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雅力,郝米娜,张 良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现代服务与管理系,西安 710119)
高职院校旅游类专业校企合作制约机制探究
——以陕西工商职业学院酒店管理专业为例
冯雅力,郝米娜,张良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现代服务与管理系,西安710119)
摘要:随着社会和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高职院校和企业面临诸多新问题,如何求得自身发展成为双方考虑的问题,也因此双方产生了共同的利益诉求点,“校企合作”成为校企双方谋求自身发展的理想模式,由于各方面原因,现阶段校企双方合作制约机制尚不健全。文章在分析校企合作现状的基础上,以高职院校旅游类专业为例,构建校企双方合作制约机制,以期合作关系健康、良性发展。
关键词:高职院校,旅游类,校企合作,制约机制
前言
高职院校的主要任务是培养技术型人才,其知识的讲授讲究“能用为度,实用为本”。当前社会竞争激烈,我国人口结构的变化使得很多高校的生源出现危机,公办高职院校作为高等院校中的“弱势群体”,为谋求自身的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必须采取与企业合作的方式,有针对性的为企业培养人才,注重人才的实用性与实效性。
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为保证人才培养的规格和质量,与用人企业借助对方的资源优势,共同培养人才的一种方式。校企合作以学校作为理论教育的基地,将企业作为学生的技能实训基地,是一种新型的培养高职特色人才的模式。校企合作的基本内涵是产学合作、双方参与,实施的途径和方法是顶岗实践,其最终目标是通过加强企业与学校科研、教学的联系,拓宽企业用人渠道,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以培养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应用型人才,实现“三赢”[1]。
一、当前校企合作现状
(一)校企合作模式单一,对学生重视不够
从目前来看,我国旅游院校,特别是旅游高职院校与企业合作机会较少,陕西工商职业学院酒店管理专业(以下简称“学院”)从2010年开始尝试与酒店接触,寻求合作,但基本以与酒店签订实习协议的方式进行,并没有建立真正的运作机构,直至2013年“洲际英才培养学院”的建立。“洲际英才培养学院”旨在寻求学校和企业的深度合作:学校作为理论学习基地不定期对酒店员工进行理论方面的培训;同时,酒店也承担部分实训课程,到学校为教师和学生上课,使得学生、教师和酒店员工同时具备了双重身份;此外,酒店还设立专项奖助学金;校企共同参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但是,“洲际英才培养学院”成立已两年有余,除去学校定期分批送学生赴酒店实习和每年酒店为学生发放奖助学金之外,双方合作并无实际进展,笔者认为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1.企业用人的随意性与教学计划的固定性相冲突
企业由于其逐利性本质,与学校合作的重要原因是实习生是其较为稳定的廉价劳动力来源,需要的是固定人员较长时间的顶岗实习,但这与实行统一教学计划的学校时间相冲突。虽然自去年开始学校采取灵活的实习方式,最大限度满足企业的用人需要,即企业只要要人,学校可以随时将学生送出。但是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对于学生的理论课的学习并无益处,且会对事先拟定好的教学计划产生很大的影响,造成教学秩序的混乱。
2.学校办学要求得不到企业满足
学校曾经提出要求,回收企业淘汰下来的酒店用品用于日常教学和专业认知实习,这样对于酒店来说并未造成财产损失,而对于学校来说可以省下一部分费用,可谓“一举两得”,当时酒店满口答应,但是事后以业主方不同意、程序复杂为由,一拖再拖,最后此事不了了之。纵使业主方的国企本质,酒店物品的外借或者赠予在程序上存在诸多困难,但这些矛盾不是不可调和的,这些问题是可以通过协调、协商解决的,关键在于企业对于学校要求的重视程度不够。
3.学生学习积极性不高,削弱了与企业合作教学积极性
“洲际英才培养学院”成立时,校企曾共同签署合作协议,协议规定企业有义务在每学期派出专业人员赴学校担任实践教学课程,也曾于2014年两个学期派各个酒店部门经理来校上课,但效果并不理想,原因有二:一是学生本身综合素质有待提高,自制力不强,虽然学校多次强调上课的重要性,但是仍有相当比例的学生存在逃课现象,这给任课教师,甚至是千里迢迢从外地赶来上课的教师留下了不好的印象,也因此影响了学校的整体形象;二是学校曾经做过调查研究,上课学生反映,酒店人员上课内容枯燥,甚至有不少内容是为酒店做宣传的,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了学生的厌学情绪。
4.企业对学生个人发展和职业技能提升重视不足
学生赴酒店实习期间,福利待遇与一般员工无异,这值得肯定,但与此同时,酒店处于自身利益考虑,并没有特别关注学生的实习生身份,没有给学生提供更多的培训以及轮岗机会,使得部分学生对于实习存在着一定的抵触情绪,旷工,甚至“逃回”学校的现象时有发生,从客观上也影响了校企之间的合作,增加了辅导员和实习指导教师的工作量。
(二)政府支持力度不够,相关法律缺位
宏观方面政府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和与合作教育相关的法律缺位,也是影响校企合作的重要原因。《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强调指出职业院校需要积极推进教育教学改革,要实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要努力建立健全行业指导、政府主导、企业参与的合作办学机制,制定促进校企合作办学的法律法规,通过相关法律法规、税收优惠等政策吸引企业参与到职业教育中来[2]。但现实中具体法律法规尚未出台,税收优惠细则尚未落实,这些扶持政策尚处在研究阶段。从发达国家对于校企合作教育的发展经验来看,完善的法律是企业参与教育的重要保障。而我国在这方面缺乏有力的法律作保障。从目前的法律来看,只在1996年9月1日执行的《职业教育法》中简略规定了“企业、事业组织应当接纳职业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学生和教师实习”[3]。然而这个规定对于如今的校企合作的制约作用微乎其微,对于更高层次的合作,《职业教育法》或其他法律都没有规定。很多经济发达的国家把大学与企业的合作作为一项重要国策,而我国的政策法规缺乏相关的明确规定。
二、高职院校旅游类专业校企合作制约机制探究
(一)高校方面
主动创新管理体制,树立“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理念和服务于市场的意识[4]。在保证教学质量的前提下,探索建立一种灵活的、弹性的教学管理制度并建立相应应急预案,以与校企合作教育相匹配,尽量保证学生企业实践时间与旅游企业营业周期协调一致,交替实习,一年不间断。充分调动各方人、财、物等资源,在激烈的高校竞争中获得核心竞争力。
(二)学生方面
学生在合作教育中既是合作的对象,又是教育的对象,同时也是自我教育的主体。应该树立正确的实习意识,端正心态,在企业实习过程中既要将自己的位置放低,以一个普通员工的心态对待日常的工作,又不能忘记自己实习生的身份,谦卑、好学、多看、多听、多想,服从企业、学校的安排,做校企之间的桥梁。
合作教育的所有活动都是围绕着学生进行,学生在合作教育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他们的需求是合作教育正常运行的基本动力。如“一年三学期、工学交替”模式强调“三方合作”,实现带薪顶岗,就是注重了学生的主体作用,充分保障了学生的利益。
(三)政府方面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6]15号)中指出,各地要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可由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行业和职业院校代表,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研究制定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发展规划,确定培养方向和目标,指导和协调学校与企业开展合作。对在校企合作中成效显著的企业由当地政府给予适当奖励[5]。但是现实中确是没有明确的法规、制度对校企合作进行规范和约束。因此,要实现旅游管理专业校企合作的深入、长久发展,政府部门需要制定完善的法律制度,如通过减免缴税额度、进行行业表扬等政策提高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同时,政府应设立专门的行政管理机构,加强对企业、学校的监控管理,使学校和企业资源共享,共同受益。
图1 校企合作制约机制图
三、高职院校旅游类专业校企深度合作思路
1.校企共同参与专业建设
课程建设是高校专业发展的核心和灵魂。高职院校由于其自身人才培养的目标和定位的特殊性决定了其专业建设必须有企业参与,旅游类专业更是如此,课程建设要立足于行业本身,要充分发挥企业在本行业的优势,充分调动各方资源。了解从事本行业所必须掌握的知识、技能以及所需相关职业资格证书,以此为前提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和开发专业核心课程,制定相应的课程标准,进而形成本专业课程体系,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避免人才培养和需求脱节的现象使得学校培养出来的学生能够跟上时代和行业发展的步伐。
2.校企共同参与实训基地的建设
实训基地是高职院校实施专业实践教学的主要场所,一个完善、成熟的实训基地应兼有产学研相结合的功能、对外服务功能、专业实践教学功能、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功能等。校企合作共建实训基地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双方可以充分利用各自的优势共同投入,自主经营,参与市场竞争,共负盈亏,这使得企业可以利用学校的人力资源优势,学校可以利用企业的物力资源优势,而学生可以在一个比较优越的实习环境下得到锻炼,进而实现“三赢”。
3.校企共同培养师资
这里师资的共同培养指“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双师型”教师在高校尤其是职业高校的教学、科研中起到重要作用,“双师型”教师的培养对于高职院校具有重要意义,学校和企业联合共同进行师资培养,充分发挥企业环境和设备的作用,共建培训基地,定期组织教师到培训基地接受培训,更新知识、技能。学校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将赴培训基地接受培训作为教师的义务和职称晋升的必备条件,鼓励教师参加各种进修和技能培训,以教师尽快地提高教学实践能力[6]。
总结
校企合作是现阶段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有效手段,成功的合作模式可以达到“三赢”的效果,但是目前来看,由于宏观环境和客观条件的制约,加之各个学校和企业的特殊性,校企合作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之处,我们无法奢求同一种模式能够适用于所有的合作关系,只有在深入探析双方诉求的前提下,有针对性的设计合作模式才能够取得成功。
参考文献:
[1] 吴水田,陈平平. 旅游高等教育校企合作中的学生参与问题刍议[J]. 河南商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9,22(3):103-105.
[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EB/OL]. http://baike.haosou.com/doc/5384635-5621050.html,2015-10-22.
[3]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EB/OL].http://baike.haosou.com/doc/5470008-5707920.html,2015-10-22.
[4] 赵鹏,汤利华.旅游高等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研究[J].旅游学刊,2010,(11):71-75.
[5] 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EB/OL].http://rsj.nc.gov.cn/95zypxyzyzg,2015-10-26.
[6] 何仁聘. 职业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的构建浅析[J]. 中国校外教育,2012,(4):128.
(责任编辑:刘小林)
中图分类号:F59
文献标志码:B
文章编号:1009-2080(2016)01-0010-03
作者简介:冯雅力(1983-),男,河北衡水人,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现代服务与管理系助教;郝米娜(1977-),女,陕西宝鸡人,陕西广播电视大学现代服务与管理系副主任,副教授。
基金项目:陕西工商职业学院一般课题“高职院校旅游类专业企业合作制约机制研究”(课题编号:14G-12-B09)。
收稿日期:2015-12-28
doi:10.3969/j.issn.1009-2080.2016.0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