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创新型经济形态的大量出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不断加快以及劳动力就业结构矛盾的呈现,对高技能人才的职业能力、岗位适应能力、就业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使得高技能人才的终身学习成为其现实诉求。但是,由于我国职业教育在教育理念、人才培养模式以及人才成长通道等方面存在矛盾与障碍,影响了职业终身教育体系的构建。因此,在借鉴发达国家职业终身教育经验的基础上,我国应该从职业教育的理念创新、制度完善、教学改革三个维度推进职业教育终身化发展,为高技能人才终身教育提供平台。
[关键词]高技能人才 职业教育 终身教育
[作者简介]邱磊(1980- ),男,河北唐山人,唐山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副教授,硕士。(河北 唐山 063299)
[课题项目]本文系2017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重点研究课题“京津冀职业教育共同体运行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201702040102,课题主持人:邱磊)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8)19-0041-06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创新型经济形态大量出现,传统产业结构的升级也在不断加速。新业态、新技术、新结构对高技能人才的专业能力、通用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等提出了极大的挑战,使得终身教育成為高技能人才提升其职业能力的基本诉求。但是,我国职业教育在发展过程中,教育理念、培养模式、人才成长通道等方面阻碍了高技能人才的终身教育诉求的实现。由此,需要借鉴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终身教育的经验,打通职业教育的终身化出路,为高技能人才的终身教育构建一个稳定的平台。
一、当前我国高技能人才终身教育的现实诉求
(一)创新型经济的快速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职业能力有更高的要求
所谓高技能人才是应当具备较高的技艺能力及精湛的技能,能够单独进行创造性劳动并适应复杂工作环境的劳动者。就我国实际情况看,高技能人才应该是取得了各类高级从业资格的技工、技师等人员。无疑,创新经济的快速发展,产生了诸多新业态。这不仅要求高技能人才具备先进的技术操作能力,还应该具备技术技能的创造力。特别是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快速发展,职业替代风险在逐渐加大。以创新为核心的知识经济,使得当前高技能人才的学习能力、应用能力及岗位适应能力、职业发展能力等综合职业能力受到了一定的挑战。一方面,在新业态出现的过程中,高技能人才现有的职业能力能否适应新的行业及职业领域,不仅需要看其知识结构的完整性,还需要看其职业应变能力,在新的业态与岗位中实现其技术技能的创新。另一方面,新业态的出现使得技术创新的速度加快,企业对于高技能人才的应用能力及创新能力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高技能人才不仅需要适应新岗位的熟练技能,还需要具备较强的科技转化能力,以适应新岗位、新技术带来的职业岗位结构动态变化。创新型经济的发展,使得新业态、新技术成为经济发展的常态,当下高技能人才的综合职业能力无法适应其发展需要,迫切需要通过终身学习来提升其职业能力。
(二)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对高技能人才的岗位适应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带来了岗位结构的动态变化,势必要求劳动力结构做出适当的调整。在这个调整的过程中,高技能人才的岗位适应力是影响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关键。高技能人才从其本质上看,应当具备完整的专业知识与专业技能,并能够将知识结构与技能转化为外在的应用能力,促进知识与技能在实践中的运用。随着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加速,生产及服务过程、工艺生产线及相关产品日渐复杂与精准,对一线生产者的技能要求更高,不仅需要其具备深厚的理论基础,也需要具备全面应对复杂环境的技术能力和多种生产技能,更需要具备较强的岗位适应能力。另外,当前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与创新型经济产生的新业态、新技术是相互交织的,各类新的设备、工艺的广泛运用,企业不仅需要能够适应复杂环境的一线生产者,还要求一线生产者具备对生产过程的管理能力。高技能人才能否适应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带来的变化,不仅与其知识结构、技能结构有很大的关系,更与其是否具备新结构下的新思维、新方法的建构能力有直接关系。高技能人才要具备这些新的技能、能力、思维与方法,就必须不断地进行自主学习及自我持续发展。
(三)劳动力就业结构的矛盾,对高技能人才的就业能力提出了更大的挑战
新业态、新技术、新结构的出现,使得社会职业结构的动态变化性增强,进而也使得社会劳动者需要不断变化工作岗位或技能领域,因此社会劳动者必须拥有适应这种岗位迁移及就业方式改变的就业能力。这种就业能力并不是传统意义上通过自身的知识、技能获得岗位的能力,而是能够保持岗位并能够随时重新获得岗位的能力。最近几年沿海地区的“技工荒”警示我们,职业教育对劳动者的职业生涯发展以及社会经济结构变化缺乏预警,随着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及各类新业态的出现,在技术快速变革的背景下,很多高技能人才不具备就业变化能力而失业。同时,企业在新技术、新产业的推动下,迫切需要能够掌握新技术、适应新岗位的人才,但由于很多就业者不具备就业变化能力,进而使得企业无法在劳动力市场上招揽到适合的人才,如此劳动力就业结构的矛盾就开始凸显。从当下技术更新的速度看,高技能人才必须保持不断学习的精神与态度,具有及时掌握各类新技术应用的能力,才能够适应岗位变化。目前,长期以来我国职业院校所坚持的就业导向政策开始受到挑战,职业院校应该从注重学生初始职业能力培养转向促进学生职业生涯发展,在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的基础上,提升学生适应就业及岗位变化的能力,进而使学生能够适应将来工作岗位、生产方式、工作环境等变化。如此,必须改变当下职业教育是终点教育的形态,推进职业教育的终身化发展。
二、我国高技能人才终身教育的现实困境
(一)职业教育能力本位与发展本位矛盾导致的困境
有研究显示,当前发达国家对社会个体职业能力的内涵理解开始注重社会个体的当下就业能力及未来职业发展能力的结合,注重社会个体适应岗位、技术变化的职业持续发展力,其职业教育发展呈现出明显的发展本位理念。简而言之,职业教育的旨趣是为未来培养人才的,是为人终身职业发展服务的。最近十多年来,我国职业教育过于强调能力本位的教育理念,在能力本位的推动下,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高技能人才,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但是,能力本位的教育理念,侧重于对学习者操作技能与行动导向的引导,缺乏对个体职业生涯发展及未来职业持续发展能力的关注。这种只注重眼前利益的能力培养,与个体长远发展所需的职业持续力无疑是矛盾的,对学习者将来的职业转换及岗位迁移带来了不利影响。随着技术的进步及职业替代风险逐渐加大,未来社会需要更多的不仅能够掌握职业技能,还富有创新精神的人才。当下职业教育必须转变教育理念,全方位、多视角来培养学习者的职业转换能力及职业持续发展能力,促进高技能职业人才终身教育体系的建立。
(二)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功利化与人文性矛盾导致的困境
高技能职业人才不仅应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还应具备正确的价值观、完整的人格及强烈的社会责任意识,这有助于劳动者职业道德的养成,也可以帮助劳动者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从这个意义上看,价值观、人格与责任感无疑是个体职业能力的一部分。但是,就我国当前职业教育的现实情况来看,过度重视学生职业技能培育,忽视学生人文教育的现象很普遍。职业院校在教育过程中,过于突出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强化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功利色彩。这种功利化的教育目标,使得职业教育人文性日渐旁落,阻碍了劳动者将来的岗位转换能力及职业适应能力的养成,也使得高技能人才终身学习体系无法形成。从课程体系上看,职业院校大部分课程是职业专业类课程,注重技术传递,人文课程极少且不够系统,地位边缘化。
(三)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的升学制度不完善导致的困境
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使得新业态、新结构、新技术不断产生,要求高技能职业人才不仅要具备专业能力,还必须具备知识与技能的迁移能力、创新能力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客观上要求职业教育必须改变人才培养方式,注重人才能力及知识的综合性培养,为高技能人才构建畅通的成长通道,缓解就业结构矛盾。这就需要为高技能人才培养搭建立交桥与升学通道,完善相关的升学制度体系。但是,目前我国高技能人才升学制度还存在法律、政策方面的障碍,未能建立全面的沟通衔接体系,特别是高职院校、专科学校与地方应用性本科院校之间尚未构建一个开放性的升学平台,制度上未能实现互通。当前高职、专科学校学生升学是定向升学,而不是学生自主选择的升学,进而使得升学空间较为狭隘。除此之外,我国职业教育几乎是一种“断头教育”,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并未真正纳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成长通道的不畅通使得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终身化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无法在实践中切实推行。
三、发达国家高技能人才终身教育的经验借鉴
(一)培养目标:体现了职业发展性
职业能力是劳动者能够完成工作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及生涯持续发展能力,职业教育是推进劳动者职业能力开发的主要承载者。职业能力不仅包括短期内的岗位技能,还应该包括个体职业生涯发展的持续力。个体职业生涯发展的持续力充分体现了职业人才培养的终身性,将职业发展性与终身个体发展进行结合。发达国家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极为注重其职业发展性,将其寓于终身教育体系中。德国在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极为重视职业能力的开发,注重向学习者传递基本知识与技能的同时,侧重于从长远的角度来强化学习者的基础理论、通用能力及多维度的应变能力。进入21世纪之后,德国基本上确立了以“职业核心持续发展力”作为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基本目标。德国这种注重于个体职业能力持续发展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逐渐被其他国家所借鉴,成为世界各国人力资源开发、职业教育发展的共同目标模式。澳大利亚职业教育发展以就业导向为基础,但其就业导向并不是专注于当下特定任务、特定岗位的就业培训,而是这种技能与岗位变化、迁移之间的对应性。培训体系是以国家确立的从业人员职业资格为基准,立足于学习者职业持续力的开发,通过职业资格证书等级变化这一中介来实现的。可见,无论是德国还是澳大利亚,在高技能人才培养目标上均侧重于长远考虑,注重职业發展的持续性,将终身教育理念寓于职业教育培训中。
(二)功能任务:注重于社会产业结构与劳动力结构的适应
显然,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带来了职业岗位与劳动力结构的动态变化,进而对高技能人才的数量、能力、布局、结构等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事实上,高技能的本身就具有动态性,高技能是随着技术进步而不断提升的;高技能人才也总是与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等产生紧密联系的。从这个角度看,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必须适应社会产业结构及劳动力结构的变化。既然高技能人才与新业态、新技术、新工艺等有直接关系,那么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就不是阶段性的,而是终身性的。社会产业结构及劳动结构的变化同样是动态的,与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终身性是相互呼应的。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随着西方发达国家资本主义危机的爆发,直接引发了发达国家就业市场结构的改变。进入21世纪之后,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发达国家就业市场结构进一步发生改变。作为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职业教育,也开始适应社会产业结构与劳动力市场结构的动态变化,实现了对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终身化。例如,美国社区学院就建立了完善的终身培训体系,除就业与升学两大功能之外,随时可以为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培训提供支持;德国应用技术大学系统为了适应社会产业结构及劳动力市场结构的动态变化,建立了终身教育体系;日本的短期大学、专科学校在信息技术的冲击下,强化对劳动者新的岗位职业能力及岗位迁移能力的培训,同样是职业培训终身化的体现。
(三)成长通道:建构高技能人才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
对于高技能人才而言,其一生并不局限于一个职业岗位,其成长过程也是伴随职业生涯终身的过程。这个漫长的教育及成长过程必须依赖于职业教育与终身教育体系。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体系在发展中先后经历了规模扩张时期、就业主导时期,进入了当下的生涯教育时期,按照高技能人才未来发展的需要,建构了职业终身教育体系,促进了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类型的融合。在美国,从2006年开始,其职业教育已经被生涯与技术教育所取代,生涯与技术教育的目标是着眼于社会个体终身发展的需求,将促进个体终身学习与持续就业作为追求的目标,并且在这个过程中还实现了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文凭的互通,构建了高技能人才终身发展的持续通道。英国在20世纪80年代建立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学历文凭制度的互通体系,90年代开始将传统技术学院与普通大学并列,建立了两者融合及文凭互认的通道。可见,发达国家在职业教育体系中明确建立了促进高技能人才发展的终身教育通道,保证了高技能人才职业生涯的持续发展。
四、我国高技能人才终身教育的路径选择
(一)职教理念创新:致力于高技能人才的终身职业发展
第一,树立职业教育“大职教观”理念。技术发展与产业结构升级必然会带来社会职业岗位、劳动力结构的变化,这就要求劳动者有多次变换岗位的心理准备与能力储备。职业教育在这个过程中,要树立“大职教观”,按照劳动者的职业生成、职业活动需求确立教育思维。其中,职业生成是一种“物”的要素,与社会产业结构、岗位变化等是密切相关的;职业活动是一种“人”的要素,与劳动者的职业能力、职业发展等要素是相关的。除此之外,职业教育在发展中还需要具备前瞻性理念与思维,建立职业发展终身性思维。在人才培养目标上,要引导劳动者正确理解并领会将来的职业岗位需求,提升其在岗位上的创造力;在培养方式上,要将职业教育教学过程与社会职业群结合,建立动态化的专业设置调整体系,进而促进劳动者从知识、能力两个方面拓展其职业发展力。
第二,职业教育要从能力本位走向发展本位,从终身视野来培养劳动者的职业能力。职业教育结合终身教育理念来培养高技能人才,必然要突出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力以及职业提升力。我国职业教育属于阶段性教育,具备定向性特征,在对高技能人才培养过程中,只侧重于现阶段的知识、方法与技能的传递,并不注重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创新能力及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故此,职业教育需要立足于终身教育理念,更加关注学习者的职业生涯终身发展,将职业发展力与职业提升力作为职业教育的核心目标,在引导学生专注阶段性职业能力、通用能力的前提下,实现从知识本位向能力本位再向发展本位的全面转变。
第三,立足于终身教育理念,将职业能力内化到人的全面发展中。教育的本质实际上是文化的传承,其最终的目的是将人培养成为一个全面的人,既具备劳动能力,又具备较高的个人素质,还能够正确处理社会关系。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对教育的需求在内容、类型上是不断拓展的,在层次上是不断提升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核心能力是可操作性的职业技能,但职业技能仅仅是人全面发展的一部分。高技能人才首先是一个社会人,是现代公民,在提升其职业能力针对性的同时,还要克服工具理性思维,注重非操作技能素质的提升,进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二)职教制度完善:致力于高技能人才终身教育需求
第一,完善高技能人才的培养体系与模式。高技能人才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的具体要求决定了其人才培养体系、模式等与学术型、理论型人才培养体系、模式是不同的。简而言之,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需要深化校企合作,突出企业的主体地位。如今,我国高技能人才培养还是以职业院校培养为主,人才培养在一定程度上与市场脱节。因此,在完善校企合作模式的过程中,应该突出企业行业的主导性,以职业院校合作为基础,按照现代学徒制的要求将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结合,进而形成开放式、社会化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第二,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与职业技能鉴定制度。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具备的职业资质的证明,反映了劳动者的技能等级与能力等级。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可以保障勞动者持证上岗,对其岗位的职责、能力与素质有明确的规范,进而使劳动者在一定程度上形成职业荣誉感及岗位责任意识。随着社会分工的细化,未来社会学历文凭不再是衡量劳动者能力与知识的唯一指标,职业资格证书将对个体就业有明显的影响。由此,我国需要进一步完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扩大职业技能界定的覆盖面,提升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认可度,并逐步实现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来建立就业准入机制。
第三,构建终身职业教育体系,建立人才成长的全程通道。按照终身教育的要求,各级各类教育应当是一个内在的完整系统,各个系统分工明确,相互流动且可以自由转换。当前,职业教育被称为“断头教育”,其与普通教育、继续教育无法实现对接。由此,一方面,要实现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对接。职业教育体系应该包括中职、高职、应用型本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内的完整层次,进而与普通教育实现对接,两者的转换通道才有衔接的可能性。另一方面,要实现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的对接。继续教育是“个人接受继续教育”的教育类型,即学习者不以全日制注册学生身份在校学习的教育体系。从这个层面上看,职业教育的学习者离开了学校,失去了注册制学生身份,其接受的各类职业技能培训,不管是学历还是非学历的,均属于继续教育的范畴。由此,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完全可以在时间上实现对接,打造一个职业继续教育体系。
(三)职教教学改革:致力于实现与地方应用型本科的沟通
第一,职业院校在教学过程中应该将职业能力开发作为其核心要素。社会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以及创新型经济形态的不断出现,使得劳动力结构在数量、质量、类型等方面发生改变。对高技能职业人才而言,其应该逐步向高级技术应用型人才及工程技术型人才转变。职业教育的优势是能够及时回应市场要求,为高技能人才提供最新的技术应用教育,实现人才整体职业能力与综合素质的提升。由此,职业院校在教学改革中,要坚持职业能力开发这个核心要素,提升高技能人才的岗位适应能力,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高技能人才的职业发展力,满足其终身发展的需要。
第二,职业院校教学改革应与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对接。高技能人才是应用型人才,但不是高级应用型人才。高级应用型人才与高技能人才的最大区别就在于其能否独立解决实际问题,是否具备技术转化能力。与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相比,我国职业教育特别是高职教育还没有将高技能人才纳入到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中。职业教育应该根据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具体要求,在教学改革中科学定位其教学目标,凸显知识、能力的类型化差异,逐步完善职业教育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
第三,突出职业性类型定位,明确地方应用型本科的职业属性。实际上,从广义上看,当代高等教育均具备职业属性,即便是定位为学术型教育的高校,其最终还是为行业培养人才的。我国职业教育在产业升级转型及创新型经济发展过程中,为社会培养了大量的高技能人才,满足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广泛需求。在这个过程中,地方应用型本科强调的是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侧重于人才的知识更新、技术转化及创新能力培养,但在技能培养方面有所欠缺。地方应用型本科应在致力于高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基础上,突出其职业属性,不仅可以更好地与高职院校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对接,还可以提升职业教育的办学层次与整体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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