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中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形成了以医药+化工双轮驱动,房地产为重要产业,投资为辅的产业发展格局。2015年营收29.2亿元、净利润0.49亿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4.31%;实际控制人为赵唯一等九名自然人。
董事会制度建设日趋完善,运作机制规范。作为有着近17年上市经验的主板上市公司,公司董事会依据各级监管部门的要求,持续不断完善了法人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制定了30多项管理制度,明确界定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权限及议事程序,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建立了制度保证。用一句形象的话形容,即“董事会决定干什么,总经理层研究怎么干,监事会监督不能干什么。”形成了良好的权力制衡及监督机制。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重要目标,重视市值管理。在“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重要工作目标的前提下,制定了《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并且连续四年现金分红比例达30%以上;在市值管理工作上,一方面通过多种形式将公司的产业布局、战略规划、经营理念等信息传递给投资者,增大了公司的透明度;另一方面当公司股价出现异常波动时,董事会及时对投资者进行善意的警示,特别是在2015年国内资本市场出现剧烈波动的特殊时期,董事会结合监管部门要求,通过发布维护公司股价稳定的公告,积极推进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提升市场信心,稳定公司股价,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做出了大量的努力。
董事會一直坚持以科学合理的发展战略目标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理念,制定了三年发展战略规划。董事会根据战略发展规划整体部署,依次启动并顺利完成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以及发行股票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项目。重点专项工作的顺利完成,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了公司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完善了公司薪酬考核体系,促进了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扩展了核心医药产业的业务规模、提升新药研发能力,提高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能力;通过完成外延式兼并收购,推动公司战略转型升级,进入拥有广阔发展空间的化工行业,不仅使公司产业结构整合成为“医药+化工”的双轮驱动模式,更为公司整体运营能力找到了新的增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