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深入分析了某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现状,包括业务指标、来源构成及分配去向,揭示了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运营中的难点,如存款收益大幅收窄、沉淀资金投资渠道单一及业务支出费用较大且难以缩减。针对这些问题,从财务管理的角度出发,提出了三项针对性建议。首先,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平衡资金安全与保值增值的关系,提高沉淀资金运作效率。其次,推动搭建数据模型,动态监测资金流动性,科学预判资金使用情况,保障流动资金运转提质增效。最后,探索统一集中管理,增强与金融机构的议价能力,增加住房公积金资金收益。文章以期通过财务管理策略的优化,实现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保值增值,满足缴存人住房需求,促进住房公积金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增值收益;财务管理建议
引言
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国家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体系组成部分,其资金管理和运作效率直接关系到缴存人的住房权益和住房市场的健康发展[1]。在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决策指导下,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着资金运作、银行专户存储及接受财政监督的重要职责。随着住房公积金资金池的日益充裕,如何在确保资金安全稳健的前提下,有效提升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成为当前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工作的核心议题。
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不仅关乎缴存人购房需求的满足和居住条件的改善,更是落实中央文件精神、助力构建多元化住房供给体系的重要支撑。然而,当前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在面临市场利率波动、存款收益收窄、投资渠道单一以及业务支出难以缩减等多重挑战,增值收益的提升空间受到制约。因此,本文从某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现状出发,通过详细剖析其业务指标、来源构成及分配去向,深入揭示资金管理运营过程中的难点与问题。在此基础上,文章将从财务管理的专业视角,提出针对性的策略建议,以期在保障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最大化地提升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某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概况阐述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统计口径是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与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的差额,该指标是绝对数指标,反映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实际运营情况[2]。从该指标的来源构成、分配去向、较往年增幅变动等情况着手深入对比剖析,其纵向分析的结果可用于衡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运营效果。
(一)某市住房公积金收支及增值收益分析
2023年,在业务收入方面,全年实现收入总额5.53亿元,同比增长4.62%。其中,存款利息收入0.93亿元,占全年业务收入的16.82%;委托贷款利息收入4.39亿元,占全年业务收入的79.39%;其他利息收入0.21亿元。在业务支出方面,全年总计支出为2.33亿元。其中,向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支付的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高达2.05亿元,占全年业务支出的87.98%;支付给各受委托银行的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为0.22亿元,占全年业务支出的9.44%;其他业务支出0.06亿元。在增值收益方面,可供分配的增值收益总额为3.20亿元,同比增长23.72%。在分配过程中,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0.19亿元;计提管理费用0.39亿元;剩余的2.62亿元已作为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全额上缴至本级财政部门。
(二)某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来源构成
增值收益来源于资金管理运作过程中业务收入与业务支出之间的差额。若此差额为正,则意味着本年度资金运营实现了增值收益,这些收益可用于分配;反之,若差额为负,则表明本年度运营亏损,需用后续年度的收益来弥补当前年度的亏损。业务收入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住房公积金资金存储过程中产生的利息收入,包括活期资金、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协定存款;二是委托银行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所产生的利息收入。业务支出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向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支付的利息支出;二是支付给受委托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手续费支出。
(三)某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去向
历年数据显示,某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及运营均实现了增值收益,且均为正值,未出现亏损情况,亦无须弥补过往年度的损失。每一会计年度终了,将可供分配的增值收益按照既定顺序进行分配:首先,计提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准备金,以防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及不良信用风险,该部分按照当年贷款余额净增值的1%进行提取;其次,计提管理费用,以保障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信息系统建设维护费等专项经费的开支,该部分按照政府部门公开批准的年度预算支出总额进行提取;最后,剩余部分将全额上缴至本级财政部门,作为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某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不留用盈余资金,上缴本级财政部门的专项资金逐年稳定增长。截至2024年末,已累计上缴本级财政部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共计17.59亿元,预计到2025年分批次上缴完成后,该数值将超过20亿元,为该市保障房建设作出了显著贡献。
综上所述,作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增项的业务收入呈现来源稳定且单一的特征。与此同时,业务支出类目固定但金额较大,且逐年变化甚微,难以压缩。另一方面,在现行制度的管理模式下,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来源及途径是由国家统一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没有自主权。
二、某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运营的难点
(一)存款收益大幅收窄
近年来,因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倡议,金融机构的市场存款利率数次下调。某市住房公积金的沉淀资金多存放于国有商业银行,该地级市现有11家住房公积金受委托银行,其中国有商业银行6家,股份制商业银行3家、城市商业银行1家、农村商业银行1家。截至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仅为1.90%。相比于前些年,国有商业银行的定期存款利率均稳定在一年期1.95%—2.1%,两年期3.15%,三年期3.575%—3.9875%,五年期4.75%。
人民银行宣布自2024年5月18日起,再次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存量房贷款利率在2025年1月1日同步下调,至此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5年(含)以下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35%和2.85%,5年(含)以下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775%和3.325%[3]。至此,某市住房公积金已出现存款利率低于贷款利率的情况,作为收入主要来源的存款利息收入、回收贷款利息收入将难以维系原状,业务收入较往年将有所减少。
(二)沉淀资金投资渠道单一
近三年某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存储情况分析:2021—2023年末,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分别为24.01亿元、32.72亿元、29.50亿元。住房公积金资金主要用于三方面的存储:一是活期资金,近三年分别为0.06亿元、0.06亿元、0.08亿元,活期资金较为稳定,变化较小。二是协定存款,近三年分别为1.67亿元、2.97亿元、1.78亿元,协定存款趋于平稳,变化不大。三是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近三年分别为22.28亿元、29.69亿元、27.64亿元;其中一年(含)以下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分别为2.24亿元、1.99亿元、0.11亿元。沉淀资金占资金存储比重最大,且逐年变化显著,规律难寻。
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通过与11家合作银行签订活期账户协定存款协议,旨在提升流动资金的运作效率,并引入竞争性存放机制,以增加沉淀资金的收益。然而,各合作银行的协定利率和日协定资金下限存在差异,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的利率也相差悬殊。相较于其他类型的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虽然资金安全保障系数较高,但在资金运用的灵活性方面表现不足,协定利率较低,日协定资金下限较高,且定期存款利率及大额存单利率较低,并存在额度限制。据此可见,该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存量规模庞大,沉淀资金的投资渠道相对不灵活。同时,由于受到国家政策的限制以及作为非营利性公益单位的性质约束,住房公积金资金仅可选择收益稳定、风险较低的投资方式。
(三)业务支出费用较大且难以缩减
支付给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利息支出一直保持在高水平,并且呈现出逐年增长且难以削减的趋势。根据人民银行及其他相关部门联合发布的通知,自2016年2月21日起,缴存人账户存款利率有所调整,活期和三个月存款基准利率统一提升至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4]。尽管市场利率已经多次下调,但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款利率并未随之调整。自2016年起,每年6月30日,缴存人账户存款利息按年利率1.50%支付。这一利率远高于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下,部分金融机构能够兑付的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如果主要考虑沉淀资金的兑付周期性,将大部分沉淀资金存放于一年(含)以下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可能会导致利率倒挂的现象。
委托贷款手续费按各受委托银行每月回收住房公积金贷款利息的5%支付。自2018年起,随着住建部“双贯标”项目的实施,以业务为导向,业务驱动财务,实现了业财融合,并且系统运行稳定,目前贷款业务已实现自主管理。因此,手续费的支付方式已调整为每半年对受委托银行进行业务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分级支付手续费,同时手续费率也有所降低。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顺利运行仍然高度依赖于受委托银行的配合。若完全取消该手续费,实际执行将面临较大难度,难以有效
推进。
三、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财务管理建议
(一)加大资金管理力度,提高沉淀资金运作效率
近年来,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惠民性,进一步优化缴存结构,同步比对人社部门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职参保人员,推广灵活就业人员个人自愿缴纳住房公积金,将非在编人员、新市民群体纳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缴存总额、缴存覆盖率逐年稳定增长。从财务管理方面,要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务必做到把控好房地产市场发展态势与缴存人住房需求之间的走向,平衡好确保资金安全稳定运行与资金存储保值增值之间的关系,匹配好沉淀资金规模与业务运营资金需求之间的衔接。
(二)推动搭建数据模型,保障流动资金运转提质增效
住房公积金资金是动态的、流动的,与业务运营资金的供求关系是实时变动的,仅依靠人工管理难以做到无差异预估。若能依托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系统数据为导向,通过搭建数据模型,建立资金应急预警体系,动态监测资金账户和流动性状况,设置风险预警触发条件,进而推演存款账户未来每日资金余额,科学预判未来一段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情况。当预计资金流动性不足或过剩时,分别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制定资金调拨计划。一方面资金流动性不足时,通过向金融机构融资或者提前兑付沉淀资金以缓解流动资金不足的压力;另一方面资金流动性过剩时,购买定期存款及大额存单、其他相关制度允许的保值增值业务。
(三)探索统一集中管理,增加住房公积金资金收益
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与受委托银行给予的存款利率水平息息相关。各受委托银行在风险承担能力、住房公积金业务的完成情况以及对缴存人提供的服务质量方面存在差异。同时,地方金融机构的引入相对容易,但退出却较为困难。由于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行属地管理,导致管理较为分散且封闭,仅依赖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地方金融机构进行谈判,其议价能力有限,难以实现进一步的改进[5]。若能探索从省级层面乃至全国统一资金、集中管理,系统运营,打造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相统一的资金管理体系,并将住房公积金资金全面纳入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接受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监管,确保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安全、风险可控、提高收益。
四、结语
随着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的范围日益全面,房地产市场回稳向好的发展态势,缴存扩面工作的稳步有序推进等多方位形势综合驱动下,住房公积金资金规模持续增大。住房公积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廉政建设的要求,有效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规范住房公积金资金管理,提高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工作者的职业胜任能力素养,科学合理地预估资金流动性变化规律以及存量资金增幅变动趋势,在充分保障住房公积金业务运营资金的流入、流出等综合情况下,落实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各项措施,实现住房公积金资金的保值增值和效益最大化,从而使得缴存人的住房需求能够得到有力保障,促进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效率和服务能力不断优化与改善,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全面长足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江苏省常州市财政局课题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管理问题研究[J].新理财(政府理财),2021(01):60-63.
[2]曹彧.加强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管理的探讨[J].财会学习,2021(2):157-158.
[3]许倩.持续用力推动楼市止跌回稳“拼经济”新号角已经吹响[N].中国房地产报,2024-12-16(002).
[4]吴虹.提高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建议研究[J].财经界,2024(29):15-17.
[5]孙玖阳.新时代住房公积金财务集中管理创新模式研究[J].财经界,2020(29):167-168.
(作者简介:洪阳,九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