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校外供餐管理,近日,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的通知》,从六方面部署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加强校外供餐管理工作。
一是履行行业责任。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应按职能分工履行行业责任,加强管理。二是完善管理体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按职能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学校应当完善本校校外供餐管理措施,配备专(兼)职校外供餐管理人员,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三是细化管理措施。要求学校应当落实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建立健全分餐管理制度,建立校外供餐單位评价和退出机制,建立集中用餐食品安全应急管理和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配合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公安等相关部门,加大对校外供餐单位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五是健全共治体系。学校应当利用公共信息平台等方式,及时向师生、家长、社会公开供餐单位信息。六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检查发现校外供餐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取消其供餐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