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美
【摘要】有效的音乐课,它的每一个教学实践活动都必须着眼于音乐展开。让音乐为学生打开一扇窗户,应该从音乐本身出发;音乐课交流和评价的有效性有赖于教师给予学生的适时点拨和课堂掌控,真正让教学评价起到发展性与激励性相结合的作用;音乐课中的拓展教学活动应该是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自主学习的一种方式,从实施内容的目标进行有针对性的拓展、延伸,做到紧扣目标,升华目标。
【关键词】音乐课堂教学;音乐本位;教学实践;教学评价
一、音乐课堂教学的各个教学实践活动应坚持音乐本位的原则
任何一节有效的音乐课,它的每一个教学实践活动都必须着眼于音乐展开。让音乐为学生打开一扇窗户,并能引导学生通过这扇窗户来感受生活、陶冶情操,培养他们各种优良的品质和对美的判断能力。所以,教师在设计课堂的实践活动时,一定要遵循音乐本位的原则。首先,在课堂导入环节的设计上,应在学科综合的同时突出学科特征。成功的导入对一节课的目标的完成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导入在心理学上也称为知识的先行组织者,是对旧知识的激活并通过某一活动情境进入到新知的学习,是一种知识的迁移。教师要思考的是如何激活学生已有的音乐经验,激发学生音乐学习的兴趣,进入到今天要学习的内容中来。导入方法要灵活、巧妙,要根据学生已有的音乐经验、年龄特点、学习兴趣设计新课的导入,不能喧宾夺主,把音乐课上成文学课或历史课。其次,在歌唱与鉴赏课堂教学中,应充分尊重音乐艺术是情感、听觉的艺术这两大特征的基础上进行教学。根据中小学音乐教学的内容,初中、小学教学大致以唱歌课为主,高中以鉴赏为主。在小学歌唱教学的过程中,基于学生注意力容易分散、不容易长时间集中的特点,应以一个“趣”字为突破口,但为了突出音乐性,我们不仅是游戏激趣,更多的是注意用音乐的节奏、旋律、歌词和所包含的丰富情感的音乐美去激发学生对歌唱的兴趣,通过各种音乐实践活动为学生营造能够保持学习热情的氛围,始终保持高漲的学习兴趣。同时,“聆听——模仿”是“学会歌唱”的重要途径,即用各种方法唤醒学生的耳朵聆听音乐,用各种方法让学生愿意模仿教师唱歌的状态唱歌,在视觉听觉的双重辅佐下,在不断地重复、不断地模仿。对于初中阶段的歌唱教学,坚持音乐本位的原则体现在,在歌唱教学中对于“有表情地歌唱”要给予高度的重视,教师应引导学生体验、表现歌曲的速度、力度、音色、节奏与句法、连音与非连音、高潮与铺垫等方面的特点,运用这些特点对歌曲进行艺术处理,启发、鼓励学生加强歌曲的表现力,更好地培养学生情感的发展。让学生明白无论是什么演唱形式,其实都是声音的活动,尽力控制好自己的音准、气息,不追求大音量,引导学生要有圆润优美的嗓音、清晰含情的咬字吐字,唱出的声音要给人以挺拔向上的感觉,让学生慢慢地体验“声音是有表情的”内涵。在高中的鉴赏教学中,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音乐鉴赏能力的提高主要依赖于音乐听觉能力的提高。所以听觉体验应为高中学生的主要学习形式,以听赏、演唱、演奏、比较、探究、讨论为具体学习方法,其中听赏、演唱、演奏是获得音乐基本技能提高鉴赏能力的有效方法,也是深入理解音乐作品的重要途径。因此教学中应根据教学材料的特点,尽可能地创造机会让学生听、唱、奏,尽可能地多给学生听赏、听辨的时间,避免非听觉体验的时间过长。为了使学生获得深刻的听觉体验,教师应认真设计有效的问题和活动,激发学生的思维和已有的知识经验,鼓励学生创造性地理解和阐释作品,表达自己独特的审美感受。同时由于音乐本身具有模糊性和非语义性的特点,所以欣赏教教学中教师的语言表述要适度,要符合音乐欣赏的特点与规律,并且欣赏活动应以学生的自主体验为主,避免用主观的感受或经验暗示、影响学生,禁锢学生的思维、遏制学生的想象,使得欣赏过程变得简单而枯燥。
二、音乐课堂教学中的评价应坚持指导与激励相互结合的原则
由于音乐教育作为一种艺术教育,具有其独特的学科艺术特征。音乐的特殊属性,决定了音乐对于人的素质培养所起作用的途径是不同于其他学科的,这也决定了在音乐科中进行学生评价时,不能像其他学科那样,倚重知识体系结构而开展定量评价,新课改以来,音乐教师都充分地意识到了这一点,但是,也正因为这点,教师在教学中对学生的评价变得流于形式,不管学生回答的效果如何,教师都会给以他们“很好”、“很棒”等之类的表扬,久而久之,学生就对音乐的歌唱、鉴赏失去了正确的审美判断的能力,使得音乐教师的评价失去了应有的意义。所以,在音乐教学中,教师应努力营造积极评价氛围,在师生的共同参与下,对学生学习的过程、课堂上的表现与参与的积极程度进行及时的、正确的知识指导,又有人性激励的合理的、恰当的评价。让学生在师生、生生评价中,学到丰富的音乐知识与提高审美能力的同时,培养了他们大胆、勇敢自信的品质。总之,交流和评价的有效性有赖于教师给予学生的适时点拨和课堂掌控,只有让学生认真关注了,才能大方自信地点评,彼此碰撞出智慧的火花,真正让教学评价起到发展性与激励性相结合的作用。
三、音乐课堂教学中拓展教学应坚持促进学生对音乐延伸发展的原则
音乐课中的拓展教学活动应该是教师指导下的学生自主学习的一种方式。应根据课题实施内容的目标进行有针对性的拓展、延伸,做到紧扣目标、升华目标。这一环节可以是课前、课中与课后,通过这项教学活动,可以开阔学生的音乐视野,增加学生音乐知识的储备,培养他们自主探究与发展思维的能力,从而提高他们的综合音乐素养。同时,达到音乐课的延伸拓展内容应该与学生现有的知识储备相联系,可以作为教材的补充,也可以作为培养学生歌唱、欣赏能力的储备内容,这些活动是利于聚集学生的注意力,提高学生的音乐兴趣,发展其音乐素养及综合能力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同时提醒学生将在课堂上学到的技能和知识以及艺术表现的要求,迁移和融入到日常生活的音乐学习的各个瞬间。所以,对于拓展教学活动我总结了四点要求,让拓展活动更具有实效,从而提高课堂教学的有效性:拓展性要和音乐主题相一致的原则;拓展活动规则要浅显易懂,易于学生操作的原则;拓展活动要有音乐性,而非简单地调动学生趣味的游戏,学生要在活动中有所收获,音乐素养要有所提升;拓展活动的关键在于一个展字,我们要在原有的音乐元素的基础上有深度地提升,不是简单的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