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有"礼"的中国人

2021-12-09 13:46房伟
中华瑰宝 2021年12期
关键词:礼义礼乐教化

中国人凡事讲『礼』,也希望成为一个有『礼』的人。对于中国人来说,『礼』是行为规范,约束着自己的言行举止。

从历史的角度看,中国自古就有“衣冠上国”“礼义之邦”的美誉。“礼”既是社会的典章制度,又是个人的行为规范,经过几千年的传承发展,“礼”已经完全融入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从出生到死亡,在人生的每一个重要阶段,中国人都有礼乐相伴。可以说,“礼乐人生”是中国人特有的人生形态。

礼义之邦重教化

据《晋书》记载,东晋孝武帝太元八年(383年),吕光率兵出征西域,苻坚在长安建章宫为其送行。临行前,苻坚说道:“西戎荒俗,非礼义之邦。羁縻之道,服而赦之,示以中国之威,导以王化之法,勿极武穷兵,过深残掠。”苻坚认为西戎“非礼义之邦”。太元十年(385年),前秦平東将军王兖斥责叛臣张猗道:“不图中州礼义之邦,而卿门风若斯。”王兖将“中州”称为“礼义之邦”。(《晋书》卷一百一十五)这一正一反的表述是对“礼义之邦”最好的注解。古人认为,国家之强盛不仅仅体现在武力上,还体现在文明开化的程度上,而文明与野蛮的界标正是“礼义”。

“礼义之邦”之概念早在东晋时期就已出现,但其中所蕴含的价值理念却有更早的渊源。考古发掘和研究表明,龙山时代中国已有了礼制的雏形。据《礼记·表记》记载,“夏道尊命,事鬼敬神而远之”,“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著名历史学家范文澜由此将夏、商两代的文化分别概括为“尊命文化”“尊神文化”,而“周人尊礼尚施,事鬼敬神而远之”,周代文化显然就是“尊礼文化”。

周代尊礼,既是损益夏、商二代礼制而来,也源于人文理念的升腾。西周初年,在总结历史教训的基础上,周公制礼作乐,将“德”作为国家治理的核心理念。据《尚书·召诰》记载,召公曾告诫成王:“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夏与殷虽然曾长期享有国祚,但都没有万世享国,根本原因就在于其统治者对道德没有敬畏感,肆意妄为,最终丧失了国运。在周人看来,国家的兴衰存亡皆取决于“德”之有无与厚薄,尊礼崇德的政治文化由此成为中国文化的鲜明底色。

如果说周公制礼作乐奠定了中华礼乐文明的基础,那么孔子则进一步将礼乐文明植根于中国人的内心。孔子深刻地认识到,礼乐的形式并不能够使社会安定有序,如何能够自觉践行礼乐的精神才是根本。为此,他曾发出“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论语·阳货》)的感慨。显然,孔子所追寻的正是礼乐背后的精神实质—“礼义”。后世儒家继承了孔子的理念,寄希望于通过涵养人的内在德性来夯实长治久安的立国根基。从可操作性的角度看,礼乐无疑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有效途径。礼,旨在规范外在行为;乐,重在陶冶内在情操。透过礼乐,在冠、婚、丧、祭的时空场域下,在坐立行走、揖让进退的仪式中,人们可以亲身体验仁爱与敬畏的深意,时时涵泳其中,将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礼乐人生成君子

孔子等儒家先圣希冀通过礼乐教化使人人都能成为内外兼修的君子,而以冠、婚、丧、祭为构架的人生礼仪则是最为直接、最为重要的方式。这些人生礼仪涵盖生活的方方面面,与人们相伴终生,处处体现出对个体生命的人文关怀,于无声之处洋溢着温情脉脉的教化意涵,在不同时段发挥着各自特殊的作用,对个人成长、家庭和睦和社会发展都具有重要价值。

诞生礼是人生经历的第一道礼仪,被称为“摇篮边的礼仪”,包括祈子、孕育、出生等多个阶段。在中国古代,人们普遍认可“多子多福”,不论是贵为天子亲以大牢祭祀生育之神“高禖”(《礼记·月令》),还是普通人家的婚礼上铺满大枣、花生和桂圆的喜床,都是在祈求早生贵子。《礼记·内则》中记载:“子生,男子设弧于门左,女子设帨于门右。三日,始负子,男射女否。”意思是,家中若生男孩,就在门左挂弓;若生女孩,就在门右挂佩巾。出生后的第三天要将孩子抱出,是男孩就举行射礼,如果是女孩就不用。在民间,孩子出生后第三天举行的仪式被称为“洗三”或“三朝礼”。在这一天都要给婴儿洗浴,并宴请宾客,接受亲友庆贺,目的是洗除污秽,增进健康,寓意清白做人。

新生命的到来给整个家族带来极大的喜悦。弄璋、弄瓦、悬弓、设帨、洗三等丰富多彩的诞生礼背后凝聚了家人对子女无限的关爱和祝福。人们希望通过这些仪式来护佑孩子健康成长,获得美好的人生。更为重要的是,作为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诞生礼不仅仅是为了庆祝一个自然生命的诞生,更是借此表达社会对个体生命的角色期待。或者说,诞生礼之中的男女差别,并非男尊女卑的价值判断,而是一种基于自然性别的现实选择。

在人的成长过程中,个人的社会角色始终在不断变化,要想把握好人生之舵、走正确的人生道路,如何“成人”非常关键。《左传·昭公二十五年》曰:“人之能自曲直以赴礼者,谓之成人。”也就是说,“成人”不是以生理上的年龄大小为标准,而是指一个人能够辨别是非曲直,迁善改过,并自觉承担社会责任。在中国传统社会,冠礼、笄礼、婚礼等发挥着“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作用。

古代男子二十岁行成人礼,称为“冠礼”。女子一般十五许嫁,许嫁则笄;如尚未许嫁,则二十而笄,谓之“笄礼”。无论“冠礼”还是“笄礼”,其核心内涵都是进行成年意识的教育,即提醒受冠、笄者,从此以后将由家中“孺子”正式成为进入社会的成年人,只有能够践行孝、悌、忠、顺之德,才能更好地承担起社会责任。婚姻是两性的结合,夫妇二人既要祭祀祖先,又承担着为宗族繁衍子嗣的重任。这些固然非常重要,但古人重视婚姻的深意还在于它在人类伦理关系中的本源意义。“君子之道,造端乎夫妇”(《中庸》),婚礼乃人伦之始,只有首先在家庭中确立夫、妇的位置与责任,父子、君臣等其他伦理关系才能得到安顿。

丧祭之礼延孝德

对于个体而言,生与死无疑是两大要事,因而在中国的礼乐传统中,与人之生死有关的礼仪格外受到重视。

丧祭之礼本于血缘亲情,是孝行的延续。没有丧祭之礼,孝子之德的生命意义就不能圆满,正所谓“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荀子·礼论》)。传统丧祭之礼中有“三日而后敛”的规定(《礼记·问丧》),这既是为了让子女充分表达丧失双亲的哀痛,不忍阴阳两隔,同时也可以让子女学会接受亲人亡故的现实。更为重要的是,“三日敛”也是对逝者本人的最大尊重,三天之后若没有复活,方算是真正归去。可见,传统丧祭之礼表现出强烈的生命意识和对个体生命价值的深切关怀。

丧祭之礼还是确保社会安定有序的基础。丧祭之礼用于表明子女对于父母的恩情,如果废弃丧祭之礼,子女就会薄情寡恩,背叛死者、忘记祖先的人也就会增多。因此,丧祭之礼不仅能培养人情,还能由此而求得善治。孔子非常认同丧祭之礼对民众的教化意义,在与弟子冉求讨论有关五刑的问题时,孔子提出“明丧祭之礼,所以教仁爱也”,“丧祭之礼明,则民孝矣”(《孔子家语·五刑解》)。彰明丧祭之礼,百姓就会受到教化,懂得孝道与仁爱。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就不难理解曾子“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之言的深刻意蕴。可见,丧祭之礼是维护社会稳定、延续民族血脉的基本力量,蕴含着中国人对个体生命价值及社会秩序稳定的深刻思考。

“礼”与中国人的一生相伴始终,在每一个特定的时间节点上都有相应的礼仪性活动。它紧紧围绕人生,关注个体生命,甚至因具有了某种超越性而成为信仰。正是经过“礼”的涵养与教化,社会上才能够出现越来越多文质彬彬的君子。换言之,“礼”渗透到了君子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君子“无礼不动”“无物而不在礼”(《礼记·仲尼燕居》),“礼”也就成了君子最为重要、最具有规范意义和典范意义的象征。

有“禮”与有“理”

面对不同的人生节点,儒家采用不同的礼仪形式指导人生方向。那么,这些人生礼仪何以能够起到规范行为和教化社会的作用呢?

孔子曰:“礼也者,理也;乐也者,节也。君子无理不动,无节不作。”(《礼记·仲尼燕居》)任何事物都有自身的逻辑规律,即都有“理”,而“礼”的存在,正是基于“理”,也就是一种天然合理性。“礼”合于天时,是天道的体现;“礼”还合于人心,明末清初思想家顾炎武谓为“礼者,本于人心之节文,以为自治、治人之具”。“礼”依于天道,顺乎人情,南宋朱熹称之为“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论语集注》)。所以,一个讲理的人,肯定是一个有礼的人;反之,一个人若不讲道理,自然就被视为无礼。

既然“礼”就是“理”,那么我们也就不能拘泥地对待“礼”。“礼乐,德之则也”(《左传·僖公二十七年》),礼乐是体现德行的外在规范。这就意味着,虽然“礼”的形式会随着时代发展产生变化,但“礼”的内涵却能保持稳定,而只有把握礼乐文化的精髓,我们才能更好地推动传统的人生礼仪在当代社会获得新的发展。

房伟,孔子研究院礼乐文明中心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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