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大观念统领下的音乐教学让学习目标从“知识覆盖”走向“概念理解”,学习评价从“验证视角”走向“发现视角”,学习过程从“讲授主义”走向“具身实践”。大观念统领下的音乐单元教学设计,在“确定大观念—外显大观念—活化大观念—建构大观念—评价大观念”模式下,通过梳理单元学习内容,确立单元学习目标,设计单元问题链、单元情境任务和单元学习活动,一体化推进教、学、评,有效解决当前音乐单元教学“形式大于内容”的问题。
关键词:大观念;单元教学;概念性理解;音乐教学设计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9094(2023)20-0080-05
收稿日期:2023-08-23
作者简介:雷天胜,苏州市相城区黄桥实验小学德育处副主任,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苏州市相城区音乐学科带头人,主要研究方向为小学音乐教学。
当下,单元教学已成为各学科落实核心素养教学的有力举措。单元教学是一种兼具整合性和探索性的教学方式,它超越知识内容的线性传授,以发展学生的真实学力为目标,是对常规课时教学学科内容单一性建构的有效弥补。这里所说的“单元”,“不是碎片化教学内容的堆砌,而是对知识的一种有机的、模块式的组构”[1]。尽管单元教学在中小学音乐教学中得到了一定的实践,取得了相应的研究成果,但总体来看,单元教学的课堂样态仍普遍存在“形式大于内容”这一问题。主要表现在:学习内容之间随意组合,单元设计的逻辑较为模糊;单元框架生搬硬套,单元设计与课时设计“两张皮”;单元评价与学习活动脱节,学习目标达成情况无从得知;教学过程仍以知识点讲授为主,学生未能在单元学习中获取解决问题的能力等。本文研究直面上述问题,探究以大观念统领音乐单元教学设计的实践方案,以期为广大教育同行提供有益参考。
一、大观念统领下音乐教学的样态重构
大观念是一个“舶来品”,由“big ideas”翻译而来,也译作“大概念”。威金斯①、张华②等国内外学者对其内涵进行了多维解读,达成了以下基本共识:大观念是位于中心、上位、少而重要,具有统摄性、抽象性、迁移性,能够强而有力地解决生活问题的观念、认识或者观点。大观念统领下的音乐教学主要有以下特征。
(一)学习目标:从知识覆盖到概念理解
自新课改以来,我国基础教育经历了由“双基”到“三维”,再到“核心素养”的价值转变。反观当下的音乐教学,许多教师仍然以学科内容作为教学设计的原点,以知识点的覆盖作为教学追求,以“講音乐”的方式实施音乐教学,导致学生习得了太多难以运用到生活中的“死知识”。课堂教学的目的是迁移,而迁移必须要建立在理解之上,因此,核心素养立意下的音乐教学必然要走向概念理解。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学习要以发展学生的自主音乐需要为目的,通过培养学生的音乐实践能力,实现音乐情感体验,进而丰富对音乐文化的理解,让学生既爱上“音乐”,也爱上“音乐课”。大观念统领下的音乐教学,以发展概念性理解作为核心目标,以大观念统摄知识与技能,以课程内容结构化促使认知结构化。这要求音乐教师开展教学设计时,不仅要关注音乐作品中有哪些乐理性知识,更要思考本课内容有哪些独特的育人价值,可以培养学生怎样的价值观、品格与关键能力,哪些概念性理解可以迁移到学生的生活中,并形成“解决问题”的能力,让音乐教学真正走向“有意义”。
(二)学习评价:从验证视角到发现视角
当前音乐教学的评价设计,主要是基于“验证”的视角展开。一是为了验证学生学习的结果。如通过音频听辨、歌曲背唱、声势表演等方式,检验学生对本课学习内容的掌握情况。这种评价的问题在于,无论验证的学习结果如何,由于学习活动已经结束,这样的评价无益于学习过程的优化与改进。二是为了验证教材中的某些结论。如通过对比、分析、讨论等教学手段,验证北方音乐与南方音乐存在风格差异等。这种评价的问题在于,验证的结果只能有助于学生对相关结论的记忆,无益于发展结论背后蕴含的深层次概念性理解。大观念统领下音乐教学的评价,倡导从“验证”走向“发现”——引导学生发现学习中的真正困惑、发现音乐现象背后的原理、发现音乐学习与现实生活的关联等。如在北方音乐和南方音乐的学习过程中,围绕“音乐风格的形成与地理环境和民俗文化息息相关”这一学科大观念,设计驱动性评价任务,引导学生发现“音乐风格”与“地理环境”和“民俗文化”之间的关系,从而发展学生对音乐学科重要观念的理解。
(三)学习过程:从讲授主义到具身实践
张华教授认为,大观念教学就是以学科大观念为主要内容,以学科实践为主要过程,以发展学生概念性理解与核心素养为目标的课程与教学[2]。大观念教学之所以强调“学科实践”,是因为知识可以传授、技能可以模仿,但是学生对抽象化大观念的理解与建构,必须基于真实性学习情境,在完成挑战性学习任务的过程中,亲身体验、实践与运用。尽管音乐学科是实践类学科,但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我们仍然常常看到“讲授主义”的身影。例如:在欣赏音乐时,教师习惯于把自己对音乐的感受灌输给学生,导致学生缺少对音乐本体的感性体验;在学唱歌曲时,教师习惯于“程式化”教学,逐字逐句地读词、唱谱、唱词,损害了学生对演唱的热情等。这样的教学看似细致、精心、详尽,实则是将音乐实践活动“形式化”,导致“12年音乐课下来,学生的心里基本上没有留下多少音乐,学生音乐素养远不达预期”[3]。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音乐本身并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具象性,因此所有的音乐教学领域都应强调学生的艺术实践,尊重学生的音乐感性体验,引导学生在合作探究、任务驱动等学习活动中,加深对音乐的理解。
二、大观念与单元教学的逻辑关联
大观念与事实性学科知识相比,更具统摄性与迁移性,更有利于学生形成认知结构,发展概念性理解。单元教学与单篇教学相比,更具整合性和连续性,更有利于学生建构整体性思维,实现音乐学习高通路迁移。二者指向深度学习、走向现实生活、靶向核心素养,是一对双向奔赴的“好伙伴”。
(一)大观念是统摄单元教学的“聚合器”
单元教学并非一种固定的模式,而是聚焦素养导向的一种育人思想。单元教学之所以受到如此关注,是因为以课时为设计单位、逐课推进的教学模式,由于缺少对学习内容的整体性把握与序列性安排,常导致知识碎片化与思维浅层化。然而,无论我们以何种理念开展单元设计,以何种思路组合单元学习内容,最终还是要以“课”为时间单位实施单元教学。换言之,如果单元视域下的课时教学,只被赋予了单元之“形”,而未有单元之“神”的话,那么,这样的单元教学终究会流于形式。大观念是对学科核心概念之间关系的抽象概括,能让分散的知识与技能产生联系,并通过聚合与分类,使其重组为一条条镶嵌在大观念周围的“知识串”“技能串”。在单元教学中,大观念可以“为学生建构知识体系提供认知框架,从而建立起单元知识、事实、经验、概念之间的逻辑关系”[4]。从这个角度看,大观念是统摄单元教学的“聚合器”,是单元教学能否“神形兼备”地走出课堂、走进生活,实现深度学习与素养学习的关键所在。
(二)单元教学是建构大观念的“不二法门”
安德森等人在《教学、评估与目标分类学》中清晰地区分了事实性知识与概念性知识。他们认为,与彼此分散、孤立的事实性知识相比,概念性知识与深层次理解相结合,有助于高通路迁移的发生,从而解决惰性知识的某些问题[5]。大观念作为课程内容中核心的、上位的观念,是具有高度抽象化和复杂逻辑性的概念性知识。如果教师把这样的内容只是作为“知识点”传授给学生的话,那么终究难以发展学生高阶思维的概念性理解。学生对大观念的理解與建构,需要在连续性、多场景、多维度的音乐实践活动中,超越事实性知识与技能,通过分析、整合与生成,从具体到抽象地达到更深层次的理解、迁移与应用。这样的学习必然是聚焦学习主题、追求深层理解,凸显整体性、持续性和完整性的学习,必定需要多素材、多课时的单元学习作为有力支持。
综上所述,大观念是抽象化的学习内容,学生很难在单课时的学习中获得充分的理解,因此对大观念的建构要以“单元”作为基础学习单位。单元教学立足某个学习主题或者核心概念,在大观念的统领下,突破了知识之间逻辑结构缺失的难题,通过整体性学习解决知识碎片化问题,使课程教学由零散传授走向整体思维。大观念和单元教学是核心素养立意下,音乐教学走向理解为先与概念为本的主要载体和重要途径。
三、大观念统领下音乐单元教学的实施策略
为了发挥大观念对课程内容与核心素养的连接机制与转化作用,李松林教授提出了“确定大观念—外显大观念—活化大观念—建构大观念—评价大观念”[6]60的设计模式。现以苏少版小学音乐四年级上册第一单元“舞起来”教学为例,进一步探讨大观念统领下音乐单元教学设计的实施策略。
(一)梳理单元学习内容,确定大观念
由于《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并未呈现音乐学科大观念的相关内容,因此在实际教学中,教师首先需要通过对课程标准的解读与学习内容的分析,确定单元教学所用大观念。“舞起来”单元中共有四首音乐作品,分别是藏族踢踏舞曲《我的家在日喀则》、斯洛伐克民歌《跳吧!跳吧!》、管弦乐作品《花之圆舞曲》和手风琴独奏曲《马刀舞曲》。单元组合以“舞”作为逻辑线,意在引导学生感受中外不同的舞曲风格。在新版课标中,“舞蹈”不仅是艺术学科“新三门”的成员,同时也是音乐学科“趣味唱游”“情境表演”“小型歌舞剧表演”等学习任务的重要学习内容。歌舞表演是人们表达情感最原本的方式,舞蹈与音乐、动作和情感密切相连。基于以上思考,我们将本单元学习主题设定为“闻歌起舞”,将大观念确定为“舞蹈是内心情感与身体动作的有机融合”,意在通过本单元学习,引导学生感知音乐与舞蹈的关系,培养以声托载舞蹈、用动表现舞蹈的综合能力。
(二)确立单元学习目标,外显大观念
外显大观念就是“对大观念进行表征和描述,其实质是将核心目标(核心素养)具体化为预期可见的学习目标”[6]60,使之成为一体化推进教、学、评的“动力源”。依据对大观念中核心概念的逻辑关系分析,结合本单元学习内容,笔者借助DKU①目标模式,从要做、知道和理解三个维度确立了本单元的学习目标(见表1)。
(三)设计单元问题链,活化大观念
大观念是抽象化的学科内容,难以直接用于教学中,这就需要将其分解、转化成高质量的教学问题,引导学生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完成单元学习任务。单元学习问题链由单元基本问题、课时关键问题和环节关键设问三类问题组成。这些问题环环相扣、层层深入,共同指向对大观念的理解。本单元提炼的大观念包含三个核心概念,分别是“舞蹈”、“情感”和“动作”,因此笔者将单元基本问题设定为“舞蹈是怎样表达情感的”“音乐的旋律与舞蹈的动作是如何有机融合的”。在单元基本问题的关照下,结合三个单元课时的学习内容,将第一课时《跳吧!跳吧》的关键问题设定为“波尔卡舞步与舞曲音乐是怎样的关系”,第二课时《我的家在日喀则》设定为“藏族踢踏舞与他们的生活有何关联”,第三课时《花之圆舞曲》《马刀舞》设定为“舞曲在节拍、节奏、速度等方面有哪些特点”。环节关键设问上连课时关键问题,下接环节学习活动,确保大观念贯穿于课时与环节教学始终。
(四)开展单元学习活动,建构大观念
基于大观念的单元问题链设计,在宏观上把控着课时教学的方向,确保单元教学与大观念理解视角的一致性。开展单元课时教学设计时,教师还要依托问题链设计学习活动,让学生在参与学习活动、解决关键问题的过程中建构大观念。如在本单元第一课时《跳吧!跳吧!》教学中,围绕“波尔卡舞步与舞曲音乐有怎样的关系”这一关键问题,教学中设计了“印象波尔卡”“感受波尔卡”“走进波尔卡”“编创波尔卡”等学习活动。学生参与这些学习活动的过程,也是解决“波尔卡舞蹈传递了怎样的情绪”“音乐中哪一个节奏在反复出现”“音乐的旋律进行有什么特点”“舞蹈是肢体的表演还是情绪的表达”等环节关键设问的过程。在这样的学习活动中,切分节奏、四二拍、反复记号等学习内容不再是碎片化的知识点,而是化身为服务于建构大概念的“活知识”。
(五)依托单元情境任务,评价大观念
比利时教育家罗日叶提出了两种学习评价逻辑,即终结性逻辑和整合性逻辑。前者以学习知识和技能作为最终目的,通过抽测的方式检验学生对知能的掌握情况;后者则以迁移与运用作为目标,通过引入复杂情境,检测学生运用知识与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7]。单元情境任务(也称“大任务”),是具有情境性、挑战性和整合性的评价任务,它聚焦单元大观念,贯穿于单元教学始终,是检验学生对大观念理解与应用程度的有效载体。在本单元教学中,笔者设定的单元情境任务是“校园集体舞大赛”——六一前夕,学校将举行校园文化艺术节集体舞大赛,请同学们依据本单元的学习,自選音乐、自编舞蹈、全员参与,在比赛中展示集体的风采。单元情境任务不仅是单元评价的有效载体,还能推进和优化单元学习进程,因此单元情境任务通常是在单元教学伊始告知学生,引导学生在任务的驱动下开展单元学习。单元情境任务,让评价贯穿于课前、课中、课后的每一个教学环节中。学生在完成任务过程中表现出来的情感态度和知能反馈,都是检测学生对大概念理解程度的有用素材。
大观念统领下的音乐单元教学,立足学生立场、直指学科本质、体现育人思想,不仅为音乐学习扩充了“大容量”,更体现了素养立意下以美育人的“大视野”。同时,由于音乐学科并不像数理学科那样具有明显的知识内容结构,加之音乐教材多以人文主题组合学习内容,这使以大观念为核心的音乐单元教学呈现出复杂性、长期性与系统性的特点。期待广大音乐教育同行立足课堂实践,开展持续性研究,推动音乐教学走向理解与迁移,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参考文献:
[1]钟启泉.学会单元设计[J].新教育,2017(14):1.
[2]张华.小学大观念教学:设计与实施[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22:4.
[3]许洪帅.新时代中小学音乐课堂变革的方向、经验和对策[J].课程·教材·教法,2021(5):122.
[4]陈亚红.大概念与单元整体教学的逻辑关联及实施路径——以英语学科教学为例[J].上海教育科研,2023(5):74.
[5]安德森.学习、教学和评估的分类学[M].皮连生,主译.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44.
[6]李松林.以大概念为核心的整合性教学[J].课程·教材·教法,2020(10).
[7]刘徽.大概念教学:素养导向的单元教学设计[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22:17
责任编辑:丁伟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