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业教育中实施公民教育的思考

2009-05-29 09:04庄丽丽
职业教育研究 2009年5期
关键词:公民教育职业教育学生

摘要:职业院校学生所处的年龄阶段和身心特点决定了必须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公民教育。本文在对职业院校学生实施公民教育的必要性、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探索了实施系统的公民教育的方式与途径。

关键词:职业教育;公民教育;学生;身心特点

2001年,中共中央发出《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要求大力加强公民的思想道德建设,从而以新的形式推动了我国思想政治教育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不断发展。青少年学生作为公民的重要组成群体,处于世界观、价值观、行为习惯发展、成熟和定型的关键时期,在这时期对青少年学生进行公民道德教育,尤其是公民教育能取得较好效果。同时,随着国家对职业教育重视程度的提高以及职业教育规模的扩大,职业院校学生的公民教育问题是一个亟须重视和探讨的问题。

公民教育概述

“公民”一词最早出现于古希腊,在奴隶制国家中,奴隶主和自由平民居住在市内,在政治生活、经济生活中享

有特权,这一部分人被称为“公民”;奴隶只是长期从事劳役的“会说话的工具”,处于社会的底层,连起码的人身权都没有。古罗马时期,古罗马人在政治实践中创造了以公民自由、平等、自治等为核心的共和精神,并构建了相应的共和制度。因此,从狭义上来理解,公民可作为政治概念,是与政治自由、政治权利相联系的身份、资格;广义上,公民身份则扩展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指凡具有一国国籍、根据法律规范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自然人都可称之为公民,公民的本质特征是地位的平等、人格的独立和权责的统一体。

“公民教育”概念伴随着“公民”概念的产生而出现,简单来讲就是指对公民进行教育。在现代生活中,公民教育是全民教育,所有公民不论性别、年龄、民族、种族、社会地位都应该接受公民教育,应该以国家为主体对公民有目的、有计划、持续地加以实施,并以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作为基本价值取向。从内容上讲,公民教育是一种广泛的、非专业性的教育,包括了“公民知识、公民技能、公民意识、公民美德以及公民实践能力的习得与发展”,目的是“为社会发展培养自觉、积极、主动、效能的社会成员”。

同时,公民教育与目前学校里所强调和实施的思想政治教育、德育有所不同,主要表现在:第一,目的不同。思想政治教育是指用一定的思想观点、政治观点、道德规范等对学生施加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的影响,使学生形成一定社会所要求的思想品德的社会实践活动。根据《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德育大纲》,高校德育是指对学生实施的思想、政治和品德教育;《中学德育大纲》规定中学德育是指对中学生进行的思想、政治、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可见,德育不仅仅是对学生进行道德教育,可将其视同于学校中所实施的思想政治教育,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科学的世界观、方法论,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等。公民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将学生培养成为具有现代公民意识的合格公民,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者和市场经济的参与者。第二,内容及侧重不同。思想政治教育、德育主要是对学生实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政治观、社会公德等方面的教育,侧重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识形态的功能。公民教育的主要内容是对公民进行权利、义务、道德、思想政治、民主观念、法律、纪律、政治、科学文化及心理品质等方面的教育,相对于思想政治教育来讲,内容更加宽泛,主要侧重于公民意识的启迪、公民知识的掌握及公民技能素质的养成。

在职业教育中实施公民教育的必要性

(一)职业院校学生的群体特点要求对其实施公民教育

职业院校的学生一般年龄在16~22岁之间,是处于身心发展与成熟的关键时期,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定型,理性选择能力和是非辨别能力有待提升,在价值选择和人生取向等方面面临着诸多选择,对如何成为一个合格的社会公民没有明确的认识。同时,处于这一年龄阶段的学生思想较为活跃,对社会变化感知较为敏感,相对过去,他们活动范围更加广泛、接触事物更加多样,社会转型时期影响他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念的因素增多。再者,在我国,职业院校的学生相对于升入普通高中的学生、普通高校的学生来讲,他们缺乏学习的技巧和习惯,是学习的失败者,他们的精神和注意力游离于学习之外,缺乏或者完全脱离了学习活动的牵引,对教师的教诲不加信奉,他们更容易受外界事物的影响,沾染不良习气和养成不良习惯。因此,职业院校的学生更加需要接受一定的教育指导,在教育实践中学会自我判断、自我抉择、自我控制和自我发展,养成作为社会主义国家现代合格公民必备的素质和能力,公民教育则是这一教育指导和实践的最佳选择。

(二)职业院校学生的时代特点有利于公民教育的实现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作为社会经济生活主体之一的青年学生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他们的自主意识被极大激发出来,他们自我判断,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具备了一定的竞争、效率、公平意识。同时,我国民主化进程不断加快,“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观念已经深入人心,人们可以通过互联网、听证会、人民代表等途径参与到政治及社会公共事务的处理中,表达自己的心声。在这种社会环境中,职业院校学生的参与意识、权利责任意识、民主法制意识不断增强。虽然,与重点高中、重点大学的学生相比他们在学习成绩、学习习惯方面有一定的差距,但他们思维活跃、具有强烈的参与欲,同时又由于他们具有一定的实际操作能力,强烈地希望通过自己的行动和实践去展现自我、突出自我,发挥个人才能和实现自我价值,这为在职业教育中实施公民教育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有利于公民教育较顺利地得以实现。

(三)职业院校师生的意识偏差亟须实施公民教育

“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指导思想和“以能力为本位”的职业教育办学理念及目标追求在引领职业教育不断向前发展的同时,也将部分师生的认识引入了一个误区,即“以就业为导向”、“以能力为本位”意味着教师只需传授学生职业岗位知识和技能,学生只要会实施操作并顺利实现就业,即为完成教学任务和学习任务。这种观念导致在实践中学生重视专业课而忽视公共课的学习,学生只注重掌握相应职业岗位(领域)知识和技能,专业出勤率和学习积极性较高。另一方面,学生在思想上不重视公共课,公共课(除公共外语外)的出勤率及学习积极性较之专业课低,出现了学生在课堂上做专业课作业、看专业书籍的现象。更有的学生只专注专业的学习和训练,对必要的公共性活动毫无参与积极性,一心为就业做准备。同时,学生对课程的重视与否相应地产生了不同学科教师地位的不平等,形成了公共课教师“自我贬低”、专业课教师“趾高气扬”的现象。全体教师在教学上也一切“以就业为导向”,公共课教学与考核宽松,专业课教学与考核严格。究其原因,我们发现无论是教师还是学生对“能力”的理解有偏差,将“能力”仅仅局限于专业能力,这对于职业院校学生掌握现代社会公民所需知识和技能极为不利,迫切需要以实施公民教育为突破口加强对学生公民知识的传授和公民技能的锻炼。

(四)职业教育中德育的困境迫切要求实施公民教育

在中等职业学校和高职院校中实施的德育体现为各类思想品德课和公共政治课及一些相关的活动。其内容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目的是使学生接受或强化某一意识形态,培养社会主义接班人。德育课程存在目标定位较高、远离实际生活和不易与实际生活联系起来等缺陷,内容“空”、“大”、“泛”,由此导致了教师讲授空洞乏味、学生学习缺乏兴趣甚至反感的现象。大多数学生对德育课或政治理论课不认同,甚至认为其没有设置的必要性。走出职业院校德育困境,提高德育教学的实效性,是一项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学生作为现代社会的公民,需掌握参与社会公共生活和经济生活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具有现代公民意识。因此,可以从德育课程内容的缺陷入手,对学生进行系统的公民教育,提供与学生日常生活联系紧密的学习内容,启发学生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道德意识、民主意识并在日常实践中培养相应的技能,从而走出职业教育中的德育困境。

职业教育中公民教育实施现状

(一)职业院校学生公民意识有待提高

相当于普通教育高中年级的学生及大学低年级的学生,职业院校学生处于人生发展的青少年时期及青年初期,处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定型的关键时期,可塑性较强,容易受外界影响,对是与非、对与错、美与丑及外来文化的观念模糊,鉴别能力稍弱。尤其是现实生活中存在较多的上课迟到、早退、旷课、考试作弊、毕业材料作假等失信行为现象,应该引起我们教育工作者的高度重视。其次,职业院校学生过度强调自己应具有的公民权利,而忽视自己对国家、社会、他人应负有的义务,公民义务意识和公民义务知识相对较低,缺乏独立生活能力、自我管理约束能力,面对择业竞争、复杂的人际关系等方面的压力,表现出不适应甚至产生心理困惑、逆反逃避和矛盾冲突的现象。针对这些现象,职业教育必须对学生进行公民教育的“补课”,把培养学生公民意识作为开展学生公民教育的基础予以重视。

(二)以德育和“两课”代替公民教育

1995年,原国家教委颁布的《中学德育大纲》中规定“中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把全体学生培养成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的遵纪守法的公民”,明确把公民教育列为德育的组成部分,突出了公民权利和义务的统一,公民责任感和义务感的培养成为贯穿其中的侧重点和核心内容。因此,在中等职业教育中,德育、思想政治教育一直承载着公民教育的任务,公民教育被包含在德育之中。在高职教育中,公民教育的实施主要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即“两课”以及不同专业开设的公共文化基础课来完成的。就“两课”的开设来看,近两年,在全国范围内统一使用新编写的教材,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课课程门数减少,将原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概论、时事与政策等课程合并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简称“概论课”,通过合并课程增强了本门课程的系统性,有利于学生形成连贯的认识与思维;思想品德教育则主要通过《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实施,主要目的是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修养和增强学生的法律基础知识,培养道德高尚、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认识的现代社会公民。因此,从以上开设的课程可以看出,对职业院校学生实施的公民教育没有开设独立系统的公民教育课程,以德育、思想政治教育、“两课”等代替公民教育,只部分包括了作为现代社会公民应具备的基本知识,范围狭窄,对职业院校学生形成系统的现代公民知识、技能和思维缺乏课程内容的支持,对学生综合公民素质和能力的形成有偏差,不利于他们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公民。

(三)活动类型不多,重形式,实效性不强

学校中实施公民教育的主要途径除了课程教学外,开设多种多样、丰富多彩的活动是实施公民教育的另一重要途径。相对于课程教学的公开性、组织性、计划性来讲,通过开展活动实施公民教育具有内隐性、随机性和不确定性的特点,学生在活动中可以潜移默化地受到熏陶和感染,更容易受到启发教育,将其转换为意识观念和行为能力。因此,通过活动实施公民教育在科学组织和管理的前提下是能够收到更好教育效果的。但是目前,在职业院校中开展的一些具有公民教育意义的活动相对于前几年来讲数量在增加,同外界的联系也不断增强,但活动的类型和数量还不能完全满足促进学生公民水平提高的要求,活动较为单一,形式化倾向严重,不重视提炼,难以内敛到学生日常生活和行为习惯当中。没有真正地从科学的、有利于学生吸收和掌握的角度去组织和管理。所以,学生认为参加活动即是任务,在任务感的驱使下走马观花、草草了事,事倍功半,教育效果并不明显。

在职业教育中实施公民教育的启示

(一)在职业教育中重视对学生进行公民教育

公民教育的实施既可以通过学校教育,也可以通过社会教育达到目的。但由于职业院校学生处于青少年时期和青年初期,他们所处的年龄阶段决定了他们主要在学校这个场所中接受公民教育;另外,处于这一年龄阶段的学生情绪多变、意志品质薄弱、不能够正确评价自我,在思想、意识、价值观上存在种种偏差,对他们进行公民教育非常必要且急迫。因此,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育管理者和教师必须认识到对职业院校学生进行公民教育的重要性,关注学生的特点,从培养他们的公民意识和公民能力入手,将公民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实习实训中,不断提升学生的公民综合素质,从而有效地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在学校中建立系统的公民教育体系

当前,职业院校公民教育没有专门系统地组织与实施,有关公民教育的知识、思想与要求只是部分体现在德育与政治教育之中。这种教育是间接的、不明确的,在培养公民意识方面尤其欠缺。世界上的一些发达国家,一般都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学校公民教育体系,有明确的教育目的和宗旨、详细可行的教育内容和实施方案”。我国正处于迈向现代化的历史进程中,作为培养现代高素质的劳动者和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必须对学生实施系统的公民教育。因此,要加快研究和探讨,逐步确定科学合理的职校学生公民教育目标及具有指导意义的原则,并在目标和原则的指引下构建适合职业院校学生年龄特点和身心特点的教育内容和方法,使其成为有职业教育特点的公民教育体系。

(三)创新职业院校公民教育途径与方法

开设专门独立的公民教育课程课程内容应主要包括传统美德教育、爱国主义教育、法律常识教育、权利义务观念教育、民主法治思想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及世界观、人生观教育等,通过课程教学启发学生公民意识和教授学生公民知识。

通过德育和其他学科教学实施目前,德育课和思想政治教育课部分起到了公民教育的作用,但也不可忽视其他学科的公民教育功能,教师在授课时不仅要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也要注重教学内容的所蕴含的公民教育意义。

通过实践活动进行课程教学可以启发意识和传授知识,但公民能力的养成和参与习惯主要是通过学生主体的参与性活动完成的,主要有参观、调研、实习、实训和组织成人仪式、科技下乡、服务社区、辩论赛等,让学生带着问题去实践,在特定的情境中运用所学知识进行思考、讨论、体验和探索,激起他们对公民权利、义务及相关问题的思考,提高辨别能力,探寻解决办法,增强他们的责任感、义务感。

整合多方面的教育资源学生是处于家庭、学校、社会这样一个大的系统环境中的,在发挥学校子系统对学生进行公民教育的主要功能之外,还要关注家庭、社会子系统的公民教育功能,学生在家庭和社会环境中受到的启迪和熏陶往往更具有内隐性和持久性。尤其是现代社会,网络和各种传媒如此发达,能够涉及社会各领域的问题,传播范围广,更容易引起学生的关注和思考,具有较强的教育功能,是不可忽视的教育途径之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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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秦树理.强化公民教育是高等院校重要的现实任务[J].中州学刊,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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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王颖.当代中国公民教育历史性复兴的现实反思[J].教育理论与实践,2003,(2).

作者简介:

庄丽丽(1980—),女,山东微山人,硕士,广州市市政建材职业学校教师,主要从事职业教育与教师教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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