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太原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2.山西广播电视大学,山西 太原 030027)
陈献章,明代著名思想家、教育家、诗人,他上承周敦颐的濂溪之学,糅合程颐、程灏、朱熹、陆九渊和张载等诸家之学说,融儒释道为一体,提出了“学贵自得”“以道为本”“心具万理”等心学体系,冲破了长期以来程朱理学的桎梏,开启了明代心学新的大门。他一生从事于教育事业,对后世尤其是岭南地区的文化和教育有着长远而深刻的影响。
陈献章的道德思想蕴藏在日常道德规范和人生操守之中,作为儒家文化的传承者,他始终以继承和传播孔孟之道为己任,在先儒所倡导的道德规范之中,尤其重视对“诚”“孝”“气节”的阐释。
“诚”,始终是中国伦理思想史上一个重要的范畴。陈献章在修身育才的实践中提出了自己的独到见解。
首先,他指出了“诚”在中华传统美德中的地位,阐明“诚”所蕴含的社会价值。他认为:“君子之所以学者……其始在于立诚,其功在于明善。”由此看来,他将“诚信”放在首位,表明了“诚”在道德教育中的地位和价值。也就是说,“立诚”是道德教育的本质和最终目标。诚不但是个人优秀品质的体现,更是一个国家的价值和尊严,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和不竭动力。
其次,他主张“诚”与“才”相结合。正如他所说:“夫天下非诚不动,非才不治。诚之至者,其动也速;才之周者,其治也广。才与诚合,然后事可成也。”所谓“才与诚合”,就是指才华与诚信的相结合,这一观点即使是在今天依旧有着极其重要的社会价值,尤其是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缺乏诚信而导致的负面影响不胜枚举。陈献章还将“诚”作为君子立身做人的根本,明确了“诚”是“才”施展的先决条件,即:品德第一,能力第二。
再次,陈献章阐明了“立诚”途径的关键是在于求于本心。他指出:“诚在人何所?具于一心耳。心之所有者此诚,而为天地者此诚也。天地之大,此诚且可为,而君子存之,则何万世之不足开哉!”[1]“诚”不必外求,它就存于人的本心之中,需要人自身去启发涵养,有赖于道德教育的感化。
“孝”,作为中华传统文化最为宝贵的道德品质之一,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核心内容,也是根深蒂固的民族精神,历来受儒生所重视。陈献章是一个遗腹子,这样特殊的身世经历使他对孝文化有着独特的理解与继承。
其一,他继承了中华传统孝道文化最基础的部分:“母疾子侍,弟扶兄醉。尧舜之道,孝弟而已”,符合传统孝道文化中孝敬父母与尊重兄长的基本要求。
其二,他对孝道有着自己更为深刻的理解,并不认为一般意义上的“孝”是真正的孝,孝不能只停留在一时一事之上,而须有一种境界。比如说,给予父母丰厚的赡养、给予父母厚葬、生前或死后给予各种封号,这些在一般人看来的孝道并不能够达到陈献章所定义的“孝”,而他提倡的“孝”更加注重内在精神的沟通与感情培养,是“孝”的精神升华。他曾明确指出:“具足于内者,无所待乎外,性于天者,无所事乎人。又非但事亲一事为然,一以贯之。其所称孝,非常所称。常所称者,丰其养,厚其葬,生之封,死之赠而已耳。”
其三,独特的身世使得陈献章承袭了儒家孝道文化,并将“忠孝”之义刻入自己的骨血之中。他不仅在理论上推崇孝道,最重要的是在实践生活中亲身的践履,丰富充实了儒家“孝悌”之意。
陈献章和母亲感情至深,日常无微不至地照顾她的生活起居,尽力使母亲精神愉悦。为了朝夕侍养老母,他辞官不任,在《乞终养疏》中写道:“顾臣母以贫贱早寡,俯仰无聊,殷忧成疾,老而弥剧。使臣远客异乡,臣母之忧臣日甚,愈忧愈病,愈病愈忧,忧病相仍,理难长久……愿乞养病终老。”[2]
在忠与孝之间,陈献章选择了孝,这说明,陈献章虔心躬行孝道,感情深沉而执着。
陈献章曾多次强调“气节”的重要性,认为人不可无志。对此,他继承发挥了先儒的思想,并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思考与方法论。
关于“气节”,先儒强调:仁德的人应该以追求道义作为人生目标,而不是以追求利益为重。也就是说,君子当以志气为立身之本。如:孔子曰:“三军可夺帅也,匹夫不可夺志也”;孟子的经典之作皆是强调“志气”“节操”的重要意义,如:“我善养吾浩然之气”“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董仲舒说:“夫仁者,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正是基于以上认识,陈献章一生都表现出可贵的高风亮节,将“气节”之大义贯穿于一生,尤其是他的安贫乐道、清廉自守,直接表现出对“气节”的操守。
具体来说,陈献章之“气节”表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是安贫乐道、清廉自守。他坚持耕教并举,教授贫寒弟子而分文不取,和弟子开垦田地自食其力。当时,声望很高的他,常常受到一些官员资助各种钱财,但多婉言谢绝,或受之而转赠他人,可谓两袖清风,一身正气。
其次是秉承“不为利所驱”的信念。“余闻士不耻贫贱,虽富贵而弗骄,则不失义,不离道;入于患得患失,碌碌为鄙夫”,也就是说,人不以贫贱为羞耻,即使富贵了也不骄纵,不失道义,不偏离正路,不因为个人利益而患得患失,成为庸俗之人。
第三, 并不完全否认利益存在的必要性,而是在利益与道义面前,强调道义为首,当以道义主导物质利益,用道义引导德育教育,在一定程度上与传统道义派有所区别,体现出自身道德观念的特色。
在道德的获得方法上,陈献章认为,道德知识属于内在的德性之知,它虽然可以通过书本知识的学习得到启发,但主要是通过内心反省的方法获得[3],有关涵养方法,主要有下列几点:
明末学者黄宗羲指出,陈献章是“以静为门户”,即入道之门为静坐,这是涵养的关键方法。“静坐”作为陈献章的认知方式和途径,在《复赵提学签宪书》中叙述了自己的亲身体会,那是他辞别吴与弼先生之后,闭门读书却不得要义,于是,在久久的“静坐”之后,终于迎来了质的飞跃:“求吾之约,唯在静坐,久之,然后见吾此心之体隐然呈露,常若有物。日用间种种应酬,随吾所欲,如马之御衔勒也……于是涣然自信曰:‘作圣之功,其在兹乎!’”[4]
由此可见,静坐给陈献章带来的是深思过后的顿悟,使他看到自己的“本心”,此“心”是圣贤之心,是与道“相凑泊吻合”之心,是无“累”之心。至此,人便是到达了一种理性高度而进入自由境界。
陈献章的教学,并非只是让学生整日“静坐”,“凡天地间耳目所闻见,古今上下载籍所存,无所不语”,实际上是在学生掌握知识的基础之上通过静坐的方式,以此为契机发自内省,去求“自得之学”。
“静坐”作为道德修养的过程,旨在追求最佳的道德境界,作为认知方式,是求得与道的吻合,感受“鸢飞鱼跃”,实现“作圣之功”。
如前所说,陈献章把“静坐”作为涵养的门户,主张中国传统“主静”的涵养方式,是进入“作圣之功”的第一个方法。然而,陈献章并不是将“静”作为唯一的方式,而是在不断改进自身的涵养方法,发散自身涵养的多元性,以自然为宗,融入天地万物,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或在山林中放歌,或在岛上呼啸,或在河中划桨垂钓,不论以怎样的方式都可以忘形去志,体悟心中的“道”,达到“自得”境界。
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专节谈论了陈献章“轶事”,也佐证了“静坐”并非他涵养的唯一方法。该著作卷九写道:“白沙先生曾戴玉台巾,扶青玉杖,插花帽檐,往来山水之间。有诗云:“唯有白头谿里影,至今犹戴玉台巾。”又云:“拄地撑天吾亦有,一茎青玉过眉长。”
作者用形象、生动的语言,勾画出陈献章在大自然怀抱中“风流潇洒,悠然自得”的仪态,对此,陈献章常常给自己起别号——“玉台居士”“江门渔夫”“碧玉老人”“黄云老人”等等。这些折射出陈献章多元的涵养方式,在大自然中悟道,沉醉其中,即庄子所说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是一种“天人合一”的升华,达到“我在自然,自然在我”超然物外、至高至美的境界。
陈献章采用生动活泼的教学方法启发弟子的自觉性,帮助学生“变化气习”而成就为“圣人”。饮酒吟诗、观花赏月、垂钓江边、放迹山林,或在船中一起品茶,或抚琴放歌,或观赏天水一色的美景,由是进入人与自然和谐交融,达到自得自乐的境界。这便是在极度自然、放松的环境中,使人真切领悟其“自得”内涵,领会“鸢飞鱼跃”,践行“作圣之功”。
“学贵自得”论,是陈献章最早创立的学说,这贯穿于他一生的教学实践,成为陈献章所代表的岭南学派主要标志之一,这一观点体现出陈献章反传统的特点,冲破程朱理学的束缚,为思想个性的发展带来一线光明。
何谓“自得”?陈献章对此做出明确的界定:“自得者不累于外物,不累于耳目,不累于造次颠沛。鸢飞鱼跃,其机在我。”[5]简单来说,就是不以外物为认识的对象,不依靠耳目感官,不受任何外来的干扰,而能把握自然运动的规律。
在内与外的相互关系上,一方面,“自得”的途径是求诸于内,是自我反省、自我体认,另一方面,“自得”的宗旨是达到外在的“鸢飞鱼跃之机”,即认识自然和真理。于是,“自得”便是由内而求,达之外得,进入“浩然自得”的境界——一种“物我两忘”的自信和自立,以及不被外物所累、宠辱不惊的道德境界。这是一个“得道”的过程,也是儒家历来所倡导的“养浩然之气”“忘我而我大”所追求的目标。
总而言之,陈献章把人生价值建立在自得和自我觉醒之上,与自然融为一体,脱离人的世俗欲望所带来的桎梏,追求高尚的道德情操,不为物欲所困、不为贫贱富贵失去本心、不为得失荣辱迷失方向,求得自我与社会的平衡,达到自我的超脱。
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陈献章是一位富有开拓创新精神的思想家,他不仅从明代国家兴亡的高度提出教育的重要作用,更用自己毕生的心血,通过实践力求谱写明代教育的新篇章,其思想结晶和行为规范仍然有一定价值。
“天下风俗美恶存乎人,人之贤否存乎教。”
陈献章追求“涵养至极”的境界,他爱国忠君、忠诚孝悌、清廉自守,身在山林而“心无一时不在天下国家”,虽没有走上仕途之路,但选择“兴学”“得才”,终身从教孜孜不倦,尤其注重对学生的道德教育,既是他具有高度的教育思想指导下的自觉活动,更是他报效社会和祖国的独有方式。总的来说,陈献章道德思想的研究价值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高度重视道德的教化作用。他提出“以兴学育才为务”,学校以“得人”为宗旨,道德有着教化人性的价值,传道而得人,只有断除了人类的不良习气,化除“私欲之累”,才能达到一定的境界。
二是肯定了道德所具有的传道功能。他肯定了明朝统治者注重教育培育人才,指出老师在教育中实现“传道”,学生通过受教育“得道”而成为贤者、圣人,这样方可涵养社会风气。陈献章还说:“圣朝仿古设学立师,以教天下。师者传此也,学者学此也。由斯道也,希贤亦贤,希圣亦圣,希天亦天,立吾诚以往,无不可也”,由此可见,德育是培养人才的重要途径。
陈献章一生过着儒生的耕读生活,他对道德教育的现实意义有着深刻认识。
第一,道德教育有利于正习俗、省刑罚、兴礼仪、止干戈。陈献章在《恩平县儒学记》中写道:“今地方宁谧,文教聿新,俎豆之事安可一日而不讲耶?邑长俎豆其政而忠信发之,学宫俎豆其教而忠信导之,诸士子俎豆其志而忠信体之。习端而俗正,教立而风行,民乐生而好乱者息,士有耻而慕义者众,则刑罚可省,礼仪可兴,囹圄可空,干戈可戢。”这里的“俎豆之事”即礼教之事,延伸为德教行为,这段话大致之意便是德行教育不可一日荒废,重视德教,社会就可以端正习俗、清正风气,人民安居乐业,兴盛礼仪,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在当时,社会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导致社会风气败坏,统治者对人民的镇压空前绝后,人伦丧失、道德尽丧。虽然在当时明朝统治者尊儒复孔的政策下有所改观,但社会道德状况并未真正扭转。
为了正风俗、兴教化,陈献章在《龙岗书院记》中,他这样写道:“昔者尧舜禹汤文武周公道大行于天下,孔子不得其位,泽不被当世之民,于是进七十子之徒于杏坛而教之,择善力行,以底于成德。其至也,与天地立心,与生民立命,与往圣继绝学,与万世开太平。 若是者,诚孔子之教也。大哉,教乎。”他从正面论证了教育的重要性,指出道德教育对于社会的意义。
第二,道德教育有利于帮助人们立身做人。陈献章认为,道德教育是人立身做人的关键所在。基于这一认识,他曾说“天下风俗美恶存乎人,人之贤否存乎教。”在这里,“教”即意味着道德教育,这是区别于人与动物的根本之处,正如他所说:“人具七尺之躯,除了此心此理,便无可贵”,更是把道德提升到了人的崇高的境界。只有立志修身,通过道德教育,才可以克服人自身的劣根性,追求更高的人生境界。他指出:“夫人之去圣人也远矣,其可望以至圣人者,亦在乎修之而已。苟能修之,无远不至。修之云者,治而去之之谓也。去其不如圣人者,求其如圣人者。今日修之,明日修之,修之于身,修之于家国,修之于天下,不可一日而不修焉者也。”这里频繁提及的“修”,就是自我的修身养性和自我改造,他强调,人必须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进行自我修身,这再一次阐明了道德教育的价值。
陈献章德育思想所蕴含的“立诚以为始”“忠孝”“气节”等思想道德品质,只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冰山一角。陈献章以其独特的品格和超凡的人格魅力闪耀于中华传统文化的灿烂星河之中,在时代的泥沼中依然坚持本我,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他的道德思想在历经时代的洗涤之后仍然具有研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