的招生指标比例要逐步提高,尽量保障学生的入学公平,均衡教育资源配置。

二、现实挑战

(一)教育公平面临压力

一是学校之间的差距短期内难以缩小。“双减”政策实施前,相对弱势学校的学生可以通过校外补习等方式来缩小自己与优质学校学生的差距。随着“双减”政策实施,校外培训机构的调节作用相应降低,在“双减”大背景下,教育主阵地回归学校,学校成为影响学生成绩更重要的因素。对于拥有更加优越的师资和硬件设备等条件的学校而言,学生能够享受更高质量、优越的教育资源,助益于未来的升学、就业。相对而言,偏远地区学校、小规模学校则处于不利境地,更弱势的师资、设备使其更加难以吸引学生,“强者更强,弱者更弱”。

二是学生之间的差距没有消除。由于“双减”政策的实施,校外培训机构大幅收缩,但我国中高考竞争机制仍然存在,所以学生对于校外补习的需求并不会降低,校外培训会以私人家教的形式转入地下。私人家教具有隐蔽性,加大了监督治理难度,且费用较高,受众群体由普通大众转向中高收入群体,这导致不同经济条件的学生差距拉大。另外对于更加自觉自律、学习习惯良好的学生来讲,“双减”政策的实施对其学习效果影响并不显著,而对于自律性较差的学生,在校时间缩短、家庭作业约束减弱以及缺乏老师监督,可能会导致学习效果变差,学生之间两极分化。[10]最后,政策实施后,部分家长可以辅导孩子,提供良好的家庭教育,而部分家长无法提供除学校教育之外的额外教育,长此以往,学生之间的教育差距会被扩大和延伸。

三是地域之间的差距客观存在。其一,城乡之间教育资源分布不均衡,优质教育资源积聚城市。Wind数据显示,1997—2019年,在生均公共财政预算教育事业费支出上,城乡差距逐步扩大,尤其是在2013—2019 年,城乡小学差距从46.81 元扩大至515.99 元,城乡初中差距从62.6元扩大至1 467.2元。[11]家长和学生在择校时,倾向于选择更加发达地区的学校。其二,大城市的私人家教行业更加成熟和发达,尽管“双减”政策下校外培训市场大规模缩水,但部分教培市场可以通过私人家教等形式来弥补;而小城市、偏远地区等私人家教市场规模小、发育不完善,使得这些地区的学生在获取学习资源方面处于不利地位。若这些现象得不到解决,将会导致地域之间的教育资源鸿沟,扩大不同地域学生的差距。

(二)标本兼治尚待努力

一是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有待观察。“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教培市场整顿取得了很大成果,然而,由于“抢跑心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家长们对于孩子培训的热情和需求并没有消减,校外培训仍有巨大市场。“按下葫芦浮起瓢”,校外培训机构受利益驱使,铤而走险,躲避教育部门追查,开设各种违规补习班,新型补课形式悄然兴起,上演了一场教培机构“变形记”。如教培机构转入地下成为“地下党”、以“高端家政”的名义掩人耳目、教师之间“易子而教”、以“研学”“众筹私教”等名义进行变相违规培训;又如教培机构从以前的大班制转向如今的“一对一”家教形式,从“大锅饭”变成了“开小灶”。“变形”后的校外培训机构更隐蔽、更灵活,无疑加大了治理难度。校外培训班被整顿,大量教培从业人员下岗,教培市场教师资源供不应求,补习价格也被越炒越高,纵然如此,补习班名额仍是“一票难求”。在此背景下,校外培训市场仍然欠规范欠合理。

二是学生减负有待进一步努力。我国学生学业负担重有一个长期的形成过程,中小学生学业负担不仅是教育问题,更是社会问题,减负是我国基础教育研究和实践中的重大课题。为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国家从上世纪50年代开始制定减负政策,多次下达“减负令”,教育减负历程主要分为四个阶段,从学生身体健康出发减轻课业负担、以缓解升学压力为目标减轻课业负担、以推进素质教育为抓手减轻课业负担、以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为依托减轻学生课业负担[12],陆续出台共计五十多项减负政策,平均每个减负政策生命周期不到两年。自各类减负政策出台以来,学生学业负担有所减轻,但从整体上来看,减负效果还有待观察。

(三)政策落实有待加强

我国自20世纪50年代起开始制定有关中小学生的减负政策,包含各种法律法规、意见、规划等,但到目前为止这些政策的实施效果不够理想。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折扣,“双减”政策的推进和有效落实仍有进步空间。

一是从主体角度看。对家庭而言,“双减”政策的实施势必会缩减学生学习时间,然而对于学生来说,升学压力并没有减小,所以一部分家长和学生不会严格执行“双减”政策;对于学校而言,国家教育部门要求减少学生作业量,但学校会考虑到自己的升学率、学校排名和学校荣誉,所以部分学校可能会象征性执行或者不执行政策;对于政府而言,减负政策陆续出台,但平均寿命较短,会折损减负政策在公众心中的公信力,再加之部分地方政府在执行中央政策的过程中,存在理念偏差或利益关联,导致“双减”政策难以顺利实施;对于校外培训机构而言,虽表面上维护“双减”政策,但也有“坐等时机”“暂避风头,等风头过了再卷土重来”的打算。综上,“双减”政策全面落实的社会协同力欠佳。

二是“双减”政策需制定可操作的、配套的措施。“双减”政策中部分内容缺乏可操作性,如政策对作业量作出了规定,小学一二年级在校内可适当安排练习,不得布置家庭书面作业,以及对小学三至六年级、初中学生的书面作业完成时间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但由于每个学生的基础、学习能力有所差异,所以这些量化标准在实际操作中很难把握。[13]此外,政策本身与其他政策之间协调和配套问题尚待解决。譬如素质教育要求学生全面发展,这会导致学生家长争先恐后为孩子报辅导班,再如中国的考试升学制,以分数决定学生能否升学。欲从根本上解决学生学业压力重的问题,需多头并进,改革考试制度。

三是“双减”政策的落实需要加强监督。“双减”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折扣,原因之一是监督乏力。其一,监督方式比较单一,“双减”政策的落实需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例行监督,这种单一的监督方式可能无法及时发现政策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其二,问责制度不健全,对于违背政策的行为,缺乏详细明确的问责制度,或者只对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展开问责程序,抓典型进行问责,这样会导致一些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无法可依,违法违规成本较低,监督成为“走过场”的行为。

(四)家长因对政策不解而形成新的焦虑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缓解了家长原有教育焦虑的同时也产生了新的焦虑,部分家长没有充分理解“双减”政策,持疑惑观望态度,一些家长担心“双减”政策实施后自己的孩子在“减负”,而别的孩子“不减”,还有一些家长担忧校外培训班取消后,自己孩子的学习效果会受到影响。此外,升学焦虑、教育分流焦虑等在部分家长群体中进一步扩散和蔓延。

一是家长焦虑的根源在于“双减”政策与升学制度之间的矛盾。我国虽实行素质教育多年,但从实际情况来看,综合素质评价在高考录取中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素质教育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应试教育仍占主体,对学生的评价“唯分数论”,高考以分数作为选拔人才的唯一标准,“有什么样的评价指挥棒,就有什么样的办学导向”,学生和学校为追求更高的分数和升学率,片面追求应试教育,破坏了基础教育生态环境。“双减”政策聚焦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但作业与练习是提高应试分数的有效途径,在升学考试面前,学生不得不继续卷入更加激烈的教育竞争中,“双减”政策与我国目前的高考录取制度形成一对矛盾,只是“双减”而不解决造成学生学业负担背后的根本原因,减负工作仍任重而道远。因此,即使“双减”政策的实施在减轻学生压力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对于被应试教育升学制度捆绑的家长而言,教育焦虑一时难以消除。

二是引起家长焦虑的又一原因在于社会阶层流动的诉求。我国深受传统儒家思想的影响,推崇“学而优则仕”“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传统观念,社会中没有形成平等的职业观念,不同职业的待遇和社会地位差距较大。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社会阶层不断分化,由于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社会上升通道狭窄化,而教育在阶层流动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充当着社会分层的工具。研究表明,学历越高的人群能够拥有更好的职业、更高的报酬以及更高的社会地位,阶层固化大背景的存在以及试图通过教育突破阶层限制的诉求,势必会引发家长的焦虑。

三、治理之道

(一)战略层面:保障公平性条件,促进教育公共性构建

一是推动教育资源均衡分布。首先,作为政策的制定者和执行者,政府要起到正确的引导作用,实现教育均衡发展。从中央层面来说,针对不同地区,因地制宜制定相应的教育政策,公正合理地分配教育资源,引导我国教育资源均衡向好向善发展。对地方政府而言,要及时有效执行中央政策,通过集团化办学、校际联盟、学校共建等制度设计有效解决学校间师资力量不均衡的问题,推动校际教育资源均衡发展。其次,要均衡发展区域经济。教育和经济密切相关,优质教育资源积聚在经济水平更发达的地区,经济水平较差的地区教育资源相对较为匮乏。因此可以通过均衡区域经济发展水平来推动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布局,从而带动当地教育发展,实现教育高位均衡发展。

二是增强私人家教的有序性。“双减”政策落地会导致私人家教现象增多,应规范和调整私人家教行为,引导其回归教育本性,将私人家教的负面效应降至最低。其一,可以建立透明的家教信息平台,将家教行业相关信息透明公开化,登记记录家教的科目、收费标准、课时等信息,全面掌握私人家教的基本信息。其二,要加强私人家教行业的监督管理,“双减”政策的实施使得私人家教行为地下化,若不加以监管,会导致家教行业乱象丛生,因此要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家教业务,对家教业务的收费标准、课时时长等进行严格监控,扭转其功利化和地下化的趋势。[14]其三,要探索建立志愿性质的家教服务机构,为落后地区、贫困家庭、弱势群体的孩子提供志愿服务,或者积极开发优质的线上教学,免费向学生提供高质量教育资源,鼓励家教行业承担社会责任。

(二)主体层面:多方协同合作,齐抓共管推进政策落地

相关主体要共同行动,多元合作共治,共同促进“双减”政策落地开花。

1.校外机构:积极转型,寻求生路

“双减”政策出台后,大部分校外培训机构纷纷倒闭,教培从业者面临着何处去的问题,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必须吃透“双减”精神,校外培训机构和教培人员要积极谋求转型,须从以前的逐利心态转向公益心态,从资本化运作到去资本化,从做生意到做纯粹的教育。培训机构面临的转型,不仅仅是业务转型,更是思维转型。其一,机构可以利用自身现有资源,积极谋求生路,如转向书法、美术、阅读等非学科类业务,抑或转向成人职业教育、公考、职业技能、资格证书考试、考研等;其二,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遵守国家规定,自查自纠,规范自身行为,提高培训教师准入门槛,在办学资质、广告宣传等方面定期进行考核,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其三,校外培训机构可以努力突破传统的教学方式和授课思路,依托现有的技术、设备,发展线上教育,为失业的教培工作者创造就业机会,打破当下僵局。

2.政府部门:统筹规划,综合施策

“双减”政策提出要坚持政府主导和强化政府统筹的工作原则,政府在“双减”政策落实过程中组织规划总体框架,肩负重任。其一,政府应加大对“双减”政策的宣传力度,政策的出台势必会触及到部分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所以应加强宣传工作,让利益各方认识到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针对政策中具体的条款进行深度解释,回应社会疑惑,深化各界对“双减”政策的认知和理解。其二,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职责,针对校外培训乱象,建立常态化、智能化检查机制,一方面加大对校外培训机构师资力量的监管,严查校外培训机构教师私下补课、无证上岗等现象;另一方面要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规模庞大的校外培训机构拥有强大的惯性,且“变形”后更加隐蔽,因此规范校外培训机构无法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要建立常态化监管,不定时、多途径、深挖掘,严查“一对一”“住家家教”等包装行为。其三,政府应加大资源投入,政策执行需要一定的政策资源,人力、物力、财力是必不可少的,政府应该保证这些要素的供给,使政策执行更加有力。

3.家校社一体:转变观念,全力配合

“双减”是一项系统工程,没有各方的配合,减负只能是独角戏。其一,赋能家长助力“双减”落地,家长要疏解焦虑,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和教育理念,回归教育理性,尊重青少年发展规律,重视个性特色发展,纠正只重“智力”而轻“德体美劳”的错误观念,不盲目报辅导班,保护孩子的休息权、娱乐权等权利,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促进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也有助于疏解自身焦虑,从内卷的怪圈中解放出来。其二,学校要主动推进育人实践,探索科学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提高学校教学管理质量,打破“唯分数论”“唯升学论”的育人导向,还要密切家校联系。家长要主动了解学校动态,主动与教师沟通,配合学校的减负行为;学校也要主动向家长提供学生在校情况,引导家长形成正确的教育观念和良好的家庭氛围,避免“校内减负、家庭增负”的现象出现,通过学校和家庭合力共育,发挥“1+1>2”的功效,合力保障学生科学健康成长。其三,社会也要发挥其在育人方面的协同作用和补充作用,开拓家庭和学校教育的视野,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鼓励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到教育中来,在家校社之间搭起桥梁,打造正能量场域。家庭、学校、社会要协力共育、协同推进、同向而行,整合家校社资源,努力形成减负共识。[15]

(三)制度层面:认清“标”与“本”,实现“标”“本”兼治

“标”与“本”是对立统一的,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充分不均衡是“本”,校外培训机构趁机做大、传播焦虑是“标”;招生考试“唯分数论”、教育评价方式“一刀切”是“本”,片面追求升学率、应试教育是“标”;“双减”政策提出教育减负不是简单地减轻学生校内负担和校外负担,而是要做到标本兼治,也不能急功近利,破解沉疴非一日之功。[16]针对“标”与“本”问题,要从法律和制度方面进行有效治理。

1.依法治理:推进“双减”政策纳入法治化轨道

我国出台众多减负文件,效果却不尽如人意,究其原因,根本之处在于未能将学生“减负”问题纳入法治化轨道。“减负”工作要有法可依,常态化和科学化,告别运动式治理、一刀切。一方面要尽快启动修改《义务教育法》,将有关内容纳入法律规定,决策部署上升为法律明文,为“双减”工作确定行为规范,为依法治教提供法律保障,提升义务教育领域依法治理水平,并使法律法规得到适用和遵循,有效发挥其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另一方面要综合运用《宪法》《义务教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为学校教育、线上教育、校外教育提供法律依据并规范其行为。例如对校外机构要从登记注册、上市融资等方面全方位依法规范和治理。此外,还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开展日常巡逻,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增加违法违规成本。

2.制度保障:推进教育评价机制改革

无聊重复的校内作业、种类繁多的竞赛、内卷、培训机构的无序扩张,均为现象,而非本质,要解决问题,首先要破除“唯分数论”“唯名校论”的育人倾向,创新评价方式,改进完善我国当前的教育评价机制,发挥好教育评价这个“指挥棒”的正面作用。单一评价模式势必会助长应试教育的发展,在实施素质教育的大背景下,评价学生的方式应该从“分数本位”走向“综合素质本位”,从“重视结果”到“重视过程”,改革教育评价制度,取而代之以学生的品德发展状况、学业发展水平、学习能力水平和学业负担量等为评价目标的多元评价,要将高考与综合素质挂钩,使其在高考中发挥作用,对于综合素质的测量和评价,可以借助互联网+、区块链等技术,一方面可以节省时间和精力,另一方面评价结果也更加公正客观。

(四)路径层面:积极探索,为落实政策保驾护航

1.试点先行,积极总结经验

“双减”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将“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双减”政策在全面开展治理工作的同时,确定北京市、上海市、沈阳市、广州市等9 个市为全国试点,其他省份至少选择一个地市开展试点。[18]北京市启动教师轮岗试点,此次轮岗是大面积、大比例的,将单体学校的供给变成集团供给、学区供给,推动优质教师资源合理配置,努力保障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上海市加快推进教育数字化转型,全面升级在线学习平台,增加优质教辅资源,向优质培训机构购买高质量课程充实平台资源,遴选骨干师资组建名师团队录制名校名师慕课,打造“永不落幕的空中课堂”。[17]广州市提出了以“一少两优三提”为主要举措,“三提”即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作业设计质量和学生身体素质,“两优”即优化校内课后服务和作息安排,“一少”即减少考试次数,还推行了“5+2”课后服务模式,鼓励每周一天“无作业日”。[18]在落实“双减”政策的过程中,要积极总结各试点的先进经验,并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推广“双减”政策,促使“双减”政策遍地开花。

2.强化责任督导监查

一项优质政策,除政府层面的制定和执行,下面各主体的执行也非常重要,执行过程中若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会使各利益相关主体做出符合自身工具理性的行为。其一,建立健全相关的问责制度。建立健全“双减”政策问责制度,对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进行有效约束,及时跟进政策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到位的主体进行问责,推动“双减”政策贯彻落实。其二,强化各主体的监督责任。“双减”大背景下,可能会有无证无照以及各种隐形变异的校外培训机构,单靠政府主体进行监督并不现实,可以借助其他各主体的力量来进行有力监督,畅通获取线索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依规严厉打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其三,充分利用互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建设智能化平台,强化技术支撑。一方面可以通过大数据对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进行日常监测,另一方面可以利用信息技术对校外培训市场进行资质监管、资金监管等,为政府提供更高效的管理工具。

四、结语

“双减”政策是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所做出的事关基础教育改革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决策,为高质量教育体系的教育生态、教育治理、教育理念、教育使命等方面提供了强大的逻辑支撑。在推进“双减”政策实施过程中,针对教育欠公平、家长焦虑等困境,应从战略、主体、制度和路径等方面多管齐下,共同助力于推动基础教育回归本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减负工作,重构基础教育治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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