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基础教育教师培养改革及启示

2016-05-14 04:36陈芳
吉林省教育学院学报 2016年5期
关键词:教师培养基础教育师资队伍

陈芳

摘要:德国是一个教育历史悠久的国家,历来重视师资培养,充分发挥教师的作用。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培养和造就出许多优秀人才。本文主要从职前教师教育的培养、严格的教师资格考核制度和聘任制度、职后教师进修培养、教师职业地位与待遇等角度对德国基础教育教师培养进行分析,其中一些先进的改革措施对我国师资队伍建设具有很好的启发作用。

关键词:德国;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师资队伍

中图分类号:G6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580(2016)05-0046-04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广大教师的智慧与力量在促进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过程中愈来愈重要。新时期对教师队伍建设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要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完善教师教育培养体系,有必要学习、分析和借鉴他国一些优秀的改革措施。

一、德国基础教育教师培养概况

在德国,教师职业备受青睐和尊重。与此同时,德国中小学教师教育培养要求非常严格,师范院校和大学均有义务培养优质的师资队伍,充分发挥了培养中小学师资的作用。

德国对教师的学历要求比较高,而严格的、高质量的师资培养方式也为广大儿童接受超水平的教育与教学创造了条件。

德国各州自治,因此,在教师培养机构、实习时间、见习期限、学习内容等方面都有所差异,但各州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在总体上趋于统一化,对中小学教师入职前的要求也特别严格。中小学教师教育培养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大学学习阶段,也叫修业阶段,需要在综合大学教育系或高等师范学校学习6~8个学期,重在学习作为教师必备的基础理论知识,在校期间有6周的教育教学实习,通过实习获得初步的实践锻炼,毕业后可以参加第一次国家考试。

第二阶段是教育实习阶段,也叫见习阶段,重在培养作为教师的执教能力,合格者方可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合格者获得正式教师资格。取得正式教师资格之后,还有3~5年的试用期,如果各方面表现优异,试用期可以缩短为一年半,证明自己能够胜任这一神圣的职业,得到聘用后,在不违法的情况下,可以终身任职。

二、德国基础教育教师培养特点

(一)职前教师教育的培养

1.高素质的生源

在德国,要想成为一名教师,都要经历严格的选拔,德国在师范教育方面提出了比世界上其他许多国家更高的标准,以满13年的完全中学学习作为取得综合性大学的入学条件,完全中学被认为是培养尖子生的场所,生源竞争十分激烈,完全中学毕业生的学历是小学4年,中学9年。如果你是一名非完全中学毕业生,即使你是一名才艺突出的优秀艺术人才,但要想成为一名艺术教师,也必须先获得完全中学毕业证书。这种严格要求也培养了大批优质毕业生。

2.重视师范生教育的职业化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说明了实践的重要性。德国着重培养师范生较强的实践能力,如修业阶段的教育教学实践,还有通过第一次国家考试经历长达两年的见习培训。

第一,在修业阶段的课程设置中,有些州的综合大学教育系或高等师范学校的师范生就开始进行实践活动,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

第二,在见习阶段,重在培养作为教师的执教能力,期限最少18个月,最长不超过24个月。在此阶段,实习生必须继续学习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知识,但更为重要的是要加强师范教育的职业化,并由该学校的指导教师指导与监督。顺利地完成见习活动对学生参加第二次国家考试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实习形式多种多样。实习教师在实习学校实习包括在教师指导下的旁听、授课等。实习生授课的课时各州不同,但大体上是,见习初期,每周12节课,逐渐地增至每周27节课。同时,实习教师可以参加该校的各种培训活动,这方面的内容也是十分丰富的,关于如何解决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问题、补充见习教师教育教学法规等知识、掌握更多的学科教学法等等,这些都为提高实习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提供了很好的帮助,为其日后成为一名称职的教师做好充足的准备。

(二)严格的教师资格考核制度和聘任制度

德国教师资格的选拔制度十分严密,要正式成为教师前还必须经历两次国家考试。

在第一次国家考试中,教育专业科目考试形式是口试,专门学科内容包括笔试、口试和一篇论文。论文一般在3-4个月内完成,考试委员会认可通过后,方能作为实习教师进入一年以上的实习期,实习及格之后参加余下的考试。

第二次国家考试由教育学论文、笔试、试讲和口试四部分组成。论文部分要求提供一份以教育、教学为主题的论文。试讲要求学生上三节课,每节课后由考官对其教学设计及实施过程进行提问,这部分占考试成绩比重较大。口试内容主要考查教育学与心理学方面知识,所占考试成绩比重不大,口试一般安排在实习结束期满3个月后进行。笔试考试内容主要是相关教育学、心理学方面的知识,时间为4个小时。通过第二次国家考试后,州文教部授予其教师资格,可以在中小学任教,但还要经历教师终身考核制,试用期为3-5年,到学校去试教一段时间,通过考核评价,证明自己可以胜任这份工作,如果考核成绩优异,试用期可以减少至一年半,通过试用期后,颁发教师资格证书,成为“准教师”,得到聘用后,成为正式的教师,在不犯法的情况下,终身任职。

(三)职后教师进修培养

在德国,随着科学技术的创新与发展和经济的迅猛发展,人们的知识也要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更新,同时,为了适应基础教育改革的需要,教师必须进行在职进修。德国要求在职教师要不断地进行“再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更新知识,完善教学技能和方法,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

德国在职教师进修分为两种:进修教育和继续教育,即义务进修和自愿进修。德国法律规定中小学教师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以培养出更多创新人才。德国教师进修体系要求每4年对教师进行业务考核,严格要求教师进修活动,因为只有严格要求才能得到切实贯彻,培养出更多出类拔萃的教师。德国教师进行进修的组织机构多样,由州一级的教师进修机构组织,如黑森教师进修学院等;由教师专业团体组织,如市教育局、县教育局等;由综合大学、师范院校等高等院校组织;由中小学内部组织的教师进修;广播电视教育机构,如蒂宾根大学负责教师进修的“德国遥授学院”;使用电视等传媒进行的教师进修模式等。可见,德国教师进修是通过不同的多种方式促进教师继续学习,互助学习。教师进修主要是参加本州的教师进修机构,参加多种形式的进修活动,同时各州的教师进修机构都与地方教师进修有关部门合作。教师进修内容广泛,有明确的内容和计划,具有针对性,并且培训内容注重实际教育教学中的可操作性,各州也有严格的教师进修计划,有系统、有组织地开展进修活动,提高教师的各方面能力。德国还采取了多种多样的优惠待遇形式,鼓励教师积极踊跃地参加进修活动,如教师带薪进修,研修期间教师的食宿、交通费全部免费,为他们提供了很优越的生活和学习条件。教授外语的老师还有机会到国外进修,参加国外基础教育教师培训等活动。

德国的在职教师进修已经被规定为第三阶段教师培训,也称为提高和扩充阶段,由此可见在职进修在教师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四)教师职业地位与待遇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起着主导作用。为了能使教师安心工作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德国非常注重教师的待遇,给予教师较高的工资以及其他各方面的优越待遇。

在德国,教师一旦被政府任用,就是国家公务员,享有国家官员的待遇,中小学教师平均月工资约为2500~4000马克。德国国家公职人员工资标准分为三类:第一类工资:如中下层公职人员;第二类工资:如高级官员;第三类工资:如大学教授。中小学教师工资同中下级别的官员工资都属于第一类工资,其中第一类工资又分为1-16个级别,小学教师的工资从12级开始,起始月工资约为2294马克,以后每两年增长一次,可增长12次,最高工资可达3708马克。中学教师的工资从15级开始,起始月工资约为3017马克,最高工资可达5361马克。同时教师还享有其他福利,如地区津贴每月590~670马克;子女津贴每个子女50马克;房租津贴600~700马克,各州教师参加进修的住宿费、交通费等均报销。德国教师还享有假日津贴、年终奖和官职津贴、特殊报酬、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等福利待遇。教师65岁退休后也有充足的生活保障,退休教师可以领取退休金,相当于工资总额的75%。如若本人去世了,其子女和配偶还可以分别领取退休金的12%和60%,直到死亡。教师生病、生育等,也可以得到本人工资50~70%的补助。以上这些优惠政策充分体现了国家对教师的关心和鼓励。

三、德国教师教育培养改革对我国的启示

随着我国近年来基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基础教育中教师教育培养也要进一步完善与充实,更好地保证教师的质与量,实施整体化的师资培养制度,建设结构合理的、相对稳定的师资队伍。通过对德国基础教育教师队伍建设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几点启示:

(一)加强职前教师教育培养

1.优化师范教育的招生

教师的数量和质量是有效保证高素质教师队伍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国优秀中学生不愿意报考师范院校,一些师范院校的毕业生甚至想方设法不当老师,甚至有的即使当上老师了,却提出辞职申请,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教师队伍建设的不稳定。

为了解决以上诸多问题,我国应改革招生与毕业分配制度,增加师范教育的吸引力,广开生源,选拔优秀中学生入校,增加理科学生的报考率,使优秀人才愿意当老师,以成为老师而感到自豪。

2.保证实践教学质量

师范教育是教师的摇篮,德国的师范生教育非常注重学生实践教学能力的培养,不断增强学生的从教意识和从教能力,也保证了教学质量。只有强调师范生的教育和教学实践,才能够更好地保证教师在教学岗位上的得心应手、游刃有余,成为一名高质高效的优秀教师。

我国的师范教育体系中,教育实践与教育教学理论知识的学习明显脱节,缺乏实践训练,很难把教育教学中的理论知识应用到教学实践中,难以把自己所学的理论内化、迁移、转化成自己的教育教学能力。并且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技能课也少之又少,如板书设计、粉笔字书写、教学设计、教育评价与测量等,缺乏实践技能的训练。初到工作岗位,甚至认为这几年的理论知识白学了,没有实际功效,无法有效地实现教学目标。

相比之下,我国师范生的教育实践则少又短,大多数师范院校基本上选择在第七、八学期进行,这种短期的实习方式必然影响其质量,例如教育实习报告存在造假现象,实践教学次数过少,等等。因此,我们应改善师范生的教育实习培养环节,加强对其基本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让师范生能够有更多的机会参与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组织其参加教师集体备课活动,多参加区域性的学术交流、研修活动等。校领导也要完善教育实习制度,强化教育实习的实施过程,提升考核标准,做好精细化管理与组织,使教育实习不断地系统化、科学化,严格把关,配备好教育实习指导教师,加强沟通与交流,不断推进教师教育朝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二)完善教师资格证书制度

我国教师资格证书制度仍然需要进一步完善并逐渐法规化。我国教师教育体系已经逐渐由师范培养模式向开放化、综合化培养模式转变,师范生和非师范生均可参加教师资格证书选拔考试,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不再分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这样就吸引了许多社会人员参加,因此,教师队伍成分复杂,更有必要对其加强管理。

目前教师学历条件在制度上要求不严格,并且学历起点要求普遍较低,因此,应提高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的学历要求。在教师资格证申请过程中,申请人所学专业与申报专业没有严格的要求限定,当然会有个人专业背景不符合申报专业要求的现象,这样就会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专业化,影响专业资格质量,不利于高质量、稳定的教师队伍建设。同时国家没有统一的具体面试的认证标准,面试环节存在差异,各地自主命题,面试尺度不一,部分地区的面试认定机构权限偏低,缺乏权威性,面试资格认定把关不严,教师在资格面试过程中提交的教育教学实践手册存在虚假听课、评课等不良现象,面试标准不一,面试时间不统一,很难保证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建设。

鉴于以上不足,我国应借鉴德国经验,制定严格的教师资格证申请制度,从源头上确保进入教育领域的教师质量,提高师范类院校的招生质量;开展全国统一的教师资格考试,制定统一的教师资格认定和再认证标准,形成公正、合理、规范的认证理念。

(三)加强在职教师的职后教育

师资职后培训,也叫在职教师进修,是提高教师素质的关键,是教师教育培养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部分。随着时代的发展和基础教育教师教育改革的深化,对教师自身的专业知识、综合观念、道德修养、教育教学水平等都提出了新的要求,而我国的教师在职进修仍存在诸多弊端,在职教师进修需要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而我国中小学教师教育培训却缺少政府的大力支持,很难保证教师在接受继续教育时无后顾之忧,导致在职进修实效性差,一些农村学校教师缺少进修机会。目前,还有不少教师职后培训观念落后,例如追求学历层次,获取物质报酬等,未能真正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鉴于此,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完善教师在职进修制度,形成规范的职后培训体系,促进教师开展有目标的在职进修活动;进行多样化的培训模式,建立互联网互助培训模式;调动教师的热情,改善教师在职培训发展不均衡现状,使教师能够不断地完善教育教学方法、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教学水平,让在职进修更有效。

(四)提高教师待遇和地位

在德国,教师一旦被政府任用,就是国家公务员,就会被赋予优厚的经济待遇和政治地位。

近年来,我国教师的工资比以前提高了,但由于物价上涨、房价飞涨等因素,导致教师的物质生活基础很难得以满足,这就造成教师队伍的稳定性相对较差。有些教师为了提高生活质量水平开设课外辅导班,校外兼职“捞外快”,这必然导致中小学教师外流现象发生,这一系列问题都值得我们深思。

因此,必须加强立法,改革教师教育系统工资制度,切实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提高教师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社会地位,解决教师所关心的现实问题。

四、结语

培养一流的人才,就需要一流的教师。总结德国师资队伍建设的经验,对我国进一步深化教师教育改革具有重要的参照和借鉴意义。我们应该不断地完善教师教育培养机制,细化管理,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等,逐步把我国教师教育培养推向新高度,使教师成为一份充满魅力的职业。

[责任编辑:刘爱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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