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斌
我校是晋江市第一所实行导师制的学校,2011年上半年在王劲松校长的倡导下,我校先在高二年级试点实行,2011—2012学年全面实施,由全体任课教师担任导师,每名导师负责指导几名学生(所担任班级学生),每位导师根据学生的个性成长需求,对受导学生进行思想指导、学业辅导、心理疏导和生活指导,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实施全员育人导师制,是我校推进个性化、亲情化德育工作的有效举措,是学校德育工作实效性的得力抓手,是学校工作必要而有效的举措。
一、通过近三年的实践,我校教师与学生在导师制的引领下德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学生方面
1.学生在导师思想引导下思想道德修养得到提高
导师们通过谈话、家访、观察等形式了解受导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品质、思想状况等,在导师的帮助下学生能正确认识自己、他人和社会,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树立遵纪守法意识、安全意识、节约意识、文明意识,从而不同程度提高了他们的道德素养。
2.学生在导师心理疏导下心理素质得到提高
在导师进行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和指导下,缓解了学生的心理压力,提高了学生应对挫折的承受力,激发了学生自尊、自爱、自主、自信意识,学会倾诉、学会减压、学会关爱、学会心理换位、学会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
3.学生在导师生活指导下学会生活
在导师指导下,受导学生学会合理安排日常生活,合理进行个人消费,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明确生活目标,端正生活态度,学会过充实而有意义的生活。
4.导师当好学生成长向导,学生学会规划
在导师的帮助下,学生了解自己的能力倾向和职业兴趣,培养自己的爱好和特长,为将来正确选择职业打好基础,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二)教师方面
1.提高了教师的德育工作能力,有效促进了全员育人格局的初步形成
自从我校实施德育导师制,创新改变了传统德育工作只由少数人实施的局限性和片面性,改变了以往任课教师只管教、不管导的状况。由于受导学生的情况复杂多变,迫使导师们不断提高自身的德育工作水平与能力,以便更好地引导学生。同时导师制的实施扩大了学校德育工作队伍,加强了德育工作力量,形成了全员育人的格局。“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导师制的实施真正实现了“师”和“范”的结合,使教师能以教书育人为宗旨,把握德育时机,利用德育资源,使德育成为教学的有机部分。
2.加强了教师的责任感,融洽了师生间的情感关系,使关爱每一位学生由口号转变为积极的实践
导师制的实施改变了过去班级只由班主任一人来管,学生只跟班主任熟悉的局面,充分调动课任教师的积极性,使他们的目光从课堂教学扩大到课堂管理、学生工作上,而且提升了科任教师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能赢得更多学生的尊重和学生家长的信任。
3.培养了学生个性化发展,加强了学校与家庭的联系
导师制由于师生双方比较熟悉,导师也往往会挖掘学生的闪光点,从而进行思想、心理、学习上的引导,导师会因人而异,对受导学生的思想、心理、学习等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充分尊重受导学生的个性差异,充分培养学生的个性化发展,从而避免过去班主任一人无法“因材施教”的局限。
二、导师工作的几点思考
由于我校导师制还处于探索实施阶段,也遇到一些困惑:
(一)导师的专业素质问题(特别是导教的有效性),导师的评估体系完善(因导师工作中的德育方面的长效性,有些目标无法评估)等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被导学生的思想、学习态度不是一时能够解决的(特别是高中生的各种不良的习惯已初步形成,没有坚强的意志力是很难改变的,而当代中学生,大部分意志力不够坚强),学生思想存在波动性和反复性
与家庭的配合方面还有待提升,我的两届受导学生家长中能够主动联系了解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的甚微,没有家长提出帮助他们解决孩子存在问题的想法,虽然导教工作以教师为主导,但是教育孩子是社会、家庭、学校“三位一体”的系统工程,如何使家长与学校老师做到良好的互动是个课题。
(三)导师工作的主动性与创新性、实效性仍需加强
导师在导教过程中规划的实施应与实际相适应,开展导教的时间、导教的问题预设与生成,应该怎样才能切合实际,我认为还需大家的共同努力。
(四)导师工作虽然导师是主导,但如何发挥学生主体作用也值得深思
在导教过程中绝大部分同学都不能主动与导师进行溝通,主动敞开心扉,而是在老师主动导教中流露出来并加以疏导解决的,需要让学生明确这项工作是互动的。
“德育导师制”在我校实施时间虽然还很短,但已取得了一定效果。对我校学生素养的提高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也需要不断创新导教模式,开创更加崭新的局面,使这项工作开展得更好。
(作者单位 福建省晋江市平山中学)
编辑 赵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