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忠毅 李宜真
〔摘要〕 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取向直接关乎“基层治理向何处去”。中国式现代化内含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价值取向的现代化转型,关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的达成。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基层社会治理的复杂情境内在要求基层治理的价值取向从简化向简约转型,即从权力扩张和行政主导转向还权赋能的复合治理、从顶格管理转向自主灵活的适切治理、从稳定与效率优先转向兼顾发展与秩序的平衡治理。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价值取向的简约化转型,需要促进基层多元主体的良性互动、提升基层多元主体的治理能力、推动基层治理环境的系统调适和培植简约治理的社会文化土壤。
〔关键词〕 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简化治理;简约治理;中国式现代化
〔中图分类号〕 D6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8048-(2023)06-0094-10
一、文献回顾与问题提出
2021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把“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治理”统称为基层治理,明确县级建制以下的城乡社会为基层社会,城乡社区治理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阵地,强调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将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基层治理共同体作为中国式现代化基层社会治理的理想图景。基层社会治理的核心要义是在党的全面领导下,科学框定和调适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推动二者良性互动、共生发展,以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品质,增进人民的福祉,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价值问题是人类社会生活的核心命题。在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达成基层社会治理目标,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向理想图景迈进,首先需要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价值取向的现代转型。在县以下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中,面对自下而上民众多元生存与发展利益和自上而下多元治理任务与压力,以简御繁是基本治理理念和价值遵循,并衍生出简化治理和简约治理两个理论关怀和实践指向迥异的治理模式。长期以来,学术界紧扣简化治理和简约治理两大治理模式,对基层治理的价值取向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形成了较为丰硕的理论成果。
关于简化治理,既有研究主要从内涵、优势、机制与危害等方面展开。一是简化治理的内涵研究,以简单模式论为代表。有研究认为,简化治理是以简单性科学为理论支撑,以消除复杂性为目标的“简单性模式”。〔1〕二是简化治理的优势研究。其代表性认识可概括为高效说、集约论。高效说的核心观点在于简化治理可使复杂事物认知简单化,并为开展复杂性治理提供可能。〔2〕集约论则强调,简化治理依托标准化规则,具有快速管控秩序和削减治理成本等多重优势。〔3〕三是简化治理的机制研究。其代表性观点为技术说和资源说。前者强调,简化治理的实现机制集中于行政分割的治理技术和制度规则的标准设计。〔4〕后者认为,在诸多简化机制中,相较于金钱、权力、声誉等,信任最为关键。〔5〕四是简化治理的负面影响研究。封闭说、粗暴论、异化说是集中论点。封闭说认为,简化治理是一种封闭的思维范式,线性、简化、还原的思维特点,割裂了现实社会的复杂性。〔6〕粗暴论指出,简化治理内含着标准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特质。〔7〕异化说则强调,简化治理可能导致工具理性压制价值关怀。〔8〕综观有关简化治理的研究成果,简化治理的总体要义在于简单、标准、技术优先、效率优先。
关于简约治理,既有研究主要从内涵特点、生成逻辑、困境挑战与现实价值等方面展开。一是简约治理的内涵特点研究。其代表性观点为半正式治理观,相关研究认为简约治理带有半正式行政的特点,并以准官员使用和矛盾纠纷调解为主导形式,以儒法合一的礼法秩序为支撑。〔9〕二是简约治理的生成逻辑研究。目前主要有平衡说和效能说两种观点。前者强调,简约治理是完全正式治理不可能定律和寻求基层治理结构再平衡的结果;〔10〕后者认为,简约治理的形成是基于管控治理风险、提高治理效率等效能优势的产物。〔11〕三是简约治理的困境挑战研究。其代表性观点为代理失控论,即简约治理面临代理人失控问題〔12〕,可能致使公共利益被蚕食。四是简约治理的价值研究。相关研究认为,简约治理蕴含的治理韧性、自主灵活等理念,对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具有助益。〔13〕概言之,既有研究认为,简约治理的核心要义在于半正式化、自主性、互动性、坚韧性和平衡性。
总体而言,学术界围绕简化治理和简约治理的相关议题,取得了较为多元的研究成果,为本文提供了重要借鉴。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面对基层社会治理中资源约束、任务繁杂、压力下沉、顶格要求等治理情境和多元目标诉求,以治理价值的转型带动治理实践的转型和治理效能的提升,仍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大理论命题和实践课题,亟需从学理上予以厘清和阐释。
二、从简化到简约: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的多维向度
中国式现代化内含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治理体制,为基层社会的简约治理明确了价值方向、创设了制度空间。基层社会治理的目标是体系化和制度化,但体系和制度的建构离不开基层社会治理场域中国家与社会关系的现实情境。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国家权力不断深入基层,提供的公共服务愈益增多,互联网和数字技术的加持,使国家权力驾驭社会和整合资源的能力日渐强大;与此同时,基层社会的流动性、复杂性和异质性日益增强,社会主体的自主性和自我发展诉求不断提升,国家权力的扩张、弥散趋势与社会个体的独立、生长愿望之间张力日趋凸显。面对国家发展和基层社会的治理情势的深刻变化,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简单地自上而下主导、“一刀切”、标准化和效率至上的简化思维,已然难以适应基层社会领域正式权力机构科层化、标准化与基层多元社会诉求张力日趋凸显的复杂格局;而以理性主义、进步主义、技术主义为要义的复杂治理引发的负荷过重、重复建设、效率下降、社会自主性减弱,甚至政策扭曲和形式主义花样翻新等负面效应又屡遭诟病,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价值取向从简化向简约的转型,就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简约治理就是要“在基层治理中化繁为简、简而不少、简而高效”,基层社会治理从简化向简约的价值转型是治理理念、价值追求和方式手段的深刻变迁,其基本向度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在治理理念层面,从权力扩张和行政主导转向还权赋能的复合治理;在治理方式层面,从顶格管理转向自主灵活的适切治理;在治理目标层面,从稳定与效率优先转向兼顾发展与秩序的平衡治理。这一转型有着深刻的历史逻辑、实践逻辑和理论逻辑。
(一)治理理念的转型:从权力扩张和行政主导转向还权赋能的复合治理
社会治理理念集中反映国家权力如何认识和对待其赖以存在和滋养它的社会,决定国家与社会关系的架构,落实到基层便是权力以何种方式控驭社会,本质上体现为如何对待基层社会治理主体、如何对待人的问题。
在迈向现代化的追赶型发展中,由于时空压缩、任务交织、转型迅猛、思想多元、规模巨大等现实问题,基层社会的治理情境日益复杂化。长期以来,受以简驭繁的传统影响和治理资源的稀缺限制,以简单高效为显著特征的简化治理,逐渐成为化解基层治理复杂性的优先选项。且简化治理蕴含的“效率至上”逻辑已深嵌到基层社会内部,一旦复杂性治理任务来临,则被快速激活,具有较为显著的治理效用。但简化治理的标准化、顶格管理价值在基层容易演化成行政权力的扩张和泛化,导致国家权力的“内卷”、公信力和资源的耗损。应对基层社会治理的复杂性,必然要求树立复合治理理念,并推动治理实践的变革,其首要实践意蕴即为变单一主体发力为多元主体的协商共治、多种资源的整合互补和多领域的协作互促,在促进正式权力把握好方向引领和服务托底的边界,供给优质服务的同时,给社会以足够的自主性和生长空间,既对基层社会赋权,激活社会主体自我管理的内生动力,又对社会主体赋能,培育其自我发展的能力,把旁观者变成参与者,让百姓从观望走上舞台,构建国家与社会共生共赢的治理格局。
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理念的转型,既包含对历史中国简约治理优秀传统的回归与重塑,又包括对现代化进程中简化治理的反思与扬弃。在传统帝制时期,中央皇权实行的是“象征性意义”的统治〔14〕,基层社会中有大量“准官员”参与矛盾调解。黄宗智将这种“半正式行政”概括为“集权的简约治理”〔15〕。彼时,帝制国家实现了与基层社会的间接互动,名义上基层社会被纳入到皇权管辖之列,实际上在基层社会实施乡绅自治。新中国成立以来,伴随着国家政权建设的持续推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日益拓展,国家权力开始全面介入基层社会,建构了“国家控制社会的体制”〔16〕。在赶超型现代化的进程中,简化治理逐步成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导价值,保障了重点任务的高效推进和顺利完成。但随着政府服务化转型和人民权利意识觉醒,简化治理内嵌的“效率至上”工具理性等简化逻辑也开始饱受诟病。在反思简化治理实践困境时,“实现简约治理作用重建”〔17〕命题日益受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持续关注。其背后逻辑在于,一方面,简约治理有助于强化基层社会的治理韧性。安东尼·吉登斯认为,风险是现代性的黑暗面,它以制度化的结构性风险等形式表现出来,并随着现代性的进行而持续存在。〔18〕面对日益多元的社会风险,基层社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呼唤治理韧性。而简约治理倡导的还权赋能理念,有助于减少社会个体的脆弱性,提升基层社会抵御风险的韧力。另一方面,简约治理有助于激活基层社会的自主活力。弗拉基米尔·克洛巴指出:“权力下放将提高地方治理的效率和反应能力。”〔19〕简约治理主张行政权与基层社会保持必要的空间和距离,给予百姓社会必要的认可与尊重,强化民众对公共事务治理的多元参与,有助于打造基于多元参与的基层治理共同体,分担政府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负荷,增强基层社会的治理活力。因此,简约治理优秀传统的回归与重塑,以及对现代化进程中简单治理的反思与扬弃,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的历史逻辑。
(二)治理方式的转型:从顶格管理转向自主灵活的适切治理
基层社会治理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国家权力如何框定社会治理的展开方式和判定社会治理的效果。新中国成立至改革开放初期,公社制和单位制等管理体制机制使社会关系结构简单,社会流动缺乏,社会分化不足,一套标准、一致要求、一个模式的简化治理体制得以形成。但随着改革开放进程中的权力下放,民众获得更充分的自我发展权和自主人格意识,市场经济和互联网加剧了社会分化,国家的财政能力和社会整合能力虽然得以显著提升,但面对复杂的社会关系网络、社会阶层结构和分化的社会价值认知,自上而下的压力传导、一杆子到底的考核标准、一成不变的政策模式,难以应对差异化、矛盾性、集约性且变动不居的基层社会治理情境。在政策空间范围内,根据基层情形权变调适、激活社会主体自主担责、灵活应对多元诉求的适切治理方式,无疑是适应超大国家治理规模和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需要,增强基层社会治理韧性的可行之策和必然选择。
破解简化治理困境,内在要求基层社会治理从“一刀切”式的顶格管理向富于弹性、灵活自主的适切治理转型。帕森斯指出,人们的行动总是处于特定的社会处境之中,这些处境构成了实现社会行动目标的限定条件。〔20〕中国是一个具有超大治理规模的国家。在迈向现代化的追赶型发展进程中,由于时空压缩、任务交织、转型迅猛、思想多元、规模巨大等现实问题,基层社会的治理情境日益复杂化,治理负荷日趋增加。受以简驭繁传统的影响和治理资源稀缺的限制,以简单高效为显著特征的简化治理,逐渐成为化解基层治理复杂性的优先选项。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简化治理的典型代表是“一刀切”、顶格化管理的政策实践。作为一种政策工具,尽管“一刀切”和顶格化管理有助于保证对下级政策执行偏差的及时纠正,防止基层滥用自由裁量权,并推动自上而下治理任务的顶格化完成,但“一刀切”、顶格化管理又难免官僚主义嫌疑,并成为形式主义的重要诱因。例如,2021年12月,河北省某地在推进清洁取暖过程中,采取禁止烧柴、封堵炉灶等“一刀切”式、顶格化管理的极端手段,侵蚀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21〕政策执行的“一刀切”之所以屡禁不绝,根本原因在于片面追求效率和顶格要求的简化逻辑仍未得到彻底扭转。在对效率的极致追求下,基层社会试图以“一刀切”的简化治理来应对复杂治理难题,不仅违背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更引发了负荷超载、空间挤压、活力稀缺、韧性不足等基层治理困局。因此,破解簡化治理带来的实践难题,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价值向自主灵活的适切治理转型的现实依据。
(三)治理目标的转型:从稳定与安全优先转向兼顾发展与秩序的平衡治理
无论是传统王朝国家时代还是现代化建设的新征程,确保基层社会的稳定和秩序是最基础的治理要求。传统国家受治理资源和治理能力约束而“皇权止于县政”,基层社会的秩序更多依靠传统精英维持,由宗法血缘、声誉和面子等民间规则、非正式制度塑造的权威和私人资源的补缺型构了守望相助、患难相恤的基层社会自我救助体系,维系了稳定的社会关系结构和乡间秩序。在现代国家建构和现代化建设进程中,权力的集中要求实现对基层社会的整合,公社制和单位制便是现代国家整合、控驭城乡基层社会的体制机制。因权力和资源的集中,这两种整合社会的途径高效且简单,但其稳定结构却是脆性的。“烦苛管制必然导致停滞和贫困,简约治理则带来发展与繁荣。”〔22〕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国家权力在纵向到底渗透的同时,又要建构横向到边的网络。与此同时,社会的分化和权益、诉求的多元化也在生长,基层社会治理不仅要实现稳定和秩序的目标,还要借助基层社会多元主体的广泛参与,培育基层民众自我管理、自我负责、自我约束的现代意识和公共参与精神,提升公共参与能力,促进基层社会的生长和人的全面发展,进而实现发展和安全的统筹治理,在国家与社会互动中实现发展与安全、秩序与活力的动态平衡,建构可持续的基层社会繁荣发展秩序,从而厚植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的基层基础。
多元主体自主、互动、协作共谋基层社会的发展与秩序,以人的发展为旨归的治理价值是国家善治的内在要求。国家善治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尺度和发展方向,它以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为价值追求,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现实支撑,并在根本上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国家善治理论从价值理念、制度安排与行为能力三个向度,为基层社会治理转型提供了内在依据。一是理念上的变革调适。国家善治强调以人为本,关注人的全面发展,要求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穿国家治理的全过程。在治理现代化的实践场域下,将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嵌入到简约治理实践中,并与简约治理倡导的还权赋能、韧性自主等理念相结合,能够实现对简化治理“效率至上”的价值纠偏。二是制度上的重塑调整。国家善治要求推动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建立与政治文明与人类发展相契合的良善制度,努力推动国家与社会的良性互动。简约治理要求国家正式权力与基层社会保持适当的距离,强调对地方自治力量的认可赋权,并依托地方性规范开展低成本治理,有助于推动基层治理体系的重塑调整,建立多元主体良性互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三是能力上的优化提升。国家善治以治理能力现代化为重要依托,要求实现治理行为的民主化、法治化、科学化。简约治理主张通过国家的认可赋权以及地方从自发到自觉的认同,提升基层社会的治理韧性与自主活力,有助于缓解简化逻辑引发的基层社会治理负荷超载,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现代化转型。因此,国家善治的理论要求,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的理论逻辑。
三、基层社会治理简约化转型的阻滞因素与有利条件
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推动基层社会从简化治理向简约治理转型,是应对复杂多变的基层社会治理情境,实现化繁为简、达致治理有效的实践需要。但这一价值转型面临着诸多阻滞因素,也存在不少有利条件,客观分析这些阻滞因素,全面把握实现转型的有利条件,是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简约化转型的认识论前提和实践性先导。
(一)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的阻滞因素
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转型是一个动态过程,这一过程既受传统治理模式惯性的深刻影响,也受到治理主体价值认知与能力素质的制约,还受到既有治理环境和文化生态的规约。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攻坚治理的权力扩张冲动。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简约化转型,要求国家赋予基层社会必要的自治空间。但伴随着国家化进程的持续推进,政府权力实现了在纵横两个向度上的延伸拓展,政府权力扩张既为国家善治提供条件,又为权力弥散带来便利,其影响是双向的。比如,近年来,我国充分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打赢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但伴随着任务攻坚形成的“攻坚式治理模式”〔23〕,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基层社会治理负荷超载,使得基层干部遭遇政策目标和过程监督的双重挤压。同时,攻坚式治理还使得政府权力持续向基层扩张成为常态,“放不下”的政府权力,不仅压缩了基层社会的自主空间,还带来了减负难题、价值迷失等基层治理困局,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的现实挑战。
第二,治理主体的观念认知和能力短板。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简约化转型,要求基层社会具备与之相匹配的观念认知和治理能力。但在基层治理实践中,基层主体既受传统观念的束缚,也存在明显的能力短板,面临“接不住”“推不动”的尴尬。其中既有基层党组织引领能力的不足、基层政府治理能力的不强,还有村社组织自治功能的弱化和普通群众自治能力的欠缺。加之基层社会组织发育不足,致使群众缺乏组织化的参与渠道,不利于群众自治能力的养成。可见,基层治理主体的观念认知和治理能力短板,构成了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的主体困境。
第三,顶格管理的治理环境缺陷。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简约化转型,要求基层社会拥有与之相适应的宽松治理环境。但一些地方仍然面临顶格管理的治理环境缺陷,陷入“管得严”的困扰。所谓顶格管理是指在最优化目标指引下,基层社会按照“最全事项、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快速度”的极致要求,推动基层治理的一种实践模式。〔24〕在顶格管理的极致要求下,基层社会治理环境逐步发生深刻变化,给基层社会治理带来诸多问题。一是基层治理环境严苛化,致使基层避责倾向抬头。问责泛化、简单化、随意化现象时有发生,推动干部行为动机由“邀功”转向“避责”〔25〕。基层干部“避责”逻辑和行动策略的选择,导致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弱化。二是基层治理环境紧致化,冲抵了近年来还权赋能的政策效应。三是基层治理环境僵硬化,导致政策执行缺乏灵活性和必要的创新性。可见,顶格管理的極致要求导致基层社会缺乏相对宽松的治理环境和宽容的氛围,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的潜在威胁。
其四,简约治理的文化支撑较弱。在基层社会治理中,传统简约治理赖以生存的文化面临“支撑弱”的窘境。一是基层社会面临“价值失序”困扰。在向现代化快速转型的过程中,传统礼法秩序遭遇严重冲击,现代法治精神尚未完成对基层社会的秩序整合,基层社会原有价值体系逐渐崩解。二是传统文化调解机制的功能弱化。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加剧和基层社会异质性的逐步增强,传统熟人社会的文化约束功能趋于弱化,导致基层社会自我调节的能力逐步降低。三是新乡贤文化建设不足。在传统社会,“半官半民”的乡贤群体是实施简约治理的重要主体,乡贤群体不仅有官方意识形态教化和基层群众认同的双重维系〔26〕,更以“村庄保护人”的角色持续发挥作用,逐步形塑了独特的乡贤文化。在现代社会,受到城市文明的冲击,传统乡村文明逐步走向式微,致使新乡贤文化的重构任重道远,乡贤文化对基层社会的秩序建构的正向功能还未有效发挥。
(二)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的有利条件
党和国家对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引领和顶层设计、基层社会突出问题治理的倒逼、数智技术的发展与应用,为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价值的简约化转型,提供多维有利条件。
第一,党和政府多维高位的战略引领与政策支持。党和政府多维高位的战略引领和政策支持是开启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的关键条件。党的十八大以来,治理现代化逐步被确立为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的重要方向,但治理现代化具体包含哪些价值意蕴,仍是困扰基层的重要议题。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中明确将“简约高效”作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目标,提出了“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的改革任务。2020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27〕。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完善基层治理平台和治理制度做出明确部署。这些顶层设计、战略规划和政策支持,紧扣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时代课题,指明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的工作重点和原则要求,成为指引基层社会治理改革的重要遵循,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转型提供了战略和制度支撑。
第二,基层减负改革倒逼出来的客观需求。问题导向是中国国家治理的鲜明特点。改革难题是开启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的現实动力。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了持续整治基层形式主义,不断为基层减负、为实干增效的重大决策部署,并以专项行动形式持续整治基层形式主义,取得了明显成效。当前,基层减负仍面临着“加压式减负”〔28〕的现实困境,其深层原因在于简化治理模式下简单化、“一刀切”治理逻辑的形塑。以特色小镇培育为例,2016年,国家提出2020年建设1000个左右特色小镇的目标,但在政策落地过程中,一些地方热衷于搞“指标化”的层层加码、“清单式”的任务分解,致使2017年底全国特色小镇数量就达到了2000多个。〔29〕而纵深推进基层减负的现实要求,不仅要求基层社会推进体制机制的深刻变革,更倒逼基层社会实现治理理念的根本重塑。基层减负越往前推进,就越要求转变效率至上的简化逻辑,强化应有的人文关怀和价值关切,实现在效率和人本之间的适度平衡,给予基层更充足的弹性空间。基层减负的改革倒逼,将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转型提供重要契机。
第三,治理资源下沉带来的要素保障。治理资源是开启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的重要保障。正如安东尼·吉登斯所强调,“资源是权力得以实施的媒介,是社会再生产通过具体行为得以实现的常规要素”〔30〕。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着眼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目标,作出了“推动治理重心下移、把更多治理资源下沉到基层”的重大部署,有效弥补了基层社会治理的短板。围绕治理资源下沉,一些地区的改革探索提供了宝贵经验。从实践来看,治理资源的下沉,涉及人力下沉、事权下沉和财权下沉等具体领域,推动基层事情有人办、有权办和有能力办。比如湖北武汉推动党员干部社区报到常态化,以“认岗”“认事”“认亲”等形式参与基层治理,弥补基层人才短板;江苏省昆山市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扩大乡镇的财政自主权。治理资源的持续下沉,使得基层人才匮乏、权责不对等、资金难保障等困难逐步缓解,为基层社会治理转型提供了要素保障。
第四,智能化治理引发的技术驱动。治理技术是开启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的有力支撑。尽管数字化治理技术带有工具理性、治理刚性等弊端,但通过治理技术的革新,客观上能够实现基层治理主体的权利确认与能力扩展,助力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转型。一方面,数字化治理技术带有“赋权”本质〔31〕,其内涵的去中心化特点,有助于提升治理主体的参与性、对话性与互动性,进而实现治理主体的自我赋权。另一方面,数字治理技术具有“赋能”特性,有助于治理效果高效化、过程简约化以及方式智能化。〔32〕借助数字化的治理技术,基层社会能够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实现数据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让数据为基层减负、群众参与赋能。同时,又能依凭海量的数据信息研判,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实现精细化治理。因此,在人工智能时代,数字化治理技术带来的治理革新,能够为基层社会治理的价值转型提供驱动力量。
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简约化转型的着力点
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简约化转型,是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的内在要求和实践趋向,可从创造前提条件、激活内生动力、重塑治理环境和厚植文化基础等方面着力和突破。
(一)以基层多元主体的良性互动再造治理主体间关系
在基层社会治理实践中,需坚持限权与赋权相结合,框定和调适基层多元主体的职责关系,为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创造关键的前提条件。一是以权责厘定为核心,防范政府权力过度扩张。政府权力的过度扩张是基层社会治理简约化转向的现实阻隔。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简约化转型,需以权责厘定为核心,以权责清单制度为依托,以规范政府权力运作为指向,科学调适中央与地方、基层政府与其他主体的权责关系,有力防范政府权力过分扩张和肆意任性,有效解决职责不清晰、权责不匹配等现实难题,从而以权力的规范有效运行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政治有效性保障。二是以权力让渡为关键,盘活基层社会自治空间。这是基层社会治理简约化转型的基本前提。为此,需坚持权力适度让渡原则,克服制度规则等结构性因素的制约,释放基层社会必要的自主空间。同时,以赋权为指导理念,健全基层社会的自治清单,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和程序规则,为基层社会自治提供必要空间和有力支撑。三是以关系理顺为目标,实现基层社会良性互动。社会主体间的良性互动是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的内在要求。在框定基层党组织、政府、自治组织、社会组织、普通群众等多元主体职责边界的基础上,还要搭建平台促成主体间的协商共治,有效防范行政化、依赖化与对立化等不良倾向,实现基层社会多元主体的良性互动。
(二)以多元主体的能力提升激活基层社会治理内力
在治理现代化的语境下,治理主体能力的激活及其整合至为重要,这是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的内生动力。一是加强党的建设,增强核心引领能力。基层党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领导核心,要统筹抓好组织制度建设、党员干部教育管理与能力提升等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核心引领能力,为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提供政治和组织保障。二是优化顶层设计,提升政府善治能力。基层政府是基层社会治理的主导力量,要把基层治理体制改革与政府职能转变结合起来,系统安排机构精简、权力下放、资源下沉、服务下移等工作,使之与基层治理的理念革新、治理方式转型、治理机制变革相契合,以提升基层政府在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和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善治能力。三是夯实主体地位,强化村社自治能力。村社组织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需进一步完善制度安排和机制建设,强化村社组织的自治主体身份意识,使之既能防范“行政挤压自治”及其引发的治理弹性缺失和刚性冗余〔33〕,又能在与政府良性互动基础上达成“行政助推型自治”〔34〕,避免村社组织功能的虚化。四是提升群众治理能力。基层群众是社会治理的关键主体,需通过责任细分推动利益相关者的身份重塑,以下沉治理单元实现基层群众的有效组织。同时,以党员行动示范、村规民约规范、积分制度激励等措施促成公共参与,通过公共议题建构、公共空间营造、公共利益衔接、公共事务协商等培育公共精神,逐步提升基层群众的治理能力。
(三)通过基层治理的系统调适实现环境重塑
治理环境是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重要内容,要从治理理念、治理标准和治理韧性上系统重塑治理环境,为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提供宽松的环境氛围。一是以方法论为指引,实现治理理念跃升。转变顶格管理的“最优化”思维,代之以“适切治理”理念,这是基于任务复杂性、资源有限性、情境变化性等基层实际的务实之举。强化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摆脱“完美主义”倾向和“效率至上”偏好,让基层社會治理充满人文关怀和情感温度,为基层社会治理的简约化转型提供理念支撑。二是坚持宽严相济,推动治理标准调整。积极探寻复杂社会的简约化治理机制,平衡秩序与活力的关系,既注重从严要求,保持制度刚性,又强调因地制宜,讲求柔性治理。同时,充分发挥考核问责的“指挥棒”效应,优化考核问责的指标设置、方式频次、程序机制,营造相对宽松的制度环境。三是预留探索空间,提升治理韧性。要在时间上预留“间隙”,处理好“快与慢”的治理节奏,让基层干部有时间、有精力抓落实,反对急于求成、急功近利的错误政绩观。同时,又要在空间上留出“空白”,为基层预留必要自主空间,赋予基层适度的相机决策权限。
(四)培植简约治理的社会文化土壤
杜赞奇曾指出,国家权力的下沉需要穿透“权力的文化网络”,治理模式的有效运行离不开文化的滋养和润滑。〔35〕为此,积极培植与简约治理相契合的社会文化土壤,是基层社会治理价值转型的文化基础。一是做实“三治融合”,重构基层价值秩序。坚持“三治融合”,并非是简单的治理方式创新,而是以情理法的融合实现对基层价值秩序的重构。基层社会治理的具体场景中,在积极利用传统社会伦理、权威、规约等德治、自治要素的同时,还要适应现代化转型的价值取向,推动法治下乡,不断弘扬法治的秩序维护功能。通过调适情理法之间的内在冲突,促进三者的有效融合,实现基层社会的价值秩序重构。二是依托文化衔接,重建文化调解机制。科学认知传统文化资源与现代文化要素的关系,避免简单的二元思维。“村落组织的传统本土资源,并不完全是现代性的对立面,它也可以融入或被用来构建现代化的新传统。”〔36〕尤需积极推动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的对接,在社区治理共同体中激活民间规约、人情面子、社会惯习等传统文化要素,使其适配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的需要,激活文化约束机制的正向功能。三是注重价值引领,构建新乡贤文化。尤需深度挖掘乡贤文化的历史内涵和时代价值,发挥其对共同体认同、凝聚社会力量、助力道德教化的重要价值。同时,坚持正确的价值引领,以民主法治、平等正义、开放包容等现代价值荡除传统乡贤文化中的封建等级、身份依附等思想糟粕,推动乡贤文化的当代转换,积极构建与现代社会治理的新乡贤文化,让传统社会借用民间精英的治理理念丰富当下基层社会简约治理的文化意蕴。
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在现代化进程中,基层社会治理既存在权力扩张与社会自主的张力、任务繁杂与资源阙如的矛盾,又面临标杆型要求与能力不足的失配、体制粗糙与精细监管的冲突。在基层治理实践中,秉持“化繁为简、简而高效”的简约理念,拓展基层社会的自主空间和选择权限,以赋权增能来激发基层活力、实现资源整合,不断提升基层社会的反应力、吸纳力和韧性力,是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从而为中国式现代化的顺利推进提供坚实社会基础的重要理论命题和实践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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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罗唯嘉 刘彦武】
〔基金项目〕 浙江省社科规划专项课题“‘八八战略与全面从严治党的互动逻辑和互动机制研究”(23LLXC009YB)
〔作者简介〕 帅佳,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贵州大学北阿拉巴马国际工程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皇甫鑫,浙江大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中心研究员,浙江 杭州 310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