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敏杰
(浙江海洋学院外国语学院,浙江 舟山 316000)
在句法上,论元即与谓词搭配并从其获得论元角色的名词短语,而论元角色是语言学家对名词与谓词的语义关系进行归纳分类的结果,即名词在这些关系中扮演的角色,如“受事”、“施事”等。一个作为谓词的动词具有固定的论元结构,规定其带几个论元(不可多也不可少)及每个论元的论元角色。汉语放置动词引起了语言学家广泛的兴趣,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它的多论元结构现象。这种现象在不同的语言中有不同的反映,因此考察这一现象一方面具有语言类型学上的意义,另一方面因其与生成语法的基要理论“题元角色理论”密切相关也获得了生成语法学家的关注。本文首先提出在汉语中放置动词呈现的是双论元结构,并结合前人研究对其作出了解释,进而指出英语中放置动词的论元结构呈现不同特征的原因。
汉语放置动词在生成语法文献中获得了广泛的讨论。我们不妨先引入Li and Thompson[1]所列的汉语放置动词例子以及在英语中的对应词,并将对最典型的放置动词“放”作一番考察:
现在我们将汉语放置动词的双论元结构现象与其对应的英语放置动词“put”的三元结构展示如下:
而英语对应词put,只能具备(2a)所示的三元结构:
一个放置动词的论元结构是(2a)型还是(2b)型与时态标记有关。当表示静态的时态标记“着”与动词“放”粘合时,该动词不可具有三元结构(施事,受事,方位)而只能是“受事,方位”结构,见(4)。本文初始认定与“着”共现的放置动词才是二元结构,而对于与“了”共现的放置动词,因可以用被动化来解释其所带论元,本文不初始认定其具有独立固有的二元结构,见(5)。
(4)a.我在桌上放了/*着一本书。
b.桌上放着一本书。
c.一本书在桌山放着。
(5)a.桌上(被我)放了一本书。
b.墙上(被张三)挂了一幅画。
c.*桌上被我放着一本书。
d.*墙上被张三挂着一幅画。
另外,下文(6)中的“放”不是“放置”的意思而是“整理”的意思。因此此时的“放”不能作为放置动词来看。对于(7a)这样的句子,本文暂且将其处理为(7b)的结构,即把“放着”当作一个嫁接到动词短语“在桌上”的成分,将其删去,句子依然合法,见(7c)。
(6)我在放书,忙了一个上午了。
(7)a.[IP那本书[VP[VP在桌上]放着]
b.那本书在桌上放着。
c.那本书在桌上。
Pan[2]416发现时态标记“着”与“了”不同,它只能与一个二元放置动词相结合:
(8)桌上张三放了/*着一本书。
(9)桌上张三写了/*着三个字。
Pan[2]416进一步发现,即使用被动语态标记“被”引入施事论元,相应的放置动词也不能与“着”相容:
(10)桌上被张三放了/*着一本书。
(11)黑板上被张三写了/*着三个字。
基于以上发现,Pan[2]417认为,放置动词二元结构是由三元结构转换来的,从下文(10)和(11)可以看出,施事论元在这一转换中不像在被动化中那样被“压制”了,而是被删除了:
(12)“着”转换:(施事,受事,方位)→(受事,方位)
Pan[2]416进一步指出,“着”转换的结果是一个无施事的结构,而这种结构是静态的,这与“着”的静态性符合,这样就得出一个在情状(situation)上没有冲突的句子。
Pan[2]416的问题在于,他提出的“着”转换是一个类似于被动化的形态变化,而一般认为汉语缺乏形态变化,所以该转换显得很孤立。其次,既然直感告诉我们“着”和三元放置动词在情状上有冲突,那么我们完全可以利用语义冲突来解释这一现象,而不必借助于形态句法转换。
Du[3]346解释了“着”与放置动词的施事论元不兼容的情况。她的解释基于Smith[4]118对“着”的定义。Smith[4]118认为时态是施加于情状上的,反映的是人对一个情状的注意点或者区域。“着”的时态意义由以下图式表达:
上图中I和F表示一个事件的起始点,F后的直线表达的是事件结果状态(静态)的延续,其下的斜线阵表达的是“着”的注意区域。由上图我们可以看到,“着”并不注意一个事件而是注意这个事件的静态结果。Du[3]356认为既然“着”不注意一个事件,也就不会注意到这个事件的参与者。当这个事件是由放置动词表达的一个表示放置某样东西的事件(即某人/物把某人/物放在某地)时,这个事件涉及“施事”、“受事”、“方位”三个参与者,F后面的部分却只涉及“受事”和“方位”,因为这一部分表达是某物被放置后停留于某地的静态状态。既然“着”注意的部分不含“施事”,带有“着”的句子中也就不会有“施事”。
Du[3]347的解释的问题在于“着”没有注意一个事件并不必然就不会注意这个事件的所有参与者,即使某一个参与者没有被“着”所注意,它也并不必然不会出现在相关的句子中。道理很简单,客观世界和语言是两码事,两者不对应是很自然的,这就是语言的任意性。所以Du[3]356的解释在概念上欠明。
Du[3]357认为“了”不同于“着”,它注意的是整个事件而不是事件的静态结果,因此包括“施事”,同时在相关的句子中也会出现“施事”论元。但是在汉语中存在着虽然具有“了”却没有施事论元的句子,这用Du[3]358的理论就无法解释:
(14)桌上放了一本书。
Lin[5]56采用了Huang[6]48的观点,认为汉语中存在着无语音形式的事件性谓词。这些谓词选择一般的动词短语在其补语位置,而在指示语位置选择相关论元。Lin[4]61认为三元及二元放置动词的句子的树形结构如(15)和(16)所示。在(15)及(16)中,CAUSE,BECOME,EXIST均为隐性事性谓词,其语义功能为表示相关事件性:CAUSE即致使性(causative)事件性;BECOME即表始性(inchoative)事件性;EXIST则是Lin[5]58提出一种轻动词。在Lin[5]76中,相关隐形谓词皆被认为是轻动词。在(15)和(16)中,主动词“放”都要移动到相关轻动词处,与其粘合,形成合适的表层语序。
Lin[5]57的问题其一在于未解释“着”与施事论元的互补分布现象;其二(15)与(16)的表述都忽略了方位论元的允准。
笔者采用Huang[6]48及Lin[4]58的观点,认为论元实际上都由事件性谓词在指示语位置选择。放置动词两种论元结构对应的事件性谓词及相关动词短语部分的树形图如(17)和(18)所示。
(18a)中CAUSE选择了论元“我”;BECOME选择了“一本书”;EXIST选择了“桌上”。“放”向上移动与CAUSE粘合;“在”向上移动与EXIST粘合再与BECOME粘合。(18b)中“放”向上移动与BE以及EXIST粘合。“桌”和“一本书”分别由EXIST和BE选择。
以上方案必须解决两个问题:第一,为什么要移动?第二,为什么在(18b)中“放”不能继续向上移动与CAUSE粘合,再由CAUSE选择一个施事论元,形成一个三元结构?为解决这两个问题,本文引入“事件性特征”的概念。本文认为动词、事件性谓词以及时态标记都具有“事件性特征”,而这些特征需要通过中心语至中心语的粘合移动来得以核查,使得推导式能在界面上得到完全解读(Full Interpretation)[7]。而“事件性特征”与其所在的动词或者事件性谓词在情状类型上是一致的,即一种“事件性特征”对应一种情状类型(situation type)。“事件性特征”共有以下三项:
但是文献中广为采用的是把情状类型分为五种[8]:状态(stative)、活动(active)、完结(accomplishment)、单动作(semelfactive)、实现(achievement)。这样与(19)中右侧的三种情状便不一致了。但是单动作可以归入活动类,而完结(accomplishment)与实现(achievement)可以看作(19)中三项的组合,因为不管是“完结”还是“实现”都可以分解为“进行一个活动”,“引起状态的变化”,“新的状态产生”三个阶段。由此,本文提出的“事件性特征”与五种情状类型是统一的。至于上文中使用的事件性谓词,通过他们的意义可以推知他们带有的事件性特征是什么。事件性谓词与一般动词的区别在于,它们各自只带有一项固定的事件性特征:
(20)CAUSE:[DO]BECOME:[BECOME]EXIST:[BE]BE:[BE]
基于上述理论,(18a)中的“放”所带的“事件性特征”为[DO]如此与CAUSE相核查,(18b)中的“放”所带的“事件性特征”为[BE]]如此与EXIST及BE相核查。由此我们就可以解释为什么(18b)中的“放”不能与CAUSE粘合从而带有施事论元:(18b)中的“放”带的是特征[BE],而CAUSE带的是[DO],这两者不会也不能粘合以相核查。而“着”这个时态标记根据其语义带的特征应该是[BE],它只能与(18b)中的“放”而不能与(18a)中的“放”相粘合以核查“事件性特征”,这就是“着”与施事论元互补分布的原因。
以上便是基于“事件性特征”对汉语放置动词论元结构多样性现象的解释。现在我们把这种解释扩展到英语,以实现描述的充分性。英语放置动词不像汉语放置动词那样都呈现两种论元结构:
利用“事件性特征”这一概念,我们就可以解释以上现象。汉语的放置动词每一个都既可以带时间特征[BE]也可以带事件特征[DO],而英语中的放置动词只有部分能够这样,如(21)中的splash,(22)和(23)便只能具有特征[DO]。因其具有[DO],必须要有事件性谓词CAUSE对其成分统治(c-command)[9],而CAUSE必定选择一个施事论元以形成(22a)和(23a)所示的结构,而不可能得到(22b)和(23b)。以put为例,它所带的事件性特征为[DO],(22a)的生成过程展示如下:
本文实际上是把汉语放置动词双论元结构现象及英语内部的放置动词的论元结构的非一致性归结为词汇因素,而不是句法内部的限制或者原则。这符合生成语法理论框架的要求:一个句法现象是词汇因素和句法因素综合效应的结果。而句法因素包括的原则、限制、条件在同一种语言内部等是一致的无例外的。如果一种句法现象的形成在词汇因素一致的情况下只是句法因素参与其间,那么这种句法现象在相关的语言内部也应该是一致的无例外的。放置动词的论元结构在英语中表现出的非一致性说明是词汇因素在对该现象起作用,这与本文的结论是一致的,而在生成语法中一个词汇单元所带的信息表现为特征的集合,本文的结论也符合这一作法。因此本文不仅在实证上而且在概念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至于本文提出的事件性特征方案还需要作进一步的修正。
[1]Li,C&S Thompson.Mandarin Chinese:A Functional Reference Grammar[M].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81.
[2]Pan,H H.Imperfective aspect zhe,agent deletion,and locative inversion in Mandarin Chinese[J].Natural Language and Linguistic Theory,1996,14(2):409-432.
[3]Du,W-H J.Locative inversion and temporal aspect in Mandarin Chinese[C]//Billings,S,Boyle,J&A Griffith.Proceedings from the 35th Chicago Linguistic Society Regional Meeting,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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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uang,C-T J.On lexical Structure and syntactic projection[C]//Tsao,F&Wang,H S.Chinese Languages and Linguistics 2.Taipei:Academia Sinica,1997:45.
[7]Chomsky,N.The Minimalist Program[M].Cambridge,Massachusetts:MIT Press,1995.
[8]Davidson,D.The logical form of action sentences[C]//David,D&G.Harmen.The Logical of Grammar.Encino,California:Dickenson,1975:81.
[9]Chomsky,N.Some Concepts and Consequences of the Theory of Government and Binding[M].Cambridge,Massachusetts:MIT Press,19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