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亚丽
摘要: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我国经济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有着巨大的需求,国家非常重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把职业教育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提高高职经贸类人才的培养质量,师资队伍的建设起着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培养适应高职教育发展的“双师型”教师。文章分析了高职经贸类“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中的问题,并结合2018年暑期企业实践的经历,探讨高职经贸类“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建设途径:一是 “政校企”协同建立企业培训基地,形成良好的培训体系; 二是从制度上建立高职经贸类教师定期去企业实践的长效机制;三是给予参加企业实践的专业教师一定的“激励”;四是聘请行业内的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形成经贸类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关键词:“政校企”协同培养; “双师型” 师资队伍;高职经贸类专业
近年来,随着产业结构的调整和经济发展模式的转变,我国经济对高等职业教育人才有着巨大的需求,国家非常重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把职业教育放在重要的战略位置。2005 年,国务院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印发《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进一步确立职业教育战略地位,强调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教育工作的战略重点。2014 年国务院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印发《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对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出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职业教育”部分指出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提升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对于高职经贸类教师,既要承担理论教学,又要承担学生实践技能的培养,这要求教师必须成为“双师型”。但是,目前高职教育“双师型”师资队伍质量不高、数量不足,影响我国高职教育的发展。因此,培养“双师型”师资,对于提高高职的教学水平,培养适合社会需求的学生具有重要的意义。
肖先举等[1]指出,校企“双主体”育人是高职教育改革的主流和方向。但在实践活动中,校企“双主体”育人远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因此,探索“双主体”育人模式下校企的深度融合,是解决当前职业教育发展瓶颈的对策之一。陶薇[2]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承载着为企业培养高级技能型人才的使命,“校企合作”办学模式已经成为推动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战略选择。关于“双师型”的内涵,在2008年我国教育部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案》(教高[2008] 5号)中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双师型教师就是指由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和教师综合构建的“双师结构”的教师队伍。这些教师不仅需要具备扎实的理论知识与高超的教学水平,还需要具备工程师一样的专业技能与实践操作能力。[3]
一、高职经贸类“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经贸类高职教师队伍中具有实践经验的师资不足
以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学院经贸类师资队伍中80%以上的教师从学校毕业后,直接到高职学校工作,具有企业背景的教师数量偏少,实践教学的师资力量薄弱,难以开展实践教学,因此,在实际的教学中仍然存在偏重理论的问题,即使开展实践教学,和企业的实际需求有一定的偏离。
(二)在经贸类“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的过程中,企业参与度不高,政府对校企合作支持力度不够
目前,校企合作是培养经贸类“双师型”师资队伍的重要途径,但企业最根本的目的是获取利润,因此,企业在参与校企合作,培养高职师资队伍时,会考虑成本和收益的问题,对于短时间不能出效益的事情,企业的参与度不高。校企合作的顺利开展,进行“双师型”师资的培训,需要政府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给予经费的支持。
(三)经贸类“双师型”师资队伍培训渠道不通畅,缺乏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的实践基地
目前,高职院校在经贸类“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中培训渠道不通畅,没有相应的实践基地,部分没有实践教学经验的教师,想通过一些培训提升自己,由于培训渠道和实践基地缺乏,最终愿望落空。而我国现有的一些师资培训机构,由于缺乏对高职“双师型”师资现有状况的了解,缺乏对教师实际需求的了解,整体的培训效果不好。
二、高职经贸类“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培养途径
(一)依托“政校企”合作共建高职经贸类“双师型”师资实训基地,定期对高职类教师进行培训,提升教师的实践技能
在政府政策引导下,政府、行业龙头企业与高职院校合作,通过建设企业技能培训基地的方式推动高职经贸类 “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从而改变企业参与度不高、部分国家级师资培训基地流于形式的现状,实现高职教师实践能力的提升。
目前,为提高上海市高职经贸类教师的实践能力,培养高技能的高职毕业生,由上海市高职高专经济类专业教学委员会牵头,建立了东方国际(集团)、百联集团、用友(集团)三个经贸类“双师型”师资培训基地,笔者暑期主要在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企业实践,该公司是一家由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归口管理的国有独资经营性公司,每年承担高职经贸类“双师型”师资队伍的培训工作,现有三个子培训基地:外贸基地、物流基地、电商基地。每年,各高职院校定期派出经贸类教师参加企业实践基地的培训。首先,由上海市高职高专经济类专业教学委员会组织召开教师、企业共同参与的教师实践需求诊断会,完成实践岗位供需的动态匹配, 匹配结束后教师、企业、高职委签订三方协议。然后,教师按照匹配的岗位到企业完成实践培训,企业安排一线专家作为带教师傅,一对一地指导教师。实践培训结束后,企业实践基地、派出学校、高职委联合开展学员考核,企业实践基地、高职委主要负责岗位项目实践考核,包括劳动纪律、劳动态度、职业素养、岗位能力、实践成效及实践总结等;派出学校主要负责实践成果的转化與应用,包括课堂教学案例撰写,教学应用实践设想及成果转化等。学员参与企业产品开发、技术改造,引进校企合作项目取得成果作为附加分,由企业实践基地考核。
在政府牵头组织下,校企合作,建立企业实践培训基地,充分发挥校企人才培养上的优势互补功能,双方通过契约形式约定校企合作建立 “双师型”教师培养培训的目标管理制度、激励机制、评价反馈体系、组织文化、培养培训模式,实现校企合作从 “偶发、单一合作”上升为 “契约化、制度化合作”的升华,形成了校企共建 “双师型”教师队伍培养培训体系的工作格局。
(二)从制度上建立高职经贸类教师定期去企业实践的长效机制
制定专业教师定期下企业实践的制度,并纳入教师期末考核以及职称的评定中。学校制定“双师型”师资的培养计划,统筹安排专业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要求新入职的无企业工作经验的专业教师 3年内需累计下企业实践不少于六个月,保证每年不少于 20%的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每年参加2个月以上实践的教师不少于10%。专业教师人均年企业实践时间不低于30 天。明确二级院系的主体责任,要求二级院系联合企业切实加强企业实践的组织管理、监管、考核评价,对企业实践的过程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予以奖励,通过折算企业实践教师的教学工作量,支持专业教师通过企业实践,切实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在职称的评聘中对参加企业实践的专业教师给予倾斜,优先评定职称,优先聘用。
(三)给予参加企业实践的专业教师一定的“激励”
“双师型”专业教师在高职类技能人才的培养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培养中建立激励制度,鼓励专业教师去企业实践,比如“双师型”教师的基本工资、教学津贴等应优于一般教师。对于参与企业实践培训的教师,学校和政府都在经费上给予一定的支持,比如,笔者参与2018年暑期企业实践,除了学校给予的经费支持外,教职委也给予一定经费上的支持。
(四)聘请行业内的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形成经贸类专兼职结合的“双师型”师资队伍
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政府要支持学校按照有关规定自主聘请兼职教师。完善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到职业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的相关政策。因此,在政府的支持下,各高职院校完善用人机制,聘请企业兼职教师,与学校的专职教师共同探讨开发课程教学任务,改革当前教学模式,提高教学质量。
三、高职经贸类“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成效
(一)“政校企”协同培养“双师型”教师队伍的体系日益完善
政府要积极引导,承担责任,加强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规划,建立基地工作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优化基地专业和区域布局,形成覆盖本地区职业院校主要专业、适应教师队伍建设需要的培养培训基地网络,并根据“校企合作促进条例”之类的法规,督促各方履行义务,协调和指导学校企业联手打造“双师型”师资,最终构建校企合作的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4]上海市高职高专经济类专业教学委员会牵头,建立了东方国际(集团)、百联集团、用友(集团)三个经贸类“双师型”师资培训基地,每年各高职院校派出教师参加企业的实践培训,三个培训基地派出专业的带教师傅一对一地进行实践指导,教师在这个过程中熟悉产业发展趋势、企业的现状,通过成果转化,改进课堂教学,促进专业建设。
(二)高职经贸类教师队伍教学水平得到提高
通过企业实践,教师可以充分收集企业一线的相关资料并了解企业对学生素质和技能等方面的要求,对如何培养高素质高技能的应用型人才有了更深刻地认识和理解,还了解到教学与企业之间的差距,当前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的差距,改革教学模式, 教学效果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受到学生的好评。
(三)通过企业实践,教师和企业取得良好的关系,定期推荐学生到企业实习,实现学校和企业的双赢
教师参加企业实践是和企业密切接触的过程,长此以往,教师和企业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企业有实习岗位的空缺,教师可以第一时间把大三的学生介绍过去,既解决企业的招人问题,又帮助学生找到实习单位,实现了两者的双赢。
参考文献:
[1] 肖先举,唐学红,孙婷婷,王德堂. 双主体”育人模式下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的培养[J].河北职业教育, 2017,1(6):83-86.
[2] 陶薇. 高职校企深度融合人才培养创新模式实践与对策——以财经商贸类专业为例[J].河北职业教育,2017,1(4):20-23.
[3] 曹登峰. 高职院校基于校企合作“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研究[J].职业教育,2015,(4):15-17.
[4] 冯胜清. 政校企协同下“双师型”教师培养模式探讨[J].职教通讯,2017,(4):75-77.
[5] 姜春华.高职“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探讨[J].科技通讯,2012,(12):194-196.
[6] 許薇.基于校企深度合作的“双师型”师资队伍培养[J].产业与科技论坛,2017,16(3):277-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