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校园食堂成为最安全的用餐场所

2019-09-10 07:22辛心
教育家 2019年12期
关键词:陪餐供餐学校食堂

辛心

成都七中实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事件最近成为教育界乃至全社会共同关注的热点新闻,并引起了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事件带来的深刻警示和达成的社会共识是:食品安全重于泰山,校园食品安全更是重中之重。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后面似乎还可再加一句:安以校为先。食品安全是校园安全的重大敏感点,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尤其是教育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历来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从《食品安全法》到各地陆续出台的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共同编织起了一整套维护校园食品安全的制度之网。早在2002年11月开始实施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中,就有明确禁止学校食堂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的内容。今年3月11日,教育部等三部门联合公布《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详细规定了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家长代表监督制度、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等一系列保障学校食品安全的措施。可见,校园食品安全不仅有法可依,而且法制建设日益健全。

但在一些地方和学校,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依然发生。即便只是偶发个案,但其带给全社会的心理冲击是强烈而深远的。校园围墙之内多是未成年人,对于广大家长而言,相比于自己吃的是否安全,他们更关心孩子吃的是否安全。一旦孩子们舌尖上的安全出现差池,往往会刺痛家长们最敏感的那根神经。在当下的新媒体时代,一所学校的食品安全问题,会迅速蔓延至全网,引发广大家长群体对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的集体忧虑和不信任感,这对家校关系的破坏是极为严重和深远的。

因此,保障校园食品安全是底线,更是不容触犯的红线。但遗憾的是,具体到每一所学校的每一座食堂,有时却难免在某个环节出现纰漏,比如饱受诟病的食堂外包问题。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四川省教育厅2014年联合印发《四川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要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一律不准外包。但在实际运营过程中,一些学校尤其是民办学校将食堂层层转包的现象并不罕见。利益驱动之下,一些人在拿到食堂承包权之后,自己并不经营,而是再转包出去,如此便可轻松赚一笔。但在层层转包之下,营利空间不断被压缩,为了降低成本、增加利润,有些不负责任的食堂经营者便打起了使用低价食材和降低食堂员工工资的主意,由此埋下了食品安全问题的祸根。

近年来,为了切实维护校园食品安全,不少地方和学校采取了诸多富有针对性的扎实举措,比如广为人知的“明厨亮灶”及校长陪餐制。但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校长以工作忙、出差等种种借口不参与陪餐,或安排学校其他管理人员陪餐,从而严重削弱了这一制度应有的效力。其实,在笔者看来,与其让校长陪餐,不如让食堂方面陪餐,即让食堂的经营者、厨师和其他工作人员和学生吃一样的饭菜,从而与学生构成利益共同体。为了使这一办法取得实效,学校管理者和家长代表可以共同对食堂方面进行监督。

总之,保障校园食品安全的举措必须更加细化,更有硬度,更具持久约束力。据媒体报道,3月16日举行的全国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各学校要把食品安全作为遴选供餐单位的首要标准,及时公开食品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同时,要加快推进校园食品明厨亮灶建设,今年年底要达到70%左右。我们更期待,所有学校都能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因地制宜、因校施策,不仅全体教职工都能在思想上深刻意識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更要在落实上狠下功夫。即便在没有任何外部压力的情况下,学校也必须把学生食堂打造成最安全的用餐场所,让每一个孩子的每一餐饭都吃得安心,让每一位家长都真正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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