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艳敏
开栏语:2016年,新年新气象。本刊在新的一年设《检察教育改革与创新》栏目,刊发反映检察教育培训工作的新理念、新规律、新模式的文章,以呼应全面依法治国的检察改革之深入。本期刊发的是国家检察官学院综合教研部实践的现场教学新模式,以飨读者。
内容摘要:国家检察官学院综合教研部先后组织青年检察官班学员到北京市朝阳区、石景山区、昌平区检察院进行现场教学,受到学员欢迎与好评。通过学员的两篇文章《检察事业的传承与创新》和《于细微之处见功夫》,可见一斑。这两篇文章作者,带着问题认真参加现场教学各个环节,用心思考,体会较深,表达了他们在现场教学过程中的收获、体会,以及对这种教学模式的思考、感悟。
关键词:检察教育培训 现场教学 实效
现场教学不同于普通的参观考察、走马观花,关键在于“教学”,让学员能够在现场有所学。近年来国家检察官学院综合教研部积极探索现场教学理论和实践。本文在这些探索的基础上,对如何在教学各个环节上提高现场教学实效进行了思考。提高教学效果,“备”要深入,“看”要深挖,“听”要深融,“说”要深度,“评”要深刻,每个环节需要有序衔接、层层递进。
一、现场教学深受检察官欢迎
著名教育家卢梭提出,“教育即生长”,这句话的本意,是指教育的实质,是使每个人的潜能得到自然生长,而不是把外面的东西如知识灌输进一个容器里。潜能,包括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自主学习能力等等。由此,教学,仅仅是潜能得到自然生长的一个适宜环境,教师,也仅仅是环境的组成部分。现场教学正是这样一种能够促进潜能生长的教学方式。现场教学是以现场为课堂、现场资源为教材、学员为主体、教师为主导的新型现代教育培训模式。理论界普遍认为,现场教学形式,“是一种集亲验性、互动性、多元化、个性化于一体的现代培训方法。”[1]这些年,我们先后组织青年班学员赴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石景山区检察院以及昌平区检察院开展现场教学,受到学员的普遍欢迎。
能够取得这些成效,原因主要在于,这种教学模式以学员为中心,突出了学员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改变了过去以教师为中心的传统教学模式,充分张扬了学员的个性。同时,这种新型的教学模式还具有先行后知的特征,遵循了人的认知特点和规律,以实践活动开始,通过亲身体验,达到认知的目的。具有活动性、自主性、生成性、综合性及开放性等基本特征。现场教学能够给教师和学员提供充分的思考与想象空间,激发学员的好奇心,提升其自主学习的能力,提高其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突出学员需求设计主题
现场教学的实施,主题设计是关键。主题犹如灵魂,各个环节设计,各类参与者的确定,各个具体问题的提出,均围绕主题进行。主题必须置于整个教学计划中,与整个教学计划相衔接、相协调。如青年检察官班,教学计划是着眼于提升青年干警的综合素质、加快青年检察干部队伍的成长,现场教学的主题,就是探索青年干警成长成才的平台与机制。主题设计要把握学员需求。根据需求调研,前来培训的检察人员,普遍具有较为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但是其年龄、工作生活阅历、知识结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又存在明显差异,有明确的培训需求和学习风格,对学习方式方法有特殊要求。不同班次、同一班次不同学员,由于个体差异,其对培训的需求也明显不同。由此,检察教育培训要实现多元培训目标,既要开阔学员视野、筑牢其理论功底、转变价值观念,又要增强学员党性修养、提高其工作能力,还要能够激发其想象力、创造力,提升其自主学习的能力。
这些多元目标的实现,对现场教学的材料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现场教学材料要符合五项要求:必须是现场事实的描述,能帮助学员了解实情;必须紧贴教学主题,能帮助学员理解原理;必须具有一定容量,存在广阔的分析空间;必须反映教学现场最本质、最重要的特征,以便学员尽快掌握情况;必须列出思考题,以便学员提前进行思考和准备。在准备阶段就要注意激发起学员参与的主动性,以分组方式组织学员就现场材料进行讨论,拟定题目。
根据主题,我们确定了三个层面的教学目标:在个体成长发展层面,对青年检察官成长的平台、途径等问题认识具体化、深入化,从而为青年检察官成长找到基点;在队伍建设层面,通过推动个体较快成长,促进检察队伍建设,为检察事业加快发展培养储备后备干部人才;同时,现场教学通过参观、互动(学员间、学员与现场介绍人员之间、学员与学院教师之间),培养学员思维能力、表达能力、团队意识等,让学员们通过参与教学,获得一次成长历炼。
三、无缝对接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现场教学的“备课”比课堂教学的要求高、内容多。在现场教学中,教师兼具教师、现场解说员和现场组织者三种角色。“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课前准备主要是与现场教学点的联系和协调等工作,编写现场教学方案,包括现场教学点的选择、教学主题和教学目标的确立。
教学点选择事关成败。形象地说,教学点的要求就是要“可看”、“可学”,让人看得懂、学得会。在青年检察官班,我们先后选择了北京市朝阳区、石景山区、昌平区检察院作为教学点,主要基于,这三家检察院都把培养青年干警作为基础性和战略性工作来抓,积极搭建平台,为青年干警的健康、快速成长创造了良好环境。但又各具特色。如朝阳检察院开设了“青训班”,还实行了“处长助手制度”等实践锻炼措施,探索检察员、助理检察员选任办法,在青年检察官培养方面取得实效。而石景山检察院的特点,突出体现为对青年干警的人文关怀方面。我们感到,到这三家检察院现场教学,通过参观以及与各院青年检察官代表互动交流,可以使学员亲身感受他们在青年检察官培养方面进行多项探索所取得的成果,深化对青年检察官成长内涵、途径、平台等方面的认识,同时又通过现场交流、课堂交流等多种互动形式,使学员能力得到充分锻炼。
教学点确定之后,还要及时就教学时间、场地、现场介绍人、教学形式乃至摄影录像、后勤保障等问题与现场教学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并取得教学点的相关资料。根据资料并结合青年检察官群体特点及其培训需求,进行课程开发,理论论证分析,包括现场教学点的教学资源对青年检察官成长的价值以及现场教学形式的价值意义等,设计几个基本问题。学员报道后,马上组织学员围绕基本问题并结合个人所在检察院的实际情况分组讨论,为现场交流做好准备。
现场教学的实施是一个细致活。参观途中、现场观摩、现场互动交流、返校等等环节安排既要紧凑有序,又要循序渐进、环环相扣。
四、以问题为中心引导学员“听”和“学”
如何调动学员的主观能动性,积极参与到现场教学中来,是现场教学取得实效的根本所在;其参与程度高低,是评价现场教学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志。促进学员有效参与,教师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第一,严明教学纪律。教师要把现场教学的概念、特点、要求讲清楚,尤其是要把现场教学与参观、考察和案例教学等区分开来,明确学员的任务,并申明教学纪律,要求学员有心理准备。
第二,创设问题情境,激发学习动机,促进多元互动。心理学家认为,动机是在“需求”的刺激下直接推动人进行活动以达到目标的一种内在动力。人的行为往往与动机一致,在动机的指引下向一定目标前进,动机越强烈,行为目标也就越明确。
前来培训的检察人员,都是“有备”而来,带着实践中的困惑,有强烈的对知识与能力的希求心。而且,他们都有一定业务或领导工作经验与解决问题能力,愿意身临其境参与到教学实践中来。现场教学教师通过创设“问题情境”,即通过与学员一起讨论,启发其积极思维,使他们感受到利用原有知识技能不能够解决新问题,从而产生解决新问题的心理需求。带着实践中的困惑问题,学员到现场体验、观察、思考、讨论,寻找解决之道。整个学习过程中,教师是幕后的策划、推动者,学员与现场教学点人员在台前互动,学员成为主体,积极参与其中,充分发挥其积极主动性。
现代教育培训理念认为,学习过程不是一个单向的知识传输过程,而是一个多向互动过程,在互相交流中相互启发,产生共鸣,创造一种和谐平等的课堂氛围,从而使学员的创造力、自主意识得到发展。教师不是知识或理论权威,学员成为教学主体。前来培训的学员具有年龄跨距大、岗位多样、所学专业各样的特点,同时在学习风格、学习习惯等方面已经形成。这些特点决定了培训方式必须多元化、个性化。现场教学,要通过现场展示所要研究、讲解的问题,引导学员按照自己的个性特点,从不同的视角选择自己的关注点,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在教学过程中,经过学员之间、学员与现场教学点工作人员之间、学员与教师之间多元互动,深化了认识,教学目标逐步渗透到其内心深处,成为他们自己的体悟,并为解决问题打下基础。
第三,引导学员提出解决问题之道。根据现代干部教育培训理论,干部培训要以需求为导向、以能力为核心,注重个体参与。教学不是以学员在某一方面的知识理论提升为主要目的,而代之以解决问题与实际工作能力的提升,知识的学习与掌握只是副产品。检察教育培训的对象为普遍具有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或领导工作经历的系统内检察人员,有明确的培训需求和学习风格。他们来培训,需要提升应对问题的能力。
现场教学与传统课堂教学不同之处,在于“现场”。据刘振华等人的观点,现场教学法通过现场察看、现场介绍、现场答问、现场讨论和现场点评等教学环节实现教学目的,现场教学的每一个环节都与“现场”密切相关。现场的包容性内容能较好满足教学要求。现场提供了一个包容性极大的公共平台,由对事件亲历亲为者进行详细讲解和说明,学员对疑惑的地方可以现场提问交流,从而使学员对所涉及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有切身的经历和体会。要利用现场教学点的丰富资源,让学员充分感受,潜移默化,获得比课堂讲授更为生动、直观的体验,为学员提供了鲜活生动的素材。在现场教学中严格按照流程规范操作,使学员在现场所见的鲜活实践与理论进行对接,调动学员热情,激活学员思维,使实践抽象化、理论具体化,实现学员理论与实践的深化与内化。
在现场教学中,要求学员与教师、现场单位人员探讨,对问题进行思考、整理、归纳、总结。这本来就是一个能力提高的过程,学员可以现场体验到在教室无法体验到的教学效果,得到在教室中难以得到的提升能力的机会。在现场获得感性认识但又不停留于感性认识,而是要以此为基础上升到理性认识,并进而为能力提升打下基础。这遵循的是看(感受)、闻(听取介绍)、思(理性认识)循序渐进的次第,“现场教学不仅是对教学内容的感性认识过程,更重要的是要启发学员,使学员们思考,逐步上升到理性认识的高度。”[2]
五、对现场教学效果的评估
现场教学效果如何,是否达到培训目标,是一项必须做出明确回答的问题。我们不仅要看学员在现场教学中学到了什么内容,更重要的是如何应用所学的内容,这其实就是一个能力培养的问题。通过现场教学,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学习过程中方式、方法和能力的提高,是培养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现场参观交流,并不意味着现场教学的结束,还要就参观内容展开讨论交流、写总结,将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与此同时,还要对现场教学整个过程进行评估,以保障实效。效果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评估:
对学员的评估。现场教学的培训模式从传统程序化的知识灌输式和报告式转变为适合干部学习特点的高度参与式,调动了学习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其教学效果主要是来自学员的亲身体验、感受和交流。对学员的评价要把握好以下方面:学员在交流互动前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准备,针对工作实际提出了交流题目;在现场参观过程中基本能够遵守纪律,在介绍人的引领下有序参观,状态专注认真;现场交流阶段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问题,交流具有针对性;在全班交流总结阶段,学员发言积极主动,观点具有一定新意。
对教师的评估。在现场教学模式中,教师的能力和水平如何,直接决定了教学效果。对教师的评价主要包括:教学前进行了精心准备,与教学点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协调工作;对教学流程进行了初步规划,同时根据现场情况能够及时组织调整各个环节的安排,能够使现场教学中的有关环节达到有效衔接和有序延伸。现场教学,是开放式的观察与开放式的研究,从现场教学问题的呈现,到学员分析问题、交流心得、解决问题,到最后的现场讨论、总结,教师均能够完整有序安排。
对现场教学基地的评估。现场教学基地事关教学成败,对教学基地的评价主要体现在:对教学要求能够积极主动配合,安排专人介绍引领,尽可能保证按照教学要求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通过课件等方式精心准备现场研讨的材料,安排专人现场交流答疑;能够提供摄影摄像、车辆停放等后勤保障问题。
注释:
[1]周挺:《开展现场教学 提升党校教学的实效性》,载《福州党校学报》2010年第5期。
[2]艾新强:《加强实践环节,不断提高培训实效》,载《广西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2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