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通高速:董事会多元化增进治理效率

2017-04-15 10:22
董事会 2016年12期
关键词:经理层H股董事

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8月15日,同年11月13日,在香港联交所成功发行H股并上市,开创了国内公路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的先河,被誉为“中国公路上市第一股”。2003年1月7日,公司发行的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核心業务是收费公路的投资、建设、营运和管理,截至2016年9月30日,公司管理的营运公路里程达526公里,总资产人民币126.55亿元,净资产人民币84.42亿元,2016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8.77亿元,净利润人民币7.01亿元。

为协助公司董事会履行职责及促进有效运作,皖通高速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及投资委员会、人力资源及薪酬委员会和审核委员会三个专业委员会。公司董事会成员既有公路行业、工程建设、企业管理方面的资深管理人士,又有财务会计、投资银行和资本运作等方面的专家和学者,董事会成员的行业背景和专业领域较为全面、多元。为提高董事会的治理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十分重视并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董事会成员中1/3为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分别具有财务会计、投资银行和并购重组等专业领域的丰富经验。

考虑到公司的国有企业性质、行业性质和独立董事的比例,皖通高速董事会的人员规模控制在9人。将董事会的领导权与经理层的领导权区分开来,使董事会成为一个独立的强有力的决策机构,这样,董事会才能更专注于公司的战略问题,才能有效提高董事会获取依照公司发展战略评价经理层业绩所需要的与公司商业行为相关信息的能力。战略制定和执行的界面才会清晰,互相约束和制衡的机制才能发挥。

公司董事会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完善、内控执行的监督和检查作为公司管理的长期任务和重要抓手。作为A+H股两地上市公司,公司具有规范管理方面的基础和优势,同时借助内部控制,公司在董事会制度建设和提升治理效率方面又更进一步。公司严格按照国家五部委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以及香港联交所《企业管治常规守则》的要求,结合公司内部管理的需要,对内部控制体系进行了系统全面的梳理整合,建立了符合规范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使公司内控机制在系统性、可操作性、执行效率和监督检查等方面都得到进一步改善。公司董事会每年会在持续检讨公司内部控制系统的基础上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目标、内部控制体系的基本要素和执行情况、总体评估结果等进行阐述、说明和不断改进,切实保障了公司运营的合规、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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