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样态与启示

2023-12-25 05:38张志欣徐以晴
职教通讯 2023年11期
关键词:发达国家职业教育

张志欣 徐以晴

摘 要:美国、英国、德国、日本的职业教育呈现出各具特色的多样化发展样态,但都具有职业教育立法完善、办学主体多元、办学模式多样、企业参与积极的共同特点,为我国职业教育的多样化发展提供了有益启示:完善法律法规,落实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政策保障;拓宽办学渠道,实现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样化;注重多元开放,创新职业教育多样化办学模式;深化产教融合发展,促进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

关键词: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发达国家

基金项目:2017年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区域职业院校多样化发展的政策与路径研究”(项目编号:17YJA880089);2023年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技术赋能下的高职课堂精准教学研究”(项目编号:2023SJYB1546);2023—2024年度江苏省职教学会职业教育研究重点课题“技术赋能下的高职智慧课堂构建研究”(项目编号:XHZDB2023035)

作者简介:张志欣,女,常州工学院师范学院副院长,副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终身学习、比较教育;徐以晴,女,苏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高职教育。

中图分类号:G71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7747(2023)11-0022-08

推动现代职教体系改革的核心动力之一是职业教育的多样化发展。在国际视野下审视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样态及政策与路径,能够为我国职业教育的多样化发展提供有所启发的国际经验。

一、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样态

(一)美国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样态

美国职业教育体系是世界上最为庞大和多元化的职业教育系统之一。美国政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通过制定一系列法案来实现职业教育体系的适应性变革,从而形成了职业教育与社会的良性互动发展。从初创阶段的首部职业教育法案《莫雷尔法案》(1862年)到标志美国职业教育体系最终确立的《史密斯-休斯法案》(1917年),再到推动美国职业教育体系现代化进程的《退伍军人权利法案》(1944年)、《国防教育法》(1958年)、《职业教育法》(1963年)、《生计教育法》(1974年)、《帕金斯职业教育法案》(1984年)、《帕金斯职业和应用技术教育法案》(1990年)等系列法案,发展到21世纪体系改革新阶段的《为明日工作之工人而准备》(2009年)、《帕金斯生涯和技术教育法案》(2016年)、《强化21世纪职业与教育技术法》(2018年)等法案,确保了美国职业教育体系的有效运作和多样化发展。

发展至今,美国形成了多层次的职业教育体系,包括中等职业教育、高中后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三个层次。一方面,中等职业教育在向高等职业教育领域延伸和渗透;另一方面,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这种体系的实施机构是多样化的,包括综合中学、职业高中、地区性职业教育中心、社区学院、企业培训中心和州立大学或技术学院等。

综合中学、职业高中和地区职业教育中心是美国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的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培养熟练工人和初级从业人员。综合中学里一般设有普通科、学术科和职业科,各科学生所占比例分别为33%、43%、24%[1]。其中,职业科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产业结构,开设不同种类的职业课程,为准备就业的学生提供职业教育。为了加强职业教育与实际工作场景的紧密联系,综合中学在实施职业教育时,通常会与企事业单位合作,共同对学生开展职业教育。职业高中分为工农商学校、家政学校以及特殊能力培训学校。综合中学虽然开展职业教育,但偏重的是学术教育,为了消除这种弊病,满足周边学区的实际需求,多个学区的综合中学也会联合起来,在适当的地点共同创办地区职业教育中心,为所在地区的综合中学提供职业课程教学场所。该中心整合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致力于提供丰富多样、专业门类齐全的职业教育课程,通常囊括不少于25到30个专业方向。综合中学通过这种模式,旨在避免课程重复,实现资源的高效共享,以更好地满足地区学生的职业教育需求。

美国职业教育的主体为高中后职業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实施机构主要是社区学院、行会(包括企业)和工会设立的培训中心和州立大学或技术学院[2],其主要任务是使学生学到某种专门技能知识,为学生就业创造条件,为工业、商业及其他行业培养合格人才,社区学院是其中最主要的实施主体。社区学院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为部分学生提供大学一、二年级的基础课程,学生修完课程获取学分、学位(副学士学位),高等院校承认其学分,学生毕业后可转入大学三年级,这部分教育属于高等教育;另一方面,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另一部分学生提供职业技术课程,学生完成1—2年的中等后学习任务,被授予副学士学位(二年制),可直接就业,这部分学生不计入高等教育而统计在职业教育范围内。此外,社区学院还有部分一年制的毕业生,他们只能获得相关证书,不能获得学位。职业教育在社区学院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已成为多数社区学院的主要职能,选择职业教育课程的学生远远超过选择其他类型课程的学生,已占社区学院学生总数的一半[3]。社区学院实施半工半读的培养模式,与企业一起开展合作教育计划。学生在校学习的同时,还参与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的企业等机构的实际工作,使学校学习内容能够在实际工作中得到巩固,并获取新的经验。工会和行业办的培训中心主要对失学、失业人员进行再就业技能培训。州立大学和技术学院设有二年制的职业教育项目,对学生进行职业培训,为学生就业创造条件。

美国多样化的职业教育机构所提供的职业教育课程也极其多样化,为学生、学员提供各种生涯领域的职业教育项目和课程。学生在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和个人需求的基础上,可以在众多课程中进行个性化的课程选择和组合,满足学习需求。这种课程选择和组合的过程类似于在大型课程超市中进行个性化“购物”。同时,多样化的机构也形成了多样化的教育与培训证书类型。美国现有的职业教育证书体系由副学士学位(Associate Degrees)、行业认可证(Industry-recognized Certifications)、职业许可证(Occupational Licenses)、教育项目证书(Certificates)以及学徒培训证书(Apprenticeship Certificates)等五类构成[4],各种证书都将职业能力作为评估的首要标准,强调是否符合雇主对员工职业能力的需求。

(二)英国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样态

英国是开展职业教育最早的国家之一,经过不断发展,也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英国职业教育的发展首先离不开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从《工匠法》(1562年)到《教育改革法》(1988年),英国相继颁布了数十部有关职业教育的法规,并且针对职业教育资格证书制度实施制定了专门条例。进入新世纪,英国政府出台了继续教育与职业教育白皮书《新挑战,新机遇》(2012年),为职业教育改革提出了纲领性的目标。随着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日新月异和工作世界的快速变化,2021年,英国政府发布了《就业技能:为了机会和成长的终身学习》及《就业技能白皮书》《技能和16岁后教育法案》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启动了英国历史上里程碑式的职业教育与培训改革。

英国的职业教育体系包含了学校职业教育体系和以现代学徒制为主的职业教育培训体系两大部分。学校职业教育体系除中等层次外另设高等教育层次。中等职业教育机构的组成具有多样性,主要包括现代中学、技术中学、综合中学及城市技术学院等,高等职业教育的实施主体主要是大学和继续教育学院。同时,以现代学徒制为主体的职业培训体系也展现出多样化的特点,其层次由低至高包括青年学徒制、前学徒制、学徒制、高级学徒制及高等学徒制等。

英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一种“证书”教育,其基础是国家资格证书框架的不断变革和完善[5]。英国国家资格证书制度始于1921年,由于种种原因,进步缓慢,为此,英国政府不断对其进行改革,在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地位、铲除职教与普教之间的障碍、把职教从中等教育一直贯通到高等教育等各个方面做了很多努力。1997年,英国首次建立了5级“国家职业资格框架(NVQ)”,并于2004年将其调整为9级“国家资格框架(NQF)”。2011年,“资格与学分框架(QCF)”取代了“国家资格框架”,成为各种资格认可的唯一国家标准。这些变化标志着英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逐步确立和完善。2015年,英国取消了旧的“资格与学分框架”,发布了新的“规范资格框架(RQF)”,从知识和技能两个维度制定资格等级标准。在国家资格证书框架之下,学习者可以精准找到获得某证书所需要的时间、经历、能力等,以获得多种类型的资格证书;同时,在该框架之下,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资格证书相互融通,相互之间可以进行学分转换,成为实现“普职融通”的重要载体,对促进“普职融通”起到了关键作用[5]。国家资格证书框架制度为英国构建了衔接中高职教育和促进普职融合的多元渠道,为其职业教育多元化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基于国家资格证书框架的英国职业教育强调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企业参与英国职业教育和培训的表现形式非常多样:首先是企业在国家职业教育制度设计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次是企业积极参与职业院校办学实践;最后是企业深入参与学徒制技能人才培养。此外,英国构建了行业协会、企业和政府共同参与制定职业教育发展战略的国家政策制度,并形成了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企业深入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办学模式[6]。

(三)德国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样态

德国目前的职业教育体系起源于中世纪,兴起于18、19世纪的工业化发展时期,确立于上世纪60、70年代,确立的标志是《联邦职业教育法》的颁布。在多年的发展中,德国职业教育形成了一种联邦和州协作、以各州为主,社会伙伴(行业协会、培训机构等)参与标准制定和考核的立体式职业教育体系,并具有法律约束力。《联邦职业教育法》(1969 年制定,经2005、2007年两次修订)是德国职业教育的“根本大法”,在此基础上,《手工业条例》(1965年)、《联邦劳动促进法》(1969年)、《联邦青年劳动保护法》(1976年)、《企业宪法》(1972年)、《职业教育促进法》(1981年)等法规起到了补充作用。

德国职业教育体系以完备和发达闻名于世。该体系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目标,纵向上,形成了相对独立且相互贯通的职业路径,横向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术教育相互衔接和转换,共同构成了德国普职相互渗透的职业教育体系[7]。德国职业教育体系最显著的特征是以企业为主导、以學校为辅助、教考分离的“双元制”教育模式。“双元制”职业教育处于德国中级教育的第二阶段,具有同生产紧密结合、企业广泛参与、各类教育形式互通等优势,也因此形成了德国多样化的职业教育形态。所谓“双元制”,即企业为“一元”,职业学校为另“一元”,学生既在校学习理论和文化知识,又作为企业“学徒”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占比分别为30%和70%,或20%和80%,如此交替循环,在两年至三年半内完成整个职业教育过程。学生通过由学校、企业和行业协会三方代表组成的考试委员会组织的结业考试,可以获得职业学校提供的毕业证书和工商会认证的培训证书。近年来,为了提高“双元制”职业教育水平并实现其与高等教育的融通,德国采取措施促进大学对职业教育学历的认可。德国联邦教育部要求,将职业教育、职业继续教育和职业时间与大学学习相结合,并将其纳入大学所使用的学分系统中[8]。

为了提高职业教育的国际竞争力并推动职业教育体系的开放,德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首先是组建国家级“职业教育创新团队”,该团队由职教领域的知名人士组成,作为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指挥部,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策略建议和行动指南,其主要工作是将“双元制”与其他形式的职业教育进行融合,搭建起职业教育与其他各类教育之间的立交桥;其次是建立四个“改革创新工作小组”,分别关注“现代化与灵活性”“通融性”“过渡期管理”和“欧洲开放”等相关议题,工作重点涵盖了改革职业教育体系结构以及开发职业教育课程,除此之外,还关注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高等教育的衔接和融通,以分层递进的方式培养学生的就业能力、改进全日制学校与企业合作机制等;再次是为新兴、创新的高科技行业以及快速增长的服务行业引入并发展“双元制”职业教育文化,鼓励企业成为“教育企业”,引导社会各界和私人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经费支持;最后是进行职业教育拓展教育,主要包括支持建立实践导向的高校,与产业界共同制定入学资格标准、学分转换或过渡方式,以更好地与高校衔接,使“双元制”高等教育成为一种合适的模式。[9]这些举措旨在构建一个更加灵活、通融、有效的职业教育体系,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经济和社会环境。“双元制”高等教育已成为德国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的最新增长点,其规模仍在不断扩大之中,因此,德国职业教育的门槛要求呈逐渐提高和形式多元的发展趋势。

(四)日本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样态

日本的职业教育始于1883年,经过多年不断的改革和发展,已建成较为成熟完善、法规健全的职业教育体系。日本政府在1899年颁布第一部职业教育法《实业教育令》后,至今已陆续出台了100种以上的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通过法律法规的推进,日本的职业教育也逐渐从单一、零散的学徒制演变为多类型、多层次、系统化、产学互动融合等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体系,在世界上独树一帜。该体系主要由学校教育系统中的职业技术教育、企业内部的职业技术教育以及社会公共职业训练三部分组成。

日本的职业教育贯穿整个学校教育体系,呈现多样化格局,从中学到大学阶段的职业教育分别具备不同的功能。根据日本教育法有关规定,日本职业教育体系涵盖了初中的技术、家政课教育与高中的职业教育,以及职业高中、高等专门学校、短期大学、专修学校等具有多样性的学校类型;在办学形式上,有职前教育、在职教育、转业教育,学制有长有短,灵活多样,相互补充。学校内的职业教育会与不同的行业企业联合,通过联合开设课程、制定实习计划等,针对某个行业进行非常专业的职业教育。

日本企业内职业教育是一种先进的职业教育形式,旨在为企业员工提供从录用到退休的长期教育和职业培训。具体而言,企业内职业教育可以分为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领导人员的教育培训等多种类型,其内容涵盖了技术教育、技能培训、能力提升以及道德品质教育等,旨在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并为员工的个人发展提供支持。

公共职业培训是指由社会机构根据《职业能力开发促进法》和《职业训练法》所举办的职业教育,旨在提高社会公众的职业技能和职业能力。這种培训也是类型多样,具体可以分为五种:(1)为新初中毕业生和高中毕业生提供技术工种培训,以帮助其为成为技术工人做好准备;(2)为在职人员提供更高级别的知识和技能培训,以满足工作需要;(3)为再就业人员或职业转换人员进行职业培训,以帮助其适应新的职业环境;(4)为残疾人提供职业培训,以帮助其获得就业机会、融入社会;(5)为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以提升其管理能力。

从以上可以看出,日本职业教育体系呈现出多样性的特征,各个办学主体管理的职业教育机构相辅相成,共同塑造了日本现代职业教育格局。同时,不同职业院校与普通高校之间联系紧密,相互开展合作,学生的选择也呈现多样化趋势,从职业院校毕业的学生,既可以选择步入职场,也可以选择继续升学深造,职业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实现了纵向衔接。

二、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共同特点

尽管不同的国家由于地域、文化、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不同,其职业教育体系具有独特性,但同时也可能具有某些相似性,这种相似性有时会促使各国在推行教育改革时采取类似的改革措施或相同的解决方案。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在多样化发展过程中就表现出以下一些共同特点。

(一)职业教育立法完善

发达国家将职业教育视为重中之重,不仅在宏观政策制定方面进行全面规划,还通过建立严谨的法律法规框架,确保职业教育得以有效实施和推动。据不完全统计,美国颁布的有关职业教育的法规和法案已经多达155个,为职业教育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10]。美国联邦政府不惜投入大量资金来制定法案,并成立了相关机构,如“全国标准委员会”“国家职教课程中心”等,一些职业教育问题以立法的形式得以解决,可见立法在美国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了关键作用[11]。日本的职业教育法律法规体系也非常完善,法律文件种类和规格齐全,并且可以相互配套使用。这些法律法规不仅具备实际执行的可能,更关键的是通过国家政权的保障确保其得以有效实施。自1868年始,日本政府制定了超过100种与职业教育相关的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如《实业学校令》这样的基础性法规,也涵盖了诸如《工业学校规程》《实业教育国库补助法》和《实业学校教师培训规程》等具体性法规[12]。这些不同层次的法律法规为不同类型的职业学校和培训机构提供了合法存在的依据,并建立了相关法律监管机制,从而确保职业教育在良性发展的基础上形成多层次、多样化的形态。

(二)办学主体多元

在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呈现出明显的多元化特征。例如,德国采用的“双元制”办学模式,涉及了职业学校和企业两个不同的办学主体,通过双方密切合作,充分激发了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而美国的办学主体则与德国不同,是以州政府创办的社区学院为主体,但也在不断尝试完善,如推动合作教育计划。合作教育计划是一种由教育机构、雇主和学生之间的伙伴关系形成的职业教育模式,由学校和社会上的企事业单位等多方共同制定人才培养计划,并共同对学生实施教育。在日本,政府主导的国立和公立职业教育机构承担着重要的职业教育任务,由企业界和经济界开展的以企业为办学主体的企业内职业教育也肩负着教育使命。此外,日本还存在由私人等社会力量主导的职业教育机构,开展实用性职业教育,为需要获得公共职业资格的人提供实践导向的职业教育。可见,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以政府办学为主导、产业办学为重要补充、社会力量办学为辅助的多元主体的开放式办学体制。

(三)办学模式多样

发达国家普遍采用多样化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例如:德国提供了包括全日制、部分时间制、夜校、函授等多种学制的职业教育,形式多样,招生条件各异,满足各种水平学生的培训需求;美国职业教育以提供大量的选修课程而著称,由于教学内容丰富、教学方法灵活、与生产实践联系紧密,因而深受社会欢迎。与多样化的办学模式相对应,发达国家大多建立了有效的衔接机制,注重各层次职业教育的衔接、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的沟通。德国通过学分制度,实现小学、初中、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的衔接,以及企业、学校与社会的交融;美国通过“学分互认及转换系统”,将散布于单轨制教育体系中的不同职业课程或项目串联成统一整体;英国建立了统一的国家资格证书体系,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的贯通。多元化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为学生提供了多样化的选择,也增加了职业教育的吸引力。

(四)企业参与积极

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倾力将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是发达国家职业教育体系的另一大特征。德国“双元制”最大的特征就是校企合作,企业作为双元结构中的重要“一元”,积极、深度地参与职业教育,成为职业教育办学过程中的法律主体、教学主体、经费主体和责任主体。英国的国家资格证书体系也促进了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办学,企业在办学过程中参与教学培训框架设计,成为教学实施和质量评估主体。在日本,企业内培训是其职业教育体系最具特色的组成部分,企业的参与度非常高,甚至比德国还要高,在校企合作办学过程中也充分体现了企业的办学主体地位。企业的积极参与有助于形成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参与的职业教育多元办学格局。

三、发达国家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对我国的启示

(一)完善法律法规,落实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的政策保障

从美、英、德、日四国职业教育政策的发展历程来看,每一个时期的教育立法和教育政策都反映了当时教育发展的客观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也为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针对职业教育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大大提升了职业教育的地位,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但是在实践过程中,职业教育法律法规还面临着种类不全、层次不明、法律条文不细等问题,这为其实际操作带来一定的困难。因此,为推动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我国有必要借鉴发达国家职业教育政策和法制体系的建设经验,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政策法规体系。首先,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职业教育法”和与之相关的“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提高实施可能性,进一步提升法律普及程度。其次,面对法律体系尚不健全的情况,我国应完善立法,增加法律种类,确保在解决职业教育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时都能够有法可依。最后,地方政府应依据国家大政方针,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才需求实际,制定地方性的法规条例,以确保国家政策在落实过程中不会出现变形、扭曲等现象。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为职业教育的多样化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政策法规保障,促进我国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

(二)拓宽办学渠道,实现职业教育办学主体多元化

当前,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职业教育面临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为实现职业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和高质量发展目标,我国职业教育需要突破以往仅由政府主导的办学模式,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真正实现“政策支持、内外结合、多渠道合作、协同发展”的办学思路。社会力量参与办学,可以将行业、企业和民间资本引入到职业教育中来,拓宽职业教育资金来源渠道,实现多元化、多渠道筹措办学资源,建立并实施科学合理的资源配置机制,联合多方社会力量开展职業教育,这有利于满足我国职业教育多样化发展需求。同时,社会力量的参与也对公立学校的办学提出了新要求和新挑战,有利于形成教育资源提供者多元化和相互竞争的格局,促进各类办学机构提高职业教育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满足社会对职业人才的多样化需求。

(三)注重多元开放,创新职业教育多样化办学模式

各国职业教育通过各种方式面向普通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开放,形成了多层次和多样化的职业教育形式,在职业教育各层次以及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之间建立了有效的沟通与衔接机制,积极推动普职互通,办学模式呈现出开放多元的特征。借鉴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职业教育应向所有有需求者开放,并加大力度促进初级、中级和高级职业教育之间的顺畅衔接,同时推动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深度融通。政策支持是实现这一目标的关键,且政策支持不限于课程设计、学历和职业资格认证以及招生考试等方面。中等和高等职业学校要以能力为核心,以职业资格标准为纽带,推行“双证书”制度,探索“学分认证”改革,实现学生知识学习与技能水平评价的互通互认。只有中等职业学校与高等职业学校乃至普通高校的通道全打通,实现职业学校的学历教育与职业技术培训对等化,才能实现我国职教内部层次结构体系的优化,职业教育整体水平才能得到提升。

(四)深化产教融合发展,促进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

从美、英、德、日等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发展情况来看,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和运行过程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企业不仅为学校提供实习实训场所,还参与设计教学培训框架、质量评估等多个环节。此外,企业还通过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和学习方式,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多样化发展。当前,我国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供给侧与产业需求侧还存在一定的不平衡,要解决这种不平衡,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我国需要深化职业教育产教融合,积极推动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促进校企协同育人,优化人才结构,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区域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进而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首先,政府可以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职业教育,如提供税收优惠、奖励或补贴政策等。同时,政府也可以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协调企业与职业院校的合作,并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其次,政府和企业可以共同搭建平台,促进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这个平台可以包括在线课程资源、实训基地建设、师资培训等内容,以促进校企资源共享。通过这个平台,企业可以与职业院校进行更为紧密的合作。最后,职业院校也要提前谋划,采取措施,积极主动地与地方行业、产(工)业园区、企业等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开展深度合作,以吸引企业主动参与职业教育,使校企合作得以向更深层次发展。

总之,多样化发展是现代职业教育的必然选择,职业教育办学形态的多样化需要健全的法律和制度的支撑,需要多元主体参与以及开放办学。而人才培养的多样化,需要与人的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多元化需求相适应。为此,职业教育需要进行办学体制、培养模式等方面的系统化、综合性改革。

参考文献:

[1]吴雪萍.国际职业技术教育研究[M].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268.

[2]邓仙来,徐剑梅.综述:美国职业教育注重校企紧密合作[EB/OL].(2021-04-19)[2023-10-15].https://m.gmw.cn/baijia/2021-04/19/1302240646.html.

[3]徐涵,高鸿.中外职业教育体系比较研究[M].沈阳:东北大学出版社,2005:213.

[4]王洋,孙志远.应对“技能鸿沟”:美国职业教育证书体系的改革[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21(15):29-35.

[5]张桂春,左彦鹏.基于国家资格框架变革的英国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J].遼宁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2):59-63.

[6]石伟平.中国职业教育发展报告:2012[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6:214.

[7]谢莉花,唐慧.德国衔接、融通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核心基础与实现路径[J].高等教育研究,2021(6):99-109.

[8]张蒙蕊.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探析[N].中国教师报,2018-08-22(3).

[9]范唯,郭扬,马树超.探索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基本路径[J].中国高教研究,2011(12):62-66.

[10]刘春生,徐长发.职业教育学[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2002:430.

[11]简林.教育立法:职业技术教育兴旺之源——从教育立法对美国职教的作用谈起[J].湖北教育学院学报,2007(6):89-90,104.

[12]罗朝猛.日本职业教育立法的嬗变及其特色[J].职业教育研究,2006(6):156-158.

[责任编辑   贺文瑾]

Patterns and Implications of Diversified Development in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Developed Countries

ZHANG Zhixin, XU Yiqing

Abstract: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the United States, United Kingdom, Germany, and Japan demonstrates diverse developmental patterns, each with distinctive features. However, they all share common characteristics such as well-established vocational education legislation, diverse educational institutions, varied schooling models, and active participation from enterprises. These characteristics offer beneficial insights for the diversified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n China: improv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and implementing policy guarantees for the diversified development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expanding education running channels and achieve diversification of vocational education institutions; emphasizing diversity and openness, and innovating diversified vocational education running models; deepening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industry and education, and promoting enterprises to actively participate in vocational education.

Key words: vocational education; diversified development; developed countries

猜你喜欢
发达国家职业教育
发达国家创业政策的启示与对策
国外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的经验及启示
大数据时代下网络交易征税的国际比较及经验借鉴
发达国家现代物流发展的启示
我国科技决策咨询发展现状及完善
浅谈职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动能教育”模式下的工匠人才培养路径研究
论七年一贯制体系下本科学科建设中职业教育的重要性
刍议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有效性
翻转课堂教学模式在《PLC应用技术》课程教学中的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