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海龙
摘 要: 纵观历次基础教育改革,尽管改革成效与改革预期相距甚远,但每次改革都说是成功的,都得到全国推广。虽然都没能解决困扰基础教育的应试教育难题,但每一次变革相对过去都有一定的进步性。能够有效解决中小学应试教育困局的根本方法是针对我国国情建立有中国特色的自主高考制度,从而解放深受应试教育毒害的广大学生和一线教师们,实现基础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成功转型。
关键词: 基础教育 应试教育 素质教育 高考改革 自主高考
一、教育背景
记得上世纪八十年代曾流行“学好数理化,走遍天下都不怕!”,随着一轮又一轮的基础教育改革,时至今日却是“学好语数外,考遍华夏我好拽”。最新一轮“浙江、上海”的高考改革试点方案是“语数外”三“必考”科目加三“选考”科目的高考模式,调整有关学科分值比重,英语学科实行一年两考,以最好成绩计入高考总分。要做到两次命题难度系数相同实属不易,绝大多数考生都要参考两次,无疑加重学生考试的经济、生理和心理负担。这种“必考+选考”的考试模式改革与现行高中教材的“必修+选修”的教材改革类似,实践结果却是学生没有选择权利,而是相关教育管理的领导为了自己的管理业绩“替”学生作了选择。这样的高考改革除了告诉学生高考科目中哪门学科更重要,迫使中小学校按高考学科分值调整相关学科教学课时外,对改变基础教育的应试教育现状毫无意义。这样的高考改革只能导致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单位“新瓶装旧酒”,按照传统的“文理”分科模式或实行走班制继续搞应试教学而已。
随着各地高考逐步回归使用全国统一试题,高中各年级的补课行为愈演愈烈。某省市在高考自主命题时高三在寒、暑假和小长假是不能违规补课的,周末补课也是不能收补课费的。然而该市从2016年起高考使用全国卷后,高三可补课60天,各学校具体补课多少天,则是无人问津的。财力不济的区县违规收取补课费或克扣教职工的绩效工资补贴高中补课,财力雄厚的区县甚至打算动用财政支持高三补课,为了领导的政绩和面子可坑苦了一线的教师和学生。由此可见,应试教育的根源不在学生和家长们身上,也不在一线教师们身上,而是在各地主管教育的中高层领导们身上。
“浙江和上海”的新高考改革虽然有了尊重学生自主高考的“萌芽”意识,但没有“真正”尊重高校各专业的自主招生需求,也没有“充分”尊重每个学生的天赋、兴趣和发展需求,而且便于社会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高考数据对高中学校进行教学质量评价,便于高中学校搞集体应试教学,其改革结果自然不言而喻。
教材和高考命题的“地方化”不但没有实现基础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而且浪费相当的人力、财力、物力等有限的教育资源。照抄照搬别国教育模式,没有尊重我国的国情,这一“百花齐放”的教改实践,最终结果为“封建割据”的应试教育。现行高考制度必须改革,而改革的目标是要“充分”尊重学生的兴趣、特长和人生发展规划,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完全”尊重高校各专业特点,有利于高校发现人才,有利于基础教育由应试教育向素质教育转变。要实现这一目标,我们不能照抄照搬别国高考模式,必须针对我国国情,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自主”高考模式。
二、变革梦想
高考考哪些学科,不考哪些学科,高校办学各专业院系最有发言权,由高校各院、系自主确定;学生高考愿考哪些科目,不考哪些科目,这是学生的人生权力,交给学生自己决定。文史类专业不一定都要考(或仅考)语数外历地政,而理工类专业不一定都要考(或仅考)语数外理化生。教育行政部门不能替高校做主,也不该为学生抉择。
我们不妨采用“自助餐”模式改革高考,将我国现行的分省命题考试改为全国统一命题考试,取消文理综合考试,采用各学科分科考试模式。让高校根据所设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各院、系(或专业)考生的“必考”科目,学生则可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人生发展规划“自主”确定高考志愿及其“选考”科目,从而实现学生与高校各院、系(或专业)间的“双向”自主高考。
(一)教材和命题
全国统一教材,统一命题。
(二)考试和阅卷
分省组织考试、阅卷。
(三)招生与录取
各高校制订各省市招生计划,分省录取。
(四)科目设置
取消传统高考的“必考”科目,所有学科均为“选考”科目,高考科目设: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政治、地理等。各科总分为150分,考试时间语文为150分钟,其余学科均为120分钟。
目前的高考模式都以行政化方式统一规定报考文史类专业要考哪些科目,报考理工类专业要考哪些科目,没有尊重高校各院系相关专业的招生需求,也没有尊重学生的兴趣、特长和人生发展需求,导致高中学校过早文理分科,文科生不学理化生,理科生不学政史地,多数高中学校从高二下到高三这一年多时间里都在复习、做题、讲评。过去和现行的国内高考模式,因为好“集体”应试,所以才应试,致使基层教育管理干部、高中学校和一线教师为各自的政绩、经济效益和社会声誉大搞“集体”应试教学,从考试模式的设计上就易导致学生产生“群体”偏科现象。
取消全体学生的“宏观”必考科目,代之以高校各院、系或专业的“微观”必考科目,不但完全尊重高校的自主招生需求和学生的自主发展需求,还有利于根治基础教育的“集体应试”教学。传统高考都设“必考”科目,在历届高考中语文不及格的大有人在,外语和数学考三、四十分甚至更低的学生为数不少,其他学科何尝不是如此。学生能否学好某学科主要由其兴趣和自身能力起决定作用,与其是否是高考“必考”科目无关。
“语数外”基础学科的重要性可通过高校招生时对各专业“必考”科目的设置上予以突出:90%的专业要求考语文,90%左右的考生都得考语文;85%的专业要求考数学,85%左右的考生都得考数学;70%的专业要求考外语,70%左右的考生都得考外语;基础学科的重要性还可通过中、小学平时教学课时安排上予以倾斜来体现。将语数外纳入选考科目不但没降低其基础学科的重要性,让各种诊断性考试或联合考试从此销声匿迹,同时这是解放中小学“语数外”应试教学的需要。
(五)考试成绩
1.有效期:三年。
现行高考一年一考,高考成绩是一考一用(即将全国推广的“3+3选考”高考改革方案中仅是部分或个别科目“两考一用”),一考必用。在这种一考定终身、分分计较的考试模式中,往往一两门学科的考试成败对考生升学情况起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考生备考的心理和生理压力都非常大。
将高考成绩有效期确定为三年,使得考生的各门选考学科均有三次考试机会,以最好成绩参与高校招生录取,实现高考成绩的多考多用,多考选用。这不但有利于减轻学生的心理和生理压力,充分发挥考出学科实力,还从招考制度角度鼓励学生尽量多学、多选、多考,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考试强度,全面发展考出综合水平。学生最终考上某所大学是对其三年长期考查的结果,与一两门学科的一两次考试成败毫无联系。三年有效期的设置让高考平常化,不但能根治传统高考的复读顽疾,有利于高校重点学科和专业的人才选拔,还能充分降低高考成绩对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师教学能力评价的副作用。
2.学科成绩。
学科成绩不再以传统考分作为高校录取依据,而是将学生考分按学科排序后,以学科排序成绩作为高校录取依据。例如学科考分在前1‰以内,该学科排序成绩记为100分;在前1‰~2‰以内,该学科排序成绩记为99.9分;在前2‰~3‰以内,该学科排序成绩记为99.8分;在前3‰~4‰以内,该学科排序成绩记为99.7分;……学生高考成绩均以三年内各学科最好排序成绩记载,其高考成绩单如下表所示:
目前的综合学科最高分300分,最低分0分,在历届高考中综合学科考分低于120分的考生为数不少,而在浙江“3+3选考”试点方案中3选考学科总分最高300分,最低120分。从消灭低分角度看,浙江和上海的试点方案无疑是相当成功的,部分考生因此改革获得几十甚至上百的加分实惠。选考学科的最高与最低分差在浙江方案中只有60分,在上海方案中仅有30分,必考学科与选考学科的地位差距进一步拉大,不利于自然学科和人文学科的人才成长与选拔。在传统高考中,各学科的难度系数不同,学科考分含金量不同,无法比较考生的各学科能力。同一学科在不同年份命题难度系数有较大差异,以学科最高考分记入高校招生录取,既不科学、有失公平,又会增加学生的考试负担。
学科排序成绩体现了学科平等,不但消除了不同学科命题难度系数的影响,能很好地反映考生的各学科能力,有利于高校根据专业特点招生,而且排除不同年份同一学科的试题难度变化影响,很好地比较不同年份参考考生的学科实力,有利于学生根据自身特点选择发展方向。学科排序成绩不但能有效消除全国统一试卷后各省市间的教学质量攀比压力,还能有效消除各地阅卷尺度和教育发展水平上的差异,可全国通用有利于异地高考的根本解决。学科排序成绩还能很好地兼容传统高考(将传统高考学科考分排序后转换为排序成绩即可),实现新旧高考的自然过渡,降低高考改革对往届考生和社会考生的冲击。
(六)录取资格
考生在国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各科成绩均合格,将获得高校招生录取资格。考生填报高校升学志愿后,其高考成绩自动进入当年高校招生系统,各学科均以三年内最好排序成绩参与各高校当年的招生录取。
当前地方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沦为“经济”型考试,在学生、家长、教师和基层教育管理者看来是典型的“水”考。不但不能促使学生全面学习,平衡发展,还对学生德育教育起着“恶劣”的反作用。既然这些年交给地方组织,搞得乌烟瘴气,就应由国家主导,将其升格为国家级统一考试,严肃考风考纪,既能治理现行高中毕业会考试中的种种乱象,又能纠正高中阶段的集体和个体偏科行为促使学生全面学习平衡发展,还能通过学业水平考试加强学生的“诚信”教育。
录取资格的设置从学生“毕业和升学”角度强调各学科同等重要,无学科歧视,要求高中学校按课程设置标准开齐开好各门课程,要求高中学生必须全面学习达标,方能高中毕业和升学。因此,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一定程度上发挥高校招生的预选功能,必将促使教育考试部门、学校、考生和社会认真对待,严肃考风考纪。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合格性考试,一年一考,将合格率设定为100%是教育浮夸,既不合理,又不科学,不利于给高中学生维持最低限度的学习压力。即使高中实行义务教育,也不应将合格率设定为100%,高中实行“义务”教育不是“义务”毕业。过低的合格率会增加学校、学生和社会的教育成本,浪费教育资源;过高的合格率无异于目前各省市的高中毕业“水”考,不利于纠正基础教育的群体和个体偏科行为,促使学生全面学习平衡发展。例如全国高考升学率为65%,其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率可确定为85%(即学业考试中学科考分在前85%以内的学生视为合格),学生可多次参考,合格为止。
对尚未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全部达标的学生,可参加高考,其高考成绩只做档案记载,不能参与高校招生录取。为减轻学生考试负担可考虑将学生的高考学科成绩在高校录取率以上的视为该科学业考试合格,该举措还能防止各级教育部门利用学考合格率评价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师的教学能力。对只毕业不升学的学生,同一学科在三年学业考试中未能达标,该科学考成绩可视为合格(对学困生从规则上有条件的通过,比在命题、监考和阅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混过要好)。
(七)考试时间
1.春季高考:主要安排考文科类学科。
时间:2月17、18、19;
科目:语文、英语、历史、政治、外语口语等;
2.夏季高考:主要安排考理科类学科。
时间:7月7、8、9;
科目: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地理等;
高考时间安排春、夏两次考试有利于减轻学生的考试强度和密度,同时降低高考对正常教学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八)方案说明
1.高校各院、系有权根据所设专业特点“自主”确定各院、系(或专业)考生当年的高考“必考”科目(当年有效),交国家教育部网站于当年1月1日统一公示。如浙江大学2041年在江西省的招生计划和学科要求为例:
高校招生录取除了每年向社会公布各专业必考科目外,其招录程序与传统高考基本相同,高校不但有了高考自主权,而且招录成本不会增加。取消传统高考的加分录取,变各高校根据国家相关招生政策自主分类录取,对执行国家相关政策达标较好的高校从财政、科研经费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奖励,对未达标的高校从相关方面则予减持和惩罚。
2.考生有权根据自己的兴趣、特长和人生发展规划“自主”确定高考志愿及其“选考”科目。如:
考生报考科目的多少,只决定其高考志愿的专业选择面广度的大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不是其所考科目的总成绩,而是其高考志愿填报专业要求的必考科目总成绩。如上表中赵犇姗同学:报考浙江大学的会计专业时,仅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四科总成绩参与录取;报考浙江大学的建筑学专业时,仅数学、英语、物理、地理四科总成绩参与录取;该同学因缺生物成绩,不能报考浙江大学的生物制药专业。专业必考科目总成绩相同时,高校有权根据专业特点和考生的单科成绩、体检情况等综合信息择优录取。
考生应科学、合理地确定自己的选考科目:选考门数不宜太少,太少导致考生升学志愿可选择的高校及专业较少,将影响考生升学机会和质量,甚至落榜;选考门数不宜太多,过多虽然考生升学志愿可选择的高校及专业机会较多,但会导致考生备考任务过重,也可能影响考生各学科考试的综合质量。考生的选考门数大多集中在4到7门,选考科目数量与考试成绩既非正比函数,又不是反比关系,往往选考科目多的考生比选考科目少的考生考得还要好。选考门数多少应量力而行,做到能者多选、愿者多考才好。
选考少于6门的考生相比传统高考无疑是减负,选考多于6门的考生因为是自愿也无所谓负担加重。高考选考多的考生学业水平考试门数可能就少,选考少的考生其学业水平考试门数就会多,但大多数考生通过9次考试就完成毕业和升学,在“3+3选考”的试点方案中考生要通过16次(9堂会考+7堂高考)考试才能毕业和升学。如此变革将为考生节省出7次的考试时间和备考成本,学生则可将这些时间和成本有效利用在选考科目的学习与备考中。
(九)作弊处罚
对在高考和学业考试中考试违规考生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该考生三年内不能参与高校招生录取,触犯法律的考生及相关人员移送公安机关和司法部门处理。
(十)弃录处理
为了维护高校招生的严肃性,充分利用各高校的教育资源,凡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因本人原因末报到注册的,该生三年内不能参与高校招生录取。
三、结语
从“3+2”到“3+文/理综合”再到即将全国推广的“3+3选考”等高考制度改革都未能摆脱一座必考“3”的禁锢,加之我国基础教育的行政化教育管理体制,是导致相关教育改革失效的根本原因。必考“3”的存在必将导致选考学科的教学内容被压缩在2年甚至更短时间内完成,在高三年级则仅剩必考“3”的应试教学。必考“3”的存在,让中小学搞群体应试教学的难度大幅降低,既没有充分尊重高校各专业的自主招生需求和学生的自主发展需求,又不能有效解决基础教育必考“3”的应试教学难题。必考“3”与只能选考“3”的门数规定是行政化手段还在干预高考的必然结果,是我国应试教育必将长期存在的根源。只有突破必考“3”和只能选考“3”的束缚,让高校自主确定各专业的必考科目,让考生自主确定自个的选考科目,才能让高考全面自主化,实现高考成绩由“考必用、一考一用”到“考备用、多考多用”的转变,彻底消除传统高考对基础教育的副作用。
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职能是组织好各学科的教育专家科学、合理命好高考题,实施和监督好高考的考试、阅卷、录取工作,为广大考生维护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为各高校的招生、录取工作服好务。中小学校不再承担高考的应试职能,而是根据基础教育的课程设置要求按质按量开好每一门课,为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服好务。高考是学生的事,让学生自己去考。让全体中小学校和教师们放下高考应试的包袱,干真正意义上的“教育”工作。
附方案图解:
参考文献:
[1]樊富本.统一与自主之争:高考改革之争.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05,4.
[2]赵玉成.科学与公正:高考的改革历程.上海教育,2014,10.