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全系列工程装备解决方案服务商。2015年营收166亿元、净利润0.5亿元;实际控制人为徐州市国资委。
从规章制度设计与实践中,做好保护中小投资者工作。在《章程》中规定了控股股东责任、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选举两名以上(含两名)董事或监事时采用累积投票制、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名董事或监事的人数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人数的1/3。
构建“资本收益”与“股息分红”双驱动的股东价值回报体系。1996年A股上市,徐工机械的营业收入从1996年的7.04亿元升至2015年的166.57亿元,增长23.66倍;市值由上市之初的11亿元增长到2015年底的301亿元,增长27.36倍;累计向股东分红超过25亿元,其中現金分红超过13亿元。初步形成了“资本收益”与“股息分红”双驱动的股东价值回报体系。
是深交所首批“信息披露直通车”试点单位,公司每年披露的公告数量多、工作量大,2015年共发布公告202篇,未出现任何差错或作更正、补充公告等情形。
加强董事会自身建设,打造结构科学、运作高效的董事会,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建立了合理科学的董事会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会成员组成,其中5名为外部董事。内外部董事搭配合理,公司根据需要主动寻找机械行业、法学、财务会计等方面的专家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外部董事,充分发挥各专业人士在公司战略规划、法规政策、财务管理方面的专长和优势,保证了董事会重大决策的科学性与独立性,有效避免了内部人控制局面。独立董事尽职尽责,履职量庞大,每年参加公司会议都在10次以上,审议事项都在50个左右,以2015年为例,参加8次股东大会,17次董事会,9次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审议通过98项议案。
高管共8名,其中7名来自生产技术一线,1名来自财务一线,平均拥有20余年工程机械行业经验,对本行业具有较高的预判能力和驾驭能力。公司基于市场导向和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等原则,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建立以薪酬体系为核心的高管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